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悟读书网 > 文学作品 > 追逐金色的少年 > 第三章

第三章

樱桃浑身颤抖:“我最见不得别人打架……我受不了……”

“拦我们干吗?”两毛五问,“我们才不怕他们呢。”

我把她拉到一旁。“我不会用这个的,”我说着丢下手里的烂瓶子,“我不想伤害任何人……”我必须得告诉她,因为两毛五亮出刀子时,我看到了她眼睛里的恐惧。

“别!”樱桃大喊,“住手!”然后她又看着鲍勃说,“我们跟你们回去,不过先等一分钟。”

“我知道,”她低声说,“但我们最好还是跟他们回去。小马……我想说……如果在学校餐厅或别的什么地方我遇到你却没有和你打招呼,不要怪我,那并非我的本意,而是因为……”

两毛五毫不畏惧地扬起一侧眉毛,那样子看起来更酷了。“你的意思是说你们人多不怕啰?好啊……”他捡起一个空汽水瓶,敲掉瓶底,递给我,随后从屁股兜里摸出他的弹簧刀,亮出刀刃,“那就试试吧,伙计。”

“我知道。”我说。

“你们要是想打架……”

“我们不能让爸妈看到我们和你们在一起。你是个很不错的男生……”

“那我就心疼你的后排座一秒钟吧。”两毛五对着天空说。

“没关系。”我说,这一刻我真希望自己已经死了,被埋在某个地方,或至少让我穿件像样的衬衣,“我们不是同一阶层的人。只是请你记住,我们中间也有人欣赏日落。”

“我说,油头,我们后排座上还有四个人呢……”

她飞快地扫了我一眼。“我可能会爱上达拉斯·温斯顿的,”她说,“但愿我和他不会再见面,否则我真会爱上他。”

两毛五深吸了一口烟,约翰尼也故意显出痞痞的样子,垂着肩,拇指钩在裤兜里,我把身体挺得笔直。装狠谁不会啊?两毛五把胳膊肘支在约翰尼肩上:“你说谁流氓呢?”

野马跑车在轰鸣中驶远了,留下我目瞪口呆地站在原地。

另外一个年轻人个子较高,留着类似披头士那样的头发,他转向玛西亚说:“亲爱的,你知道我是不常喝醉酒的……”玛西亚瞪了他一眼,这把他惹火了,“可即便你们生我们的气,也不该和这些流氓一起逛街啊。”

我们继续往家走,大部分时间谁都不说话。我很想问问约翰尼,刚刚那两个家伙是不是就是打他的那些少爷党,可我忍住了。约翰尼最不愿意说的就是那件事,我们也不好提起。

樱桃满脸生气的样子:“有点儿喝多了?你把东倒西歪、在街上醉得不省人事叫作有点儿喝多了?鲍勃,我说过,只要你喝酒,我就不会跟你出去,我说到做到。你喝醉之后什么事都可能发生。你要找我就别喝酒,喝酒就别来找我。”

“嘿,这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两个姑娘了。”两毛五在空地边坐下,打了个哈欠说。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片,撕了个粉碎。

年轻人的声音突然打断我的思绪:“……上次我们是有点儿喝多了……”

“你撕的是什么?”

约翰尼的呼吸粗重起来。我注意到他一直盯着那个年轻人的手。那人手上戴了三枚粗大的指环。我瞄了一眼约翰尼,顿时了然。我记得约翰尼说过,打他的那帮人开的也是一辆蓝色野马,而他的脸就是被对方的指环给划伤的……

“玛西亚的电话号码,多半是假的。我肯定是脑子进水了才问她要的,估计是喝多了。”

“樱桃、玛西亚,你们听我们解释……”那个穿着深色毛衣、模样挺帅气的黑发小伙子首先开口说。

看来找我们之前他喝了酒。两毛五很聪明,好多事他都看得很透。“你们要回家吗?”他问。

野马跑车在我们身旁停住,前排两个年轻人下了车。他们自然是少爷党,其中一个人身穿白衬衫和马德拉斯棉布滑雪衫,另一个人穿着浅黄色衬衫和酒红色毛衣。那天晚上,看着他们的衣服,我第一次意识到,我总共只有两件衣服:一条牛仔裤和一件苏打的截了袖子的旧海军运动衫。我咽了口唾沫。两毛五打算把衬衣下摆塞进裤腰,但塞了一半又放弃了。随后他支起夹克领子,点上一支烟。然而实际上,那两个人就像没看到我们一样。

