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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飞来横祸

就我个人来讲,我并没有看到过司法部部长林奇有任何干预案件调查的行为。从2015年9月底的那场会议之后,我没有再见过她,也没跟她交流过。尽管我确实对她在会上提出的那个指示有点疑虑,但在那之后,并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表明她与负责该案件的调查人员或检察官有过任何接触。但这些机密信息总有一天会被公开,比如几十年之后。到那时,这些信息一定会被用来质疑司法部在该案件调查中的独立性,更会让民众质疑联邦调查局的独立性。每每想到这一点,我都甚为忧虑。

但2016年年初,案件出现了新进展,这一进展可能会推翻我们之前的所有努力。至今,美国民众都不知道这个新进展是什么。当时,我们收到通知,称美国政府手中握有一些材料——机密材料。但截至本书出版之际,这些材料尚未解密。不过,如果这些未经证实的材料当时被公开,一定会被政治对手攻击,怀疑司法部部长在调查希拉里一案时是否保持应有的司法独立性。

令人遗憾的是,奥巴马总统的行为也加剧了这一危机。2015年10月11日,他曾在《新闻60分》的采访中说,希拉里·克林顿对其邮件的处理是一个“错误”,但并没有威胁到国家安全。这种说法大大降低了司法部调查结果的可信度。随后,在2016年4月10日《福克斯新闻》的采访中,他又说希拉里·克林顿确实粗心,但并没有故意损害国家安全的意思,并暗示这个案子中涉及的材料的保密等级本没有那么高。奥巴马总统是个十分聪明的人,非常懂法。所以直到今天我都不能理解,为什么他会对这个案子发表这样的公开言论,为什么要在最终判决公布之前就这样为希拉里开脱。如果总统已经做出了决定,那其他人肯定会想,司法部终究是会遵照总统的意思来办事。但就我所知,奥巴马总统其实和大家一样,只知道媒体曝出的那些信息,他从没就这个案子听过我们的简报。如果奥巴马总统一直听取媒体报道的信息,那他其实什么也不知道,因为当时我们根本没有泄露任何有价值的信息。但他的这种说法把我们推到了风口浪尖,如果最终我们没有对希拉里·克林顿提起诉讼,那我们一定会饱受大众的攻击和质疑。

如果这个案子一直朝这个轨迹发展下去,那么对联邦调查局的挑战就变成,以何种方式结束能够不让美国民众对联邦调查局失去信心,能够让民众相信他们的司法系统始终忠诚可信、持身中正且绝对称职。当然,我们永远都无法让那些反对希拉里·克林顿的人相信这一点,但我们希望大部分理智的美国民众还是能够相信我们。

2016年3月初,我觉得最终这个调查肯定会无疾而终,因为没有足够的证据起诉希拉里。于是我建议副总检察长萨利·耶茨(也就是我的直接上司)考虑一下,如果这起案件最终真的以未起诉结案,到时候应该怎么收场。耶茨之前是个职业检察官,我已经认识她很多年了。她和我的一个好朋友曾一起在亚特兰大做助理检察官。那时,她以强硬、细心和公正著称。从我出任联邦调查局局长以来,我看到的她完全符合之前人们对她的描述。由于希拉里·克林顿的案子并不是个简单的案子,2016年也不是普通的一年,于是我建议耶茨,我们应该在这个案子上保持信息透明。尽管公开这样的信息并不是惯例操作,但就这起案件而言,唯在如此才能确保美国人民相信我们,保护司法部的公正性。我对耶茨说,我希望她能安排人手研究一下,我们如何才能在法律框架下保证此案的透明性,但她一直没有回复我的建议。

截至2016年年初,我们都没能找到可以起诉希拉里的证据。我们还有很多工作要做,还得对国务卿希拉里本人进行讯问。一般在类似案件中,我们都是在调查的后期,在把所有能获取的证据都拿到手之后,才会去讯问案件当事人。但迄今为止,我们都没找到任何能够起诉她的证据。我们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司法部在没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当事人知法犯法的情况下,绝不会对当事人提起刑事诉讼。意外、迷糊、粗心大意都不可能成为刑事诉讼的理由和证据,永远不会。当然,对一个现任政府官员来说,这样粗心的举动会带来很严重的后果,可能他再也不能接触机密文件,也可能会丢掉工作,但绝不会被提起刑事诉讼。

至此,这个案子已经调查了将近一年。事已至此,任何一个称职的调查者或检察官都已经能够预测该案件的结局。每当案件调查即将结束时,检察官就会依照惯例起草起诉书,而称职的检察官也会开始考虑,如果最后真的未起诉,那这个案子应该怎么结案。然而,如果接下来有其他证据出现的话,我们也一定会考虑其他结果,而且称职的检察官总会提前做好预案。

整个冬天,“中期考试”的调查员兢兢业业,努力寻找案子的相关证据,想要确定希拉里·克林顿在创建和使用私人邮件系统的时候,究竟在想些什么。他们阅读了每一封能找到的邮件,搜寻可能与她互通邮件的人员的邮箱,追踪每一个给她安装这个邮件系统的人、维护系统的人、为她的移动设备提供支持性服务的人,还拜访了国务院里所有和她共事过的人。团队主管和分析师每两周向我汇报一次工作成果,大部分时候都是在煞费苦心地重新建立电子记录。比如,探员们找到了曾经处理过她私人邮箱地址域名的服务器,不过这个服务器已经报废了,上面的邮箱软件已经被技术人员移除了,因为更换服务器的时候,一般都是要移除旧软件的,而移除的软件会在服务器底部形成数百万的细小碎片。“中期团队”以超乎常人的毅力和艰苦卓绝的努力,将大部分碎片都拼了回去,变成了可以读取的信息。

2016年5月初的一个周末,我开始起草一份陈述,历数我们在这个案子上的大部分发现。我觉得这个案子马上就会结束了。除非我们能找到什么确凿的邮件或指令,能明确证明希拉里·克林顿有犯罪意图,又或者能证明她对联邦调查局的调查人员说谎了,否则这个案子只能这么结束了。平心而论,我觉得她很有可能有犯罪意图,也有可能说谎,其实我倒是希望能起诉她,但我们没有证据。在这个充满恶意的政治环境中,我需要提前做好预案,要把我们的决定用最好的方式呈现出来。这个陈述草案改了很多次,我试了很多不同的方式,想要对国务卿希拉里的所作所为做出最准确的描述。在我们看来,她对这些邮件处理得非常草率,根本不是所谓的“粗心”就能解释的。我在草案中一度使用“严重疏忽”一词来描述这一行为,并解释了在这个案子里,这个词不适用于100年前的刑法定义。根据1917年刑法,如果有人“因为自身严重疏忽导致(机密信息)被从适当位置移除,或是被送至自己不信任的人手中,或者导致(机密信息)丢失、被盗、被提取或被损毁”,则该人犯有重罪。

