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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纳西·威廉斯(1981)

我听说诺曼·梅勒曾经说过,剧作家只有灵感迸发的片刻写作即可,而写长篇小说需要每天工作六七个小时。太扯了!眼下梅勒先生主要写小说,我主要是从事戏剧写作。写剧本的时候,我得下大力气,坚持工作。如果一部戏抓得住我,那我就持续写,直到某个转折点,我不知道该怎么应对。这时候,我才停下来。

因为这太重要了。如果我工作受到干扰,我会像老虎一样狂怒。我真的会暴怒。你懂的,如果碰到很戏剧化的场景,我得达到很高的情绪值,才能往下写。

药物

我的作品都是情感自传性的,跟我实际生活中发生的事没有关系,但反映的是我生活中的情绪波动。我尽量每天都工作,因为除了写作你无处藏身。当你经历一段不幸,恋情终结,爱人辞世,或是生活中遭遇其他纷扰,这时你除了写作别无可逃。然而如果遭遇了需要治疗的严重抑郁,那就连写作也写不来了。弗兰克·梅尔洛去世之后,我立刻就陷入了瘫痪的状态,没办法写作。直到开始注射兴奋剂,我才渐渐走出来。那之后我就像魔鬼一样能够工作了。没有写作你能活下去么,宝贝儿?我是不行。

在新方向有个非常可爱的小伙子名叫罗伯特·麦克格雷格,现在已经去世了。他曾经是马克斯·雅格布森大夫的病人。他只吃雅格布森给他开的小药片,我当时抑郁症实在是太严重,他觉得什么办法都值得一试,于是就带我去找了雅格布森。我就是通过这个罗伯特·麦克格雷格,才开始连续三年的疗程,期间他往全国不同地方给我寄送雅格布森开的针剂。

我去工作室。通常我都要在那里放点葡萄酒。然后我会很认真地重读我前一天写的东西。你要明白,宝贝儿,一两杯酒下肚之后,我就很容易夸张。我很容易言过其词那是因为我写作的时候喝酒。所以第二天我就会划掉很多。然后我就坐下来,开始写。

我发现雅格布森的针剂对于我的写作工作而言,有非常奇妙的刺激作用。六十年代最后那三年,在我倒下之前,写出了我最好的一些作品。公众还不知道这些,但我知道。

在基韦斯特,我总是天不亮就起床。我喜欢整套房子只有我一个人的时候,端着咖啡坐在厨房里,思考我要做的工作。通常我都有两到三部作品同时展开,这时我就要决定当天做哪一部。

我倒下的原因跟打针期间继续饮酒有关。我不应该这样。我心脏不好。马克斯·雅格布森大夫从来没有听过我的心率。从来没有量过我的脉搏。没量过我的血压。他就只是看着我。他真的有点像那种炼金术士。他会盯着我看好久,他面前摆着好多小药瓶,从这一个里面取一滴,另一个里面再取一滴,然后再看看我,然后再加上一两滴……当然最基本的成分是兴奋剂。我打上一针之后,就必须得乘上出租车,这时我心脏就开始狂跳,我立刻就得赶紧喝上一杯,不然我就回不了家。要不然我就死在出租车上了。

工作习惯

关于单身

令人愉快。一九四一年我第一次去的时候,那地方比现在还要令人愉悦。你知道,我现在拥有了城里四分之一个街区呢。有游泳池。带天窗的工作室。我还有间客房装修成轮船客舱的形式,里面有张上下铺的床。我有自己的观景台,就是简·鲍尔斯的避暑别墅。我生活所需的一切都有了。这是个令人心旷神怡的舒服地方。

我认为这样我才有可能从事写作这一行。你知道可怜的诺曼·梅勒的事吧。一个老婆接着一个,那么多赡养费。我就免于这些负担了。我也给别人钱,话是没错。但我可付不起赡养费,那么多老婆要养。要换了我得把她们都砍头!单身我才有可能工作。

基韦斯特

同性恋

现如今首演之夜我要冷静得多了。如果他们演得不错,通常首演之夜大家表现都不错,那我就坐着好好享受看戏。落幕之后,我就搭乘红眼航班出城。我会安排好一辆车,预先把行李装好,然后乘车溜走,去拉瓜迪亚机场,或者肯尼迪机场,乘红眼航班去基韦斯特。

我从来不需要在工作中处理这个问题。这从来不是我关注的题材,除了在我个人私生活里。在工作中,我非常贴近女性心理。她的性格,她的情绪,她遭受的痛苦和感受。有人说我写出来的都是些异装癖女人,这纯属胡说八道。坦白讲,纯粹血口喷人。就我个人而言,我喜欢女人多过男人。她们对我的作品也比男人更有反应,而且一向如此。在所有爱我的人当中,女性跟男性的占比大概有五比一。我得这么说。

早些年首演的夜里,我还真正能喝酒的时候——如今我不能大量饮酒,因为我早年过量饮酒导致了胰腺炎——但当初我能喝的时候,首演的晚上我要么随身带个扁壶,喝得一直醉醺醺,立正站在剧场里,要么我就冲到最近的酒吧,在里面坐到快谢幕的时间,然后我再走回剧场里去。

我知道现在有种右翼势力抵制同性恋者。但我已经七十岁了,不再认为这是我首要关注的问题。当然我并不希望其他的同性恋者出事。上帝知道,已经出太多事了。

首演之夜

我一直以为同性恋者在作家里只占少数。没有人去准确地统计过美国人口中到底有多少同性恋。他们永远也做不到,因为太多人没有出柜,有些“柜”还牢牢地上了锁。现在公开同性恋身份仍然是件危险的事。

奥尼尔有严重的酒精依赖问题。大多数作家都有。几乎所有美国作家都有酗酒问题,因为写作是压力很大的工作,这你是知道的。压力常年累积,到了某个年龄,你就开始需要一点酒精给予的情绪支持。现在我只能少量饮酒。瞧我长的这些色斑就知道了!

猎艳

酒精

我喜欢猎艳,更多是因为有唐纳德·温汉姆的陪伴,而不是喜欢我们那些艳遇。说到底那些都只是一场艳遇。但温汉姆是个跟他在一起很愉快的朋友。我一直就觉得,他这个人天性里有点贱的。所以我给他的信里才会有那么多黑段子。我知道他喜欢这个。我因为通信的对象是一个喜欢这种东西的人,所以我就写这种内容逗他开心。当然我不知道他在收集我的信!我也不知道自己已经把版权签字交出去了。我很高兴这些信能够出版,因为写得很美很好,我觉得。我很不高兴的是他为此打了桩官司,差一点把《伦敦杂志》给害得关门。

他给我写了一封很友好的回信,说在首演之后他总是会陷入深深的抑郁,他非常感激我的来信。但可惜的是那封信跟我大多数的通信一样,已经不知所终。

时代广场上曾经有个地方叫“路口酒馆”,紧挨着一家叫“钻石吉姆·布雷迪”的餐厅。这家店现在关门了。当时会有很多大块头水手,喝得醉醺醺,来勾搭我们。我们没有主动勾搭他们。我对他们不感兴趣。我不想去,当时的情况让我觉得非常不舒服。但温汉姆总是被粗鲁水手那种类型所吸引。

我曾经很喜欢奥尼尔写的作品。他有着伟大的精神,很棒的戏剧感觉,都没错。但最重要的是他的精神、他的热情打动了我。当初《送冰的人来了》开演,反响很不好,在纽约的反馈也只能算是见仁见智。于是我给他写了封信。我说,在读您的剧本时,我开始觉得太长了,渐渐地我才明白,就是这种长度,甚至这种笨重,才赋予它这么大的力量。最终我被深深地打动了。

那时候温汉姆住在时代广场一带的克拉里奇酒店,现在这家酒店已经不在了。他当时跟一个名叫保罗·开德姆斯的画家同居。他跟保罗·开德姆斯一起住着一间房,他就是通过保罗·开德姆斯才认识了山迪·坎贝尔。有天晚上,开德姆斯不方便让唐纳德·温汉姆去他房间,因此就在克拉里奇给他开了个房间。于是唐纳德带着我和两个水手进了克拉里奇酒店。

现在奥尼尔作为剧作家已经比不过某些人,比如阿尔比。我甚至觉得他都不如兰佛德·威尔逊。我可以给你列个挺长的名单。

我越来越起疑,因为在大堂里,那两个水手说:“咱们乘电梯上去,你等十分钟,我们在走廊里碰面……”诸如此类的话。看起来非常可疑,但我当时有点亢奋,唐纳德也是。

尤金·奥尼尔

我们上楼进了房间,那可真是场野蛮的浩劫,我恨透了那过程中的每一分钟。最终他们把电话机从墙上扯下来,用一把弹簧刀抵着我靠墙站住,然后他们就殴打温汉姆,打掉了他一颗牙,把两个眼眶都打黑了,差点就打死他。我一直说:“别打了。别再打他了。他有肺结核!”

我跟尤金·奥尼尔,或者其他任何人之间,都不存在竞争。我的作品完全是自成一派。我的作品比别人都更小众,只除了乔·奥尔顿之外。我也不跟乔·奥尔顿竞争。我太爱他了。

然后他们说:“该你了!”于是他们把可怜的浑身是血的温汉姆顶到墙边,又把我打了个半死。我被打出了脑震荡。等我明白过来,已经在我住的基督教青年会的红十字站急诊室里了。

竞争

基普

有一次有人问我为什么这么爱旅行,我回答说:“因为移动目标更难打中!”

