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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威尔斯

黄锦炎 译

像克维多、伏尔泰、歌德和其他一些作家一样,威尔斯是位文学家,更是一部文学作品。他写的噜噜苏苏的书中再现过查尔斯·狄更斯的辉煌,他写了不少社会学的寓言故事,编过百科全书,扩大了小说创作的可能性,为我们的时代重写了《约伯记》,“希伯来人对柏拉图对话的伟大摹写本”,不卑不亢地写了一本自传,他反对过共产主义、纳粹主义和基督教义,礼貌而又殊死地与贝洛克进行过论战,写了过去的历史和未来的历史,记录了真实的和虚构的生平。在这座庞大而多样化的图书馆中,没有哪本书比他叙述的几个残酷的奇迹更使我喜欢,这几本书是《时间机器》、《莫罗博士岛》、《普拉特纳的故事》和《登月第一人》。那是我最初读过的几本;或许也是最后读的几本……我想它们应该像忒修斯或薛西斯大帝的程式一样,普遍地存入人类的记忆之中,在人类的范围中增殖,超越其作者荣誉的边界,超越其所用语言的死亡……

[1] Frank Harris(1856—1931),爱尔兰裔美国作家、记者,著有《王尔德:生平和自白》。

那些主张艺术不应该宣扬教条的人,所指的往往是与自己的教条相左的教条。当然,这不是我的情况,我感激并信奉几乎所有威尔斯的教条,但我对他把教条穿插进自己的作品感到惋惜。作为英国唯名论派的好传人,威尔斯谴责我们经常说“英国”的顽固或“普鲁士”的阴谋;他反驳这些有害的神话的理由,我认为无可指责,但把它插到帕勒姆先生的梦的故事中去则又另当别论了。当一位作者只局限于叙述事情或者描绘某个意识的轻微的转向,我们可以设想他是无所不知的,可以把他混同宇宙或者上帝,而当他低声下气地推理的时候,我们便知道他也可能讲错了。现实是由事实构成的,不是由推理得来的;我们容忍上帝断言“我是自有永有的”(《出埃及记》,第三章第十四节),而不是黑格尔或者安塞姆[5]宣布和分析的那个本体论的论据。上帝不应该奢谈神学;作者不应该用人类的推理剥夺艺术要求我们具有的短暂信念。另外,如果作家对一个人物表示憎恶,就仿佛还没有理解他,就好像说此人不是他非写不可的。我们不相信他,就好比不相信一个主管天堂地狱的上帝。斯宾诺莎说过(《伦理学》,第五章第十七节),上帝既不恨谁也不爱谁。

[2] Rosny,法国小说家约·亨·博埃克斯(1856—1940)和塞·朱·博埃克斯(1859—1948)兄弟的共用笔名。

刚才指出的原因我觉得是说明问题的,但不能说明为什么威尔斯比《太阳系历险记》的作者,以及比罗斯尼[2]、李顿[3]、罗伯特·帕尔托克、西哈诺·德·贝尔热拉克[4],或者比他的写作手法的任何一位先驱者不知高出多少倍。他的故事情节的最大成功不在于解决问题。在篇幅不太短的书中,情节无非是一个借口,或者是一个出发点。重要的是完成一部作品,而不是读起来畅快。这一点可以在各种体裁的作品中看到:那些优秀的侦探小说并不是情节最好的(如果都以情节取胜,那就不会有《堂吉诃德》,而萧伯纳的价值也就不如尤金·奥尼尔)。依我之见,比如说,威尔斯的早期作品《莫罗博士岛》或者《隐身人》,之所以评价高,有其更深层的原因,它们不但内容构思巧妙,而且在某种程度上对人类一切命运的固有过程具有象征意义。那位被人追逼的隐身人不得不睁着眼睡觉,因为他的眼皮挡不住光线,这是我们的孤独和我们的恐惧;那在夜晚嘟哝着奴性十足的教条围坐在一起的魔鬼们的秘密集会是梵蒂冈。一部不朽的著作总是有无穷的、生动的模糊性;它像使徒一样,完全是为所有人的,它是一面镜子,能照出读者的特征,还是一幅世界地图。这一切还应该是以淡化的、谦卑的方式发生,甚至无视作者的意见;作者应该仿佛不知道一切象征的意义。威尔斯就是以这种清醒的单纯创作了他早期的幻想作品,我以为,这是他值得赞美的作品的最值得赞美之处。

[3] 英国文学史上有多个李顿,此处可能指爱德华·布尔沃-李顿男爵(1803—1873),著有小说《庞培城的最后一日》等。

这些原因之中最明显的是技术方面的。威尔斯(在甘当社会学研究者)以前是一位可敬的小说家,是斯威夫特和爱伦·坡的简洁风格的继承人;凡尔纳则是一位勤奋而笑容可掬的短工。凡尔纳是写给青少年看的,而威尔斯则老少咸宜。还有一个区别,威尔斯本人曾说过:凡尔纳的幻想贩卖的是可能的东西(一艘潜水艇、一艘比一八七二年的船还要大的船、发现南极、会说话的照片、乘气球横穿非洲、一个通往地心的死火山口);威尔斯的幻想则纯然是可能性(一个隐身人、一朵吃人的花、一只能反映火星上的情况的水晶蛋),但不是完全不可能的事情:一个人从未来归来,带着一朵未来的花;一个人死而复生,心脏移到了右边,因为别人像照镜子那样,把他翻了个个儿。我曾经读到过,凡尔纳对《登月第一人》中出格的描写感到惊讶,他愤怒地说:胡诌!

[4] Cyrano de Bergerac(1619—1655),著有《月亮世界的故事》和《太阳世界的故事》。

说这话是在一八九九年,猜想王尔德并非要给威尔斯下定义,或是想糟蹋他,而是想换个话题,赫伯特·乔治·威尔斯和儒勒·凡尔纳现在是水火不相容的两个名字。我们大家都有这个感觉,但是,审察一下我们的感觉所依据的错综复杂的原因是不无裨益的。

[5] Anselm of Canterbury(1033—1109),意大利经院哲学家,尤以有关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证”著称于世。

哈里斯[1]说,奥斯卡·王尔德在被问到关于威尔斯的话题时回答说:“一位科学的儒勒·凡尔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