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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DE.A│路过蜻蜓

送我去机场的路上,邹一帆出奇地沉默着。一副心神不宁的样子,不停地将车里的音乐关了开开了又关,我猜他有话想说,但既然犹豫不定,我亦不主动过问。我们在高速公路上破风而行,外面的天空是晴朗的蓝,我将手搁在车窗沿去拦那些经过的风,午后的阳光一点点地从松懈的指间漏过去。将要离开的心情,竟如获新生。村上春树说穿过沙尘暴的你必定不再是之前的你,这就是沙尘暴的意义。而我想这一场离开也是如此,有一点忐忑,但不畏惧。

【离开,向心而去】

过安检的时候邹一帆拉住我的手,动作有些唐突,但我并无不快。

于是我便决定离开广州,为了我的真朋友。

他嗫嚅:同安,或者我可以养只小猫来陪你,这样你便不会寂寞。

柴向南又说,同安,越到后来才越觉得身边有个真朋友多难得。

我轻轻地抽出手:我不喜欢猫。况且,和不喜欢的东西长久地待在一起,会更寂寞。其实我无意将话说得如此尖锐残忍,但留有余地实在是更为残忍的方式。果然,它一语双关,邹一帆脸红地低下头。我看着这敏感清洁的男子,终于歉意地伸手去为他拍了拍并无灰尘的肩,他抬头,伤感地看着我说,可是同安,我总想为你做得更多。

秘密。我知道柴向南许多秘密,比如他一顿能吃五十个馄饨,比如他左边的屁股上有一颗褐色小痣。他每每用郑重其事的口吻将这些微不足道的秘密告诉我时,我总是一边笑一边洋洋自得,仿佛那是一笔多了不得的财富,尤其是在其他女生嫉妒的眼神里,更让我有虚荣又幸福的错觉。我曾经多么希望,那些幸福并不是错觉。

我对他微微一笑,足够了。

那个通电话的深夜,往事历历在目。八岁到十八岁,少年时候和柴向南斗嘴生气嬉戏玩乐的时光簌簌退回,在七年以后,忽然汹涌地覆盖了我的生活,让我发现自己原来孤身一人。孤独是需要被提醒的,并且在被提醒之后才会发现它早已遍布你的周身使你的生活看上去圆满实则漏洞百出。然后是失眠,陷在记忆里不得脱身。我知道自己在想念柴向南,还有他轻轻凑近耳边说的那句,同安,我要告诉你一个秘密……

邹一帆对我的好,我是知道的。在旅途中萍水相逢的邻城男子,平时做着电子方面的枯燥工作,却一直坚持单独出行,想要在四十岁以前走遍世界,还算心有梦想,让人不觉乏味。短暂的海岛两日,我们渐渐从人群中脱离至单独相对。他对我从小心试探到慢慢关怀,的确是有着足够多的纵容和耐心。看得出彼此都是寂寞而内向的人,不愿意将这寂寞表露得太明白。他处处体贴着我,又处处节制在教养和礼貌之内,总怕留了下作而轻浮的印象,这就是现代人自尊的恋爱方式。

我又何尝不是。

不是没有动容。邹一帆洁身自好,且内心良善,不是随处可见的邋遢男人。喜欢一个人,就对她好,很简单地想为她做许多,这份心情我如何会不懂。只是我一直知道自己要的到底是什么样的感情,什么样的人。那种盲目的心情,让我明白这些年的逃匿是不彻底的。

任何人都留不住我。或者说,这个城市并不是没有让我留下来的理由,我的房子,我的车,我的瓶瓶罐罐,可它们太轻了。我开始收拾行装,将车子锁进车库的最深处,房间里的物件一一用棉布蒙好,这个从内心里就轻视疏离了的家,不知道何时再回归。虽然没有什么好留恋,但这一室的寂静,若然真要告别了,还是有些怅然,毕竟它的每一角落细部都已经充满了我的气息。离开它是轻易地,只因为柴向南在电话里的一句,同安,我总想你可以离我近一些,再近些。不要在我想说话的时候,无处寻你。你知道,我只有你这样一个说话的朋友。

登机的过程缓慢拥挤,我永远是最后一个上机的人。当然,只有我自己才清楚,这些伪装的从容和淡定,都将在两个小时的飞行以后土崩瓦解。像谁说过的那样,柴向南就是我的克星。

你是谁?我不带感情地反问了一句。彼此都陷入心知肚明的沉默,不过是旅伴,何必暧昧。

【就是这个样子的你】

我可以常常过来看你。邹一帆又急着说。

虽然已经预先知道柴向南会来接机,但见到他仍然是意外的惊喜。迎来送往从来不是他的性格,对我,就更是毫无理由的粗枝大叶。用他的话说是未把我当女人看,这句话多少有些夸张,但在我的印象里,柴向南总是一副没心没肝的样子,从来都是将重物交给我拖着,还美其名曰锻炼身体。也许是过去他欺负起我来太过顺手,让我实在不敢相信眼前这个争着去拖行李的人真的是他。

我叹了口气,不准备回应他有些过分急切的热心。

然而如何不是他?剑眉星目,改不掉的无赖笑容和颓废表情,即便当时的瘦小子现在长得又高又结实,也不过就是二十五岁的柴向南。我看着他大步流星地走在人群中,俨然任何一个成熟而英俊的年轻男人,背影是我永不会认错的。这份了然于心的熟悉,令我忍不住笑了起来,这个人,始终关乎我的悲喜。

可你也不是我,怎知我就一无所知?他像孩子玩起字眼游戏。

同安。柴向南大声唤我,张牙舞爪的样子还是没有丝毫的生疏。他嫌我慢,大步回身过来,亲密而粗鲁地揽着我的肩,依然胡咧咧地对我大呼小叫。只有细看才会发现,七年以后,柴向南的笑容平和了许多,走路的步子也懂得下意识地慢下来迁就我。我跟着他,有些亦步亦趋,一丝不切实际的温暖晃过去,眼眶有些湿。

你不是我,怎知道我什么都有?我淡淡地看了他一眼,无意暴露自己的寂寞。

我住哪?坐进他的车,我还有不真实的感觉。

知道我将离开,父母急急地打了越洋电话来劝阻:安安,为什么?广州不好么?网络上一群张三李四不明就里的嗡嗡聒噪:富贵病,绝对的富贵病,你这绝对是吃饱了撑的。就连刚刚在旅途中相识的邹一帆,亦作苦口婆心状:不要意气用事,毕竟在这里,你什么都有。

我家啊。柴向南说,仿佛理所当然。

所以在大多数的时候,我看上去郁郁寡欢兴趣索然。唯一的消遣,是去离家最远的那家电影院看一场或壮观或寂寥的电影。为什么要选最远的一家?因为这是唯一的娱乐,离家近了,总觉得有些亏待自己。即便不亏待,这日复一日的生活也同样让人厌倦。

你一个人?我小心地问。

的确,在这个寸土寸金的繁华城市,我住着父亲购置的一套房子,小而精致,重要的是无须为每月按揭而烦恼,不用偶尔买一件昂贵衣裙讨好自己亦要计算得胆战心惊。工作的地方在市区最高的写字楼上,高大的落地窗外是这个城市最华丽也最残酷的街景,我的工作只是每日花三两个小时做完枯燥的文件,然后将剩余时间用来站在窗边对着天空喝咖啡。代步的工具是2005年买的帕萨特,尽管首付花光了我毕业以后的所有积蓄,但我仍不爱用它,对于一个没有耐心的女子来说,周末出门,寻一个停车位都足以让我对这个世界感觉生无可恋烦躁至死。

还有一个,你认识。

在大多数人的眼里,离开现在的生活对我来说是绝对愚蠢的决定。

还有一个?我迅速在心里筛选,应该是贝小湖吧,这么些年,听说他们还在一起,号称当年同学里硕果仅存的模范情侣,但贝小湖不是在上海工作么……我理不清楚这些乱七八糟的头绪,茫然地望着柴向南的侧面,他歪歪地睇了我一眼,斜起有些暧昧的微笑。他说,别瞎想了,先告诉给你有个准备也好,是阿良。

【我们为谁远行】

许良?我不可置信地问,他点头。

哎,柴向南。

MY GOD。我翻了个白眼。

去,这个人——什么叫“也很想”,我又未曾说过想念他。总是霸道又自以为是,两年不见,也没改过半分。我暗暗嗤声,将手机塞回枕下,辗转了两分钟,忍不住又将它摸出来看。看了又看。窗外有隐约潮声,和我心潮一起轻轻涌动,恍惚中想起前事后路,竟有了苍茫而喜悦的感觉。直到邹一帆的声音迷迷糊糊地从旁传来,同安,你在笑什么。我方才发现自己笑出了声。

许良是我的第一个男友。高中。名义上我们是彼此的初恋,但我一点也不喜欢他。那段草率的恋情只维持了一个月便告吹,分手的时候他哭了我也哭了。他哭的大概是自己的付出并没有得到过真诚的回报,我哭的却是因为觉得自己做了一件损人不利己的蠢事,伤害了一个真心喜欢我的男孩子,还莫名其妙不明不白地挥霍掉了自己的初恋,我们甚至连亲吻都不曾有过。那以后许良便和我断交,偶尔狭路相逢,我总是心虚地躲避着他又惆怅又怨怼的表情。高中毕业以后,我被父母接去了广州,至此便再也没有见过许良。

他说,同安,我也很想你。

天知道这两个家伙怎么搞到一起?

这海岛的夜潮湿窒闷,有并不爽利的大风吹得窗帘呼啦啦摆动。我从短促的梦里毫无预兆地醒来,习惯性地伸手去摸放在枕头下面的手机。黑暗中,它蓦然震动,刺目的白光明明灭灭地闪着,房间那一边的床上,邹一帆睡得很沉。凌晨两点,该是柴向南的短信。

为了掩饰心里的起伏,我和柴向南开玩笑:你俩不是GAY吧?

【路途中】

一记爆栗敲过来,他还不解恨,恶狠狠地揪着我的脸问,你丫脑袋被门夹了?

——题记

我疼得尖叫起来,然后又是一阵疯笑。就是这个样子,柴向南霸道的样子,凶巴巴的样子,他被我气得龇牙咧嘴地将车开得像要飞起来,前方的天空低低地压在头顶,视野一片开阔。打开车窗,成都熟悉的、湿润的风呼啦啦地吹进来,我看了看这个久违的城市,又看了看旁边这个久违的男子。柴向南,我真快乐。

我爱他,所有人都知道。唯独他不知。

【原谅你的漫不经心】

树洞

来成都之前,我独自在家看《奋斗》,一个人在别人的剧情里哭哭笑笑了半天,然后像抽筋一样激动地发信息给柴向南说,我真想和你一起打台球、喝啤酒,在无人的大街闲逛到半夜。他爽快地回复说,来吧来吧,咱们一起LOFT。

不久又有一件狗血的听闻。陈昭和宋之蘅夏天结婚后很快分开,原因扑朔迷离,一种说法是宋之蘅与某个在法国留学时的情人继续往来,另一说法是陈昭发现自己其实另有所爱。这话是在我以报社记者的身份去采访本城知名女人姚海若时她对我说的,那天她扑了厚厚的粉,黑眼圈被遮盖住,穿了一件华丽别致的衣服,声态一如既往浮夸而不失真诚。

不想第一夜就喝了个烂醉。

轻描淡写地从眼前簌簌奔流过去,却如洪荒之势,溃毁一切。

柴向南坐在地上四处摸索着找打火机,许良半个身子挂在沙发脚,我摇晃着酒瓶子,仪态全无地趴在桌子边上,像个疯婆子那样笑嘻嘻地反复说着,许良啊,要是早知道你现在会出落成花样美男一个,我当年肯定说什么也不撒手,真是悔不当初。那厮眯着眼睛,一副色迷迷的表情,做势就要扑将过来,口里还含含糊糊地喊着,初恋情人,干脆咱们旧情复炽?