“现在还不想回。”我说。我想再抽支烟,看会儿星星。我只要在晚上十二点之前回家就行,现在似乎还早。

“糟了,”樱桃无奈地说,“他们发现我们了。”

“我都不知道刚才为什么要给你那个烂瓶子,”两毛五说着站起身,“你肯定不会用的。”

樱桃和玛西亚默不作声,大概她们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我们几乎忘记了她们俩的存在。然而这时,那辆蓝色野马又开回来了,而且速度更慢。

“那可不一定,”我说,“你要去哪儿?”

“我知道。”两毛五温和地笑笑,“好事从来落不到我们头上。可人生就是这样啊,你喜不喜欢都得接受。”

“打台球,打牌,或者再喝点儿。谁知道呢?明天见啦。”

“这不公平!”我声嘶力竭地吼道,“老天凭什么让我们承受这么多苦难!”我不知道自己在吼什么,但我心里想的是约翰尼那嗜酒如命的爸爸和自私懒惰的妈妈;想的是两毛五的爸爸抛妻弃子,他妈妈为了养活他和妹妹不得不去酒吧当招待;想的是大力——粗野狡诈的大力,他显然已经成了一个混混,可如果他不这样就没办法生存下去;我还想到了史蒂夫,想到他对自己父亲的怨恨,想到他的暴脾气。苏打为了供我上学,他自己辍学去打工。达瑞为了扛起这个家,一个人打两份工,结果还没有享受年轻快乐的日子就开始老了。而那些有钱人家的孩子却逍遥快活、衣食无忧,手里的钱多到花不完。他们骚扰我们,拿我们取乐。他们动不动就搞啤酒派对,在河床上狂欢,因为除了吃喝玩乐他们也没别的事可做。生活不易,可不易的生活只存在于东区。我觉得这不公平。

我和约翰尼躺在地上,望着天上的星星。我冷得直哆嗦——夜里还是很凉的,而我只穿了件破汗衫,不过只要能看星星,就算气温在零摄氏度以下我也不怕。约翰尼的烟头在黑暗中一闪一闪的。我突发奇想,不知道那燃烧的灰烬里面是怎样的景象……

“别那么说。”两毛五拨弄了一下约翰尼的头发,严肃地说,“没有你,我们这帮人就得散伙儿,所以你不要啰唆了。”

“因为我们是油头,”约翰尼说,我知道他在说樱桃,“我们会坏了她的名声的。”

“你说得也没错。”约翰尼苦笑着说,“我不在乎。”

“我想也是。”我说,心里却在考虑,要不要把樱桃说的她可能会爱上达拉斯的话告诉约翰尼。

“对不起。”我痛苦极了,约翰尼是我的好哥们儿啊,“是我昏了头了。”

“好家伙,那车真是太拉风了。野马就是拉风。”

“你给我闭嘴,小子。要不是因为你是苏打的弟弟,我就揍你了。你怎么能那样说约翰尼呢?”他把一只手放在约翰尼的肩膀上,“他是有口无心的,约翰尼。”

“有钱人家的少爷嘛,没办法。”我故作不屑地说,心里却着实酸溜溜的。真不公平,我们和那些少爷都是一样的人,他们却什么都有。我们生下来就是油头,这不是我们的错。我既做不到像两毛五那样逆来顺受,也做不到像苏打那样随遇而安,或像大力那样把自己变得铁石心肠,对任何事都漠不关心,或者干脆像蒂姆·谢泼德那样苦中作乐。我胸中的苦闷越积越多,我知道,倘若没有发泄的出口,我的身体迟早会爆炸。

约翰尼的眼睛瞪得又大又圆,眼皮不自然地抽动了一下,仿佛刚刚被我抽了一皮带似的。两毛五冲我头上来了一巴掌,打得很重。

“我实在受不了了,”约翰尼一语道出我的感受,“再这么下去我会自杀的。”

