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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幕

有人不同意吗?好,通过。(他开始给大家发小纸条。)

(一些陪审员点头。8号陪审员走到窗前。)

(8号陪审员站着看众人。陪审员们传递纸条。每个人开始在纸条上填写意见,然后折好还给陪审团主席。主席将所有纸条在面前摊开。他拿起第一张纸条,打开,唱票。)

陪审团主席:听上去很合理。

有罪。

7号陪审员:行啊,就这么办。

(随后拿起下一张。)

12号陪审员:成交,我赞成。

有罪。有罪。有罪。有罪。有罪。有罪。有罪。有罪。

3号陪审员:好哇,你终于像个正常人了。

无罪。

8号陪审员:我有一个面向所有人的提议。希望大家再投一次票。你们十一个人,以书面方式秘密投票。我弃权。如果仍然有十一个人投票认为他“有罪”,我就加入你们。我们可以立刻向法官提交有罪裁决。但是,哪怕有一个人认为他“无罪”,我们就继续在这儿把事情弄清楚。如果你们同意,我没意见。

(一阵嘈杂。8号陪审员松了口气,回位坐下。陪审团主席宣读最后一张纸条。)

6号陪审员(对8号陪审员说):就你一个人和大家不一样。

有罪。

陪审团主席:好吧。我想我们还是继续发言吧。这样的争论只会拖延时间。(对8号陪审员说)你觉得如何?

10号陪审员:天啊,怎么会这样?

10号陪审员:他就是个排名第十五位的助理检察官,或者什么小喽啰。他懂什么?

7号陪审员:看来有个家伙临阵倒戈了!

11号陪审员:地区检察官可认为这把刀非常重要。他用一上午的时间……

10号陪审员:好吧,到底是谁干的?我想知道。

10号陪审员:各位,我不认为围绕这把刀的讨论有什么意义。有人亲眼看到这小子杀了他父亲。还需要什么证据?你们在这儿废话的时候,我还有三家修车厂要打理呢。赶紧结束走人吧。

11号陪审员:对不起,这是秘密投票,之前都说好了。

陪审团主席:你要我怎么办?

3号陪审员:秘密?你所谓的“秘密”是什么意思?陪审团合议室里没有任何秘密。我知道是谁干的。(走到5号陪审员旁边)兄弟,真有你的!你起初和其他人一样,投票认为那小子有罪,接着这位金嗓子传道者用一番花言巧语,说服你相信那小子不可能杀人。所以你转变了立场。这也太恶心了……你为什么不丢个铜板到他的乞讨碗里去呢?

2号陪审员(对陪审团主席说):他不该拿这事儿开玩笑。

5号陪审员:等会儿。(3号陪审员转过头)你不能这样跟我讲话!

7号陪审员:兄弟们,谁带扑克牌了?

(3号陪审员面向他。坐在两人之间的4号陪审员将手搭在5号陪审员胳膊上。)

9号陪审员:也就一晚而已。那孩子可是可能被处死的。

不。(甩开4号陪审员的手)他哪来的权力对我大吼大叫?

7号陪审员:那么你到底要干什么?我们可能会在这儿耗上一整晚。

4号陪审员:好啦,都冷静一下。

8号陪审员:有这个可能。

5号陪审员:他以为他是谁。你看到他那副德行了吗?

7号陪审员:是啊。可你打算怎么结束这件事呢?你改变不了任何人的想法。如果你一直这么扛着,陪审团将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这小孩会被重审一次,而且肯定会被定罪。

4号陪审员:坐吧。他太激动了。别介意,没事的。

3号陪审员:我们当中,可有十一人认为他有罪。

3号陪审员:我当然激动。我们本来要把一个罪有应得的人送上电椅,结果突然冒出一个人编了段谎话,而我们居然有人信了。

8号陪审员:陪审员合议室内,不就应该这么做吗?

2号陪审员(温和地):放松点儿。

3号陪审员(打断他):你不太确定什么?等会儿。(对8号陪审员说)你以为你是谁,那小子的律师还是什么?你凭什么以为自己可以对我们进行交叉盘问?

3号陪审员:你什么意思——放松点儿!看着一个被证明有罪的凶手逍遥法外?为什么不把刀一块儿还给他?让他更轻松些。

(他停下,不安地看了看其他人。)

陪审团主席:好啦。别再吵吵闹闹了。哪位可以发表些建设性意见?

5号陪审员:我不太确定……

11号陪审员:这样,我说两句。我向来认为,在我们国家,一个人有权保留与众不同的立场。

8号陪审员(对5号陪审员说):你也觉得他说谎?

7号陪审员:我们还是回到主题吧。(对5号陪审员说)你为什么改主意?

4号陪审员:你知道我的答案,他说谎。

9号陪审员:他没有改主意,是我改了。需要我告诉你原因吗?

8号陪审员(对4号陪审员说):你也这么看?

7号陪审员:我才不想知道呢。

10号陪审员:这是个蠢问题。他肯定撒谎了。

9号陪审员:好吧,我还是想说明原因,如果大家不介意的话。

8号陪审员:他可能在撒谎。(对10号陪审员说)你认为他在撒谎吗?

10号陪审员:我们凭什么要听你说这些?

3号陪审员:听着,这些现在都可以讨论。这小孩撒谎,你也知道。

6号陪审员:人家有话要说。

8号陪审员(对3号陪审员说):我问你。这也是我想在法庭提出的问题之一。如果这男孩打算用这把刀杀死他父亲,为什么会在谋杀发生几小时前向三个朋友展示凶器?

9号陪审员:谢谢。(对7号陪审员说)这位先生……(他指了指8号陪审员说)以一敌十一,一直孤军奋战。他倒没说那小孩无罪,只是不太确定。要知道,面对大家的冷嘲热讽,坚持自己的意见,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他既然孤注一掷,争取支持,我就给他支持。因为我尊重他的动机。法庭上那小子当然可能有罪,但我想听到更多观点。(7号陪审员走向厕所)现在票数是十比二。(7号陪审员进厕所,关上门)我还在说话呢,你不能……

(有零星笑声。)

8号陪审员(对9号陪审员说):他听不进去的,也不想听。

7号陪审员:是啊,他打算把刀送给朋友。之前想试用一下。

3号陪审员:好吧,如果你说完了,我们就继续。

3号陪审员:好吧。这是凶案发生前多久的事?三周,对吧?那我们这位高贵的年轻人,是怎么想到要在自己被父亲打耳光半小时后去买这把刀,而三个半小时后,这把刀又正好插在他父亲胸脯上?

陪审团主席:我们还是休息下吧。有人在上厕所,大家等等他。

9号陪审员:朋友证明那小子确实弄坏过自己的刀。

(陪审团主席拔出带有标签的那把折叠刀,合上放在一边。)

7号陪审员:他胡扯!

12号陪审员(对11号陪审员说):看来我们真是悬在这里了。没想到那老头会这么干。真希望我们能打破僵局。(他突然笑了)知道么,在广告界……我跟您说过我在广告公司工作,对吧?

8号陪审员:他是这么说的。

(陪审团主席走到门口,敲敲门。守卫进门,接过陪审团主席手中的刀,退场。)

3号陪审员:我知道。他说是送给一个朋友做礼物的。他准备在第二天给对方,因为之前把那人的刀掉在地上摔坏了。

嗯,广告界里总有一些怪人——虽然他们其实并不怪——但表达方式很特别,您明白我意思吧?估计您那一行也差不多,对了,您是做哪一行的?

8号陪审员:嗯,他说……

11号陪审员:我是个钟表匠。

3号陪审员:有意思!(指着8号陪审员说)那么,这小子突然买把刀做什么?

12号陪审员:真的?我还以为最棒的钟表匠都来自欧洲。(11号陪审员微微鞠了个躬。6号陪审员站起来,走进厕所)反正,在广告公司里,要是遇到这种情况,总有人会想出点子来化解。要命的是,他们总能用几句话就把意思说清楚,太不可思议了。例如,总会有人站起来说,“我想到一个点子,现在把它升上旗杆,看有没有人向它敬礼”,或者“把它放到公共汽车上,看它是不是在华尔街站下车”。虽然挺蠢,但很有意思。

2号陪审员:这个,没有,我只是……

(8号陪审员走进盥洗室,将外套挂在衣帽钩上。3号陪审员走近5号陪审员。)

3号陪审员:怎么有意思了?你觉得这能证明什么吗?

3号陪审员(对5号陪审员说):我刚才有点儿激动。你明白的,我并不针对任何人。

2号陪审员:他能找到与那小子买的一模一样的刀,还真是有意思。

(5号陪审员没有搭理3号陪审员,径直走开。7号陪审员在洗手盆边将手擦干。8号陪审员走向洗手盆。)

(所有人归位。8号陪审员仍看着那把刀。)

7号陪审员(对8号陪审员说):您是做销售的?

陪审团主席:好吧,大家坐好。没必要都围在这里站着。

8号陪审员:我是个建筑师。

4号陪审员:但可能性不大。

7号陪审员:你知道什么是软性推销吗?你倒挺擅长这个。我告诉你,我有我的套路。去年我卖出了两万七千瓶橘子果酱。这可是相当不错的业绩。(他看了8号陪审员一会儿)你在这儿想干吗呢?伙计,这小孩儿有罪。我们得赶在嗓子冒烟儿前回家。

8号陪审员:有这个可能性。

8号陪审员:你待在这儿和看球有什么区别?

