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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我们何以不宽容(2)

片言折狱,严刑诬服,荣势破理,屈诛无辜;万全之利,权者以小不便而废;百世之患,贵者图小利而不顾——这样的社会,也是断没法和谐的。

“血流漂杵,人死如林”;“持金易粟,粟贵于金”;“中野何萧条,千里无人烟”;“边城多健(青壮年)少,内舍多寡妇”;“梦中依稀慈母泪,城头变幻大王旗”——这样的社会,是断没法和谐的。

苛政猛于虎,百姓如刍狗;朱门酒肉臭,路有暴尸殍——在如此这般的社会状况下,“孔子”们那些教化庶民的话,不管多么中听,根本就是废话。倘什么人还喋喋不休地向民间念教化经,那确乎可恶了。

因为一切导致社会不和谐状态,首先必使人民的生活乃至生存丧失保障。比如战争,比如动乱,比如枉法,比如苛政,比如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的压迫与剥削……

“五四”时期,“打倒孔家店”成主流的社会风潮,运动者们固然有偏激之处,孔老夫子委实也有点儿冤枉,但平心静气地想一想,却并不能说这是文化人士根本不负责任的胡闹。

百姓其实都是巴望和谐的。

不久前与几位同龄辈闲聊,有人言:“除了‘文革’十年,建国凡五十余载,竟无内战,无论如何,该说是中国人的福。”皆肃然,遂纷纷点头。想想半个多世纪前的中国,可能比今天的伊拉克还要悲惨;凡中国人,不可能不由而庆幸。

社会和谐或不和谐,因素很多。主要的现象在民间,主要的前提却不在民间。

窃以为,今日之中国,民间也来总结和谐的经验,吸取不和谐的教训,还是有了不少可行性的前提的。虽然发生在我们百姓日常生活中的不和谐,对于社会只不过是细节,且与什么大前提无关。但有时却会令当事人目瞪欲裂,血脉偾张;甚而真的向社会溅出血去;更甚而闹出人命来……

我们何以不和谐

有次我在某市碰到这样一件事——上午我散步时,见一环卫工正在清理垃圾桶,旁边一女子在遛狗。那狗突然拉了屎,女子倒也自觉,而且分明有所准备,从兜里掏出卫生纸,包起狗屎打算扔进垃圾桶里;而那环卫工不知为什么不高兴了,将垃圾桶的盖子一盖,不许女子将狗屎扔进去。那女子手捏着一纸包狗屎,也不高兴了。

“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老聃此言胜千言万语也!

她质问:“为什么不许我扔进去?”

尽管时而紧张,但十余年来,却又未发生什么溅血的暴力冲突——这也真是一条品格令人钦佩的小街!发生在小街上的一些可恨之事,往细一想,终究是人心可以容忍的。发生在中国的一些可恨之事,却断不能以“容忍”二字轻描淡写地对待。

环卫工理直气壮:“这是垃圾桶不是扔狗屎的地方。”

有些同胞生计、生活、生存之艰难辛苦,在这一条小街呈现得历历在目。小街上还有所小学——瓷砖围墙上,镶着陶行知的头像及“爱满天下”四个大字。墙根低矮的冬青丛中藏污纳垢,叶上经常粘着痰。行知先生终日从墙上望着这条小街,我每觉他的目光似乎越来越忧郁,却也似乎越来越温柔了。

我想,那环卫工之所以不高兴,恐怕是觉得自尊心受到了伤害(在我们的社会中,不尊重环卫工人的人格和他们的劳动甚而蓄意伤害他们自尊心的事也确实屡屡发生)——我干这么脏的活儿,每月那么少的工资,整天默默地为你们城里人服务,你们城里人何时正眼瞅过我们一次?我这儿正在扎塑料袋口呢,你偏赶这会儿当我面儿往袋里扔狗屎……这么一想,自然就有点儿是可忍孰不可忍了。都讲要换位思考,我想,如果那女子当时能换位思考一下的话,只消一句自嘲言语,环卫工心里的气肯定顷刻全无。

由他的话,我忽然意识到,紧绷了十余年的这一条小街,它竟自然而然地生成了一种品格,那就是人与人之间的体恤。所谓和谐,对于这一条小街,首先却是容忍。

但那女子却手捏着一纸包狗屎认真起来。

他苦笑道:“能有什么法儿呀?理解万岁呗,讲体恤呗,讲和谐呗……”

“难道狗屎不是垃圾!”

我说:“你看我们这条小街还有法儿治吗?”

“垃圾是垃圾,狗屎是狗屎!难道我是专门清理狗屎的人?!”

有次我碰到了那位曾说恨不得开辆坦克从街头压到街尾的熟人。

“狗屎也是垃圾!”

我觉得不少人都变得和我一样好脾气了。

“狗屎不是垃圾!垃圾是生活废弃物!”

而这条小街少了我的骂声,情形却也并没更糟到哪儿去。正如我大骂过几遭,情形并没有因而就变好点儿。

“狗屎就是废弃物!”