我遵守了领导的命令,用了“事件”这个词。正如我所料,媒体并没注意到“事件”和“案件”的区别,随后发表的报道中都表示,我已经证实联邦调查局正在对这个案子展开调查。从此,我再没用过“事件”,都是说我们已经对此“案件”展开了调查,细节信息无可奉告。但几个月后,我不得不将细节信息对外公开。

其实,1917年国会制定这项法规是想适用于那些有犯罪意图的犯罪分子,也就是说,嫌疑人必须是故意为之,才能被判重罪。投票通过这项法规的国会成员也考虑到,仅因为粗心而犯错的人,不能被判以重罪。我也了解到,从1917年至今,司法部只依据这项法规起诉过一个人(一个腐败的联邦调查局探员,其罪行远比“严重疏忽”要严重得多),但从没有人因为触犯这项法规而被定罪的。了解了这个情况,我更坚信,这项法规不能适用于希拉里·克林顿的这个案子,因此用“严重疏忽”这个说法是不准确的,会产生歧义。因此,我对团队成员说,我们得换一种表达方式,更准确地描述她的行为。改了很多遍之后,我决定用“极其粗心”这个词对她的行为进行描述。

2015年10月1日,联邦调查局召开了季度新闻发布会。会上,我按照司法部部长的要求,在记者提出关于“针对这一案件的调查”的问题时,我回答道,我们正在密切地跟进。我说,我很确定,我们手中“有足够的资源和人手,我们会用专业、即时和独立的方式处理这一事件”。

我把写好的草案交给了联邦调查局的高级官员,请他们思考三个问题:这封草案里的事实描述得是否准确;是否有什么政策或其他规章会对这封草案的内容予以限制;我们要用什么方式,以什么形式将这封草案的内容公布给美国人民。这就是我能想到的预案了,我并没有做出最终决定,但这封草案可以让我们对此展开讨论。在法律框架下,什么是可能的?什么是有意义的?如果我们要公开陈述某一案件,联邦调查局该怎么做?我们是和司法部部长站在统一立场上,还是独立发表看法?要不要以书面形式递交国会?这些都是我们需要讨论的问题。

但联邦调查局从不调查“事件”。这个词在联邦调查局的语境中没有任何意义,甚至含有误导意味。当时我并没有进一步反驳,现在看来这是一个错误。当时我没有反驳她的要求是因为,我觉得这个措辞改动是件小事儿,并不值得我们花时间争论,尤其是她还是我的新上司。同时,我相信,媒体和公众根本不会深究“案件”和“事件”之间有什么区别。可能林奇也知道,公众对这两个词之间的区别并不清楚,所以才让我这么说的。会后与同事谈起这事儿时,我才知道,与会的其他联邦调查局同事也认为她的这个要求政治意味太明显了。林奇手下的一个高级主管也是这么认为的,这个人是乔治·托斯卡斯(George Toscas),当时他是司法部国家安全司的三把手,我很欣赏他。会议结束时我们一起走出会场,他笑着对我说:“你们现在是‘联邦事件调查局’了。”语气很是讽刺。

联邦调查局的领导层确实对其进行了讨论、思考和辩论,甚至连睡觉的时候都在想着这些问题。我想从大家那里得到尽可能多的反馈,但有一点很重要:无论如何都要保证联邦调查局工作的独立性,我不想让司法部知道我们在做什么。其实,如果要证明联邦调查局的独立性,最冒险的方式就是绕过司法部直接向大众公布信息。我并不知道这样做是否有意义,那时候我甚至觉得自己疯了,如果我们跟司法部说出我们的想法,司法部肯定不会同意。司法部很可能会压根儿不想让我们考虑这些问题,那我就得像那次“事件”会议一样,必须遵守司法部的命令了。因此,我们把这件事保密在联邦调查局内部。调查进行到最后一步——对希拉里·克林顿开展讯问。

我马上想到,这个措辞变动跟7月时克林顿团队抵制《纽约时报》的用词惊人地相似。从7月开始,克林顿团队就开始使用各种委婉的说法来避免“刑事调查”这个词出现。司法部部长似乎在引导我,让我不要违背希拉里·克林顿的大选策略。她这句“就这么说”,说明她的这一要求并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也不符合程序,至少与我们现行的实践和传统不符。不然的话,我觉得她一定会说出改动原因的。

但就在这时,调查陷入了困境。其中最大的一个问题、也是最有争议的一个问题就是,国务卿希拉里有选择性地上交邮件。当时,国务院要求她将之前的工作邮件全部上交国务院,而希拉里·克林顿只选择了其中一部分上交。2014年年末,国务院要求她上交邮件的时候,她的私人服务器上有大约6万封邮件。她的私人律师审核了所有的邮件,将其中一半上交国务院,其余的都删除了。我和“中期团队”的成员都认为,如果我们不查清楚希拉里删除邮件的原因,那我们的调查结果就不具有说服力。我们不能拿着他们给的这些邮件做调查,我们得拿到一手信息,得知道这些律师是根据什么做出了删除邮件的决定,还得看看他们是用哪些设备进行的这一操作,这样我们的专家才能找到这些被删除邮件的蛛丝马迹。

“就这么说吧,用‘事件’这个词。”

可以想象,我们的这一调查活动让司法部的律师非常紧张。希拉里的律师团用来审核邮件的那些电脑中也包含他们其他客户的信息。如果我们想搜查那些电脑,我们就有可能违反律师与当事人保密特权以及律师工作成果保护协议,不仅是希拉里·克林顿,还有他们的其他不相关客户的权利都有可能被侵犯。希拉里·克林顿的代表律师贝丝·威尔金森(Beth Wilkinson)在与司法部交涉时措辞非常强硬,表示她和其他律师都不会谈论任何有关客户的事情,也不可能交出自己的电脑让联邦调查局的调查人员查看。这就意味着他们会与我们顽抗到底。联邦调查局的总法律顾问吉姆·贝克(Jim Baker)认识威尔金森,所以我请他去和威尔金森交流,表达一下我们要搜查他们的电脑的决心。他也确实去了,但威尔金森马上将联邦调查局的意图告诉了司法部。于是,联邦调查局和司法部之间的关系变得有些僵硬。

“为什么?”我问。

调查陷入了僵局,如果我们不能拿到那些被删除的邮件,了解他们删除邮件的原因,我们就无法对美国民众说联邦调查局的工作是称职的。对于我们来讲,将希拉里·克林顿的律师牵扯进来并没什么大不了的,不查看这些电脑,不调查这些律师,我绝不会同意结案,绝对不会。如果国务卿希拉里想在接下来的两年中都面临刑事调查的话,那就随她吧。尽管我们态度很坚决,但直到2016年5月中旬,我们依旧没能有机会检查那些电脑。这样,这场调查很有可能会持续到夏天,也就是民主党和共和党各自召开全国代表大会之后,而两党都会在各自的全国代表大会上提名自己的总统候选人。