7号陪审员:概率只有百万分之一。

7号陪审员:伙计,没区别。根本没有区别。

3号陪审员:对!他说得有道理!

(7号陪审员离开盥洗室。6号陪审员从厕所出来,在洗手盆边洗手。)

11号陪审员:另外一个人,持一把相同型号的刀杀死他父亲,这仍然属于难以置信的巧合吧?

6号陪审员(对8号陪审员说):这帮家伙还不错。

3号陪审员:那又能说明什么?这的确是同样型号的刀。可这又怎么了?世纪大发现还是其他什么问题?

8号陪审员:我觉得他们和大多数人都一样。

8号陪审员:或许是有这么多。

6号陪审员:那位大块头刚才一直跟我们说他儿子的事情,这挺令人尴尬的。

3号陪审员:听听。你这花招实在太高明了。就算你说的是事实。或许还有十把类似的刀子呢,那又怎么样?

8号陪审员:是啊。

8号陪审员:对,我是违法了。

6号陪审员:今天可真要命。你觉得我们还会在这儿待更长时间?

4号陪审员:买卖折叠刀可是犯法的。

8号陪审员:我不清楚。

8号陪审员:我昨晚在外面走了几个小时,边走边想。在男孩家附近,离他家三个街区的一个小当铺里,我花六美元买了这把刀。

6号陪审员:他肯定有罪。本案根本无懈可击。今儿早该结束了。我倒无所谓,待在这儿可比上班好多了。你认为他是无辜的?

4号陪审员:安静,大家安静。(对8号陪审员说)你从哪儿弄到这把刀的?

8号陪审员:我不知道,有这个可能。

10号陪审员:哈。干吗?你以为你是谁?

6号陪审员:我不认识你,但我打赌你没犯过比现在更大的错误。见好就收吧。你在浪费大家的时间。

3号陪审员(吃惊地,看着8号陪审员说):你想干什么?

8号陪审员:如果在法庭上受审的那个人是您呢?

12号陪审员:你从哪儿弄来的?

6号陪审员:我不做假设。我就是个打工的,我老板那样的人才会去做假设。真要试一次的话,假设你说服了我们,可那孩子的确拿刀杀了他父亲呢?

7号陪审员:这是什么?

(6号陪审员看了看8号陪审员,然后走进合议室。8号陪审员独自站了会儿,可以看出,这个问题也困扰着他。他不知道真相,也不希望出现那样的结果。他关掉盥洗室的灯,走进合议室。)

6号陪审员:瞧!和那把刀一样!

陪审团主席:好了,大家坐下吧。

(8号陪审员沉默片刻,从兜里掏出一把刀。他弹出刀刃,将刀斜插在桌上,与另一把刀并立。两把刀几乎一模一样。屋内爆出一阵惊呼。8号陪审员退回桌边,冷眼旁观。)

2号陪审员:看来我们得留在这儿吃晚饭。

3号陪审员(大声说):我觉得不可能。

陪审团主席:好了,抓紧时间进入正题。谁想第一个发言?

8号陪审员:我可没要你们接受。我只是觉得,有这个可能性。

(稍许静默后,4号陪审员和6号陪审员同时开始发言。)

4号陪审员:看看这把刀。我可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刀。把刀卖给那小子的店主也这么说。你想让我们接受这么难以置信的巧合?

6号陪审员(与4号陪审员同时):嗯,我有个想法。(对4号陪审员说)抱歉。

(4号陪审员弹出刀刃,将刀插在桌上。)

4号陪审员(与6号陪审员同时):倒是有个好主意,如果我们……(对6号陪审员说)对不起,您继续。

8号陪审员:不,也许是这男孩的刀不见了,有人用类似的刀杀了他父亲。这是有可能的。

6号陪审员:我无意打断您。

每个与此案相关的人都认得这把刀。现在,您难道想说这把刀的确是从那小子口袋里掉出来,恰好有人在街上捡到,拿去杀了他父亲,仅仅是因为好玩?

4号陪审员:没事,您继续。我没问题。

(守卫进来,手里拿着一把设计独特的刀,刀身贴有标签。4号陪审员从守卫手中取过刀。守卫退下。)

6号陪审员:嗯,我想说的,可能只是一个小问题,但是……(对8号陪审员说)这小子有杀人动机。经常被他父亲殴打什么的,所以如果不是他干的,还能是谁干的?谁还有动机?这是我的观点。在我看来,除非是疯子,任何人杀人都会有动机,对吧?

4号陪审员:这小子和朋友聊了一个小时,在九点四十五分时离开。在此期间,他的朋友们都看到了那把折叠刀。第六,这些人当庭指认,杀人凶器就是这把刀。第七,这小子大约在晚上十点回家。从这时起,他与控方的说法开始有细微差异。他说自己在家待到十一点半,然后出门去看通宵电影。凌晨三点一刻返家时,发现父亲死了,随后被捕。那么,这把折叠刀又是怎么回事呢?他说,是在自己往返电影院的路上,也就是晚上十一点半到凌晨三点一刻之间,从衣服口袋的破洞里掉出去了,之后他再没有见过。这完全是谎言,先生们。很显然,他当晚根本没去看电影。居民楼内的住户没人看到他在十一点半出门。电影院的观众也没人见到他。他甚至说不出自己看了什么电影。实际情况应该是:这小子一直待在家里,后来和父亲又打起来,大约在十二点十分,他用刀捅死了父亲,然后逃离现场。他甚至还记得将刀上的指纹擦干净。

8号陪审员:关键在于,我们必须排除所有合理怀疑,才能判定这孩子是否有罪。我们不关心其他人的动机。那是警察的事。

3号陪审员(对8号陪审员说):他当然没错。(对其他人)好,现在听听这位先生怎么说。他很清楚自己在说什么。

4号陪审员:的确如此。但是,我们无法不考虑这个唯一动机,对不对?我们也无法不扪心自问,还有谁有这个动机?逻辑上看,事情就是这样。(他对6号陪审员点头说)这位先生问了一个合理的问题。有人杀了老头,如果不是这小子,又会是谁?

8号陪审员:是,没错。

3号陪审员:摩杰路斯基。

4号陪审员:第三,这可不是一把普通的刀。刀柄的花纹非常特别。第四,店主在法庭上指认,这把刀是他店里售出的,而且库存就这一把。第五,嗯,哦,八点四十五分左右,这小子在一个饭店门口遇到了他的三个朋友。我说得对吧?

7号陪审员:咱俩不谋而合!

4号陪审员(与3号陪审员同时说):折叠刀。一把刀刃可以折叠进去的刀。(对3号陪审员说)谢谢。

4号陪审员:如果除了讲笑话没有别的,建议你们还是好好听别人说。

4号陪审员:他可是长期遭受父亲殴打。第二,这小子直接跑到旁边的旧货铺,买了一把……你们怎么称呼这玩意儿……

3号陪审员:好吧,我只是想调节下气氛。不好意思,大家继续。

8号陪审员:不不,他没说“拳打脚踢”,只是说“被打了”,打一巴掌和拳打脚踢可是不一样的。

4号陪审员(对8号陪审员说):好吧,或许您能回答我。除了这小子还有谁可能杀了他父亲?

4号陪审员:很好。下面我们依次梳理所有事实。首先,那孩子承认自己在案发当晚八点离家,因为被父亲拳打脚踢。

8号陪审员:确切说,我不知道。这位父亲肯定算不上好人。孩子的律师在总结陈词中已经介绍了他的背景。他曾经坐过牢。他嗜赌成性,通常输得一塌糊涂。他常在隔壁酒吧买醉,酒后动辄与人斗殴。经常是为了某个女人。他是一个无情、冷血、粗鄙的人,这辈子做任何工作都没有超过六个月。所以,可能杀他的人很多。可能是和他一起蹲过监狱的。可能是赌马的。可能是被他揍过的。可能是他睡过的女人。可能是与他鬼混过的任何人。

8号陪审员:没错。

10号陪审员:伙计,伙计,这可是我听过的最夸张的无稽之谈……听着,我们都知道他爸爸是人渣。但这又能说明什么呢?

4号陪审员:这位先生有权再看看证物。(对8号陪审员说)这把刀及其购买时间,是非常有力的证据。您觉得呢?

8号陪审员:我不确定。你们问我的是谁可能杀了他。我给了答案。

5号陪审员:是你提到这事儿的。

9号陪审员(指着4号陪审员说):那位先生问到点子上了。

凭什么让我们再看一次?

10号陪审员:每个人都是律师。

(陪审团主席敲敲门。守卫进来。陪审团主席冲他低语了几句。守卫点头,退场。)

3号陪审员:好吧,请你回答我的问题。住在楼下的老人听到那小孩大喊“我要宰了你”。几秒钟后,他听见身体撞击地板的声音。接着他看到那小子跑出屋去。那么,对你来说,这些意味着什么?

3号陪审员:我们都知道刀是啥样子。

8号陪审员:我好奇的是,那位老人透过天花板能多清楚地听到男孩的声音。

(陪审团主席起身走到门口。)

3号陪审员:他不是透过天花板听到的。他家窗户开着,楼上也是。那天晚上很热,还记得吧?

