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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我流泪满面地想,我真是喜欢做他的孩子,我要一辈子做他的孩子。

他坐在我的旁边,起先还试图劝止我,后来就笑了,说,你真是个孩子啊。

开学的第一个星期,周三的晚上,离图书馆闭馆时间还有半小时,唐仁照例用目光示意我提前出去。

他起身,把挂在门后的一条毛巾取下来,在手中揉到松软,翻过我的身体,擦我流出来的血,擦凉席上沾到的血。然后他迭起毛巾,用干净的那一面擦我胸前和背后的汗。他问我:你快乐吗?我说我很快乐,从来没有这样快乐。我说完这句话之后就哭了,眼泪不是一颗一颗地流出来,是汹涌澎湃地往外冲,捂都捂不住。

我已经没有游戏的兴趣,因此拒不接受他的信息,埋头写一份要交的作业。

这样,他第二次俯身向我的时候,我已经把自己完全地打开了。我全身心地接纳了他,再没有疼痛,也没有紧张,恐惧,和悲伤。

唐仁以为我回家一趟过得糊涂了,忘记了从前我们之间的很多默契,就干脆起身,收拾了他的书包,绕过长长的条形桌走到我身后,拿书包碰一碰我的背。图书馆里安静得能听清翻书写字的声音,他不敢造次跟我说话。

他翻了一个身,开始细细地吻我。他的身体舒展之后,能把我完全地覆盖起来。我躺在他的包裹之中,像蜷在巢中的鸟儿,舒适而且安全。每当吻完我的某一个部位,他就抬起头,用手掌再轻轻地摩挲一遍。他做得认真而且细致,没有一点一滴的疏漏。他在观察我,研究我身体的反应,希望我能得到更多的快乐。他是引领我的神,让我从凡世走入仙境。

我回身递给他一张纸条,纸条上写了一句话:感冒,怕传染给你。

皮肤与皮肤摩擦,发出细碎的丝绸般的声音。他的眼睛微笑地看着我,因为距离太近,我只看见眼前有两朵闪动的光亮。他的呼吸声均衡匀称,带着从容不迫的沉稳,让我心里非常安静。我把掌心从他的身上收回来,举在口鼻处,嗅他皮肤上的气味,那种阳光晒开了油菜花之后,泥土渗出的带青涩气的温暖。

唐仁看过纸条,脸上有诧异的神色。中午在食堂买饭时他跟我说了好一会儿话,我并没有声重鼻塞的现象。他在我身后迟疑不走,第二次用书包碰我的背,还弯腰跟我耳语一句:我不怕传染。

我知道,他在心里等待这一天,也是很久了。

我递给他第二张纸条:请保持安静。

我们再一次回到房间之后,他把我揽进怀中,不容置疑地抱住了我。

他继续愣了几秒钟时间,只好悻悻地出门,因为他空出来的座位已经被另一个同学坐了过去。

我敲他的房门。他仿佛等候在宿舍里。他在看见我的那一瞬间,从我的目光中明白了一切。他肯定是想要拒绝的,要把所有的可能掐灭在尚未发生之中。可是我不等他开口,就放下旅行包,拿了脸盆和热水瓶,到盥洗室收拾自己。在我洗头和沐浴的间隙中,我对站在门外守候的他大声说了一句:“她说她一定要跟你离婚。”

半小时之后我随人流往宿舍区走,一路上都在注意找寻他的身影。我以为他会等候在某个地方,要缠住我问个究竟,最少也要关心一下我的“感冒”情况。结果是他早已经回宿舍了。他没有关心别人的习惯,更不会为别人付出半小时的等候时间。我拒绝了他,他稍微地难过一下,事情也就过去了。他一点儿都没有想到这是我们之间拉开距离的预兆。