林奇同意了我的想法,觉得这么做确实有必要。但随后她马上说:“用‘事件’这个词吧。”

于是,2016年5月,我去见萨利·耶茨,对她说这场调查不能再这么无休止地继续下去了。现在距离两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只有几周的时间,我可能得建议她指派一名特别检察官来负责此案件。我的前任也曾经这么做,其中最知名的应该是路易斯·弗里局长曾经以书面形式建议司法部部长任命一名特别检察官去调查时任总统比尔·克林顿的资金募集活动。我还对她说,如果司法部再不尽快结束此案的调查,就会导致公众对司法机构的信任大打折扣。我们需要一名不受政治党派力量影响的、来自部门外部的检察官来负责这次调查。我不知道我会在哪一天正式向她提出这一建议,但除非我们能拿到那些电脑,否则离这一天不远了。

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我就认识洛蕾塔·林奇了,那时我们都是联邦助理检察官,一起在纽约处理一个案子。当时,我们在曼哈顿调查的一伙毒贩正计划杀害一名布鲁克林的联邦法官,因为林奇在布鲁克林工作,因此我们联合起来处理这起案件。林奇是个很聪明的律师,为人诚恳,愿意听取别人的意见。在司法部指挥中心的会议上,我解释道,我认为10月1日的季度记者会上,我应该承认我们正在针对希拉里·克林顿的邮件案件展开调查,反正全世界都知道我们在调查了,但涉及具体信息的提问我们一律不回答。

耶茨理解我的想法。我不知道她做了什么,但“中期团队”的成员很快就感觉到,司法部的年轻律师好像打了鸡血一样。突然,他们开始不顾一切地想要拿到那些电脑。仅仅过了几周,这些律师就谈好了交易,拿到了我们想要的东西——电脑和与希拉里的律师团谈话的机会。我不知道他们如何说服这些私人律师答应了他们的要求,因为联邦调查局并没参与司法部律师与希拉里的律师之间的谈判。最终,我们拿到了我们想要的东西,但并没有发现任何可以改变之前的结论的决定性证据。至此,我终于能说联邦调查局的调查结果是可信的了。我对此非常满意。

于是,10月初,洛蕾塔·林奇和我就开始着手安排新闻发布会。显而易见,我们两个人都会面对记者的狂轰滥炸,被要求说明司法部是否接受了情报界总监察长转过来的这个案子。但如果我们承认确实在对此案展开调查,我觉得时机又太敏感。因此在9月末,我安排了一次与司法部部长的会议,讨论这个事情。司法部和联邦调查局的领导层也参加了这个会议,会议在司法部指挥中心召开。

就在整个团队为了这些电脑闹得人仰马翻的时候,整个6月,我都在思考究竟怎么结案。距离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只有6周了,我们如何结案才能让公众真的相信司法部的调查结果是公平公正的呢?这时发生了两件事,让我又想到了之前那个疯狂的想法——绕过司法部直接把所有的事情都公之于众。

司法部和联邦调查局有政策规定,如果某一案件的调查已经引起了公众极大的关注,或者我们开展的调查活动对公众来讲已不是秘密,则这些调查属于特殊情况,可以对外证实。在我出任联邦调查局局长这段时间里,这种特殊情况已经有过几次了:之前调查美国国税局是否非法针对“茶党”组织时和调查密苏里州弗格森案时都曾对外证实调查活动已经展开。每一次决定向公众公开调查活动都是因为,司法部认为公众需要确信执法人员确实在对这些存在争议的案子展开调查。

首先,2016年6月中旬,俄罗斯政府开始披露从民主党有关机构偷来的邮件。最初是一个叫作“DCLeaks”的网站和一个自称“Guccifer 2.0”的黑客在网上公布了一些被窃取的邮件,意在针对希拉里和民主党。这就意味着与洛蕾塔·林奇相关的那些机密信息随时有可能被泄露,根本不用等上几十年。就像我之前说的,这些材料一旦被披露,那些未经证实的真相会让党派人士叫嚣,声称希拉里通过林奇操纵联邦调查局的调查。

第一个需要做的决定就是,是否要将这个案子公开。我们是从2015年7月开始对国务卿希拉里·克林顿邮件案展开调查。但依照惯例,联邦调查局没有向外界证实这一调查的存在。然而,截至9月末,距离情报界总监察长将这起案件移交联邦调查局已经有三个月了。如果我们依旧拿“无可奉告”的说辞来搪塞公众,未免显得有些愚蠢了。随着大选活动如火如荼地进行,国会内部各党派成员都对此事议论纷纷,调查过程中,探员也需要去拜访与案件有关的人,与其他人交流,而这些人都可能将信息告诉媒体。同时,国会也想要一些可以记录在案的信息来确保我们确实是在调查,媒体更是紧追不舍,要求获得此案的相关信息。

6月27日,星期一,凤凰城烈日炎炎。在凤凰城机场的停机坪上,比尔·克林顿和司法部部长林奇在联邦调查局的一架湾流5喷气式飞机上会面,谈话时只有他们两个人,谈了大约20分钟。一开始听说他们俩这次即兴会面的时候,我并没当回事。我根本想不到他们会谈什么。有人说他们的会面会影响调查结果,但在我看来这根本是无稽之谈。如果比尔·克林顿真的想对司法部部长施压,他就不会在大白天走进繁忙的机场,登上一辆全是联邦调查局特工的飞机。何况主持调查的人也不是林奇。但这些基本事实并不能影响媒体的论断。随着媒体沸反盈天的评论不断涌出,我开始关注这件事。我眼看着民众对这场谈话的评价演变成一个荒谬的论调:奥巴马政府领导下的司法部根本不可信,不可能完成对希拉里·克林顿邮件案的调查。

毫无疑问,我所有的顾问都有自己的政治立场和政治观点。他们也是人,有妻子儿女,有朋友亲眷,他们的家人也会有自己坚持的立场。但我并不知道他们的立场和观点,因为我从没在团队中听见他们从自己的政治立场出发,表达自己的态度,从来没有。不仅如此,我也从未见过他们因为政治偏见而起冲突,一次都没有。我们会辩论、争吵、倾听、反思,甚至会故意跟对方唱反调,我们也会在此期间时不时地哈哈大笑一场,但我们从未因政治立场影响过自己的判断。在调查过程中,我让团队即时汇报,这样我就能确保他们有足够的资源,能够保护他们免受外界压力的困扰。同时,我也能根据他们提供的信息做出所有重大决定,毕竟做这些决定才是我的工作。

而此时,司法部部长驳回了我之前建议她退出希拉里·克林顿一案的提议。7月1日,星期五,她选择了一个非常奇怪的立场——她宣布自己不会退出希拉里·克林顿的案子,但她会接受我和司法部职业检察官对此案的建议。实际上,她这种要退出不退出的态度很让人费解。