基普非常诚实,我爱他,我觉得他也爱我。他是因为逃避服兵役从加拿大来的。他立志当个舞者,他知道如果去打仗他就跳不成舞。那样就耽误太久了,他认为,仗打完再去学跳舞就来不及了。要知道,战争开始的时候他还是个二十一二岁的大男孩。

我停不下来。弗兰克·梅尔洛在世的时候,因为他是西西里人,所以我们一年有四五个月,有时候能有半年,都待在罗马。

我写过一部戏叫《有阴有晴》就是关于基普的。这部戏的场景非常重要。其中有一座晒得发白的海边棚屋,里面没有家具,一个名叫奥古斯特的作家,也是我本人的代表,在一架摆在旧箱子上的打字机前写作。他睡的床垫直接摆在地板上。这个布景旁边是另外一间被海啸掀翻的海边棚屋。但这片地板形成了一块舞台,基普曾在这里舞蹈,跟着我的留声机音乐练习跳舞。这部戏的副标题就叫“银色留声机”。

旅行

我更喜欢《有阴有晴》这个标题,因为它代表了我的眼睛。我的左眼因为白内障的缘故,所以有阴翳。但我的右眼非常清朗。这就像我天性的两面。其中一面执着于同性恋爱,不可抑制地沉迷于性爱。那时候我还有另外一面,非常温柔,善解人意,深思熟虑。因此这个标题非常恰当。

他和战友一起跟我回到了这套漂亮公寓里。弗兰基就这样留了下来。他太贴近生活了!我从来没有像那样切实地贴近生活,你明白么。他带给我每日每夜跟现世生活的联系。跟现实。他将我拖到地面上,脚踏实地。我就这样过了十四年,直到他去世。这就是我成年生活里那段幸福的时光。

这部戏的视角是从一九七九年回望过去,关于一个我爱过的,如今已经死去的男孩。作家(奥古斯特)知道现在是一九七九年。他知道基普已经死去,跟基普一起跳舞的那个女孩也已经死去了。那女孩是我虚构的。在戏中台上的作家偶尔会讲到一些典故,让男孩基普和女孩困惑不解。但只有作家才知道,其实四十年的光阴已经过去,那男孩和女孩都已经逝去,只有他一人幸存下来,依然在世。故事发生在一九四〇年的夏天,那是一部很抒情的戏剧,也许是我很久以来写的最为抒情的一部戏。

我再没见到过他,直到有次在第三大道的一家熟食店偶然碰到。我当时住在东58街上,托尼·史密斯设计的一套公寓里。弗兰基跟他一个年轻战友在一起。我说:“弗兰克,是你啊!”他说:“嗨,田。”我说:“你为什么不给我打电话?”他回答说:“我看到你干出了了不起的成就,不想让人觉得我要来捡便宜搭顺风车。”

基普死于二十六岁。当时我刚刚结束了跟米高梅不成功的合作关系。有一天电话铃响了,一个歇斯底里的女声传来:“基普只有十天的命了。”在那一年之前还有人告诉我,说基普做了手术很成功,去除了一颗良性的脑瘤。

于是我们就开车到了海滩上,还做爱了。那简直欲仙欲死,虽然说是在沙子上做的。

他住在时代广场附近的全科医院。当你知道一个你爱过的人马上要死去的时候,你知道那种爱意再次涌上心头的感觉。

我是某年夏天在普罗温斯顿的大西洋酒吧碰到弗兰基的,那是一九四七年,我写完《欲望号街车》之后的那个夏天。我在大西洋酒吧,潘丘也在,还有玛戈·琼斯和乔安娜·阿尔伯斯。当时我们大家都住在一幢房子里。斯黛拉·布鲁克斯在大西洋酒吧演唱,我走到大西洋酒吧外面的露台上去呼吸新鲜空气,感受扑面而来可爱的海上雾气。弗兰基跟在我身后走了出来,靠在阳台上,我看着他身穿里维斯牛仔裤的身体,漂亮得像雕塑一样,你明白么?我这人胆子挺大的,某些时候我就这样。我脱口而出:“你愿意搭车去转转么?”他咧嘴笑了,说好。他是跟约翰·拉图什一起来的,你知道吧,就是那个歌曲作者。

我进到基普病房里的时候,一个护士正在用勺子给他喂饭:吃的是糖水杏子。他看起来前所未有的那么美。基普的神志非常清楚,就像他那双斯拉夫人的蓝眼睛,清冽无比。

弗兰克·梅尔洛

我们聊了一会儿。随后我站起身,去拉他的手,可他找不到我的手,我得去够他的手。

就是在墨西哥的那年夏天我碰到了简·鲍尔斯。我知道她是跟保罗在一起。可怜的保罗总是在生病。他在墨西哥什么都吃不下,但在墨西哥本来能吃到的东西就极少,至少那时候是这样。他俩真是古怪的一对,又很迷人。他俩我都爱。简只写了那么少的著作,但确是了不起的大作。保罗的作品?反正我猜不会输给如今这些作家。

基普死了之后,他的兄弟从加拿大寄给我基普为一个雕塑家摆姿态做造型的几张照片。这些照片一直放在我钱包里,有二十多年。在六十年代它们不知怎么消失了。不管怎么说,基普还活在我这颗苟活至今的心脏里。

显然他俩的婚姻问题得到了解决。我把自己的一些东西留在了车子后备厢里,几年之后,《玻璃动物园》上演,我出名了以后,她把东西都邮寄回来给我,还附了一个非常可爱的字条。

海明威和菲茨杰拉德

“噢,那没问题,”她说,“我知道,女性生理卫生确实要复杂得多!”上帝啊,我觉得这个答案实在太滑稽了。

作为一个非同性恋的男性,海明威对于同性恋有着深厚的兴趣和理解力。我认为海明威和菲茨杰拉德都有点内在的同性恋特质。我在重写《避暑酒店服装》的时候,着力写到了这一点。

我说:“亲爱的,恐怕我如今搞不来这个了,坦白讲,我是个同性恋。”

你有没有读过海明威的一篇《简单的调查》?总之,这故事说的是一个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驻守在阿尔卑斯山上的意大利军官。当然了,他缺少女性陪伴,只有个勤务兵,一个非常有魅力的年轻勤务兵。他想得到那个小兵。于是他问那个小伙子,单刀直入地问他:“你对姑娘有兴趣么?”小伙子慌了神,过了一会他说:“嗯,是的,我订婚了。”然后小伙就走出了房间。意大利军官说:“不知道这小崽子是不是撒谎?”

我另一个很要好的作家朋友简·鲍尔斯,我第一次见到她是一九四〇年夏天在阿卡普尔科,当时我刚跟基普分手。我参加了一个分摊旅费去墨西哥的旅行团。我跟着一个墨西哥男孩儿去的,他娶了一个美国妓女。你知道么?他是在万国博览会上碰到她的。可怜的姑娘吓坏了。她是个甜姐儿,但她是个妓女,可他并不知道。她有时候夜里到我房间来,跟我讲他俩性方面遭遇的可怕问题。我认为他是同性恋,你明白么,因为那部车里其他所有男人都是。这种暗示够清楚吧!她说她完全没有性生活,她以为我能给她一点。

海明威的小说《激流中的岛屿》最后一句是一个男人对另一个男人说我爱你。这不是说他们之间有同性恋情,尽管格特鲁德·史泰恩暗示说海明威有这层意思。但这重要么?我认为并不重要。

卡森·麦卡勒斯和简·鲍尔斯是我最好的作家朋友。我认为如果可怜的卡森不是刚刚过三十岁,这么年轻就遭受中风的话,她本可以成为最伟大的美国作家。当然她身患多种疾病,反复发作,每一种都在消耗她的力量。眼看这样的事发生令人悲哀。持续有十年之久。我是在南塔基特见到她的。之前我曾就《婚礼的成员》给她写过一封读者来信,我觉得那本书太可爱了。我认识她的几个表亲。她应我的邀请到岛上来我家做客。多迷人的人儿啊!一年之后她就中风了。之前最后的一年,卡森就住在南塔基特松树大街31号,跟我和潘乔在一起。

你知道关于菲茨杰拉德他是怎么说的么?海明威说:“菲茨杰拉德很漂亮。他那张嘴巴,你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会为之困扰,之后只会感到困扰更多。”

好友

在普林斯顿的三角俱乐部中,菲茨杰拉德扮演的是女主角,他有一张扮女装的照片,比女人还像女人。菲茨杰拉德除了他妻子之外没有跟任何人有过恋情。最终有个希拉·格雷厄姆,但他有没有跟她睡过呢?我很怀疑。总之,我认为作家的性倾向没有那么重要。对他的写作没有影响,我可以这么说。这对于他们描写任何一种性别的能力几乎没有任何影响。我既能写男人,也能写女人,不论我写的是男是女,我都可以将自己投身其中。

而且我认为我在成就她的事业方面功不可没。在我之前,她只将《客房服务》卖给了马克斯兄弟。我来之后,比尔·英奇,卡森·麦卡勒斯……这样说很刻毒,其实我对人不记仇的。我希望是这样。

