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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鹏和鹰

它包含一切,不仅是反映,

那只庞大镜子似的鸟是神;

它的羽毛里可以找到每只鸟的羽毛,

西尔维娜·奥坎波(《诗的空间》,第十二首)用诗写下那个故事:

它的眼睛里含有记忆羽毛的眼睛。——原注

【注释】

【注释完】

众鸟开始了那项几乎没有边际的冒险行动;它们飞越了七个山谷或七个海洋;倒数第二个叫“眩晕”;最后一个叫“毁灭”。许多朝圣者半途而废;另一些送了命。三十只鸟经过艰苦历程的净化,到了大鹏山。终于亲眼看到了;它们发觉自己就是大鹏,大鹏就是它们中间的每一个,又是它们全体。大鹏包含了三十只鸟,每一只鸟都是大鹏【注】。(普罗提诺在《九章集》第五卷第八章第四节里把同一性的原则作了天国的延伸:“在理性的天国,一切存在于各处。任何事物是一切事物。太阳是所有的星辰,每一颗星辰也是所有的星辰,同时又是所有的星辰和太阳。”)

鹰和大鹏之间的不同并不像表面看来那么不明显。鹰无非是不可信而已,大鹏却是不可能的。组成大鹏的个体并没有消失(大卫成了瞳仁,图拉真、希西家和君士坦丁成了眉毛),望着大鹏的众鸟也是大鹏。鹰是暂时的象征,正如先前的字母一样,描绘它的人还是原来的人;无处不在的大鹏是错综复杂的。鹰后面是以色列和罗马的神,魔法似的大鹏后面是泛神论。

远古的鸟王,大鹏,在中国中部掉下一根美丽的羽毛;众鸟厌烦了长期以来的混乱状态,决心前去寻找。它们知道鸟王名字的意思是三十鸟;还知道它的王宫在围绕地球的环山卡夫之上。

最后还有一点说明。大鹏寓言想象力之丰富是显而易见的,它的合理和严谨的布局虽不十分突出,但相当真实。朝圣者寻找一个未知的目标,这个直到最后才透露的目标使人惊异,但没有成为或者像是画蛇添足。作者以典雅的手法解决了难题,巧妙地让寻找者成了寻找的目标。大卫是拿单讲给他听的故事里的隐秘的主人公(《旧约·撒母耳记下》,第十二章);德·昆西猜到解决底比斯的斯芬克司之谜的是俄狄浦斯,而不是一般的人,这两个例子都属于同一类型。

他去麦加朝圣,穿越埃及、叙利亚、突厥斯坦和印度斯坦北部。返回后,专心修行,从事文学创作。他留下了两万组对句:汇编的集子有《夜莺记》、《苦难记》、《格言集》、《神记》、《神知集》、《圣徒纪事》、《国王与玫瑰》、《奇迹的宣言》,以及那本奇特的《鸟儿大会》。据说他活了一百一十岁,他在世的最后几年里,抛弃了尘世所有的乐趣,包括写诗。成吉思汗的儿子拖雷麾下的士兵杀了他。《鸟儿大会》全书围绕着我所提到的巨大形象而展开。诗中的故事是这样的:

[1] 相似地,莱布尼茨在《单子论》(1714)里说宇宙是较小的宇宙组成的,这些小宇宙包含了大宇宙,循环往复,直至无限。——原注

要说有谁塑造了比《神曲》里更伟大的形象当然似乎难以置信,但是这种事情确实发生过。早在但丁构思鹰的象征一世纪前,苏菲派的波斯人法里德·奥丁·阿塔尔想出了怪异的大鹏(三十鸟),实际上矫正并涵盖了鹰的象征。法里德·奥丁·阿塔尔出生在盛产绿松石和宝剑的内沙布尔[5]。在波斯文中,“阿塔尔”是药商的意思。《诗人纪事》提到他确实经营一家药铺。一天下午,来了一个托钵僧,瞅着药铺里的那些瓶瓶罐罐,哭了起来。阿塔尔莫名其妙,请他出去。托钵僧回说:“我身无长物,说走就走,没有牵挂。你如舍弃我所看到的这些财宝可不容易。”阿塔尔听了这话,像闻到樟脑似的心头直冒凉气。托钵僧走了,第二天,阿塔尔抛下他的铺子和尘世的一切,飘然离去。

