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米醒来,见我爬窗进来。他那无可匹敌的洪亮笑声立刻在我耳中响起。“啊——,帕拉代斯爬窗进来,他真的照字条说的做了。你去哪里了?迟到了两个星期!”他猛拍我的背,捶李·安的肋骨,靠在墙上又是叫又是笑,他用力拍桌子,声音响彻整个米尔市,绵延不绝的“啊——”更是响彻峡谷。他大叫:“帕拉代斯!举世无双、无可取代的帕拉代斯。”
我在米尔市找到他的那天上午,他正心绪消沉,这是二十来岁的年轻人常见的状态。他还在等着上船,因此无所事事,为了过活,他在峡谷那一头的棚屋当特勤警察。他的女人李·安说话尖刻,每天都要斥骂他。他们整个星期省吃俭用,星期六晚跑出去玩,三小时就把五十元花光了。雷米在屋内只着内裤,戴着可笑的军帽。李·安戴着鬈发发夹走来走去。他们整个星期在家就穿成这副德行对骂,我这辈子还没听过这么多的咆哮。不过到了星期六晚上,他们好似一对成功的好莱坞大人物,和和气气地相视而笑,上城里玩耍去了。
我刚经过小渔村索萨利托[31],而我的第一句话是:“索萨利托那里肯定很多意大利人。”
我不惜耗费笔墨细细描述旧金山的一切,因为它跟我的所有事紧密相关。好多年前,雷米跟我相识于大学预备学校;不过,真正让我们凑在一起的是我的前妻。雷米先于我认识她。一晚,他跑到我的宿舍说:“帕拉代斯,起床,大师来看你了。”那是下午四点,大学时代,我一天到晚睡觉。我从床上爬起来,穿裤子时,几枚硬币掉到地板上。雷米说:“好啦,好啦,你有必要这样‘挥金’吗?我刚认识全世界最酷的女孩,今晚就要带她去‘狮穴’。”他拖着我去见那个女孩。一星期后,她就跟了我。雷米是身材高壮的黑皮肤法国人(有点像二十出头的马赛黑市商人)。因为他是法国人,讲美式英语时总夹带黑人爵士乐用语;其实他的英语十分地道,法语当然也完美无瑕。他穿着时髦,比较接近大学生风格,经常跟漂亮金发妞出游,出手阔绰。他没埋怨我抢走他的女友,只是这事让我们紧紧相连;雷米对我忠心耿耿,真情真意,天知道为什么。
他扯着嗓门吼:“索萨利托一定有很多意大利人!”“哈哈哈!”他猛捶自己,笑翻在床,差点滚到地上。“你听到帕德代斯说什么了没?索萨利托一定有很多意大利人?哈哈哈,哈哈哈!哇!嚯!哈!”他的脸笑得跟甜菜一样通红。“帕德代斯,你杀了我吧,你真是全世界最好笑的人,你终于来了,还真的爬窗进来,李·安,你瞧瞧他,遵从指示爬窗进来。哈!嚯!”
我爬窗进去,赫然发现雷米在家,跟女友李·安正睡觉呢。后来,他告诉我那张床是从商船上偷来的;想想看,一个甲板机械员半夜偷偷把床弄走,然后奋力摇橹,把床弄上岸。这多少说明了雷米是个什么样的人。
奇事一桩!雷米的隔壁邻居是黑人斯诺先生,我敢对着《圣经》发誓,此人的笑声是举世无双,绝对的!肯定的!晚饭时分,他老伴一句再平常不过的话就把他给逗乐了。他先从餐桌旁站起身,显然是呛到了,然后靠墙站着,仰天而望,开始大笑;蹒跚着跨出门,倚着邻居的墙大笑;他笑到昏了头,像喝醉了酒一样,摸黑踉踉跄跄在米尔市转悠,他得意扬扬地放声大笑,故意将之送到那个刺激他如此大笑的魔鬼耳朵里。至于他有没有吃完晚饭,就不得而知了。雷米可能无意间从奇妙的斯诺先生身上学到此种笑法。虽然雷米的工作时常出现问题,跟个毒舌妇同居,爱情生活并不顺遂,至少他学会了笑得比任何人都爽朗,我已预见我在旧金山会有很大乐子。
经过风吹日晒,字条已经变成灰色。
雷米的安排如下:他跟李·安睡房间一头的床上,我睡另一头靠窗的行军床。我不准碰李·安!雷米马上就此事发表了意见:“我不希望发现你以为我没注意时跟李·安搞七捻三。这种事情,你在老手面前是玩不出新花样的。这句话可是我原创的。”我瞧瞧李·安。她是个蛮迷人的漂亮妞,皮肤是蜜糖色,但是她的眼神充满对我们的恨意。她出身俄勒冈,一心想嫁个有钱人,一直为看上雷米懊恼不已。一个周末,雷米又耍派头,在李·安身上至少花了一百元,李·安以为他是富家子弟。结果却沦落到困居于这个小棚屋,又因为她身无长物,只能继续待下去。她在旧金山有份工作,每天得到十字路口等灰狗公共汽车上班。她死也不原谅雷米。
雷米·邦克尔
我计划待在小棚屋写个精彩的原创故事,卖给好莱坞电影制片厂。雷米则会带着这部大作搭豪华大型客轮去好莱坞,大赚一笔;李·安要跟雷米一起去;他要把她介绍给好友的父亲,这人是跟W.C. 费尔兹走得很近的著名导演。因此,我待在米尔市木屋的第一个星期,伏案疯狂写了一则关于纽约的悲惨故事,我自认为它足以吸引好莱坞导演,问题是这个故事实在太悲惨了,雷米根本不忍卒读,几星期后,他将这个剧本照原样带到好莱坞。李·安则是闷得要命,又对我们充满恨意,懒得一读。无数个下雨天,我一面喝咖啡,一面不停涂写。我终于跟雷米说,此计不通。我需要一份工作。我还得挣钱买烟抽。失望的阴影掠过雷米的眉梢——他总是为最可笑的事情失望。这人的心真是金子做的。
没人在家的话,爬窗户进来。
他帮我找了一份跟他相同的工作,到营区当警卫。我办了必要的手续,出乎意料的是,那些浑蛋居然录用我了。我在当地的警察局面前宣誓就职,领取了警徽、警棍,现在,我也是特勤警察了。要是卡罗尔、迪安、老布尔·李看到我此刻的模样,不知会怎么想。我必须穿海军蓝裤子搭配黑色夹克跟警帽;头两个星期我借雷米的裤子穿;他个头高,又因为无聊而经常暴饮暴食,肚子大得像酒桶。第一天上班我穿他的裤子,裤脚翻飞,活像卓别林。雷米还给了我一把手电筒跟他的点三二自动手枪。
萨尔·帕拉代斯!
“你哪儿弄来的枪?”我问。
雷米所在的米尔市在山谷里,由一堆棚屋组成,棚屋是战争期间专为海军造船厂工人搭建的平宅;它位于一道很深的峡谷里,围绕山谷的边坡密密地种满了树。山谷里有些专卖店,还有专为平宅居民设的理发店与裁缝店。人们说,这是美国唯一一个黑白人士自愿共处的社区,堪称我见过最疯狂最欢乐的地方,后来再也不得见。雷米的小屋门上钉着一张三星期前写的字条。
“去年夏天我去西海岸时,半路在内布拉斯加州的北普拉特下火车,活动活动腿脚,在一个橱窗里瞧见这把特别的小东西,就当场买下了,差点因此误了火车。”
我迟了两个星期才见到雷米·邦克尔。从丹佛到旧金山的公共汽车一路平顺,只是越接近旧金山,我的整个魂魄就越迫切地要飞扑过去。我们再度经过夏延,这次是在午间抵达,然后往西跨过山脉;午夜时分在克雷斯顿穿越大分水岭,破晓时来到盐湖城——这是一个到处都是草坪洒水器的城市,根本就是迪安最不可能出生的地方。公共汽车在艳阳下直驱内华达州,傍晚时分抵达里诺城,经过灯火闪烁的唐人街,随后攀高进入内华达山脉,松树、星星、山中棚屋,处处点出旧金山的浪漫——公共汽车后排有个小女孩哇哇大哭:“妈妈,什么时候才会回到家,才会回到特拉基?”特拉基到了,一个乡气的城镇,公共汽车下山进入萨克拉门托平原。我突然察觉自己已经身在加州了。温暖、带有棕榈气味的空气,让你想亲吻,当然,还有棕榈树。高速公路傍着历史上有名的萨克拉门托河,我们沿路而行,再度进入山中;一会儿上坡,一会儿下坡;眼前突然出现广阔的海湾,天色即将放明,懒洋洋的旧金山灯光像花环妆点着海湾。车行至奥克兰海湾大桥,我扎实地睡了一场好觉,这是我离开丹佛后第一次睡得这么香。因此当公共汽车驶进市场街与第四街交会处的车站时,我猛然惊醒,这才想到我离开新泽西帕特森的姑妈家已经有三千两百英里。我像枯槁的鬼魂一样晃荡着下了车,眼前就是旧金山——长长的凄凉街道,电车的缆线全都淹没在白色的浓雾里。我踉跄着逛了几个街区。在米申街与第三街交叉处,几个怪异的流浪汉跟我伸手索钱。某处传来音乐声。“天哪,晚点我一定要把这地方探索一番!不过眼下先找到雷米·邦克尔再说。”
我想跟他说北普拉特对我的意义,跟那些小伙子一起买威士忌酒的事,他拍拍我的背,说我是全世界最好笑的人。
11
我打着手电筒照明,爬上峡谷南面的陡坡,来到高速公路上,夜里开往旧金山的车辆仍川流不息。我又跌跌撞撞到了峡谷另一头,差点摔下山去,最后来到峡谷底部,小溪边有个小农屋。该死的,有一条狗每晚都朝我吠叫。我快速步上一条银白色的土路,头顶是黑魆魆的加州树木——像极了电影《佐罗的印记》里的场景,也像所有B级西部片里的道路。暗夜中,有时我会拔出佩枪,假装自己是牛仔。再爬过一个山丘,就是我值班的营区。这是海外建筑工人的临时住处,他们在此等船入港。他们多数要去冲绳,是为了逃避什么——通常是法律的制度。其中有来自亚拉巴马的硬汉九人组、纽约来的狡猾家伙,以及其他各地的各色人等。他们很清楚,在冲绳工作一整年会多么恐怖,因此拼命灌酒。特勤警察的任务就是确保他们喝醉酒不会把营区拆了。我们的总部设在主楼,其实也不过是用镶木分隔的办公室而已。里面放着一个翻盖式书桌,我们坐在桌前,不时移动屁股后面的手枪,打着哈欠,听那些老警察侃侃而谈。
罗伊与我在毛毛细雨中步行;先到埃迪女友住处取回我的羊毛格子衬衫,那件代表内布拉斯加州谢尔顿镇的衬衫。衬衫已经包好放在那里,一副无尽哀愁的模样。罗伊说他会在旧金山跟我会合。大家都要去旧金山。我发现钱已汇到。太阳已经探出了头,蒂姆陪我搭电车到公共汽车站。我买了前往旧金山的公共汽车票,五十元少了一半,下午两点上了车。蒂姆跟我挥手告别,车子驶出闻名遐迩、人潮滚滚的丹佛街头。我暗自发誓:“以上帝之名,我总有一天会回来,看看还会发生什么新鲜事!”上车前最后一通电话,迪安说他跟卡罗尔可能会到西海岸与我会合;我仔细思索,赫然发现在丹佛期间,我跟迪安说话的时间不到五分钟。
这群人特别可怕,除了雷米跟我,全是有“警察灵魂”的人。雷米干这个差使只想糊口,我也一样。他们则想逮人,好得到市警察局长的褒奖。还说如果一个月逮不到一个人,可能得卷铺盖走人。我想到要逮捕人,就喘不上气。实情是营区闹翻天的那天,我跟其他人一样烂醉。
黎明时分,我找到卡罗尔,读了一些他的大部头日记,当晚就睡在那儿。早晨,外头下着毛毛雨,天色灰蒙蒙的,身高六英尺的大个子埃德·东克尔跟帅小子罗伊·约翰逊,以及双足畸形的台球高手汤姆·斯纳克都来了。他们笑容尴尬地围坐在一起,聆听卡罗尔朗诵他那些具有末世色彩的疯狂诗歌。我瘫坐在椅子上,精疲力竭。卡罗尔大喊:“噢,尔等丹佛怪胎!”我们鱼贯走出卡罗尔的住处,进入典型的丹佛鹅卵石小巷,两旁有缓缓冒烟的焚化炉。查德曾告诉我:“小时候,我常在这条巷子里滚铁环玩呢。”我十分想看他滚铁环的光景;想看看十年前的丹佛,那时他们还是孩子;想看看在落基山脉阳光灿烂、樱花盛开的春日早晨,在充满希望的快乐小巷里,他们一帮人开心地滚铁环。而迪安则衣着褴褛,浑身肮脏,独自忙着他热衷的事。
那天晚上,轮到我值勤,我独自值班六小时,整个营区只有我一个警察。人人喝得烂醉,因为他们第二天上午就要开船。他们那样豪饮就像水手起锚前一天一样。我坐在办公室,脚放在书桌上,正在阅读《蓝皮书》[32]介绍的俄勒冈州的各式冒险以及国土北境的其他地方。突然,素日静谧的夜晚骚动起来。我出门查看。妈的,几乎每栋木屋都灯火通明。男人吵吵嚷嚷,酒瓶碎裂。这一刻是我挺身而出的时候,不成功则成仁。我拿起手电筒,跑去敲最吵闹的那户人家门口。有人将门打开约莫六英寸。
拉里默街上的每一个酒鬼看起来都像迪安的父亲,他们管那个锡匠叫老迪安·莫里亚蒂。我走进迪安跟父亲住过的温莎旅馆,一个坐滑板车的无腿男当时跟他们同住一房;一晚,他的滑板车轰隆隆驶过地板,跑来摸了熟睡的迪安一把,迪安被吓醒过来。我也看见那个在柯蒂斯街与十五街转角处卖报纸的短腿侏儒妇人。我逛了柯蒂斯街破败悲哀的低级酒馆,瞧见穿红衬衫与牛仔裤的年轻孩子、满地的花生壳、电影院的遮篷,还有射击馆。街头灯火璀璨,周围是茫茫的夜色,夜色尽头就是西部。我该走了。
“你要干啥?”
梅杰与我夜半对坐,怅然聊天。“你读过《非洲的青山》没有?我认为那是海明威最好的作品。”我们互祝好运,约定在旧金山碰面。然后,我跟雷在街上一棵幽深的大树下告别。“雷,再会啦,我们何时再相见?”我去找卡罗尔与迪安——他们都不见踪影了。蒂姆朝我挥挥手说:“哟,要走啦?”我们称呼彼此为“哟”。我说:“对。”接下来几天我在丹佛街头闲逛。
我说:“我负责守卫营区,各位应该尽量保持安静。”——或者类似的蠢话。当场被赏了闭门羹。我瞪着几乎贴上我鼻子的木板门。这简直是西部片里的场景;该是我树立威信的时候了。我再度敲门。这次,门大敞开了。我说:“听着,我不是来打扰各位的,不过你们闹得太大声,我会丢饭碗的。”
我陪丽塔步行回家,感觉我在丹佛的时光接近尾声了。回程时,我跟一群流浪汉躺在老教堂的草地上,听他们说话,勾起我上路流浪的欲望。偶尔会有一两个流浪汉起身,跟路人索讨一毛钱。他们谈到收割队伍已经逐渐北移的事。此时天气温和、草地柔软。我想起身去找丽塔,跟她诉说许多事情,这次,我要认真跟她做爱,打消她对男人的恐惧。美国年轻男女的相处时光其实很悲哀;他们得故作老练,见面就上床,无须通过对话认识彼此。我讲的不是谈情说爱,而是敞开灵魂诚恳对话,因为生命是神圣的,分分秒秒都珍贵。我听见丹佛和里奥格兰德西部铁路公司的火车轰然驶进山区。我想到更远的地方追逐星辰。
“你是谁?”