菲德尔·卡斯特罗

我这个人不记仇。因此后来,当我在阿尔贡金酒店偶然碰到她的时候,我就主动伸手去碰她的手。反正横竖躲不开她嘛。她像蛇一样发出嘶声,仿佛我是麻风病人一样,猛地抽回了她的手!于是打那以后我就知道了,这个女人恨死我了!她对我完全失去了兴趣。我认为你不应该对一个严重的抑郁症患者失去兴趣。如果你是个真正的朋友,这时候你才最应该关心对方,表示兴趣。

我只见过卡斯特罗一次,那是通过海明威引荐的。我见到海明威的那次也就是我见到卡斯特罗的那次。卡斯特罗上台后的第一年,我在哈瓦那。如果不是那个混账约翰·福斯特·杜勒斯,卡斯特罗本来可以跟美国继续友好,但那家伙对任何革命都本能地感到恐惧。他显然认为巴蒂斯塔先生——那是个虐待狂,他把青年学生折磨致死——非常有趣。

我为什么跟她分手?我没有。都是往常那些事儿。首演之夜。我的神经总是绷得随时要冒火。我们第一天试演《双人剧》效果不错。第二场试演来的是一群刻薄的老贵妇。她们没尝到甜头,所以就讨厌这部戏。这让我很生气。我生气的时候总是会有点失控。奥黛丽对此习以为常,之前发生过无数次。她完全不应该感到意外。演出结束之后我转向她说道:“这群观众肯定让你很开心。”因为前一天晚上那些年轻观众的热情并没有让她高兴。她发火了,立刻就离开了城里,还闹得满城风雨,人尽皆知。我这才认识到,在我遭受严重抑郁症折磨的七年里,她完全置我于不顾,将我和她之间任何的职业联系都切断了。

我是在哈瓦那的弗罗里迪塔餐厅里,通过肯尼斯·泰南的介绍认识海明威的。我和海明威的会面非常愉快。他为我们俩写了一封介绍信给卡斯特罗。海明威认为这是场好的革命。如果杜勒斯先生没有隔绝卡斯特罗,本来的确可以朝好的方向发展。

自从我和奥黛丽·伍德(长期以来担任他的经纪人)分手以来,俩人关系一直处于一种僵滞状态。我觉得这其中她是起决定作用的那个。我认为她是考虑到股权利益,ICM,所以到我死之前,她不会允许任何事发生的,乖乖。

卡斯特罗是个绅士,很有教养的人。他把我介绍给整个古巴内阁。我们在台阶上等了三个小时,等内阁的紧急会议结束。他介绍我们的时候,回头望着我说:“噢,那只猫!”然后眨了眨眼。当然他说的是《热铁皮屋顶上的猫》。我觉得这很迷人。

奥黛丽·伍德

约翰·F.肯尼迪

沃伦从来不会感到不好意思。他不论什么时候看到我,总是来拥抱我。那是个多么可爱、温情、有爱的人啊。我觉得演员都挺可爱的,虽然有少数几个人不是这样。

我是通过戈尔·维达尔引荐认识的肯尼迪总统,地点在他们家位于棕榈海滩的一处房产,是他就任总统之前。后来我在白宫又见了他一次,他举办了一场盛大的晚宴,招待安德烈·马尔罗,他邀请了文学界和戏剧界所有的人。

“哎,难为你这么上心。”于是我和玛丽昂就到了他的房间,他读得棒极了。先带口音读,又不带口音读。

约翰·肯尼迪是个伟大的绅士,真的是个非常好的彬彬有礼的绅士。我们去见他的路上,遭遇了很严重的交通阻塞。戈尔·维达尔开车不是特别好,虽然他作为作家有时候很不错。因此我们耽误了一小时才赶上肯尼迪先生的午餐,可他安之若素,仿佛我们就是按时到达。他礼数周到,无可挑剔,杰奎非常迷人,我猜她现在依然是魅力无穷,虽然我很久没见过她了。

他说:“我给你读个带口音的,再来个不带口音的。我特地从好莱坞赶来读剧本给你听呢。”

卡特时代的白宫

我说:“为什么呀,沃伦?你又不是那种演罗马舞男的类型。”

我第一次去是一场表彰电影行业的活动。那时候卡特夫妇还没调整好状态,准备招待来宾。卡特先生,他是个很有节制的人,我认为这是他最主要的缺点。我们只获准喝很小一杯号称是加州夏布利的葡萄酒。我一口就把我那杯吞了下去,然后就试图想办法多搞点。现场就只有葡萄酒。没有烈酒。可你只能喝一杯。于是我抓住了山姆·施皮格尔,他是位身材魁梧的绅士,我说:“山姆,你能不能站到桌子前面,偷偷再帮我递杯酒?”于是我就藏在山姆身后,他偷偷又多塞给我好几小杯酒,总算帮我熬过了那场晚会。

“田纳西,我来读剧本给你听。”他说。他那时候非常年轻,真是个帅男孩。

后来我再去白宫的时候,卡特夫妇开始提供香槟酒了,但他们再也没有前进一步,从来没有上过烈酒。

等我把自己能承受的钱输光之后,开始准备离场。这时有人站在门口咧着嘴笑,正是沃伦·比蒂。

我认为吉米·卡特是个伟大的人道主义者,他的第二个任期有可能会很出色,如果跟我们实际看到的结果相比较的话。我认为他对人权问题的关注是正确的,我们的政府现在放弃了这种观念,这让我感到遗憾。

我以前不知道沃伦的作品,我认为《罗马之春》里面的角色应该找个拉丁型的演员,因为这角色是个罗马舞男。我碰巧跟玛丽昂·维卡洛在波多黎各,你知道的,人称香蕉女王的?我和她在赌钱。她玩黑杰克,我玩轮盘赌。突然有个服务生走到我面前,端来一小杯牛奶,摆在银托盘上捧过来,他说:“一位绅士送给您的。”我说:“我不喜欢这种嘲讽!”于是我继续玩轮盘赌。

我认为那些大财阀不想让卡特先生连任。他不够圆滑。

沃伦·比蒂

简·怀曼

我在海角酒店住着的时候,白兰度来了。你根本不需要去发现他。他太醒目了。除了劳瑞特·泰勒,我从未在任何人身上见到过这样生猛天然的天才,但泰勒的天才也很难称得上生猛天然。我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那时候他还没有出名,白兰度只是一个温柔可爱的小伙子,拥有非同寻常的美貌。他举止非常自然,乐于助人。他修好了坏掉的下水道,换了灭掉的灯。然后就平静地坐下来开始读剧本。五分钟之后,当时跟我们在一起的玛歌·琼斯说道:“噢,这是我见过最棒的试读,连得克萨斯州在内!”他就这样得到了《欲望号街车》的角色。

简·怀曼出演了电影版的《玻璃动物园》。她嫁给了罗纳德·里根。没鼻子姑娘嫁了个没脑子男人!

马龙·白兰度

好莱坞

在剧本修改的过程中,演员很可能会体现出巨大的价值,提出台词的修改建议,我是说,如果他们是很有智慧的演员。比如,杰拉尔丁·佩琦。她非常聪明,演戏很有天分。演戏有天分和聪明常常不是一回事。她有时会建议改台词。她会说:“我觉得这句话很难读。”我认为她大部分的建议都很好,尽管她不是个作家。所以我就照她的改,让她满意。我常常为演员这样做,如果他们聪明,并且关心这部作品的话。

我的大多数影片都遭到大量删减。我之所以有兴趣看看西德尼·鲁梅特重拍《欲望号街车》的电影,部分也是为了这个缘故,因为现在卡赞不再导演了嘛。但我必须得有个很棒的史丹利,到目前为止他们提及的人选就只有西尔维斯特·史泰龙,因此我一直不太留意这个重拍《欲望号街车》的项目,除非有个合适的史丹利人选,还有有个真正很棒的女演员来演布兰奇。

改台词

二十世纪四十年代我曾在好莱坞度过一段很风光的日子,因为我为之工作的那个项目几乎刚开始就把我解雇了,但他们还得继续给我发薪。我合同就是这样定的。在六个月的时间里,他们每周付我二百五十美元。那可是一九四三年,那时候的二百五十美元相当于现在的一千美元吧,我猜。不管我有没有约稿,他们都得付我薪水。

在基韦斯特有座天主教的教堂名叫“海上明星玛丽”。这要是作为一个剧本的名字,倒挺可爱的。

一开始他们安排我给拉娜·特纳写《婚姻是桩私事》。反正,他们对我写的对话表现得很喜欢,我觉得很不错。但他们说:“你给特纳小姐写的台词里有太多多音节单词!”于是我说:“确实有些单词不止一个音节!”后来潘德罗·博尔曼来找我——博尔曼非常爱我,但当时拉娜·特纳碰巧是他女朋友——他对我说,“田纳西,拉娜能应付两个音节的单词,但如果你拉到三音节,那就等于收她的词汇税!”

