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着她,她的想法让我着实一惊。“你觉得这样的联姻会得到伊丽莎白的准许吗?”
“你觉得查尔斯·斯图亚特适不适合当我女儿伊丽莎白的丈夫?”她问我,“因为他的家族和女王联姻,所以也成了王室成员,他自己也是现今苏格兰国王的叔叔[1]。”
她轻吁一口气,那样子就像在吹灭一根蜡烛,不知出于什么原因,她这么做却把我吓住了。“噢,那或许这样不行吧,”她说,“你能不能告诉我,你给这里的大厨付了多少钱?伦敦的佣人应该没有贵得那么吓人吧?”
她满怀感情地谈论她的孩子们,还有她那宏伟的家庭建设计划。现在她已经还清了伯爵的债务,也为自己在旧宅子,也就是哈德威克庄园边上造一幢新宅子存够了钱,现在就差找到另一位王室成员来结婚了。她的伯爵或许辜负了她,但她的野心却永远不会磨灭。只有上帝知道谁会被她选中,给她那可怜的女儿做丈夫。
我让她自己转移了话题,也让自己忘记她说过了那些话。我的贝丝阿姨在自己的家徽上加上了跃起的狮子之后,倒是很能体现她的特色。没人知道她和自己的家族最终会如何。
对我们家族来说,贝丝阿姨就是那个有福同享,有难却未必能同当的朋友,当她访问伦敦的时候也会来见见我。她与自己的丈夫离婚了,也分割了家产(对贝丝阿姨来说,这要比丈夫去世的情况糟不少)。她甚少提起这些事,但所有人都知道她口中贵为伯爵大人的丈夫在接待、娱乐并且保证自己那位贵客的安全等事上花了大把的银子,因为伊丽莎白既没有下令让那个人满载荣誉地回到苏格兰,也没有让她充满耻辱地回到法国,所以这事最后反倒把他的积蓄给掏空了。与他离婚后,贝丝阿姨终于得以让自己不再面对这场全英格兰最了不起的婚变,也不用再看着自己的丈夫移情别恋了,虽然她的希望、野心和爱都化成一场空,但离婚后伊丽莎白也没法再借此嘲笑她了;或许现在最让她伤心的就是自己没法再拿回失去的财产了吧。
在她离开之前,我带她看了看我这幢小房子,从阁楼上仆人的卧室开始,一直到楼下我的卧室和会客室。她对我的藏书赞不绝口,对我的四柱大床也是摸了又摸。“一切都很不错。”她用一种白手起家的女人与另一位失而复得的女人谈话的语气说道。
拜访我的人还不止这些,比如我的继祖母和她的孩子只要来伦敦就会来见我,我经常和他们吃饭,留他们在这儿过夜。我的姐夫奈德会给我写信,并在信中提到我的侄儿,我会在夏天去汉沃斯见见他们。小的那个孩子叫做托马斯,他和我的简姐姐一样爱钻研学问,也像自己的父亲那样有着诗人气质。传教士们也会过来教我并且给我讲述新的神学知识,他们说,伊丽莎白那半新教半天主教的教堂在经过改革和纯化后会走得更远,并且还向我推荐了一些书,我把这些书也寄给了托马斯一份。我买了新出版的书,并听了几场布道,让我自己在这些翻来覆去的辩论中一直紧随时代的脚步。
我又带着她看了大厅,还有碗橱中的银具。我的桌子可以让足足二十人同时用银器进餐,下面的大厅更是能坐下一百人。有时我会举办盛大的晚宴,邀请自己想请的任何人过来。在我们参观我现在所拥有的财富时,诺兹先生就在一边静静地看着我们。我带她穿过厨房,给她看火中的肉叉,炭火正在烤制碟中的酱汁,烤面包的炉子,还有里面的储物间,屠宰间,甜品间,乳制品间,酒窖和食品储藏室。
我一如向自己丈夫许诺过的那样,负责照料他的孩子们。他的女儿简·梅里克经常来拜访我,请求我成为她女儿的教母,还用玛丽来为自己的女儿命名。除她之外还有其他访客,比如昔日宫廷中的朋友,婚礼上的女傧相,首席内廷女官布兰琪·帕里也时不时地过来与我畅谈旧日往事。如果我想要回去侍奉伊丽莎白,我知道布兰琪会为我说话,想到自己会考虑到这件事,我也不由得沾沾自喜起来。最适合我的地方还是宫里,但我太讨厌伊丽莎白,所以比起回去宫中,或许我更愿意自我流放,可究竟如何呢?我还不确定,但总要做出选择,毕竟现在的我有了选择的自由。
“这幢房子很不错。”她说,似乎觉得像我这样身形矮小的人只需要那种给娃娃住的房子般大小就够了。
