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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沉醉

我知道顾之言留在了老家。而姜敏从那里逃了回来,可能她以为顾之言会来找我。又或者,她深谙顾之言不会再来找我。

姜敏再来找我的时候,已经过去了很长一段时间。那天她约我出来,我们聊起了我们高中时期所有美好的事。我们避讳着顾之言这个话题,没有彼此的寒暄,只像最寻常的老友重逢。

我们又回到了一如既往的轨道,各自有条不紊地生活着。直到顾之言再次出现在我兼职的那家酒吧。

其实也算不上戏剧化,我知道他们不会幸福。顾之言不爱她,没有爱情的婚姻怎么会幸福呢。

姜敏过来的时候是下午六点。她穿得很美。不,是妖娆。火焰般的双唇,精心修剪的短发,一身利落的礼服以及十公分的高跟鞋,看得出,她下足了血本。

后来姜敏跟顾之言回老家了,戏剧化的是,他们后来离婚了。

“你怎么也不好好收拾一下自己?”姜敏皱起眉头,有些怨怼。

但我还是没有去参加他们的婚礼。我没有那个勇气。

“一个穷编辑能怎么收拾,再说,没必要。”

没有什么是过不去的,我告诉自己。没有什么是过不去的,小糊涂还在呢,它还舔舐着我的脸呢。

姜敏一言不发地跑到我的衣橱,从里面挑了几件清爽的衣服,然后说:“也就是你,现在还年轻得像个高中生。”

但最后我又死里逃生一般活了过来。

“这算是在夸我么?”我微微一笑。

我像行尸走肉一般待在家里。世界的运转跟我没有任何关系,星辰的更替与我毫无瓜葛。阳光在我身上扫过,什么都没留下,又或许留下了什么。

“臭美,”她嗔笑着推了我一下,“对了,上次叫你帮忙的事怎么样了?”

直到我浑浑噩噩地拖着身子回来,看到家里空空如也。什么也没有了,关于顾之言的一切,连一撮烟灰都见不着。他就像偷心的鬼魅,走得决绝而静谧。

“哦,差点忘了,”我跑回房间,拿出前天朋友给的资料,“你要她的资料干吗啊?你的客户?现在功课做得够仔细啊。”

那一刻我是僵硬的,我的思想,我的灵魂,我喷薄欲出的怨恨和诅咒,都随着顾之言冷漠的陈述凝固成岩。我什么也没说,我假装什么也没听到,出门的时候还叫他别忘了放在客厅的文件,然后假装波澜不惊地走了。

“那是,比念书时好多了。白瞎了你当年总是考我前面,现在还没我挣得多呢。”

其实每次当我回忆起这一段的时候,我总是试图用最为平静的语气去叙述,事实是这么多年以来,我至少在表面上能做到了。姜敏,明明知道顾之言跟我在一起的姜敏,其实从大一开始就喜欢顾之言。最终她却这么轻易地就拿自己的一生当作顾之言应对父母的挡箭牌了。

“是,今时不同往日了。”我冲她莞尔,随后给小糊涂喂了晚餐。

我第一次被顾之言毁灭,是在清晨他的怀中。我们本该像往常一样,洗漱完毕各自去上班,但是那一天他叫我先别走,他神色凝重地对我宣布,他要结婚了,跟姜敏。

前往同学聚会的路上,我们相顾无言。出租车里,我们少有地紧握对方的手,像即将奔赴沙场的战士。直到到了酒店门口我们还是一句话也没有说,大概是因为彼此心里在想什么,不说也都懂。包间的门是一扇复古的镂空木质门,我们把门刚一推开,就看到了穿着白衬衣、身材高挑的顾之言。视线想挪都挪不开。

沃尔什在《与神对话》中说:“对于最为珍惜的东西,他们先是爱,然后是毁灭,然后再去爱。”

