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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爱情的小贩》

第三天晚上,高致云邀请我吃饭,他在七时三十分来接我,车子直驶浅水湾。

这三天我们玩得很开心,高致云真的变了很多,他成熟、聪明、有趣,而且一直没有忘记我。

我们在浅水湾的法国餐厅吃饭,我把患上厌食症的那个女孩的故事告诉他。

亮明在四天后回来,这三天刚好用来陪高致云。

“我也患过厌食症。”他说。

我跟同事对调了三天假期,不知为什么,我很想陪伴高致云。

我愕然。

“我要回去看看是否可以拿到假期。”我说。

“被你拒绝之后,我有半年时间不太想吃东西,一个月就瘦了十多磅,后来在美国医好了。”

“我会在香港逗留两个星期,你可以陪我四处逛吗?”

“对不起,我不是想伤害你的--”我想解释。

高致云送我回家,他在门外问我:

他用手按着我的嘴巴:“不要道歉,我没有恨你,我一直没有忘记你。”

在浅水湾,我和高致云谈得很投契,他告诉我他在医院里工作的情形,我也告诉他我这边的情形。他变得很健谈,以前我觉得自己跟他合不来,没想到今天晚上竟然谈了这么多。

饭后,高致云邀请我到他的酒店房间坐坐,我知道那或许是一种暗示,但我去了。

“不,这里多了一间酒店。”我指着浅水湾酒店说,“这间酒店很漂亮。”

我们在房间里拥抱,他紧紧地抱着我,我感受到一种从来未有过的温暖。我很后悔十年前没有选择他。

“浅水湾一点也没有改变。”他说。

“我一直没有忘记你。”他吻在我的唇上,解开我的衣服。

我们乘车到浅水湾,就在浅水湾露天茶座坐下来。

我觉得对不起亮明,但我无法抗拒高致云,我跟他睡了。

“去看看便知道。”我说。

我在凌晨六时起床。

“浅水湾现在变成怎样?”他问我。

“我要上早班。”我告诉他。

“他不在香港。”

“我送你。”

“你陪了我一整天,你男朋友会吃醋吗?”他问我。

“不用了。”

我和高致云在海傍散步,十年不见,我也不知道跟他说什么好。

我匆匆回到医院,第一件事是去替那个患上厌食症的女孩量度血压。她的体重回升了一点点。高致云患厌食症的时候也会瘦成这个样子吗?

“没问题。”

亮明回来了,并且来接我下班。

“你可以陪我逛逛吗?”他问我。

“有没有挂念我?”他问我。

“湾仔海傍吧,这十年间改变了很多。”我说。

“有。”我骗他,这几天以来,我的脑海里只有高致云。

“有什么地方是一定要去游览的?”

我和亮明做爱的时候,脑海里也只是想着高致云。

“是呀!”

“你没事吧?”亮明问我。

“香港变了很多。”高致云望着窗外说。

我觉得很对不起亮明,但我无法不想起高致云。

“还没有。”

第二天,我打电话给高致云。

“我还担心你结婚了。”他说。

“能跟你见面吗?”我问他。

“我也有男朋友。”

我到酒店找他,我们再一次做爱,我整个人好像给燃烧了,我只想跟他一起。

“十年来总共跟两个女孩子谈过恋爱,都是用来替代你的,都完了。”

“不行,你已经有男朋友。”他说。

“你有女朋友吗?”我问他,我不想他再提起以前的事。

“我跟他分手。”我好像着了魔似的。

“读医学院的日子苦不堪言,但想起你,我就可以熬过去。”他说。

“我不是要回来拆散你和你男朋友的,两天后,我就要走了。”他痛苦地说,他也好像着了魔似的。

他把名片给我,他现在是三藩市一间政府医院的内科顾问医生。

“我爱你。”我告诉他。

我惊讶得不懂得怎样回答他。

两天之后,高致云回三藩市,我到机场送他。

“因为我知道你会当护士,所以我要当上医生,这样在精神上好像跟你很接近,是不是很傻?”

“我会打电话给你。”他说。

“那为什么?”

他回到三藩市之后,并没有打电话给我,我打长途电话给他,告诉他,我很挂念他。

“我的志愿本来不是当医生的--”

“你别这样,我们都是成人。”他说。

“医生?”我没想到他会当上医生。

“你爱我吗?”我问他。

“和你的工作很相近,我是医生。”

“爱又如何?你现在已不是自由身。”他叹了一口气。

“对呀!你呢?”