伦敦在春天甚是漂亮,那是一年中最美的时节。紧贴城墙的村庄覆盖着皑皑白雪,黄色的水仙在风中摇曳。诺兹先生现在年事已高,他知道我们终于有了属于自己的家,便整天坐在一张高背椅子的红色天鹅绒坐垫上,我把那张椅子摆在大厅里,这样他就能看着所有进出我房间的来客,就像是一名小小的守门中尉。我给他订做了一根厚厚的雕花皮带,还有一件都铎家族的绿色外套,以此来纪念女王的守门中尉,我永远都不会忘记他。
“没错,”我说,“我等了很久才有这一天。”
但我并不在意这些,因为我既没有呼吁正义降临,也没有抱怨她本来可以在七年前就把我放走,更永远不必把我挚爱的丈夫关起来。伊丽莎白本来也可以放走凯瑟琳,她也不必死去。我知道我们让伊丽莎白产生了恐惧和那些蠢念头,不过我也没有过多抱怨。她给了我一笔津贴,还给了我自由。现在我可以自己一个人独立生活了,于是我与自己的继父、他的新妻子以及可爱的孩子们吻别,给自己买了一套房子,摇身一变,成了伦敦的居民,和格雷斯汉姆夫人一样骄傲自由,但远比她快乐。
在房子后面还有个马厩,我没有领她看,不过当我想骑骑马的时候就会上马骑上一圈,想骑多远就骑多远。再也没人会告诉我我只能走着穿过大门,或者只能透过小小的方形玻璃窗看着天空。我想起了自己的姐姐凯瑟琳,想起她的甜美和她临终前的病痛,她对自己丈夫恒久的爱,以及为他和自己儿子所捍卫权利的勇气。我也不由得想到了自己的丈夫托马斯·凯耶斯,想到他们把他关在狭小的笼子里,就和布拉德盖特熊苑里的熊一样,那头庞大而又美丽的野兽被残忍的狱卒死死地束缚住了。我想起一生中本来可以轻易选择沉默寡言的简,却决意为上帝发声。我想她一定选择了属于自己的命运,就像我一样。
起先,她让我和我住在博默纳的继父阿德里安·斯托克斯在一起,所以我回到了家族所在的房子里,不过随后她似乎也疲于对我的常年迫害,选择了给我自由,答应恢复我的生活费。对她而言,逮捕我已经不再有意义,所以还不如放了我。虽说我曾经对她也没有威胁,但至少她现在终于认清了这点。这不过是王室成员的胡思乱想罢了。
我很高兴自己没有像简一样选择殉教,也没有像凯瑟琳一样心碎。爱上托马斯是一件令我幸福的事,我也知道自己会一直爱着他。我虽然对伊丽莎白多有违逆且从未感到后悔,但我还是很高兴她没有毁了我。我生来矮小,人生短暂,现在的一切对我而言已经很辉煌了。
我曾见她抛下我挚爱的姐姐,让她在瘟疫中等死,之后又让她绝望地死去。我曾见她让我那还是婴儿的侄子处在患病的危险中,并对他视而不见。我曾见她处死了自己的表亲托马斯·霍华德,并监禁了身为女王的表侄女——谁会想到有人能把苏格兰女王和法国王室的亲属关进牢里?可我就见识了伊丽莎白如此行径。我也最终见识到她对我的恶意有如强弩之末,我虽然没有为此努力,可也不曾真正放弃,最终投降的是伊丽莎白。她终于放了我。
我抚平自己黑色的长裙,因为我是一名受人尊敬的富家寡妇,所以总是选择穿着一身黑裙。我依然记得人们对我说,苏格兰的玛丽女王在自己的婚礼上也穿着一袭黑裙,上面有着银线和金线的刺绣,我听了以后心想,这才是一名时髦的寡妇该有的样子!这才是一名女王该有的气度!我在黑色的锦缎下穿的是一件猩红色的衬裙,当我穿着这身衣服在我的宅邸外面散步或者走到街上去时,它就会显露出灿烂耀眼的颜色。红色是反抗的颜色,是生命的颜色,也是爱的颜色,所以它也是属于我的颜色。我会一直这么穿着,直到我有一天去世为止。不论我什么时候离开这个世界,只要那个可怜的、从未体会过爱的伊丽莎白还坐在王位上,那她至少会为我举办一场盛大的葬礼,一场配得上我末代都铎公主身份的葬礼。
我终于获得了胜利,我终于在伊丽莎白的怨恨和她的妒忌心中活了下来,一切都结束得那么简单漂亮。
·全书完·
伦敦 阿尔德盖特 圣博托夫教区外
[1]查尔斯是苏格兰国王詹姆斯五世同母异父的妹妹玛格丽特·道格拉斯的小儿子。故事此时的苏格兰国王为1567年继位的詹姆斯六世,是玛丽女王和查尔斯的哥哥亨利所生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