室友石头跟二胖拉着顾之言就过来了。才这么几年,他们的肚子都已经开始微微发福,没有了当年的意气风发和潇洒。他们自然不知道在我身边的这位姑娘是顾之言的前妻。当年他们的婚礼简单而仓促,没有邀请过任何老同学。当然,我也没有好到哪里去。室友们也不知道我跟顾之言的关系。其实在场的各位,除了姜敏,谁又会有那么敏锐的嗅觉呢?此刻的顾之言,只不过是一个离了婚的黄金单身汉而已。

4

姜敏优雅地向顾之言伸出手,顾之言也绅士地回握,像从来没见过一样。

我浑身的伤疤,被揭开又愈合,反反复复,不得安宁。我曾努力地想要遗忘,忘掉爱的炽烈,忘掉心痛的灼热。我走啊走,一直以为时间终究会把所有的过往抚平。却不曾想,无论平静跟汹涌,幸福跟责难,所有关于我与他的那些过往,统统没能躲过这无情的岁月。

很快,姜敏就凭借自己的魅力吸引了一票单身汉。

我就这样走着,漫无目的,如同穷困潦倒的浪子。小糊涂在我身边不离不弃。我的耳机里响起五月天的歌,这让我想起大学时期我们组建过的一个乐队,我是主唱,顾之言是吉他手。这也是他在我身上刻下的印记之一,我曾经为他做过的事中,这是持续时间最久的一件。

而我则被两个室友拉着跟顾之言坐在了一个相对清闲的角落。

后来,没有后来。回忆是一张血盆大口,我的过去,我曾经以为的后来,已经被它吞噬掉了。

“好久都没见了啊,今天咱哥们四个终于又聚到一起了,”石头笑呵呵地冲我敬酒,“当年你跟顾之言可是好得不得了啊。现在呢?怎么样了啊?”

我大学的那四年,顾之言带着我去了很多地方。我们去过海边,那是我第一次看海,我兴奋地拉着他的手,感受着潮湿腥咸的气息将我包裹,那种黏腻的感觉似乎让我以为我们已融为一体。唯有那一次,他没有顾忌旁人的眼神,让我拉着他的手,那也是唯一的一次,在几近夜晚的朦胧月色中,我觉得自己幸福得如同拾到了稀世珍宝。

“挺好啊,就是很少联系了。你们知道的,我回老家了。”

我小的时候,父母都很忙,学校离家有一个小时的路程,我一个人,时常独自地来回,偶尔也有同路的伙伴,算是发小。我们也像他们一样,牵着彼此的手,一起过马路,一起走走停停去寻找刚开的花、奇特的叶子。在我的记忆里,依赖最多的从来不是我的父母。我一直把大部分精力用在了寻找上,小的时候我找到了发小,他们给了我陪伴;后来我找到了顾之言,从他那里得到了温暖。而现在,我的寻找始终找不到落脚之处。

石头明明问的是我,可抢着回答的却不是我。顾之言还是那么圆滑,他总能替我把该说的,不想说的,都给说了。

林荫小道上,走着许多手牵着手的小学生。这附近有个小学,可能是快要到上课时间了,孩子们脚步急促,但是始终没有放开彼此的手,小男孩跟小女孩,小女孩跟小女孩,还有小男孩跟小男孩,没有人会有异样的眼光。

“听说你现在已经是局长了,混得不错嘛。”

“小糊涂”的名字是顾之言给起的,因为小糊涂很老实,就像现在这样,虽然这么久没有出来了,但还是会跟我保持一根筷子的距离。

“没有没有,就是个副局长,公务员嘛,慢慢熬。”

姜敏走后我决定带小糊涂出去转转,太久没有出去散步了,小糊涂怕是给憋坏了。雨过天晴,阳光刺眼,小糊涂东张西望,兴奋不已。

“得了吧,我们这批人里面,就数你最有出息了。”

姜敏走了。走之前她还交代了另一件事:她给了我一些资料,要我帮忙调查。这位人物我认识,是一位市长的夫人。我没问那么多,我有在报社的朋友,办这事不难。

顾之言闷头喝酒,却掩藏不住脸上的得意。

“要是我爱的是你,该有多好。”

“阿良听说现在当编辑了啊,不错不错,回归老本行。大学那会儿就是半个作家了。”二胖转头把话题又引回到我身上。

姜敏紧紧地握着我的手,阳光慵懒地洒在她的背上,她就像清晨初开的一束花。

“何止是编辑,阿良还唱歌呢,你不知道么?”