“我不知道,”她说,“我就是个端盘子的,想办法过活。”她打起哈欠来。我伸手遮住她的嘴,叫她不要打哈欠。我告诉她,我对生命充满激情,我和她可以一起做很多事。我嘴里如此说,心里却打算两天后离开丹佛。她厌倦地转过身。我们平躺在床上盯着天花板,怀疑上帝做了什么,让人生如此悲哀。我跟丽塔初步约好在旧金山碰头。
“我负责守卫此处。”
然后我去见丽塔·贝当古,带她回公寓。我在漆黑的小客厅跟她聊了许久,才将她弄进卧房。她是个善良的小女孩,单纯诚恳,对性方面的事恐惧万分。我跟她说做爱是美好的事。我想证明给她看。她给我机会证明,但是我操之过急,未能成事。她在黑暗中叹气。我问:“你对人生有何期望?”我经常这么问女孩。
“没见过你。”
“嗯,好吧,我往后推一推吧。”我身无分文,写了航空信请我姑妈汇五十元给我,并说明这是我最后一次跟她要钱。一旦我上了船,她马上能收回借给我的钱。
“看,这是我的警徽。”
“迪安帮你安排了今晚跟丽塔约会。”
“你屁股上挂着自动手枪,你想干吗?”
“嗯,老兄,我要去旧金山了。”
“这枪不是我的,”我致歉说,“跟人借的。”
“我们根本不知道你们也去了。”
“老天,进来喝一杯。”我不但如斯答应,还喝了两杯。
“我没瞧见你们。”
我说:“现在,各位兄弟,保持安静,好吗?你们知道,我会被丢进油锅的。”
“哦,我们逛酒吧啊。迪安偷了一辆车,我们就以九十英里的时速在弯曲山路上狂飙下山。”
“小伙子,没事啦,你继续巡房去。回程时,想喝酒再进来。”
“你们都干了些什么?”
我就以这种方式逐一敲房门,没多久,也跟他们一样烂醉。破晓时,我得去把国旗升上六十英尺的旗杆。可那天早上,我把国旗挂倒了,然后返家大睡。晚间我回来值勤时,那些正规警察正脸色阴沉地坐在办公室。
那晚我找到卡罗尔,让大吃一惊的是,原来他和迪安也在森特勒尔城。
“我说啊,小兄弟,昨晚乱哄哄的是怎么回事?峡谷那头的人家纷纷抱怨呢。”
10
“我不知道,”我说,“现在很安静啊。”
不知不觉我们就下了山,俯瞰丹佛广大的海蚀平原;热气如烤箱蒸腾。众人开始唱歌,我则迫不及待想前往旧金山。
“整团的人出海去了。昨晚,你应当维持此地秩序的——头儿在骂你呢。还有——你知不知道倒挂国旗可是要吃牢饭的?”
一切仿佛都在土崩瓦解。我们才跨出门要上车,巴贝就滑了一跤,跌个狗吃屎。可怜的女孩,累坏了。她哥哥、蒂姆还有我连忙拉她起身,一起上车;梅杰、贝蒂也跟上来。我们要回丹佛去,真是悲哀的旅程。
“倒挂?”我当然不知道,吓坏了。我每天只是机械地升旗。
清晨我醒来,一翻身,床垫便扬起好大一阵灰尘。我猛力拉窗户,可窗户被钉死了。蒂姆跟我同床,也是一阵猛咳、打喷嚏。我们的早餐就是走了气的啤酒。巴贝从旅馆过来,我们收拾好东西,就一起走了。
“没错,”讲这话的胖警察曾在阿尔卡特拉斯监狱[33]做过二十二年警卫,他说,“这么干,会坐牢的。”其他人跟着严肃地点头。他们总是闲坐着,对这份工作非常自豪。他们把玩枪支,谈论枪支。迫不及待地想射杀某些人,譬如雷米跟我。
雷坚持要回他打架的那家酒吧。蒂姆跟我虽不赞同,却也只能跟着走。他走向男高音邓南遮,朝他的脸上泼酒。我们连忙拉他往外跑。合唱队的一个男中音加入我们,一起去了一家普通酒吧。雷大骂女侍者婊子。一群沉着脸的男子沿着吧台而坐,他们十分讨厌游客。其中一人说:“我数到十,你们这几个小子最好给我滚出去。”我们照办了,踉跄着回到棚屋,倒头睡觉。
曾担任阿尔卡特拉斯警卫的那个人约莫六十岁,啤酒肚,虽然已经退休,却离不开一辈子滋润他干枯灵魂的环境。每天晚上,他开着他那辆1935年生产的福特车上班,准时打卡,坐在翻盖式书桌前,吃力地填写我们每晚都要填的简单表格——巡房次数、时间、营区状态等等。填完表格后,他就开始讲故事:“要是你早来两个月,就会看到我跟斯莱奇在G营区逮捕一个醉鬼了。”(斯莱奇是另一个更年轻的警察,成日幻想当得克萨斯州骑警,目前只能屈居于此。)胖警察继续说:“你真该看看那流血场面。今晚我带你去看,棚屋墙壁上还有血渍。我们抓住他往墙上撞,撞完这面,再撞另一面。斯莱奇先揍他一顿,之后换我上。然后他就乖乖地不反抗啦。他发誓出狱后要宰了我们——他被判三十天,现在已经过去六十天了,他还没现身。”这才是故事的重点,他们如何吓破这男人的胆,不敢回来报仇。
酒吧里有个颇受敬重的男高音。多尔特意让我去见见他,我希望能免则免。此君好像叫邓南遮之类的,老婆陪伴在侧。两人臭着脸坐在桌旁。酒吧里有个阿根廷游客。雷推了推他,请他让路。他转过身破口大骂。雷把酒杯递给我,一拳将那人打趴在黄铜栏杆上。那人一时不省人事。有人开始尖叫,我跟蒂姆拉着雷赶紧逃出酒吧。场面混乱至极,治安官没法推开人群察看是哪个家伙出事了。没人能指认出雷。我们又拐进别家酒吧。梅杰从一条黑暗的街道踉踉跄跄地走过来:“发生什么了?有人打架?尽管叫我啊。”哄笑声四起。我抬头瞧月亮里的树影,又仿佛看见老矿工的鬼影,遐想山中精灵不知对此景有何感想。大分水岭[30]的东面是一片寂静,除了飒飒风声,就只有我们在峡谷里的哄闹声;大分水岭的西面则是广袤的“大西麓”,这块大高原直抵斯廷博特斯普林斯,而后山势陡降,一直延伸至科罗拉多州西部与犹他州的沙漠;此刻夜色深黑,我们在山之一隅愤怒地叫嚷,真乃浩瀚大地上烂醉的美国人。我们身处美洲屋脊,却只想放声大叫,我想——夜色里,飞越东边平原,可能会看见一个白发老人手拿《圣经》朝我们这儿走来,随时可能抵达,让我们噤声。
老警察继续津津有味地回忆阿尔卡特拉斯监狱的诸种恐怖故事。“有时我们让犯人像军队一样齐步走向食堂吃早餐。没一个敢踏错步子。那儿事事跟钟表一样精准。你们真该看看。我在那里当了二十二年警卫。从没碰到过惹事的。那些家伙知道我们来真的。有些警卫对待犯人太心软,会惹麻烦上身的也是这种人。就拿你来说吧——我的观察是你有点太宽厚,”他拿着烟斗指着我说,“你知道,他们会占你便宜。”
雷、蒂姆跟我决定转进酒吧。梅杰不见人影,巴贝与贝蒂也不知道跑哪里去了。我们踉跄着步入夜色。剧院观众挤满街上的所有酒吧,从柜台到墙壁没有一点空隙。梅杰隔着人群对我们喊,态度热切、戴着眼镜的丹佛·多尔逢人就握手,嘴里说着:“午安,您好吗?”午夜来临时,多尔仍会讲:“午安,您好吗?”有一次,我看见他和一个要员到外面去,回来时挽着一个中年女子。不一会儿,他又跑到街上跟几个剧院年轻的引座员聊天。再过一会儿,他跟我握手,压根不认得我,说:“新年快乐,小伙子。”他醉的并不是酒精,而是醺然于他喜欢的气氛——摩肩接踵的拥挤人群。人人都认识他!他不时大喊“新年快乐”,有时又喊“圣诞快乐”。他老是这样。碰到圣诞节,他却说“万圣节快乐”。
我知道。我跟他说,我不是干警察的料。
合唱队的男孩也现身了。开始演唱《温柔的阿德琳》[29],有人唱“请把啤酒递给我”或者“你干吗拉长了脸”,还有男中音拖着长音大唱“费——德——里——奥!”,我则大唱“我啊,何其阴郁!”。派对里的女孩棒极了,跑到后院跟我们依偎亲热。屋内还有其他房间,床上积灰,并未打扫,我拉住一个女孩同坐在床上正聊天时,突然剧院里一批引座员冲进来,也不打情骂俏,上来就搂住女孩亲。全是青少年,喝得烂醉,没礼貌,过度兴奋——他们毁了派对。不到五分钟,所有单身女孩都跑光,气氛转为校园兄弟会式的派对,有人敲酒瓶,有人大吼大叫。
“是的,不过你应聘的就是警察工作。你得下定决心,要么干,要么拉倒,否则会一事无成。这是你的责任,你也是宣誓后才就职的。不能半吊子,你必须维持法律与秩序。”
这个夜越来越疯狂了。真希望迪安跟卡罗尔也在此——但是我突然明白就算他们来了,也会觉得格格不入,不会快乐。他们就像歌剧里从石头地牢走出的人,何其阴郁,他们从地下室蹿起,是美国的邋遢嬉皮士,也是我逐渐加入的新的一代——垮掉的一代。
我无话可说。他讲得没错。我只想半夜溜出去,消失无踪,踏遍这个国家,看看别人都在做些什么。
我们赶回棚屋,盛大派对的一切准备就绪。巴贝、贝蒂跟那群女孩煮了豆子与德国香肠当下酒菜,我们跳舞、狂饮啤酒。歌剧结束,大批女孩涌进我们的木屋。雷、蒂姆跟我忍不住舔舔嘴唇,搂着她们就跳。没有音乐伴奏,只是跳舞。屋里塞满了人。来客有人自己带酒,我们不时奔去酒吧再奔回。
另一个警察斯莱奇个头高大,浑身肌肉,黑色小平头,脖子因紧张神经性地抽动一下——像拳击手老是喜欢双掌互击。他的打扮有如旧时的得克萨斯州骑警,左轮枪挂得低低的,腰系弹药带,手持类似短柄马鞭的玩意儿,身上到处是皮制配件,像个活动的行刑室——锃亮的鞋子,低领夹克,神气活现的帽子,浑身上下只差皮靴。他老喜欢向我示范擒拿的手法——双手伸到我的胯下,敏捷地举起我。我知道单论力气大小,使出同样的擒拿手法,我可以将他举到天花板,但是我不能说破;因为搞不好他会要求来个摔跤比赛。你跟这种人比摔跤,结果很可能是吃子弹。我相信他的枪法更好;我这辈子连枪都没碰过,光是给枪支上子弹就够吓人的。斯莱奇特别想逮人,一晚,只有我跟他两人巡逻,他脸色通红,气冲冲回到办公室。
良夜正美。森特勒尔城海拔两英里;这个高度一开始让你头晕,然后疲倦,整个灵魂感觉在发烧。我们摸黑走过狭窄的巷子,来到灯火辉煌的歌剧院门口,直接右转进入有旋转门的古老酒吧。此时,多数游客都在剧院。我们的第一轮是在这儿喝特大杯的啤酒。酒吧里还有自动钢琴。从后门望出去,就是月色下的山景。我大声欢呼。狂欢夜开始了。
“我叫那些家伙安静点,结果他们还是吵吵闹闹。我已经说了两遍。我永远会给人第二次机会。第三次可不行。你跟我走,咱们回去逮人。”
结束一天的工作,蒂姆、雷和我决定为盛大的派对打扮打扮。到城镇另一头,找到歌剧演员的租屋处。远处飘来晚场演出的音乐声。雷说:“正好,拿点他们的剃须刀、毛巾,够我们打扮了。”我们还拿了梳子、古龙水、剃须膏,双手满满地走进浴室,一边唱歌一边洗澡。蒂姆不断说:“很棒,不是吗?使用歌剧演员的洗澡间、毛巾、剃须膏,还有电动剃须刀。”
“好吧,让我去给他们第三次机会,”我说,“我去跟他们说。”
我们对着屋外来往的女孩大喊:“进来帮忙打扫,晚上都可以来参加我们的盛大派对。”她们果然加入,我们有了大批帮手。最后,歌剧院合唱队的歌手也参与进来,多数是年轻人。太阳渐渐西沉。
“不,先生,我只给人两次机会。”我只能叹气。跟着出发。来到闹事的房间,斯莱奇打开门,叫里面的人排队走出来。场面十分尴尬。大家都羞红了脸。这就是典型的美国故事。每个人都理直气壮地做他们自以为该做的事。一群男人高谈阔论,喝点小酒,有什么不对吗?但是斯莱奇也想证明自己。还带上我,以防遭到袭击。这大有可能,这几个兄弟来自亚拉巴马州。我们一起到警察局。斯莱奇在前,我押后。
巴贝跟我回到棚屋。我脱掉衣服,加入打扫阵容。清洁工作极其浩繁。梅杰坐在已经打扫完毕的客厅中央,面前的小桌子上放了啤酒与杯子,拒绝帮忙。我们拿着扫把、水桶忙进忙出,他以缅怀的口吻说:“要是你们找个时间跟我一起去邦多勒喝仙山露酒,听当地乐手演出,才知道什么叫生活。还有啊,夏天去诺曼底,那里的木屐,还有上等的陈年苹果白兰地。来吧,萨姆,”他对着一个看不见的伙伴说:“拿出在水里冰镇的酒,看看我们钓鱼时,这酒冰透了没。”这完全是海明威风格。
其中一人跟我说:“你跟那个招风耳的卑鄙家伙说,放我们一马。我们很可能会被炒鱿鱼,去不了冲绳。”
他官腔官调地说:“接下来,你该认识一下那些演出者。”幸好,一阵忙乱,他忘了此事,人也消失无踪。
“我跟他说说。”
“何其阴郁!何其阴郁!”我说,“棒极了。”
到了警察局,我跟斯莱奇说算了吧。他又涨红脸,提高嗓门回答道:“我从不给人两次以上的机会。”众人都听得见。
丹佛·D. 多尔在剧院外的街道,骄傲地问我:“喏,萨尔,你觉得今年的演出如何?”他跟歌剧圈有点渊源。
“搞什么鬼,”亚拉巴马兄弟说,“有什么差别?我们可是会丢饭碗的。”斯莱奇不说话,填写逮捕单。他只逮捕了其中一个;叫镇上的巡逻车来将他带走。其他兄弟垮着脸走开,说:“这下,老妈不知道会怎么说。”其中一人跑回来跟我说:“你告诉那个得克萨斯州狗娘养的,如果我的兄弟明晚之前没被放出来,我会好好修理他。”我平和地转述,斯莱奇没说话。那个家伙很快就被释放,什么事也没发生。这批工人出海;新的一批狂野家伙住了进来。要不是因为雷米,这份工作,我干不了两小时。
那天的剧目是《费德里奥》[28],男中音从嘎吱作响的地牢石门走出,高唱:“何其阴郁呀!”我也为之垂泪。这正是我对生命的感觉。我完全沉浸于歌剧里,忘记了自己的疯狂生活,迷失于贝多芬的伟大悲怆之声,以及充满伦勃朗暗郁色彩的故事里。
许多个晚上,雷米跟我一起值勤,这样的夜晚充满刺激。第一趟巡逻,我们轻轻松松,雷米会试试每栋房门的锁,希望找到没上锁的房间。他说:“多年来,我一直有个想法,要训练一只超级小偷狗,它会溜进这些家伙的房内,掏出他们口袋里的钱。我会训练它只拿钞票,其他不要拿,整日让它嗅闻钞票的味道。如果有符合人道的训练方式,我还希望训练它只偷二十元大钞。”雷米满脑子疯狂念头;连续几星期都在大谈这只超级小偷狗。雷米只碰到一次门没上锁的情况。我因为不喜欢这种做法,转身在走廊上踱步。雷米偷偷打开门,却与营区大工头面对面。雷米讨厌他的脸,有次问我:“你一天到晚说的那个俄国作家叫什么来着——那个拿报纸塞鞋子,戴着垃圾堆中找来的大礼帽四处行走的作家?”是陀思妥耶夫斯基,雷米夸大了我说的故事。“哦,没错,就是他,就是他。陀思提夫斯基[34]。工头那张脸啊,只有一个名字可以形容——陀思提夫斯基。”雷米闯空门只有一次,却碰上陀思提夫斯基家的门。工头正在睡觉,听到门把的旋转声。他穿着睡衣起身,现身门口,模样比平日更恶狠两倍。雷米拉开门,便瞧见一张憔悴木然的脸孔,充满恨意与愤怒。
我呢,准备下午参观歌剧院,挽着巴贝同行,身上是蒂姆的西装。仅仅数天前,我像个流浪汉一样抵达丹佛。现在则打扮得体面有样,臂弯里还有个打扮漂亮的金发妞,在剧院大厅的水晶吊灯下,与高尚人士行礼聊天。不知道密西西比的吉恩此刻看到我,会说些什么。
“你干什么?”