哑然失笑。那次,那年,那场命运。

啊——许良惨叫一声倒在地上,柴向南的长腿绊倒了他。

我们站着聊了几句,任长东忽然想起来解释,那次是因为心理很不适应,所以斩断婚期。当时茫然,只是死咬着决定,很久之后看了心理医生才知道,这就是俗称的婚前恐惧症。回过头来,发现事事都有了时过境迁的意思,只好顺遂各自无关的命运。

三个人都在笑,三个人都清楚,说得出这样的话,是彼此的心里都再无芥蒂。

春末夏初的时候我将自己埋在工作里做一只鸵鸟,做了一百张报纸的副刊,一份十年特刊,一份电影编年志。每日与日期打交道,更体会时光流逝得非常具体。有天在路上又遇见任长东,他说方才经过那影楼门口看见我的照片。话断在这里,也不知想要表达什么,我淡淡地说,哦,已经挂了很久。

后来不知是谁将我移至床上睡去。浑浑噩噩之中,仍有梦境反复,依然还是少年时。年少的我、柴向南、许良还有贝小湖,四个人坐在深冬的阳光下眯着眼睛晒太阳,日光像一双温暖的手捂在眼睛上,带来舒适而又微微不安的愉悦。我轻轻地将眼虚开,透过一片朦胧的蓝光,我看到柴向南和贝小湖的嘴唇安静地碰在了一起。他们都微笑着,但没有发出一点声音。于是我也默默地闭上了眼睛。

我亦有冲动掠夺爱尔后狠狠暴殄,但倘若求不得,何其难堪。

玫瑰色的夏日夜晚,回家的路上,柴向南的兴奋喜形于色。当我不耐烦地打断他,告诉他我答应和许良交往时,他的笑容也没有退掉丝毫,反而拍着我的肩膀开了好些不合时宜的玩笑。我诺诺地应着,心里委屈得不知如何是好。

曾经竭力争取,后平白夭折,我因此心患重疾。

那时候,也不是没有心怀忧戚。只是我也明白,之所以能够没心没肺地对待,无非是因为不爱或者爱得不够深。比如我对许良,再比如柴向南对我,始终都没有办法势均力敌,所以在离开成都以后,我曾有很长一段时间刻意和过去的生活切断联系,只将自己放逐在完全陌生的城市里,过着富足无忧的日子,看似美好实则空洞。我实在不想承认,所有在清醒的失眠中忽然就掉下眼泪来的夜晚,我心里想的,全都是柴向南。

但希望是何物,感情又是何物?我眼之所见皆为火花,绚丽、短暂、危险、一瞬幻灭。我想要的是一杯长久不会冷却的微温的水,然而遍寻世间,哪有这样匪夷所思的东西?哪里又有像我这样无理取闹的人?

模糊中天光有些发白,我听见自己在记忆里渐渐熟睡至抽咽。

有很多不甘心的意味,像我从未对他抱有希望,让他也失去了信心。

上午醒来他们已经不在,客厅里是宿醉后的狼藉,阳光像一把玻璃碎片明晃晃地散落在碗碟之间。我走进洗手间,在柴向南的杯子里发现了那把和我一模一样的蓝色牙刷,那是前年他来广州出差的时候我买的。他喜欢的颜色和款式,他喜欢的牌子,我纵然并不欣赏,却依旧固执地和他用着同样的物品。牙刷三个月就应该更换一次,而他竟然还用着。

记得有一次陈昭说,在你眼里,我不过是朋友而已。

看着已经毛躁得向四周不规则散开的刷头,和因为时日太长而褪成淡淡颜色的手柄,往昔如潮在心里横冲直撞,我含着满嘴清凉的泡沫,很平静地原谅了柴向南曾对我所有过的忽视和漫不经心。

刻意疏淡了和陈昭的关系,连姚海若那里也很少去,不久便听说宋之蘅开了一间设计礼服的店与影楼相邻,想来很好,感情之外,生意也有照应。陈昭打来几次电话,讷讷不成言,我静等了一会儿,遂挂断。我想我们都明白,无话可说是因为彼此对感情不够笃定,我们之间的关系,或者他不确定我是否想要,或者我要的太多他给不起。

【快乐的形状和泡沫相似】

走出门,陈昭开车送宋之蘅,对我说再见的时候,他的神情里有为难之意。我微笑,期间海若一直紧紧握住我手,似是要给我力量。不知何故我停不住笑,对海若说,难怪他最近忙。这样的话出了口,自己也觉得颇酸,再笑起来,视线里街灯都模糊。

夏天放肆而剧烈地持续着,柴向南和许良每天下班回来总是一副快被晒成咸鱼干的样子,两个人横在沙发上,拉松领带,对着我做的清粥小菜夸张地感叹他妈的这才是真正的人生。我微笑着走到厨房去拿碗筷,柴向南不知何时从后面跟上来,冷不丁地轻轻搂了一下我的腰,在耳边说了一句,同安,你真好。

很容易看出来,在宋之蘅的心里,她和陈昭在这分开的两年里并未结束关系,他们曾经在一起,如今她回来这关系依旧继续。我不知陈昭作何打算,只深觉得自己是一个替人上场的戏子,现如今到了该退场的时候。庆幸长久以来存有理所当然的退缩之心,所以此刻也不是多难过,真的。

我愣了一下,才想起应该大叫一声打色狼,然后将他狠狠推开。这是少年时柴向南经常捉弄我的方式,他还会说,同安,你的腰真粗,你的背怎么硬邦邦的,简直像个男孩子。说完便大声地笑,典型的占了便宜还卖乖。我很想转身马上推开他,可是那耳语的温度却让人迟疑,柴向南的手不放开,我站在水槽前胡乱地冲了几秒钟,心神不定地回头将沾满清水的双手在他棱角分明的脸上抹了抹,这才将一脸坏笑的他不着痕迹地支开。

我们一起吃饭,我、海若、陈昭、宋之蘅。吃饭的地方是某段时间陈昭时常约我去的日本料理,我和他常坐的两个位置,现在是他和宋之蘅坐着。一顿饭吃得气氛诡异,宋之蘅是一个活泼外向的女孩,加之眼界广,总有妙趣横生的见闻。她当我是海若的朋友,一直跟我拉话,并不见外。海若和陈昭则不时犹豫地看我,又看宋之蘅,一副欲言又止的表情。末了只有我与宋之蘅在专心地吃饭和说话,那种感觉非常畸形,不是尴尬,不是难受,找不到任何词可以形容,形同灵魂出窍或者异物附体,只得说畸形。

要说你们俩不像一对儿,上帝都要给我一耳光。许良懒洋洋地靠在门边,半认真半调侃地说。

宋之蘅也转过头,惊喜地跑过来,啊,真的是你,照片上的人。

滚!你可别想方设法地离间我们纯洁的男女关系。柴向南转头向我说道,他这叫嫉妒,绝对的。

姚海若随即看到我,轻轻推开宋之蘅,向我招呼,凡语,你来啦。

我抱手一旁,饶有兴趣地看着他们斗嘴。许良说不过柴向南,孩子气的圆脸上时不时地有一些莫名其妙的红晕急急地跑过,柴向南见状,越发地凑过来和我亲近去逗弄他,许良虚张声势地要过来保护我,最后柴向南被我们合力用锅碗瓢盆作武器赶了出去。还没有吃饭呢,厨房里已经是一片混乱,我蹲在地上拣锅铲,笑得直不起身。

宋之蘅先我一步走进姚海若的店,海若正伏在案上写写画画,她开口,海若姐。姚海若抬起头,呆了两秒钟,随即从柜台里绕出来,用手推了一下宋之蘅的头嗔怪:死丫头,你终于舍得回来?宋之蘅撒娇地哎了一声将头偏过去亲昵地贴姚海若的脸,一手将拎着的纸盒子塞给她,喏,礼物,别生气啦——

许良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同安,看你的眼神就知道,你还是爱他。

电光火石般,我想我知道她——宋之蘅。

像一道洁白闪电急速划过深夜的田野,周遭忽然安静下来,只有空气在无声中清脆地断裂。我仰起头茫然无措地看着许良洞察一切的神情,丝毫没有辩驳的力气。过了这么多年,这句话终究被说出来,这一瞬间,我看到自己孤身一人站在白光笼罩的田野之间,四下都是苍茫的黑。闪电转眼便消失,黑暗也终会被天光交替,而我只看到自己的内心,于仓皇之间被许良一句轻描淡写的话骤然洞明,它怯懦而卑微。

行至人群稍稀的恒景路,遥遥看见我的照片依然挂在影楼橱窗的最显眼处,有个女孩正驻足观望。她穿得真好看,皱皱的米白色棉麻衬衣下面是暗绿大摆长裙,脚上蹬着不羁的马靴,卷发凌乱慵懒地搭在背上,经过的时候,我忍不住多看她几秒。她正好回过头来,真是奇异的感觉,我看着她,她看着我,而照片里的我静静地看着我们。我们,是如此说不出来的相似。

是的,我是爱他的,爱得不动声色,爱得小心翼翼。

这让我想起姚海若来,有很久未见她了。

我爱他,所有人都知道,唯独他不知。

陈昭打电话问我新工作如何,又说近来他忙,要隔些日子才能看我……他温柔地嘱我要好好照顾自己。电话这边我无声地笑。寂寞难免,但既然笃定地怀疑着温暖的存在,身在何处又会不寂寞。两人之间,更多已是疲乏,疲于惊动和试探,疲于猜测和盼望。假使盼望的终点没有稳固的可以栖身的关系,那么及时回过头来寻一份可以障眼的劳作亦不算错。

许良的表情像极了在广州时请我留下来的邹一帆,我有时厌恶那种了然于心的聪明,有时却感动。比起没心没肺的柴向南,他们的确是真正地为我付出过时间和耐力,去揣测我的心。他们永远不会像柴向南那样,在给我留下肆无忌惮的伤口之后,还能若无其事地回来找我,嬉皮笑脸地说谁叫你是我的红颜知己。

新找的工作在新闻路上的报业大厦,地处城市西区,远离平常的生活范围,我下意识地使自己和陈昭隔开一些,以致可以最终断绝得不那么艰难。日报社的编辑工作流程昼夜颠倒,我时常午后三四点才出门,在办公室写稿到深夜,等美编排版到定版,天明而归。忙碌使人来不及思考,我每日进门倒在沙发上同样沉沉入睡,开始相信自己能够回到某一段强大独立,足以与世界之旷大荒芜冷静对峙的时期。

我深吸了一口凉气,镇定地站起来,不解释不掩饰,从容地将碗筷端出去。许良跟着走出,也是一副什么都没有发生过的木然表情。柴向南问我为什么不说话,我说被你们吵得累了。低下头,将脸埋在饭碗里,一滴眼泪悄无声息地落了下去。

而我们,到底什么都不是。我有些怨怼和失望,因此更加讨厌自己的反复无常与矛盾百出。倘若能够一直坚持不盼望,想必要比此刻的煎熬好过得多。

【像这个样子,牵着手,慢慢走】

如此,我想我大概爱上他了。意识到这点使我发现危机四伏,左思右想都是惊惧。怕得不到,怕不长久,怕生厌弃,怕舍不得,怕不甘心,怕难忘记。因为爱过,知道其势如猛兽,来时凶猛,去时决然,所过之处往往无不损毁。可怕的是残败废墟之上还会永远高高堆砌着恢弘的记忆,推翻不能,忽视不能,只得活活等着最后潦草葬身。

要不是银行给贝小湖的一封信寄到收发室,我们似乎谁也没有把她想起来。一笔数额很小的信用卡消费,柴向南第一次在我面前给贝小湖打电话,语气是平缓的:嗯嗯,我周末就去银行存钱。三两句便挂断,也没有思念缠绵的样子。