“阿良?”她唤我。

石头故意等待二胖脸上出现惊讶的表情,这时补上一句:“我上次还在酒吧见过他呢。酒保跟我说阿良可是他们酒吧的‘头牌’,哈哈。”

沉默良久。

二胖听石头这么一说,更起劲了。

“没有人是错的,你没错,他也没错。”

“那是自然,当年阿良当主唱那会儿,我还经常给他举灯牌当粉丝好么?”

我把手轻轻挡在她的嘴上,阻止了她的道歉。她的嘴唇冰凉,但鼻子里呼出微弱的气息,有些烫。

“呦,你还记得呢,当时你负责给阿良举,我负责给之言举,可我的灯牌老是被那群疯狂的女粉丝抢走,还一个个说得好听,说是借的,啥时候还给过我,真是!”

“对不起。”

二胖捂着肚子,大声地笑了起来。石头倒是一本正经,跟我干了一杯又一杯。

姜敏眼睛闪烁地看着我,她的眼神里除了愧疚,就只剩焦虑。

“不过说真的,能坚持当初的梦想这么久,真是难得。”

“我不知道,也无所谓。”

我还是一言不发,把酒统统往胃里灌,人们都说酒能消愁,大概也没有根据,白酒啤酒跟红酒,在我看来,其实都没什么味道。

“那他认出你了吗?”

聚会过后,我在家里又待了一天一夜,小糊涂早就学会给自己找吃的,这个家它比我都熟悉。姜敏最近有些忙,也没有来照顾我,只是帮我请了假。

“我不想让他知道我在那里,就请假回来了。”

我醒来的时候是晚上七八点。浑身酸胀,头还晕眩,大概是饿得有点体力不支了。我打了个电话叫了外卖,去冰箱找了几块吐司面包,小糊涂毫不嫌弃地跟我分着吃了。

“然后……然后呢?”

外卖很快就到了,我打开门,映入眼帘的不是快递小哥,是顾之言。

“我知道顾之言回来了。我昨天还见过他,就在我驻唱的酒吧。”我故作镇定地说。

我下意识要把门给拉上,但是顾之言迅速把手指抵在门框上,我能感觉到门板碾压着骨头与皮肉,顾之言一语不发,疼得直冒汗,他死死地盯着我,毫不退缩。

姜敏张大嘴巴看着我,一脸的不可思议。这是让我们两人讳莫如深的事,也是这些年来唯一让我们视如仇敌的事。

我终究心一软,放他进来了。

她来我这儿兜兜转转好几天,我料想就是因为这件事。我不想让她难堪,帮她说了出来。

小糊涂还认得他,但是对他也不亲昵,它躺在我的腿边,安静地拱着我的脚踝。

“是同学聚会的事么?”

顾之言径直跑向厨房,我听到里面传出乒乒乓乓的声响。没过多久,他居然弄出了四菜一汤端到我面前,连米饭都给我盛好了。

姜敏的神情看起来有些窘迫,在我面前她很少有这种时候。

而以前都是我做这些。

吃了药以后我感觉好了不少,我笑着对姜敏说:“怎么了,今天约我,有事么?”