8号陪审员:好吧,就谈这个。不如把刀取来,让大家瞧瞧。我也想再看看。(他转向陪审团主席)主席先生?

8号陪审员:声音来自另一个房间。这很难确认,尤其是叫喊声。

3号陪审员:瞧,他们想什么时候说都行。现在安静一下,好吗?(转向8号陪审员说)好吧,说说那把刀吧?那“诚实正直的”孩子承认,这把刀正好是他在案发当晚买的。我们谈谈这事吧。

陪审团主席:他在法庭上确认了。他从五个人的声音中辨认出了那孩子的声音,蒙着眼睛的。

2号陪审员:等等。我发现……有人还没发言。我们是不是应该……

8号陪审员:那不过是野心勃勃的地区检察官做的一场秀罢了。其实,老人很熟悉那孩子的声音。他们在同一栋楼里住了很多年。但是,要说在楼下房间就听出来……或许他听错了呢——他觉得可能是楼上那小子,所以不由自主地认为自己听到的是那男孩的声音?

3号陪审员(起身,愤怒地说):好啦。(对8号陪审员说)我们直奔主题吧。插在死者胸口的折叠刀又是怎么回事?

4号陪审员:我觉得有点儿牵强。

8号陪审员:没错。不是。

10号陪审员:兄弟,不管你说多少遍。(对8号陪审员说)那个老头儿听到父亲倒地的声音,接着在十五秒后看到那小子从楼里跑出去了。他看到那小子了。

12号陪审员:嗯,这个,听着,没人可以确定。这可不是一门精确的科学。

12号陪审员:就是。别忘了对街那个女人。她透过打开的窗户看到那小子捅了他父亲。我的意思是,这些对你来说还不够吗?

8号陪审员:你真这么想?

8号陪审员:现在不,还不够充分。

12号陪审员:我……不,我不这么看。

7号陪审员:你到底有多喜欢他?我简直像对着空气讲话。

8号陪审员:他们都是人,是人就难免犯错。他们要是错了呢?

4号陪审员:那女人看到凶案发生时,窗前正好有电车经过。电车共有六节车厢,她是透过最后两节车厢的窗户看到的。她能记起绝大多数重要细节。不知道你如何质疑这些?

12号陪审员:他们可都在证人席上宣过誓的。你到底想说什么?

3号陪审员(对8号陪审员说):好吧,你对这些有什么要说的吗?

8号陪审员:他们不会犯错?

8号陪审员:我不知道,听上去也不太对劲。

12号陪审员:什么叫“万一他们弄错了”?那还要证人做什么?

3号陪审员:行,你这么想我们也没办法。(对12号陪审员说)借您的铅笔一用。

8号陪审员(笑着说):我一直让自己站在那孩子的角度考虑问题。如果我是他,我会换一个律师,在我看来,如果这场审判关系到我的生死,我会希望我的律师把控方证人驳得体无完肤,至少他该试试看。请注意,本案有一个所谓目击证人,声称看到凶杀过程。还有一个人说自己听到凶案发生,看到小孩跑出去。虽然还有其他间接证据,但整个案子控方只有两个证人。万一他们弄错了呢?

(12号陪审员将铅笔递给3号陪审员,后者开始在写字板上画格子,明显打算玩井字游戏。)

(一些人笑了。)

8号陪审员:有谁知道一趟电车需要多久……

6号陪审员:听上去你像是刚见过我妹夫。

(他看到3号陪审员和12号陪审员在玩井字游戏,用完一张纸就扯下来丢进废纸篓。)

8号陪审员:也许吧。也许律师就是个蠢货,对吧?

3号陪审员:等一会儿!

10号陪审员:什么细节?律师提不出问题,是因为他们知道答案是什么,而且明知自己理亏。

8号陪审员:这个事不是儿戏。

8号陪审员(顿了顿):好吧。我也没有什么高明的见解。我了解的情况跟你们一样多。根据本案证词,那孩子似乎是有罪的。或许本来就是他干的。三天来,我在法庭上听取了所有证词。每个人的语气都很肯定,反而让我对这次审判有种特别的感觉。我想,没有事情是那么确定的。我想提出一些疑问。或许它们没什么意义。我不清楚。但我觉得被告的律师并不尽责。他遗漏了太多东西。包括一些细节。

3号陪审员(怒吼):你以为你是谁?

陪审团主席(轻声说):你当然可以这么做。

12号陪审员(对3号陪审员说):好了,放松点儿。

8号陪审员:好的,如果你们要我现在就谈个人看法,我不介意。

陪审团主席:现在继续,请坐下。

(暂停了一会儿。)

3号陪审员:我想到一个把他捆起来的好法子。

10号陪审员:好吧,听听其他人怎么说。

陪审团主席:请坐下!我可不希望有人在这儿打起来。

7号陪审员:就是,你表现很好。坚守岗位,把球投好。

3号陪审员:你看到他了吗?神经病!完全是个神经病!

12号陪审员:不。听着,你做得非常好。没人打算换人。

10号陪审员:好了,算了吧,没什么大不了的,明白吗?

陪审团主席:不重要?你想试试?

3号陪审员:“这个事不是儿戏。”他以为他在和谁打交道?

12号陪审员:算了吧。这事没那么重要。

陪审团主席:现在继续。就这样吧。大家各就各位。

陪审团主席:你觉得很有意思吗?

3号陪审员:什么就这样吧?我需要一个道歉。

10号陪审员(对11号陪审员说):你见过这种事吗?

6号陪审员:好了好了,吵死了。他道歉。现在听听他怎么说。

陪审团主席:别跟我谈冷静。瞧这儿!这儿就是椅子。你来主持啊!你怎么想,夺权?来吧,主席先生。让我们看看你到底有多了不起,来完成这个表演。

8号陪审员:谢谢。有谁知道一趟电车中速通过一个特定地点需要多久?

10号陪审员:你发那么大火干吗?冷静点儿,行不行?

7号陪审员:问这个做什么?

陪审团主席:什么,就因为我想按部就班地把事情做完?听着,(站起来)你想干这活儿吗?那你来啊。你来接手,我马上闭嘴。

8号陪审员:需要多久?大家猜猜看。

10号陪审员:你没听明白吗?孩—子—气,孩子气!

4号陪审员:我一点儿概念都没有。

陪审团主席:孩子气!你什么意思?

8号陪审员(对5号陪审员说):您怎么看?

10号陪审员(厌恶地):哈,你别那么孩子气,好不好?

5号陪审员:我不清楚,大概十到十二秒吧。

陪审团主席:等一下。既然我们决定这么做了,就应该坚持下去。

3号陪审员:问这个做什么?

10号陪审员:有什么区别啊?就是因为他,我们才一直待在这儿。不如听听他怎么说。

8号陪审员:大家都猜猜嘛。其他人怎么看?

陪审团主席:对。我忘了这茬儿了。

11号陪审员:我觉得差不多是那个时间。

8号陪审员:哦,我没想发言。我还以为是你们打算说服我呢。难道不是这样吗?

10号陪审员:我说,这个大家都来猜猜看的游戏是要干吗?

陪审团主席:好了,大家别吵了,我们正浪费时间呢。(对8号陪审员说)现在轮到你了,说吧。

8号陪审员(对2号陪审员说):您有什么要说的吗?

11号陪审员:我能理解这种敏感。

2号陪审员:大概十秒。

3号陪审员:别介意。他不是说你。请别这么敏感。

4号陪审员:对,就十秒吧。你想说明什么?

(3号陪审员走到5号陪审员面前,拍拍他的肩膀。5号陪审员没理会。)

8号陪审员:这样。一辆六节车厢的电车要花十秒通过一个特定地点。这里的特定地点,也即凶案发生地,那个开着窗的房间。从窗户伸出手,几乎够得着车厢,对吗?

5号陪审员(大声说):有些事还就是跟我个人有关了!

5号陪审员:对。

陪审团主席(对5号陪审员说):大家都冷静点儿。这与您个人无关。

8号陪审员:好的。下面我想了解的是,哪位在电车沿线居住过?

10号陪审员(有点儿恼火了):听着,老兄……

6号陪审员:正好,我最近刚粉刷了一套铁路沿线的房子。我是个粉刷工。在那儿待了三天。

5号陪审员:我过去常在塞满垃圾的后院玩耍。没准儿现在还能从我身上闻到味儿呢。

8号陪审员:感觉如何?

10号陪审员:哦,等一下……

6号陪审员:你是指什么?

5号陪审员(站起来):我从小就住在贫民区。现在每周有六个晚上在贫民区的医院照顾你所谓的“垃圾”。

8号陪审员:吵不吵?

10号陪审员(打断他):老兄,你说的没错。那种地方长大的孩子都是垃圾。我可不想和他们待在一起。

6号陪审员:伙计!这不重要。生活所迫啊。(他笑着说。)

4号陪审员(起身说):我想我们已经跑题了。这个男孩,完全可以说是一个来自卑贱街区和破裂家庭的产物。对此,我们也爱莫能助。我们现在要判断的是,在这起谋杀案中,他到底是有罪还是无辜,不用去深究他为什么会变成这样。他出生在贫民区,众所周知,那儿可是犯罪的温床。这并非秘密。贫民区长大的孩子,对社会就是潜在的威胁。现在我认为……

8号陪审员:我曾经住在铁路沿线的某个公寓二楼。电车经过时,一旦打开窗户,噪声几乎要把人震聋。你连自己想什么都听不到了。

好啦。咱们继续吧。

3号陪审员:好啊。你都听不到自己想什么。能尽快进入正题吗?