“可惜不是你想的那样。”我咬牙切齿地说。此刻我感觉自己好傻。从滚烫的耳根子可以判断出我的脸一定通红通红的,幸亏是晚上。我这是在发什么神经啊?和约翰尼家比起来,我们家简直像天堂了。至少达瑞不会整天醉醺醺的,不会打我,更不会把我赶出家门,况且我还有苏打可以依赖。想到这里我更加气恼,让我气恼的是自己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说出那样的傻话。“闭嘴,约翰尼,谁都知道你在家里也不招人待见。可这也不能全怪他们。”

“不要,”我警觉地坐起来,“约翰尼,千万不要自杀。”

“乖乖,”约翰尼轻声说,“我还以为你们兄弟三个关系很好呢。”

“好吧,我不会的,可我得做点什么。我想这世界上总该有个地方,那里没有油头党和少爷党,只有人,普普通通的人。”

两毛五和约翰尼同时瞪大眼睛盯着我。“不……”两毛五惊讶地说,“不,小马,你这么说可不对,不对……”

“肯定在大城市外面,”我重新躺下,“在乡下……”

我脸一红,不由自主地咬住了嘴唇。达瑞……达瑞是个怎样的人呢?“他……”我想说他是个不错的老大哥,可我说不出口,遂气愤地说,“他一点都不像苏打,更不像我。他这个人铁石心肠。眼睛冷得像冰。他觉得我是个累赘。他喜欢苏打,大家都喜欢苏打,可他受不了我。我敢打赌他一定很想找个孤儿院把我塞进去,而且如果没有苏打挡着,他铁定会那么做。”

乡下……我喜欢乡下。我想离开大城市,离开这不属于我的满眼繁华。我只想躺在一棵树下,读一本书,或画一幅画,不必担心被人欺负,不必出门还要带着刀,最后也不用娶一个沉闷无趣、憨头憨脑的彪悍女人做老婆。乡下应该就是那个样子吧,我想象着。我会养一只小黄狗,像过去那样。苏打也可以要回他的米老鼠,骑着它去参加每一场马术表演。达瑞也不再冷若冰霜,他又变回八个月之前——也就是爸妈去世之前——的温和样子了。既然是做梦,我干脆让爸妈死而复生……妈妈又给我们烤了巧克力蛋糕,爸爸每天早起开着皮卡车去喂牲口。他会拍着达瑞的后背,说他马上就要变成一个男子汉,说他们爷儿俩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他们会像从前一样亲密融洽。或许约翰尼也可以搬来和我们同住,我们这帮朋友每逢周末就出来聚聚。说不定达拉斯最后也会发现,这世界依然存在美好的东西。妈妈会和他谈心,让他不由自主地笑。“你妈妈真好。”大力以前常说,“她很开明。”有她的开导,大力能少惹许多麻烦。另外,我妈妈还是个金发美女……

“我是问你他是个什么样的人。根据你刚才说的那些,我对苏打已经有所了解,现在说说达瑞吧。”见我沉默不语,她又催我,“他是像苏打那样属于豪放型的,还是像你这样属于……婉约型的?”

“小马,”约翰尼摇晃着我的身体,“嘿,小马,醒醒。”

我想了想,耸耸肩说:“有什么好说的呢?他高大威猛,人又帅,喜欢踢足球。”

我坐起来,打了个冷战。星星已经移了位。“天哪,现在几点了?”

樱桃朝我扭过头:“跟我说说你大哥吧,你好像不怎么提他。”

“不知道,听你絮絮叨叨地说了那么多,我也睡着了。你快回家吧。我大概要在这里待一晚上呢。”约翰尼的父母不在乎他夜里回不回去。

玛西亚松了口气,拍着胸口说:“好险好险。”

“好吧。”我打了个哈欠,天哪,好冷,“你要是冷了就到我家去。”

野马跑车从我们身边缓缓驶过,继而开走了。

“行。”

两毛五瞥了我一眼:“小马别多嘴。”

