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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你说不,是什么意思?”

“不。”我说。

“那种音乐伴奏,我跳不来。”

马科看着我。

“别装傻了。”

马科伸手够我的手,我只顾喝我的第四杯代基里酒[5] ,毫无反应。我以前从未喝过代基里酒。我之所以喝起代基里酒来完全是因为马科为我买了这种酒,我真感激他没有问我想喝什么,就一声不吭,一杯接一杯地喝代基里酒。

“我想在这儿坐会儿,把酒喝完。”

乡村俱乐部的一个男子走到话筒跟前,开始摇晃起那种响铃豆一般的乐器,算是南美音乐吧。

马科僵硬地微笑着,向我俯下身来,嗖的一声,我的酒杯飞了,落到一只棕榈花盆里。马科紧紧拽住我的手,我只有两种选择,要么跟他到舞池里去,要么让他把我的胳膊拽下来。

我可以看得出来,马科憎恨女人;因为尽管那晚房间里挤满了模特儿和电视小明星,他只注意到我。这并非出自友善,甚至不是发自好奇,而是因为我被发给了他,一副一个模子倒出来的扑克牌中的一张而已。

“是探戈,”马科带着我敏捷地穿到跳舞的人群中间,“我就爱跳探戈。”

我以前从未遇见过憎恨女人的人。

“我不会跳。”

马科那卑鄙的、闪烁不定的笑容使我想起我曾在布朗克斯[4] 动物园逗弄过的一条蛇。我用手指敲敲结实的玻璃罩面,那条蛇就张开它那好似安了发条装置的上下颌,仿佛要微笑的样子。然后它就往那看不见的玻璃罩面咬啊,咬啊,咬啊,直到我起身离去。

“你不用跳,跟着我来就成。”

“你瞧,我没瞎说吧。”

马科一只手臂勾住我的腰,将我往他那白得令人目眩的西服上一拉。他说:“假装你落水了。”

我瞧了,看见四个淡淡的相配的指痕。

我闭上眼,音乐似暴风骤雨一般在我的头顶突然轰响。马科的腿往我的腿这儿滑来,我的腿往后滑去,我似乎铆在他的身上了,四肢相合,亦步亦趋,我全然没有了自己的意志和意识。跳了一阵,我想:其实跳舞不用两个人,一个人就够了。我由着自己像一棵风中的树一般,弓身折腰,东摇西摆。

马科把他的手拿开。我低头看我的手臂。一个大拇指印渐渐变成紫色。马科盯着我看。他指指我的手臂内侧:“瞧瞧那儿。”

“我跟你说什么来着?”马科的呼吸炙烤着我的耳朵,“你跳得相当不错。”

“哎哟!”

我开始明白为什么憎恨女人的人可以耍弄女人。他们就像神祇一般,刀枪不入,力量无穷。他们降临世间,然后又消逝了。你永远也抓不住他们。

捏住我手臂的手收紧了。

南美音乐之后有一段小憩。

“……值一粒宝石的价。”

马科带我穿过法式门走进花园。舞厅的窗户泛出灯光和人声,然而几码之外,黑暗设置了它的路障,将灯光与人声挡得密密实实。微弱的星光中,树木与花朵正散发着它们那冷冷的芳香。没有月亮。

有人大笑。

黄杨木栅栏在我们身后关上。一座废弃的高尔夫球场向外伸展开去,尽头是山丘上的一丛丛树木。这整个场景——乡村俱乐部、舞厅,以及这片只栖息了一只蟋蟀的草坪——让我觉着一种熟悉的凄凉。

“今晚,我有幸,”一只干巴巴的、有力的手捏住了我的上臂,“来陪伴这位女士。”“也许,”马科眼睛里的亮光熄灭了,眼神暗了下去,“我该提供一点小小的服务……”

我不知道我在哪儿,只知道我是在纽约有钱人居住的郊区的什么地方。

宝石光彩夺目,令人晕眩,仿佛一枚来自天国的冰粒。我迅速将它放进我那仿乌玉串珠的晚会手袋里,然后四下里看看。一张张脸庞好像盘子一样空洞洞的,似乎没人呼吸。

马科拿出一支细长的雪茄和一个状如子弹的银质打火机。他用嘴咬住雪茄,俯身往那小小的火焰凑去。在夸大的阴影和亮光之下,那张脸瞧上去既陌生又痛苦,浑如一个逃难者的面容。