我决定跟亮明分手,我不想再骗他。

“你以前的梦想也是做护士!”

“你不在香港的时候,一个以前追求过我的男孩子回来找我。”我告诉他。

“护士。”我说。

他的脸色骤变。

“你现在做什么工作?”他问我。

“我跟他上床了,而且不止一次。”我说。

我记得他比我年轻一岁。

亮明痛苦得脸也扭曲了。

“我离开香港时才不过十七岁。”他说。

“对不起,我要去美国找他。”

“你改变了很多。”我说。

亮明一声不响地离开,他恨透了我。

我真的不敢相信,他变得那样有魅力。

我买了机票去三藩市,赶着去见高致云,这一次大抵是我一生人最疯狂的一次了。

“阿岚,你好吗?”他热情地招呼我。

到了三藩市机场,我打电话给高致云,他来机场接我。

去到餐厅,我差点认不出高致云来,他变了很多,从前的他是胖胖的,脸上长满暗疮,现在仿如脱胎换骨,脸上的暗疮没有了,身材高大标准,十分英俊。

我看到高致云,扑在他怀里,告诉他:

此后,他没有再找我。几个月之后,他跟家人移民到美国,寄了一封信给我,内容大意是很挂念我之类,但我没有回信。那时我才十八岁,不懂得照顾别人的感受,所以说了很多伤害他的说话,如果在今天,我一定不会说我永远不会喜欢他。

“我跟他分手了。”

“我对你根本没有那种感觉,我永远不会喜欢你的,你不要勉强我好不好?还有很多女孩子很好,你去找她们吧!”

他替我把行李搬上车。

后来,他缠得我很厉害,我不肯再跟他见面,他打电话给我,我在电话里冷冷地告诉他:

“是不是去你家?”我问他。

“我们没有可能的。”

“你没有订酒店吗?”他问我。

我没想到高致云会回来。在十年前,他曾经追求我,但我拒绝了他。我记得那天晚上,他向我表白,说很喜欢我。我说:

“酒店?”我没想到他叫我住酒店。

我和高致云相约在酒店顶楼的餐厅见面,那天刚好是我休假。

“没有。”我说。

“我刚从三藩市回来香港,可以出来见面吗?”

“我替你在市中心找一间。”

“还不错。”我说。

在车上,我没有再跟他说话。

“阿岚,你好吗?”他的声音很爽朗。

他带我到市中心一间酒店。

下班后,回到家里,我接到高致云的电话,我有些意外,他移民到美国已经十年了,为什么会突然打电话找我?

“你不打算请我回家吗?”我问他。

一滴眼泪从女孩的眼角流出来,不知为什么,比她情况更坏的病人我都见过,偏偏是她,令我很不安。

“我家里不太方便,我女朋友跟我一起住。”他说。

我替她注射盐水,女孩躺在床上,一句话也不说,只是怔怔的望着天花板。我想,如果世上有爱情小贩就好了,女孩可以再买过一段爱情。

女朋友?我想也没想过。

今天,女内科病房来了一个新病人,这个女孩子只有二十三岁,身高五尺十一寸,体重只有八十二磅,瘦得只剩下一双大眼睛。她患的是厌食症。由原来一百二十多磅,变成现在这个样子,她已经半年没有来月经了。

“我们感情很好。”

幸而亮明的工作经常要出门,他不在香港的时候,我可以得到一些私人空间。我想,爱一个人,也该接受他的缺点吧。如果有一天,他不需要我把所有时间都交给他,或许我会不习惯呢。

我怒不可遏:“那你为什么--”

如果说亮明有什么不好,是他的占有欲太强了,他希望我把所有的时间都给他。

“为什么回香港找你?”他问我,“你以前拒绝过我,你记得你怎样拒绝我吗?你说你永远不会喜欢我,我就想试试你是不是永远不会喜欢我。”

往后,他常常拿这件事来取笑我,打电话给我时,经常对我说:“我想听听你的声音,呜呜。”

“你这是什么意思?”我质问他。

“听到你的声音,很感动,所以就忍不住哭嘛!”我向他撒娇。

“你以前看不起我,现在我也看不起你。”他冷笑。

他啼笑皆非:“你现在不是听到我的声音了吗?为什么还要哭?”

