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吻过的第一个姑娘叫伊夫琳·阿特金森,那时他还住在纳什维尔。她的爸爸在码头区有一家船运公司。保罗在家上学,但是每天下午他都会跑到河边去跟同龄的孩子们一起玩。某一天的晚上他吻了伊夫琳,田纳西的月亮正在掩映的云层中投下缱绻的光,照着她微笑面颊上的酒窝。她总是在微笑,那是保罗对她记忆最深的印象。即使在他们接过吻之后,她的嘴角仍然是轻轻扬起的。
二十七年来,保罗一共亲吻过四个姑娘。当然他从没提起过这些。但是他有时会想起她们,回忆让他感到快乐。两周前他与阿格尼丝·亨廷顿匆匆见过一面之后,他发现那些记忆更加挥之不去,却也更加遥不可及。
在秋天的烟草节上亲吻过格洛丽亚·罗宾森之后,他对接吻的喜爱已经毋庸置疑。他没有告诉任何人。其他男孩子出于嫉妒经常开他玩笑,但这些嫉妒只是根据猜测而来,猜测他都做过什么,猜测其他姑娘允许他做过什么。
保罗的父母婚姻美满。虽然这也让他颇为惊讶,但他仍然相信他们的感情。他的父母在很年轻的时候相识,并且马上结了婚。他的父亲相当爱发脾气,而他的母亲似乎比他父亲还喜欢对别人评头论足,但是他们两人在一起很幸福。而且他们还会为对方的错误辩解。他们顽固的道德观念在两人位于田纳西的两层别墅门前止步。他们给予彼此的那种宽容的善意,很少为外人道。直到保罗年纪大了一些,看到自己的朋友们都陷入种种不适又孤独的婚姻生活时,他才意识到自己的父母享受的是一种稀有的幸福。但这样的幸福保罗目前还负担不起。
他和格洛丽亚的妹妹埃米莉接过三次吻。他觉得这样很不好,但是他知道格洛丽亚没把接吻的事情告诉埃米莉,埃米莉也没告诉格洛丽亚,他也没有告诉过任何人,所以对大家都没有造成伤害。不过,那仍然算是他人生中不太光彩的一段日子。
保罗的目标就是让这次谈话尽快结束。从父亲那里听取感情方面的建议就像是从洛克菲勒家的富二代那里听取理财方面的建议:如果一个人从未经历过想得而不可得的痛苦,那对于获得幸福所需的代价他也不会有任何概念。
他在奥伯林认识了莫莉·汤普森。她是个文静的红发女孩,俄亥俄的草地总是容易让她一阵阵怕刺痒。他们常常接吻。他的同学们都确信他们做过比接吻还要出格的事情——在人数并不多的学校里,流言总是传播得非常快——但是保罗和莫莉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他们在梅溪边散过步,在艾伦克罗夫特音乐厅里小提琴手的伴奏下跳过舞,也在洛雷恩街的砂石房屋之间向对方轻声诉说过自己年轻生命中的一段段往事。她让他在两人毕业后跟她一起回到她的家乡辛辛那提。保罗告诉莫莉,他要去纽约。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但是,”他的父亲一边在厨房里煮洋葱一边说,“你不能选择一个因为你的名气才爱上你的女人。你需要的是一个能爱名声背后那个真正的你的女人。”
在法学院就读期间,他收到过她的一封信。她的儿子已经六个月大,她的丈夫是市长办公室里负责财政的一名高级文书。有时候,她也会想,不知道保罗过得怎么样。他给她寄去了一张《哥伦比亚法律周刊》上的剪报作为回应。他的文章赢得了大三年级的年度大奖。他告诉她,自己很快就要以班级第一的成绩毕业。
保罗让父亲放心,他自己也想有一位妻子,婚姻并不是遥不可及的事情,但是目前这段时间他的工作确实太忙了。先立业,后成家,这样不是最好吗?
她再没有写过信来。
保罗犯了一个愚蠢的错误,他承认自己不知道。这就让伊拉斯塔斯找到由头说,如果保罗有一位妻子,那么买菜这类事就不用他操心了。保罗一直单身这件事又被提起来。
他的接吻史也就到那时为止了。法学院的学生根本没有时间接触女性,他进入职场后机会就更少。算起来他的单身生涯已经好几年了。
伊拉斯塔斯睡醒后,保罗提出带他出去吃顿大餐。但是伊拉斯塔斯认为那样纯属浪费钱,他更愿意自己在家做点炖菜。附近的哪家肉铺可以买到牛腩?