我忽然很渴望陈昭说爱我,渴望那些往日看来轻浮肤浅的表白承诺能从他的唇间随时随地蹦跶出来。可是没有,我们吃饭,对话,沉默,做爱,做一切情侣能做之事,但始终感觉有深深缺憾。我们都不是对方的那个人,假使他和我一样抱着对所失之物的顽固迷信,那我们注定只能是对方感情里短暂的替代品。

是小湖去上海之前我们看了场电影,都没零钱于是只好刷卡。挂了电话柴向南对我们说,本来她说要把这张卡销户,可是我不准,这卡还是情侣的呢!你们看,我这儿有张大点的,男版加菲猫。说罢将那张卡郑重其事地插进钱包里,很短的几秒钟,我看到了他钱夹里的照片,像所有被妥善安放在钱包里的爱情一样,贝小湖小小的身子藏在他的怀里,两个人笑得很甜蜜。

不安、心慌、忧戚、患得患失、莫名伤感。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倒是许良有意无意地问了一句,我搬来住都两个月了,还是第一次听见你说贝小湖,不了解的人还以为你俩感情破裂了呢。账单还往你这儿寄,别是把你当成提款机了吧?兄弟……

和陈昭渐渐像是恋爱。夜间他会突地发信息过来,只两个字,想你。而我则将手机贴在枕边微笑睡去。那种甜蜜记挂,恍若热恋。有时他会来我处吃晚饭,带了未做完的工作,在书房里敲敲打打弄到深夜,我便在客厅用DVD放一部电影,电饭煲煮着粥,米粒软透后两人分食。抵足而眠的夜晚因为踏实而分外短促,在微薄天光中醒来的时候,看着身边人,恍惚觉得不安。

柴向南呸了一声,你丫懂啥,真正深刻的感情是放在心里的,哪能婆婆妈妈地说来说去,又不是十七八岁的小孩子,难道还要一天三个电话嘘寒问暖不整腻歪绝不罢手?看不出来你还这么幼稚,难怪……柴向南来了兴致,一边刻薄许良,一边絮絮叨叨地向他传授起自己的爱情圣经,我坐在旁边看着他晃来晃去的后脑勺,不知道他的眼睛是不是也像他的声音那样充满自信。

我们却无妨隔着一个影子亦亲密起来。

我静坐了半晌,脑子像缺氧一样什么都听不见,只觉得心中憋闷,于是恍恍惚惚地跟他们说了声要去散步,便走出门。柴向南的大嗓门和爽朗笑声透过房门噼里啪啦地砸在灯光忽明忽暗的楼梯间,下面几楼都是黑洞洞的,我摸着扶手慢慢往下走,像是在步入一个深渊。

玩笑之间再提起远在法国的宋之蘅,都有点不自在的意思。

快走到底层的时候,手机响了,是邹一帆。他总是出现得不合时宜,我拿起电话,出不了声。

再见的时候,陈昭皱眉:才几天就瘦这么多,幸好我买了排骨山药过来给你煲汤喝。说话的时候他站在我家门口,白衬衣薄毛衫外面是一件驼色大衣,短而直立的头发上有新鲜的雨滴。我徒然生出许多脆弱温柔来,闷声不吭地靠过去,将头埋进他的怀里。厚厚的外套上有在菜市场里粘了一身肉和蔬菜的味道,我贪婪地在里面呼吸,非常好闻。陈昭两手拎满食物静静抱着我,彼此都没有说话。

同安,你还好吗?同安?声音远远传来,带着南方城市灼热的气息。

你们俩真奇怪,姚海若笑道,他也担心你还在生气,怎么回事呢?

我嗯了一声算作回答。

想起陈昭,我有点抱歉,问姚海若,他没有生气吧?

也许是习惯了我的漠然,也许就是忽然想找人说话,得不到回应的邹一帆竟碎碎地向我说起近来的生活。我拿着手机走到小区里,走到花园中间,走到外面夜色渐浓的街上,像一个迷路的异乡人茫然地听他说着下个月要来成都出差,到时候希望可以见我一面,他要我放心,他只想看一看我是否过得好,然后会安静地离开。

是嘛,姚海若说,我就说一定没事,陈昭不放心,非要我来看看你。

收线之后已是两臂酸涩,我就着路边的台阶坐下,看着街边喧哗的人群,心里涌起一阵比生死还空茫的苍凉感觉,这便是我放弃一切要来投奔的生活了。霎时间发现自己的疲惫,将头埋在手臂里好半晌,再抬起头时视线已经模糊不清。可是,就在这模糊不清的光影中,我看到一个人从灯火阑珊处影影绰绰地向我走过来,他身上还穿着我给买的花裤衩,脚上趿拉着和我一模一样的塑料拖鞋,他的确是在朝我走过来,远远地,人还没到,大嗓门便跟了过来。

姚海若来的时候将门拍得惊天动地,她夸张地说见我手机不开,工作也辞,以为我想不开躲起来寻死。我说我还没有那么偶像剧,只是那天淋了雨后感冒得厉害,偏偏遇到公司职务考评,死撑着去考估计也拿不到好分数。与其等着被降职或炒鱿鱼,不如自己走人还潇洒些。

柴向南大大咧咧地吼了一声,同安,你猫在那儿做乞丐啊?

那日之后我病了,发烧好多日,索性将工作也辞掉,窝在家里冬眠。

我擦擦朦胧的眼眶,站直了身子若无其事地说,噢,接了个电话就不知不觉走了好远。

被旧时爱人碰到依旧孑然一身,被人识穿因爱致残从此一蹶不振,何止难堪,简直可悲。我大概是羞恼,以至于愤怒难当,不想和陈昭说半句话,顶着滂沱大雨疾走一段,终于冲进路旁的计程车仓皇而去。摇晃。全世界在车窗之外以摇晃的姿态嘲笑我的狼狈,而我只能对着脏污车窗反照出的自己发胖的脸,哭不出来。

是小情儿的电话吧?嘿嘿。柴向南坏笑着欺身过来,一脸没正经。

任长东是我爱的第一个男人,我失去他,却从未想过他如此溺没在眼底人海。他身上气味不再为我所熟悉,因此沮丧。回过神来,发觉陈昭还牵着我的手,心意疏懒,轻轻地想要挣脱,却被他牢牢抓住。我忽然很不悦,大力将手从他的掌心抽出来,赌气地冲出雨伞遮挡的范围在雨中快步走着,陈昭从后面追上来,解释道,凡语,我在你的照片上见过他,刚才我……只是不想让你难堪。

就算是吧,他说下个月要来出差,顺便看我。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么说,就像不知道为什么柴向南的眼睛里会有一丝落寞闪过,或许只是因为夜色阑珊,一切都只是我的错觉。本想就此打住了这个话题,没想到他却不依不饶地追究起来。

我一直笃信我们一生所遇之人不过两种,第一个和其余。

哎,到底是什么样的男人?这么多年你才总算找了一个。柴向南看上去非常有八卦精神。

呵呵,那不耽误你们,回见。任长东点点头,经过我们往后面的人行道走去,绿灯了,他很快随着人群走到路的对面。我回头追逐着他的身影,头发长了些,人瘦了些,夹在各色的衣服和伞中忽隐忽现,很快就消失于转角之处。蓦地悲哀,因为我想到,假使今天偶遇的只是这样一个背影,必定是认不出他了。

很普通的,真的,非常普通。我叹气,不知道如何将谎话编圆一些。

我们正要去吃饭。陈昭替我回答,不经意地扬起我们拉在一起的手。

说清楚点嘛,你们在一起是怎样的?柴向南多事起来简直像一个邻居的长舌大婶,一脸闪烁的都是家长里短的八婆表情,看上去非常讨嫌。我心血来潮地抓住他的手,轻轻地摇晃了两下说,喏,就像这样,牵着手,慢慢走,没什么特别的。说罢将手从他的掌心里抽出来,可就在这个时候,柴向南的手微微地紧缩了一下,不肯将我放开。

好久不见,凡语。这是去哪里呢?任长东问我,声音自眼前传来。他手闲闲地插在裤兜,语气平常,好像我们清晨才分开。我觉得好笑,一年未见,他现在却来关心我的行迹。任长东看上去神采奕奕,目光里透着一股说不出的淡定澄澈,亚麻衬衣休闲裤,毫无遮挡地走在雨中,亦不觉得狼狈。于是我看出来了,任长东过得很好,他在制造一场裂变之后,在和我分开之后,比从前更好……诸多思维在我心中来回打结,一时间杵在那里怔怔说不出话。

喂,别闹。我抬头看他,他的脸望向别处,倔犟的侧面竟有了一种近乎伤感的表情。我内心骤然隐痛,任由他牵着,两个人像真正的情侣那样沿着喧嚣的夜市走回去,穿着两双一样土得掉渣的红色拖鞋。

去年我们分手之后听说任长东去印度尼泊尔待了很长时间,更有传闻说他在西藏某个庙里出家当了僧人。这些大约都是朋友们戏谑的说法,我听见只是笑笑,好像她们在调侃从不相干的人。设想过再见的场景,可说与此时的画面相似得不差毫厘,可是即便已经在脑海里预演过成千上万次一脸淡然地与他微笑擦肩,但事实上,我那是高估了自己。

在柴向南的沉默不语中,我的世界排山倒海。

我看着任长东,雨仍旧下,“咜咜”地砸在伞上,声音巨大。我好像猛地被抽离周遭世界,一瞬又置身那片雾气蒙蒙的荒原,呼吸之间冷空气好像一把匕首反复在肋间插进抽出。我被冻得鼻腔酸涩,惊觉痛。

【结束一场盛大的幻觉】

当时我和陈昭正打算去买瓶洋酒在姚海若生日时喝,我说我认得一个喝了洋酒就要说洋文的人,每次喝完伏特加都要学俄罗斯老毛子像一只驴那样愚蠢地弹舌头。陈昭忽然牵住我的手,我有点意外,抬起头来就看见任长东站在离我两米开外的地方,他在笑,大概是听到刚才我有在说他的糗事。没错,学驴弹舌头的就是这个男人,这半分钟前仍觉好笑的话题,现在像一把混凝土僵在我脸上。

那个牵手回家的夜晚,我们谁都没有再提起过。除了偶尔显露的沉着,大部分时候,柴向南还是一副玩世不恭的样子,他照样面无愧色地应对着平日里许良对我们的调侃然后狠狠地加以还击。唯独我,在一个个辗转反复的深夜,会忍不住胆战心惊地猜测着,也许柴向南对我还是有那么一丝丝喜欢,一点点不舍。这对我来说,就像少年时候那些看似微不足道的秘密,真的已经足够。

碰到任长东是在一个下雨的冬日周末,湿漉漉的街头,极适合旧人重逢。

我们依旧无比默契地常常不约而同说同一句话,做同一个动作,亲密得就像同一个人。我沉浸在久违的幸福感之中,甚至已经作好了做一个影子的准备,打算长期的柔软地潜伏在柴向南的生命里,在他需要的时候做好饭菜打扫好房间,连袜子内裤也替他一一叠齐。只要他仍需要,那么就算只是远远地看着他,我也当觉得满足,觉得欢喜。

与陈昭认识以后,我们不算逾距地来往着,一起打发了好些个下班以后无所事事的黄昏。他是一个生活百事通,对全城的美食资讯恁得熟悉,哪里新开了台湾小汤锅,哪里的牛排新鲜又滑嫩,通通了如指掌,有时间就会约我去腐败。跟陈昭一起,我总是忘记正在减肥,张牙舞爪地大快朵颐,不顾形象地放肆打嗝,在自助餐厅的选菜区练就一身眼疾手快的超强本领,举着托盘在拥挤的餐桌间健步如飞。当我们对着暖暖的炉火搓着双手看汤里的肥羊欢快翻腾时,我相信自己是一个简单的人,能有人一起吃吃喝喝就很开心。