我没有理会顾之言,打开电视让他看,电视里在播一档综艺节目,主持人在里面嘻嘻哈哈闹得好不痛快。我去洗了个澡,然后坐下开始吃饭。顾之言给小糊涂也准备了一份,小糊涂在一旁摇着尾巴大快朵颐。

我觉得其实没有那么严重,并且烧也退了一些。于是姜敏不再坚持,只给我找了些药,还帮我倒了些温水,让我服下。

“这些年,还好吧?”

我发烧了,姜敏执意要带我去医院。

这是顾之言开口说的第一句话,但我仍然没看他,我继续扒着碗里的饭,菜的味道不错,但我不知道我吃的是什么。

第二天把我叫醒的是姜敏。她没有打通我的电话,急忙赶到了我家。

那一刹那,我快要把脸完全埋进碗里的那一刹那,我知道我的眼泪仅凭一个小碗已经遮不住了。

3

我几乎快要窒息过去。这么多年,我早就明白了。我根本永远不可能拥有他。这就是宿命,如同现在的我,攀附着他的我,永远只能像一行流过他脸颊的泪,而不是一把牢靠的锁。

晚些时候,姜敏给我打了个电话,约我第二天中午吃饭,我有些困,随口应了下来,便昏昏沉沉地睡了过去。

5

我给被我弄湿的小糊涂擦干了身子,然后喂了它些吃食,我原本打算今晚带他出去走走的,整天闷在屋子里,它却从不吵闹。

顾之言离开得比我预料的还要早。

现在我又回到了原点,卑微得如同被冲进下水道的灰尘。

一个星期以后姜敏找我,我前往约好的咖啡厅,天气很好,风和日丽,姜敏就坐在靠窗的位置,阳光透过帘幔勾勒着她纤细的轮廓,美丽动人。

镜子里的我,消瘦得已经不成样子了。我以前不是这样的,为了迎合他的爱好,我学会了篮球,跑步,健身,学会了一切能与他相处更多时间的事情。我努力成为一个让他觉得不可或缺的人,我努力地忘掉我自己。

“怎么才来啊?”姜敏优雅地搅动着手里的咖啡,愉悦地挑动着眉毛,看来并未生气。

天黑得比以往早很多,我从沙发里爬起来,去洗了个澡。

“这周新签了几个作者,所以忙了些。”

外面的雨越下越大,拍打在窗上,那是久违的声音。至少在我的家乡,在这个盛夏的季节,这样的雨声再正常不过了。

“也多挣不了几个钱。”

我曾经的爱人。

我一愣,抬头看着姜敏,姜敏从包里掏出两个信封,鼓鼓的,摆在我面前。

我刚看到的那个,依旧英朗,依旧帅气,依旧骄傲的那个人,是顾之言。

“上次叫你帮忙,这是一点心意。”

是顾之言。

“你这是干什么?”

小糊涂丝毫不顾我狼钡的样子,钻到我的怀里,开始舔舐我的眉角以及我的泪。我紧紧地抱着它,像是拥抱着我为数不多的还有温度的记忆,静静地坐着。

姜敏不动声色地看着我,不理会我的惊愕。

我像是从战场逃跑的士兵,身上满是被雨水肆意淋湿的痕迹。水滴从发间流下,渗进眼睛里,让我眼睛一阵生疼。

“你也是让人家帮忙的不是,给人家点报酬,没什么的。这顶得上你半年的死工资了。”

我跑去跟老板请了假,说今天状态有问题,也不管老板是否答应,匆匆忙忙冒雨赶回了家。

我沉默不语,看了看她新换的名牌包,跟一身精致的高级定制。原来她早就不是那个为了一瓶喜欢的香水而努力攒钱的姜敏了,她不羁,桀骜不驯,但这份孤傲,终究有些变了味。可能只有我还停留在那个白衣飘飘的年代,无欲无求,单纯地以为这个世界还是我们幼稚时的那个样子。我自嘲地笑了笑,然后把钱收进包里。

我唱的是范晓萱的《哭了》,唱过很多遍的歌曲,从喜欢到唱腻,其实也没用多久的时间。但这一次不知道怎么了,唱着唱着,眼睛开始发涩,然后眼泪就止不住地流了下来。

“顾之言回去了吧,”姜敏有些戏谑地说,“阿良,你觉得那个男人真的爱你么?”