我坐长途客车到了省城,又坐公共汽车马不停蹄赶到他的学校。我的面孔又一次被夏阳晒得通红,出汗,沾着很多的灰尘烟屑,显得憔悴和疲惫。我手里的灰色旅行包破旧不堪,拉链豁开了一个小小的口子,把手的胶皮一片片开裂,露出里面白色的线络,把我的窘迫和清贫彰显无疑。但是我的眼睛明亮动人,射出一种火焰燃烧的灼热,使我走在路上的时候,有一种异乎寻常的坚定,骄傲,尊贵和决绝。

可是我的确厌倦了我们之间孩童式的游戏。我不再愿意宠爱一个孩子样的男人。从前我喜欢唐仁,是我天性中母爱的那一面过早地开启,并且得到错误的落实。我以为爱一个人就是这样,其实不是,远远的不是。经过这个暑假,我已经明白过来。

他们都明白我是个嘴巴很紧的人,我不想说出来的事情,那就谁也别想从我的嘴巴里挖出半句。他们只能在家坐等,等我有一天觉得应该说了,主动地说出来给他们听。

唐仁终于发现了我对他的心不在焉。他开始感到慌乱。在习惯了我的照顾和溺爱之后,他不再适应独自来去的生活。他对我不是没有感情,是不懂得如何表达感情,以及他永远不会让这种感情超越他对自己的关注。

我父亲大概想要证实母亲的话是不是言之有理,绕在我身边一连转了几圈,看我目光严肃不打算开口的样子,叹一口气,又走了开去。

他试着改变一些事情的做法,搏得我的欢心。中午他会早早排到了买饭的队伍里。他也会放弃一份晚饭,到图书馆替我占一个座位。有一次他还挤在人群里抢购到了一纸包新上市的花红苹果,兴冲冲地抱到我的宿舍。总之,只要他有心去做,偶尔也能把事情做得很好。

我没有答她的腔,快手快脚收拾我的东西,恨不得当天就有班车开往省城。

我悲哀地看着他忙前忙后,丝毫感觉不到从前的快乐和惊喜。他作为男人的形象早已经在我心中定位,现在即便是脱胎换骨,也不能再有改变。

母亲得知我要提前结束暑假,眼睛从缝了一半的衣服扣子上抬起来,盯了我半天,不无幽怨地说:“是有人在学校等你吧?”她又说:“你的心都飞到他身上了。”

何况他脱不了胎也换不了骨。他就是他,唐仁,一个聪明的、漂亮的、柔弱和自恋的小男孩。我们曾经互相喜欢过。我们轻轻地拥抱,安静地接吻,享受到了异性之间最初的温暖。

他明白了我的意思,身体经过短暂的停歇之后,开始了又一轮谨慎的试探。他还是不愿意过份地弄疼我。此后在我们漫长的相爱岁月里,始终是这样:他把我的感受放在第一位,他必须先看到我快乐了,才开始放纵他的快乐。

大学的最后一个学期,唐仁因为成绩优秀,获得了公费留美的名额,去斯坦福,读空间物理。他走的那天,我去送他,坐机场大巴。他一路死死抓住我的手,像小孩子第一天离开母亲去幼儿园那样。我逗他放松,说,别这样,你都已经是国家的栋梁之材了。他就问我,如果他在美国安定下来,我能不能也申请过去?如果我去,他愿意课余打工供我上学。他信誓旦旦说,一定愿意。我含糊应付他:看情况吧。他把我的手抓得更紧,哀求一样地说:“你发誓,你要去。”他以为只要我去了,他就能够得到我了。当时我莫名其妙地发了火,我说,凭什么我要发誓?你有什么权利让我发誓?