巴贝是颇有生意头脑的金发女郎,知道森特勒尔城边角上有栋古老的矿工房子,我们只需要打扫打扫,周末就有地方可住,还可以举办大型派对。那是个破旧的老棚屋,积灰盈寸。它有前廊,屋后还有水井。蒂姆跟雷卷起袖子开始打扫,是个大工程,耗掉了整个下午,一直持续到夜里。不过他们有整箱啤酒陪伴,也就不多话了。
“我只是试试门。我——哦——以为这是清洁工具间。我要找拖把。”
梅杰咒骂道:“都是些浑蛋。”但转身便挽着贝蒂·格雷,找乐子去了。
“找拖把,什么意思?”
“是啊,”我学着他小说主角的口吻说,“不过,他们也来了。”
“哦——啊。”
我想起了梅杰小说里的萨姆,真是一点没错。梅杰也来了,对着众人展露客套的灿烂笑容,对任何事都由衷地“嗯啊”附和。他抓紧我的臂膀大叫:“萨尔,你瞧瞧这个老镇,想想百年前,妈的,应该只有六七十年前,这里还有歌剧院呢!”
我走上前说:“有人在楼上过道吐了,得拖干净。”
晚上,我忙着筹备山中行,已经有五天没见到迪安或卡罗尔。这个周末,巴贝·罗林斯可以用她老板的车。我们带了西装挂在车窗上,出发前往森特勒尔城,雷·罗林斯开车,蒂姆懒洋洋地坐在后座,巴贝坐在前座。这是我第一次进入落基山脉。森特勒尔城是古老的矿区,一度被封为“全世界最富有的一平方英里”。此地的银矿是货真价实的“矿层”,被几个浪游山中的贪婪者发现。这几人一夜致富,并在沿着陡坡而建的棚屋中间盖起一栋美丽的小歌剧院。莉莲·拉塞尔[27]来这儿唱过,还有欧洲的歌剧明星。后来,森特勒尔城变成废墟,直到一些精力旺盛、富有新西部精神的商会型人士决定让它起死回生。他们让歌剧院恢复昔日荣光,每天夏天,大都会歌剧院的名角都会到此表演,成了著名的节日庆典。游客自各地涌进,好莱坞影星也会光临。我们驶入山区,发现狭小的街道上挤满时髦游客。
“这不是清洁工具间,这是我的房间。要是再发生这种事,我将你们两个送去审查开除!听明白没有?”
9
“有人吐在楼上过道。”我又说了一遍。
走出卡罗尔的地下室,我搭电车回公寓。巨大的太阳在东边平原升起,卡罗尔口中的“纸糊山”已被染红。
“清洁工具间在过道那一头。”他用手一指,看着我们去开门拿拖把。我们照办了,傻乎乎地把拖把拎上楼。
“原来,他一直都醒着,在听着呢。萨尔,你有啥看法?”我说他们是一对十足的疯子,我一整晚听他们说话,就好像看着一块手表在不停运转,功能奇佳,甚至可达贝尔杜[26]的高标准,而且还是用世界上最小、最精细的零件制造。他俩都笑了。我指着他俩说:“你们继续这样下去,两人都会疯掉。不过,如果决定继续,请让我知道进展。”
我说:“天杀的,雷米,你老是给我们惹麻烦。你就不能消停点吗?干吗一天到晚想偷东西?”
“关掉机器。”我说,他们转头看我。
“这世界欠我的,就是这样。别想在老手面前玩出新花样。你再用这种语气讲话,我就要开始叫你陀思提夫斯基。”
“你不能说关就关。”
雷米就像个小孩。在法国求学的孤独的日子里,他被剥夺到一无所有;他的继父母把他打发给学校,从此不闻不问;他只能战战兢兢过活,从这所学校被轰到另一所学校;夜晚走在法国路上时,他会从自己贫乏的词汇里,编织出各种骂人的话;每样失去的东西,他都要讨回来;他的失落就像无底洞,不知伊于胡底。
“听我说,我举起手,”迪安说,“就代表对话结束,简简单单,不容争辩,我们停止对话,睡觉去。”
我们最爱去营区餐厅。我们环顾四周,确定无人在监视,尤其是没有特勤警察同事潜伏在旁;我蹲下身子,雷米踏在我的肩上,站起身打开窗子——他每晚都确保餐厅窗子不会上锁——翻窗进入餐厅后,他滚落到做面食的桌子上。我的身手比雷米灵活,轻轻一跳,便可爬窗进入餐厅。我们先到饮料机,我儿时的梦想实现了。我揭开巧克力冰激凌筒的盖子,整只手伸进去,挖出一大坨冰激凌便开始舔起来。我们找出冰激凌盒,填满冰激凌,再淋上巧克力糖浆,有时还加上草莓。然后我们巡视厨房,打开冰箱,看看有什么可以塞在裤袋带回住处的。我通常是撕一大块烤牛肉,拿纸巾包起来。“你知道杜鲁门总统是怎么说的吗,”雷米会说,“我们得减少生活支出。”
卡罗尔扯开嗓子喊:“哪能说关就关!”此刻,晨鸟初啼。
一晚,雷米把食品塞到一个大箱子里,我在旁等了许久。但是箱子太大,无法挤出窗子,雷米得把箱子打开,把偷来的食物一一放回去。那晚,他下班后,我单独巡逻,发生了怪事。当时我走在古老的峡谷小道上,希望能碰上一头鹿。(雷米说他在这里见过鹿,虽然已经是1947年,这里还是一片荒凉。)暗处传来恐怖的骚动声,是喘粗气的声音。我还以为会有一头犀牛在暗处朝我冲来,连忙抓起枪。一个高大的人影从峡谷阴影处现身,头大如斗。我突然发现那是雷米,肩上扛了一箱食物。箱子太重,让他喘气不已。他不知道怎么弄到餐厅的钥匙,从正门把整箱食物弄出来了。我说:“雷米,我还以为你回去了。老天爷,你这是搞什么鬼?”
“我们得睡觉了。关掉机器吧。”
他说:“帕拉代斯,我跟你说过好几次,杜鲁门总统说要节约生活开支。”然后我听见他继续呼哧呼哧地没入暗处。先前,我说过连接营区的小道是多么崎岖,一会儿得上坡,一会儿得下坡。雷米将那箱食物藏在高高的草丛内,回来找我:“萨尔,我一人扛不动,得分成两个箱子,你得帮我。”
卡罗尔说:“啊,孩子。”
“可是我在值勤啊。”
“当然不是这个!因为你忘了——不过,我不再指责你。我当时的回答是‘好的’……”就这样一来一往,他们讲了一整夜。破晓时,我抬头看,他们还在为早上的事纠缠不清。“我告诉你我必须睡觉,因为玛丽露的缘故,今早十点我得去那儿,至于你方才所言——人其实不需要睡觉,我并没有以断然的口气否定。只是,只是啊,在此我必须提醒你,我啊,实实在在,单纯地,不管如何,得睡觉了。老兄,我是说我眼皮都快睁不开了,红肿、酸痛、疲倦、累到不行……”
“你不在时,我会帮你盯着。日子越来越不好过,该怎么做就怎么做,没法子。”他抹抹脸说,“呼!我告诉你好多次了,萨尔,我们是哥们儿,啥事都一起,没第二条路可走。不管是陀思提夫斯基、那些警察、李·安之类的女人,还是世间的其他恶魔,人人想榨干我们。我们得小心,不能让他们奸计得逞。这些人的袖子里除了肮脏的臂膀,卑鄙花样还多的是。记住,没人可以在老手面前玩出新花样。”
“不,不,不。我没那个意思——现在你仔细回想,亲爱的朋友,那晚玛丽露在房内哭,我只好向你求助,语气格外诚恳。你我都知道那是装出来的,背后是有目的的,借由表演,我得以呈现——等等,我要说的不是这个。”
我终于问:“那,我们出海的事怎么办?”我已经在营区做了十星期的警察,每星期的薪水五十五元,平均每次寄给姑妈四十元。过去这段时间,我只在旧金山待过一晚。我的生活完全被困在棚屋里,陷在雷米与李·安的争吵,以及半夜巡逻营区中。
“我把它跟星期二的事弄混了。你跟我借五分钱时,注意听,当时你说:‘卡罗尔,这是我最后一次麻烦你。’你那语气仿佛我也认为你以后都不该麻烦我了。”
雷米没入暗处去拿另一个箱子。我们在类似电影《佐罗的印记》里的那条老路上辛苦攀爬。拿回来的食物在李·安的厨房的桌上堆得跟小山似的。她醒来,揉揉眼。
“老兄,不是,是墨西哥辣菜!记得吗?在‘得克萨斯州之星’。”
“你知道杜鲁门总统说什么吗?”李·安乐坏了。我突然领悟,在美国,人人都是天生的小偷。连我都染上了这个毛病,甚至会去看看人家大门有没有上锁。其他警察开始起疑,在我们的眼睛里瞧见罪恶;这是屡试不爽的直觉,他们总能看穿我们。多年的警察经验让他们熟知我与雷米这样的角色。
“可怜的萨尔一天到晚想睡觉。”我不出声。他们继续讨论:“那天你跟我借五分钱,去付炸鸡排账单——”
白天,我跟雷米带枪外出,到山里打鹌鹑。雷米匍匐前进,在离咕咕叫的鹌鹑不到三英尺的时候,打响了他的点三二手枪。这一枪没打中。响亮的笑声回荡在整个加州树林和美国上空。“我们该去探访香蕉大王了。”
“根本没什么好说的。”我笑着说。我戴上卡罗尔的帽子,把它拉下来遮住我的眼睛。“我要睡了。”我说。
那是个星期六,我们好好打扮了一番,一起去十字路口的公共汽车站。到了旧金山后,我们踱步街头。所到之处都回荡着雷米的洪亮笑声。他说:“你该写香蕉大王的故事。”接着他又以警告的口吻说:“别想糊弄高手哦,别总想着去写些有的没的的事情。我告诉你,香蕉大王绝对是你的菜。那不就是他?”香蕉大王就是在街角卖香蕉的老人。我烦闷欲死。但是雷米不断戳我的肋骨,甚至抓住我的衣领拖着我走。他说:“香蕉大王的故事就是一则关于人情趣味的故事。”我说,我才懒得去理什么香蕉大王。雷米再次强调:“如果你不能理解香蕉大王的重要性,你对这个世界的人情趣味就是一无所知。”
“不,你说。”
海湾里有艘锈迹斑斑的货船,充作浮标。雷米很想划船上去一观,因此某日下午,李·安准备了午餐,我们雇船划去那儿。雷米带了一些工具。李·安脱个精光在浮桥上晒日光浴,我待在船尾盯着她。雷米上船后直冲到下层老鼠横行的锅炉间,四处敲敲打打,希望能找到一些铜器,但是没有。我去到一片狼藉的军官食堂。这是一艘非常老旧的船,装潢原本很漂亮,木头镶板上还有涡卷图案,船员衣物箱是内嵌的。我坐在光线明亮的食堂遐思,这简直是杰克·伦敦笔下的旧金山鬼魅暗影。食品储藏室里老鼠奔窜。许久以前,有个蓝眼船长曾在这里进食。
“你跟他说。”
我到底舱去找雷米。他正在敲打每样松动的东西,说:“什么都没有。我原以为会有一些铜器,至少有一两件老旧的扳手什么的。这船啊,早被一群盗匪搜刮得干干净净。”这船停在这里很久很久了。如有铜器,也早被高手偷走,而高手也可能早就作古了。
“那你们究竟在搞什么?”
我跟雷米说:“我真想找一晚睡在这艘船上,雾气渗进来,船儿嘎吱作响,还能听见海浪拍打浮标的声音。”
“你总是讲消极话。”
雷米闻之错愕,对我更加钦佩了。“萨尔,如果你有胆这么干,我给你五元。你难道不知道老船长的鬼魂可能在这艘船上作怪吗?我不仅给你五元,还会亲自划船送你,帮你准备午餐,借你蜡烛与毯子。”
“不是不肯说,”我抗议道,“我只是不明白你们想说什么,或者想弄明白什么。无论如何,这工程对任何人来说都太浩大。”
“一言为定!”我说。雷米跑去告知李·安。我真想从桅杆上一跃而下,趴在她身上,不过,我得遵守对雷米的承诺,将视线从她身上挪开。
迪安说:“我没那个意思,我们让萨尔自行判断。老实说,卡罗尔,你不觉得萨尔坐在那里研究我们的模样颇神气吗?这疯小子可是跑了半个美国来到此处——老萨尔是不会开口的,老萨尔才不会说。”
这段时间,我开始更频繁地往旧金山跑,使尽书本上的招数泡妞。曾与某个女孩在公园长凳上聊到天明,一无所获。这个金发妞是明尼苏达人。旧金山有颇多男同性恋者,好几次我进城都得佩带枪支,有一次在酒吧厕所碰见企图勾搭我的男同志,我就亮枪,说:“呃?呃?你说什么?”那人拔腿就跑。我至今都不明白为何会如此;我在全国各地都有同志朋友。可能是我在旧金山太寂寞了,也可能是因为我有枪,有枪就想亮枪。我经过珠宝店时,一股冲动涌上来,真想射破橱窗,抢走最值钱的戒指、手镯,拿去给李·安。然后我们去内华达双宿双飞。我该离开旧金山了,否则会疯掉。
卡罗尔说:“不,不,不,你这是胡说八道,是沃尔夫[25]式的浪漫主义狗屎!”
我写长信给迪安与卡罗尔,他们现在暂居得克萨斯州海湾的老布尔·李家。他们说一旦这事或那事弄妥,就来旧金山跟我会合。同时,雷米、李·安和我的关系开始崩解。雷米和李·安的争吵伴随9月的雨而来。他拿着我的悲惨可笑的原创电影剧本,跟李·安飞到好莱坞,没成果。那位著名导演喝得烂醉,压根没理会他们;雷米与李·安在导演位于马利布海滩的木屋附近转悠;在众人面前公开吵起架来;之后,他们飞回旧金山。
我说:“卡罗尔,世间没有所谓的最后一件事。我们总是怀抱希望,想要一网打尽,但是没人能办到。”
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草是赛马。雷米省吃俭用大约存了一百元,让我穿他的衣裳,装扮一新,然后手挽李·安,一起到海湾对面里士满附近的金门大桥赛马场。先让各位瞧瞧雷米这个人心肠有多好,他把偷来的半数食物装在一个巨大的牛皮纸袋里,拿去给他认识的一个寡妇,我们跟着一起去了。这寡妇住在里士满的贫民区,跟我们的棚屋区有点像,晾衣绳上的衣物在加州艳阳下飘动。小孩个个脸色惨淡,衣衫褴褛。这女人感谢雷米的好心,她的哥哥似乎是个海员,跟雷米仅有点头之交。雷米以最礼貌最优雅的腔调说:“卡特太太,这真的没什么。这些东西多得很。”
“不过,亲爱的萨尔,你坐在这儿从头听到尾。让我们来问问萨尔有什么看法。”
我们前往赛马场。雷米一注就下二十元,决心要赢大的,真是令人难以置信,赛到第七场,我们就破产了。雷米拿着仅剩的两元吃饭钱又去押注,结果还是输了。我们得沿路拦便车回旧金山。我又回到仆仆风尘路。某先生开着漂亮时髦的车子载了我们一程,我坐在前座。雷米瞎编了一套说辞,说他在赛马场大看台丢了皮夹。我说:“实情是我们赌马输了个精光,为了预防再度从赛马场搭便车回家,以后我们都只通过赌注登记人下注,你说对不对,雷米?”雷米满面通红。那人终于松口说他是赛马场的高层。他让我们在优雅气派的皇宫酒店下车,我们看着他消失于水晶吊灯下,志得意满,钱包鼓鼓。
“我还想知道最后一件事……”
“哇!嚯!”雷米在旧金山街头大叫,“帕拉代斯搭到的便车是赛马场经营人,还发誓以后他都要通过赌注登记人下注。李·安!李·安!”他粗手粗脚地捶打李·安,说:“他铁定是全世界最好笑的人!索萨利托一定有很多意大利人。哈哈——嚯嚯。”他抱着灯柱放声大笑。
“你干吗又提这事?”