(他突然打住。一下子说了这么多,有点儿尴尬。)

8号陪审员:我会的。我们先把证据分为两个部分,之后再尝试将它们整合到一起。首先,楼下的老人。他说听到男孩喊“我要宰了你”,很快又听到身体撞击地板的声音。一秒钟后,对吧?

3号陪审员:好吧,我有一个儿子,今年二十岁。我们为他付出一切,可又怎么样呢?他九岁时跟人打架,临阵脱逃。我看到后,觉得丢死人了,气得差点儿吐出来。我后来告诉他,“就算磨掉你半条命,也得把你打造成一个男子汉”。最后倒好,我的确把他训练成了一个男子汉。他十六岁那年,我俩打了一架,他一拳砸到我脸上。这小子人高马大的。我已经有两年没见到他了。这兔崽子,真是让人伤透了心……

2号陪审员:正是。

8号陪审员:两个。

8号陪审员:第二,对街屋里的女人。她声称,最后两节车厢通过时,她透过窗户目睹凶案发生。对吧?最后两节车厢。

3号陪审员:不在乎?你有孩子吗?

3号陪审员:对,你的重点是什么?

8号陪审员:现在的父亲们也不在乎这些称谓。

8号陪审员:现在,我们都赞成一辆电车需要十秒钟才能通过一个特定地点。既然那女人是透过最后两节车厢看到凶案发生的,我们可以假定死者是在电车行进期间倒地的。因此,死者倒地之前十秒钟,整列电车是从老人窗前呼啸轰鸣而过的。根据那位老人的证词,他听到“我要宰了你”,很快死者倒地,这些都发生在电车通过期间。但这个时候他根本不可能听到这些声音。

3号陪审员:现在的小孩都这样。愤怒!敌对!你根本都不能说他们。就连说话也是这样。知道么,我像他那么大的时候,叫我爸爸“父亲大人”。是的,“父亲大人”!现在哪个孩子会这样叫他们老爸。

3号陪审员:真是无稽之谈!他肯定听到了。

8号陪审员(沉默了一会儿):我不知道。我只能说,这会激怒这小孩。

8号陪审员(对3号陪审员说):你这么认为?

4号陪审员:这类拳打脚踢难道不是杀父动机?

3号陪审员:老头说那孩子是扯着嗓子大声喊的,他听得见。

7号陪审员:要是有这样的孩子,我也会这么做。

8号陪审员:就算他听到声音,但当时电车正好经过,他不可能认出那孩子的声音。

8号陪审员:他爸从他五岁开始就经常揍他。不过是用拳头。

3号陪审员:你说的是在几秒钟内发生的事。没人会记那么准确。

7号陪审员:我?(他停顿了一下,环视众人,耸耸肩)我不知道,话都被他们说完了。我们可以一直讨论下去,没完没了。我觉得,这孩子就是五岁看到老。看看他的记录。十岁就因为朝老师扔石头被送上少年法庭。十四岁进了感化院。他偷过车,因为拦路抢劫被抓过。因为拿刀刺伤其他少年被抓过两次。据说,他很擅长使刀。这孩子可真能折腾啊。

8号陪审员:我认为,既然这证词能把一个人送上电椅,就必须非常精确。

陪审团主席:好吧。(对7号陪审员说)那下一位先生呢?

5号陪审员:我认为他根本就听不见。

6号陪审员:没了。

6号陪审员:对,他也许没听到。毕竟,电车的声音……

陪审团主席(对6号陪审员说):您还有什么话要说吗?

3号陪审员:你们到底想说什么?

4号陪审员(温和地):或许两巴掌已经足够了。每个人都有爆发的临界点。

5号陪审员:嗯,可以据此认为……

8号陪审员:你说它显示了杀人动机。检察官也说了同样的话。当然,我并不认为这属于一个有说服力的动机。这孩子出生以来就经常被打,暴力对他来说简直是家常便饭。我不觉得脸上挨了两巴掌,就足以让他去杀人。

3号陪审员:你们都疯了吧!他干吗要撒谎?能得到什么好处?

6号陪审员:是,什么都证明不了。但它是客观事实的一部分。我可没说它证明了什么。

9号陪审员:或许是想引起关注。

8号陪审员:没错。是八点。他听到了争吵声,但听不清在吵些什么。他又听到死者打了他儿子两下,然后看到小孩愤怒地冲出家门。可这又能证明什么?

3号陪审员:你有这些奇思妙想,干吗不卖给报社?他们会打赏你三块钱。

11号陪审员:是八点,不是七点。

6号陪审员(对3号陪审员说):喂,你凭什么这样对人家说话?

6号陪审员:我不知道。一开始我也相信他有罪。不过,我一直想确定他的动机。这个非常重要。没有动机,哪儿有犯罪?楼下的人提供的证词非常有力。他是否提到,小孩和他父亲大约在晚上七点钟发生争吵?我可能记得不太准。

(3号陪审员瞪了一眼6号陪审员,面带不屑地背过身去。6号陪审员走过去用力把他扳转过来。)

陪审团主席:这是您的权利。那么下一位。

你这样对一位老人说话是不对的。

5号陪审员(略紧张,环视四周):我弃权。

3号陪审员:把你的手拿开!

陪审团主席:大家都冷静一下。这会儿还是心平气和比较好。现在轮到谁了?(对5号陪审员说)那么,您说几句?

6号陪审员:你得学着去尊重别人,先生。你再那样子对他说话,我一定会给你好看。

(10号陪审员回位坐下。)

(松开3号陪审员,对9号陪审员说)请继续。您想说什么就说吧。您觉得那位老人为什么要说谎呢?

3号陪审员:好啦。坐下。何苦让人家激怒你?

9号陪审员:我在法庭上观察他很久。他的外套腋下部分已裂开一条缝了。你们注意到没?我的意思是,连出庭都只能穿成这个样子。他年纪很大,穿着一件破外套,在法庭上行走缓慢。他的左脚有点儿跛,他竭力掩饰,因为他觉得不好意思。我认为自己比在座诸位都了解他的想法。这是一个沉默寡言、胆小怕事、毫不起眼的老人家,庸庸碌碌,一事无成,没人认得他,名字也没在报纸上出现过。他已经活了七十五岁,但这些年没有人认识他,没有人听他说话,没有人征求过他意见。毫无存在感实在是一件很伤感的事。像他这样的人,期待被认同、被倾听、被报道。即使只有一次,对他也非常重要。对他来说,放弃这样抛头露脸的机会实在太难了。

10号陪审员:他有什么好得意的?我告诉你……

7号陪审员:等一等。您是想告诉我们,他在撒谎,目的是为了引起重视?

陪审团主席:好了,大家放松点儿。

9号陪审员:不,他未必是故意说谎,或许他以为自己真听到了那些话,并据此认为凶手就是那男孩。

(其他陪审员起身拦住他。)

10号陪审员:哇,这真是我听过的最有想象力的故事。你是怎么编出来的?你对事实真相又了解多少呢?

(他走向8号陪审员。)

(9号陪审员有点儿尴尬,低头不语。)

10号陪审员(突然发火):你觉得自己很聪明,对吧?

4号陪审员:先生们,这个说法是建立在合理合逻辑的事实基础上的。我们应当认可。

8号陪审员:既然你不相信那孩子的话,那为什么会相信这个女人呢?这两人不都属于你所谓的“他们”吗?

11号陪审员:事实也可能因提出者的个人原因被歪曲。

10号陪审员:当然可以。

2号陪审员:谁想吃润喉糖?

8号陪审员(对10号陪审员说):我想问你一个问题。

10号陪审员:给我一颗吧。

10号陪审员:对。这辆电车开往市区,上面没有乘客。车厢是暗的,还记得吧?控方在法庭上已经证明,只要灯光是暗的,完全可以透过电车车窗看到对街的情形。他们证明了这一点。

(2号陪审员走过去递给10号陪审员一颗润喉糖。10号陪审员接过去。)

8号陪审员:透过当时正经过的那列电车的车窗。

谢谢。

10号陪审员(站起来,拿着手帕):稍等一下。这个女人……(擤鼻子)这个女人躺在床上睡不着。天太热,受不了。明白吧?她透过窗户,恰巧看到对街那孩子拿刀刺他父亲。时间正好是十二点十分。完全吻合。她是看着这小子长大的。两家遥遥相对,中间只隔了一条电车轨道,她发誓说看到是他干的。

12号陪审员:说实话,我还是不明白你们为什么认为这孩子无罪。

陪审团主席(起身说):大家按顺序发言。

8号陪审员:有件事还有必要讨论一下,我们已证明老人没听到小孩说“我要宰了你”,那么可以假设……

11号陪审员:就是呀,就是她看到谋杀过程的。

10号陪审员:你根本没证明任何事。你想说明什么?