在那样的时刻,我无法用语言表示我的意愿。语言令我羞涩。我只有用眼睛,用手,用身体的全部姿态。我要求他继续,从始到终,给我一个完整的过程。我希望自己被他撕裂,被他吞咬,被他杀戮,被他粉碎成无数的风中残片。我闭紧眼睛,不想看到他目光中的迟疑和商榷。我已经大汗淋漓,额发散乱地粘在眉眼处,皮肤被汗液浸得更加晦涩,浑身上下散发出鱼一样的腥味。

他没有想到我临别时会这样跟他说话,忧郁得简直要哭。后来他把我的手松开了,我们一路无言地坐到机场下车,谁都不肯看谁一眼。

我不肯放弃。我爱他。我从十三岁的时候开始爱他,却是在将近十年之后才终于明白,所以我不能放弃。

在出境的海关玻璃门前,我们最后分别。他表现得非常冲动,眼圈通红,不顾一切地抱住了我。我窘迫得面红耳赤,拼命推他。在那个年代,当众拥抱的情景只能在外国电影里看到,我羞于成为众目睽睽之下的异类。可是他死活都不肯放开我,他蛮横耍赖地说,要么我吻他一次,要么他就抱着我不放。我没有办法,只好匆忙在他脸上啄了一啄。他也知道当时的情况只能如此,孩子样地笑了起来,他嘱咐我:你不要忘记这个吻啊!

他停住,仔细看我的眼睛,我脸上的神情,判断我接下来可以承受的程度。很久之后他告诉我,那一次他真的就想半途而废了,他看见我的反应那么激烈,于心不忍,不想让我的第一次成为痛苦。他又说,当他下了决心准备从我的身体中撤退的时候,我的两只手忽然地抱住了他的后腰,抱得很紧,铁箍一样,手指都要勒进他的尾骨。并且我把他用劲地往下压,往下压。我是在要求他继续。我当时的神情很奇怪,他说,我紧张,疼痛,而且悲伤,可是我又期盼,激动,兴奋,义无反顾。我像一个出发寻宝的孩子,因为急切上路,准备不足,走到半途已经艰辛万分,在已知和未知之间挣扎徘徊,最终还是选择了前进。他说:这就是你的性格,你始终都是一个不肯放弃的人。

从那个暑假我回到学校以后,我们之间开始通信。基本上每星期往来一封,频率不高。我的信总是絮絮叨叨。我从来不是个喜欢说话的人,不知道为什么在他面前却变得琐碎。我向他描述同学间的明争暗斗,老师们的风流潇洒,宿舍里的阴谋和课堂上的搞笑,也汇报我每天吃些什么,做些什么,什么树开了花,什么草又结了果。我在信上经常是语无伦次,前言不搭后语,有了上句没下句,总之是完全的不动脑子,不加修饰,放松得一塌糊涂。写完信,我心里总是非常舒畅,连肌肉都绵软了,就像在澡堂子里泡过了一样。他的来信却是相反,简单,简洁,看第一遍有点寡淡,第二遍品咂到了他细致入微的用心,第三遍才能够触摸到他的贴心贴肺的温暖。这样一种风格的互补给我们双方都拓展了空间,我们期盼彼此的来信,在不见面的日子里,绵长而均衡地分配着一点一滴的思念。

他的身体缓慢而小心地进入我的一刹那,因为紧张和疼痛,我的面孔扭曲起来,变成了一副悲伤无助的隐忍模样。我的手用力抵住他的双肩,像是要把他决绝地推开。我甚至莫名其妙地昂起脑袋,往四面寻找,仿佛是要期待一种解救。连我的后背都已经抬了起来,往上挺直,腾空,如病危者的濒死挣扎。总之,我表现出来的身体语言跟我的初衷完全不相吻合,有一点反应过度,如果对方同样没有经验,肯定会手足无措。

秋天快要过去的时候,他给我寄来一个包裹,里面是一条围巾和一双手套。围巾手套都是雪白的兔毛织成,比羊毛轻软,比腈纶绒滑腻,我在北京还没有见到过这么漂亮的东西。只可惜北京的灰沙太大,戴出去才刚两天,雪白就成了浅灰。我不知道兔毛是不是能洗,不敢再糟蹋了,包起来压到了箱底。