那晚又开始下雨,李·安恶狠狠地瞪着我们。屋里一分钱都没有。雨声如鼓似的打在屋顶。雷米说:“这个雨啊,至少要下一星期。”他脱掉漂亮的西装,换回寒酸的短裤、T恤和军帽。哀伤的棕色大眼睛盯着地板的木条。手枪摆在桌上。雨里,斯诺先生的豪迈笑声不知从何处传来。
“对,对,我当然记得。不仅如此,这事还让我思绪奔涌,想起另一件事。真是疯狂,我必须告诉你,但我忘记了,经你提醒……”如此,两个新观点诞生。他们对此进行仔细爬梳。卡罗尔问迪安是否诚实,特别是是否打心眼里说了实话。
李·安说:“我受够那狗娘养的。”她起身,一副要找麻烦的样子,开始刺激雷米。雷米则忙着翻他写满人名的黑色小本子,多数是欠他钱的海员。名字旁是用红笔写的诅咒。我很担心自己有一天也会登上这个簿子。最近我寄太多钱给姑妈,每星期只有四五元的食物支出。遵循杜鲁门总统的指示,最近又加了几元钱。雷米觉得我摊得不够;开始把购物单挂在浴室墙上,细长的字条上写满各式杂货的价格,让我看到并且明白他的用意。李·安则深信雷米跟我背着她藏私房钱。她威胁说要跟雷米分手。
卡罗尔说:“我们横渡瓦兹湖时,我正想跟你说,我觉得你对迷你汽车赛有点狂热,你还记得吗?就在那时你指着一个穿着松垮裤子的老流浪汉说,他看起来就跟你父亲一个模样。”
雷米嘴角上扬。“你能去哪里?”
卡罗尔与迪安开始谈论正事。他们面对面盘腿坐在床上,直视对方,我懒洋洋地坐在一旁的椅子上观看。他们从抽象概念开始,就此展开讨论,接着又提醒对方再谈谈先前忙乱中忘记的另一个抽象观点,迪安为此道歉,说他回头会再谈这个问题,还举例给出了满意的解释。
“吉米。”
迪安准时回来。“一切都搞定了。我要跟玛丽露离婚,再娶卡米尔,跟她一起搬到旧金山。不过在这之前,亲爱的卡罗尔,你跟我要先到得克萨斯州瞧瞧老布尔·李那个酷家伙,两位一再提及,我却未能谋面,之后,我才去旧金山。”
“吉米?赛马场的收银员?萨尔,你听见没有?李·安要去套牢那个赛马场收银员。记得带扫把呀,亲爱的,有了我贡献的一百元,这星期那些马儿铁定嚼了不少燕麦。”
卡罗尔的地下室公寓位于格兰特街的一个老式红砖楼房里,附近有一个教堂。走进巷弄,步下几级石阶,推开一扇老朽的门,穿过一个仿佛地窖的地方,便能看见卡罗尔家的木门。他的住处有点像东正教圣徒的房间:仅有一张床,一根蜡烛照明,石墙渗着水汽,房内还有他草草自制的一尊圣像。他朗诵自己的诗,谓之《丹佛的沉闷》,诗里描写了他清晨醒来,听见“俗气的鸽子”在地窖外的街上咕咕叫;还瞧见“哀愁的夜莺”在枝头打盹,让他想起母亲。阴郁的灰色笼罩全城。那座无论从城里哪个角落朝西望去都能看见的山脉,雄伟绵延的落基山脉,也不过是“纸糊”的幻象。整个宇宙都疯了,倾斜,而且异常诡异。他笔下的迪安是“彩虹之子”,以饱受折磨的阳具扛起所有苦痛。他称迪安为“俄狄浦斯·埃迪”,“看到窗台上的泡泡糖便一定要弄掉”。卡罗尔整日在地下室对着一本巨大的日记本沉思,详细记录每天发生的事——迪安的所言所行。
事情越发不可收拾;外面大雨如注。这房子最早的住户是李·安,因此她勒令雷米打包滚出去。雷米开始收拾行李。我幻想自己在大雨倾盆的夜晚与这个悍妇独处棚屋。我试图劝和。雷米推了李·安一把。李·安冲去拿枪。雷米把枪交给我藏起来;里面还有八发子弹。李·安开始尖叫,终于,她穿上雨衣,踏着泥泞去找警察。还有哪个警察?不就是我们那个曾在阿尔卡特拉斯监狱待过的老警卫。幸好他不在。李·安浑身湿透了回来。我躲在自己的角落,脑袋埋在两腿间。上帝,我为何离家千万里?我怎么会沦落至此?我那艘开往中国的慢船[35]呢?
第二天早晨,埃迪现身工作地点;我没有。我有栖身之处,梅杰买了食物放在冰箱,条件是我负责做饭洗碗。与此同时,我还有各种各样的活动可以参加。有一晚,罗林斯兄妹在住处举办盛大的派对。他们的母亲旅行去了。雷·罗林斯呼朋引众,叫大家带威士忌来。然后他翻看电话簿,寻找女孩。由我负责招待那些朋友。一大堆女孩应邀前来。我打电话给卡罗尔,问迪安在干什么。卡罗尔说,迪安当晚三点会去他的住处。派对结束后,我就去找卡罗尔了。
“还有,你这个猥琐老家伙,”李·安大叫,“今晚是我最后一次帮你煮那个恶心的猪脑炒蛋,还有恶心的羊肉咖喱,填饱你的肮脏大肚皮。你就当着我的面吃胖撑死算了。”
埃迪说:“那你用对人了。”我则没那么大的把握,说:“看来我干脆不要睡觉了。”实在有太多其他有趣的事情可做。
“没关系,”雷米静静地说,“真的没关系。当初跟你在一起,我就没期待花前月下的浪漫事,今天这个局面我也不讶异。我尽力为你盘算——为你们两个盘算,却只换来失望。我对你们两个十分、十分失望。”他继续以严肃诚挚的口吻说:“我本以为在一起可以创造什么美好且永久的东西,我真的尽力了。我飞去好莱坞,替萨尔找一份工作,给你买漂亮裙子,介绍你们认识旧金山最优秀的人。但是你们拒不接受,连我最小的心愿,你们也拒绝遵从。我不求回报。现在我最后一次请你们帮忙,以后绝不再开口。星期六晚上,我的继父要来旧金山看我。我要你们跟我一块去,表现得就像我在信里跟他说的一样。换言之,李·安,你还是我的女人,萨尔,你还是我的朋友。我已经跟人家借了一百元,应付星期六所需,确保我的继父此行愉快,走时不必为我担心。”
我们跟埃迪碰面。迪安对他也是爱理不理。我们三人搭电车横穿正午燠热的丹佛去找工作。我想到找工作就心烦。埃迪仍是老样子,沿路说个不停。市场有个人愿意雇我们两个。清晨四点上班,一直到下午六点。那人说:“我喜欢聘用热爱工作的人。”
我太吃惊了。雷米的继父是个著名的医生,在维也纳、巴黎、伦敦等地行医。我说:“你打算为你继父花掉一百元?他的钱多得很,你这辈子都不会有那么多钱!你会负债累累的,老兄!”
梅杰到丹佛来是为了能有充裕的时间写作,看到我与迪安心急火燎的样子,觉得十分有趣。梅杰对迪安表现得异常恭敬有礼。迪安视若无睹。梅杰对迪安如此说话:“莫里亚蒂,我听说你同时跟三个妞睡觉?”迪安双脚蹭着小地毯,回答道:“哦,是的,哦,是的,是这样。”然后低头看表,梅杰则哼了一声。我也觉得跟着迪安东奔西跑,好像听话的绵羊——梅杰坚称迪安是个笨蛋。迪安当然不是,不知怎的,我很想向每个人证明。
“那有什么关系,”雷米静静地说,口气里满含挫败的意味,“这是我对你最后一次开口——你至少可以假装事情圆满,尽力给他留个好印象。我非常敬爱我的继父。他要带年轻的新婚妻子过来探访。我们一定要尽地主之谊。”有时候,雷米真是全世界最有绅士风范的人。李·安也大为感动,迫不及待地要见他的继父;如果雷米不怎么样,他老子可能不错。
“等一下,这是我在路上认识的朋友埃迪。”
星期六晚上如期而来。而此时,由于逮捕的人数不足,我决心趁他们还没开除我之前,先辞掉警察的工作,所以这将是我在此地的最后一个周末。雷米与李·安先到旅馆房间见他继父,我揣着旅行的钱,在旅馆一楼的酒吧喝得有些醉意了。很晚才去旅馆房间见他们。雷米的父亲前来应门,他个头高大,态度优雅,戴着夹鼻眼镜。我一看见他就大声说:“啊,邦克尔先生,您好吗?我是高的(Je suis haut)!”我本意是想用法语说“我在喝酒,喝高了”(I am high),转成法语,却不成句子了。邦克尔医生面露不解。我又帮雷米砸锅一次。他满面通红地瞪着我。
接下来,众人开始计划一场盛大的山中游。早上就开始做安排,可是一通电话让事情变得复杂——是我在路上结识的老朋友埃迪。他还记得我提过的一些名字,胡乱试了试,居然打电话找到了我,现在我有机会拿回我的衬衫。埃迪跟女友目前住在科尔法克斯大道附近。他问我知道哪里有工作机会。我叫他过来,心想迪安可能知道。迪安来了,行色匆匆,梅杰与我正赶着吃早饭。迪安连坐下来的时间都没有。“我有很多事要做,事实上几乎没时间带你去卡马戈市场,但还是走吧,老兄。”
我们到非常气派的艾尔弗雷德餐馆吃饭,位于北滩,五人吃饭带饮料,可怜的雷米一共花掉五十元。接着惨剧发生。猜猜艾尔弗雷德餐厅的酒吧里有谁?不就是我的老友梅杰吗!他刚从丹佛来此地,在旧金山某家报纸找到工作。他也喝高了,连胡子都没刮。我正把高脚杯里的酒倒进嘴里,他冲过来猛拍我的背。之后便跌坐在邦克尔医生的包厢旁,隔着他的汤跟我说话。雷米气得脸蛋跟甜菜一样红。
8
他勉强挤出笑容。“萨尔,可否介绍一下你的朋友?”
我步行足足五英里才回到科尔法克斯大道上的公寓,躺回舒服的床上。梅杰还得帮我开门。我仍在想迪安与卡罗尔有没有进行他们的交心对话。晚点就知道了。丹佛的夜晚十分凉爽,我睡得跟死人一样。
“这位是旧金山《阿格斯报》的罗兰·梅杰。”我努力摆出一脸严肃。李·安怒不可遏地看着我。
我们齐声大叫:“什么!”场面一片混乱。雷抱着一个女侍者在草地上打滚。梅杰坚持不让我们进门。我们威胁说要打电话给蒂姆,确认我们可以在公寓举行派对,顺便邀请他来。最终,我们一伙人还是回了丹佛市中心。突然间,我发现自己独自站在街头,身无分文。我花掉了身上最后的一元。
梅杰开始在邦克尔老先生耳旁大声说:“你教高中法文,还喜欢吗?”
“我不允许你们在蒂姆的公寓这样瞎胡闹!”
“对不起,我没教高中法文。”
我们来到那对女侍者姐妹的住处。准备介绍给我的那个还在上班,迪安自己想要的那个在家。我们全坐在沙发上。我说好打电话给雷的,就顺便约他一起来,他马上赶来。一进门,雷就脱掉外面的罩衫与背心,开始拥抱全然陌生的玛丽·贝当古。酒瓶四处乱滚。三点了。迪安赶去跟卡米尔甜蜜约会一小时。之后准时回来。女侍者姐妹中的另一个也下班了。我们迫切需要一辆车,况且,我们也太喧闹了。雷打电话给一个有车的好友,那人来了后,我们一帮人全挤进去;卡罗尔坐在后面,还企图进行与迪安约好的谈话,但是场面太混乱了。我大叫:“都去我的公寓吧!”就这样办。车子一抵达公寓门口,我就跳下车,在草地上倒立,身上的钥匙全掉出来,后来再也没找到。我们大叫着狂奔进公寓。梅杰穿着丝质晨袍挡在门口。
“哦,我还以为你在高中教法文。”梅杰这是故意装出粗鲁的样子,令我想起那天他不准众人在丹佛开派对的事。不过,我原谅了他。
“萨尔,明天,我知道哪里有份工作给你,”迪安恢复正经口吻,“只要我能从玛丽露那里脱身一小时,就直奔你的公寓,跟梅杰寒暄两句,然后带你去坐电车。(妈的,我到现在都没车。)我们到卡马戈市场,你立马就可以上班,这个星期五就能领薪水。老实讲,我们几个都彻底破产了,我好几个星期都抽不出时间打工。星期五晚上呢,我们三个老伙计——萨尔、迪安、卡罗尔——一定得一起去看迷你汽车比赛,城里的一个家伙会让我们搭便车……”迪安就这样滔滔不绝到了夜晚。
我原谅所有人,我放弃了,我烂醉如泥。对着邦克尔的年轻老婆大谈花前月下的浪漫事。我灌饱老酒,每隔两分钟就得到男厕解放一次,要去厕所,就得从邦克尔医生的膝头跨过去。当晚,所有事情都砸锅了。我在旧金山的日子也结束了。以后,雷米再也不会跟我说话。真是糟透了,因为我非常喜欢雷米,也是极少数知道他是多么真诚又大度的人。大概得好几年,他才能全然忘怀此事。我想起我在帕特森写给他的信,大谈我计划走六号公路横穿美国,相较之下,眼前的一切是多么丧气。我已经置身美国的边隅——眼前无路,只能往回走。既然如此,我当场决定此行该绕一圈——先去好莱坞,回程走得克萨斯州,去瞧瞧我在海湾的那一帮朋友;其他的,去死吧。
我只能说:“那,我们在丹佛到底要干些什么?”
梅杰被赶出餐馆。晚餐其实也结束了,在雷米的暗示下,我跟梅杰一起滚蛋了,于是我们就继续去喝酒。在“铁锅酒吧”,梅杰以超大声音说,“萨姆,我不喜欢坐在吧台的那个兔子爷。”
“他是不是全世界最棒最好的家伙?”迪安轻捶我的肋骨,“你瞧瞧他,瞧瞧!”卡罗尔开始在热闹的街上像猴子一样跳起舞来,我多次在纽约街头见他跳过。
我说:“什么,杰克?”
“哦,丹佛人真没意思!”卡罗尔仰天大叫。
“萨姆,”他说,“我觉得我该起身,赏他的脑袋一拳。”
“是啊,完事之后啊。”
“不,杰克,”我继续模拟海明威小说中的口吻,“继续钉在这儿,看看会怎样。”那夜的最后,我们在街角蹒跚摇晃。
“什么?”卡罗尔说,“我还以为今晚我们要叙旧!”