10号陪审员:听着,还有住在对街的那个女人呢?如果她的证词不能证明本案事实,就没有别的什么可以证明了。

8号陪审员:好吧,假设他的确听到了。大家平时说这句话的频率高不高?起码上百次吧。“亲爱的,我会为那件事宰了你。”“小子,你再这么干我非宰了你。”“洛基,上,宰了那家伙。”我们每天都可能说这样的话,但并不代表我们真要杀了某人。

4号陪审员:压根儿没有人看到他进出电影院。

3号陪审员:等等!你到底想告诉我们什么?那句话可是“我要宰了你”,那小子可是扯着嗓子喊出来的。别告诉我他不是这个意思。任何人像他那样说话时,都是那个意思。

3号陪审员:对啊。你们听到了吧。(对4号陪审员说)你说得太对了!

2号陪审员:天啊,这我就搞不明白了。几周前,我跟一位银行的哥们儿吵架,他骂我白痴,我对他怒吼……

4号陪审员(摘下眼镜):对我来说,那孩子的说法根本就站不住脚。他说案发时自己正在看电影,但一小时之后,他却说不出自己看了什么电影,主演是谁。

3号陪审员:别听他的,他就是想让你相信他那套歪理邪说。那孩子说他要杀人,他也确实那么做了。

7号陪审员:我同意你的看法,老兄。

8号陪审员:好吧,那我问你:如果那孩子真想杀人,他会大声嚷嚷,让左邻右舍都听到吗?我觉得不会。他那么聪明,才不会这么做。

3号陪审员:对。这就是你面前的事实。你无法反驳事实,那孩子就是有罪。瞧,我跟其他人一样有同情心,我也知道那孩子只有十六岁,但他还是得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

10号陪审员:聪明?他就是个愚昧无知的小混混。连话都说不清楚。

陪审团主席:法医确定死者死亡时间大约在午夜时分。

11号陪审员:他甚至连话都说不明白。

3号陪审员:好了。(拿起记事簿)这就是我的看法,我对此案没有个人偏见。下面只谈事实。先听听二楼那位老人怎么说,他家恰好在凶杀现场正下方。凶案发生当晚十二点十分,他听到楼上房间传来激烈争吵声。似乎有打斗发生。然后他听到那孩子喊:“我要宰了你。”一秒钟后听到有人摔倒,他连忙赶到门口,看到小孩匆匆跑下楼梯,离开了公寓楼,于是打电话报警。警察发现死者胸口插着一把刀。

5号陪审员:我改主意了,我认为那孩子“无罪”。

2号陪审员(不安地说):我当然知道。我明白这些规定。我的意思是——嗯,这个人有罪。毕竟,有人看到他作案了。(无助地环视众人。)

7号陪审员:你在开玩笑吧。

8号陪审员:没人需要证明他没做。举证责任归于控方。被告人不必发言。这是他的宪法权利。你们应该听说过。

5号陪审员:你都听到了。

2号陪审员:嗯。这个……(略紧张,停顿了一下)这个,很难说。我就是认为这个人有罪。我认为从证词上看已经很明显了。没人证明他没做。

陪审团主席:你确定?

陪审团主席:好。(对2号陪审员说)您第一个发言吧。

5号陪审员:对,我很确定。

7号陪审员:行啊。那就开始吧。

陪审团主席:现在是九票对三票,九个人认为“有罪”。

陪审团主席:不错,您的提议很好。正好我们是按陪审员序号坐的。

7号陪审员:行啊,这事可没那么容易翻盘。你为什么改主意?就凭这家伙编出来的故事?他应该去给《神探月报》(Amazing Detective Monthly)投稿,估计可以发大财。(对5号陪审员说)听着,这个案子就是铁证如山。每个人都指证这小子杀了他老爸。他的律师从一开始就知道赢不了这官司。他自己的律师啊!你们都看到了,他就该受到惩罚。

12号陪审员:好的,我倒有一个主意。我也刚想明白,我们现在似乎得说服这位先生——(他指了指8号陪审员说)证明我们是对的,而他是错的。或许我们该每人说个一到两分钟。不过,这也是我刚想到的。

8号陪审员:是他干的吗?过去也发生过这样的事情,某人被定罪后处决,不久后另有其人供认自己才是真凶。有时候……有时铁证并不如山,根本就是错的!

陪审团主席:我们还有事要做。总不能一直坐在这儿……

7号陪审员(对8号陪审员说):我对他说话呢。(他指着5号陪审员说)不是你。(对其他人说)伙计们,这家伙真是有毛病。(对8号陪审员说)听着,这小孩请了律师,对不对?律师负责帮他辩护,不是你。你说那么多干吗?

12号陪审员:不好意思,我有随手涂鸦的习惯。这样有助于思考问题。

8号陪审员:律师是法庭指派的。

(2号陪审员起身走到衣帽钩处,从外套口袋里取出一盒润喉糖。)

7号陪审员:那又能说明什么呢?

陪审团主席:请专心点。

8号陪审员:嗯,说明的问题可多了。这说明他并不想接这个案子。说明他只是受指派出庭。这类案子不能给他带来任何好处。没钱。没荣誉。甚至没有胜诉机会。对一个年轻律师来说,简直无利可图。他当然应该相信自己的客户,并全力为客户开脱。但正如你刚才说的,他显然没有做到。

11号陪审员(微笑着说):的确朗朗上口,方便记忆。

7号陪审员:他当然做不到。除了上帝显灵,谁他妈能做到?(他看了看手表,然后望了下时钟)抓紧时间啊!看看都几点了!

12号陪审员:嗯?哦。(展示记事簿)这是我在广告公司工作时的作品。“天生活力,营养早餐”,这句关于爆米片的广告词是我创作的。

11号陪审员:抱歉,我刚才做了些笔记。

11号陪审员(看着12号陪审员的记事簿):您做什么呢?

10号陪审员:笔记!

陪审团主席:对啊。我们是有任务的。快开始吧。如果有人有不同意见,请陈述理由。也就是说,告诉我们你的想法——我们可以告诉你什么地方搞错了。

11号陪审员:我确实有话要说。我刚才一直在认真倾听,这位先生(他指着8号陪审员说)的观点听上去很有道理。从庭审情况看,这孩子似乎是有罪的,但如果我们深究起来……

4号陪审员:如果我们还打算讨论这个案子,还是就事论事吧。

10号陪审员:有话快说,好吗?

(9号陪审员欲站起,肩膀被8号陪审员摁住,又缓缓坐下。12号陪审员在记事簿上信手涂鸦。)

11号陪审员:我有一个疑问。假设那孩子就是凶手。他捅了自己父亲,然后逃之夭夭。当时是十二点过十分。那么,他是怎么被警察抓到的呢?他凌晨三点左右跑回家,在客厅被两个警察抓了。我的疑问是,如果是他杀了自己父亲,为什么三小时后又跑回来?难道他不怕被抓吗?

10号陪审员:垄断!天啊,看在上帝分上……

12号陪审员:他是回来取刀的。让那把刀继续插在死者胸口上可不妙。

3号陪审员:好啦。今天又不是礼拜天。我们不是来这儿听布道的。

7号陪审员:对,尤其死的人是他老爸。

9号陪审员(对其他人说):我认为这些足以说明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4号陪审员(对11号陪审员说):那小子知道会有人认出那把刀,进而发现是他买的,所以得抢在警方前头把刀拿走。

10号陪审员:你要把事情闹大吗?(对其他人说)你们也像他这么想?

11号陪审员:既然他知道刀会被认出来,为什么一开始就把刀留在现场?

9号陪审员:你认为真理归你垄断,什么都由你说了算?

4号陪审员:我们可以假设,那孩子杀人后非常慌张,匆匆逃离现场,等他冷静下来后,才意识到把刀子落在那儿了。

10号陪审员:你什么意思?说什么呢?

11号陪审员:这得看怎么定义“慌张”了。他都冷静到去看刀上是否留下自己的指纹了。那他到底什么时候变慌张的,什么时候又冷静下来了呢?

9号陪审员:我突然发现你是一个蛮不讲理的人。

3号陪审员: 要我说,你就别考虑那么多了。反正他回到现场了,准备拔出刀,然后处理掉。

10号陪审员:老兄,我可不介意告诉你这些。我们什么都不欠他。他已经得到公正的审判了,对不对?你觉得这场审判要花多少钱?他有这样的机会就已经够幸运了。明白我意思吗?(他站起来,环视众人)听着,大家都是成年人。我们都了解案情,对吧?既然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人,也别指望我们会相信他的话。听着,我这辈子都在跟那样的人打交道,他们说的一个字都不能相信。他们生来就是骗子。

11号陪审员:三小时后?

8号陪审员:我不知道,或许不为什么。大家看,这孩子命运非常坎坷。他在贫民区长大,九岁时母亲就过世了。他在孤儿院待了一年半,当时他父亲因为伪造文书罪入狱。这可不是一个好出身。他这十六年过得很悲惨。我觉得我们欠他几句话。就这么简单。

3号陪审员:对啊,三小时后。

10号陪审员:好吧,那你告诉我,我们坐在这儿干吗?