我开始往家跑。一想到要面对达瑞我就不寒而栗。家里的门廊灯开着。也许他们都睡着了,我可以悄悄溜进去。我趴在窗口偷偷窥望。苏打四仰八叉地躺在沙发上,睡得正酣,达瑞却坐在台灯下的扶手椅上看报纸。我咽了口唾沫,轻轻打开门。达瑞从报纸后抬起头,“噌”的一下便站起身。我站在原地,咬着手指甲,一动也不敢动。

“但愿别正常过头。”我嘟囔说。

“你去哪儿了?知不知道现在几点了?”他很久没发过这么大的火了。我无言以对,默默摇了摇头。

“装什么装?”两毛五咧嘴笑道,“我本来就很正常啊。”

“那我告诉你,现在已经是凌晨两点了。要是再过一个小时你还没回来,我就只能报警了。你去哪儿了,小马?”他随即又提高了音量,“你到底跑哪儿去了?”

樱桃开始继续向前走:“也许他们不会看到我们。装得正常一点。”

我结结巴巴地说:“我……我在空地上睡着了……”我觉得这解释无论如何都挺傻的。

“是你们的男朋友吗?”约翰尼的声音还算平静,可因为我离他最近,所以还是能看出他在发抖。我心里纳闷儿——约翰尼虽然有些神经质,可也不至于这么胆小吧?

“你什么?”他吼了起来。苏打从沙发上坐起身,揉揉眼睛。

“还有其他几个穿花格子衬衣的社会精英。”两毛五用讽刺的口吻说。

“嘿,小马回来了,”他睡眼惺忪地说,“你小子跑哪儿去了?”

“不,”樱桃黯然答道,“是兰迪和鲍勃。”

“我不是有意的,”我恳求达瑞,“我和约翰尼在那儿聊天,结果说着说着我们俩都睡着了……”

“谁呀?”两毛五问,“联邦调查局吗?”

“难道你就没想过我和你二哥在家里会有多担心?你就不怕我们去找警察吗?那样的话,你可能还没明白过来就被送进孤儿院了。哼,你在空地上睡着了?小马,你怎么搞的,能不能动动脑子?你连外套都没穿啊。”

樱桃咬着指甲说:“还能怎么办?站在这里别动。”

愤怒,委屈。泪水开始在眼眶里聚集。“我说了我不是有意的……”

玛西亚也紧张起来:“我们怎么办?”

“不是有意!不是有意!”达瑞的吼声吓得我一哆嗦,“我没想到!我忘了!你从来都是这些话!除了这些你就不能想点别的说辞吗?”

我们抬眼望去,只见一辆蓝色的野马跑车从对面驶来。约翰尼喉咙里发出一个轻微的声音,我看他时,发现他像见了鬼一样脸色煞白。

“达瑞……”苏打想劝两句。可达瑞扭头对他说:“你闭嘴!每次你都护着他,我受够了!”

玛西亚突然惊呼:“樱桃,你快看谁来了!”

他不该吼苏打。谁都不能吼我的二哥。我终于爆发了。“你不要吼他!”我大喊一声。没想到达瑞转身就给了我一个耳光。我一个趔趄,撞在门上。

我试着想象那样的画面。也许樱桃出门倒垃圾的时候,会面朝夕阳静静伫立。看着落日,她会忘掉周围的一切,直到她的哥哥大声催促。我摇摇头。她从她家院子里和我从我家后院台阶上看到的落日是同一个呢。这事儿想想似乎挺好笑的,看来我们所处的世界并非完全不同嘛。我们能看到一样的落日啊。

屋里突然一片死寂。我们三个都僵在原地。在这个家里从来没人打过我。没人。苏打目瞪口呆。达瑞看看自己通红的手掌,又看看我。同样不敢相信似的睁大了双眼。“小马……”

她微微耸了耸肩。“我就是知道。我敢打赌,你也爱看日落吧?”我点头之后,她沉默了片刻,“以前我也爱看日落,可后来一忙就……”

我转身跑出门去,沿着大街一路狂奔。达瑞在后面大喊:“小马,我不是存心的。”此时,我已经跑到空地上,假装没听见。我要离开这个家,很明显达瑞不想看见我。既然如此,我也没必要再待下去。我不会再给他打我的机会。

我吓了一跳:“是,你怎么知道?”