命中注定我们要见这一面。某种程度上,是她为我解除禁锢,推我上了路。她为我们之间制造的气氛,是轻松里夹杂了欢快。肉体和灵魂将要奏出的长长的篇章,基调就是如此。

前几年我曾经翻出珍藏的这副围巾手套,想送到店里干洗一下。店员眼睛很尖,一下子发现了围巾上几个虫蛀的小洞眼。他把洞眼挑在小指尖上,问我:东西有年头了吧?他又说,干洗是可以的,不能保证毫发无损,你看这些毛纤维已经老化得厉害,“陈丝如烂草”,就是这样。他说完了,就用眼睛静静地看我,等我拿主意。我沉思了两分钟的时间,告诉他说,不洗了,因为我要保证它们毫发无损,起码在我活着的岁月里。他点头,很能够明白我的意思。

她一点儿都没有想到我的神情不对是另有原因。我头晕得厉害,无法思维,身子像飘浮在空中的一个人形的物体,在她语言的节律中悠来荡去。

还有一次,他给我寄来了一个墨绿色的胶皮热水袋。我拆开包裹之后哑然失笑。热水袋是我们老家冬天必须用到的东西,在北京却派不上一丝用场,因为这里的暖气总是烧得人口干舌燥。后来这个热水袋成了我每月一次用来暖腹的东西。来例假的时候,我把它灌满热水,紧抱在腹部,好像他温暖的手心贴在我身上一样,难忍的经痛就缓解很多。

用这个时间读书多好啊,回来干什么呀,她说。她话头一转,告诉我一件他们刚刚决定了的事:她要跟他离婚。她说,她的子宫已经被切除了,不可能再为他生孩子了,可是他还年轻,应该享受生儿育女的幸福,她不想耽误他。她看着我惊缩的眼睛,大笑:“干什么吓成这个样子?离婚是可怕的事吗?我是为他好啊!我离了婚,就没有心理负担了,再领养一个孩子,肯定会过得不错。我真的是为他好。我让他解放。”她忽然发现了我的神情不对:“你怎么啦?天太热了吗?不习惯南方的夏天了?”

我不怪他。他没有来过北京,对这里的气候和风情一点都不了解。他是用他自己的经验来想像我的生活,尽他所能地提供给我舒适和温暖。

我问她,不是暑假吗?他怎么没有回来?

唐仁出国之后的头两年染上了拍照片的瘾,他不断地给我寄来他最新的风景照,在学校的,在公寓里的,在餐厅和咖啡座里的,在汽车和公路上的,还有他跟老师的合影,他跟美国同学的合影,跟房东、跟送比萨饼的小伙计、跟实验室看门人的合影……他好像下决心要把他的生活通过照片一点一滴地传递给我,邀我分享。

她忽然想到似的,轻叫起来:“哎呀你知道吗?他也去上学了,读研究生。你的老师。”她抿嘴看着我,很想从我脸上看到惊讶的神情。

那些照片,都是当年我们校园里难得一见的绚丽彩照。碧蓝如洗的天,五彩斑斓的地,争奇斗妍的车和人。每个人的笑容都是无忧无愁,发自内心,有一种归返童真的可爱的稚趣。那是幸福的美国土地,幸福的美国人。

她拉住我的手,引我到树荫里站着,东问西问,对我在大学里的一切生活都有兴趣,不断地发出惊讶和快乐的声音。她的手小小的,拉紧我的手的时候,只能包住我的半个手掌,我余下的半个手掌就有点无着无落,不知道是这样悬着让她握住好,还是干脆缩回来更好。

我一点都不忌妒唐仁的幸福,我只是不能明白,他把那么多的时间用来拍照和游玩,功课怎么能照样优秀。他用一年半的时间读完硕士学位,马不停蹄地又投入了博士论文的研究。他是系里最年轻的博士生,又是最高奖学金的获得者。

她老远看见了我,稍微想一想,记起了我是谁,立刻张嘴“哦”了一声,脸上笑成一朵花,加快脚步向我迎过来。是你啊!她用带着一点奶气的小女孩子的声音跟我说话。我都有好几年没有看见你了,差点儿认不出你来,真的呀!她说话的语气,很亲热,还微微地有一点撒娇的意思,让我恍惚有种错觉,好像我比她年长,她反过来成了我的小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