我坐在椅子上,唱了不到五分钟,突然在那群陌生的面孔中,瞄到了一张熟悉的脸。酒吧的灯光很亮,但是很杂,我侧过身去,尽量把头往架子鼓边上挪动。

我的手僵持在那里一动不动。

天气沉闷,跟这雨脱不了干系。我唱着歌,客人陆陆续续地从外面往里面走,有不少生面孔,大概是来避雨的。

“其实我也不知道自己喜欢他什么。可能后来心态都扭曲了,居然傻到跟一个同性恋结婚。大概他也就看中了我是个孤儿吧,还喜欢他,再做打算也省事。”

我唱的歌很无聊,大多都是一个风格,颓废中带着希望,但归根结底还是颓废。好在这个酒吧的包容性很强,来来往往的人时常会送给我一些掌声。

我忍受不了姜敏自暴自弃的话,我打断她:“都过去了姜敏,我希望你能快乐。”

我到酒吧的时候,乐手们都已经准备好了。通常情况下乐手是固定不变的,歌手会轮班,今天我原本是休息的,但轮值的歌手刚好生病请假,临时又把我叫来顶替。

“我很快乐啊,”姜敏故意张大嘴,“我跟你说,男人,说好也好,说不好也不好。你要会利用就是好,你要是自己陷进去,那你就完蛋了。你看我,现在活得多自在。”姜敏又晃了晃手里的戒指,好大一颗鸽子蛋,晃得我睁不开眼。

天气预报说今天有雨。这座城市几乎没有雨季,常年干燥。刚来上学时皮肤曾经生生被太阳晒脱了一层皮,但我居然很快适应了这样的气候。

我突然很想站起来教育一番眼前的她,但我发现自己毫无理由,但我知道姜敏已经走上了不归路,但是现在的她是听不进任何劝阻的。

我不知道,离我家最近的那个酒吧,出门右转,路过一个十字路口,就到了。我在里面做驻唱。而我的正常营生是一家出版社的编辑,工资不高,够用。唱歌只是我的爱好,不是为了补贴家用。一个人,一条狗,花销能有多高。

“快乐就好。”我抿着咖啡,眉头凝重。

人生会有多少个十字路口?

我们彼此沉默了好久,心照不宣地让时间留白。

2

“你知道我对你印象有多深么,我从来都没告诉过你。”姜敏的目光游离在窗外,仿佛在诉说一个别人的故事。

她终究还是没能开口。

“高考前那时大家下自习都爱去操场转两圈再回宿舍。你总是穿着白衬衫在楼下,干净得让我忍不住看。我在四楼的位置,每天都看着你。多像卞之琳的那首诗。

没等我再说什么,她迅速地把脚套进高跟鞋里。她打开门,回过头对我微微一笑,很快便消失在我的视线之外。小糊涂一直在我身后吐着舌头,一动也不动。

“其实我们才是故事最多的吧,我们来自同一个城市,来自那个夏日闷热、老爱下雨的地方,这么一想顾之言算个屁。”

“不用,我又不是外人。”

姜敏喋喋不休,最后她盯着我,眼里尽是怨念:“其实最该走出来的人是你,不要再爱他了。你应该得到更好的。”

“我送送你。”

我不再说话,沉默是我最好的回答。

“来不及啦。”她挽起包。

晚些时候姜敏拉我去了学校。在学校外面的小吃街,姜敏找了好久,最后在第二棵樟树的拐角处,指着一家米线店跟我说,“阿良你看,我以为这家店不在了呢。”

“真的不吃午饭了?”