我的脾气,如今竟变好了。小街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教育了我,逐渐使我明白我的坏脾气与这一条小街是多么的不相宜。再遇到使我怒从心起之事,每能强压怒火,上前好言排解了。若竟懒得,则命令自己装没看见,扭头一走了之。

“这叫垃圾桶,不叫狗屎桶!”

我不禁联想到了卖豆制品的和卖烧饼的。他们的女儿,已在帮着他们挣钱了。父母但凡工作着,小儿女每月就必定得有些零花钱——城里人家尤其是北京人家的小儿女,与外地农村人家的小儿女相比,似乎永远是有区别的。

“你胡搅蛮缠!”

卖鞋垫的大娘就一个劲儿点头。

“你才胡搅蛮缠!”

“儿女们挣的都少,如今供孩子上学花费太高,我们这种没工作过也没退休金的老人,”——她指指旁边卖鞋垫的大娘,“哪怕每月能给第三代挣出点儿零花钱,那也算儿女们不白养活我们呀……”

这时,对于那女子,怎么样才能扔掉狗屎似乎已不重要了;似乎理论明白狗屎究竟属不属于垃圾更为重要了。她的思维逻辑显然是这样的——只有通过理直气壮的辩论,迫使环卫工承认狗屎也是垃圾,手中的狗屎才会顺利扔掉。她肯定还觉得很委屈——自己的狗在道上拉了屎,自己并没牵着狗一走了之,而是掏出纸包拾了起来,却偏偏遇到一名犯浑的环卫工不许自己往垃圾桶里扔!她也是可忍孰不可忍了。

卖咸鸭蛋的大娘又说,其实她一个月也卖不了多少咸鸭蛋,只能挣五六百元而已,这五六百元还仅归她一半儿。农村有养鸭的亲戚,负责每月给她送来鸭蛋,她负责腌,负责卖。

那小狗蹲于地,看着一男一女两个人恶色相向,不明所以,一脸困惑。

我顿时默然。

我见他们越吵越凶,趋前劝之。我是有立场倾向的——暂且不论狗屎是否属于严格意义上的垃圾,看一个女人一直拿在手里总不是回事儿,所以侧重于劝那环卫工退让一步……

卖咸鸭蛋的大娘接言道:“他在老家农村干活儿时,一条手臂砸断了,残了,右手是只假手。不是觉得他可怜,我俩还不愿让他挤中间呢……”

环卫工则指着那女人说:“你看她那凶样子!反倒来劝我?今天我偏陪她较这个真,你别管闲事!”斯时那女人的样子确实已快失控——换位替她想想,手里一直捏着一纸包狗屎呢,样子能和谐得了吗?劝解无效,我只得去散我的步。半小时后再经过原地,环卫工不见了,被警车拉走了;

大娘说:“好什么呀!快一个月了只卖出几支,一支才卖一元钱,比我这鞋垫儿还少伍角钱!”

女子也不见了,被救护车拉走了。满地血点子,一名警察在向些个人了解流血事件的过程。而我听到的情况是这样——后来那女子将狗屎摔到了环卫工的脸上,后者用垃圾桶的盖子狠狠拍了她……才半个小时,倒也算是速战速决。

我买鞋垫时问大娘:“那人的风轮卖得好吗?”

我还听到有人评论道:“唉,这个女子也是死心眼儿,不许往垃圾桶里扔,走几步扔那片草坪上得了嘛,正好做肥料。”闲人们皆道:“是啊,是啊。”我心里边就有点儿自责,怪自己半小时前没想到,所以劝得也不得法;若那么劝了,一场街头流血事件不就避免了吗?紧接着又有人说:“没见草坪那儿正有人推着剪草机剪草吗?我要是那人,往草坪扔狗屎,我还不许呢!”想想,这话也是有预见性的。那,狗屎除了往人脸上摔,还能怎么个“处理”法呢?我困惑。

我心想:“你这外地汉子呀,北京再能谋到生计,这条街再养得活人,你靠卖风轮那也还是挣不出一天的饭钱的呀!你这大男人脑子进水啦?找份什么活儿干不行,非得蹲这儿卖风轮?”然而,我一次、两次、三次、四次地看到他挤在两位大娘之间,蹲在那儿,五月份快过去了他才消失。

几天前的一个早晨,我在家附近的元大都遗址公园散步,见一高个子和一中等个子的公园保安正与一对中年夫妇理论。公园管理处有一条新规定——不得在公园内进行“大规模”摄影。这无疑是一条好规定。若此公园成了随便拍广告、影视外景的地方,显然会影响人们晨练、健身,也必增加管理难度。那对中年夫妇是推辆幼儿车到公园里来的,车里的孩子看上去还不满周岁,中年得子,多高兴的事儿,丈夫想多拍几张照片,散步的人们于是都绕开走,他们很能理解那一对夫妇的愉快心情。但是两名保安不知为什么对此事认真起来,上前阻止他们拍照。