“把宝石给她吧,马科。”

我打量着他。

“她是第一次瞧见宝石哩。”

“你爱上谁了?”我问。

我的指甲触到了一个光滑的小平面。

有一分钟光景,马科什么也没说,只是张开嘴,吐出一个幽蓝的、蒸汽一般的烟圈。

“那是宝石。”有人说,许多人突然哈哈大笑。

“妙!”他大笑几声。

我不由自主地一步步朝前挪去。

烟圈渐渐扩大,模糊起来,夜幕下幽灵一般惨白。

从饰针里似乎射出一束强烈的白光,照亮了房间。然后,光芒又收敛到饰针里面,在一片金灿灿的田野上留下一颗露珠。

然后他说:“我爱上了我的表妹。”

我没法把目光从那枚饰针上挪开。

我丝毫不觉惊讶。

我穿着我的黑色紧身连衣裙,披一条带流苏的黑色披肩,默默地站在门道里,皮肤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黄,不过没有以往那些期待了。“我只是个旁观者。”我对自己说,注视着这金发青年将多琳交给房间里的另一位男子,他也是高个,但皮肤黧黑,头发也稍长一些。这人穿一套一尘不染的白色西服,衬一件浅蓝色衬衣,系一条黄色的绸缎领带,领带上别着一枚光灿灿的饰针。

“干吗不跟她结婚?”

多琳一下子消失在他的怀里。我琢磨这一定就是莱尼认识的那个人。

“不可能。”

“宝贝儿!”他高声叫道。

“为什么?”

门内传来扭打一气的混战声,以及一个男子的狂笑声,声音戛然而止。然后,一个高个、只穿衬衣、留平头的金发小伙子将门打开一条缝,往外瞅了瞅。

马科耸耸肩膀。“血缘太近。她想去做修女。”

多琳敲一扇绿色的门,门上有金色的把手。

“她漂亮吗?”

多琳从那一大捆衣服中抽出一块黑布片,扔在我的膝头上。然后,她像滚雪球似的,将其余的衣物卷成蓬蓬松松的一团,塞到床铺底下看不到的地方。

“没人比得上她。”

“嘿,那件留给我,我要穿。”

“她知道你爱上她了吗?”

多琳以她那漂亮的、单线思维的方式开始抓起那些衬裙啊、长袜啊什么的,还有那只做工精致的无肩带胸罩——胸罩里塞满了钢丝弹簧,是樱草文胸公司的馈赠,我从没勇气戴上它——最后一件件拎起的是那一组可悲的、裁剪怪异的四十美元一件的衣服……

“当然。”

“那好办。”

我顿了一下。在我看来,其中的障碍太过离谱。

“这些衣服怎么办?”我对多琳说,“回来以后我可对付不了这一大堆衣服。”

“既然你爱她,”我说,“有朝一日你也会爱上另一个女人的。”

在最后那些日子,做决定对我来说越来越难了,不管是什么事情。当我好不容易下定决心干点什么,譬如说打点行李吧,我只是将我所有邋里邋遢的、价钱昂贵的衣物从衣柜和壁橱里拖出来,在椅子上、床上、地板上摊开,然后呆坐着盯着它们,压根儿不知从何入手。这些衣物似乎具有独立的品格,像驴子一样执拗,拒绝被洗涤、折叠、收好。

马科猛地将雪茄在脚下踩灭。

但是,我放弃了这个念头。

大地飞速上升,打在我身上,我一瞬间失去了知觉。污泥在我的指缝间蠕动。马科等着,直到我将身子支起一半。他用双手按住我的肩头,将我推倒在地。

我心里还模模糊糊地有另一个想法,要是这一夜我独自一人走遍纽约的大街小巷,到末了我也许终于会领略一点这座城市的神秘和辉煌。

“我的裙子……”

我们正坐在我床上,坐在一大堆穿脏了的棉布裙子、抽了丝的尼龙长袜和灰扑扑的内衣裤中间。足足有十分钟的时间,多琳一直在使劲劝说我跟莱尼认识的什么人的一个朋友去参加乡村俱乐部的舞会,她坚持说,这人跟莱尼的朋友们是完全不同的类型;可是我要赶第二天早晨八点的火车回家,我觉得我该努力打点行装才对。