有的标题来自所写的剧本中出现的对话,或者直接来自某个场景。有的来自我读到过的诗歌。当我需要找标题的时候,常常会重读哈特·克莱恩的诗。我出门的时候总会带上一本克莱恩的诗集。有时一个短语映入眼帘,看起来似乎能对应我正在写的内容。但这其中没有规律可循。有时候剧里的一句台词就可以作为标题。我常常会多次改变一出戏的题目,找到最合适的才算完。

后来他们问我愿意不愿意为一个名叫玛格丽特·奥布莱恩的童星写部剧本,我说:“不如一枪打死我算了!”那时候我已经知道无论如何我都有二百五十美元拿。

有时候我会想到一个题目,听起来不怎么好,但唯有它真正符合整部戏的意思。比如《大宅将倾》作为题目并不美。但戏里所说的这座房子确是年久失修,摇摇欲坠,到处漏雨。那幢房子,也即这个标题,就是我们这个时代社会的隐喻。当然评论家们不喜欢这种做法,反正不会公开赞成。他们知道谁给他们油水。

于是我搬到圣莫尼卡,狂欢作乐,直到那笔钱用光为止。

标题

伊丽莎白·泰勒

你知道,那时候大卫·梅里克是个很可爱的人。从那以后他经历了不少转变,但那时候他人非常好。我们俩都读过华盛顿大学,我们还在同一个戏剧班上课,我记得。六十年代我无论如何不肯出门的时候,他曾经去我在梅费尔区的公寓,他到那里去对我说,他想排《大地王国》,我就咕哝了一声作为答复。那时候我说话就是这样。他说:“这部戏很滑稽!”我说咕噜咕噜……我才不理会他是不是会把这部戏搬上舞台,也不理会自己能否活过那天的夜晚。

蒙迪·克利夫特是演员中最大的悲剧之一,我认为甚至比玛丽莲·梦露有过之而无不及。伊丽莎白·泰勒这个人最可爱的地方之一就在于对他特别得好。很多女人都对他很好。比如凯瑟琳·赫本。但尤其是伊丽莎白。她是个非常可爱的人,跟她的公众形象截然相反。她不是个刻薄贱人,虽然她的生活过得痛苦不堪。三十一次手术,我记得。痛苦,无尽的痛苦。她太脆弱了——真的一碰就碎。

在排演《桃金娘的七个子裔》的时候——他们虽这么叫,我当初剧本的名字其实是《大地王国》——那时候昆泰洛酒喝得太猛,艾丝黛尔·帕森斯说她没办法接受他的导演。大卫·梅里克是制作人,他进城来了,他说:“我得开了这个人。他会毁了这部戏。”我说:“梅里克先生,如果你解雇了可怜的何塞,那我只好收回这部剧本了。”这样他才放过这件事。

丽莲·海尔曼的《小狐狸》在劳德代尔堡首演的时候,我去看她的,她牢牢掌控着舞台,仿佛她始终都是个舞台剧演员似的。但她幽默感方面有点欠缺。我知道她肯定能及时弥补这点缺憾。她在华盛顿的首演非常成功,我认为她一定是抓到了那种幽默感。

他住的地方很时髦,在第五大道一号的顶楼公寓套房里。我记得曾跟着昆泰洛走到外面的露台上。我对他说:“你为什么要像这样,用酒精慢性自杀?你现在就是这样,你明白么。你酒喝得实在太多了。”他一直都很喜欢我。他是个非常善良温柔的人。他说:“我明白,我明白。只是突然之间这么多人关注我,这让我很不得劲。我吓坏了。我不知道我的作品是怎么完成的。我只是凭本能工作。突然之间我好像觉得自己的秘密暴露了。”所以他就纵酒豪饮,现在他一点酒都不能喝了。

我知道,你认为丽莲·海尔曼作为剧作家有诸多局限。但海尔曼可不这么想,对不对?绝对不会!首演结束之后,我终于相信莉兹·泰勒能够在舞台上演戏,当时有一场盛大的派对,有很棒的进口香槟,那派头!导演跟我一张桌子,就坐在我旁边。他说他得起身,去给海尔曼打电话。

从某方面来看,卡赞和何塞·昆泰洛在才分方面不分伯仲。那时昆泰洛刚开始在城里的圆中广场剧院崭露头角,导了《夏日烟云》和《长日入夜行》等作品。那些早期的作品。后来他就沉迷于酒精,一蹶不振了。

我说:“哎,跟她讲,我要她的版税抽成!”

有时候我写戏的时候,脑海中有特定的导演。你知道的,我过去总是给伊利亚·卡赞写戏,可他现在不再担任导演工作了。他之所以是个伟大的导演,是因为他对人有着无穷无尽的理解,达到不可思议的高度。

于是他把这话传给了海尔曼,然后面带笑容回到了桌边。“海尔曼说告诉你,支票会寄给你的!”

导演

她是个很搞笑的女人,很有技巧的剧作家。她有几部剧都技巧非常高……我听说她得了肺气肿。谁能不生病啊!全都病得要死了!

我写作的时候,脑子里并没有观众。我主要是为自己写作的。我投身戏剧创作多年,已经形成了很好的内在倾听能力。我能够比较清楚地知道一句话在舞台上听起来如何,该如何演出。我写作就是要满足这内在的耳朵和它的感觉。这就是我为之写作的观众。

威廉·英奇

观众

比尔·英奇是个悲剧人物。充满悲剧。评论家对他太狠了。他们残酷无情。我一直认为他写了两部非常棒的戏剧。《归来吧,小希巴》是部杰作。我就是那时将他介绍给了奥黛丽·伍德。后来他又写了一部戏,关于一个小孩弑母的故事,那是一部非常了不起的杰作,好像叫《自然亲情》之类。

我重新改写的非常多。只有当我看到一部戏搬上舞台,呈现了一个让我感到满意的演出,这时我才会放手,认定这部戏算是写完了,已经呈现出了它应该的样子。当然了,即便我对一场演出感到满意,评论家们通常还是不满意。尤其在纽约。评论家们认为我作为一个作家基本上算个无政府主义者,很危险。

我在圣路易斯见到了他。《玻璃动物园》在芝加哥演出的时候我回到了那里,他替一份名为《圣路易斯时代—星报》的报纸采访了我。他是那份报纸的戏剧音乐评论家。我待在那里的一个星期,他招待了我好几次。我们成了朋友。

在写剧本的时候,我可能从错误的切面出发,往前走一段,然后只能删除很多东西,再重新开始,不是从头再写一遍,只是回到我开始跑题的那个具体的截面。我现在写的这部超现实戏剧尤其如此。我把这部戏献给已故的乔·奥尔顿。剧名叫《永恒票》。写的是三英里岛的桂冠诗人。眼下我正在改这部戏的第三稿。

他曾经试图跟芭芭拉·巴斯里结为异性恋情人,巴斯里非常非常喜欢他。在他临终的时候,她打电话给我,说英奇在加利福尼亚,处于一种绝望的境地。“他睡觉的床垫下面藏着很多巴比妥类药物。他只有喝酒的时候才起床,喝完又立刻躺回床上。”

重写

我说:“他这是慢性自杀。”

弗兰克说:“哦,他只是在写作。”可她就不理解这个。

她说:“我知道。他主动住进了医院,第二天又自己出院了。”

我在罗马的时候,房东太太以为我有精神病。她对弗兰克(梅尔洛)说:“哎呀,威廉斯先生脑子出问题了!他在房间里走来走去,自言自语!”

“他跟谁在一起?”

我写作的时候,一切都是可视的,清晰明亮好比是在灯光大亮的舞台上。我落笔的时候会把台词说出口。

“他姐姐,”她说,“我想让你打电话给他姐姐,让她送他进医院。”

写作

随后我先去咨询了莫琳·斯泰普尔顿的意见,她认为我该照此办理,然后我就打电话给比尔的姐姐,她说:“没错,情况就是这样。”她讲话悄声细语的。我说:“我听不清你讲话。你为什么要这样悄悄说?”

如果他们注定要成为作家,他们就会去写。没有什么能够阻止他们。这可能会要他们的命。他们可能无法承受作为美国作家的生活中所要遭遇的那些可怕的侮辱、羞耻、匮乏和震惊。他们可能会受不了。但也可能他们会用某种幽默感应付,就能活下去。

她回答说:“因为我不知道他是不是起来了。”

年轻作者

我说:“那你就光听我说。送他进医院。不要让他自己去住院。你得送他进去。不然他会搞死自己的。”

我是个诗人。所以我将诗放进戏剧里。我把诗放进短篇小说里,放进剧本里。诗就是诗。不一定非得叫做一首诗,你明白么。

唉,一个月后我去了罗马,在罗马的《每日美国》报上读到一篇头条新闻,说比尔·英奇去世了。他在封闭的车库里,坐在车里启动马达,主动造成窒息身亡。

诗意

菲茨杰拉德,海明威,哈特·克莱恩,英奇……啊,这些碎片!这些残骸!一个美国作家的生命越到尽头,境况就越是骇人。海明威的晚年就是一场噩梦。他曾试图走到飞机的螺旋桨里去。菲茨杰拉德的结局也好不到哪里,尽管没有那么戏剧性……他们一旦成名,人人都想扯一片据为己有。

然而我的作品里充满了基督教的象征物。有非常非常深的基督教烙印。但那只是基督的形象,他的优美和纯洁,以及上帝的教导……都对,但我从来没有认同过这样的观点,就是说我们所了解的人生,我们正在度过的人生,在死后会复生。不,我认为我们会被吸收进入,怎么说的来着?永恒的湍流?永恒之扯淡。我就是这么想的。