五一节前,拐角那儿出现了一个五十来岁的外地汉子,挤在卖咸鸭蛋的大娘与卖鞋垫的大娘之间,仅占了一尺来宽的一小块儿地方,蹲在那儿,守着装了硬海绵的小木匣,其上插五六支风轮,彩色闪光纸做的风轮。他引起我注意的原因不仅是因为他卖成本那么低、肯定也挣不了几个小钱的东西,还因为他右手戴着原本是白色、现已脏成了黑色的线手套,一种廉价的劳保手套。

他们自然要问:“为什么?”答曰:“有规定,禁止‘大规模’摄影。”那丈夫诧异了:“我们这是‘大规模’摄影?”高个子保安肯定地说:“对。因为你架三脚架了,架三脚架就算‘大规模’摄影。”“可我这三脚架这么小,只不过是为了相机稳定和能够自拍。”“别跟我们说这么多,我们在执行规定。”“哪儿规定的?”“上级。”“你们的上级是哪儿?”“这你就无权过问了。”“我要找你们上级提出抗议。”“我们又没侵犯你的人权,只不过是在执行规定,所以有理由不告诉你。”“你们侵犯了我的人权!”“我们怎么侵犯你的人权了?”“你们凭什么不许我们拍照?!”“凭规定。”“你看那儿,那儿,他们都在照!”“他们没支三脚架。”“支这么个小三脚架就算‘大规模’摄影了?!”那丈夫吼起来了。“对,我们这么认为。”高个子保安的口吻听来一点儿商量的余地都没有。

回答得特实在,实在得令人听了心疼。

于是引起围观。

她竟说:“也没空儿呀,再说也没心情!”

几位息事宁人的老者对两名保安说:“别这么较真嘛,什么都不影响,一会儿就照完了呀!”我也附和着那么说。高个子保安却坚定地摇头:“不许。”看得出他当保安有些年头了;还看得出那中等个子的保安是新人,一直沉默不语,仅仅以不反对高个子保安的态度表现他的支持。在我们的生活中,这类以不反对的态度表现的支持,我们已司空见惯。而那高个子的保安,似乎要为中等个子的保安做铁面无私之榜样。

有次我问其中一个:“你俩肯定早就认识了,一块儿玩不?”

那女人妥协了,她说:“那就别用三脚架了,合影时请别人给照一张算了。”而那丈夫势不两立起来了,掏出手机大声嚷嚷:“我还偏不信这个邪!我通知电视台!”接着一通拨手机。高个子保安冷冷一笑:“我奉陪。”俩保安一动不动站在原地,监视着那一对夫妇。婴儿车里的婴儿却始终甜甜地睡着,对于大人们的冲突浑然不觉。我不愿劝人不成,自取其辱,便转身走开了,但也不想回家。我打定主意,要看这件事究竟怎么个了结。

再往前走十几步,有一位农家妇女用三轮平板车卖豆浆、豆腐,也在那儿坚持十余年了。旁边,是用橱架车卖烧饼的一对夫妻,丈夫做,妻子卖,同样是小街上的老生意人。寒暑假期间,两家的两个都是小学生的女孩也来帮大人忙生计。炎夏之日,小脸儿晒得黑红。而寒冬时,小手冻得肿乎乎的。两个女孩儿的脸上,都呈现着历世的早熟的沧桑了。

当我绕了一圈又经过那儿时,那丈夫不给电视台打电话了,开始给派出所打电话……

大娘的对面是一位东北农村来的姑娘,去年冬天她开始在拐角那儿卖大子粥。一碗三元钱,玉米很新鲜,那粥香啊!她也只不过占了一平方米多一点儿的人行道路面。占道经营自然是违章经营,可是据她说,每月也能挣四五千元!因为玉米是自家地里产的,除了点儿运费,几乎再无另外的成本。她曾对我说:“我都二十七了还没结婚呢,我对象家穷,我得出来帮他挣钱,才能盖起新房啊!要不咋办呢?”

我又绕了一圈,派出所来了两名年轻的民警,在听双方各执一词……

在一处拐角,有一位无照经营的大娘,她几乎每天据守着一平方米多一点儿的摊位卖咸鸭蛋。一年四季,寒暑无阻,已在那儿据守了十余年了。一天才能挣几多钱啊!如果那点儿收入对她不是很需要,七十多岁的人了,想必不会坚持了吧。

我绕了第三圈回来,两名年轻的民警同志还在那儿调解。看得出,就这么一件小事,还真使他们感到为难。一方据理力争的是正当的公民权,抗议不合理的规章制度;一方寸步不让的是执法权威,坚持有章必行。至于那规定本身,不用说初衷肯定是好的,是为了维护大多数公民的利益。但事情怎么就闹成这样了呢?

这是多么养人的一条小街啊!出租者和租者每年都有五六万的收入,而且或是城市底层人家,或是农村来的同胞,这是一切道理之上最硬的道理啊!其他一切道理,难道还不应该服从这一道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