我没有过大的野心,亦没有做第三者的计算,只想寄托于时间,寄托于柴向南和贝小湖越来越远的空间距离。我确信自己在等着某日他回头能发现,哦,原来你一直都在这里。

我是一个被蛇咬残了的人,不喜欢承诺的浮夸,和自己相处,才能觉得安全踏实。

是的,柴向南,我一直都在这里。可是我忽略了,贝小湖一直都在你心里。

我反问,什么是长久?世间关系,最长久的就是和自己相处。

她回来了。没有隆重的宣布,没有大张旗鼓的迎接,仅仅是一个拿钥匙开门的熟练动作,便让我全盘败下阵来。不,这不是争斗。在关于柴向南的战争之中,我从来没有获得过一个正式的出场资格。

不时也有相对坚定的追求者,问我可否与之长久。

好多年不见了,我曾经无数次地设想过贝小湖的样子,并恶毒地希望上海将她变成一个彻底的拜金女人,像许良说的那样,只把柴向南当成提款机。可是事实上她除了的确变得比过去更漂亮以外,甚或连单纯善良的秉性一点都未曾丢失。贝小湖打开门看见我,先是尖叫了一声,再扑过来,她个子比我小,一头凌乱的短发在我怀里乱顶,又是笑又是闹,俨然还是当年上学的小女孩。

大概是这样,当你对一个人没有过多期待和要求的时候,在一起就越简单快乐。我有两三个关系暧昧的男伴,公司同事、同城网友、别后重聚的老同学,他们或者有女友,或者是顽固的单身主义者。我们偶尔会一起吃饭看电影,有时也借着酒意拥抱亲吻做爱,打消各自的寂寞和对庸碌生活的腻烦。我像一个小心翼翼的玩家渐渐对这种浅尝辄止的游戏上瘾,原因很简单,不用去考虑一段感情有稳固和长久的机会,没有输赢,也就不用担心失败。

我心虚地接过贝小湖带回来的礼物,怯怯地回应着她的笑,生分得已忘记了我们也曾是那么要好的朋友,还一心觊觎着她的幸福。在贝小湖毫不生分毫无戒备的热忱之中,我为自己虚构的幸福感惭愧地红了脸。

任长东飞了,不管听起来有多不可信,我再没有固定的男友了。

柴向南回来的时候,我正好接到邹一帆的电话,他总算有那么一次不早不晚地出现,我赶紧抓住这个幌子,当着他们的面在电话这边略微暧昧地放低了声音。柴向南马上反应过来,挤眉弄眼地打趣我,语调夸张得有些做作,天光白日,我看不清他眼里的神色。

我说,我与你不同,倒是抓得牢牢的,谁知煮熟的鸭子也会飞。

啊……贝小湖低呼了起来,她说,我还以为同安和阿良又在一起了呢。

年轻时狂妄,以为感情会千金散尽还复来。很久之后姚海若的影楼在此地做了最大的连锁,东南西北各有一家分店,她买了三套房子,却发现自己已无处栖身。

许良嗤了一声,刚想挤兑两句,看我还呆呆地杵在门边,赶紧站起来将我往外推出去,他分明是在为我的失神掩饰,口里说着,赶紧赶紧,难得有人肯要你。

姚海若结过一次婚,男人对她相当好。那时没什么钱,住在筒子楼里,每日清晨要倒马桶,但不妨碍活得快乐。后来姚海若借了一笔钱开始做影楼,事业初期非常辛苦,怀孕了还亲自带着摄影团队去青海拍外景,高原反应加之疲劳过度,最后流产。男人坐了长途大巴过来接姚海若回家,衣不解带地照顾了她四十天。四十天后姚海若精神抖擞要再度投入工作,男人拿出一份已经签字的离婚协议书。他说不能想象这样的事情再有一次,照顾不了老婆孩子让他觉得屈辱,或者海若居家,或者离婚。

仿佛必须逃离的陷阱,许良带着头发乱糟糟还穿着红色拖鞋的我狼狈地站在路边,形象全无地等着邹一帆的出现。黄昏的天色莫名怆然,许良沉吟半晌,我以为他会说些语重心长的什么什么,但他依旧只是轻描淡写地说了一句,同安,对自己好点,有些事情,该是时间让它过去了。我无声地笑,点头,我知道,就像我们两个那样,既然什么都不曾发生,就让它干脆地成为过去。清清白白,不留痕迹。

她耸肩,反正要擦亮眼睛勿失良人。

许良拍拍我的肩膀,往不是回家的方向走去,我看着他的背影,又瘦削又孤单。

我哈哈地笑,海若,这是否算得上你的血泪教训?

可是,我们的孤单都与彼此无关了,没有谁应该承担谁的寂寞。

陈昭在去帮姚海若搬店的那天注意到我的那张照片,他说我长得很像他的女友,一个叫宋之蘅的女孩。用姚海若的话来说,宋之蘅那丫头脑子笨,放着陈昭这么好的男人不管,非要跑到法国去学时装设计。什么营生之道、一技所长通通都是给无处安心的女人们暂时安身的障眼法,女人啊,到头来最靠谱的还是一张床上两个枕,旁边睡个你爱的人。

我在夕阳下闭上眼睛,就像是刚刚结束一场华丽而盛大的幻觉。邹一帆走到我跟前的时候,我的眼眶唇角五脏六腑都是如此干涩,我看不清他的表情,只听见他的声音,温柔而心疼地说,同安,你瘦了那么多。

那真是我最美最好的时候,现在看起来,又伤感,又陌生。

【那些和青春有关的秘密】

姚海若最终还是把我的照片挂到了她新影楼的橱窗里,她对那套特别满意。自然,挂出来照片上只有我自己一人。婚纱,无肩曳地的款式,白得闪闪耀眼。我站在栈道上向前方伸出手,前方是一片安静的湖,阳光洒在碧绿的湖水上折射出颜色奇妙的光线。我微微仰起的脸,望向天堂一般充满了谦卑的幸福神色。

订好了回广州的机票,我才告诉他们将要和邹一帆离开的消息。几个人正在收拾东西,许良已经找好房子准备搬家,这一套二屋的小居室,对于四个人来说终究是太拥挤了一些。

哎——陈昭大咧咧地推了我的肩膀,走,我们去看电影。

听见我说话,许良从电脑箱里抬起头来看我,贝小湖则扁嘴走过来摇晃着我的手说还以为又能像念书时那样和你一直住在一起,柴向南哦了一声,然后不声不响地继续打包着许良的行李。我看了看他,又看了看他们,走进了柴向南借给我住的房间,他和贝小湖的房间。

我啪地将他的手打掉,想她就找她去,干吗饮鸩止渴,没出息。

柴向南,你不要进来。我需要整理一下思绪,整理一下记忆,然后尘封它们,再不轻易示人。我要做你的树洞,将那些与青春有关的秘密凝固变成琥珀,连同十七岁少年时你附在我耳边悄声的那句“同安我要告诉你一个秘密,我喜欢你”一并封存。这样,就算在一千年以后我也不会忘记你的样子,哪怕在一千年以后,我捧在手心里的琥珀,依然还有你闪闪发光的笑容,它如此珍贵。

陈昭用手抵在玻璃上指给我看,喏,就是这张照片,这个角度,真的特像宋之蘅。

许良他不知道,最初的最初,是我固执地选择要与你以好朋友的方式在一起,以为如此才能真正地不离不弃。我曾怀疑爱情而笃信友谊,坚定地认为只有分享你全部秘密的人才是最特殊最弥足珍贵的。于是我在你摊开的手心里选择了秘密,从此也选择了站在你的身后,甘愿做你倾诉的树洞,被影子遮盖,渐渐哑了光,褪了色,黯淡得不成样子。

姚海若怒其不争地说我,也只有你才会那么窝囊,让他想来就来爱走便走。我想,我只是忽然清楚地意识到,感情遭遇这种平白无故的结束和一个人好端端走在路上倒地猝死其实没有什么分别,不管有多突然,有多费解,总之是无法逆转,你能够做的,唯有接受。一段猝死的爱情,想起来很传奇,任长东,他是我爱的第一个男人,却赠我人生最辉煌的一次断裂。

多年以后再读《小王子》,他说,我那时太年轻,我还不懂得如何爱你。我就那么平白无故地想起你来。是的,柴向南,我想我终于明白,我想做的其实并不是当你的树洞,而是一片和你并肩而立的树叶,一起苍翠,一起枯萎,柴米油盐,我们无话不说,唯独不要秘密。

真的,我不怪他,甚至来不及觉得痛。我累!

那时我真的太年轻,太在意自己在你的心里是不是足够特别。

任长东从我们共同的房子搬出去的时候我已经平静下来,与其说是平静,不如说是绝望。只觉得身心都落进了乌有之地,眼之所见全是磅礴大雾,雾后是荒原。我以为可以找到一点问题所在,然后修正问题,继续生活。可是毫无破绽,事实是前一周我们还很相爱,是天大的问题也能床上解决的和谐爱侣。忽然就不能在一起了,那种感觉就像在行将到达高潮的时候突然阳痿,特别丧气。我对任长东摆手,你走吧,我不怪你。

所以我记取了你闪烁而飞扬的青春,却从此与你繁琐漫长的一生错失。

听起来很像一个笑话,结婚也是这样可以说算就算的?我希望任长东给我一个可以接受的理由,他说不出,只是越发坚持。我非常崩溃,盘根究底地问他是不是有了别人?去他的公司明察暗访,甚至到医院以妻子的身份翻看他的病历。我宁愿他像小说里编撰的主人公那样患上了可怕的绝症,那么我发誓会不舍不弃地照顾他,陪伴他,哪怕生命只剩寥寥无几的最后一程。但事实上什么都没有,他只是不想结婚了,就这么简单。

贝小湖出现的时候,我记得你说她告诉你,她要和你共度人生。多么蛮横而又强悍的情话,是我小心翼翼、如履薄冰、辗转反复、千回百转后依然无法对你说出口的承诺,我是对自己没有信心,对幸福没有信心,于是我只好看你渐渐走远,一次比一次更稀少地回过头来对我说,同安,我要告诉你一个秘密。

我仔细地将那喜袋用红绳系好蝴蝶结,抬头看他,霎时已千里。

直到我们也成为彼此的秘密。

是很美。时隔一年之后我在照片上依然可以寻得出那几日光景,那是我和任长东在一起两年之后的第一次出行。红枫、枯草、栈道、寺庙、日出、黄昏……我们从其中走过,好像走过长长的一生。彼时的我和任长东的确做好准备要共度一生,我们婚期已定,婚纱照已拍。事情是怎么发生改变的我现在想来仍旧糊涂,只记得那日我坐在沙发里包喜糖,任长东趴在桌子前写请柬,他忽然就停了笔,怔忡良久,回过头来对我说,凡语,不然,不然我们还是算了吧。

柴向南,这次我是真的要走了,结束一段梦境般的逃匿,回到我什么都有唯独没有你的城市。邹一帆会照顾我,他会家务,不会捉弄我,且比你有十倍的耐心。也许我们会在一起,像你和贝小湖一样,有平淡的幸福和悠长的人生。但我想我不会告诉他,那些有关我们青春的秘密,我也不会告诉他,那个被你牵着手散步回家的夜晚,你在黑暗的楼梯间上温柔地落在我唇上的吻。许良说得对,有些事情,该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既然走向了不同的分岔口,我们就只能将自己脚下的路走到底,毕竟这一路的风景又是新的、美好的。

照片的拍摄地点在康定。那时候已是9月底,草不再葱绿,气候亦凉,但我坚持要去草原,任长东只好顺着我。我们拉上姚海若店里的摄影队伍从成都出发,开车颠簸了十多个小时,于傍晚时候抵达目的地。我当然记得那个傍晚,夕阳斜斜地铺在枯黄的草地上,好像一把熊熊的火流光烫金地燃烧到天边,轨迹形同伤口,沿途滚出壮烈的姿态。风很大,任长东从身后紧紧地拥住我,他贴着我的耳朵说,凡语,这儿真美。