早晨,雷米与李·安还在睡觉,我悲哀地望着一大堆脏衣服,那是我跟雷米的待做事项,到棚屋后面丢进本迪克斯洗衣机。(洗衣服是件愉快的事,那里总有黑人太太,还有斯诺先生的疯狂笑声。)我决定离开,走到门廊,心里却有个声音说:“不,妈的,我曾发誓要爬过这座山才离开这里的。”峡谷有一个大斜坡,神秘地连接到太平洋。
我们匆匆踏入夜色。卡罗尔在小巷跟我们会合,一起前往丹佛市墨西哥裔区的心脏地带。这里的巷弄极其狭窄,弯弯曲曲,十分诡异,是我从未见过的。我们在人们安眠的静寂中大声谈话。“萨尔,”迪安说,“此时此刻,我就有个女孩在等你——只要她已经下班了。”他抬手看表,“她是女侍者,丽塔·贝当古,非常好的妞,有点性方面的障碍,我试图矫正过,不过你能对付的。老兄,你是个痴情的老手。我们马上去找她——我们该带点啤酒,不对,她们自己有啤酒,妈的!”他重击自己的掌心,“今晚我还得去和她妹妹玛丽约会。”
因此我又待了一天。那是个星期日。大热浪降临谷地,天气不错,清晨三点,太阳就已经转红,我开始攀爬,四点抵达山顶。山坡上全是可爱的加州棉白杨与桉树。快到山顶处就没有树木了,仅剩岩石与草。牛群在海岸的岩顶上吃草。再越过几个小山丘,太平洋就在眼前,湛蓝、开阔,浪头如白色高墙从土豆地逐渐逼近,传说那是旧金山大雾的来源处。再过一小时,滚滚白雾就会掩过金门大桥,把整个城市包裹在浪漫的白色里。会有年轻人挽着女友,口袋里塞着一瓶托考伊葡萄酒,缓缓爬上长长的白色人行斜坡。这就是旧金山。漂亮的女士倚在白色门边等待男人。还有科伊特高塔、内河码头、市场街,以及十一座拥簇的小山丘。
“一言为定,亲爱的,请记住,不是三点,是三点十四分。你我是否了解彼此灵魂中最深刻、最美妙的东西,亲爱的?”他弯身亲吻卡米尔好几次。墙上挂着一幅迪安的裸像,是卡米尔的作品,画像中,迪安那话儿十分伟岸。我简直目瞪口呆。这一切疯狂极了。
我在山头旋转,直到晕眩,还以为我会像做梦般从山顶直坠崖底。我爱的女孩在哪里?我沉思,向四面眺望,就像我在山底的小世界不断探索一样。横在眼前的却只有我的美国大陆,广袤粗犷的大地上高山猛然隆起。极远处,阴郁疯狂的纽约正在喷吐烟尘与棕色蒸汽。东部自有它的棕色神圣况味,加州则雪白如晾衣绳,肤浅空洞——至少,这是我那时的想法。
“好吧,迪安,记得三点回来哦。”
12
“现在是,”他低头看表,“一点十四分整。我三点十四分准时回来与你甜蜜温存一小时,亲爱的,真正甜蜜的温存。之后呢,就我们按先前讲好的,我得去见那个独脚律师办理离婚手续,半夜碰头。这确实很奇怪,不过,我先前已经详——详——细——细解释过了。”(这是托词,他要去跟卡罗尔密会。后者此时还躲在外面。)迪安接着说:“因此,此刻我得穿上衣服,套上裤子,回到我的生活中去,就是我外面的生活,街头种种,一如我们先前协议的。现在是一点十五分整,时间不等人,不等人的——”
早晨,雷米与李·安还在睡觉,我悄悄收拾好行李——我来时爬窗,走时也一样——背着帆布包离开米尔市。我始终没到那艘名叫“弗里比海军上将”的破旧鬼船过夜,雷米与我就此失去联络。
“那你何时会回来?”
到了奥克兰,我进入门口摆着一个马车轮的酒吧,置身于一群流浪汉之间,喝了一杯啤酒,再度上路。我跨越奥克兰,上了弗雷斯诺路。换了两趟便车,到了南边四百英里外的贝克斯菲尔德。第一段便车旅途真是疯狂,车主是个魁梧的金发小子,开的是改装车。他一边猛踩油门,把车速提高到每小时八十英里,超越路上所有车子,一边对我说:“瞧见我的大脚趾没?”他的脚趾上裹着绷带,“我今早才切除了这根脚趾。那些浑蛋要我住院。我收拾行囊就走了。脚趾算什么!”我心里暗说,没错,脚趾算什么,我得小心啊,紧紧抓住门把。从没见过开车这么疯狂的傻瓜。一眨眼,他就到了特雷西镇。特雷西是铁路旁边的一个小镇;司闸员们在铁轨旁服务不周到的便餐店吃饭。火车呼啸着驰过山谷。太阳把大地染得血红,缓慢下沉。沿途有一些名字奇妙的山谷——曼蒂卡、马德拉[36]等。不久,暮色降临,葡萄色的黄昏,泼墨紫的黄昏,掩盖了橘树丛以及绵延无尽头的西瓜田。夕阳是榨过汁的葡萄紫,又被泼上勃艮第红,田野间充满了爱与西班牙迷情的色彩。我把头探出窗外,猛嗅着芳香的空气。这真是最美的时刻。这位疯狂的司机在南太平洋铁路公司担任司闸员,住在弗雷斯诺;父亲也是司闸员。他是在奥克兰给火车转辙时弄伤脚趾的,我不清楚受伤详情。他载我进入热闹的弗雷斯诺,在小镇南边让我下车。我跑到火车站旁边的小杂货铺喝可乐;一个开着平板拖车、面色忧愁的亚美尼亚青年走了进来,同时,你听到火车怒吼,我心想没错,没错,这正是萨洛扬[37]所住的城镇。
迪安大叫:“哎呀,萨——尔!嗯——啊——没错,你也该到了,你这个臭小子终于上了这条老路啦。现在呢,你听着,我们必须,马上,马上就……卡米尔——”他转过身对她说,“萨尔来了,我在纽——约的老朋友,这是他到丹佛的第一晚,我一定得带他出去逛逛,帮他安排个女孩。”
我必须往南走,我再度上路。这次是个开着崭新小货车的人载了我一程。他来自得克萨斯州拉伯克,做露营拖车生意。他说:“你要买拖车吗?欢迎随时跟我联络。”他讲了一些他在拉伯克的父亲的故事。“一晚,我爸把当天的收入放在保险箱上面,全忘记了。你猜怎么着——那晚,小偷潜进来,带了乙炔火焰枪等作案工具。他砸了保险箱,乱翻里面的文件,踢翻了好几张椅子,之后就离开了。那一千元还好好地在保险箱上头呢!你说这事该怎么解释?”
卡罗尔跟我深夜逛丹佛破败的街道。空气温和,星光闪耀,每条卵石路小巷都充满了各种可能,我仿佛置身梦中。我们来到迪安的公寓,迪安跟卡米尔正吵着架。那是一栋老旧的红砖建筑,周围是木头停车棚与从围篱后面冒出来的老树。我们爬上铺了地毯的楼梯。卡罗尔敲门后急忙躲到我身后,不想让卡米尔瞧见他。我站在门口。迪安赤身裸体来应门,我看见床上有个褐发女郎,黑色蕾丝遮住迷人的奶油色大腿,她用微带诧异的神色望着我们。
他让我在贝克斯菲尔德南边下车,我的探险由此开始了。天气转寒,我拿出在奥克兰花三元买的轻薄军用雨衣,站在路上瑟瑟发抖。我站在一家装饰豪华的西班牙风格的汽车旅馆前,这旅馆闪亮如暗夜明珠。车子从它门前急速驶过,全都开往洛杉矶方向。我拼命举手拦车。天气实在太冷了。我在路边足足等了两小时,直到半夜,嘴里不断咒骂。这简直是我在艾奥瓦州斯图尔特市的经历的翻版。别无他法,往洛杉矶的剩余路程,只能花两元多搭公共汽车了。我沿着高速公路路肩走回贝克斯菲尔德,进入车站坐在长凳上。
然后他告诉我迪安是如何认识卡米尔的。台球房的伙计罗伊·约翰逊在酒吧认识卡米尔,带她上旅馆;炫耀心压倒了理智,他邀请哥们儿都到旅馆一睹卡米尔芳容。大家围着卡米尔坐着聊天。只有迪安例外,他只管瞧着窗外的景色。众人闪了以后,迪安只是望着卡米尔,指着腕表,做了一个“四”的手势,表示他四点要来找她,然后他也走了。三点,卡米尔送走罗伊,锁上了门。四点,大门重新为迪安而开。我真想马上见到这个疯子啊!况且他答应帮我介绍女孩。迪安认识丹佛所有的女孩。
我已经买了车票,正在等往洛杉矶的公共汽车,突然间,我的视野里闯入一个十分俏皮娇小的墨西哥女孩,她穿着宽松的长裤。刚刚才有几辆公共汽车大声喘气似的靠站,让乘客下车活动活动腿脚,她应该是从其中一辆下来的。她胸部高耸,看起来是真材实料;两片小屁股非常可爱;一头长发乌黑亮泽;她的眼睛大大的,瞳孔是蓝色的,眼神里有几分羞怯。真希望我刚刚跟她同车。心口一阵痛。每次看到心爱的女孩总是在这个过分辽阔的世界里与我擦肩而过,我就心痛。车站广播员呼叫前往洛杉矶的乘客上车,我拿着背包起身。猜猜是谁独自坐在车上?墨西哥女孩。我一屁股坐在她的对面,开始盘算计划。我是如此寂寞、哀伤、疲累、哆嗦、心碎且沮丧,因此我鼓起勇气接近一个陌生女孩,开始行动。公共汽车开出时,我在黑暗中敲着自己的大腿,足足有五分钟。
“安排如下:半小时前我下班,这期间他在旅馆跟玛丽露缠绵,我便有时间梳洗更衣。一点整,他从玛丽露下榻处赶去找卡米尔,跟她亲热——当然她们两人都不知道对方的存在,这让我有时间在一点半抵达卡米尔处,迪安跟我一起走。不过,卡米尔已经开始恨我了,所以迪安必须苦苦哀求才能脱身。然后我们回到这个地下室,清谈至清晨六点,一般会谈到更晚,但是迪安的关系非常复杂,他时间紧迫。六点,他回去玛丽露下榻的旅馆——明天他四处跑,去办理他的离婚手续——玛丽露完全赞成离婚,不过她坚持离婚前还是得做爱。她说她爱迪安——卡米尔也这么说。”
行动啊!你必须行动,否则就死定了!大笨蛋,你开口跟她搭讪啊!你是怎么回事?你不是厌倦老是一个人吗?不知不觉中,我便已经倾身对她说:“小姐,要不要我把雨衣借你当枕头。”她正打算坐着睡觉。
“行程是怎样的?”我知道迪安的生活必有日程表。
她抬头微笑说:“不用,谢谢你。”
卡罗尔说:“迪安跟我进入一个了不起的时期。两人相处时,要绝对诚实,心里想些什么都要一五一十地告知对方。我们还得借助安非他明。我们盘腿坐在床上,面对面。我终于让迪安明白,他可以做成任何想做的事,他可以做丹佛市市长,娶百万富婆,或者成为兰波以降最好的诗人。但他还是时不时要冲去看迷你汽车比赛。我也跟着去了。他在赛车场又叫又跳,兴奋极了。萨尔,你知道,迪安很痴迷于这类事情。”卡罗尔从灵魂深处“嗯”了一声,又陷入了对这件事的思考。
我靠回座位,颤抖着;点起一根烟蒂。等待她正眼看我,哀怨的眼神里略带情意,我站起身,靠过去跟她说:“你介意我换到你身旁坐吗?”
“什么事?”
“随便。”
“迪安也在丹佛。我跟你说吧。”卡罗尔说迪安同时泡两个女人,一个是他的前妻玛丽露,她窝在旅馆等他。另一个女孩是卡米尔,窝在另一个旅馆。“他来回奔波,还要抽空来找我,结束我们未完成的事。”
我马上照办。“你往哪儿去?”
“迪安在哪里?”
“洛杉矶。”我喜欢她说“洛杉矶”时的样子,太平洋沿岸地区的人讲起这三个字时的样子,我都喜欢。再怎么说,那也是他们唯一闪亮的黄金城。
我冲过去见他。他在五月百货公司上夜班;疯疯癫癫的雷在酒吧打电话到他上班处找人,让五月百货的门房去跟卡罗尔说有人死了。卡罗尔立即想到是我死了。雷在电话中说:“萨尔来丹佛了。”并且把我的地址与电话给了他。
我大声说:“我也是要去洛杉矶!真高兴你让我坐在旁边。我在路上流浪许久,寂寞极了。”坐定后,我们开始聊彼此的情况。她的情况是这样的:已婚,有个小孩。丈夫常打她,因此她离开他。她原本住弗雷斯诺南边的萨比纳尔,现在要去洛杉矶投靠她妹妹一阵子。她把孩子留在娘家,她娘家人是采葡萄工,住园里的棚屋。她除了胡思乱想、生闷气,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我真想马上搂住她。我们沿路一直谈话。她说很喜欢跟我说话。没多久,就说真希望她也能去纽约。我笑着说:“或许可以!”公共汽车喘气似的爬上格雷普韦恩山口,现在下坡,眼前是一大片灯海。我们心照不宣地握住彼此的手,也以这种无言的纯洁美丽方式承诺彼此,一旦到了洛杉矶,我弄到了旅馆房间,她将会在我身旁。我是如此渴望她,心都痛了;我将头靠在她美丽的头发上。她的瘦削肩头令我抓狂,忍不住搂了又搂。她很喜欢我这样。
“哦,你来了再说。”
她说:“我喜欢爱情。”然后她闭上双眼。我承诺给她美好的爱情。我贪婪地注视着她。我们知道了彼此的故事;然后陷入沉默与甜蜜的期待。就是如此简单。你们可以拥有全世界的皮奇、贝蒂、玛丽露、丽塔、卡米尔、伊兹内们;这是我的女孩,我的灵魂伴侣。我跟她如是告白。她坦承在车站时就瞄见我在偷看她:“我猜想你是个乖乖的大学生。”
终于,有下文了。卡罗尔来电话了,把他的地下室住址告诉我。我说:“你在丹佛做什么?我的意思是你现在在做什么?究竟发生了何事?”
“哈哈,没错,我是个大学生!”我肯定了她的猜测。公共汽车驶进好莱坞。清晨的天空灰蒙蒙、脏兮兮的,很像电影《苏利文的旅行》里,乔尔·麦克雷在小餐馆初识韦罗妮卡·莱克的早晨,她趴在我的大腿上睡。我贪婪地观看着窗外景色:灰泥粉刷的房子、棕榈树、免下车快餐店、疯狂的世界、破败的应许之地、美洲的神奇尽头。我们在缅因街下车,眼前景象跟在堪萨斯城、芝加哥、波士顿下车没两样——红砖屋、垃圾、街头游荡者、在阴沉的清晨嘎嘎而过的无轨电车,以及大都市都有的淫荡气息。
罗林斯的家隔这儿只有几条街。这是颇和乐的一家人——母亲还年轻,和人合资经营一家年久失修的破败旅馆,生有五男两女。最野的儿子就是雷,他是蒂姆的童年好友。雷风风火火地来找我,我们两人立刻看对眼,相偕去科尔法克斯大道逛酒吧。雷有个妹妹叫巴贝,喜欢打网球、玩冲浪,是个典型的西部金发美女。她跟蒂姆是一对。梅杰只是行经丹佛,却派头十足地借住在别人家的公寓里,他经常和蒂姆的妹妹贝蒂出去玩。只有我没有女伴。我逢人就问:“迪安在哪里?”他们个个笑着说不知道。
不知为何,我开始胡思乱想了。不断愚蠢偏执地狂想着特蕾莎(这是她的名字,或者直接叫特丽)就是个普通的小骗子,专门在公共汽车站钓乘客,像和我一样,先约好在洛杉矶见面,然后她把冤大头带去吃早餐,她的皮条客就在那里等,饭后,她会带我去特定的旅馆,她的皮条客会在那里事先藏好枪或者做好其他埋伏。我从未跟她坦承过自己的此番狂想。吃早饭时,的确有个皮条客不断瞧我们;我则幻想特丽向他偷偷使眼色。我实在很疲倦,感到陌生,仿佛迷失在这个遥远又恶心的地方。一阵愚蠢的恐怖感控制了我的思想,让我举止猥琐小气。我问:“你认识那家伙吗?”