克里斯托弗·伊舍伍德

我被搬到了罗马天主教堂,两边各一个人搀扶,于是我就被人宣布,成了天主教徒。你觉得这怎么样?这样我就算是天主教徒了么?不,我以前是啥,以后还是啥样。

二十世纪四十年代我在加利福尼亚见到过他。那时候他很信吠檀多,一种东方宗教。他住在一座寺庙里。你知道,他们会规定静默和冥想时间。那天晚上我是通过林肯·科尔斯坦的信引荐去找他的。我到的时候正处于他们的沉默期。开门的僧人递给我一支铅笔和纸,让我写明来访事由,以及要访何人。我写了克里斯托弗·伊舍伍德,从那以后,他们就一直用颇为怀疑的眼光看着我。

其实我生来就是天主教的。我天生就是个天主教徒。我祖父是个英国天主教徒(英国国教),信仰非常非常虔诚,比教皇还虔诚。然而,我“改宗”投身天主教却不妨说是个笑话,因为当时我正在注射雅格布森大夫开的神奇针剂。我根本记不住罗马天主教那些教义,反正都是些荒诞的东西。我只是喜欢做弥撒的时候那种仪式之美。但达金找了个耶稣会神父,那人非常可爱,他说,“威廉斯先生现在的状况不适合学习。我给他施行临终涂油礼,然后直接宣布他为天主教徒。”

在庙宇的大房间里,所有人都坐在那里,那种坐姿……他们叫什么来的?莲花坐?克里斯托弗也在其中。所有人都严格遵守沉默誓言。我可不喜欢这副场面。

基督教信仰

我突然开口喊了句“克利须那”什么的,其实我根本不知道这是谁,只是想打破沉默而已。克里斯托弗站了起来,在一张纸上写道:“我明天致电你。”他非常客气,随后将我带到门口。

达金觉得我无论如何要死了,因为我的情况非常可怕,于是他当时就自作主张帮我转信罗马天主教了,以免我堕入地狱,然后他就把我丢到巴恩斯医院(圣路易斯),直接扔进了精神病房,那里太可怕了,简直无法想象。他们突然没收了我所有的药片!注射也不许。一下子全断掉,所有骤然戒毒遭的罪我都经过了,天呐。他们说我曾经一天之内发生过三次脑震荡,还有一次冠心病。我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熬过来的。我认为这中间有谋杀企图。我在那里待了三个半月。第一个月我住在暴力病房,但我根本没有暴力行为。我吓坏了,缩在角落里试图看书。病人会为了争夺一台电视机爆发一场大战。一个人调到新闻频道,另一个病人就跳起来,大喊大叫,调到动画片频道。难怪说他们暴力。

他是个杰出的作家,我完全不知道他为什么会经历这样一个阶段,要住进寺庙里。我认为这是他人生中一段不开心的时期。我认为他跟比尔·卡斯奇的恋情要么是即将告吹,要么已经吹了,而他还没认识唐·巴查迪。他非常的孤独。因此他到了这座寺庙,信守沉默和匮乏。

从那时直到六十年代,因为在六十年代我多少还是有稳定工作的,那个阶段跟其他时间又不一样。但到六十年代末,我却进了疯人院,因为我违反了马克斯·雅格布森大夫禁止我在注射甲基苯丙胺期间饮酒的指令。最终这样的组合给我造成了妄想,影响了我的记忆力和健康。我去纽约的时候,完全不记得曾经见过我的制作人,然而当初在基韦斯特,他们天天跟我见面。最终,《在东京饭店的酒吧》遭到恶评,我和安·米切姆逃到东京之后,我病得越来越严重了,上楼都需要有人帮忙。等我一个人回到基韦斯特的时候,已经病得非常严重了。他们在我家新装修一间厨房,炉灶位于阳台上。建筑工人们干活的时候,灶台还在使用中。我端着一只石英盘子到处跌跌撞撞,想把盘子放到灶台上,结果自己一屁股坐到了炉灶上!那是个电炉灶,我把自己身体搞出了三级烫伤!我想是玛丽昂·维卡罗打电话给我哥,然后达金南下到了基韦斯特。他打给了奥黛丽·伍德,最终是她说:“那就送他住院吧。”可她没费心讲清楚,到底送哪家医院。

我觉得克里斯非常迷人,倒不完全是说他具有性魅力,而是作为一个人很可爱。富有魅力,才华横溢。而且是我认识的人里最有风度的绅士之一。我被他所吸引,所以就表白了心迹。

下面一个阶段很快乐。那是在我“出柜”公开同性恋身份以后。我觉得说出柜不太准确,对我而言,这更像是进入了一个全新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我生平第一次如鱼得水,在这里人生充满了各种满足性冲动的冒险。我终于感到舒服了。那是一个快乐的阶段,但《玻璃动物园》终结了这个阶段,新的问题伴随成功一起到来了。

这时我才发现,在这地方他们还有一条誓约,是戒色!克里斯托弗对我说:“田纳西,我可以被动接受口交,这完全没问题,但我不能主动去做。那样我就违背誓约了!”我哈哈大笑,他也笑了。然后我们就巩固了友情。

第一个阶段始于我十一岁,直到我离开大学,进入制鞋行业。我疯狂地爱上了一个叫海泽的女孩,她却很冷淡。我那一阶段的人生特质是极为腼腆。我看到旁人的脸都会脸红。读高中的时候,我没办法张口回答问题,只能书面写出答案。我无法正常发声,说话声音像是在哼哼,你知道么,就有这么腼腆。我想,这大概是由于我的性冲动跟母亲向我灌输的清教徒主义,以及父亲激发起我的强大恐惧,这些因素在我的内心引发的剧烈冲突所致。父亲是个令人恐惧的人,他非常不开心,又没办法发泄,只好在家做个暴君。那是一个阶段。

叶夫图申科

现在我回顾自己生活中的不同阶段,会想,那真的是我本人么?我真的做了那些事么?我感觉自己的人生完全没有连贯性。仿佛我这一辈子是分别的片段,彼此毫无连接。从一个阶段到下一个,都发生在工作的幕后。我只是时不时从幕布后面偷偷张望,却发现自己身处完全不同的所在。

他怎么样了?他在苏联还得宠么?

回顾

他最后一次到美国来的时候,请我跟他共进午餐。他点了好几瓶拉菲·罗斯柴尔德古堡。账单太长了,足足拉了三页纸。当然得我来付。我告诉他说,你就是头资本主义大肥猪!

我着力于讲述真相。有时候真相令人震惊。

他带着一个特别能吃的大胖翻译,可他什么都不翻译。叶夫图申科英语讲得很好,也听得明明白白。那个号称翻译的家伙根本什么都不知道,只懂得像个资本主义有钱人一样大吃大喝!

我写作的时候,目标并不是要惊吓读者,真的吓到大家的话我会很吃惊。我认为人生中发生的任何事都不应该在艺术创作中有所隐瞒,但艺术家应该用艺术的、不丑陋的方式去呈现。

我听过很多人讲叶夫图申科的坏话。我不知道此人多大程度上值得信任,但他有他的迷人之处。前提是你负担得起。

效果

杜鲁门·卡波蒂

还有D.H.劳伦斯,因为他的精神,他对性的理解,对人生整体的理解。

我一九四八年认识杜鲁门的,我猜是。那时他刚刚出版了《别的声音,别的房间》。我觉得他很可爱,很纤瘦,机智,反应快,稍微有点毒舌。过了没多久我就烦他了。他说了弗兰基一句很刻毒的话。弗兰克·梅尔洛和杜鲁门的朋友杰克·邓菲,还有我,大家一起乘坐我的别克路霸敞篷车旅行。我们最远到了那不勒斯。在那不勒斯一家临海餐厅里,他说了一句非常刻毒的话,我说我不要跟这个人一起去伊斯基亚。过了两天之后,弗兰基说服我改变了主意。我们最终还是去了。

作为短篇小说作家?还是契诃夫!

打那之后我再也没有讨厌过杜鲁门,只是认清楚他有这样的冲动,时不时坏心眼要发作一下。我觉得这可能是因为他个子小,总是被人欺负,尤其是成长过程中。你知道,杜鲁门犯了一个错误,声称自己出生在新奥尔良,甚至采访的时候还指出他出生的房子。人人都知道他生于阿拉巴马的亨茨维尔。亨茨维尔人都认他是老乡。他们都知道,这是有记录的。

我作为一个剧作家?还是契诃夫!

那他为什么要做这种事?我认为是因为这个可怜的小男人喜欢故作神秘,希望人们摸不透他。这么说吧,杜鲁门是个神秘人,宝贝儿,你懂的。这样说比较礼貌,其实他就是爱编故事。我太爱他,不好说他是个骗子。这是他的老本行。

我年轻的时候哪些作家曾影响过我?契诃夫!