“约翰尼?”我喊道,结果他几乎在我脚下一骨碌爬起来,吓了我一大跳,“走,约翰尼,咱们不在这儿待了。”

“你看过很多书对不对,小马?”樱桃问我。

约翰尼什么也没问。我们一连跑了好几个街区,直到两个人都气喘吁吁,然后换成走的。这时我已经哭开了。最后我在马路边坐下,脸趴在胳膊上痛哭起来。约翰尼坐在我旁边,一只手搭在我的肩膀上。“没事了,小马,”他柔声说道,“我们不会有事的。”

她没再说什么,我暗暗感激。因为如果她再问下去我就不知道该怎么说了,我总不能告诉她米老鼠被卖掉很久之后,苏打还经常在深夜里放声痛哭吧?说实在的,我也哭过,为苏打哭。因为苏打长那么大从没真正渴望过什么,除了一匹马,这匹马却被人卖掉了。当时苏打还不到十三岁。他从来没有把自己的想法告诉过爸爸或妈妈,因为他知道说了也没用。我们家本就入不敷出,哪里买得起马呢?在我们那样的街区,十三岁的孩子就已经明白事理了。为此我攒了一年的钱,希望有朝一日能替苏打把米老鼠买回来。十岁小孩儿的想法就是那么简单。

我终于平静下来,用光胳膊擦了擦眼睛,在颤抖的呜咽中喘着气:“还有烟吗?”

“早卖掉了。”我说,“挺突然的,有一天他们过来就把马牵走了。米老鼠很值钱,它是纯种马。”

他递给我一支,并划着火柴。

“那匹马苏打现在还养着吗?”樱桃问。

“约翰尼,我很害怕。”

苏打曾有一匹灰黄色的马。实际上那匹马并不是他的,而属于另一个家伙。那人把马留在养马场,而苏打在养马场打工。可虽然如此,苏打却称得上是米老鼠独一无二的主人。第一眼见到它,苏打就说:“这匹马是我的了。”我从未怀疑。那时我才十岁。苏打特别喜欢马,真的,喜欢到痴迷的程度。他经常去养马场和马术表演场,一有机会就跳到马背上。十岁时,我觉得米老鼠和苏打很像。实际上他们确实挺像的。米老鼠那时只有三四岁的样子,浑身上下呈深金色,性子活泼,脾气暴躁。只要苏打叫它,它就小跑着过去。别人叫,它却爱搭不理的。这匹马喜欢苏打,它经常站在苏打身边,嚼他的袖子和衣领。天哪,那匹马简直让苏打着迷。他每天都去马厩看它。米老鼠脾气不好,经常踢别的马,还惹各种各样的麻烦。“我怎么养了一匹这么淘气的马呀,”苏打一边抚摩着它的脖子,一边说,“你怎么这么皮呀,米老鼠?”米老鼠无动于衷地嚼着苏打的袖子,有时还会咬到他的肉,不过不疼。也许米老鼠是别人的财产,却正儿八经是苏打的马。

“别怕。你都吓到我了。出什么事了吗?我从没见你哭得这么痛苦。”

我不知道为什么在她面前我能侃侃而谈,毫不紧张。大概和她能与我说话的原因相同吧。反正不知不觉间,我已经和她聊起了米老鼠。我指的可不是动画片,米老鼠是苏打那匹马的名字。我从没和任何人说过苏打的马,这是私事。

“我很少哭。是达瑞,他打我了。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反正我就是受不了他对我大吼大叫,还动手打我。我不知道怎么搞的……有时候我们相处得还不错,可突然他就对我大发雷霆,要么就是整天唠唠叨叨。他以前不是这样的……过去我们关系很好……那是我爸妈出事之前。可现在我好像成了他的眼中钉。”

其实我也是个沉默寡言的人,和约翰尼差不多。两毛五总说他很纳闷儿我和约翰尼怎么会这么铁。“你们俩在一块儿肯定特有意思,”他扬起一侧眉毛说,“你一言不发,约翰尼不发一言。”可我和约翰尼即使一句话不说也总能明白对方的意思。除了苏打,没有人能让我开口说话。不过那都是在我遇到樱桃之前了。