“你的裙子!”污泥渗开,顺着我的肩胛骨漫了上来。“你的裙子!”一片模糊之中,马科的脸凑到我的脸前。几滴唾沫溅在我的嘴唇上。“你的裙子是黑的,泥土也是黑的。”

“不,不,不,亲爱的,我见过他。”

然后他一下子扑倒下来,仿佛要将他的身子碾穿我的身子,钻到泥地里去。

“秘鲁人全是矮胖子,”我说,“跟墨西哥印第安人一样。”

出事了,我想,出事了。要是我躺在这儿不动,就要出事了。

“是个秘鲁人。”

马科用牙齿咬住我肩膀上的吊带,一下子将裙子剥到腰间。我瞧见裸露的皮肤闪着微弱的亮光,仿佛一张泛着白光的面纱,将两个顽梗不和的对手隔开。

“讲来听听。”我面无表情地说。

“母狗!”

“说实在的,”多琳说,“这个人完全不同。”

咒骂声在我耳畔嘶嘶作响。

我决定要让杰·西吃一惊。我要给她寄几部我在班上写的小说,署上假名。然后某一天小说编辑会亲自到杰·西的办公室去,把小说啪的一下放在她桌上,说:“这儿有个东西,非同一般。”杰·西会表示同意,准备发表这些小说,于是邀请作者共进午餐,然后发现作者竟然是我。

“母狗!”

当然啦,那是一个很小的班。我老早就寄去了我的小说,还没得到这位作家的答复,但我肯定,我一回家准会发现录取通知书在家里放信件的桌子上等着我呢。

尘埃落定,我看到这场战斗的全貌。

我微微笑了起来,仿佛见到半空中飘浮着一部刚刚杀青的手稿,手稿的右上角打印着埃斯特·格林伍德的名字。我已申请在杂志社待上一个月之后去参加由一位名作家主持的夏季训练班;你只需寄去一部小说手稿,他读了之后就会告诉你是否有资格进入他的训练班。

我开始扭动身子,用牙乱咬。

每天上午,雪片一般飞来的手稿高高地摞在小说编辑办公室那蒙着灰尘的稿件堆上。在美国各地的书斋里、顶楼上、教室里,一定都有人在秘密地写作。每一分钟就会有一部稿件杀青,五分钟就意味着有五部手稿要堆到小说编辑的办公桌上去,一小时就有六十部,挤挤挨挨,直堆到地板上,一年呢……

马科将我压在地上。

“这些会把你逗乐的,”她说,“慢慢看吧。”

“母狗!”

过了好一会儿,杰·西一阵轻风似的飘然而入,怀抱了一大包手稿。

我用鞋子的尖后跟抠挖他的大腿。他翻过身去摸索伤处。

我开始心不在焉地描画这张脸。

随后我捏紧拳头,照他鼻子上就是一拳。这一拳就像打在战舰的钢板上。马科坐了起来。我开始哭喊。

我在手袋里摸索那只化妆盒,化妆盒里有睫毛膏、睫毛刷、眼影、三支口红和一面小镜子。镜子里瞪着我的脸似乎曾被人长时间地揍过,现在它透过监牢的铁格栅栏盯视着我。那张脸鼻青眼肿,脸上的妆色乱七八糟。一张需要肥皂、清水以及基督徒的宽容的脸。

马科拿出一条白手帕往鼻子上擦擦。泛着白光的手帕上沾满了墨水一般的污泥。

等我抬起头来,摄影师不见了。杰·西也消失了。我全身乏力,有被人出卖的感觉,好似一头可怕的野兽褪下的皮。摆脱了这野兽,令我释然,但它似乎带走了我的灵魂,带走了一切它可以带走的东西。

我吮吸我那带有咸味的指关节。

我将脸埋在杰·西的鸳鸯椅那粉红色的天鹅绒靠背上,感到极大的放松,一上午在心中上下翻腾、狼奔豸突的咸涩的眼泪与痛苦的哭声一下子在房间里爆发了。

“我要多琳。”

我不能自已。

马科往高尔夫球场方向瞪了一眼。

“哎,”摄影师突然预感到什么,他抗议道,“你瞧上去就像要哭似的。”

“我要多琳。我要回家。”

终于,我的嘴就像口技表演者手中木偶的嘴,顺从地撅了起来。

“母狗,全是母狗,”马科似乎在自言自语,“爱或不爱,全一回事儿。”

“给我们笑一个。”

我碰碰马科的肩膀。

我想我一定要将嘴唇保持在水平的位置。

“多琳在哪儿?”