在接下来的18个月里,我依靠“中期团队”的12个人帮助我做这个案子的相关决定,但最后拍板定论的是我。其间,有几个高级主管退休了,又有几个新人加入了进来,但这个团队的成员始终都是一群非常聪明且个性很强的人,经常在调查过程中针锋相对,但就像家人一样。其中有一个年轻律师,听到不喜欢的论点就表现得非常明显,并且会粗暴地打断他人的讲话,无论讲话的人是谁。她的这种举动让很多同事都很生气,但我很欣赏她。我想让她留在团队里,因为她的这种直率非常珍贵,尽管有些时候她的做法并不恰当。我想听听她的见解,而且我也知道,就算讲话的是个高级官员,如果她不同意其观点,也会马上说出来。这样,我们的讨论才能更高效。

司法部部长的这种态度让人摸不着头脑,于是我又开始考虑是否要建议她任命一位特别检察官。这位特别检察官必须是在常规政治体系之外,还得能够持身中立。众所周知,任命特别检察官这种事一向都是兵行险着。最后我还是决定不提出这一建议,因为这实在是太不公平了。不任命特别检察官这个决定不是政治决定,而是道德上的选择,是由我们的价值观决定的。任何调查对象都应该被公平对待。世界顶级的联邦调查局团队已经调查了希拉里·克林顿将近一年,调查结果显示这个案子并不值得起诉。但如果现在引入一位特别检察官,那就无异于昭告天下,这个案子还是有可以调查的地方,无疑会将案子的调查再延长几个月甚至更长时间。同时,这也会让美国民众觉得我们之前做的所有调查都是假的,换句话说,民众会认为联邦调查局在撒谎。

为了处理希拉里·克林顿的案子,联邦调查局反情报部门组建了一支近20人的专家队伍,队伍里有探员、分析师和辅助人员。依照惯例,反情报部门也给这个案子起了个代号,叫作“中期考试”。这支队伍里,经常与我打交道的有12个人,其中包括联邦调查局的高级主管、探长、分析师,还有来自总法律顾问办公室的不同级别的律师。我把他们这个队伍称为“中期团队”。我从没见过一线的探员、分析师和辅助人员,但我经常感谢他们的辛勤工作。

几年来,我一直提到之前说过的“信用水池”,这才是司法部和联邦调查局能够永远站在正义一方的法宝。每当我们出现,无论是在法庭上还是在烧烤摊旁边,只要我们亮明身份,就算是陌生人都会相信我们,因为我们有几十年来积累下来的信用为我们背书。如果没有这个“信用水池”,我们就会和这个两极分化的政治体制中的党派人士没有任何区别。当我们将我们的所见所闻,将我们找到的证据提交法庭、陪审团和国会的时候,他们不是在听一个民主党人或是共和党人的论调,他们听到的是独立于党派纷争之外的、真实的调查反馈。联邦调查局永远都要做这个国家的“局外人”,否则就违背了其建立的初衷。我总是愿意用“信用水池”这个比喻,因为“水池”这个意象既可以突出信用“浩瀚无际”的特点,又能凸显它的脆弱,水池太容易被抽干了。那么,如果司法部部长是有政治立场的,身为她的下属,我如何能保护传承了几十年的“信用水池”呢?联邦调查局绝对是独立的,是不受党派影响的,美国人民需要知道这一点。

对希拉里·克林顿的刑事调查,或者说问询、审议,无论两党对此如何称呼,都依然是当时总统大选中无可回避的重要话题。在朱利亚诺看来,联邦调查局怎样做都是输,我也很清楚这一点。无论最终结果如何,联邦调查局和我本人的公信力,都会被损害,唯一的差别就是损害程度的大小。说起来可能难以置信,但“注定会输”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自由,因为无论你做什么都会有人攻击你。无论怎样,都会有半数的美国民众对我指手画脚。既然如此,那我还不如不理会那些批评,只关注事实真相,剩下的留给法律去评判。但当时,我从没想过我们的决定会让民主党的支持者和共和党的支持者都大为光火。

为了保护我们的“信用水池”,我做了个决定。我需要与林奇保持距离,还得让大家注意到这点,我要做一件2016年之前想都不敢想的事:以联邦调查局的名义,单独向美国民众迅速披露信息,告诉公众我的最终决定、我所有的想法及疑虑。我知道,这么做对我自己来说就是毁灭性打击。民主党人会觉得我就是在给自己增加曝光度,是个无法控制自己的自大狂;而共和党人一定会攻击司法部,说司法部德不配位或是腐败横行。同时,这种做法也会让我和司法部之间的关系出现永久的裂痕。但我相信,一直到现在我都相信,我这么做无论是对联邦调查局还是对司法部,都是最好的选择。

这并不是我第一次面对这种被口诛笔伐的情况,也不是第一次面对这些怒气冲冲的大人物。现在回想起来,我甚至觉得我们之前在玛莎·斯图尔特的案子、“滑板车”利比的案子、“星风”项目的案子和虐囚案上遭遇的磨难都是为了能让我们挺过这个案子。尽管身处巨大的压力之下,我们仍然尽己所能排除干扰,遵守法律,依照事实。现在想起来,我依然觉得我们的所作所为没有任何问题。

美国民众需要了解真相,也应该了解真相,而我觉得自己应该站出来,保护我们的“信用水池”,就算子弹都打到身上也在所不惜。

我微微笑了一下,说:“是啊,没有人能全身而退。”

如果不出意外,2016年7月5日,星期二,我将在联邦调查局总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结案。除非2016年7月2日,希拉里·克林顿在接受我们的讯问时,对我们说谎。

2015年年中,当时的联邦调查局副局长是马克·朱利亚诺(Mark Giuliano)。他直言不讳,很聪明,有时候还爱说些冷笑话。

很多专家都质疑过,这起案件中希拉里·克林顿作为被调查对象,为什么联邦调查局等了这么久才对她开展讯问。实际上,有经验的调查者都会避免在自己不太了解案件情况的时候讯问嫌疑人,因为这种信息不对等会让嫌疑人从中得利,从而妨碍调查。尤其是在高智商犯罪中,调查者更愿意在掌握全盘信息之后再去对嫌疑人开展讯问,这样调查人员就能问出好问题,能逼嫌疑人说出真相,能用其他目击证人的证词或物证来辅助讯问。这就是为什么联邦调查局在调查时,通常都在最后才讯问嫌疑人,“中期团队”也是这么做的。联邦调查局的探员和分析师花了一年的时间做了所有能做的调查分析。现在我们要看看,在我们密集的提问下,她会不会选择说谎;如果她真的说谎,我们能否证明她说谎。在高智商犯罪中,我们总会发现嫌疑人会选择说谎来掩盖自己的罪行,这给我们以机会起诉他们做伪证,就算我们手上没有实质性证据对其提起诉讼,但对调查人员说谎本身也是一项罪行。不过,想要发现并证明这样一个圆滑世故、公众形象良好的人说谎不是一个简单的任务,但联邦调查局也不是吃素的,之前斯图亚特和利比不也栽在我们手里了。在这个案子中,尽管我们到最后才对希拉里·克林顿开展讯问,但这场讯问至关重要。

“你知道你彻底完蛋了,对吧?”