现在,你所唯一需要了解的事情是,无论你什么时候想说话了,难过了,或者仅仅是想听听那些散落在我们来时路上的足音和秘密,你的真朋友,你的树洞,依然还在这里。

我们的婚纱照。

她不离不弃。

那些照片是我的,任长东的。我们的。

路过蜻蜓

姚海若擅长夸张。她前几天打电话威胁我,如果再不来影楼取那套旧照,她就给我挂到新店的橱窗里去做招牌。我知道她是说笑,却不怀疑她有说到做到的魄力,何况那些照片搁在她这里一年有余,也该抽个时间清理清理。

她没敢想过天长地久,像他那样一个人。只是到底太快了些,轻忽了些,做梦似的,只可惜没死在梦里。

夸张的言语,令我们都笑起来。陈昭和气地对我点点头,随即挽起衬衣袖子到摄影棚里去帮忙收拾一干零碎物件,姚海若冲他挺拔的背影吹了一记口哨,对我指示,我表弟,好男人哦。我笑笑,低头整理着手中的影集,一张张翻过去,指上粘了厚厚的灰。

——题记

陈昭推推鼻梁上的黑框眼镜咳了一声道,其实也才五分钟。

不知不觉已经是很多年的事。二十一岁的周觉民不读书,在学校往南的巷子口开了间服装店,贴满废报纸的墙壁上高高挂着条白背心搭配的桃红色长裙,孙佩珊每次从那里经过都要痴痴站上一会儿。周觉民歪在躺椅上抽烟,对门外驻足的姑娘抬手招呼:小美女,喜欢就进来看看。他说话时黑色衬衣朝上撩起,露出穿到胯部的牛仔裤,拉链是滑开的。孙佩珊一下就脸红了,她不知自己怎么刚好注意到那个敏感部位,脸上像火烧一般,非常窘迫地掉头就走。接下来的好几天,她只敢走在街的对面。

噢?我看着眼前的陌生人饶有兴趣地问,有多久?

去问过那条红裙子,周觉民说三百八十块。在上世纪末的小镇算是天价。

姚海若将陈昭引见给我时是这么说的,梁凡语,这个人想认识你很久了。

彼时孙佩珊十五岁,与外婆一起生活,蚕食微薄的退休金,母亲是家庭的毒瘤,但凡出现必定引发痛楚。关于父亲的记忆她几乎是没有的,若要生硬拼凑,只有一点微薄印象,是留着胡须的胖男人抱着她坐在木工车床上玩耍。四岁之前的南方城市有多繁华,佩珊不记得,她只知父亲和母亲都是那个城市的外来者,他们在那里相遇,然后分开。

浮夸

很明显孙佩珊没有钱买那条裙子,也深知自己没有穿曳地长裙的身段。那时的她尚未脱去孩子的幼圆体型,连说谎都会立刻赧然,但仍旧壮着胆子对周觉民说,能不能便宜些?我想买。男人眯起眼睛微笑:可以啊,不过最低不过三百块。

罗森就这么走了。律师宣读的遗嘱里,没有多我,也没有少我,他终究以宽容和善待来结束了我们之间的缘分。我想这大概就是我所得来最长久最恒温的爱,它不徐不疾,犹如空气。虽然曾让我乏味困顿,想竭力寻找另外的生活频率,但人的一世,接谁生,送谁死,不外乎都是由一个一个的六十秒组成,不会太慢,也不会太快。我听得见它的调子,“咔嚓”,“咔嚓”,走不停。

呃……她假意踟蹰,口袋里根本没有半毛钱。

庄可从我面前走过去,和另一个年轻女子。我疑心他不是我所认识的庄可,但他确实又是,只是老了。步履沉沉,面色镇定,带着节制有礼的悲伤神态。他握住我的手像安慰所有陌生的新寡,节哀顺变。我缓缓回礼,从来客的墨镜里看到自己的姿态,看到那些从身上慢慢碾过去的时间。我们都没有表露,我们确已是不识。

要试试吗?或者你先试穿,你皮肤白,穿起来应该很衬。周觉民将那条裙子撑下交到孙佩珊手里,它像一缕彩虹那样轻飘美丽。孙佩珊犹豫了一下,将裙子还给他,她说,这会儿我赶着去上课,明天来买。她说得很肯定,临出门还回过头不放心地问,你不会卖给别人吧?周觉民竖起一根手指左右摇晃,小胡楂往右边轻轻斜起,他说,放心,上课去吧,哥给你留着。

来吊唁的人很多,慢慢经过罗森的遗体,纷纷感叹他生前的好处。有个被旁人叫做张董的男人已经白发苍苍,他带来了一大家子,整齐地穿了肃穆的黑服。张董站在我面前长吁短叹,提及本来要特地感谢老罗,当初推荐给他一个好帮手,不然也成就不了女儿的姻缘。只是后来他们全家都移民加拿大,总想着人生还长,有机会再见,没想到,没想到……唉,庄可,阿碧,你们再去给罗叔叔行个礼吧,罗太太,你也节哀。

那个哥字说得那么轻巧,佩珊不由得心中一软。

父亲从老家赶来,用枯槁的双手握住我的肩膀,摇着头,仿佛在说他先前的担忧得到了印证,又像是要给我支柱之力。我将他安坐在灵堂一侧的软座上,告诉他我可以应付这样的局面。本来,生老病死,婚丧嫁娶,有何不同。

第二日孙佩珊自然是没能去。她说了大话,羞于经过那间店铺,只能每天让康迅去看红裙子还在不在,问得烦了,康迅就吼她,在在在!在你也买不起!买了穿上也难看!康迅是佩珊同母异父的哥哥,一样随着外婆长大,没有念书,总在外面混着,游戏厅里旁观,偶尔捡别人剩的残局玩几把,顺手牵羊拿走游戏币去换钱。

都是无用了。我只能尽心尽力,送他走完最后一程。

对于康迅的粗鲁暴躁佩珊早已习惯沉默。她开始每天帮班上同学写作业,一块钱一份,加上暑假时卖矿泉水瓶子所得,一共也只有五十八块八。离夏天结束越来越近,佩珊趴在课桌上模仿着同学的笔迹,觉得自己用力得差不多快死过去。

非常难过,以及自责,觉得这些年终究还是亏欠了他。但我也恨,恨他让我的生命,徒留空白。

洛华看不惯她这样心心念念的记挂,点醒说那裙子是在批发市场淘的货,根本值不得三百块。洛华的父母在地税局上班,假期会带她去省城买衣服,对于面料和品牌向来很有见识,她评价该裙子款式颜色都好,只是质地不行。另外还附加一句,就跟那老板一样,长得帅,纯粹草包。

第一次去机场接罗森好像是多年前了,那时我在他的公司上班,因为需要马上转赴另一个会议,带着资料去接未曾谋面的高层。罗森穿着米白色粗线毛衣和仔裤,头发竖立,经过十几个小时的飞行依旧神采奕奕,丝毫不像四十岁的中年男人。而现在,我要去接一具灰白的尸体,不会再笑,不会再抚手安慰我,更不会再给我机会好好爱过。

小老板周觉民算是学校附近的熟脸人,家里早年承包学校食堂,父亲出名凶悍,母亲极其抠门。孙佩珊和洛华都没有赶上那个时候,她们只听闻当年一把大火烧光了周家的生意,也烧掉了周觉民的双亲。自此学校门口多了一个蓬头垢面的少年,后来少年变成无所事事四处游荡的青年,守网吧,卖冷饮,地摊上铺满明星海报,时间很少超过两个月。

在一个冬天的深夜或者凌晨,我与别的男人在酒吧喝酒,接到那个电话。电话的内容非常简短,告知我罗森在从英国归来的国际航班上心脏病突发去世,让我去机场打点一切。我的思绪好像被破窗而入的冷空气突然冻住,过了很久才缓缓流动。

果然过不久周觉民的服装店也要转让,大甩卖那天,康迅跑到学校找佩珊,他说死丫头,快,你喜欢的那条裙子在削价,跑快点。佩珊冲回家拿钱,以最快的速度往周觉民的小店奔去,远远看到大纸板上五十元的字样在招摇,她的心好像要从胸腔里面跳出来。

五十岁过后,罗森老得越快,他常花很多时间去英国和儿子相聚,给我许多纵容的空间。后来我结交了另外一些年轻的男孩子,开始渐渐明白这样的游戏,他们是自由的,我是不自由的。我们之于对方,没有所谓承诺的东西。真正的露水情缘,天光白日,便蒸发得干干净净。

红裙子?刚卖了。周觉民得意地说,随手捞起一条白底黑点的中裙塞给她,看看这条吧,这条也不错。

庄可却没有再找我。往他的号码打过去是空号,在人事处留下的地址已经搬迁,甚至连电子邮件都被如数退回。至此他离开我,没有更多的交代,我们之间有一场旅行,一些欢爱,一道疤,一些记忆深处的汤汤水水,滋味寡淡。想起来的,均是模糊的,带着一些肉色的欲望,暧昧不堪。

你说过留给我的,你说过的……孙佩珊攥着满满的零钱怨恨地看着周觉民,一下就哭了。

然而罗森归期将至,他应该已经得知详情。我开始考虑如何对罗森提出分手,我什么都不要,只想赢回些许属于自己的时间。但他从曼彻斯特回来,匆匆地,并不与我对质,而是忙于公务,用电话告知我他回到我的世界——有一些聚会需要我陪他出席,我们仍旧是彼此生活里的主角和陪衬。隔着一条电话线,我感觉不出罗森的情绪,后来在凯宾斯基的大堂,在他五十岁的生日酒会,我与他携手微笑面对宾客依然美满如故,一切好像没有发生过。我有些茫然无着。

三年后他们有了一起吃饭的机会,都没有提起红裙子的事。

他说会再找我。我不动声色,说等你。

孙佩珊高中和同学沈迟交往,双双考上重庆的大学。临行之前沈迟说表哥想要为他践行,佩珊奇怪,与沈迟同窗三年,没听过他有个表哥。

庄可用辞职打破尴尬局面,他说不想使我太困扰。

那个傍晚窒闷非常,热闹的牛肉汤锅门前许多男人光膀子划拳喝冰啤酒,有个白衣男子侧身坐着,背微驼,孙佩珊的脚步短暂地迟疑一下,男子转过头来,是周觉民。他眼神与她交会,然后朗声招呼他们坐下,手中利索地拧开一瓶白酒。沈迟坐在一侧,佩珊坐在对面,二十四岁应是青春最好的时候,她却觉得他老,笑容里有沧桑感觉。

那几日开会时没办法凝神静气,甚至不敢张望庄可坐在哪里。有人在对我汇报工作进程,我低着头,手机上出现几条简讯:生气了?对不起。看看我嘛。庄可像一个恶作剧的孩子在角落里不停干扰我的思维,我忍不住一笑,打断了别人的话,大家面面相觑。

沈迟说,我表哥刚从俄罗斯回来……

忽然想起多日不见的罗森,他的爱与照顾,我平白得来,又平白消费。他给予的富足环境,我回报的是勤劳本分。现在本分不再,我之前并不想离开罗森,向来以为相濡以沫、相敬如宾就是爱,而今却清楚发现那不是爱,那当然不是爱。但什么是爱?如果对庄可的眷恋叫爱,我怀疑自己要在爱里一夕老死。

周觉民马上接过话茬去:西伯利亚那鬼地方太冷了,根本不是人待的。老毛子把钱叫萝卜,你说明明是钱,它怎么能是萝卜?说罢他拍桌子大笑起来,引得旁边的人纷纷侧目,沈迟抱歉地对佩珊扁嘴,杯中的酒也执意半口不喝。周觉民不计较,自斟自酌饮得畅快,一边喝还一边用力搓着手,仿佛西伯利亚的寒流一夜之间刮到这中国西南的仲夏夜。