我的视线穿过杰·西窗户上刻成橡胶植物叶片的饰框,凝视窗外蔚蓝的天空。几团舞台布景般的云影从右边往左边掠去。我定睛注视那最大的一团云影,仿佛它从视线中一消失,我也会有幸跟它一块儿飞逝。

马科哼着鼻子说:“去停车场找,看看所有车的后座。”

摄影师鼓捣着他那炽热的白灯。“让我们瞧瞧写诗叫你多么愉快。”

他猛地转过身来。

杰·西建议拿本诗集,但摄影师说不,那太一目了然了。手上的东西应该能激发写诗的灵感。最终,杰·西从她新近买来的帽子上剪下一枝纸扎的长茎玫瑰。

“我的宝石。”

于是,他们四下里搜寻可以供我拿在手上的东西。

我爬起来,在一片幽暗之中找回我的披肩。我迈步走开去。马科蓦地跳了起来,挡住我的去路。然后他故意用手指在淌着血的鼻子底下抹了一把,在我的左右脸颊上各划上一道指痕。“我用这血赢回了我的宝石,把宝石还我。”

我说我希望成为一名诗人。

“我不知道放在哪儿了。”

“她呀,”杰·西诙谐地说,“什么都想当。”

其实我完全清楚,宝石就放在我的晚会手袋里,当马科一拳将我打翻在地时,手袋像一只夜鸟一样飞进了遮蔽一切的黑暗之中。我开始打算设法引开他,然后自个儿溜回来寻找手袋。

“哎呀,你肯定知道。”摄影师说。

我不知道那样大小的宝石值多少钱,不管多少吧,我知道它很值钱。

当他们问我将来想干什么,我说我不知道。

马科双手抓住我的肩膀。

贝特西手持一根玉米穗,表示她希望成为一位农妇的妻子;希尔达拿着一只制帽师用的模特儿头,光秃秃的,无脸无发,表示她希望从事帽子设计;多琳则手捧一件金色绣花纱丽,表示她愿意去印度当一名社会工作者(她对我说,其实她并不真那么想,她只是手痒,想摸摸纱丽而已)。

“告诉我,”他一字一顿地说,“告诉我,要不我打断你的脖子。”

这是杂志付梓前最后一轮拍照,我们就要回到塔尔萨[1] ,比洛克西[2] ,蒂内克,库斯湾[3] ,或者其他我们所来自的地方。他们要我们各拿道具留影,以表示自己想要成为什么样的人。

我突然什么都不在乎了。

我不想拍照,因为我就要哭了。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哭,我只知道要是有谁跟我搭话,或者凑近瞧我一眼,我的泪珠就会夺眶而出,抽噎也会脱口而出,我会哭上一个星期。我能感觉到泪水在我眼睛里蓄积、荡漾,好似一杯几乎满溢出来的水,不能平静。

“在我那个仿乌玉串珠晚会手袋里,”我说,“好像掉在泥地上的什么地方了。”

我坐在杰·西办公室一张粉红色的天鹅绒鸳鸯椅里,手擎一枝纸扎的玫瑰,脸对着杂志社的摄影师。我是十二个人中最后一个拍照的。我曾试过躲到女盥洗室里,但是没用。贝特西在门缝下发现了我的脚。

我走了,马科趴在地上,在一片黑暗中扒拉,寻找另一片小些的黑暗,这黑暗将他宝石的光芒遮蔽了,躲过了他那怒火四射的眼睛。

“来,给我们笑一个。”

多琳既不在舞厅,也不在停车场。

然后她打声哈欠,淡橙色的嘴张开,露出一团黑暗。我被迷住了,盯着她面孔背后漆黑一片的洞穴,直到那两片嘴唇合上,翕动起来,阴魂从它的藏身之处说:“我真高兴他们要死了。”

我尽量待在阴影里,这样就没人会注意到沾在我衣服和鞋子上的草屑,我用黑披肩遮住我的肩头和裸露的乳房。

“让这种人活着太可怕了。”