“我知道。只是我很爱货车厢,喜欢看车厢上的名字,譬如‘密苏里太平洋号’‘大北方号’‘罗克艾兰线’。梅杰,老天,我沿路搭便车来到这儿,经历了很多事情,真想都告诉你。”
“亲爱的,你指哪个家伙啊?”我放弃这个话题。她吃饭速度十分慢,做什么事都慢吞吞的;眼睛空茫茫望着前方,吃了许久才完事;点起一根烟,继续说话。我则像个枯槁的鬼魂,对她的一举一动都起疑,认定她是在拖延时间。这一切就像在发病。当我们手牵着手走上街头,我浑身是汗。我们碰上的第一家旅馆就有空房,我迫不及待地把门紧紧锁上,她坐在床边脱鞋。我温柔地亲吻她。她最好永远不知道我刚刚的胡思乱想。为了松弛神经,我们知道我们需要威士忌,特别是我。我连忙出去,沿路急奔,至少找了十二个街区,才在报摊上买到一品脱的威士忌。我浑身是劲,跑回旅馆。特丽正在浴室补妆,我用玻璃杯倒了一大杯威士忌,两人都喝了一大口。哦,这酒是多么甜蜜可口,不枉我一路辛苦。我站在她背后,瞧着镜子,两人就在浴室翩翩起舞。我开始聊起东部的朋友。
接下来几天就如W. C. 费尔兹[24]所说的“充满明显的危险”——还有疯狂。我搬去跟梅杰住在蒂姆双亲的豪华公寓里。我们一人一间卧房,有小厨房,冰箱里有食物,还有极宽敞的客厅,梅杰就穿着丝质晨袍坐那儿写他最新的一篇海明威风格的短篇故事。梅杰是个红脸蛋、暴躁易怒、瞧什么东西都不顺眼的矮胖子,但是当真实生活在夜晚对他甜蜜相迎时,他也可以即刻摆出世上最迷人温暖的笑容。此刻,他坐在书桌前,而我只穿着黄褐色棉裤,在厚软的地毯上跳来跳去。他正在写小说,故事描述某个家伙初抵丹佛的经历。那家伙叫菲尔。同行伙伴是神秘的沉默男子萨姆。菲尔出去熟悉丹佛,被一群附庸风雅的家伙缠上。故事写他如丧考妣地回到旅馆房间,说:“萨姆,他们也到了丹佛。”萨姆只是哀伤地望着窗外说:“是的,我知道。”故事重点是萨姆不需要出门就知道此事,因为美国到处充斥着附庸风雅的人,他们把美国的血都吸干了。梅杰跟我十分要好;他认为我跟附庸风雅的人士相距十万八千里。他跟海明威一样,喜欢好酒。回忆起不久前的法国之行时,他说:“是啊,萨尔,如果你跟我能高高坐在巴斯克乡间,啜饮1919年的普瓦尼翁酒,你就知道世界上除了货车厢外,还有别的。”
我说:“我认识一个名叫多里克的好女孩,你真该认识她。她一头红发,足足六英尺高。如果你到了纽约,她会告诉你哪儿能找到工作。”
7
“这个六英尺红发女孩是谁?”她质疑道,“你为何跟我提到她?”她思想简单,无法理解我的狂喜的胡言乱语。我住口不言。她开始在浴室喝得大醉。
我在丹佛的第一个下午,就睡在查德的房间,查德回图书馆干活,他母亲则在一楼忙家务。那是闷热的高原7月。要不是有查德老爸的发明,我根本不可能睡着。查德的父亲七十来岁,是个大好人,年迈体弱,瘦削无神,常用饶有趣味、慢条斯理的语气讲故事;他的故事都很有意思,譬如80年代他在北达科他州平原的童年,喜欢骑光溜溜的小马,拿着棍棒追逐美洲土狼作为消遣。后来他在俄克拉何马州的长柄区[23]担任乡村教师,最后成为丹佛的生意人,拥有许多发明专利。他仍保留了位于大街修车厂楼上的办公室——他的翻盖书桌以及他昔日快意赚钱时代留下的无数尘封的文件,都还放在那里。他发明了一种奇特的冷气机。在窗框里装上普通风扇,用一条管子将冷水通到旋转的扇叶前。在风扇四英尺范围内,效果十分理想。在炎热的天气里,冷水就变成蒸汽,楼下还是热不可当。查德的床就在风扇正下方,床前方还有一个大型的歌德半身塑像凝视着我,我舒服地睡去,只不过二十分钟后醒来时,觉得冻得要死。我盖上毯子,还是觉得冷。实在太冷了,我无法入睡,只好下楼。老先生问我他的发明如何。我说太有效啦,这话当然是指一定范围之内。我喜欢这个老头。他记忆力很差。“我发明过一种去污剂,东部某些大公司纷纷盗仿。好多年来,我都想索赔,要是我当时有钱聘得起像样的律师就好了……”现在请律师当然太晚了,他只能垂头呆坐屋内。那天晚上,查德的母亲煮了一顿丰盛的饭,有查德叔叔在山上猎来的鹿肉。不过,迪安究竟在何方呢?
我不断说:“上床来吧。”
这是一场带有社会意味的战争。迪安的老爸是个酒鬼,还是拉里默街上声名狼藉的酒鬼,迪安实际上是拉里默附近的街坊抚养长大的。他六岁时就得上法庭请求释放他老爸。迪安曾在拉里默街乞讨,他老爸与一个老酒友就躲在附近巷弄的破酒瓶堆里,等迪安送钱来。迪安长大后,开始流连于格莱纳姆的台球房,他在丹佛创下窃车的最高纪录,被送进管教所。十一岁到十七岁间,他多数时间都是在管教所度过的。他的专长是偷车,瞄准下午放学的高中女孩,载她们到山区兜风,和她们亲热,然后下山,在镇上随便一家有空房的旅馆的澡缸里睡觉。他的父亲原本是个受人尊敬、努力打拼的锡匠,后来嗜酒成性,还喜欢喝葡萄酒,这比染上威士忌酒瘾更糟,最后落魄成扒火车货车厢的货色,冬日到得克萨斯,夏日回丹佛。迪安母亲早逝,他有几个同母异父的兄弟,但是他们都讨厌迪安。唯有台球房的小子是他真正的哥们儿。迪安拥有美国新风潮信徒的无限活力,他、卡罗尔,以及那群台球房伙伴,成为那年丹佛地区最有名的“地下怪物”,卡罗尔在格兰特街还有个地下室公寓,还真是个绝妙的象征。我们经常在那个地下室通宵达旦地鬼混,卡罗尔、迪安、我、汤姆·斯纳克、埃德·东克尔、罗伊·约翰逊。后来还有更多这类人物加入。
“六英尺高的红发女孩,嘿?我以为你是个正派的大学生,我瞧见你那件可爱的毛衣,就跟自己说,嗯,你瞧瞧,这小伙子不赖,是吧?不!不!不!你不是。你跟其他男人没什么两样,都是可恶的皮条客。”
“是的。”但是他跟卡罗尔也不说话了。查德就是此时开始同我们这一伙人疏远的。那天下午,我打算在查德家睡午觉。听说蒂姆·格雷在科尔法克斯大道帮我找了一间公寓,罗兰·梅杰已经住进去,等着我去。我嗅闻到某种阴谋,这一阴谋似乎把我们这伙人分成两派:一派是查德、蒂姆、梅杰,以及罗林斯兄妹,他们连成一气漠视迪安与卡罗尔。而我呢,恰好夹在这场有趣的战争中间。
“老天爷,你在胡说什么啊?”
“卡罗尔·马克斯也在丹佛吗?”
“少跟我装无辜了,别和我说那个六英尺高的红发女孩不是老鸨,我一听就知道谁是老鸨,而你,你就跟我认识的其他皮条客没两样,你们都是皮条客!”
在丹佛那个昏昏欲睡的午后,查德的母亲找到他的下落,他正在当地博物馆研究印第安编篮。我打电话到那里找他,他开着破旧的福特双门小汽车来接我,这是他去山里挖掘印第安文物的交通工具。他到公共汽车站接我时,身穿牛仔裤,满脸笑容。我呢,背包垫在屁股下,坐在车站地面上跟昨日在夏延车站碰到的水手聊天,问他金发女孩的下落。他十分烦闷,根本懒得回话。我上了查德的车子,首先,他要去州政府大楼拿一些地图,接着要去看一个老师,然后还有……我只想喝啤酒。脑海里一直有一个问题:迪安在哪里,在干些什么。出于某个奇怪的原因,查德决定不再跟迪安做朋友,压根不知道他住在哪里。
“特丽,你听我说,我不是皮条客。我对着《圣经》跟你起誓,我不是。我干吗拉皮条?我只对你有兴趣。”
那时,我跟迪安还没那么熟,我想做的第一件事是找查德·吉恩,打电话去他家时,是他母亲接的。她说:“萨尔,你到丹佛去干吗?”查德是瘦削的金发男孩,有张巫医一样奇怪的脸庞,和他对人类学与史前印第安人的研究兴趣恰恰般配。他鼻尖微微下钩,在蓬松的金色头发下呈现奶油色;他俊美优雅,就像那种在公路酒馆跳舞、玩橄榄球的西部大帅哥。他讲话微带颤抖的鼻音,曾和我说:“萨尔,大平原印第安人最让我喜欢的地方就是,他们夸耀自己剥了敌人的头皮,却他妈的表现出很不好意思的样子。拉斯顿[22]在《偏远的西部生活》中曾提到,有个印第安人因为剥了太多头皮,羞得满脸通红,火速奔进草原躲避,以‘彰显’自己的壮举。妈的,这点真是吸引我。”
“这一路上,我一直以为我碰上了个不错的小伙子。我高兴得不得了,简直要抱住自己说,终于,这次碰到的是不错的小伙子,不是拉皮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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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丽,”我诚挚地恳求道,“拜托,请听我说,请你理解,我不是拉皮条的。”想想看,仅仅一小时前,我还胡思乱想她是个骗子。人心啊,真是悲哀。我们都失去了理智,对彼此不信任。噢,痛苦的人生啊,我苦苦哀求,之后,我生气了,领悟到她不过是个愚蠢的墨西哥少妇,我竟对她百般苦求,我气得把这想法都告诉了她;不知怎的,我就拿起她的红鞋子,扔向浴室门,叫她滚蛋。“你走啊,滚蛋!”反正我就是睡一觉,起来就会忘了此事;毕竟我有自己的人生,尽管它恒常衰败与哀伤。特丽在浴室里一阵静默,我脱了衣裳,自顾自上床了。
顺便一提,帮我打奶昔的是个漂亮的科罗拉多女孩;她还满脸笑容;这令我感激莫名,弥补了昨夜的缺憾。我告诉自己,不知道在丹佛又会是怎样的一段经历!我再度踏上热得发烫的公路,搭上一辆崭新的汽车,车主是约莫三十五岁的丹佛生意人,时速达到七十英里。我沿路激动不已。随着时间一分一分地过去,我计算着已经走完的里程,就在前面,越过那些起伏的金色麦田,远处是白雪覆盖的埃斯蒂斯山,老丹佛终于在望了。我想象自己当晚就跟大伙逛酒吧,在他们眼中,我一定是那么陌生,那么衣衫褴褛,像那个漫游大地、传播晦涩预言的先知,我说出来的唯一字眼是“哇”!车主跟我热切地深谈了一番,各自描绘着生活的蓝图,不知不觉中,我们已经穿过丹佛郊区的蔬果批发市场;眼前是烟囱、烟雾、铁路、红砖建筑,再过去就是市中心的灰石大楼,我到了丹佛了。他让我在拉里默街下车。我带着全世界最愉悦的笑容,穿过街上的老流浪汉与疲惫牛仔,蹒跚向前。
特丽走出浴室,眼里含着抱歉的泪水。不知怎的,她那个简单可笑的小脑袋瓜认定,如果我真是皮条客,绝对不会把鞋丢向浴室叫她滚蛋。她恭敬温柔地默默脱掉衣裳,娇小的身体滑进被单与我并排躺着。她的肤色是如葡萄那样的棕色,可怜的肚皮上有剖腹产手术留下的刀疤;骨盆太小,不开刀,生不下来。她才四英尺十英寸高,两腿细瘦如小棍子。在这个凄凉的早晨,我跟她温柔地做爱。我们就像两个疲累至极的天使,绝望地搁浅于洛杉矶的礁岩上,突然间,一起找到了生命中最亲密最甜美的东西,而后我们沉沉睡去,直至黄昏。
朗蒙特非常漂亮。一棵巨大的老树下有片碧绿的草坪,是加油站所有的。我问加油站员工,我能在草坪上睡觉吗?他说当然可以;所以我把羊毛衬衫铺在地上,平躺在上面,胳膊外展,一只眼睛盯着艳阳下山顶积雪的落基山脉。我甜甜地睡了两小时,唯一的干扰是偶尔造访的科罗拉多州蚂蚁。我欣喜地想着——我终于置身科罗拉多了!妈的!妈的!妈的!我做到了!那两小时的睡眠中,我频频做梦,东部生活的片段活像蛛网缠绕梦中。醒来后我先到男盥洗室梳洗一番,顿觉舒爽无比,精神奕奕,到路边小栈喝了一大杯浓浓的奶昔,安抚了发烫难受的胃部。
13
我醒来时头剧烈地痛着。瘦子已经走了——我猜,他去蒙大拿了。我步出车站,站在清冷的空气中,生平第一次瞧见远处落基山脉白雪皑皑的山头。我深呼吸了一下,得马上前往丹佛。我先吃了顿简便的早餐,只有吐司、鸡蛋跟咖啡,然后直奔城外的高速公路。“西部原野周”庆典仍在进行;有牛仔特技大赛,整个城镇即将再度陷入喧闹与沸腾。我把这些抛诸脑后,心中急着见丹佛的那群朋友。我踏上跨越铁路的高架桥,来到棚屋聚集处,此处分出两条高速路,两路均通向丹佛。我挑选了靠近山脉的路,这样我沿路都可以看到山,然后朝那个方向走去。这一次我几乎立刻就拦到便车,一个来自康涅狄格州的年轻人载我一程,他开着辆破旧的汽车正环游美国,四处采风;老爸是东部的一个编辑。沿路他滔滔不绝,我则因为昨日的酒精和高山反应恶心反胃。我一度差点把头伸出窗外去呕吐。不过,等到他在科罗拉多州的朗蒙特把我放下来时,我已经恢复正常,甚至可以跟他谈论我的旅行趣事。他祝我一路顺利。
不管怎样,接下来的十五天,我与特丽都待在一起。睡醒后,我们决定沿途搭便车到纽约,她将成为我的纽约女友。我能想象,与迪安、玛丽露,以及大家共处,生活将会变得格外错综复杂——这将是崭新的生活。但是我们得先打工存够旅费。我身上还有二十元,特丽主张拿着这笔钱立即上路。我不喜欢这个主意。然后,我像个大笨蛋,在这个问题上思索了两天,我们在小餐馆、酒吧翻阅洛杉矶报纸(此地报纸的疯狂真是我生平所仅见)上的招聘广告,直到我的钱包缩水,仅剩十元多一点。我们待在小旅馆房间,日子称得上快活,半夜睡不着,我会起床,为心爱的宝贝拉上被单盖住她赤裸的棕色肩膀,然后细细体会洛杉矶的夜晚。真是残暴、闷热、警车狂鸣的残酷夜晚!街对面出事了。惨剧现场是栋摇摇欲坠的破旧出租屋。巡逻车停在楼下,警察正在询问一个白发老翁。屋内传出哭泣声。这一切连同我旅馆霓虹灯的嗡嗡声,我都听得一清二楚。我这辈子从未感到如此悲哀。洛杉矶是全美国最寂寞、最残暴的城市。纽约的冬日固然酷寒,但街头还是浮荡着一股奇怪的同志情谊。洛杉矶根本就是个野蛮丛林。
公共汽车站里都是人,都快挤到门边。各种各样的人在等车回家,或者只是闲荡;还有不少印第安人,眼神冰冷地打量着一切。金发女孩摆脱我的滔滔不绝,凑到水手那群人中去了。瘦子在长板凳上打瞌睡。我坐下来。全国各地的公共汽车站地面都是一个样,满地的烟头与痰,散发出一种公共汽车站特有的哀伤。那一刹那,这里跟纽瓦克并无两样,不过这里有我喜欢的开阔广袤。我懊悔自己破坏了此行的纯粹,我为何不是省下每分每厘,而是虚耗时光,拖拖沓沓,跟这个沉闷的女孩鬼混,花光了所有的钱。我懊恼不已。可我已经好久没睡觉,累得没有力气咒骂与抱怨自己,倒头就睡;我蜷缩在板凳上,以帆布背袋当枕头,一直睡到第二天上午八点,才在车站里数百个乘客熙来攘往的吵闹声与梦境般的低语声中醒来。
我跟特丽吃着热狗卷逛南大街,这里就像灯海与野性交织而成的嘉年华。几乎每一个角落都可看到穿着靴子的警察在搜身。全美最颓废的人物都成群结队地出现在此地的人行道上——笼罩在南加州柔和星辰中的这一切都迷失在了洛杉矶这片巨大沙漠营地的棕色光环之中。你能闻到空气里飘浮着“茶”与“草”的味道(我是说大麻),混合了墨西哥辣味豆与啤酒味。啤酒屋里传出宏大豪放的博普爵士乐声,与各式牛仔音乐、布吉伍吉乐[38]交织成美国的夜之组曲。每个人看起来都像埃尔默·哈斯尔。顶着苹果酒帽[39]、留着山羊胡的狂放黑人欢笑着走过;接着是来自纽约、刚下了六十六号公路、囊空如洗的长发嬉皮士;其后是上了年纪的沙漠居民拿着背包到广场寻找可栖身的躺椅;还有卷起袖管的卫斯理宗牧师,偶尔还可瞧见趿着凉鞋、满面胡须的“自然之子”的追随者。我想认识他们,跟他们每一个人说话,但是特丽与我忙着赚钱,没有空余时间。