保罗知道自己二十七岁还没结婚,已经算是大龄青年了。虽说还没特别老,但是已经比绝大多数适婚女子中意的年龄大一些了。作为律师他还年轻,但是作为单身汉他已经太老了。保罗在人生中做出过一些正确的选择,他也因此收到了回报。他有时也会想,如果自己做出了其他的选择,人生会是什么样子,不过那并不意味着他后悔已经做出的选择。
保罗下午请了半天假,但是伊拉斯塔斯说一路上太累了,如果能在保罗的沙发床上小睡几个小时那就太好了。保罗告诉父亲家里没有沙发床,但是老克拉瓦斯可以在他自己的床上睡一会儿,并且他来纽约期间那张床都可以让他睡。于是,下午两点,伊拉斯塔斯躺下休息,保罗在公寓里无所事事地待着。他特别想回办公室去。
他并不太擅长跟父亲谈起这些事情。保罗在语言方面的天分却并不能帮他与这个教会他认字的男人进行深入交流。就算他很不谦虚地告诉父亲,从很多方面来看他已经是同辈人中最成功的律师,是美国历史上最大的专利诉讼案的主要诉讼律师,他又能得到什么呢?无论保罗做出了什么惊天动地的事情,父亲都不会对他刮目相看。
伊拉斯塔斯抵达后,自己提着行李爬上四楼保罗的公寓,他气喘吁吁地上楼梯,拒绝别人帮忙。他几乎和保罗一样高,但是肚子比保罗的大很多。保罗注意到他的白胡子已经很长了,稀疏的胡子尖儿延伸到衬衫的第三颗纽扣处。
伊拉斯塔斯永远不会改变。他不会突然对儿子的世界观产生兴趣。他不会开始赞赏保罗的雄心或者成就。向父亲坦露自己心中的紧张情绪并不会给他带来任何好处。能跟老头子保持良好的关系已经让他很满足了。任何过分的推进都会破坏两人之间好不容易形成的微妙平衡。
保罗于是给伊拉斯塔斯回信说,虽然他高兴让父亲住在他家,但他正忙于手上的案子,经常会工作到深夜。他可能没有太多时间陪父亲四处游览。伊拉斯塔斯回复说,他并不确定纽约有什么好玩的地方,就算有,他应该也不会喜欢。
伊拉斯塔斯认为信心是通往正义的唯一道路。他向上帝这个救世主祈祷,而保罗甚至根本不相信“祂”真的存在。但如果他向父亲坦承这一点,就会带来不堪设想的后果。他觉得,无论他打算向父亲坦言什么,在大学里培养的无神论观念都绝对不能说。
保罗从家信中得知父亲要来纽约。这是保罗搬到纽约之后父亲第一次来。伊拉斯塔斯是来办事的,他要和费斯克学院的一些赞助者开个会——他们是纽约屈指可数的几位既拥有强烈的道德信念又拥有必要的资金来帮助他们的人。老头子在信里甚至都没提一句他很想见到儿子。
所以,他们在交谈中很优雅地周旋着。保罗问到他的妹妹。她很好。他问到他的母亲。她也很好。整个冬天她都咳嗽得很厉害,但是春天一到似乎好转了很多,谢天谢地。伊拉斯塔斯对大选发表了看法——亲身体验过克利夫兰对经济造成的破坏之后,他便开始强烈地支持哈里森当选。保罗则很怀疑哈里森是否能够在秋季前说服那些骑墙派重新加入共和党。晚上十一点,伊拉斯塔斯又一次准备上床休息了。保罗躺在客厅的地上,身上搭着一条蓝色的棉布床单。夏天公寓里很热,保罗好一阵子无法入睡。辗转反侧,然后他做了一长串的梦,其中一个梦还相当下流,和一个长着阿格尼丝·亨廷顿面容的女人有关。
他觉得中央公园的草木修剪得太整齐,像是某位古代英国爵爷家的花园,过分讲究了。他不喜欢龙虾的味道,但是如果保罗愿意把钱花在享用这些海鲜上面,他也不需要对一个二十七岁的成年人的饮食习惯指手画脚。
早上五点半保罗猛然醒来,发现父亲已经在炉子上煮起了咖啡。正在读早报的伊拉斯塔斯看到儿子起床到脸盆旁边刮胡子,嘟囔了一声。
伊拉斯塔斯不明白,儿子住进这间公寓已经两年了,为什么仍然没有好好布置一下房间。他也没有问起儿子周日到哪一家教堂去,因为他知道答案会是什么。
保罗刚一坐下,伊拉斯塔斯就把前一天的《纽约晚邮报》中的一页推向保罗。
保罗在五十街的公寓也没有给他留下什么好印象。伊拉斯塔斯从来就不怎么喜欢纽约,他不明白为什么保罗想要住在那里。伊拉斯塔斯觉得,曼哈顿的夏天实在是闷热难当。他觉得这座城市嘈杂、肮脏、让人反感。他发现犹太人的生活条件很恶劣,他们都栖身于下东区狭小的公寓里。他发现在城市边缘地带的黑人的待遇更加糟糕。就没人担心伤寒病爆发吗?
“报上有些东西你应该想看一下,”伊拉斯塔斯说,“那篇社论——跟你工作有关,对吧?”
伊拉斯塔斯没觉得保罗的客户有什么了不起。对于他们在纳什维尔的家来说,煤气灯已经足够好了。
刚一读完那篇社论的第一句话,保罗就立刻向父亲表示抱歉。他需要立刻到匹兹堡去。他得马上动身到中央车站赶下一班火车。
伊拉斯塔斯·克拉瓦斯没觉得有什么了不起。八月底的纽约之行中,他向儿子明确表示出这一点。
伊拉斯塔斯表示理解。他说接下去的几天他能照顾好自己;他离开前会把钥匙放在五十四街的咖啡馆转交给保罗。他需要去见一些捐助人,以保障学校的未来。伊拉斯塔斯还从来没有见过三一教堂的尖顶,所以他很高兴能有机会走一趟。
——亚历山大·格雷厄姆·贝尔
保罗手里拎着过夜的小皮箱匆匆出门后才意识到自己忘记了给父亲一个告别的拥抱。他回头敲响自己公寓紧闭的大门,门钥匙和伊拉斯塔斯都好好地待在里面。
一般来说,家庭出身对一个人的影响微乎其微。真正造就一个人的是他的自身。
然而保罗的父亲并没有来开门。或许他又回去继续睡觉了,或许他在清洗昨晚的餐具时发出的声音让他没有听见敲门声。保罗转过身,走下四层楼梯,前往匹兹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