我挺幸运,舞会差不多散场了,一群群人正在离去,前往停在外面的汽车。我一辆车一辆车地询问,终于有一辆还有空位,开车人愿意捎我到曼哈顿中心。

“是啊!”希尔达说。我发现我终于在她那错综难解的心灵上触到了一根具有人味的弦。直到只有我俩待在会议室那清晨惯有的坟墓般的郁闷气氛中等待其余人时,希尔达才阐发了她那声“是啊”的含义。

在那说不清是黑夜还是黎明的时分,亚马逊酒店的日光浴露台了无人影。

那一天深夜,卢森堡夫妇将被处以电刑。

我穿着印有向日葵花样的浴衣,像个夜贼般悄无声息地溜到围墙边上。围墙几乎高及我的肩膀,于是我从堆在墙边的折叠椅中拖出一把来,打开,爬到那摇摇晃晃的椅子上。

于是我说:“卢森堡夫妇的事情好可怕啊,是不是?”

一阵强风扬起我的头发。在我的脚下,城市熄灭了它的灯火,睡着了,建筑物黑黝黝的,像是在举行葬礼。

她一个劲儿地瞪着亮光光的商店橱窗里映出的她的影像,似乎每时每刻都要使自己确信她依然存在。我们之间的沉默实在是深沉长久,我想我应该承担一半的过责。

这是我的最后一个夜晚。

前一天晚上,我看了一出话剧,女主人公阴魂附体,当阴魂借用她的嘴说话时,那嗓音低低的,瓮声瓮气,你简直分辨不出那是男人还是女人的声音。怎么说呢,希尔达的嗓音听起来恰似那个阴魂的声音。

我抓住我带来的包裹,拽住一根泛着白光的尾巴一抽,一件无肩带弹力衬裙落入了我的手心。由于穿了多年,衬裙已经失去了弹性。我挥舞衬裙,像一面求和的白旗,一次、两次……清风把衬裙鼓得满满的,我松开了手。

“是啊!”

白色的一片在夜空中飘曳,慢慢地坠落。不知道它将栖息在哪条街或哪座屋顶上。

我以为希尔达也许会转过身来对我说:“你听上去像是病啦。”但她只是将她那天鹅颈项伸了伸,又缩回去了。

我从包裹中又抽出一件衣服。

“那顶帽子挺漂亮,是你自己做的?”

清风试了一试,没成功,一个蝙蝠般的影子向对面披屋的屋顶花园坠落。

一路上,希尔达的举手投足完全是时装模特儿的派头。

一件接着一件,我把我所有的衣服都送给了夜风。一片片灰扑扑的布片被风带走,像一位亲爱的人的骨灰,抖抖索索的,这儿一片,那儿一片,坠落在纽约市的黑暗的中心,究竟落在哪儿我永远也无从知晓。

我可真是倒霉,来到酒店自助餐厅正碰上希尔达。头天夜里闹得太晚,我脑子反应迟钝,想不出任何借口让我能够回房间取手套啦、手绢啦、伞啦或者笔记本啦什么的。对我的惩罚就是从亚马逊酒店的磨砂玻璃门直到曼迪逊大道上我们办公楼那草莓红大理石铺就的入口这一路漫长死寂的同行。

【注释】

我真高兴他们要死了。

[1] 塔尔萨:俄克拉荷马州东北部一城市。

一则则时尚推介广告在我的脑海中激起一阵阵闪闪发亮却空空如也的鱼泡泡,噗的一声空响,鱼泡泡浮出水面。

[2] 比洛克西:位于密西西比州东南部。

胆汁一般的黄绿色。人们正要把这种颜色推销为秋季的流行色,只是希尔达像往常一样走在时间前面半年。黄绿色配黑色,黄绿色配白色,黄绿色配湖绿色——这两位可谓闺中腻友。

[3] 库斯湾:位于新罕布什尔州。

希尔达像猫一样伸个懒腰,一边打了个哈欠,她用胳膊蒙住脑袋,趴在会议桌上重又睡去了。一束黄疸绿色的草挂在她的眉毛上,像一只热带的鸟。

[4] 布朗克斯:纽约市一行政区。

“我真高兴他们要死了。”

[5] 代基里酒:一种由糖、柠檬汁和朗姆酒掺和成的鸡尾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