“胡说,才不是呢。”她嘟着嘴说。
我们前往好莱坞,到日落大道与瓦因街口的药店找工作。还真是个热闹的街角!来自内陆的一家人开着一辆破旧的车子到此处,站在人行道上,张大着嘴,希望能瞧见一些根本不会出现的电影明星。一辆豪华汽车经过,他们蜂拥至路边,探头探脑,车里有个戴墨镜的男子,身旁是穿金戴玉的金发女郎。有人高喊:“唐·阿米奇!唐·阿米奇!”有人说:“不对,是乔治·墨菲,乔治·墨菲!”[40]他们互相推挤,四处张望。漂亮的同性恋男孩跑来好莱坞当男妓,四处招摇,不时装腔作势,以濡湿的指尖抹抹眉毛。全世界最漂亮、最带劲的女孩穿着宽松长裤打你身边走过,看也不看你一眼;她们来此想当巨星,却沦落到在汽车快餐店打工。特丽跟我也想到这样的地方打工,却到处碰壁。好莱坞大道上挤满疯狂按喇叭的车子;每分钟都会发生一起小车祸;人人都朝最远的那棵棕榈树奔去——过了这棵棕榈树后,就是沙漠与荒芜。好莱坞的某人站在豪华餐馆前与人争执,跟纽约百老汇的某人站在雅各布里斯海滩与人吵架的神情,并无二致,只是此地人穿衣比较轻薄,讲话比较无趣。高瘦枯槁的传教士颤颤巍巍地走过。身材壮硕的女人尖叫着奔过马路,就为了排上问答节目的队。我瞧见杰里·科隆纳在别克汽车展售店买车,站在巨大的厚玻璃窗后面,捻着八字胡。特丽跟我跑到市中心一家便餐店吃饭,那家店的布置完全仿岩洞风格,墙上有朝四处喷奶的金属乳头,还有诸神与海神滑溜巨大的石屁股,毫无人气。客人在瀑布周围闷闷不乐地进食,脸色被水光衬得哀愁发绿。洛杉矶的警察看起来都像帅气的男陪侍,显然他们当初到此也是想一圆明星梦。来洛杉矶的人,个个想在电影圈插上一脚,我又何尝不是?但特丽跟我最后沦落到在南大街讨生活,混迹于那些失意的柜台服务员和洗碗小妹之中,他们的落魄写在脸上,毫不遮掩。即使如此,我们还是碰壁。我只剩十元。
“纽约也什么都没有。”
“哎,我得去我妹妹那儿拿衣服,然后我们就搭便车去纽约。”特丽说,“走吧,老兄,就这么干!‘如果你不会布吉,我会,我教你。’”这是她常唱的歌词。我们急忙赶去她妹妹家,位于阿拉梅达大道后面的墨西哥裔银色棚屋区。我躲在墨西哥人家厨房后面的暗巷,因为不能让她妹妹瞧见我。狗儿奔过。微明的灯火照亮老鼠横行的小巷。温暖柔和的夜晚,我能听见特丽跟她妹妹的细声争执。我有心理准备要面对各种场面。
“那儿没花,”她说,“我想去纽约。受够了这个鬼地方。除了夏延,没地方可去,即便在夏延,也什么都没有。”
特丽回来了,拉着我的手到中央大道,这是洛杉矶的有色人种聚居的商业大街。真是一个狂野的地方,有些人称“鸡棚”的餐馆,小得连点唱机都放不下,而唱机只播放蓝调、博普爵士乐,以及跳跃爵士乐。我们爬上肮脏的公寓楼梯,来到特丽的朋友马加里纳的住处,索要她被借走的一条裙子跟一双鞋。马加里纳是个可爱的黑白混血儿;丈夫则黑得像扑克牌里的黑桃,十分友善。他马上奔出去买了一品脱的威士忌,以尽地主之谊。我想分担酒钱,他坚决不同意。他们有两个孩子,孩子在床上跳来跳去,那就是他们的游戏区。他们搂着我,以惊奇的眼神看着我。这真是中央大道的狂野热闹之夜——是汉普[41]在《中央大道上的崩溃》唱到的那种夜晚——街道上有人吼叫、喧嚷。走廊上有人唱歌,窗户里也传出歌声。真是绝了,还是小心为上。特丽拿了衣裳,道了再见,我们跑到一家鸡棚餐馆,用点唱机播放音乐。几个黑人跑来在我耳边兜售大麻。一元。我说好,拿来吧。药头跑进来,挥手叫我跟他到地下室的厕所会合,到了那里,我呆呆地站着,那人说:“老兄,捡起来,捡起来。”
“哦,听着,我们可以在开满花朵的草原上惬意地散步。”
我说:“捡什么?”
她说:“不,公共汽车停在高速公路旁,我得独自穿过该死的草原,我整个下午都在看那片讨厌的草原,我今晚可不打算再走一遍。”
他已经拿了我的钱,却不敢指地板。其实也称不上地板,只是什么都没铺的地面。上面躺着一小坨类似粪便的棕色东西。这人未免谨慎得可笑。“我得小心为上,这星期并不太平。”我捡起那坨东西,是棕色纸卷的烟,我回去找特丽,准备在旅馆房间好好过过瘾。结果,什么感觉也没有。不过是布尔·达勒姆牌的烟草罢了。我花钱可得谨慎些了。
他说:“我刚写了一张明信片给我在蒙大拿的父亲。你找得到邮筒丢进去吗?”这是个奇怪的要求。他把明信片交给我,又踉跄着推开酒吧的旋转门,进去了。我拿着明信片去找邮筒,趁机瞄了一眼。“亲爱的老爸,我星期三返家。一切平安。希望你也一样。理查德。”这让我对瘦子的印象大为改观,他对老爸真是温柔有礼。我回酒吧跟瘦子会合。我们相中两个女孩,一个年轻漂亮的金发女孩,一个丰腴的棕发女孩。她们不声不响,绷着脸,但是我们想和她们亲热。我们带她们上一家快要打烊的破旧夜总会,我把剩下的两元都用来给她们买威士忌,瘦子跟我喝啤酒。我有些醉意了,但毫不在乎;一切都很好,我志在那个娇小的金发女孩,全身心地渴望着她,想一举全力进攻,我抱着她,想倾诉这一切。夜总会打烊了,我们只好漫步在破败肮脏的街头。我抬头瞧见美妙的星星依旧高挂天空,闪耀热烈。两位女孩想去公共汽车站,所以我们就一起去了,不过,她们是要去跟某个水手碰头,他正在车站等她们。水手是丰腴女孩的表亲,还带了自己的朋友。我对金发女孩说:“你怎么啦?”她说想回家,她家在科罗拉多州,夏延南面的边界线过去一点的地方。我说:“我陪你去搭公共汽车。”
特丽与我得拿准一个主意,不能再反复不定。我们要用剩下的钱,沿路搭便车到纽约。那晚她从妹妹那里拿了五元,我们现在大约有十三元。到了中午旅馆要加收一天费用前,我们收拾好行李,搭上一辆往加州阿卡迪亚的红色车子,那里,白雪覆盖的山下面就是圣阿尼塔赛马场。已经入夜了。人们指点我们往内陆的方向开。我与特丽手牵手走了好几英里,离开人口密集区。那天是星期六。我们站在公路旁的灯柱下,竖起大拇指,做出拦车的手势,突然好几辆满载着年轻人、彩带飘飘的车子呼啸而过。他们齐声大喊:“耶!耶!我们赢了!我们赢了!”他们对着我们狂吼,看到一对男女在路边拦车,乐不可支。约莫十几辆这种车子从我们面前驶过,车上全是年轻的面孔,传出的都是所谓的“低沉年轻的声音”。我痛恨他们每一个人。就仗着他们是中学小混混,父母有几个臭钱,星期天下午都会吃吃烤牛肉,他们就有权对着搭便车的人吆五喝六吗?他们以为自己是谁?凭什么嘲笑一个落魄的女孩和一个渴望爱情的男人?我们又没碍着别人。
我说:“改天,我再来。”她说:“随时欢迎,小鬼。”我赖着不走,只为继续瞧她,又喝了一杯咖啡。她的男友臭着脸走进餐馆,问她何时可以下班。她急忙开始关店。我只得闪人。临走前,我冲她一笑。外面还是一如既往地疯狂喧嚣,那些打酒嗝的胖子喝得更醉,更加吵闹了。真滑稽。我看到几个戴着高耸头饰的印第安酋长,挤在脸色通红的酒鬼中间,面容十分严肃。我瞅见瘦子在街头踉踉跄跄地走着,便赶上前和他同行。
总之,我们没能幸运地拦到车,只好步行回到镇上,更惨的是,我们想喝一杯咖啡,走进唯一一家还开着的店,就是高中生流连的冷饮店,那些年轻孩子都聚在那里,也还记得我们俩。这时他们才看清特丽是墨西哥人,是个在外混的野妞;她的男友看起来比她还落魄。
“不行,不行,我做不出这种事。”她哀伤地说,我喜欢她的口吻。
特丽昂着头,小巧的鼻子朝着天,转身就走。我们沿着高速公路旁的水沟摸黑前进。我提着背包,在这冰冷的夜里,我们的呼吸凝结成雾气。我决定跟她再次躲开这个世界一晚,管他呢,天大的事明天再说。我们走进汽车旅馆,花了四元租了一个舒服的小套房——淋浴设备、毛巾、墙上收音机,一应俱全。我们紧紧相拥,严肃地谈话,聊了许久,洗了澡。然后亮着灯,继续聊,甚至熄灯后,还在聊。我们之间的感情通过了验证,我让她相信了,她也接受了,黑暗中,我们达成了协议,气喘吁吁,快乐得像两只小羔羊。
“你不能甩掉他吗?”
次日上午,我们大胆地展开新计划。我们要搭公共汽车去贝克斯菲尔德,找份采摘葡萄的工作。赚几个星期的钱,再像样地搭公共汽车前往纽约。那是个美妙的下午,我与特丽搭公共汽车去贝克斯菲尔德;我们往座椅一靠,轻松地聊天,田野从眼前掠过,心头无忧无虑。傍晚时抵达贝克斯菲尔德。根据计划,我们先进城找当地的所有水果批发商。特丽说我们可以住在葡萄园的帐篷里。可以住帐篷,趁着凉爽的加州清晨采葡萄,这个画面非常合我心意。但是我们怎么都找不到工作,大家给了我们无数建议,仍然找不到,真是让人困惑。尽管如此,我们还是吃了一顿中国菜,补充了点体力,再度出击。穿过南太平洋铁路公司的铁道,进入墨西哥小镇。特丽跟教友聊天,询问何处有工作。天色已晚,小小的墨西哥小镇的街灯火辉煌。我们看到电影院的透光看板、水果摊、投币游乐厅和杂货店。路旁还停满数百辆摇摇欲坠的卡车和溅满泥点的破旧汽车。所有墨西哥的葡萄工家庭都在街头闲逛,大口吃着爆米花。特丽逢人就聊上几句。我开始觉得沮丧。此刻,我需要喝上一杯,特丽也是。我们花三毛五分买了一夸脱[42]的加州葡萄酒,跑到铁道调车场喝。我们找到一个地方,以前曾有游民把板条箱搬去那里,围火而坐。我们就坐在那里喝酒。左边是货运列车,红色的车厢在月光下显得悲戚而脏污;正前方是贝克斯菲尔德机场专有的灯柱;右边则是铝板屋顶的巨大仓库。这是个美好、温暖的夜,应该开怀畅饮;这是个月光皎洁的夜,适合抱着心爱的女孩,吐露衷肠,飘飘然上天堂。我们正是如此。特丽喝起酒来像个小傻瓜,跟我一口接一口,不久,就喝得比我还快,我们喋喋不休地聊至子夜。我们一会儿也没从那些板条箱上挪开过。偶尔会有一两个流浪汉或者带着小孩的墨西哥母亲经过,有时巡逻车来了,停在一旁车上的警察会下来方便一下。多数时候只有我们两人,两个灵魂缠绵再缠绵,直至难舍难分。子夜到了,我们起身,跌跌撞撞走向高速公路。
她说:“小鬼,我很乐意,但是我跟男友有约会。”
特丽有了新点子。搭便车到萨比纳尔,那是她的家乡,我们可以借住她兄弟的车库。我怎样都好。到了路边,我让特丽坐在我的背包上,看起来像个绝望的女人,果然没多久就有一辆卡车停下来,我们兴高采烈地奔上车。司机是个好人;卡车有些老旧,爬坡时不断喘气。在破晓前,我们抵达萨比纳尔。特丽睡觉的时候,我喝光了剩下的酒,此刻,醉意正酣。我们爬出卡车,在这个加州小镇铺满落叶的静谧广场上漫步——这里是南太平洋铁路线上的一个小站。我们先去找她哥哥的好友,打探她哥哥的下落。但没人在家。天色亮起来的时候,我躺在广场的草坪上,不断地说:“你不会说他在威德干什么,是吧?他在威德干了什么?你不会说的,是吧?他在威德干什么?”这是电影《人鼠之间》[43]里伯吉斯·梅雷迪思对农场领班说的话。特丽咯咯笑了起来。对她而言,我做什么都对。我可以一直躺在草坪上,嘴里胡说八道,直到太太们走出教堂,她也不在乎。最后,我们认为有她哥哥在,一切都会搞定,就先去铁道旁的旧旅馆开房间,舒服地躺在床上。
我跟蒙大拿瘦子在一起,开始逛酒吧。我身上大约有七元,那一夜就愚蠢地挥霍掉五元。一开始,我们跟那些牛仔打扮的游客、油井工人、农场主人,在酒吧、门口、人行道上挤来挤去。有一阵子,瘦子喝了很多威士忌与啤酒,晕头转向地在街上瞎跑,我使劲摇晃他。他的酒品约莫如此;先是眼睛呆滞,然后就拉着陌生人聊起来。我进入一家墨西哥辣味店吃饭,女侍者是漂亮的墨西哥女孩,我吃了饭,在账单背后为她写了一首短短的情诗。辣味店空荡荡的,客人们都跑到他处喝酒。我要女侍者看账单背面。她看了之后笑了。在那首短诗中,我表示希望她能同我一起欣赏夜色。
阳光灿烂的早晨,特丽早早起床去找她老哥。我一直睡到中午;
5
在里面扮演乔治,说过这句话。
吉恩说:“只要熬过这个冰冷的晚上,我们就没事了。”然后卡车穿过拥挤的人群离去了,没人注意到缩在防水布下的那两个男孩的怪模样,他们像婴儿一样在棉被下张目看着这座城市。我看着卡车消失于夜色里。
朝窗外一看,赫然看见南太平洋铁路公司的货车驶过,平板拖车上挤了数百个游民,一个个兴高采烈,他们拿背包当枕头,专注地阅读报上的滑稽漫画,有人在吃沿路采来的上好加州葡萄。我大叫:“妈的!我的天!这就是应许之地啊!”他们全来自旧金山;一星期后,又会同样兴高采烈地回去。
卡车行至夏延市的郊区,我看到当地电台高耸的天线上的红灯,突然间,车子驶入一条拥挤的街道,两边人行道上行人摩肩接踵。蒙大拿瘦子说:“活见鬼啦,正好碰上‘西部原野周’。”到处都是穿皮靴、戴宽边高顶帽的肥胖生意人,伴着他们打扮得像牛仔女郎的健壮妻子,在夏延老城的木板人行道上熙来攘往,欢闹不已。远处,是夏延新市区灯光绵延的细长公路,不过,庆典集中在夏延旧城区。有人朝天开空枪。酒吧沙龙里的顾客多得挤到了街上。我真是眼界大开,另一方面,又觉得荒唐:我第一次到西部,就看到他们居然沦落到得用这种荒谬的手法来维系昔日的傲人传统。在此,我们不得不下车告别;那对明尼苏达州兄弟对流连此地毫无兴致。看着他们离去,我感到难受,因为我意识到此后我们可能不会再相见,不过,世事就是如此。“今晚你们可会冻坏屁股,”我警告他们,“明天下午呢,又会在沙漠里被太阳烤焦。”
特丽带着她哥哥、哥哥的朋友,还有她的儿子一起回来。她哥哥嗜酒如命,狂野性感,是个不错的家伙。他的伙伴也是个墨西哥人,大块头,肌肉松垮,讲起英文一点口音都没有,但聒噪得很,过于想取悦别人。我看得出来他很中意特丽。特丽的儿子约翰尼才七岁,黑眼睛,个性可爱。就这样,又是疯狂的一天。
“好啊!”我醉得不行,什么事都愿意干。
特丽的哥哥叫里基,有一辆1938年的雪佛兰。我们全挤进去,驶往不知名之处。我问道:“我们这是去哪里?”特丽哥哥的老友——大家管他叫蓬佐——负责回答。他浑身发臭,没多久,我就发现原因——他的营生是卖粪肥给农夫。他有一辆卡车。里基嘛,口袋里总共有三四元,是个随遇而安的逍遥人物。他总是说:“老兄,没错,就是这样——久是这样[44],久是这样!”他把那辆老破车飙到时速七十,去了弗雷斯诺的马德拉找几个农夫商量肥料的事。
蒙大拿瘦子睡着了,醒来后对我说:“嘿,老黑,在你去丹佛前,今晚要不要跟我一起探探夏延啊?”