公司里早有一些议论,待我回去时,员工们面色隐晦。秘书告诉我,有个年轻女子来与庄工争吵,说了许多没有遮拦的话,哭闹得极其狼狈。我摆手示意她出去,独自留在办公室里思忖,倘若爱情不是物质可以兑换的东西,难道眼泪和纠缠就可以兑换?不知道,真的不知道,对于爱情我没有战斗经验,我不知应当如何为自己拼搏争取,也全然不懂苦苦争取的意义。

孙佩珊知道这事。三年前有人到小镇招工,说是去俄罗斯经营钢铁工厂赚外汇,当时有好些人都跟着去了,其中包括佩珊的哥哥康迅。出去的人们很长时间音信杳无,康迅在一年之后辗转回到国内,从黑龙江的某个边境城市打电话回来,愤愤咒骂当初坚持要他出境打工的外婆和母亲,据说是被拖欠了大半年工资,而且从来没有吃饱过,洗澡是凉水,二十来人睡一间,好不容易搭上旅行者的吉普车跑出来,却因为证件被扣在边境滞留两个月。

好吧。她咬咬牙起身离去。

康迅发誓不再回这个支离破碎的家,他的恨意和委屈在那通电话里全盘宣泄。外婆气得发抖,一夜里缩了两寸,次日清晨,佩珊见她跪在佛龛前烧香,颤颤巍巍的身体好像要溶在蒲团上。宿醉的母亲不省人事地深睡着,脏黑的脚将床单蹬出无数狼狈的印子。那个微风徐徐的周末清晨,窗外有太阳升起,老鼠在角落窸窸窣窣地啃噬着木头衣箱,佩珊站在自己的世界,她渴盼的一切从来没有得到过,她拥有的东西却眼见迅速损毁,只觉所有糟得不能再糟。

或许他不属于任何人。我说,只因我没有别的答案。

饮一口烈酒,辣得烧喉。沈迟摁住杯,说佩珊,你不能再喝了。沈迟见识过孙佩珊喝醉,是在班上的毕业酒会上,她从郊外的农家乐跑到山上去,到深夜他和洛华才找到她,像一只被丢弃的布娃娃躺在森冷的田野里。让她回家,她大声嚷嚷,我没有家。竟然还会唱那首叫《我想有个家》的老歌,在寂静中歇斯底里地喊妈妈,山间的狗将他们一路狂追。

但因为你,他已不是我的。小芮朝沙发里陷下去,瘦小的身子看上去越发软弱。

你怕吗?佩珊看着沈迟,眼神里荡漾着脆弱的醉意。

小芮终于来找我,约在安静的咖啡室,向剧目里学来的姿态:虞桐,你何必非要庄可?他只是看上你的钱。我苦笑道:若真是那样,倒还可以放心,至少他要的我能给。我心想,小芮,其实我真的不知他要什么。他从不说,我根本无从占据他任何一部分。

沈迟心疼地握着她放在桌面的手说,怕。

爱怎么如此让人费心劳力,游走一番,我像是老了十岁。

没什么好怕的。周觉民不明就里地在旁边搭腔:老子什么都失去过,一无所有,还怕什么。是醉了,衬衣胸口解开了第三颗纽扣,露出里面红红的皮肤。他索性扯开衣襟袒露出结实的胸膛,拍着那道叉型的猩红伤疤说,跟老毛子赌钱赢了,他们想赖账,居然还来打我。钢筋戳进去1.5厘米深啊,在这里,我不是照样好好的,真的很深,不信你们摸——他过来抓他们的手,佩珊的手指刚刚触到那片滚烫的皮肤,随即像触电般弹开。

只觉得对自己不耻,又痛恨着凭空生出来这些无谓的伤春悲秋敏感多虑,连偷来的时光都舍不得放肆快乐。站在狭窄的浴室里,对着浴盆里的掉发怔怔出神。外面,庄可在哼歌,庄可在打电话,庄可在朽坏的床垫上睡得呼呼作响。是这样,我们终于有了时间彻夜彻夜交抱彼此,却没办法获得更多切实的安慰。看着他孩子气的睡态像要霸占整张床似的,我突然感觉非常力不从心。

沈迟忍无可忍,冷着脸拉佩珊提前离席,将喝醉的周觉民留在喧哗的夜市。周围人人结伴,他独自呆呆坐着,佩珊转头看他在仍有热气腾腾的锅那边怔忡的神情,她跌跌撞撞地跟着沈迟上了一辆三轮车,车身颠簸着,她的心也在颠簸。沈迟拼命解释,表哥很早就失去父母,所以没有教养。佩珊闷声不语,沈迟马上联想到她的身世,又强调:他很没规矩,只顾自己吵闹,你和他是不同的。佩珊凄然无声地笑,她不知道哪点不同,她甚至没有一件规矩的内衣——都是捡母亲的。

幸好罗森并不打电话来,我们一向给彼此许多空间距离。

站在路口告别,沈迟比往日更加不舍放开她的手,他说,佩珊,我总希望你能够开心,可是似乎好难好难。夜风吹乱了男孩的头发,月光浮照在他白净的面孔俊朗的眉目上,未经世事的神态里写着年少的温柔胆怯。佩珊忍不住伸手去摸摸他的脸,就像触碰一个遥不可及的完美梦想那样,在距离仅有几毫米的地方,她停住了手。

庄可多次接到电话,是小芮,他示意我缄默,我就起身躲到别处。

梦想易碎,她早已明白。

我们?人物指向不言而喻。因为庄可一句无心的记忆,我狠狠地吃起醋来,只觉眼前的好山好水瞬间黯然。他不知我的失落,一路拉着我的手从丽江再到中甸,如热恋情侣。但那些曲曲折折的山路,光从大巴的窗口探探就觉得很倦,山坳间四处散落的村庄在黄昏中早早睡去,唯有大丛三角梅开得寂寞又艳丽。真是,我真不知万事万物原来是有情绪的,路途上的安静是寂寞的,握在手中的温暖是寂寞的,连适时盛开的美丽都是寂寞的。种种种种,不过沾染了自己的感触,通通潦倒败坏。

读大学的第三年外婆去世,她克制了自己大半生的恐惧选择火葬,只是想着要给佩珊留下一点念书的钱——火葬是有补助费的。佩珊手里拿着那叠薄薄的抚恤金,想起送外婆遗体去火化那天,巨大的焚化炉将她瘦小的身体吞噬进去,母亲跪在旁边的地上不停煽自己耳光,康迅和周觉民在门口蹲着,然后跑进来将哭到晕厥的母亲搀扶出去。

没有人住了。庄可有些怅然地说,还以为会再见到那个卖煮玉米的老大爷。他抓住我有些冻僵的手呵气,上次来的时候,我们都感冒了。

佩珊立在焚化炉前,她知道生命中有密切关系的人,又消失了一个。

玉龙雪山的后面有一片海拔四千米的草坪,初秋了还是油油的绿。一些牛马散落在四处静静吃草,栈道的尽头有间寺庙,被风吹淡了颜色的经幡在阳光下轻轻翻飞,一排破旧的木屋如梦一般向着山坡下面延伸去,但貌似许久没有人住了。

归还沈家为她垫付的前两年学费,犹如将外婆的血肉拱手于人,佩珊心里充满无能为力的悲哀。沈妈妈推辞几下便将钱收入袋中,顺便说了几句安慰的话,提及沈迟打电话回来说替佩珊报名了英语六级考试,催促她料理完家事就赶紧回去。

碰巧一段工程结束,我告诉庄可想要他陪我出去走走。他说好,这个季节,我们可以去云南。

母亲在这时病了下来,多年浪荡酗酒,与不同男人生下一双儿女,她放纵不羁地过落魄生活,只因为有一处贫穷但坚定的娘家可以依归。外婆的离世使她猛然崩塌,躺在家里几天几夜起不了床,身体像是被抽去骨骼,只剩下一具即将腐烂的肉体。母亲在这时和佩珊说起她的父亲,她说当年他有家庭,却是对她们好,最爱将佩珊扛在肩头骑马马,去公园里吹泡泡吃冰激凌。

可是当爱情需要附加证明时,是否说明本身的投入程度就有所欠缺?

这些温暖色泽的往事,佩珊总不能有记忆。

但我有时疑心这世界是否真有所谓爱这东西,爱太虚无。当我未感觉它的存在时,它是生活里无足轻重的东西,是我和罗森的客厅里最平常的一只摆件。当我真的隐隐在庄可身上看到爱的轮廓,又会觉得怎么都抓不住、辨不清,我感觉到自己在这爱中精神虚弱,强烈需要抓住一些有力的旁证。

父亲家里原已有两个小孩,有一年他回老家后再也没去南方。母亲也就郁郁地回了老家,整日赌小牌,喝酒,与外婆吵架,动辄打骂不听话的康迅,佩珊倒是从不挨打,不过并不比挨打的滋味更好受。康迅小时候很荒唐,不肯读书,大字不识得半个,四处捡了塑胶袋扎成一捆带着佩珊去副食店换糖吃,兄妹俩被老板怒骂哄撵出来,彩色塑胶袋一捆重重掷在脸上,皮肤被擦出轻微的痛楚,可是透过它们看后面的世界,五彩斑斓,漂亮得好不真实。

这个男人要我爱他的本来样子,不肯与我交换一针一线一桃一李,莫非只与我交换爱情?

外婆曾经诅咒康迅长大以后收一辈子破烂。母亲感慨,幸亏他慢慢懂事,年初回来和朋友开了间石艺作坊,也多少知道顾家。别的不说,外婆的碑还是刻得像模像样,不枉外婆抚养他这些年。佩珊问那个朋友是周觉民么?母亲点头,他们是前几年在俄罗斯打工熟起来的,都是一个小镇上长大的孩子,知根知底,合伙也容易。

隔日经过美美力诚,忍不住逛进男装部,买了衣服送给庄可,却被他婉拒。我不得已拿出老板兼阿姐的架势,他还是拒不领受,并十分认真温和地说,虞桐,不要让我觉得自己像一个被你圈养的小男人。我也不是你的宠物,不用想着精心打扮我。若你有心,若你爱我本来的样子,就请尊重我的自尊。

闲聊中,母亲语气逐渐疲软松散,话题往往前后不继,这是衰老的明显标志。佩珊坐在床头,膝盖上覆了一层有香樟味的玫瑰红毯子。这依旧是十年前那张旧旧的木床,空气里还有外婆经年焚香的气息,暮色中窗外的秋意开始浓郁,外婆种在红砖墙头开了又谢的胭脂花,在这多年之后终于有了死绝的意思。

之后便没见过小芮了,亦不太记得她的样子。单觉得她年轻,生动,像一枚汁水饱满的果实。

在外面好好念书,最好别再回来。母亲说。

我是见过小芮的,在刚刚受伤进医院的那几天,她抱着汤壶,和庄可有说有笑地推门进来,满脸生动的表情,见了我才怯怯地喊了声虞姐。她生怕我因此事故炒了她男友,拼命地与我说他的好处,庄可有多聪明,多有天分,只是粗心。那些夸赞自然带着一些情人眼里出西施的意味,我静静笑着,听着,感觉一室的静物都因为小芮充满爱意的声音而摇摆起来,微微有些焦躁不耐。

康迅也说,妹,等毕业了找个有钱男人嫁掉,不要再回来吃苦。

爱人都是经不起比较的,我悲哀地发现,原来罗森的手背已经有了星星点点的老年斑。而我呢?我暗忖着,在庄可的眼里,我比他的女友小芮又要惨淡几分?