我狠狠地掴了他一巴掌。

“不是,我只是想听听你的声音。”我哭着说。

“我只是想证实一下而已。”他笑着说。

“发生什么事?是不是有人欺负你?是不是工作上有什么不开心?”

“你说你没有忘记我都是假的。”

有一天,我无端地伤感,摇电话给他,我在电话里哽咽,他着急地问我:

“我没想过你会那么认真。我的确患过厌食症,你把我害得很苦,你也该尝尝这种苦。”他说。

我发脾气摔烂了家里的闹钟,他却立即买一个新的给我,在这种时刻,他偏纵容我。

我中了他的计,他只是回来向我当天的高傲报复。

“坏了的东西要拿去修理。”

我羞愧得无地自容,我还跟他上过两次床!我抱着行李奔上计程车,回到机场。

亮明比我年长五年,他是我的守护神。说来好笑,我是一家政府医院的护士,照顾别人是我的职责,我自己却需要别人的照顾。家里的电话答录机坏了差不多一个月,我也懒得拿去修理,亮明知道了,会替我拿去修理,然后很认真地教训我:

在机场等了两天两夜,终于有机位回香港。

这已经是六年前的事,卖胸针的小贩依然每天晚上在弥敦道出现,亮明送给我的胸针已经不再发光,我依然保存着。

本来我是想回来找亮明的,当我再踏在香港的土地上,我突然失去了勇气,我有什么颜脸找亮明?难道我要告诉他我上了别人的当,求他再接纳我吗?

两个星期之后,他约我吃饭。我们在弥敦道一间酒店的扒房吃饭,然后,他在街上买了一个心型的胸针给我。

我的电话答录机没有留言,亮明没有找过我。

离开卡拉OK之后,徐亮明负责送我们回家,我是最后一个下车的。他问我要电话号码时,我紧张得差点忘记了自己的电话号码。

冯彬告诉我亮明不会原谅我。

我跟徐亮明早在约会前几个月便认识,他是我朋友的朋友。一天晚上,我接到我朋友的电话,叫我去唱卡拉OK,那间卡拉OK正是在弥敦道上。徐亮明原来是我朋友的中学同学,他们曾经很要好,后来失去了联络,就在那天早上在街上重逢,所以要庆祝一下。我的朋友叫冯彬,是个风流多情的男人,经常恋爱,但徐亮明看来很老实,不像他。

我看着他送给我的闹钟,为什么闹钟没有把我吵醒?

“我喜欢啊!”我把胸针别在胸前。

我回到医院里,那个患厌食症的女孩康复出院了。

“现在送给你好像是早了一点,但我希望你会接受。”他说。

听说亮明拍拖了。我在抽屉里拿出第一次约会时他送给我的心型胸针,胸针好像越来越黯淡了。

我跟徐亮明约会的头一天,我们在弥敦道走了一遍,他买了一个心型的荧光胸针给我。

今夜,过了十二时,我一个人走在弥敦道上,落魄的画家不见了,卖胸针的小贩改卖冒牌皮包。

我时常想,世上会不会有一个专门贩卖爱情的小贩,在他的档摊前,什么爱情都有,任由顾客挑选,我们不用再寻寻觅觅。

“小姐,要买爱情吗?”一把声音问我。

我时常在这里碰到一个卖胸针的小贩,他卖的胸针是用荧光胶管造成的,每一个都像婴儿手掌那么大,清一色是心型。小情人买下心型胸针送给身旁的另一半,直至灯火阑珊,那些胶管内的荧光液体会逐渐变得黯淡,是最短暂的盟约。

我回头,看到一个小贩站在灯火阑珊的街角问我,他面前没有货物,只有他自己的一张笑脸。

这里是另一个俗艳的世界。

我继续向前走,再回头时,已不见了他。

每天入夜后,尖沙咀弥敦道骤变成一条比日间更繁华,更绮丽的大道。落魄的画家替人画人像素描。尼泊尔人贩卖他们手造的工艺品,本地小贩卖冒牌T恤、冒牌手表、毛衣、饰物等。

是不是真的有卖爱情的小贩?卖爱情的同时,我想买回我的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