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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节

“真是精美绝伦啊。”我由衷地赞叹着这块金表,“这么昂贵的礼物我们怎么受得起,无论如何不能接受的。”我连忙盖上锦盒的盖子,第一个将金表放到了瘦子的面前。

我心里暗骂刚才带我进来的领班,我说的清清楚楚要去“牡丹”她瞪着眼珠子却把我带到了“芍药”,这“芍药”和“牡丹”明显不是一个档次的,说不定袁芳那边澳洲龙虾已经摆到了桌上等着我呢!我正嘀咕着,胖子给了瘦子一个眼色,瘦子马上从随身带的大皮包里拿出七八个精美的盒子来,恭恭敬敬的给每个人的面前就放了一个,胖子非常谦虚的在笑着,说到:“小小意思,不成敬意。”别的人还在寒暄着不知道该拿还是不拿的时候我已经迫不及待地打开了盒子,刚才告诉我“这是芍药”的家伙也连忙瞟了一眼,盒子里装的是一块金表,是我垂涎了许久的东西。

胖子起身,又将盒子放回我面前,连连说到,“受得起,受得起,呵呵我们是私人企业,这次要不是有各位的大力相助恐怕就是灭顶之灾呀,所以,各位就是我们企业,也是我本人的大恩人,再贵重的礼物也不能表达我对各位的感激,况且只是一块小小的手表……”

他也小声的告诉我,“这是芍药。”

听他这么说着,我立刻就明白了,在胖子请来的贵客当中除了我,恐怕都是做了对不起良心的事,拿块金表也算是对自己心灵的一点安慰。

我心里嘀咕着,“难道自己进错了包房。”遍小声问旁边的一位,“这个包房是叫牡丹吗?”

果然,紧挨胖子的一位五十来岁的老头呵呵的笑了两声之后打开盒子看了看,对其他人说到,“这礼物实在太贵重,不能收,不能收。”

在饭桌上坐定,胖子一边让瘦子招呼着上菜一边寒暄,“各位,今天来地各位真是给足了我面子,这几位早就认识了,不说了,其他几位还是初次见面,来,我先干为敬。”说着话,他将红酒一饮而进。

“李老师,您这是骂我呀。”胖子绷起了肥脸,连忙把盒子又塞回老头怀里,老头顺势将盒子攥得死死的,好像忘记了该说什么,一个劲儿的笑着。

正思量着,又进来的两个人,一个胖子,一个瘦子,胖子在前,看起来是个老板,进门之后他很大声很夸张地笑了起来,“让各位久等了,哎呀,这个北京什么都好,就是交通太拥挤,堵车,堵车呀。”他满口的东北腔,让我感到很诧异,愣在那里不知道该说点什么,就在我愣住的功夫,其他等候的人都哼哼哈哈地开始跟胖子打起了招呼,我也只好硬着头皮跟他招呼了一声。

“李老师,我看……”我忽然忘记了胖子的姓氏,连忙又低声问边儿上的那一位,“那胖子姓什么来着?”

我很纳闷,怎么袁芳和迟大志还不来,心中还有一些不快,不是说我们三个聚一聚,怎么会来了一窝的牛鬼蛇神?

“姓朱,朱永福。”

当我在沙发上打着呵欠坐起来的时候,大包房里 已经来了许多的客人,七八个吧,看起来大家好像彼此都不怎么相熟,唯一认识的两个人在墙角的椅子上小声讨论着什么问题。我有些尴尬,揉了揉朦胧的睡眼向周围的人点了点头。陌生的人们在一起总是很友善,没有争端,真正的矛盾总是产生在相好的朋友之间,这个道理是大发白生前留下的唯一实用的精神遗产。

“李老师,我看朱总也是个实在人,您就收着吧。”

我有一个毛病是小时候留下的,每当我感到孤独或者伤心的时候我就会让自己安静的睡去,早年的时候我睡觉并不做梦,睡醒之后我就会把之前所想的内容全部忘记。

“对,对,对,都收下,都收下。”朱永福总经理挥着胖手好像个指挥官。

“牡丹”里就是我一个人坐着,有些孤独,我索性躺在沙发上,努力想象着现在的袁芳该是个什么模样。我从迟大志的言谈之中早已经体会到如今的袁芳该是风风光光的一个大老板的形象,如果是这样的话,我记忆当中那个大奔儿头、深眼窝,瘦了吧唧的黄毛丫头又去了哪里?我觉得大发白死了以后我内心里好像失去了一些什么东西,又或者大脑的深处受到了严重的伤害,严重到我没有丝毫知觉的程度。我发现我的思维很混乱自从大发白死去以后。

在座的人相互看了看彼此,心照不宣的收起了这份大礼,我的心里自然乐开乐花,只是忽然有些紧张,担心自己说错了话露了馅,失去这贵重的金表。

我不爱喝茶,但我不想拒绝她的好意,“来你们这最贵的。”我想要一壶便宜的待会迟大志来了会觉得我没见过市面。

开始上菜了,大家频频举杯品尝着佳肴,而我却感到坐立不安。

上了二楼,领班安排我在“牡丹”最大最舒服的一张椅子上坐下,微笑着问我,“您要点什么茶吗?”

我假装接听电话,从座位上站起身走到墙角,先小声的哼哈了两声,接着“啊”的一声尖叫起来,“什么?家里一个人都没有?好好好,我马上到,别着急。”假装挂了电话,我几乎是冲回了座位前面,一屋子的人都瞪大了眼睛看着我以为出了天大的事,我赶紧解释,“对不住了各位,我先走一步,我嫂子一个人在家,要生了,保姆吓坏了,我得去看看。”我一边说话一边把朱永福送的礼物塞进了口袋,“朱总,明天我给你打电话,再联系啊。”

门口的小领班对我热情极了,他们不叫我“小姐”他们称呼我“女士”,我个人以为“小姐”和“女士”唯一的区别就在于“小姐”在社会面前更加诚实,而“女士”则更加阴损。

他好像也为我感到焦急,一个劲儿的挥手,“快去,快去,生孩子可是大事……我叫司机送你去吧。”

这个饭馆我第一次来,尽管我带团四处去周游的时候很多,几乎吃遍了大江南北,出入的饭馆也成千上万,但这个饭馆真的是很不一样,气派、豪华,一看就是有钱人来的地方。

“不用,不用,各位,先走一步了,大家吃好……”我跨出门口前跟所有的吃客都挥了挥手他们也礼貌地向我做了表示,“慢走,慢走……”

你究竟认为我的关于发财之后的愿望有多可笑?你不能怪我对周围的人太苛刻,因为就连我对我自己也不如你想象的那么好。可见,虽然我自私,但不是坏人。

出了“芍药”,我才发现自己满头是汉,腿肚子一直在哆嗦,看了看表,八点多了,再也无心与迟大志和袁芳一起叙旧,我抬头四处看了看,原来“牡丹”就在“芍药”的斜对面。我三步并做两步,小跑着出了饭馆的大门,打了辆车,直奔家去。

下了班儿,我实在也没有别的事儿可做,索性按照迟大志告诉我的地址去赴宴了。中途,我用手机给迟大志打了一个电话,问他们到哪了,他说还在路上,如果我先到了,就到那个饭店的二楼叫做“牡丹”的包厢里去等他,我还想问问他同来的除了他和袁芳还有谁,手机忽然就没电了。坐在车里我心里嘀咕了半天,我想要是将来有一天我发了财,第一件事就是自己多买几块手机电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