哥哥从未说过这样体恤的话,一时间三人都有些泪眼婆娑。

9月末,罗森要去欧洲开会,顺道去曼彻斯特探望儿子,行程将有一个月。临行前,我们很难得地有时间去情调极好的餐厅吃意大利菜,在灯火映照下喝红酒。罗森穿了一件阿玛尼的白T恤,气色显得年轻不少,影影绰绰中他看我的眼神似比恋爱时更温情,但我心不在焉。晚餐时我一直在想如果庄可穿上这件T恤,必定比罗森更为英俊妥帖。

佩珊走的那天康迅去附近县城送货。周觉民送她,他替她拎着大大的皮箱,那么大,好像把过去和未来都通通塞在里面。也没有更多的话,他只说照顾好自己,如果沈迟欺负你,我替你出气。周觉民说着又笑,不过我看你不欺负他就算好。在孙佩珊看来那笑容像浮萍,掠开之后始终郁郁冷冷。周觉民站在破旧的车站月台上,露出她所熟悉的,在康迅脸上也常常看到的,属于被这个滚滚往前奔流的繁华世界抛在最后的落寞自嘲,是年轻又苍凉的无力。

年轻是一件华服,幸好它仍在我的衣柜里,只是稍稍蒙尘。

她忽然想拥抱眼前的这个男人,于是就靠过去踮脚在他怀里贴了片刻。秋晨里周觉民的身体轻微颤抖了一下,隔着厚厚的夹克,佩珊好像看到那条在他胸口盘踞的伤疤。她认真地说,以后妈妈和哥哥都要拜托你费心了,还有你自己。周觉民拍拍她的背,没说什么,将她推上即将出发的班车。

我过去并不过分在意自己是否好看,相对来说,更喜欢装束是否得体舒适。可是现在我想这些都是重要的,爱一个人,会因为他而懂得观察自己更爱自己。跟罗森在一起,我只觉得情谊顺从而平静地流淌,无忧亦无喜。这样的静,在漫长之中逐渐显出一些深深的倦意,让我怀疑其实是可有可无的,连生命本身也如此可有可无。但在庄可身边,我生怕自己活得不够浓烈,不够精彩,想抓紧每分钟体会人生。

回学校之后孙佩珊在电话里和沈迟说分手。他难以置信,这些年来虽然不曾觉得她有多热烈地爱过他,但他以为这就是她所特有的方式。他在课桌下牵她的手;他带苹果和围巾给她;他轻轻掠开她额头的发,在光洁的眉心中间落下温柔一吻,她没有拒绝,淡淡微笑地接纳了,他以为这就是她的方式。

庄可说,你怎样都好看。

辗转反侧了一整夜,沈迟大清早就等在女生宿舍楼下。他手插在半长的藏青色呢子大衣的衣兜里,里面是淡蓝的衬衣和V领线衫,干净,俊朗,唯有脸上的神情落寞得让人心恻然,佩珊犹豫了好久才敢跨出门洞,她和他的这些年,像仰面承接阳光雨露的温暖滋润,要说没有不舍是假的。

罗森说,这样好看。

佩珊,你不要和我开玩笑。沈迟试着去拉她的手,被她避开。

有时我会想,遇见罗森,和罗森结婚,都是为了与庄可相遇。这念头甚是矫情,但爱本身就是一件矫情的事,身在其中,一边自我嘲笑,一边顾自沉溺,明知危险,还是不得不飞坠毁灭。我不过二十七岁,却觉得自己老得可怕,再照镜时滋生许多嫌弃和恐慌。往日的素淡装束,霎时如张张陈皮乏味不堪,我开始不动声色地保养皮肤,购置新装,变换低调却活泼一些的发型。

不是的,是我觉得不能再错下去了。佩珊轻轻地说,她觉得自己的心像是结了一层冰,但里面的凛冽刺骨的水开始缓缓流动。

只希望手永不痊愈,时间永不继续。

六年,难道六年都是错的吗?沈迟极度难过,竟然笑了。

我原不知道自己的防线这样脆弱,不堪一击,或者只因为才碰上这人。

沈迟,你没有体会过与梦想擦肩而过,却又失而复得的快乐。你没有不能实现的梦想,所以你不能理解我。佩珊低头,她想起来的是昨夜整理行装在衣箱底部发现的那条似霞光艳丽的红裙子,它跟当年那条一模一样,真的一模一样,她不知道周觉民是怎么找到的,虽然它现在看起来已经不入时,甚至很土,但一瞬间如氧气灌注到她奄奄一息的生命里,她抱着那条裙子做了一夜好梦。

这是为什么呢?盛夏的阳光和扰人的蝉鸣声被绿色纱窗滤淡了,落进淡蓝的病房里已变得格外轻忽,只剩一层薄薄的光线。我和庄可同时对望了彼此的眼睛,呼吸像一匹丝绸被沉默缓缓撕开,一缕一缕都又滑又亮,空间骤然变得逼仄狭小。这无形的距离两头,我们都在抽线,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而这些,沈迟自然是不知道,不明白的。

他说,真的,虞桐,我近来老觉得自己像回到了小时候,恨不得能长快一些,老快一些。我愕然,我近来却像是加倍苍老,只希望自己能活得慢一点再慢一点。

那么,是有别的人吗?沈迟小心试问,仿佛一出口就要成真。

庄可脸红了。他很容易脸红,实在不像是已经二十五岁。

是吧,就算是吧,是的。孙佩珊惭愧地叹气,重重点头,其实她也不知道,那个人对她来说好像更为遥不可及。他们之间隔着现实、知识、年龄,以及可以预见的未来。这些都是很具体的考虑,况且她还半点不知道那个人的心意。

罗森来过医院几次,有时看见庄可时,默默地点过头,坐在旁边的沙发上询问我病情进展,不过片刻就离开。而庄可从楼下买了两杯咖啡上来发现人已经不在,吃惊地问我,他都不多陪你待会儿?我淡淡地笑,又不是小孩子,难道还要抱着唱会子儿歌?

沈迟站在那里,他艰难地看着佩珊,找不到可以应对的措辞,只是很清楚地感觉到就要失去眼前的这个女孩。又过了良久,他才声音抖抖地说出一句:我怎么会没有不能实现的梦想?孙佩珊,你就是啊,你就是那个不能实现的梦。这么多年,我一直在梦中,生怕哪天忽然醒了你不在,但我知道迟早是要醒的……

两三岁而已,虞桐——庄可故意拉长了调子喊我的名字。很奇怪,从何时起他不再叫我虞姐,有时甚至大大咧咧拍我的头,用削尖的铅笔指着手中的图纸说,连这个也不懂,笨!我看着他得意洋洋地为我讲解新工程的细节,像算术得了红花的幼稚园小孩儿,更是越发放任自己做懒散无知状,十分受用于这个笨字。

对不起,对不起。佩珊找不到别的话,她被沈迟的话击中心里柔软的部分,她想起一起念高中时沈迟每个清晨在家门口不远的地方拿着早饭等她,冬天他从怀里拿出热乎乎的豆浆瓶子和茶叶蛋,夏天时候的面包和冰冻果汁,一千多个日夜,从未间断。佩珊想着以后再也不能遇见一个这样爱她的人,再也无法遇见这样赤诚的少年情怀,不曾预料的痛楚使她急忙转身。

比你老。我说,马上为自己莫名其妙的比较和遗憾心虚缄口。

沈迟跑上前去拉住她的手,他说,如果,我是说如果,有天你回心转意,我们还有机会吗?

嘁,难道你老?庄可咬苹果,咔嚓一声,真清脆。

佩珊摇头,非常坚决地摇头,她已经快哭了,她说,沈迟,你这么好,你会找到一个和你般配、知道珍惜你的女孩。

庄可送汤来;庄可陪我做复健;庄可带新的PSP供我解闷;庄可说附近有座清俊秀丽的大山,山那边有块极宽阔的草坪,他有时和朋友去放风筝,也曾经带烧烤工具去露营。我听着他说这些那些新鲜事,半羡慕半调侃地说,真年轻。

呵呵,沈迟凄怅地笑着放开手,他说,我这么好,可是你不要我。

但不知为何,看着庄可,我却有时光荒废之感,仿佛之前许多年,都虚度了。

洛华来学校看佩珊的时候她躺在床上发低烧,这番感情剥离无异于壮士断腕,她需要一些时间缓冲。洛华看见挂在床头的红裙子瞬间就明白了,她真是冰雪聪明的女子,不必要佩珊作太多的解释,只就怅然地靠在床头摸摸她的头问:值得吗?你要知道自己选择的不仅仅是一个人,也许还是一生。

无论怎样的人生,都是生睡一张床,死埋一方土。这是自小父亲就教给我的。也许是这些苍凉透彻的人生领悟过早地融进了血肉,我才从来没有想过活着到底要什么,什么事重要。遇见罗森,就嫁给罗森,我深以为这是命运的安排,即便换做另一个落魄男人,不过也是一辈子,每分钟不会因此更长或更短。

我不知道,洛华,你相信吗?我甚至还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佩珊转身将脸埋在枕头里哭出来,这些日子她变得很脆弱,变得很容易哭,这是和沈迟在一起的六年时间里都不曾流过的那么多的眼泪,她像是被忽然融化了,再不复以往的坚强和冷漠。

因为执意嫁给年龄差距甚大的男人,我和父亲的联系疏淡多年,最窘迫的是过年时我与罗森回去探望,女婿的厚礼和皱纹使他矛盾,父亲暗示我不用再回去。我十分难堪,其实不过是希望他晚年安乐,过得体面。父亲摆手,老了,体不体面都是不打紧的,只想过得清净、简单。

周觉民打了个电话来,在冬天刚刚开始的时候,他说,我在这边找了一份工作,等有空过来看你。

庄可很专业的样子,告诉我他父亲原是老中医,我莞尔,家父也是。

佩珊愕然呆住,一颗心重重落地。她清楚地意识到自己走过这个冷寂的深秋,要的不过就是这样淡淡的一句知会。她终日等着周觉民,在图书馆里望着窗外的落叶等,在食堂里盯着盘中的饭粒等,在实习单位楼下的公车站台数着经过的车辆等,等待变成了庞大而又细碎的工程,她偏要细细地数着,深信下一辆车上就有属于她的一个座位。

闯了祸的新工程师庄可送鲜花到医院,对着我层层包扎的手臂一脸过意不去的歉疚。他再三道歉,我再三表示不必,不知是客套还是找不到别的语言。恰好小保姆端着熬的汤进来,庄可认真地看了那汤一眼说,虞姐,明天我给你炖点田七骨头汤吧,肯定比鱼汤更利于恢复骨伤。

孙佩珊在这种等待中迎来了自己大学的最后一年,二十二岁,她事先隐隐地想,周觉民会在这天来看她,她没有安排任何庆祝,只是在宿舍从早坐到晚,但他没有来。天黑下去,她的心也灰下去,拿起电话拨回家,母亲说康迅交了个女朋友,每晚都要出去散步到很迟,她为此喜忧参半,又说自己胖了很多,佩珊笑,说光听声音都知道你胖了。

恍惚听医生说我伤势严重,失血也很多。可我没有恐惧,因为知道罗森会给我最好的治疗,如果治疗无用,再恐惧都无济于事。果然,他打完几个电话后就过来轻拍我的面颊说,马上手术,最多两个小时就可以解决问题。我安心点头。手术出来罗森已不在,只让小保姆留话给我说有要事所以离开,我再点头。然后被推进VIP病房,淡蓝墙壁,装饰温馨。

挂了电话静坐片刻,它又响起,佩珊一把抓起来,是周觉民。

后来我开了自己的装潢公司,因为长年承接罗森的房地产和建筑公司顺转下来的业务,所以一直效益不错。公司无须费力经营,我更不太花心思去研究,时而报个营养方面的学习班练习烹饪,感觉自己像一种未经盛放的植物,在温室中慢慢萎谢。

他慢吞吞地说,你在宿舍啦,我还怕你出去吃饭没回来。

罗森说他最爱我的本分与淡然,于是我便打算一心一意陪他变老。并不是每个本分的女人都会有稳妥优厚的栖身之所安度余生,我想我所拥有的资本的确不多,实在没有资格去同老天再争取些什么,比如激烈的、年轻的、奋不顾身的爱情。没有生孩子,罗森不积极,我亦无心,无谓平添多余烦扰,我们能在一起,关系自然不需要血脉来维系。