红色的招牌,依旧蒙着油腻的黑垢,旁边的木房子拆了,难怪不太好认。我大概能想到姜敏带我来这的原因,那个时候我们常常参加学校的各种演出,社团的,学生会的等等。姜敏一直扮演一个经纪人的角色,帮我们接洽各个组织,甚至是别的学校的演出活动。每次演出完了,我们都会来这里聚会,因为我跟姜敏都是南方人,所以总是来米线店。店里的伙计老板都认识我们,不用说他们都知道我们要点什么,以及什么口味。当时我们戏称这是“春风六人餐”,因为我们的乐队就叫“春风”,还有一些粉丝常常来关照他们的生意,当时店里的墙上还有我们的照片。

接下来我们二人相对无语,直到姜敏把盘子里的东西一一吞进肚子里,她才起身,准备离开。

“现在估计都没人知道‘春风’的辉煌时期了。”姜敏看着店里新的装潢以及陌生的店长,苦笑着摇头。

“还不是我闲得慌。”我没好气地白了她一眼,她露出洁白整齐的牙齿咯咯地笑,小糊涂在一旁盯着姜敏手中的牙签,吐着舌头直晃悠脑袋。

“毕竟都这么久了嘛。”我试图安慰她。

“你说我怎么就弄不出这么有新意的果盘。”姜敏抬起头,微卷的长发顺着脸颊往后移去,“一直以来都是你最心灵手巧。”

“知道我为什么要带你来这么?”

说完还故意吧唧着嘴,捧着我给她变着花样拼出来的果盘,一副视若珍宝的样子。

我或许知道,但是我摇了摇头。

“都十一点了,”姜敏指着手表说,“我一点得赶到公司,就吃点水果得了。”

“因为我要走了。去上海。”

“今天留在这吃午饭么?快中午了,要留下来的话,我去买菜。”

“哦。”意料之外。

姜敏恍惚了一阵,应了一声,把杂志放下。我给她准备好了牙签,她用那双涂着指甲油的手慢慢地挑着水果,“你瞧,我的指甲是绿的,多应景儿。”

我没有很讶异,只是波澜不惊地吃着连味道都不再纯正的米线,姜敏的眼睛在昏暗的灯光下闪闪发亮,如同黑夜里陨落的流星,带着热烈,带着无奈。

“喏,猕猴桃没了,红黄紫,缺个绿色。”

6

我把果盘端到她面前,她没有像往常一样跷着二郎腿看电视,而是捧着一本她平时不会碰的金融杂志。

第二年的年初,我动身去了北京。我辞去了原先酒吧跟出版社的工作。只身一人,在另一家酒吧做了全职驻唱歌手。

我知道姜敏会来找我。

北京的冬天很冷,大雪纷飞,美不胜收。酒吧的环境没有我想象的乱,虽然还是会有人前来骚扰,但好在还算是礼貌,甚至比以往遇到的一些喝醉酒的蛮横客人要好很多。

大学毕业以后,我带着我的狗,住在这座城市的一栋老旧居民楼内。我的狗就是“小糊涂”,我大四的时候偷偷养在宿舍的,我毕业后它便跟我搬了出去。它跟姜敏很熟,因为小糊涂打小就见过她,有段时间我还让姜敏帮忙照顾过它。用姜敏的话说,我要算是小糊涂的爸爸的话,她就是小糊涂的妈妈了。

我跟Echo就是在酒吧认识的,他每天下班都会来听我唱歌,还总是盯着我看,丝毫不避讳对我的喜欢。

但是她不像,任何时候,她身上都会散发出一种与生俱来的气场,一种初生牛犊不怕虎的精神,让人觉得她似乎是一个从来没有经历过挫折的人,当然,她也从来没有给过别人这样的机会。

Echo是德国人,中文流利,是一家外资企业的财务总监。这是我们在一起后我才知道的。跟他在一起后,他开始在经济上帮助我,让我不再拮据。但我依旧没有从酒吧出来,大概是我从骨子里觉得,唱歌是我唯一的念想,也是我唯一的价值。