司法部的检察官和国务卿希拉里的律师团最终敲定在独立日三天小长假中的周六早上对她讯问,讯问将在华盛顿联邦调查局总部进行。

彼时,希拉里·克林顿正在为总统大选做准备。2015年7月23日,《纽约时报》发表了一篇文章,称司法部要针对希拉里·克林顿的邮件事件,展开刑事调查。随后,该文章遭到希拉里·克林顿团队的强烈抵制。迫于压力,《纽约时报》发布了两则更正通知:第一则通知中称希拉里·克林顿本人并未面临任何刑事调查;紧接着第二天又发布了一则通知,将“总监察长将一这刑事案件移交联邦调查局”改为“总监察长将这一安全事件移交联邦调查局”。尽管《纽约时报》做了这些“必要”的修正,但其实原本的报道才更接近真相。情报界总监察长将此案移交联邦调查局的时候,确实没有使用“刑事”这个词,但报道发布的时候,我们已经对希拉里·克林顿的行为开展了全面的刑事调查。然而,我们联邦调查局并没有纠正《纽约时报》的措辞,也没有反对希拉里·克林顿参加总统大选,因为依照一直以来的程序,还不能对外界证实此次调查。不过,这种党派鏖战,这种咬文嚼字,在接下来的调查过程中屡见不鲜,联邦调查局的很多探员都深深体会到了这一点。

有关这场讯问的信息被传得面目全非,但我们还是要关注真相。当天,希拉里·克林顿被特勤人员秘密送到了联邦调查局的地下车库,随后接受了联邦调查局的讯问。讯问是由联邦调查局和司法部共同派出的5人团队进行的,希拉里·克林顿也由5位律师陪同。当时,这5位律师都不是这个案子的调查对象。这场讯问持续了三个多小时,地点设在联邦调查局总部重重安保下的一个会议室里,由两位高级特工主持。除了必要的安保工作之外,联邦调查局没有给希拉里·克林顿任何特殊优待,她在联邦调查局就是个普通的犯罪嫌疑人。跟大家想的不一样,我没有参加这场讯问,因为局长并不会参与这些具体工作,局长是拍板做决定的。联邦调查局有专业的、熟悉所有案件细节的调查人员来做这些具体工作。同时,依照程序,我们也不会在讯问未逮捕的嫌疑人时进行录像,而是由专业的记录员进行会议记录。国务卿希拉里在接受讯问之前并没有被要求起誓,但这也是标准流程,因为联邦调查局在嫌疑人自愿接受讯问时不会要求他们起誓。但无论如何,如果联邦调查局发现在讯问过程中希拉里·克林顿说谎,那根据联邦法律,她还是犯了重罪。简而言之,尽管媒体和国会一直都针对此事喋喋不休,但联邦调查局确实遵循了标准流程来对希拉里·克林顿进行讯问。

华盛顿内部派系林立,各党派纷争不断。不出所料,希拉里·克林顿的案子被立案调查后,共和党人便开始鼓吹,这起案件不能相信奥巴马政府的调查结果,因为希拉里·克林顿身为民主党候选人,还在奥巴马政府内出任高官,奥巴马政府不可能对其开展彻底调查。但其实,很多共和党人所参照的专家意见都是由他们自己党内的专家给出的,看到的媒体信息也都是出自支持共和党的媒体,因此他们做出的回应往往是基于不准确的或误导性的新闻报道。他们坚持认为国务卿希拉里·克林顿犯下了非常严重的罪行。1950年,罗森堡夫妇向苏联泄露了十分关键的机密信息,最后被判处死刑。在共和党人看来,希拉里·克林顿犯下的是继罗森堡夫妇之后最为严重的罪行。而民主党人从一开始就对希拉里·克林顿这个案子采取“大事化小”的态度,声称对其邮件的调查根本就不是一项刑事调查,只不过是“审议”一下而已。

当天下午,我跟“中期团队”的成员通了很长时间电话,听取了他们的汇报,他们并没有什么新发现,毕竟这些专业的调查人员已经在过去的一年中花了成百上千个小时调查希拉里,读了她的上千封邮件,拜访了她身边所有的人。根据希拉里·克林顿的陈述,她不太了解科技和安保方面的信息,只是图方便才使用了个人邮箱,想避免同时使用政府工作邮箱和私人邮箱的麻烦,同时她依旧不认为邮件内容是机密信息。在她的回忆录《何以致败》中,她也提到了自己对科技的无知。在她看来,她位于纽约查巴克家中的私人服务器是十分安全的,因为这个房子在特警保护之下,不可能被外人黑入。但她不知道的是,黑进一个服务器并不需要破门而入,而是在互联网上远程操作就可以完成。她还在讯问中说道,因为国务院的基础通信设施建设并不完善,不能为她和她的高级员工提供可靠的邮箱和电话,因此很多员工都会选择“避开”对敏感信息的谈论,而她相信自己和自己的员工已经成功地“避开”了那些敏感的机密信息。她说的这些确实有点道理,但机密信息就是机密信息,泄露了就是泄露了。讯问中,希拉里·克林顿说她将审核和删除邮件的权利下放给了他人,相信他们只会删掉纯私人邮件,并不知道这样会妨碍司法公正。

当时,保守派媒体对希拉里·克林顿的攻击可谓是不遗余力,夸大了很多她的丑闻,但他们揭露的那些信息都无关紧要。至少就我们当时发现的证据而言,希拉里·克林顿的案子跟彼得雷乌斯的案子,无论是在涉及信息的保密等级上还是在信息数量上,都没有可比性。尽管希拉里·克林顿使用了未加密系统讨论机密话题,但她交流的对象要么具备接触这些信息的权限,要么就是有合法的理由需要知晓这些信息。因此,尽管我们不应该过早论断,但刚开始调查的时候我们就知道,这不太可能是司法部那些职业检察官想要提起诉讼的案件。如果我们能在她浩如烟海的邮件中发现哪怕一封邮件,说明有政府官员告诉过国务卿希拉里·克林顿不要这么做,或者我们能证明她妨碍司法公正,又或者她像彼得雷乌斯一样,对我们说谎,最后的结果可能都会完全不同。如果这样,可能真的会让我们排除合理怀疑,证实希拉里有罪,这必然会有损她在电视演讲或国会讲话中曾树立的形象。

随后,我们对希拉里·克林顿的讯问结果进行了仔细的审核和讨论,并不能证实她在任何一句话上说谎了,一句都没有。她没有承认有任何操作不当,也没有表现出她是知法犯法。无论我们信与不信,我们都没有证据证明她说谎了。在这个案子上,调查人员没法再进行下去了,于是这个案子结束了。现在摆在我们面前的问题就是,美国人民需要知道联邦调查局的调查结果。