“我倒希望我爸爸揍我。”约翰尼叹息道,“那样我起码知道他眼睛里还有我。可现在倒好,我回到家,没一个人搭理我;我出去,也没一个人问我;甚至我整晚不回家也没人注意到。你至少还有苏打,可我呢?没人在乎我的死活。”

两毛五和玛西亚几乎没听我们说话。他们俩正聊得起劲儿,而且聊的话题除了他们自己,别人谁都听不懂。

“胡说。”我从自己的痛苦中惊醒过来,“你有我们啊。你看大力今天晚上就没有把你怎么样。为什么呀?因为你是大家的宝贝。天哪,约翰尼,咱们这帮人都是你的死党。”

“还有,”她竭力掩饰嘴角的笑意,“可能这也是我们轮流上报纸的原因吧。”

“可这和家人关心你还是不一样的,”约翰尼淡淡地回答,“就是不一样。”

“这就是我们产生隔阂的原因,”我说,“不是钱的问题,是感情。你们对什么都冷漠,而我们对什么都太热切。”

我逐渐放松下来,开始思考离家出走到底算不算好主意。我困得眼皮直打架,又冷得要命,只想回到温暖舒适的床上,被苏打搂着好好睡一觉。于是我决定回家,但拒绝和达瑞说话。那是达瑞的家,也是我的家。如果他乐意把我当空气,我无所谓。但他不能挡着我回自己的家。

确实,有钱人总是躲在高傲的围墙后面,生怕被人发现真实的自我。我曾见过少爷党聚众斗殴。天哪,他们连打群架都是一副冷冰冰的样子,一个比一个现实,好像跟自己关系不大。

“咱们到公园转转吧,也许等我气消了就能回家了。”

“我们这种情况就如耗子赛跑。”她说,“我们总是闷着头向前,向前,向前,却从不问自己到底要去哪儿。你有没有听过一种说法,就是让自己拥有的比自己想要的还多?这样你就不会再渴求别的东西,转而开始寻找自己真正需要的东西。我们似乎一直在寻找能让自己满意的东西,只是一直没有找到。也许,如果我们能丢掉冷酷的面具,就能找到了。”

“好吧,”约翰尼轻松地说,“走。”

显然她是信得过我的,大概因为我只是个油头小子,年纪也不大,用不着提防。

我想,一切都会好起来的。还能再糟到哪儿去呢?可惜我错了。

“不,”对此樱桃小声提出了反对意见,“不单单是钱的问题。有这个原因,但不全是。你们油头阶层拥有一套完全不同的价值观。你们更重感情,而我们则更为世故,对什么都很冷漠,人与人相处也很虚伪。不怕你们笑话,和姐妹聊天时偶尔我也会发觉,我说的大部分话都是言不由衷的。我并不觉得在河床上举办啤酒狂欢派对是很酷的事,可我还是会兴致勃勃地向姐妹谈起,只是为了找个聊天的话题。”她冲我微笑一下,“这些话我没对任何人说过,你可能是第一个让我说心里话的人。”

(1)1英里等于1609.344米。

电影结束时我才突然想到,樱桃和玛西亚怎么回家还是个问题。两毛五大胆提议说走路送她们回去——用他的话说,这儿离她们家所在的西区也不过二十来英里(1)。但她们的意思是给家里打个电话让家人来接。不过,最终两毛五说服她们同意了让我们开两毛五的车子送她们回去。我猜她俩对我们可能还是有点不太放心吧,甚至有点害怕?但在去两毛五家取车的路上,这种感觉就渐渐消失了。对我而言尤为有趣的一件事是,我发现这些有钱人家的孩子——如果这两个女生可以作为例子的话——其实和我们是一样的。她们喜欢披头士,觉得猫王过气了;我们觉得披头士俗气,猫王才够档次。不过,在我看来这似乎是我们之间唯一的差别。当然,油头阶层的女生大多要粗犷一些,但她们最基本的共同点还是有的。我想她们之间最大的差异可能是金钱导致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