高中时我们不在一个班,但是我认识她,很多人都认识她,她是我们整个高中唯一一个敢公然穿短裙的女生。校长拿她没辙,据说她的家人对此都是默许的。不羁的性格,加上漂亮的容貌,高中时期的她一直是所有懵懂少年心中的女神。但是很多年以后,我跟她成了无话不说的朋友,才知道当时并不是她家里人肆意纵容她,而是没有人管她,因为她是个孤儿。

冬天刚过的时候,我接到了姜敏的电话。姜敏在电话里与我寒暄,直到我隐约听到有人催她,他们没唤她的名字,他们叫她18号。我猛然意识到这是监狱里的犯人的编号。

姜敏是我的大学同学,高中也是。

我瞬间就愣在了那里。

“知道啦,我你还瞎操心什么,你还是赶紧帮我把苹果皮给削了吧。”

姜敏平静地说着她很好,至少她现在很轻松,她觉得她很快乐。我一言不发,最后她问了我一个问题。她问我,你觉得顾之言有爱过我么。

“喝酒伤胃,别太认真,做做样子就行了。”

我在那一刻觉得自己的心被拉扯成一张破碎的网。我真想冲到她面前破口大骂拳打脚踢。我忍住了,我的眼泪拼命地往下掉,但我的语气依旧决绝而冷漠,我说,姜敏,你醒醒吧,他不爱你,他也不爱我。他只爱他自己。

“也不是什么重要的活动,公司又有几个重要的客户,晚上得过去陪陪酒。”

我挂掉电话,找到通讯录。

“今天有什么活动?”我拍了拍沾着泥土的手,想给她准备些吃的。

“顾之言”,我删掉了这个号码。虽然这个号码在十分钟以前才给我打过电话,他说他再婚了,跟一位厅长的女儿。他也是迫不得已,他已经到了那个位置,他必须这么做。

姜敏坐在沙发上,抱着小糊涂笑着说。姜敏今天化了妆,涂了魅惑的蓝色眼影,庄重又不失情趣。自从大学毕业以后,姜敏变得越发漂亮,精致得让人忍不住赞叹。

他说他爱的只有我,一直都是。

“别闹啦乖乖。”

酒吧今天人很少,不知道是为什么。可能天气一转暖,大家都不喜欢窝在这个小空间里了。今晚Echo公司加班,没法来接我。酒吧又提早下班,我只好自己打车回去。

姜敏敲开我门的时候,我正在收拾新种的花草。小糊涂从我身后钻了出来,摇摇摆摆地往前走,然后熟稔地向姜敏身上跳了过去。

等我打开家门的时候,小糊涂没有像往常一样蹦蹦跳跳地出现在我面前。我觉得奇怪,叫了两声,还是没有回音。直到我走到卫生间,看到小糊涂躺在浴缸边上,一动不动。我匆忙跑过去抱起它,但是它没有跟我开玩笑,它冰凉地躺在我的怀中,像是从来不曾温暖过一样。

1

我不知道我该干什么。

顾之言躲到我身后,偷偷地亲了我一口。

我不知道我在干什么。

姜敏走在乐队的前面高举左手,像面旗帜。

我抱着它,走下楼梯。

回忆起一幅有些模糊的画面:

我的心不痛,我的手不抖。北京的夜里,霓虹闪烁,车流像是一道道迅猛的闪电,从我的旁侧飞驰而过。我哼起了那些年我们唱过的歌,回忆起一幅有些模糊的画面:姜敏走在乐队的前面高举左手,像面旗帜。顾之言躲到我身后,偷偷地亲了我一口。我们穿着白色的衬衣,假装胸前还挂着儿时的红领巾,我们高谈梦想、未来,以及爱。

我哼起了那些年我们唱过的歌,

春风在身后呼啸而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