根据以往的案例经验,法庭对彼得雷乌斯的轻判是合理的,但我坚持跟时任司法部部长霍尔德表示,还应以对联邦调查局探员说谎为由起诉彼得雷乌斯,他理应被判重罪。当时,我脑海中想到了玛莎·斯图尔特、利奥尼达斯·扬和“滑板车”利比。我坚持称,如果我们不能让一个公然做伪证的中央情报局前局长得到应有的惩罚,我们怎么能名正言顺地监禁其他同样做伪证的人呢?我一直相信,也依然相信,彼得雷乌斯在这个案子上获得了优待,而这只是因为他是所谓的“上层阶级”。如果是个可怜的普通人对联邦调查人员撒谎,就像之前里士满的那个年轻的黑人牧师,肯定就会被判犯有重罪,关进监狱。

接下来的周末和星期一,我都和整个团队一起起草结案声明。我们决定直播我们的结案声明,真人出镜,这样民众就能第一时间知道结果。而且,我们要努力保持自己一贯专业的、不偏不倚的形象。在我们的设计中,这场直播很短,不接受提问,但我们会尽力提供尽可能多的细节信息,尽可能使该案件公开、透明。我们相信,查案细节和调查发现对于该案件的调查结果和结案声明的可信度无比重要。声明中的每个字都通过了联邦调查局法律团队的审核,确保其符合司法部政策以及现行法律。

了解他人的心思,证实他人的想法是很困难的。这个案子刚开始,我就想起了几个月前刚刚结案的中央情报局前局长戴维·彼得雷乌斯(David Petraeus)的一件案子。2011年,彼得雷乌斯把自己的几个笔记本给了他当时的作家情妇。笔记本里记录了一些敏感的最高机密,包括他与奥巴马总统讨论的一些非常敏感的项目信息。和希拉里·克林顿案件不同的是,这位作家并没有接触这些信息的权限,也没有合法的理由知晓这些信息。彼得雷乌斯作为中央情报局局长,掌管的可都是国家的机密信息啊!他肯定知道他这么做是错的,他甚至允许他的情妇拍下了这些机密文件中的关键信息,这简直令人难以想象。随后,为了掩盖自己的罪行,彼得雷乌斯跟前来调查的联邦调查局探员说了谎。彼得雷乌斯这个案子证据确凿,泄露信息的行为也远比希拉里·克林顿严重,而且他还公然跟联邦调查局探员撒谎。但尽管如此,他与司法部达成了辩诉交易,司法部仅以行为不当为由起诉了他。2015年4月,他承认自己有罪,并且同意缴纳4万美元的罚金,缓刑两年。

7月5日那天,我非常紧张,紧张的原因有很多。我觉得我的职业生涯已经岌岌可危了。我对自己说,要镇定,你已经55岁了,不缺钱,工作任期有10年,你不打算再转行了,也不打算再往上爬了,有什么可担心的。但我还是紧张,因为我其实非常欣赏司法部部长和副总检察长,但现在我就要绕过她们自己单干了,就要为这样一个高调的案子瞒着她们发布公开声明了,她们一定会非常生气吧。但如果我不绕过司法部,我们的任何一个举动,都会被视为是受党派斗争影响的结果。我在发布声明之前一直在纠结究竟要不要告诉她们我在做什么。最终,我觉得我有责任知会她们,我要对此案发布声明,但我并不打算告诉她们声明里写了什么。是不是很纠结?

在国务卿希拉里的案子上,第一个问题的答案显而易见,她确实对机密信息处理不当。4年间,她用私人邮箱与同事进行了数千次邮件往来,其中有36份往来邮件讨论的是当时被列为“机密”的信息,8份往来邮件讨论的是当时被列为“最高机密”的信息。在这些邮件中,有些机密信息一眼就能看出来,有些机密信息则表达得较为隐晦。虽然这些邮件中并没有附上任何机密文件,但这并不重要。尽管收发邮件的双方都有接触机密信息的权限,但任何曾被赋予这一权限的政府官员都应该知道,用私人邮箱讨论机密信息是违反保密条例的。尽管这些邮件只是所有邮件中的一小部分,但利用私人邮箱讨论机密信息无论如何都是不恰当的。换句话说,一共有36份往来邮件可能会对美国国家安全造成“严重”影响,有8份往来邮件可能会对国家安全造成“难以磨灭”的影响。不过,这个案子的核心问题其实是上面提到的第二个问题,她这么做的时候在想什么?她是因为粗心大意,还是有犯罪意图?我们能证明她是知法犯法吗?

于是,我给萨利·耶茨打了个电话,告诉她我就要针对希拉里的案子发布声明了,但不会跟司法部合作。听了我的话,她一个问题都没问。尽管之前我并没告诉过她我的意图,但她似乎很理解我,理解我这么做的原因,也欣赏我的做法。司法部部长林奇的回应有些不同,她只问了一句话:“你打算说些什么的?”

信息的保密等级是根据其一旦被泄露将对美国造成的潜在影响决定的。最低一级的保密等级为“秘密”,若泄露,这些信息可能会对美国的国家安全造成一定影响;再高一级是“机密”,若泄露,这些信息会对国家安全造成“严重”影响;最高等级为“最高机密”,若泄露,这些信息会对国家安全造成“难以磨灭”的影响。根据被泄密信息的保密等级不同,泄密人员所承担的行政处罚也不同,从撤销从事机密工作资格到丢掉饭碗,都有可能,最严重的还可能面临刑事指控。若盗取或泄露国家安全信息给无权了解的他人,无论参照哪条有关间谍活动的法案,都是重罪。这些法案经常被用于指控间谍、盗取机密信息向媒体公开的人。但更常见的情况是因对机密信息处理不当而获罪,一般都是指将这些机密信息从正确的设备或系统中移除。这种行为一般被视为轻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或一年以下。就算是轻罪判罚,司法部也要求调查人员必须要掌握确凿的证据,能够证明该政府官员在对机密信息执行不当操作时,他本身明白自己的行为不妥。

“很抱歉,我不能回答这个问题。在这个问题上我不能与司法部合作,这很重要。我希望有一天你能理解我这么做的原因。”她听了我的回答,一言不发。

在整个调查中,联邦调查局需要回应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这些机密文件是否被转移到了机密系统之外,换句话说,这些机密话题是否在机密系统外被讨论过;如果上一点属实,那么第二个问题就是,希拉里·克林顿在使用私人邮箱讨论机密问题的时候,她究竟是怎么想的。

我挂断了电话,走出了办公室。路上,我停下来,给全体联邦调查局员工发了一封邮件。我希望他们能第一个得到消息。

尽管希拉里·克林顿的这一“邮件门”事件和联邦调查局对此案件的调查都备受重视,但联邦调查局的调查还是偏离了正轨。整个调查并没有集中在希拉里·克林顿是否故意使用私人邮箱传输工作信息这一点上。为希拉里·克林顿辩护的人经常拿她的前任科林·鲍威尔的事儿来混淆视听。那些人说科林·鲍威尔之前也用过非政府邮箱,用的是美国在线(AOL)的邮箱。但这两件事情并不可以相提并论。据我所知,当时并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表明鲍威尔曾用美国在线邮箱讨论机密信息,但国务卿希拉里·克林顿可就不同了。