11号陪审员: 如果我是那小孩,杀父之后,我才不会在三小时后回家呢。警察肯定已经到了。我会抓紧时间跑掉,才不管刀不刀的呢。

8号陪审员:我们坐在这儿可不是要听这些。

3号陪审员:听着,你刚才可是投了“有罪”一票,对不对?现在你到底站在哪一边?

10号陪审员:太好了。昨晚我听说了一件好玩的事。一个女的跑去找医生,露出她的腰……

11号陪审员:我不确定自己站在哪边立场上,我只是提出我的疑问。

9号陪审员:只要时间控制在一小时内就行。

12号陪审员:说实话,这有点儿超出我的想象,但如果我是那男孩,而且的确杀了人,我会返回现场取刀。我会觉得未必被人看到,尸体也不会被发现。毕竟案发时间是午夜。他可能觉得得到第二天才会有人发现尸体。

2号陪审员:我没话说。

11号陪审员:抱歉,这正是我要说的重点。对街那女人的证言说,她透过电车看到凶案发生,吓得惊声尖叫,并立刻打电话报警。那个孩子一定听到尖叫声,自然会意识到有人看见他作案,如果他是真凶,我想他打死也不会回家的。

陪审团主席(迟疑地说):好吧,谁有话要说?(对2号陪审员说)您说说?

4号陪审员:可能有两个原因。第一,他太过惊慌,没有听到尖叫声,或许那女人声音并不大;第二,就算他真听到了,未必意识到与自己的行为相关,毕竟在他居住的区域,尖叫声已是司空见惯。

(现场一阵沉默。)

3号陪审员:对啊!您说得有道理。

7号陪审员(笑道):好吧,强打者,随你便吧。

8号陪审员:或许吧。或许他的确杀了他父亲,也没有听到尖叫声,慌慌张张跑出去,事后冷静下来,三小时后冒着被警察抓住的危险返回现场取刀。或许上述情况都成立。但也可能根本就不是那么回事。现在有足够多的疑点让我怀疑,案发时他到底在不在现场。

8号陪审员:我们可以花一小时来讨论,球赛八点才开始。

10号陪审员:你又在怀疑什么?说什么胡话呢?那老头不是看到小孩跑下楼了吗?你这是在扭曲事实。(对11号陪审员说)十二点过十分时,那老头到底有没有看到小孩跑出去?看到,还是没看到?

7号陪审员(停顿了一下):时间长短就会导致不同结果?我们的确认为他有罪。所以五分钟就得出结论了,这样不行吗?

11号陪审员:他说他看到了。

8号陪审员:对啊。

10号陪审员:他说他看到了!(对其他人说)天啊!你们怎么看?(对11号陪审员说)好吧,对街的女人到底看没看到小孩杀他父亲?她说她看到了。你完全凭个人喜好来评判别人的话。你想相信的,就相信;不想相信的,就不信。这是什么道理?难道这些人出来作证是为了自己的健康?我觉得你完全不顾事实,对证人的质疑也都站不住脚。

7号陪审员:万一我们弄错了呢!万一这楼塌了呢!什么事都有万一。

5号陪审员:证人也可能犯错啊。

8号陪审员:我没打算让你改主意。我们讨论的可是一条人命。我的意思是,我们不能在五分钟内就作出决定。万一我们弄错了呢?

10号陪审员:确实,你认为他们犯错,他们就错了!明白我意思吗?

7号陪审员:什么,就因为我投票很快吗?我的确觉得那孩子有罪。就算再讨论一百年,也无法让我改主意。

陪审团主席:好了,大家都冷静点儿,小声点儿。

8号陪审员:没人这么说。

10号陪审员:你想小声点儿就小声点儿。或许我们现在就得大声讨论这个问题。这些人以各种方式偏离主题。听到尖叫声,听不到尖叫声。有什么区别?这些都是微不足道的细节。你忘记了重要事实。我的意思是,在座诸位几乎……

7号陪审员:谁说很轻易了?

8号陪审员:我提议再投一次票。

8号陪审员:十一个人投票认为他“有罪”。但未经讨论我真的很难就这样轻易举手,把这个孩子送上电椅。

10号陪审员:听着,我还在讲话呢。

7号陪审员:那你为什么认为他“无罪”?

陪审团主席:现在再投一次票,大家都回座位吧。

8号陪审员:我不知道。或许不信。

(众陪审员回位。)

10号陪审员:我倒想问你,你真相信他那套说词?

3号陪审员:我们干吗要再投一次票?

7号陪审员:讨论什么呢?十一个人赞成“有罪”。除了你,没人想讨论第二遍。

陪审团主席:我不知道。那位先生提议的……

8号陪审员:没什么。我只是想讨论一下。

3号陪审员:从未见过这样为没有意义的事情浪费时间的。

10号陪审员:那你到底想怎么样?

2号陪审员(温和地说):一会儿就完事了。

8号陪审员:不用了。

陪审团主席:好,我想最快捷的方法是看看有多少人认为“无罪”。赞成“无罪”的人请举手。

3号陪审员(对8号陪审员说):这个事情一目了然,证据确凿。他们已经用不同方式证明了这一点。需要我向你一一列举吗?

(5号、8号、9号陪审员举手。)

6号陪审员(对8号陪审员说):案情再清楚不过了。我从第一天就断定他有罪了。

和之前一样,三票无罪,九票有罪。

3号陪审员:他已经够大了。拿刀子捅了他父亲。胸部的刀口有四英寸深。

7号陪审员:所以我们现在到哪个阶段了?要我说,这么絮絮叨叨下去,我们非得在这儿耗到下周二不可。这对我们有什么好处呢?

8号陪审员:这家伙!他才十六岁。

11号陪审员:不好意思。(慢慢举手)我投票支持“无罪”。

3号陪审员:认真思考一下就明白了。我们都坐在法庭里,听到的情况是一样的。你可以发现,这家伙就是个危险的杀人犯。

7号陪审员:哎呀,老兄!

8号陪审员:我不知道。

3号陪审员:啊,听好了!你在胡说啥呢?我们都快在这儿憋疯了!那小子就是有罪。为什么不愿承认事实。(对4号陪审员说)是不是这样?简直就他妈是一个大笑话。

3号陪审员(凑近8号陪审员说):你真觉得他是无辜的?

陪审团主席:现在是八票对四票。赞成有罪的居多。

10号陪审员:天啊!

3号陪审员:莫非总统已经宣布进入“关爱弱势群体周”,大家都开始同情起这个小痞子了?(对11号陪审员说)告诉我你为什么改主意。快点儿,把理由说清楚。

8号陪审员:我觉得咱们该好好讨论一下。

11号陪审员:我不必向你解释我的决定。我内心存在合理怀疑。

7号陪审员(停顿了一下):现在该怎么办呢?

3号陪审员:什么合理怀疑?证言已经很清楚了。(他拿起桌上的折叠刀)瞧,看看这个。你刚才判断无罪的那小子,被人看到将这把刀插在他父亲身上。你可瞧好了,合理怀疑先生。

10号陪审员:天啊,怎么总有人唱反调。

9号陪审员:这并不是那把刀,你忘了吗?

一票。好吧,十一票对一票。我们有结果了。(坐回原位。)

3号陪审员:你们真行啊!(把刀丢在桌上。)

(8号陪审员缓缓举手。)

7号陪审员:告诉你们,这才是最疯狂的。(对8号陪审员说)你在这儿无中生有,凭空编出一堆故事。我们能相信什么?(对其他人说)要我说,这家伙就算坐在邓普西与弗波拳击大战的最前台,没准儿也会信口雌黄说弗波打赢了。(对8号陪审员说)对了,那个老人家又是怎么回事?我们是不是得相信他在案发后十五秒并没有起床跑到门口,看到那小子从楼梯跑下去?他那么说就是为了被人重视,对吧?整件事的重点到底是什么……?

九——十——十一。十一个人认为他有罪。好的。认为他“无罪”的人请举手。

5号陪审员:等等。

(有七八个人迅速举手。另几人举手更慢些。所有人都环顾四周,陪审团主席站起来统计。此时,9号陪审员举手了,唯独8号陪审员没有举手。)

7号陪审员:都能听到密尔沃基队啦啦队的声音了。

好的,不论如何,十二个人意见必须一致。法律就这么定的。大家都准备好了吗?认为“有罪”的人请举手。

5号陪审员:老头说他是跑到门口的吗?

(所有人保持沉默。)

7号陪审员:跑过去,走过去,有什么区别?反正他最后到那儿了。

陪审团主席:有人反对现在表决吗?(环视众人。)

6号陪审员:他说他跑过去的。至少,我个人认为他是这么说的。

10号陪审员:好啊,看看每个人怎么想。

5号陪审员:我不记得他怎么说的。但他不可能跑过去。

3号陪审员:好了,大家表决吧。

4号陪审员:他说他从卧室赶到门口的。这就够了,对不对?

4号陪审员:我们都知道。

8号陪审员:等等,他的卧室在哪儿?

陪审团主席:这取决于大家。不过必须搞清楚一点,这可是一起一级谋杀罪指控。如果我们裁定“有罪”,相当于把被告送上电椅。没有任何回旋余地。

10号陪审员:就在走廊尽头。你不是什么都记得吗,怎么不记得这个了?