我最滑稽的冒险

影响

我孤身一人在迈阿密。弗兰克·梅尔洛还没从纽约赶到。我一个人待在迈阿密,要等到他来,带我回基韦斯特。

《玻璃动物园》的点子来得非常慢,比《欲望号街车》就要慢很多。我想,我在《玻璃动物园》这部戏上花的时间,要超过其他任何一部戏。我根本没想过这部戏能演出来。我根本不是为此而写的。我最开始是写成一个短篇小说,题为《玻璃少女的画像》,我认为这是我写得最好的短篇小说之一。我猜,《玻璃动物园》是源于我看到姐姐的理智开始消失,所体验到的强烈情感。

那是在夜里,我很孤单。我漫步走上了比斯坎大街。路边有个公园。一个年轻的流浪汉坐在长椅上无所事事。我觉得他脑子大概有点迟钝,可怜的孩子。我跟他聊了起来。他好像不大聪明,但挺漂亮。我说我是一个人,问他愿不愿意陪我去酒店。他说好的。一旦他走到路灯下面,我就看出来,他完全没办法通过酒店的大堂,因为衣服太破了。于是我提议一起到游泳池边,我在那边有间小棚屋。

当然,那个追求我姐姐的小伙子一点也不像史丹利。他毕业于常青藤名校,是个青年管理人员,具有一切显而易见的优点。但那时是大萧条年代,而他满怀雄心壮志。当时我父亲在制鞋公司担任管理职位,那小伙可能觉得,跟我姐姐结婚能够对他有利。然而不幸的是,我父亲卷进了一场很糟糕的丑事,差一点连工作都搞丢了。至少他失去了入选董事会的机会。他跟人玩扑克牌的时候打起来,被人咬掉了耳朵!只能重建一个。他们从他肋骨处摘取软骨,屁股上取皮肤,然后重建了一个像块小菜花一样的东西给他装到脑袋一侧!所以每次有人跟我父亲一起乘电梯的时候,他就一脸愠怒,别人就开始偷笑。就在这个时期,那个小伙不再来找萝丝了。他很清楚人们的偷笑传得太广,甚至上了报纸。

我们到了那里,他突然从我口袋里一把将我的钱包抽了出来。可里面只有七美元。后来他又试图拽走我的腕表。表带的搭扣很简单,但他怎么也解不开。最终他放弃了。不知道为什么我一点都不害怕。我戴的戒指上有三颗钻石,可那个他也摘不下来。戒指太紧了。于是我说:“这样也太傻了。我在楼上的房间里有好几百美元。你就坐在这里休息,我一会儿就下来,带一大笔钱给你。”这时我已经明白,这人是个傻子。

我想我当时想到的是我姐姐,因为她曾经疯狂地爱着一个年轻人。他在国际制鞋公司工作,当时在追求我姐姐。这人长得非常帅,姐姐深深地爱着他。不论什么时候电话一响,她都几乎要昏过去。她会以为是他打来找她约会的,你知道么?他们隔天晚上见一次面,但是有一天他就突然不再找她了。萝丝就是这时候第一次开始出现心智衰退的情况。《欲望号街车》就是从这样的一个形象演化而来。我当时起的标题叫《白兰奇的椅子在月色中》,这可真是个糟糕的题目。但你知道,就是从这么一个形象,一个女人坐在窗边的影像里,《欲望号街车》找上了我。

于是我就回到了酒店房间里,锁上门,上了床。那天整晚每隔半小时电话铃声就会响起来,听到他说:“我还等着呐!”最后我说:“孩子,去看大夫吧。你真以为我会下楼给你一百美元么?”那时候我都喜欢上这个可怜孩子了。

一个剧本的点子是从哪里来的,这个过程我始终没办法明确。一部戏似乎自己渐渐会成型;像一个幻影,越来越清晰,越来越清晰。开始时总是非常模糊,比如《欲望号街车》,这部戏写于《玻璃动物园》之后。我只是在想象中看到了一个青春迟暮的女人。她一个人坐在窗边的椅子上,月光一缕缕洒在她憔悴的面容上,她被原来计划要结婚的对象给甩了。

这是我碰到的最滑稽的冒险经历。“我还等着呐!”他可能还在等呢。

剧本哪里来

幽默

在《玻璃动物园》大获成功之前,我已经真的落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若没有这笔钱,我可能已经死掉了。哎,天呐,要是再没有钱,我简直一天都撑不下去了,这时突然之间,有如神助,我三十四岁上,《玻璃动物园》成功了。那种勉强糊口挣不下隔夜粮的差事我再也做不下去了。我不适合这样的工作,比如餐厅服务员,开电梯,甚至电传机操作员。这些工作我都做不长。我前面说过,我是十二岁开始写作的。我不到二十岁的时候,就每天都在写,甚至在我进鞋厂干了三年之后,也是每天写作。我身体都搞坏了,本来身体也不好。我喝很多黑咖啡,这样才可以几乎整夜不睡,坚持写作,这样一来我体能和精神都透支得厉害。因此,若不是天意成全,《玻璃动物园》一举成功,我突然之间有了收入,我觉得像原先那样下去我撑不了一年。

你知道么,随着年龄增长,我越来越发现幽默的有趣。尤其是黑色幽默。我当下的剧本,现在我正在写的这部《永恒票》,我称之为哥特式喜剧。我的幽默在舞台上是哥特式的。我观察到一些严肃的甚至悲剧性的社会现象,但通过喜剧手段表现出来。

后来,《玻璃动物园》之后,我去了墨西哥,度过了一段非常快乐的时光。我是一个人去的。莱纳德·伯恩斯坦也在。他介绍我认识了文切尔·芒特,他每周都会举办周六夜舞会。全男舞会。我学会了跳女步!我成了舞会上的美人儿,因为我一直都很会跳舞。但我放弃了这份事业,而是从事写作。

有钱人

我有一只眼睛做了手术,另外一边也需要手术,所以我进了医院。有好几天时间我不能移动,只能躺在床上。有人来为我读书,我才渐渐重新恢复了一点现实感。

我对于有钱人的感觉倒不是愤怒,而是这样一种感受,仿佛他们情感是有限的。他们生活在一个非常狭隘、造作的世界里,就像葛洛莉亚·温德比的世界,她这人有时候非常令人不快,你知道么。或者奥斯卡·德拉伦塔夫妇,这是所有人中最令人震惊的一对。他们就是我们这个时代的杜巴丽夫人!你跟我提到奥斯卡·德拉伦塔的名字都会气得我脸发紫。他们无非只是很普通的人,你知道。我知道他从哪儿来,怎么发家的,她的出身我也一清二楚。如今他们自我感觉好得不得了,仿佛有史以来数他们最出色。我认为他们就是这个社会一个最令人难以容忍的症状,浅薄,造作,缺乏并且惧怕任何这个时代特有的深层意义。这让我深为厌恶。

突然走红?哎,那可太糟糕了!我就是不喜欢这样。仔细看看这部戏在纽约首演盛大成功的第二天别人拍摄的我的照片,你就会发现我很沮丧。

六十年代是充满活力的十年。有民权运动,反战和反帝国主义运动。我曾经对戈尔·维达尔说:“六十年代我是睡过来的。”但我这是说了个很糟糕的笑话。我对发生的一切有敏锐的感知。即便是在强制病房住院期间,我也很积极地读报。那时候我们有很勇敢的年轻人反抗特权和不公。如今我们只有德拉伦塔这样的人。

《玻璃动物园》一九四五年去的纽约。开演三个半月之前票就售光了。有人特地去纽约看这部戏,因为他们听说这是一种新形式的戏剧,也听说过劳瑞特令人难以置信的出色表演,虽然剧组其他成员基本都很一般。

当今大学生

所以我把《玻璃动物园》的成功归功于芝加哥的评论家克劳迪娅·卡西迪和阿什顿·史蒂文斯,多亏了他们大力推动。首演那天晚上,观众以前从没看过这种类型的戏,他们的反应是困惑不解。我觉得,要不是克劳迪娅·卡西迪和阿什顿·史蒂文斯不停地推荐推荐再推荐,这部戏可能就此湮灭无踪了。他们将劳瑞特·泰勒比作杜丝,我认为这样类比恰如其分。卡西迪小姐现如今年岁很大了,可她头脑还是犀利无比,好使得不得了!

他们现在不值得关注,好像完全是保守的、反动的,跟有钱人一样。我碰到的那些大学生,态度和价值观都跟他们的父母毫无区别。

对我而言,一切是从一九四四年的芝加哥开始的。我在这里度过了一生中最快乐的一些日子。我们在芝加哥演《玻璃动物园》有三个半月。我们十二月末尾开始,一直演到三月中。我过得非常开心。我认识了很多大学生,你明白么?

六十年代甚至七十年代早期,我碰到的孩子们仿佛都在反叛父母的道德观和社会观念。也许这只是我的错觉,但好像今天的孩子们都害怕会偏离父母的生活和思想方式。这是自我中心的一代。自私自利。对世界上发生的一切毫无兴趣。对萨尔瓦多的时事没有兴趣。咱们政府支持的这个军阀率领部队冲进村庄,将农民拖出来屠杀!美国孩子不关心。危地马拉每天有四百人惨遭屠杀,然而没有人谈论这件事。洪都拉斯。他们一点都不关心,是不是,这一代人?我们知道为什么阿连德会遭到刺杀,知道事情是为什么,怎么发生的。整个拉美纷争不断,但这自我中心的一代似乎根本不在乎。

成功

六十年代充满了活力。我们实实在在朝着一个切实可行的公正的社会在前进。但这时尼克松上台,一切都落回了财阀统治的老路上。

萝丝回答说:“我祈祷他们得到救赎!”

讲座

有次在基韦斯特,有客人来访,他们开始讲荤段子,萝丝很不赞成。于是她站起身,立到墙角,双手交叉做祈祷状。我侄子斯代尔负责照顾她,他问:“萝丝,你为什么这样站着?”