佩珊又气又喜,脱口而出:我一直在等你。

与罗森结婚的那年,我还极年轻,刚大学毕业,进第一间公司,爱第一个男人。自然是不被人看好的办公室恋情,因为罗森的高职位,起先也有许多的阻力和非议。但我想我是幸运的,他毕竟已经离婚,孩子在国外念书,三年五载也不过碰面两次,与前妻的经济琐事无须我操心,并且他带着诚意和钻戒,每个步骤都郑重稳妥。

周觉民站得远远的,深蓝色戴帽子的拉链外套,旧的牛仔裤,冬夜薄雾中,身子冷得瑟缩起来。孙佩珊跑过去,将自己的红色粗线围巾扯下来在他脖子上绕了好几圈,他呵呵笑着,伸手将她揽在胳膊下面。男人身上有浓重的烟草味儿,还有衣服上的洗衣粉味儿,孙佩珊贪婪地呼吸,忍不住停下来,将头和身子一起埋进他的怀中。

伴着罗森的生活频率,我知道自己在随着他很快老去,虽然我才二十七岁。

他们拥抱而立,一动不动,佩珊将脸贴着他的胸口,用低弱得仿佛只与心音对答的方式接连问他:你怎么会到这里来?怎么找到那条裙子?你怎么知道,要来找我?周觉民不说话,只是用手一下一下抚过佩珊的头发,他想起来她十五岁时那张涨红的哭泣的面孔,她说,你说过要给我留着,你答应了的。即便这么多年过去,他心中仍有尖锐的痛。

那时罗森还经常回家,偶尔在周末开车载我出去打高尔夫,或者网球。他非常热衷于此类运动,仿佛希望借此留住匆匆逝去的光阴,但不得不承认,罗森老了。他已经接近五十岁,每月必须染发一次才能保持双鬓漆黑,尽管步履仍旧挺拔,始终却藏不住层层衣服里面被地心引力拖着往下垂去的皮肤,他拖沓的语速让我觉得不再是威严而是迟钝。有时清晨下楼,看见他坐在沙发上长时间盯着报纸一角,好似专注,又好似呆滞。

被违背诺言有多痛,周觉民知道,在他开始卖裙子的那个夏天,他的初恋女友嫁给了当地城建局的一个小公务员,同样的话他也曾切切地质问过那个女孩:你说过要和我结婚的,你说过要和我一辈子,你答应了的。

罗森将我送到医院,我的右小臂粉碎性骨折。

他后来原谅了她,因为许多事情若要变迁,根本不由得人,人的力量至为软弱,但原谅不是忘记,所以周觉民关了店铺,搭一列长长的火车远离家乡。在异国寒冷的宿舍里饮酒高歌,趁着酒意冲进漫天大风雪中,茫茫荒野里空无一人,对他来说,这个世界真是空无一人,他早已失去了所有他能够失去的。

一块从天而降的瓷砖,不大,但如果砸在头上,足以致命。我记得刚站稳的庄可不知所措地瞪大眼睛,冲过来扶住我:虞姐,虞姐!他手忙脚乱中全是初涉世事的慌张,额头上密密匝匝爬满了汗。反倒是我在安慰他:没事,没事。真的不觉得很痛,我甚至还想伸手去替他擦拭一下紧张的汗水,却发现自己完全抬不起臂。

孙康迅和他说起身世,千山外水之外两人掏心掏肺,他们坐在西伯利亚工厂外面的烂木头上,嘴里衔着野草,远方的地平线上有落日被缓慢吞噬。康迅说,你多好,你至少拥有过,不管亲情还是爱情。而我,我和妹妹出生起就是野种,不知道什么是爱,也不懂得如何爱人。他们和周觉民恰恰相反,从未拥有任何,所以哪怕随意给予一点点都是莫大的惊喜。当然,如果这点惊喜得而复失,那痛必然又要成倍地翻过去。

我手臂上有一道手术留下的疤痕,现在看上去并不很明显,因为已经做过植皮,是第一次带庄可去工地时被瓷砖掉下来砸伤的。那是午后两点的样子,光线正烈,庄可将安全帽取下来扇风取凉,正在装饰外墙的大楼上有一片阴影迅速闪下,我将庄可推开。

那时周觉民便想,世界对他们来说太冷了,冻坏了原本正常的那部分功能。因此即便是现在这样亲近地与佩珊拥抱着,紧靠着,也觉得无法取暖,怎么用力都不够。

他咀嚼的声音很好听,刚刚洗过澡的皮肤散发着健康的气味。我循着那声音和气息,从依靠着的墙壁上慢慢滑进被子里,好像沉船一样落入深重的睡眠。

二十三岁的夏天,孙佩珊在一家做网络销售的外企找到工作,周觉民仍在夜总会里做吧员,两人租了一间小套房,但每天只在天色未明时有短暂照面。周觉民夹着冷风和酒气钻进被子,佩珊用力拥住他,来不及温暖,他已沉沉睡去。在晨光中看着周觉民的面孔变得清晰,眉头之间有了浅浅的川字纹,皮肤亦糙得割手,仿佛经历了长途奔波的流浪人在途中短暂歇脚,天明时分又要启程。她想,恐怕是没有天长地久的,像他这样一个人,她从来就没了解过,对于他们的这段关系,他甚至没有说过爱不爱。

我不自觉地叹口气,简陋的房间马上发出苍老空洞的回声。一瞬间的怔忡之后我发现是自己的声音,马上蒙住该死的嘴,慌慌张张地向庄可看去。幸好斯诺克又开始了,突然插入的精彩节目提示掩盖了我的老态。庄可盘腿坐在旁边,驼着漂亮的脊背,他嘶啦一声扯开薯片的包装,兴致勃勃地将全部注意力集中在电视上。

惶惶然想起沈迟的话,沈迟说,我好像一直在梦中。这么久以后,孙佩珊忽然明白了他的不安和心痛,她恨不得在这梦里死去。

唉——

很久没有沈迟的消息,一个人之于另一个人的彻底消失,因为他与你再无半点关系。

可我觉得这样就挺好。庄可无所谓地耸耸肩,爬到床头从地上的购物袋里拿出一罐啤酒拉开,咕噜咕噜地仰头喝,他用嗓子里发出的满足叹息谢绝了我的提议。我坐的角度正好对着庄可的脖子,两天没有剃须的下巴长出了一些短短的青色胡楂,他看上去年轻得可怕。

公司里有人追求佩珊,她没有明确表示自己不是单身,有时也与那人吃一餐饭看一场电影。周觉民渐渐像一个影子在她的生活中,只在凌晨或深夜这样的暧昧时间段出现。他们说话的时间很少,即便是说,也不知道说什么。他谈论夜场见闻,谁谁谁一掷千金,谁谁谁泡了最漂亮的MM,这些是佩珊不爱听的,甚至是不屑于听的,而她想讲的那些,他怕是也不懂。

不如换一家好点的住处,昨天我看见下关有四、五星的酒店。我试探地问他,不想明说这劣质的壁灯和冷气已经快让我额头的皱纹原形毕露条条龟裂,失去弹性的床垫每晚都像沼泽一样将我吞没进去,醒来之后浑身酸疼得像经历了一场车祸。

就这样寂寞起来,即使周觉民不上班,两人也是枯坐着看半夜电视。而看电视也会争吵,为了各种合理不合理的剧情。两人对事情的认识全然不同,习惯了较劲,也就再也找不到和谐的频率,说话夹枪带棒,把彼此当做敌人。

八十块钱一晚,难道还期待有环绕立体声?庄可笑,没什么心机的样子,说话直接似孩童。

有天佩珊和同事看完电影回来,对方开车送到她楼下,体贴地下车为她打开车门。她在风中立了片刻目送同事,回身便看见楼前有个黑影蹲着,周觉民一根接一根地抽烟,眼神像无根的影子在夜色里漂移,找不到重心。

效果太差了。广告时间,我对庄可无奈地抱怨。

那夜吵得非常厉害,周觉民前所未有的粗暴,动手将她推搡在沙发上,她不服软,将他的不足低俗历历细数出来。他们像所有互相憎恶的世俗男女,讲到金钱,讲到生活,讲到人生观和价值观,唯独没有讲到爱情。所有都是分歧,所有分歧都提醒着他们的格格不入。吵完之后两人绝望地陷入沉默,外面天亮了,似乎是提醒着到了梦醒的时候。

和庄可来大理已经三天了,住在离洋人街只有五分钟路程的客栈,他选的地方,说是方便夜间睡不着时去酒吧小坐。都是一些情调不错的酒吧,旺季结束以后冷清的门庭使人愿意流连,但庄可也只是说说,我们每天的节目不外乎跟着稀落的散客去各处走走,回来后对着房间里信号不好的电视机看一个钟头的斯诺克便倒头睡去。越来越深的困倦好像从身体里面爬出来的怪兽渐渐掌控思维行动,很显然,云南10月的阳光并未驱散我的疲乏,它们兀自加剧。

那个清晨周觉民离开,他推门离去时停顿了两秒钟,佩珊闭着眼睛躺在沙发上,她假装是睡着了,因为她没有办法想出如何清醒地作抉择。后来听康迅说,周觉民没有回到小城,谁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

电视机里不时有雪花的嘈杂声,庄可盯着那个晃动不停的台,正在十分专注地看一场斯诺克比赛。我坐在床头,刚洗过的头发贴在墙壁上,壁灯矮矮地烘着头皮,又凉又烫。百无聊赖地翻罢从客栈柜台上拿来的景点宣传资料,指南上的风景图永远被印刷得美轮美奂,事实上呢?除了人,其他无非就是垃圾。我摇摇头,对于这样的出行实在提不起天真的期待。

孙佩珊的生活再度空白。她重新联系很久不见的朋友洛华,问她近况如何,是否称心。洛华说,我结婚了。佩珊第一反应是你骗我,这么好的朋友,可说是这么多年唯一的朋友,总不至于结婚都不知会于她。洛华犹豫着,吞吞吐吐地说,我和沈迟结婚了,不知该怎么告诉你……佩珊吃一惊,很鲜明地酸涩了一下,记起那个男人的种种好处,然而也记起她的决绝,然后很诚恳地对洛华说,那都是过去的事了,我祝福你们。

——题记

你呢?洛华问她。电话已经挂断,久久一片忙音。

人生是一次粗糙的旅行,我以为时间并没有急缓,无论怎样过,钟摆的频率都始终相同,无非一时六十分,一分六十秒。而我们也这样,在六十与六十之间渐行渐老。

姻缘就像旋转木马,这一刻与谁分离,下一刻与谁相遇,无从怨念,说不清。

缓慢

国庆节有几天假期,佩珊没有节目,计划着应该回家看看母亲,康迅又换了女友,也说要等着妹妹回去把关。佩珊收拾旧物准备带回老家存放,其实那不过都是一些过去带出来的东西,一口小小的皮箱就可以装完,她的过去这样瘦小贫瘠,真正的,是将要丢弃。

喜欢是一件和经验无关的事,它莽撞、直接,是你在枝头看见的第一枚果子,是最初盛夏里停在窗台的那只蜻蜓。而经验和时间带来的体会则要复杂得多,比如深情、犹豫、厌倦,以及沉默和惘然。

衣柜深处挂着那条红裙子,那是佩珊所有衣物里唯一一抹艳丽的颜色,她想起自己这些年还从未试过,遂是郑重万分地穿上它。时光簌簌地在镜中倒回,她对镜看着这少女时候的梦想,现今上身还是不合时宜,那时她知道自己太小,现在又觉得自己老了,永远没有对的时候。于是佩珊联想周觉民,想到这些年得到又失去的所有,她穿着这一袭红裙在狼藉中端正地坐,像旧时新娘,哭泣不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