7号陪审员:好啊,大家投票吧。没准儿能马上回家。

8号陪审员:我是不记得了。主席先生,我想看看公寓的示意图。

4号陪审员:依照惯例,我们可以预投票一次。

7号陪审员:为什么不让他们重新组织一次庭审,这样你想看什么都行?

陪审团主席:好了,各位,大家可以随心所欲。我不打算制定任何规则。我们可以先讨论再投票表决。也可以马上表决,表明立场。(他停顿下来看了看大家)我就说这些。

8号陪审员:主席先生……

(9号陪审员走到座位前坐下。)

陪审团主席:我听到了。

9号陪审员:不好意思。

(他走到门前,敲了敲门。守卫进来。陪审团主席简要跟他说了情况。守卫退场,并把门带上。)

(9号陪审员从盥洗室出来。)

3号陪审员:好吧,这是要干什么?这个屋里怎么就你一个什么都想看?

陪审团主席(对9号陪审员说):我们要开始了。

5号陪审员:我也想看一下示意图。

7号陪审员:密尔沃基队?那简直像脑袋每天被铁锹敲上一记。我问你,除了外野手还不错,他们有什么厉害之处?

3号陪审员:我不想再浪费时间了。

5号陪审员:不,我支持密尔沃基队。

4号陪审员:如果我们又开始为发现尸体的地点纠缠不休……

7号陪审员(对5号陪审员说):嗨,你是扬基队的球迷吗?

8号陪审员:不会。没人想这么做。这位老人一只脚去年受伤了,我就想知道,一位跛脚老人,能不能在十五秒内,从床上下来走到门口。

(陪审团主席走到盥洗室门前。)

3号陪审员:他说是二十秒。

10号陪审员:什么这类人?就是那些家伙!告诉你,平时对孩子放任不管。好啦,最后自食其果。你明白我意思吗?

8号陪审员:他说的是十五秒。

12号陪审员:好吧,如果分析这类人……

3号陪审员:明明是二十秒,你为什么要歪曲事实?

10号陪审员(冲对桌的4号陪审员说):简直不可思议,对吧?那孩子居然杀了他的父亲。砰!就像这样。

11号陪审员:他说的是十五秒。

(9号陪审员从厕所出来,在盥洗室洗手。)

3号陪审员:他怎么知道十五秒有多久?这种事你说了不算。

8号陪审员:哦,不好意思。(他回位坐下。)

9号陪审员:他说的是十五秒,而且非常肯定。

请就座好吗?

3号陪审员:他就是个老头子。你们都看到了,他脑袋有一半时间都是糊涂的,他能肯定任何事情吗?

(8号陪审员一惊,转过身来。)

(守卫进屋,带来公寓的大幅示意图。公寓在电车轨道旁边。卧室正对着电车轨道。卧室后面沿着走道有一排房间。前厅画X处,就是发现尸体的地方。最后面是从楼梯间进入公寓的入口,楼梯间标示着长长的楼梯。每个房间都做了标记,并注明长宽尺寸。陪审团主席接过示意图。守卫退场。)

窗边那位先生。

12号陪审员:我不清楚我们现在到底想证明什么。老头说他的确看到那孩子跑出去了。

(8号陪审员没听见。)

8号陪审员:好,我们来看看细节是否经得起推敲。他说,尸体倒地的同时,听到楼上有一直跑到门口的脚步声。接着听到门开了,传来下楼梯的声音。他发誓说整个过程绝对不超过十五秒。现在,假设凶手的确拔腿就跑……

陪审团主席(对8号陪审员说):请就座好吗?

12号陪审员:也许他没有马上跑。

7号陪审员:好啦,演出开始了。

8号陪审员:这是那个老人的说法。

12号陪审员:非常有冲劲。气势逼人。

7号陪审员:你应该去大西洋城,参加那里的钻牛角尖大会。

11号陪审员:我也觉得他很专业。

6号陪审员:听着,伙计,你为什么总这么自以为是?

12号陪审员:我觉得他很厉害,攻势凌厉,但环环相扣,很有逻辑。这个人脑子肯定很好使。我非常佩服。

7号陪审员:朋友,一天拿三块钱报酬,就在这儿听他滔滔不绝了。

11号陪审员(带点儿德国口音):你说什么?

10号陪审员(对8号陪审员说):现在你要的东西在这了,这又能证明什么呢?

12号陪审员(对11号陪审员说):你觉得检察官表现如何?

8号陪审员(对陪审团主席):可以看一下吗?(他接过示意图,在桌上摊开)你们看,这里是案发现场,老人的家就在楼下,格局完全是一样的。这边是电车轨道,这是主卧、次卧、浴室、客厅、厨房,还有走道。这里是门,直通楼梯。当时,老人在这间屋子的床上。(他指了指主卧)他说他起身穿过走道,来到门口,打开门,正好看到那孩子冲下楼梯。截至目前,我说得没错吧?

(陪审员们各就各位。8号陪审员继续凝望窗外。9号陪审员还在厕所。)

3号陪审员:这话我都听了十九遍啦。

10号陪审员(站起来):那就照办吧。(坐到十号席位上。)

8号陪审员:离他听到有人倒在地上的声音,相隔十五秒。

4号陪审员:还是按编号坐合理。

11号陪审员:没错。

10号陪审员:那有什么差别呢?

8号陪审员:他的床靠着窗户。距离……(凑近示意图)卧室门口十二英尺,走道有四十三英尺加六英寸那么长。当时,他下床后,得先走十二英尺,开卧室门,再走四十三英尺,开大门——这些都得在十五秒内完成。你们认为他能做到吗?

陪审团主席:好,我们得按陪审员编号坐下。(他指着编号)二、三、四,以此类推,希望大家别介意。

10号陪审员:当然可以。

你肯定是位球迷,对吧?(他转向陪审团主席)我们该坐哪儿?

11号陪审员:他走路很慢,需要人搀扶才能走到证人席。

(2号陪审员全无反应。)

3号陪审员:这段路被你说得很长,其实并非如此。

7号陪审员(对2号陪审员说):最好能快点儿。我弄了张今晚的球票,扬基队对阵克利夫兰队。队里最近来了个新投手,叫摩杰路斯基还是什么。这小子壮得跟头公牛似的。(他伸出手做了个曲线投球的动作)嗖,一记精彩的弧线球!

9号陪审员:对一个中过风的老人来说,这段路的确很远。

陪审团主席:好的,先生们,请大家坐好。

(8号陪审员起身挪动椅子,将椅子比作床。)

7号陪审员(看了看手表):嗨,主席先生,咱们开始吧。您说呢?

8号陪审员:假设这是那位老人的床。

3号陪审员:是吗?我是做传呼的。“贝克传呼公司”。名字是我太太取的。我白手起家……现在手下有三十七个人了。

10号陪审员:这会儿又要干吗呢?

4号陪审员:我是个股票经纪人。

8号陪审员:我想试一试。看看他到底需要多长时间。

3号陪审员:我不清楚。哦,你在证券交易所之类的地方工作?

3号陪审员:你说试试是什么意思?如果这很重要的话,那孩子的律师怎么没有提出来?

4号陪审员:我只关心收市情况如何。

5号陪审员:也许他没有想到这一点吧。

3号陪审员(对4号陪审员说):我今天还没顾上看报纸。有什么新闻吗?

10号陪审员:你什么意思?他没想到这一点?你觉得他是白痴还是什么?这么明显的事情。

确实坏了。(说完跳下来。)

5号陪审员:你想到了吗?

(3号陪审员走到4号陪审员旁边,靠上去瞥了眼4号陪审员手中的报纸。陪审团主席爬上长椅,检查电扇。)

10号陪审员:听着,聪明人。我有没有想到这不重要。

陪审团主席(看着电扇):我来看看。

陪审团主席:好了,好了,都冷静点儿。

7号陪审员:你声音听上去还行。调整下状态就好了。(他爬上长椅,调试电扇)啊,太棒了,电扇坏了。(走下来)得有人写封信给市长。“亲爱的小气鬼……”

10号陪审员:律师没提出来是因为他知道这没用,你现在又想什么呢!

10号陪审员:有一点儿。这大热天得感冒简直难受得要死。我都感觉不到鼻子的存在了。明白我意思吗?(大声擤鼻子。)

陪审团主席:好啦!

怎么,你感冒了?

8号陪审员:好的,假设这是床。我会走十二英尺,这也是卧室的长度。(他走了十二英尺。)

(10号陪审员用力擤鼻子。)

3号陪审员:太荒唐了。你不能这样重建凶案现场。

7号陪审员:是啊,确实如此。

11号陪审员:我倒想看看会怎么样。

10号陪审员:哈,你还能指望听到什么啊。就是这么些事。

(12号陪审员将自己的椅子递给8号陪审员。8号陪审员把椅子放到自己站的地方。)

7号陪审员:不就是一把刀的事嘛。我的意思是,何必让一群成年人去听这些胡说八道。

8号陪审员:好了,假设这里是卧室的门。走道长度大概是四十三英尺多一点儿。我会走到墙壁那里,再折返回来。

10号陪审员:是啊,很难想象,在这儿耗了三天就为这点儿事?

(他没再说话,缓步慢行,开始测量。)

7号陪审员(笑着对10号陪审员说):真他妈浪费时间。

10号陪审员:看看,这简直愚蠢至极。大家为什么要在这里浪费时间呢?