[2] 原是《圣经》里一种海蛇之类的怪兽,《旧约·诗篇》第104章第25、26节:“那里有海,又大又广,其中有无数的动物,大小活物都有。那里有船行走。有你所造的鳄鱼游泳在其中。”这里的“鳄鱼”原文即“利维坦”(Leviatan)。英国哲学家霍布斯(1588—1679)于1651年出版的论国家组织的著作,书名取《利维坦,或宗教与政治国家的实质、形式与权力》。

第一个见于《天国篇》第十八歌。但丁漫游天穹的同心圆圈时,注意到贝雅特里齐的眼神显得无比幸福,容光格外焕发,便知道他们已从橙黄的火星天到了木星天。在那个白光普照的辽阔空间,天使们飞翔歌唱,连续组成Diligite justitiam(崇尚公正)的字母和一个鹰头,鹰头的模样尘世罕见,只能直接出于上帝之手。然后,鹰的全身闪亮呈现,由千百个公正的国王组成;他们说话时异口同声,这本是天国明显的象征,他们自称“我”而不是“我们”(《天国篇》,第十九歌第十一行)。一个古老的问题使但丁感到困惑:有一位诞生在印度河畔的终身行善积德的人,对耶稣一无所知,他没有信奉基督,因而受到上帝的谴责,是不是不公正呢?鹰以符合神示的暧昧态度作了回答;责怪那个放肆的问题,重申对救世主的信仰是必不可少的,并说正直的异教徒中间有些人也可以修得正果。它断言那些好人中间有图拉真和里菲乌斯[3],前者在耶稣之前,后者在耶稣之后[4]。(鹰的幻象在十四世纪固然极好,到了二十世纪也许有点逊色,因为二十世纪把闪亮的鹰和高空带火焰的字母用于商业宣传。参见切斯特顿:《我在美国的见闻》,一九二二年。)

[3] Ripheus,维吉尔在《埃涅阿斯纪》(第2卷第426行)中高度赞扬的正直的特洛伊人,也是但丁允许进入天国的两个异教徒之一(《天国篇》,第20歌第67行)。

由别的生物组成一个生物的抽象概念似乎没有好的预兆,然而令人难以置信的是西方文学和东方文学里各有一个值得回味的形象与之呼应。本文目的就是描述那些怪异的臆造。一个来自意大利;另一个来自伊朗的内沙布尔。

[4] 蓬佩奥·文图里不赞同选中里菲乌斯。此前,里菲乌斯只在《埃涅阿斯纪》一些诗句中出现(第2卷第339、426行)。维吉尔称他为最正直的特洛伊人,谈到他的结局时简单地一笔带过:Dies aliter visum(神们另有定论)。别的文学作品中从未提过他。或许但丁因他的身世不明才选他作为象征。参见卡西尼(1921)和圭多·维塔利(1943)的评论。——原注

从文学角度考虑,一个由别的生物组成的生物,比如,一只由鸟组成的鸟,能产生什么概念呢[1]?这种问题引来的答案如果不令人不快,似乎至少是浅薄的。有人会说,准是,长了许多羽毛、眼睛、舌头和耳朵,就是《埃涅阿斯纪》第四卷里的名望(更确切地说,是丑闻或谣言)的象征,或者是《利维坦》[2]扉页上由许多人组成的、手持剑和牧杖的奇特的国王。弗朗西斯·培根(《随笔集》,一六二五年)赞扬第一个形象;乔叟和莎士比亚也有同感;如今谁都不会认为它远远胜过“险恶的冥河”的形象,根据《通达的幻象》里五十多篇文稿的记载,被打入地狱的人在冥河的弯道里受狗、熊、狮、狼和蝰蛇的折磨。

[5] 《两洋的汇合》的作者卡蒂比声称:“我和阿塔尔都来自内沙布尔的花园,但我是内沙布尔的花刺,他是玫瑰。”—原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