我不做正式讲座,虽然他们这么叫。我只做正式的读书分享会。我曾经有一次去诺克斯维尔,在田纳西大学做一场准备好的讲座。到了之后我发现讲稿落在家里了。因此我只得起身上台即兴讲了一场,这可把那些教授们气坏了。他们出离愤怒!诺克斯维尔跟其他学术机构一样,非常保守。

我爱她,你知道么?我还没有钱的时候,萝丝不得不在州立疯人院里住了很多年。对于她这样的人而言,生活常常是抗拒式生存。固执,以及对任何事一口拒绝,几乎是种本能反应。如果我对萝丝说:“是不是你应该休息的时候了?”她本能的回答就是:“不!”

文化现状

她有些很古怪的误解。理查德·佐伊林克对她很好。他们俩常常沿着海边在基韦斯特散步。他会买萝丝喜欢的甜筒冰激凌给她。有一天我问萝丝那天下午她去哪里了,她说她和理查德去地中海边散步了,她很喜欢意大利的景致。萝丝小姐多可爱啊。她觉得自己就是英格兰女王,你知道么?她有次送了我一张她的签名照,署名“英格兰的萝丝”。

文学的重要地位已经被电视取代了,你觉得是不是?真是这样。我们现在已经没有了拥戴作家创作,或者给予他们很好支持的那种文化。我指的是严肃的艺术家。如今在百老汇他们只想要廉价的喜剧、音乐剧和重排剧。严肃作品想要制作出来都几乎毫无可能,即便出来,能演一个星期就算是幸运了。他们把阿尔比的《洛丽塔》残酷地打下去了。我从没读过这么冷酷的剧评。但我觉得阿尔比做改编剧是个错误。他写自己原创的作品非常出色。但即便如此,我认为总有办法能够表达你对一部戏的负面观感,而不用这么猛烈、这么残酷无情。评论家们这样真的是在害死作家。

她很紧张,你知道的。你在基韦斯特的时候她也在,她正在戒烟,所以尽量让自己不要闲下来。她给自己布置了任务,要负责给所有的花草树木浇水,要照顾很多的花木。萝丝总是从屋里取一杯水,拿去浇一株花,然后回去再接一杯,然后再出去,忙活一整天。这让我很感动,她就这样让自己停不下来。

遗憾

得,这可把萝丝小姐得罪了。于是晚饭之后她就借故走开了。那是一幢两层楼的公寓房子,里面有四五间厕所,萝丝消失了很长一段时间。等她回来的时候,她的手袋里塞得满满的,就像圣诞老人的背囊。她把楼里所有的肥皂盒卫生纸都拿空了!简直是詹姆斯兄弟帮会以来收获最大的一起盗窃案了。无须多言,我们再也没有收到邀请,回这家做客。

噢上帝啊,是啊,宝贝儿!但我现在不能考虑这个。遗憾的事太多了。但我相信,人这一辈子能够改变的事寥寥无几。极少时候主观意志能够起到决定作用。我不相信个人有罪论。我认为人们无法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我们都是环境的产物,环境决定我们能怎么做。所以我认为死刑不能接受。但话说回来人口增长、犯罪率增长都非常快,关押犯人的牢房都不够用了。监狱。杀人。可我还是完全不相信个人有罪论,有时候我疑心,我连群体有罪论都不相信。但我的确相信一个有智识的人,有道德感的个体,就必须避免作恶、残忍和不诚实。人可以尽力走正路、追求美德。我希望这是人可以做到的。

有天晚上,萝丝跟我一起去穆雷·克雷恩太太家做客吃晚餐。她带着一个巨大的手提袋。你知道里面装的什么吗?那是一个巨大无比的刺绣手袋。萝丝很狡猾,精神分裂症的病人常常是这样。整个晚餐期间,每道菜上来之后,哪怕别人还在用餐的时候,她都会转向克雷恩太太,这位寡居的贵妇就坐在她右边。她说:“来根烟么,亲爱的?”克雷恩太太就回答:“噢,我不吸烟,威廉斯小姐。我不吸烟!而且我恐怕你烟抽得实在太多了点,威廉斯小姐!”

诺贝尔奖

萝丝小姐烟抽得太多。她一进餐厅就问,“你们还有几包切斯特菲尔德?我都要了。”再不然她进商店就会这样问,“你们总共有多少块象牙皂?总共就这点?哎,我最少需要二十块!”

我告诉你为什么我觉得自己得不了这个奖。

最后她改了名字。爱德温娜小姐把名字里的a去掉,变成了爱德温·威廉斯。她就这样写自己的签名。有这样一位母亲是件蛮古怪的事,九十四岁时,她突然自称爱德温了。

我听说五十年代我得过好几次提名。但突然发生了一件丑闻。有位夫人,我称之为吉普赛绉纱小姐,她去了斯德哥尔摩,还哄我去斯德哥尔摩,说她住在海边一个迷人的小酒店里,我来了可以有独立套房,有单独的出口。说我会非常开心,你明白我意思么——我当时正是声望最高的时候——她打着我的旗号请来了很多她想要认识但一直没有门路结识的人。谁曾想她竟是个虐待狂!总之,她叫来了所有的媒体。就像战场上的司令一样!“你去那边!你到那边!你不许接近威廉斯先生,等我给你信号!”大喊大叫发出指令。哎,真的是太可怕了。第二天一早,所有的报纸都发出来,说威廉斯先生紧随强悍经纪人的脚步,到了斯德哥尔摩。我在斯堪的纳维亚地区的代理名叫拉斯·施密特,他娶了英格丽·褒曼,他说:“你知道么,你曾经被提名诺贝尔奖的,但现在这事黄了。”这丑闻实在太糟糕,媒体被欺负得够呛,他们认为我跟这个可怕的女人是一起的。

在母亲去世前一年左右,她一直相信房间里有一匹马跟她同住。她一点都不喜欢看到这匹马,她满口恶言地抱怨这匹想象出来的马,竟然跟随她搬了进来。她小的时候一直想要一匹马。如今她终于有了马,她却一点都不喜欢。

再说,况且人也不是非得有这个不可。有当然很好,因为会有很多钱,对不对?要能拿到我肯定愿意花。

她对性充满恐惧。她曾经每次在与我父亲的性事中大声尖叫。我们这些孩子都吓得要命。我们跑到街上去,邻居们就领我们去他们家。

当下工作

为什么要做这个手术?哎,萝丝小姐本人表现得很充分,可她说的一些话让母亲感到震惊。我记得我去法明顿看她,州立精神病院就在那里。萝丝喜欢让母亲吓一跳。她心底里埋藏着深深的对母亲的怨恨,因为在她的少女时代,母亲硬将一种顽石似的清教徒观念灌输给了她。萝丝说:“母亲,你知道么?我们万圣学院的女生曾经用从教堂里偷来的蜡烛自慰呢。”母亲就像孔雀一样惊声尖叫!她冲到脑外科医生那边,她说:“不论用什么办法,怎么都可以!只要让她闭嘴!”就像维纳宝太太那样,你知道的,只不过母亲没有维纳宝太太那样狠心,可怜的泼妇。不论母亲做了什么,她根本不清楚自己的所作所为。

我眼下忙于制作一部新戏《大宅将倾》。对我而言,制作一部戏是首要大事,其他事都要退居其后,七十大寿也不例外。我非常喜欢古德曼剧院,以后还要跟他们继续合作。我们已经在计划将这部戏带到主流戏剧舞台上,还要排《有阴有晴》,那部讲我在海岬碰到基普的故事,剧中除了我和基普,还增加了其他角色。

那时候我在艾奥瓦大学,他们只是写信告诉我发生的事。对于手术我一无所知。我从来没有听说过额叶切除手术。母亲说手术一定会大获成功。当然,现在都揭露出来,这种治疗很糟糕,已经不再使用了。但这并没有让我对母亲产生怨恨。我只是非常难过,因为姐姐和我非常亲密。我爱她超过爱母亲。但这件事并没有让我对爱德温娜小姐产生怨恨。没有,我只认为她是个愚蠢到几乎有罪的女人。

我还有部很重要的剧《在严肃愤慨的面具下》。这题目出自埃莉诺·怀利,是她写的一句诗。原文大概是:“在严肃而愤慨的面具下/岁月依序而过/却不曾让我惧怕/无非一笑而过。”

母亲选择让萝丝做脑叶切除手术。我父亲不希望这样。事实上,他为此痛哭流涕。我唯一只有这一次看到过他哭泣。当他得知手术已经完成的时候,他非常伤心难过。

这碰巧适合这部戏,戏里有很多诗意的内容,同时故事设定又非常暗黑古怪。讲的是世界上最有钱的女人。她名叫贝贝·福克斯沃斯。她不知自己身处何地。她被劫持到了加拿大东海岸。但他们并不知道自己在哪里。那里建了一个村庄,就像电影场景一样,专门来骗他们。所有一切都是为了囚禁他们、欺骗他们,同时他们在调查她的丈夫。贝贝其实是个非常值得钦佩的人,除了她性欲亢进这一点之外,但话说回来,这点也挺令人佩服。我觉得是这样!这对于她而言是种折磨,因为她嫁了个丈夫是同性恋,他还带着几个男朋友。我认为这是部非常滑稽的戏。

后来,我在圣路易斯的时候,电话铃响了,她接起来。电话那头没有人。过了一会儿她说:“我知道你是谁!我等着呢!我不怕!”