(8号陪审员仍凝望窗外,12号陪审员瞅了他几眼,走开了。)

8号陪审员:……十二……

12号陪审员:有意思,我在这个城市住了一辈子,还没进去过。

(他停下来,对10号陪审员说。)

8号陪审员:是的。

照你的说法,十五秒就够了,我们来验证一下。

我对这个案子很感兴趣。一点也不无聊——你明白我意思吗?我们运气不错,才摊上一起谋杀案。我开始以为只是抢劫、伤害或其他案子呢。那些案子无聊透顶。(他也望着窗外)话说,那是不是吴华兹大楼?

(他继续边走边测量,走到墙边。其他人默不做声地看着他。他折返回来,继续边走边测量剩下的距离。)

(8号陪审员没做声。)

……三十九,四十,四十一,四十二,四十三。好啦,请再给我一把椅子,谢谢。

您怎么看这个案子?

(6号陪审员递给8号陪审员一把椅子。8号陪审员将椅子放到自己站的地方。)

(8号陪审员点点头。)

这是通往楼梯的大门。根据证词,门当时是锁着的。哪位有带秒针的手表?

12号陪审员(对8号陪审员说):景色不错。

2号陪审员:我有。

(8号陪审员仍望着窗外。)

8号陪审员:你觉得我可以走了,就跺下脚。那意味着死者倒地,从那会儿开始计时。

陪审团主席:不清楚。

(然后他躺在两把椅子上。)

5号陪审员(略带犹疑地对陪审团主席说):我们按序号坐吗?

7号陪审员:你们在玩看手势猜字谜游戏吗?

陪审团主席:行,我想还得再等五分钟。有个老人家还在厕所呢。

3号陪审员:我这辈子没见过这种事!

3号陪审员:好啊,大家抓紧把这事了结吧。我们手头可都有事呢。

8号陪审员:好的,我准备好了。

7号陪审员(对陪审团主席说):嗨,要不现在开始?

(2号陪审员看着表,静候。)

(2号陪审员盯着3号陪审员,看上去有点儿紧张,他点点头,站起来,走到饮水机前,又接了杯水,一个人站到一边喝水。)

10号陪审员:快开始啊。

3号陪审员:的确如此。每个人都应该得到公正的审判。这就是制度。听着,我一点也不反对这一制度,但是要我说,如果在这些浑小子惹麻烦之前,就让他们吃些苦头,情况才能有所改善,对吧?这也能替我们省下更多的时间和金钱。

2号陪审员:我想等到秒针归零再开始。

2号陪审员:嗯,我想他们也是职责所在。

(所有人都等着。2号陪审员突然跺了下脚。8号陪审员起身,拖着腿落地,起立。2号陪审员始终盯着手表。8号陪审员一瘸一拐地朝着被预设为卧室房门的椅子走去。走到那里后,假装开门。然后瘸着腿开始走四十三英尺的走道。)

3号陪审员:是吗?我倒陪审过几次。律师们说话的方式总是很让我惊讶,跟这个案子一样,案情已经非常明显了,他们还是不停地说说说。我说,你以前听过这么多无聊的话吗?

10号陪审员:快点儿,加速啊,他走得可比你快两倍。

2号陪审员:我的意思是,我过去没当过陪审员。

11号陪审员:我觉得,这速度比老头在法庭里走得要快啊。

3号陪审员:是吗?我都快睡着了。

8号陪审员(继续跛行):你想我走快一点?没问题。

2号陪审员(温和地):不知道,但挺有意思。

(他略微提速,走到墙边,折返走向被预设为公寓大门的第二把椅子。)

3号陪审员(对2号陪审员说):感觉如何?

3号陪审员:快点儿。这下够那小子喝一壶了!

(陪审团主席看了看手表,与时钟对了下时间。3号陪审员在饮水机前接了杯水,走到2号陪审员身边,一边喝水一边环顾四周。)

(所有人看着8号陪审员走到最后一把椅子处。他做了一个拔下插销,打开门的动作。)

10号陪审员:好主意!或许我们该选这家伙当参议员。(他笑了笑,咳嗽起来。)

8号陪审员:停!

陪审团主席:投票表决用的。

2号陪审员:好。

10号陪审员:嗨,这些是做什么用的?

8号陪审员:花了多久?

(10号陪审员走到陪审团主席边上,指着那些纸条。)

2号陪审员:十五——二十——三十——三十五——四十——正好四十二秒。

5号陪审员:不知道,以前没遇到过这样的事。

6号陪审员:四十二秒!

10号陪审员:当然会锁门,你以为他们会怎么做?

8号陪审员:我想这才是真实情况。案发几小时前,老人听到父子俩在争吵。躺下后,楼上传来倒地声,还听到对街的女人惊声尖叫。他从床上爬起来,走到门口,听见有人冲下楼梯,以为是那个男孩儿。

5号陪审员:没想到他们还要锁门?

6号陪审员:我以为那是有可能的。

(守卫出门,传来锁门声。)

3号陪审员:以为?你们给我听着。我这辈子已经见识过形形色色的骗局,但你们这套小把戏可以得头奖。你们打着伪善的旗号替那浑小子和不公正辩护,捏造出一堆无稽之谈,想把我们当老太太糊弄。实话告诉你们,你们蒙不了我。我受够了。你们到底怎么了?你们都知道那小子有罪!他应该被送上电椅烧死,不能就这样让他从我们手中溜走。

守卫:好了,各位。人都到齐了。大家有什么需要的话,我就在门外。敲敲门就行了。

8号陪审员:“从我们手中溜走”?你是刽子手吗?

他们至少得在这儿安个空调。我在法庭上都快被热死了。

3号陪审员:我是其中一员。

(6号陪审员点点头,凝望着窗外。)

8号陪审员:可能你想去拉电闸。

7号陪审员(擦了擦额头的汗):……今天恐怕是今年最热的一天。

3号陪审员:为这小子?我求之不得。

(7号陪审员用力嚼着口香糖,走到6号陪审员面前。)

8号陪审员:我都为你害臊。

8号陪审员(笑着说):不用,谢谢。

3号陪审员:你少管我。

7号陪审员(转向8号陪审员说):吃口香糖吗?

8号陪审员:从我们进入这间屋子,你的一举一动都像个自封的替天行道者。

(陪审员陆续入内。守卫核对名单。9号陪审员是一个老头,直接走进厕所。4号陪审员捧起一张报纸。几个陪审员去开窗。另外几人无聊踱步。大家半晌无语。3号陪审员掏出笔记,认真思索。2号陪审员在饮水机前接了杯水。陪审团主席从便笺簿上撕下一张纸,裁成纸条,供投票表决时用。守卫来到12号陪审员面前,核对他的姓名。7号陪审员走近4号陪审员,递给他一片口香糖。4号陪审员摇头拒绝。)

3号陪审员:你给我住嘴!

守卫:好了,进来吧,先生们。

8号陪审员:你就想那小孩死,因为你有私心,根本不是基于本案事实。

(稍许停顿。传来陪审员们的脚步声、话语声。)

3号陪审员:住嘴!

我一点儿也不羡慕各位的工作。这可是一份沉重的责任。谢谢诸位。

8号陪审员:你就是个变态!

(门开了,守卫入内。手拿一块写字板,上面夹着陪审员名单。)

3号陪审员:住嘴,你个狗娘养的!

法官(画外音):……以上即本庭从法律角度对本案的解释。陪审员先生们,我现在向你们做最后指引。一级谋杀罪,即蓄意杀人罪,是最严重的刑事指控。你们都已听过证词,清楚法律如何适用于本案。现在轮到你们履行职责,辨明各方说法真伪了。本案已有一人身亡,另一个人生死未定。我建议大家审慎、公允、全面地考虑此案。如果存在合理怀疑,你们必须作出“无罪”裁决。但是,若不存在合理怀疑,你们必须基于内心良知,判定被告有罪。无论如何,你们的裁决必须一致。如果你们裁定被告有罪,本庭绝不会手下留情。本案被告将被强制适用死刑。

(他对着8号陪审员怒吼。8号陪审员站着不动,5号、6号陪审员在后面用力拽着3号陪审员。他用力试图挣脱,脸色气得发青。)

幕起,屋内无人。法官声音起。

放开我,该死的!我要宰了他!我要宰了他!

这是一个宽敞、昏暗、空旷、需要粉刷的房间。后墙有三扇窗,可以远瞰纽约市天际线。合议室紧邻盥洗室,配有洗手盆,再里间是厕所。一张疤痕累累的大桌搁在正中,旁边围着十二把椅子。靠墙有一把长椅,上方是电扇。屋内另有几把椅子、一张小桌,外加饮水机、纸杯和废纸篓。饮水机上方有一个时钟,另有一排挂衣钩,上方是一块搁板。桌上散落着铅笔、便笺簿和烟灰缸。夜间有荧光灯照明,开关在门后。

8号陪审员(平静地说):你并不是真要杀了我,对吧?

Twelve Angry Men

(3号陪审员从5号、6号陪审员手中挣脱,恶狠狠地瞪着8号陪审员。)

夏日炎炎,下午

——落幕

1957年,纽约某法院陪审员合议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