我的同事们:

实际上,这个案子的案情再简单不过了:希拉里·克林顿曾用私人邮箱系统处理国务卿事务,邮箱地址是她在私人服务器上自己创建的。她上任之后的前几个月使用的都是黑莓邮箱,使用了美国电话电报公司的网络,之后才换成了办公邮箱。在使用私人邮箱的时候,她与其他同事互有邮件往来。但情报界总监察长发现,在这些邮件内容中,希拉里和同事讨论过一些机密话题,往来邮件达几十封。

当你们看到这封邮件的时候,我正走在去媒体见面会的路上,将要发布有关国务卿希拉里·克林顿一案的调查声明。随信附上声明全文,供全体同事查阅。你们会发现,这份声明中披露的细节信息比我们在其他案子上披露的信息要多很多,其中就包括我们建议司法部不对调查对象提起诉讼。我这样做,是因为我觉得民众对联邦调查局的信任非常珍贵,因此我希望他们能明白我们在调查过程中都做了些什么,我希望民众理解,我们联邦调查局的这次调查是一次称职、诚实且独立的调查。联邦调查局以外的人可能会对这一调查结果有不同看法,但我想让大家知道,我们的调查不带有任何政治倾向,完全专业,因此我们得出的结论也独立真实、认真审慎。这个声明是由联邦调查局的相关调查人员经过仔细调查得出的,并没有其他人的干预,也没有通过任何机构的审查。政府内没有谁知道我将要发表什么声明,我觉得这事就该这么办。

2015年7月6日,联邦调查局收到了一起由美国情报界总监察长转送来的案子。美国情报界总监察长办公室是由国会设立的一个独立办公室,主要职责就是找到美国庞大的情报体系内部存在的风险和漏洞。这个案子的主要内容是关于时任国务卿希拉里·克林顿是否曾用私人邮箱处理过一些机密信息。7月10日,联邦调查局对此展开了刑事调查。当时,奥巴马政府任期内的司法部部长是洛蕾塔·林奇,她立即召集了一群助理检察官支持这起案件的调查。和联邦调查局负责的其他案件一样,这起案件最初也是由我的手下负责调查,直到副局长针对这一案件向我做简单汇报的时候,我才了解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

虽然上一段出现了很多次“我”,但实际上这次调查和这个结论都是联邦调查局团队的智慧结晶。这些极具天赋的探员、分析师、技术专家、律师和其他人员为了这个案子夜以继日。我与他们一起工作,保证这个团队有足够的资源,保证没有人干扰他们的调查。实际上,确实没有人干扰他们的调查。我以他们为傲,以全体联邦调查局人为傲。我们所有人调查这个案件的方式,将会得到全体美国人民的爱戴和尊重;我们调查这个案件的方式,值得全体美国人民的爱戴和尊重。

然而,比尔·克林顿大笔一挥就结束了我们长达十几年的追捕行动。现在,我作为联邦检察官要调查的就是,克林顿总统是否是因收受贿赂才颁布了这个特赦令。所以,我能理解,这可能就是希拉里·克林顿不愿意见我的原因。但最后,我们没能找到足够的证据指控克林顿总统收受贿赂,这件案子也就不了了之了。那时候,我觉得,我这一生跟希拉里·克林顿应该再不会有交集了。

当天,我故意系了一条金色的领带,没有系蓝色的,也没有系红色的,以免有人说我有政治倾向。我想过要把发言的内容背会,但因为我们一直在做一些微小的调整,因此我放弃了这一想法。我的公关团队把发言文本投影在了墙上,这样我就可以在发言的时候知道我说到哪里了。

关于这个案子,我还是有一些了解的,因为10年前我还在曼哈顿做一名助理检察官的时候,曾经负责追捕马克·里奇这名逃犯。当时,马克·里奇的代表律师都是非常有名望的律师。“滑板车”利比在成为副总统迪克·切尼的办公厅主任之前,也曾在马克·里奇的律师团里工作过。1992年,我和其他同事一起飞去苏黎世,因为里奇的律师团告诉我们,里奇打算伏法认罪。他的律师团声称,只要前来调查的检察官是受人尊敬的好人,那他愿意乖乖自首。于是,我和我的上司,时任纽约南区联邦检察官奥托·奥伯迈尔(Otto Obermaier)一起去苏黎世办这个案子。到了苏黎世,我们在一个高级酒店的总统套房里见到了里奇和格林,从他们的房间就可以俯瞰苏黎世湖的景色。我们一起探讨了自首及返回美国的相关安排,但里奇要求我们先答允他不入狱服刑,否则他就不愿自首。他讲了很多自己曾做的慈善事业,历数自己的功劳,强调说:“我一天都不想在牢里待。”见状,奥伯迈尔回答道:“我们做不了这个承诺。”他说,我们司法部门不跟逃犯讲条件,里奇得先在曼哈顿法庭俯首认罪,然后再讲他有什么条件。在瑞士的法律框架下,我们无权逮捕里奇,因此我们还是离开了瑞士。随后的十几年里,我们都尝试在里奇出国旅行的时候,将其绳之以法。

同时,我也遭到了很多非议,其中一些甚至来自我的家人,因为他们觉得我“拿腔作调”。他们之所以说我“拿腔作调”,是因为发言的时候我就像个主持人一样,前面铺垫太长,不能直接切入正题。我的本意并不是这样,但我明白他们的意思。在我看来,如果我一开始就把结论抛出来,说联邦调查局并不打算对希拉里·克林顿提起诉讼,那无论我接下来要说什么,都不会有人听了。但是,我接下来要说的东西至关重要,正是这些东西才能让美国民众依旧相信联邦调查局是一个称职、诚实且独立的司法机构。

近20年之后,克林顿总统在他执政的最后一天签署了这个特殊的特赦令,赦免里奇的罪行。说它特殊,是因为这个特赦令是发给一名逃犯的。这在美国司法史上几乎没有先例——至少就我了解是这样的。同时,这个特赦令不仅特殊,而且很可疑,因为它并没有经过司法部的正常审核程序。在这个特赦令颁布之前,见过它的只有时任副总检察长埃里克·霍尔德。霍尔德在看过这个特赦令之后,并没有征求负责该案件的其他检察官和探员的意见,而是秘密告诉白宫,他对其持有“中立但偏积极”的态度。《纽约时报》将这个特赦令称为“对联邦权力的彻底滥用”。据称,克林顿颁布这个特赦令是为了获得马克·里奇的前妻对其总统图书馆的捐款。于是,我的前任玛丽·乔·怀特(Mary Jo White)开始调查这其中是否有腐败交易。2002年1月,我出任纽约南区联邦检察官的时候,这个案子就归我调查了。当时,这案子可引起了不少的媒体关注。