给年轻剧作家的建议

她当时一个人住,我猜是幻觉攻克了她的理性,占了上风。她认为黑人打算在圣路易斯谋反,他们通过摇晃垃圾桶来传达讯息。她给家庭医生打电话,讲了这些威胁她生命安全的情况,于是医生立刻就把她送到了疯人院!因此我离开了圣托马斯,立刻去看她。

年轻剧作家应该避免什么?不要惹烦观众!我是说,哪怕你非得在舞台上毫无理由地杀人,或者随心所欲开枪,至少得抓住观众,别让他们睡着。你得使尽浑身解数吸引住他们的注意力。

“没有,汤姆,他们把我关起来了!”

投钱的人

“怎么了,妈妈,你没在家么?”

你知道做编剧哪方面最困难么?我来告诉你。是应付那些投钱的人。商业目标是最可怕的事。修改或者重写的要求如果是由导演提出的,我不会介意,而且我认为那些要求都很有道理。但如果投钱的人参与制作,那你就麻烦了。

“汤姆,猜猜我在哪?”她说。

我最艰难的一部戏

我母亲——人人都喊她爱德温娜小姐——总的来说比我姐姐萝丝更不正常。母亲曾经被关起来过,你要知道。她被关起来是很久以前,她还没变老的时候,是五十年代早期。我当时在维京群岛的圣托马斯,她打电话来找我。

我觉得《避暑酒店服装》是我所有剧本里最难写的一部戏。因为有很多的历史资料得查。我不得不花费四五个月的时间去看关于菲茨杰拉德和泽尔达的一切记录。有大量的材料。最终剧本写出来之后,我不得不在巡演过程中删减了一小时的内容。何塞·昆泰洛健康状况很脆弱,每次首演之后,他就得赶紧离开,因此我只能在得不到任何帮助或建议的情况下做这件事。删减掉一个小时。随后我又得开始重写。评论家们最反感的是海明威和菲茨杰拉德的一场对手戏。但那是戏中不可或缺的一幕,因为俩人都是彼此生活中占据核心地位的存在。我认为他们之间的对抗是必不可少的。我要重写这部戏,就加重了这一幕的分量,并不是加长这一幕的演出时间,而是修改内容,让剧情更尖锐。

母亲和萝丝小姐

泽尔达·菲茨杰拉德

后来疾病就找上我了,我的性格变了。我变得内向了。我认为我母亲希望我变得更内向,虽然原本无需这样。反正,我开始一个人玩游戏,自娱自乐。我不是说手淫。我是说我开始过一种充满想象的生活。这种情况一直持续下来。我就这样变成了一个作家,我猜是这么回事。到十二岁的时候,我就开始写作。

泽尔达有一段很了不起的恋情是跟一个法国飞行员。那是她第一次对司各特不忠,很可能也是唯一的一次。这段关系很激烈,因为这次出轨将她从司各特对她的那种占有性的爱情中解放了出来。她第一次感受到性爱的巅峰狂喜。她跟司各特在一起从来没有过这样的体验。她曾向可怜的司各特抱怨,说他性方面不行。

但我的确认为有过一个夜晚,我曾处于濒死状态,也可能我的确是死过一回。我有一种奇怪的,神秘的感觉,仿佛看到了一道金光。伊丽莎白·泰勒也有过同样的经历。但那个夜晚我活过来了。那是个转折点,我逐渐开始好转。但我身体状况从那之后就变了。我整个个性都改变了。直到那场病之前,我一直是个好斗的皮孩子。整条街上的小孩都不是我的对手。我曾经抢过他们的弹球儿,一把就夺过来!

她的反应如此狂暴,吓到了那个飞行员。因为他的缘故,她发了疯。她试图自杀,为他吞了整整一瓶的吗啡之类。飞行员给吓跑了。

我天生就是个作家,我认为。没错,我想我就是。至少在我八岁那年生过一场涉及心脏的怪病之后。有半年左右的时间里我基本上卧床不起。我母亲夸大了情况。她说我吞掉了自己的扁桃腺!多年之后,我上了《时代》周刊的封面人物,稿子里引用了她的这种说法。有医生查看了文献,说:“医学上毫无这种可能!”

泽尔达还严重反犹,跟大多数南方妇女一样,《避暑酒店服装》这部戏里对此也有一点反映。我觉得要呈现她真实的形象,就不能对此避而不谈。在戏里面,我给了她一句针对希拉·格雷厄姆的反犹台词,她的真名是丽丽·希尔。

写作的缘起

在戏剧舞台上,几乎没人胆敢说犹太人这个词儿,对这样一个非常优秀的民族,这是一种贬损,这个族群非常惧怕任何一种批评,当然经过大屠杀以后,他们显然有理由感到恐惧。我并没有反犹情感,但这种情绪的确存在于很多其他人之中。如果剥除了允许这种情绪存在的场景,就很难呈现这个世界的真相。

——多特森·雷德,一九八一年

孩子

第二天接近中午的时候,在爱丽舍酒店威廉斯的套房里,我完成了对他的采访。因为前一夜的活动,他还有几分疲惫,也许因为他比在芝加哥的时候话要少,这次的采访更为深思熟虑。威廉斯非常不喜欢谈论自己的作品以及他的创作过程。但那天在纽约灰蒙蒙的沉闷天气里,他却敞开了胸怀,尽其所能地跟我讲了他如何写作的情况。

我很高兴自己一直都没有小孩。我的家族中有太多的极端乖戾人格甚至发疯的病例,父系母系两方面都有,这导致我不想要小孩。我认为一直没有小孩是我的幸运。

我在纽约采访他的前一晚,威廉斯跟画家瓦西里斯·沃格里斯还有我本人一起在城中度过。我们在一家意大利餐馆吃了顿比较早的晚餐,然后去城市中心剧院观看了保罗·泰勒舞团的演出。最后我们还去了一家叫做轮舞的酒吧,这里的装修风格有几分矫揉造作的优雅,顾客中有很多男妓,以及他们的嫖客。

萝丝,达金和我是达金和威廉斯家族两条直接血脉上最后的几个人了。我们三个都没有小孩。

三周之后,威廉斯先从芝加哥飞到基韦斯特,而后来到了纽约。他在纽约城里有一间公寓,但极少住在里面。许多年来,他习惯于住在东五十四街上的爱丽舍酒店。他到纽约来是为了看望姐姐萝丝,她住在纽约以北靠近西点军校的一所私立疗养院里。他来纽约还有一些公事要处理。他跟编辑了解三本即将面世新书的情况:一本短篇小说集,初定标题为《日出那天的事》;一部五个剧本的合集,其中收有《泪钻失窃记》《富贵浮云》《一只手臂》《分裂的高卢》,以及一部自传体作品《我的美国戏剧生涯:解说世界》。另外威廉斯还有三部大型剧作都在制作中。他还得跟电影出品人讨论,要不要再拍一个新版电影《欲望号街车》。

应对孤独

最后他终于坐下来,跟我谈了几个小时。威廉斯穿着一件宽松的刺绣衬衫,米色便装裤子,脚上穿双软帆布鞋。他晒得很黑,因为冬天大多数时间他都在佛罗里达基韦斯特他自己的家中度过。他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要年轻十岁。他情绪不同往常,非常快乐,部分是因为戏进行得不错,还因为他身边围绕着一群好朋友,其中有演员珍妮·史密斯,即艺术家托尼·史密斯的遗孀。同样,威廉斯的哥哥达金也跟妻子和两个养女一起在芝加哥。

这不容易。我有几个非常好的朋友。有几个也就够了。至于性方面?现在我觉得我需求没有那么多了。我非常怀念有伴侣的日子。我身边一直得有人陪,虽然可能只是一个喜欢我、照顾我的人,但现在这种陪伴已经跟性没关系了。

当天是威廉斯七十大寿,他仍然坚持着成年以来绝大多数时间的固定日程。黎明起床,然后就到打字机前开始工作。随后他在酒店的泳池游泳。之后他回到套房,浏览收到的一堆信件,其中大半是朋友寄来的生日贺卡。他打开了几件礼物,还有一个邮包,里面是意大利因为他的作品《罗马之春》而授予他的一个文学奖项。这多少让他感到困惑,他解释说,因为小说和电影刚刚出来的时候,他所描写的罗马男妓追求年长女性的题材曾经让意大利人感到很愤怒。

死亡

我在芝加哥北密歇根大道上丽笙酒店里威廉斯住的套房里采访了他。那是一套巨大的顶楼套房,有四间卧室,装修仿照二十世纪三十年代摩洛哥风格:仿石质墙壁,铁制吊灯,巨大的壁炉、扶梯和阳台,一切都令人回想起一九四三年左右颇为流行的室内装饰风格,当时威廉斯在好莱坞,给电影公司做签约作家。因为这个缘故,他以《日落大道》中葛洛丽亚·斯旺森饰演的角色为名,称这里为“诺尔玛·戴斯蒙套房”。

人人都怕死,我猜我也不例外。现在我开始接受这一现实。但我的作品完成之前我是不会做好准备接受死亡的。我有非常坚强的意志。过去几年里曾经有过一些情况,可能我就不在了。但意志力强迫我继续活了下来,因为我还有工作未完成。

在芝加哥,田纳西·威廉斯正在忙于古德曼剧院新制作的一部戏。这是一部幽默又动人的剧作,题为《大宅将倾》,这个标题也是他对于美国文明所作的论断。

(原载《巴黎评论》第八十一期,一九八一年秋季号)

◎张坤/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