正如我所料,华盛顿的两党成员都对此大为光火。共和党人发火是因为这个案子明明看起来“证据确凿”,联邦调查局最终却选择不起诉希拉里·克林顿。正如我之前说的,这个观点非常荒谬。凡是调查过机密信息泄露事件的、有正常思考能力的反情报工作者,绝不会觉得这个案子对职业检察官来说是个值得起诉的案子,根本不可能。而民主党人怒气冲天是因为我虽然没有对希拉里提起诉讼,但我描述了案件的调查细节,对希拉里的所作所为进行了指摘和批判,“损害”了她的名誉。

她不愿见我很有可能是因为另一个原因。2002年年初,我的办公室正在监管一项针对克林顿总统的调查。这个调查是关于克林顿总统颁发的一张特赦令。2001年,克林顿总统在其执政的最后几个小时里,赦免了一个在逃的石油贸易商马克·里奇(Marc Rich)。1983年,里奇和他的共同被告平卡斯·格林(Pincus Green)被当时的纽约南区联邦检察官鲁迪·朱利安尼指控犯有65项罪行,其中包括逃税、通信诈骗、敲诈勒索以及与敌对国伊朗有贸易往来(当时伊朗扣留了几十名美国人质)。就在被起诉之前,里奇逃离了美国,那时他的逃税案成为美国历史上规模最大的逃税案。瑞士为他提供了庇护并拒绝引渡他回国,因为瑞士方面对税收犯罪有不同的定义。

两党在一个问题上保持了空前的一致:他们都认为我违反了司法部的政策。其实,如果案情合适而公众又关注的话,就算调查对象没有被起诉,司法部也会披露一些案件信息的。2015年春,联邦调查局对密苏里州弗格森市的迈克尔·布朗一案结束调查后,司法部就曾披露过这个案件的相关信息,还发布过一个长达80页的备忘录,详细记录了所有调查细节。2015年10月,针对美国国税局主管洛伊丝·勒纳(Lois Lerner)的案子中,司法部也曾披露所有相关信息。在这起案件中,联邦调查局就美国国税局是否曾针对并骚扰“茶党”组织展开了刑事调查。司法部表示,勒纳的“判断力很弱”,但“不称职的管理并不是犯罪……勒纳的行为确实令人忧虑,也急需改正,但其所作所为并不足以让司法部对其提起刑事诉讼”。正因为有这些先例,同时这个案子还引起了公众的极大兴趣,为了保障公众对司法机构的信心,我们必须将我们的调查行为及调查结果公之于众。如果不公布调查细节,调查结果就会显得扑朔迷离、软弱无力,最终伤害的还是美国民众对司法机构的信任。而这次与之前不同的是,联邦调查局局长为了保护司法部和联邦调查局,挺身而出,脱离司法部领导,独立发表声明。做出这个决定的时候我就知道,这将会把我本人和我的职业声涯直接送到所有政治势力的枪口下,接受他们的攻击。

直到现在,我都不知道我们为什么一直都见不上面。我觉得有两个可能的原因:要么是行政人员的办事效率太低,要么就是她太忙了。也有可能是因为7年前我们之间的一个所谓的“过节”。那时,我在参议院委员会工作了5个月,参与调查克林顿夫妇所有关于“白水”事件的相关信息。调查那个案子时,我只是一个初级律师,在里士满的一家律师事务所工作,按小时向参议院收费。我的目标主要是调查白宫前副顾问文斯·福斯特的自杀事件,同时调查他办公室里的文件。但我只在“白水”事件这个项目上工作了很短一段时间,1995年8月,我就因儿子科林的去世离开这个项目组了,因此这不可能是希拉里·克林顿不愿意见我的原因吧。

然而,如果要我再选择一次,我不会这么做。这么讲有点事后诸葛亮的意思,但如果再来一次,我会在发布会一开始就挑明,我们不会对希拉里·克林顿提起诉讼。当时,我觉得人们可能在听完这个重磅消息之后,就不会关注余下的信息了。但现在回头看,后给出结论造成的恐慌可能更麻烦。更重要的是,我应该找一个更恰当的词来描述希拉里·克林顿的所作所为,一个比“极其粗心”更恰当的词。共和党人为了把希拉里·克林顿拉下台,用了100年前的法律定义,认为对机密信息的“严重疏忽”要被判重罪。对于很多人来说。我用的“极其粗心”听起来太像“严重疏忽”这个法律用语了,只有非常谨慎的律师才明白其中的区别。我曾花了好几个小时来应对国会针对这个词提出的问题,而这个词也使联邦调查局和司法部成了所有人攻击的靶子。除了上述两点之外,我对自己那天的行为丝毫不后悔,尽管大部分政治攻击的矛头都因此转向了我(可能我就是因此被炒鱿鱼的)。因为我始终相信,这是能够保护司法部和联邦调查局在美国民众心目中的公信力的最佳方法。

我从没见过希拉里·克林顿,尽管我曾试过要见她一面,但没能成功。2002年,我被任命为纽约南区联邦检察官。刚上任的时候,我就让助理安排我与希拉里·克林顿会面。当时,希拉里·克林顿还是纽约州的资浅参议员,我觉得我作为联邦检察官,有必要结识一下州参议员。在纽约州,共有4个司法辖区,因而共设有4名联邦检察官代表联邦政府,我就是其中之一,我不想失礼。之前,我已经在参议院确认会议上见过了纽约州的另一名参议员——查克·舒默(Chuck Schumer),但阴差阳错没见到希拉里·克林顿。之后,我又尝试了几次,跟希拉里·克林顿的办公室通过几次信,但最终都没能成功与她见上面。其实这并不是什么大事,只是我觉得有点奇怪罢了。

9月,国会听证会如期举行。尽管有很多批评的声音,但至少我可以说,联邦调查局至此结束了希拉里·克林顿的案子。我们向公众提供了所有细节信息,努力向美国人民证明联邦调查局是一个称职、诚实且独立的司法机构。现在,总统大选也如期举行。几个月之后,在2017年1月27日的晚宴上,特朗普总统告诉我,我在7月召开的那场记者会“拯救了希拉里·克林顿”。其实,我并没想拯救谁,就像后来我也不想“拯救唐纳德·特朗普”一样。从始至终,我的目的就是说出真相,让公众知道,什么才是对司法机构的至高忠诚。

——玛格丽特·撒切尔

联邦调查局副局长马克·朱利亚诺说的是对的,我们完蛋了,跟预期的一样痛苦。我们自食了我们国家政治体制的恶果,我自己也受到了意料之中的攻击。但我仍然觉得如释重负,因为联邦调查局和我都不用再考虑希拉里·克林顿和她的邮件了。这个案子,结案了。

站在路中间是非常危险的,不是被左边来的车撞死,就是被右边来的车撞死。

但愿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