里基有一瓶酒。他说:“今天喝酒,明天干活。久是这样,老兄——来一口!”特丽跟孩子坐在后面;我转过头,瞧见她一脸返乡的幸福光芒。加州10月美丽的绿色田野从眼前飞速掠过。这会儿,我胆气重生,劲头十足,打算再度出发。
“我一向到处流浪,从不待在一个地方。”
“老兄,我们究竟要去哪里?”
“我希望你平安抵达想去的地方,而且顺心愉快。”
“我得去找一个农夫,他那里有些粪肥。明天我们开卡车去他那里运走,到时,我们就会挣得钱包鼓鼓囊囊的。你别烦恼。”
“也是我所知道的最甜蜜的歌。”他微笑着说。
蓬佐说:“有钱大家一起赚。”就我所见,确实如此——我所到之处,无论做什么生意,都是见者有份。我们驶过乱七八糟的弗雷斯诺街道,往山谷走,去找乡间小径上的农家。蓬佐下车,跟几个年迈的墨西哥农夫讲话,大家似乎很困惑;当然,什么结果也没有。
我说:“吉恩,这是我听过最美的歌。”
里基大声说:“现在我们最需要灌一杯!”我们一群人到十字路口的酒馆。美国人常在星期天下午到十字路口的酒馆喝酒;一家大小一起光临,一边喝酒,一边天南地北地聊,天下太平无事。夜幕降临,孩子开始哭闹,父母则已烂醉。摇摇晃晃地,全家打道回府。在美国,我去过的每一处,只要到十字路口酒馆喝酒,就会看到这种全家出席的场面。小孩吃爆米花与薯片,在后面玩耍。我们也这么干。里基、蓬佐、特丽跟我喝着酒,在音乐声中大声说话;小约翰尼则跟其他孩子在点唱机那儿胡闹。太阳变得血红。又是一事无成。不过,有什么好成就的呢?里基说:“马捏拉[45],马捏拉,老兄,明天再干,再来一杯啤酒,老兄,来吧,来吧。”
我替他们一人买了一包烟,他们道了谢。卡车要开了。时近半夜,外面很冷。吉恩流浪全美的次数,十根手指与十根脚趾都数不过来。他说,此刻最好是紧紧相靠,躲在防水油布下,否则我们全会冻僵。于是,我们就以这种方式,配上剩下的威士忌,尽管温度降到冰点,耳朵冻得生疼,还算保持了暖和。车子在高原上越爬越高,星星就越来越明亮。我们已进入怀俄明州。平躺在板车上,凝视着美妙的苍穹,我为自己在能短短的时间内从悲惨的贝尔山来到此处而感到自豪,想到丹佛市就在前方,我激动不已——无论等在前面的是什么。密西西比的吉恩开始唱歌,歌声悠扬静谧,有浓浓的密西西比口音,歌词很简单:“我爱上一个美丽女孩,她年方二八,甜蜜无比,谁都不如她美丽。”他重复吟唱,偶尔插进几句不同的歌词,都在怀念那个与他已经走散的女孩,他是多么渴望回到她的身边,可是为时已晚。
我们跌跌撞撞出了酒馆,上了车子,迅速开往高速公路旁的酒吧。蓬佐个头高大,嗓门也一样大,喜爱热闹喧嚣,他认识圣华金山谷的每一个人。从高速公路酒吧出来,我跟他单独开车去找一个农夫;却开到马德拉的墨西哥区,希望帮他跟里基搭上几个妞。紫色夕阳缓缓沉下葡萄园,我呆坐在车里,看着蓬佐跟某个墨西哥老家伙站在厨房门口讨价还价,他想买老家伙后园种的西瓜。我们买了西瓜;当场吃了起来,西瓜皮就丢在老家伙家旁边的泥地上。天色渐暗,漂亮小妞不断走过街头。我说:“我们究竟在什么鬼地方啊?”
突然间,我们驶进了奥加拉拉,这时驾驶座的兄弟才回头喊:“小便暂停!”语气里高兴得要命。蒙大拿瘦子站在车边生着闷气,为自己错过了机会而懊恼不已。达科他州的两个小伙子跟众人道别,打算在此地找份收割短工的工作。我们看着他们没入夜色,走向城镇另一头亮着灯光的棚屋,一个穿牛仔裤的守夜者说负责招工的头儿都在那里。我得买烟;吉恩与金发男孩跟我下车舒展腿脚。我走进一个完全出乎意料的所在,那是供当地青少年男女流连的冷饮小店,孤零零地立在平原上。几个年轻人正伴着点唱机的音乐跳舞,看见我们进来,便停止舞步。吉恩与金发男孩站在那里,没看任何人。他们只想买香烟。店里有几个漂亮女孩。其中一人朝金发男孩抛媚眼,他没看见,不过,就算他看见,也不会在乎。他看起来十分哀伤,魂不守舍。
大个子蓬佐说:“老兄,别担心。明天我们就会赚到一堆钱;今晚就别发愁。”我们回去接特丽、她哥哥和孩子,从灯光明亮的高速公路驶回弗雷斯诺。我们都饿扁了。越过弗雷斯诺的铁轨,进入杂乱的墨西哥人聚居区的街道。奇怪的中国人探出窗口,注视着星期日夜晚的街道;一群墨西哥妞穿着宽松长裤,大摇大摆地走过;点唱机大声播放曼波[46]音乐;街道灯光闪烁如万圣节般。我们进入一家墨西哥餐馆,点了墨西哥卷饼,以及玉米粉烙饼裹花豆泥,美味极了。我拿出最后一张崭新的五元钞票。这五元钱本来是准备用到新泽西海岸的,现在用来付我与特丽的账。还剩四元,我与特丽彼此互望。
“该死,我没看出来。我在内布拉斯加时,也干过这种事,根本不像现在这样难堪。”
“宝贝,今晚我们该睡在哪里?”
“肯定是的。”
“我不知道。”
“见鬼,”他说,“他们是故意的?”
里基已经醉了;只会满嘴“久是这样,老兄——久是这样,老兄”,语气温柔疲惫。今天真是够受的。我们不知何去何从,也不知道上帝对我们有什么打算。可怜的小约翰尼在我的臂膀里睡着了。我们开车回萨比纳尔,半路急停在九十九号公路旁的酒馆。里基要喝最后一杯啤酒。酒馆的后面有拖车、帐篷,还有几间类似汽车旅馆的破旧房间。我询问了价格,两元,我问特丽怎样,她说好,现在有孩子跟在身边,得让他睡得舒服点。我们在酒吧喝了几杯,几个面容严肃的流动农业工人跟着牛仔乐队歌声歪歪扭扭地跳舞,特丽、我跟约翰尼到旅馆房间打算睡觉。蓬佐却一直赖在旁边,他没地方睡。里基则睡在他老爸在葡萄园的棚屋里。
“好吧。”他慢慢移动,在众目睽睽之下他蹲着一点点地往后部移,努力维持平衡,直到两条腿挂到车外。有人敲前面的窗子提醒开车的两兄弟。他们转过脸来看,绽放出灿烂的笑容。正当蒙大拿瘦子打算撒尿时,姿势本来就已经不稳,那对兄弟还故意以七十英里的时速左摇右晃地猛开过去。瘦子往后一倒;我们瞧见一泡尿像鲸鱼喷水,跃入空中;他挣扎着恢复坐姿。卡车又突然一歪,蒙大拿瘦子倒到一边,尿全落在身上。众人哄笑中,我们听到他低声咒骂,像是远处山边传来的哀鸣:“该死……该死……”他不知道我们故意整他,像《圣经》里的约伯[21]那样苦苦挣扎。他如此这般完事后,衣服湿得都可以拧出水来了,还得小心翼翼地回到原来的位置,表情无比愁苦,惹得大家都大笑,只有那个金发男孩没笑,明尼苏达兄弟在驾驶座上哈哈大笑。作为补偿,我把酒瓶递给蒙大拿瘦子。
我问蓬佐:“你住在哪里?”
有人说:“到边上去撒。”
“没地方住,老兄。我本来该待在大玫丽那里,可是她昨晚把我轰出来了。今晚,我得回去睡在卡车里。”
不久,我们到了一个小镇,车速减缓,蒙大拿瘦子喊:“啊,小便暂停!”明尼苏达小子并未停车,直直穿过城镇。蒙大拿瘦子说:“该死,我憋不住了。”
吉他的铮铮声传来,我和特丽一起看星星,接吻。她说:“马捏拉,明天一切会顺利。你说对吧,萨尔——甜心,对不?”
一路上,那个年轻的金发逃亡者始终维持同一坐姿;偶尔吉恩会从入定状态中醒过来,瞧着黑暗原野在车旁飞驰,弯身对着男孩耳朵轻语。男孩点点头。吉恩的确很照顾他,照顾他的情绪,也安抚他的恐惧。想象不出他们要去什么鬼地方,做什么事。他们没烟,我几乎把整盒给他们了,我很喜欢这两个人。他们总是万分感谢,十分有礼。从不开口要烟,我都是主动给他们。蒙大拿瘦子也有烟,却吝于分享。车子奔驰经过另一个十字路口的小镇,经过另一群穿牛仔裤的瘦高男子,他们有如沙漠里的飞蛾群聚于街灯下,然后我们的车子再度没入墨黑的夜色,天上的星星分外晶亮,因为我们已经攀上西部高原的山丘,空气越来越稀薄,他们说现在我们每前进一英里,地势就高了一英尺,四周没有树木遮挡,星星闪烁,仿佛触手可及。车子飞奔,我看到路边鼠尾草丛里站着一头面色沉郁的白脸乳牛。这一路跟搭火车差不多,车行平稳,路线笔直。
“当然,宝贝,马捏拉。”马捏拉复马捏拉。接下来的一星期,我每日听到的都是“马捏拉”,一个可能象征天堂的美好词语。
“你们结束这边的活后,继续往北走就行了,”蒙大拿瘦子建议道,“顺着收割的地区一直走到加拿大边境。”两个男孩轻描淡写地点头。他们对蒙大拿瘦子的建议不太重视。
小约翰尼在床上乱跳,之后和衣而眠。从他鞋子里抖落出不少沙子,那是马德拉的沙子。特丽跟我半夜醒来,得把床单上的沙子扫下来。清晨,我起床洗漱,到外面转了转。此地离萨比纳尔约莫五英里,四周全是棉花地与葡萄园。我问出租帐篷的胖女人是否还有空帐篷。还有最便宜的那种,一天一元。我掏出一元,三人搬进帐篷住。帐篷里有床、炉子,柱子上挂着一面破镜子。好极了。我得弯着身子才能进出帐篷,里面住着我的宝贝与她的宝贝儿子。我们等里基与蓬佐开卡车来,结果他们载来一堆啤酒,我们在帐篷里喝得烂醉。
每年的收割季节,此处男人颇多。达科他州男孩蠢蠢欲动,他们说:“下一次小便暂停,我们就要闪人了,这里看起来有很多活可干。”
“粪肥的事,怎么办?”
蒙大拿瘦子转身面对我,指着我的鞋子发表了一番评论:“把那玩意儿栽到土里,八成会长出东西来?”他的脸上没有一丝笑容,但其他人都笑得前仰后合。没错,这真是全美国模样最蠢的一双鞋;我特意穿它上路,是因为不想在炎热的长途跋涉中,两脚泡在汗水里,除了贝尔山那场大雨,它堪称旅途可能有的最佳良伴。所以,我跟着他们一起笑。这双鞋现在已经破旧不堪,染色的皮革竖了起来,活像脚上长了新鲜的菠萝切片,我的脚趾露在鞋外。我又喝了一大口,放声大笑。仿佛梦境,我们在暗夜里穿过许多位于十字路口的小镇,看到不少在镇上闲荡的收割短工与牛仔。他们齐刷刷地转过脑袋看我们,当我们驶往城镇的另一头,还可以看到他们在绵延的夜色中拍腿而笑——我们这群人看起来还真可笑。
“今天太晚了。老兄,明天,明天就会有一大笔进账。今天,先好好喝几杯啤酒。你说如何,啤酒?”喝酒,我还需要人家激励吗?里基大声喊:“久是这样——久是这样。”我开始明白,用卡车运粪肥赚大钱这回事可能永远不会实现了。卡车就停在帐篷外,闻起来有蓬佐的味道。
“妈的!”我迎风嚷道,又喝了一大口,现在感觉好得不得了。风灌进敞篷的车厢,刮走了每一口酒的苦涩,只留下痛快舒畅的感觉沉淀在我的胃里。“夏延,我来了!”我大叫,“丹佛,你的孩子要来了。”
那晚,气息甜蜜,我与特丽在沾了露水的帐篷里睡觉。我正打算入眠,她说:“你要现在跟我做爱吗?”
“是的,先生,我跟大瘦个儿熟得很。他手头只要有钱,都愿意慷慨分享。不过,他也是个硬汉子,手下不留情的;我见过他在夏延一拳就把警察打翻在地。”听起来的确是大瘦个儿,他总是对着空气练习挥拳;看起来像拳王杰克·登普西[20],不过是个爱喝酒的年轻登普西。
我说:“约翰尼怎么办?”
“我的妈呀,你还真的认识他,太吃惊了。这个国家这么大,我却知道你肯定认识他。”
“他不在乎的。他睡熟了。”约翰尼并未睡着,但也不吭声。
“应该是。纽约,没去过。”
蓬佐与里基第二天开着粪肥卡车来,先是去找威士忌;然后在我们帐篷里狂饮一番。那晚,蓬佐说外面太冷了,在帐篷里打了一夜地铺,用充满牛屎味的油布当被子盖。特丽讨厌蓬佐;她说,蓬佐老是跟在她哥哥屁股后面,目的是想接近她。
“我想你是在西部认识他的。”
再这样下去,什么事也不会发生,特丽与我只会饿死,因此第二天清晨,我到乡间打听采棉花的工作。大家都告诉我从帐篷区越过高速公路,那边一个农家在雇人。我去了,那农夫正和老婆在厨房。他走到屋外,听我的说法,提醒我说,每采一百磅[47]棉花,他只付三元钱。我想象自己一天至少可以采个三百磅,马上答应了。他到谷仓拿出几个大帆布背袋,告诉我,采收清晨就开始。我满心喜悦地赶回去找特丽。途中正好碰到一辆运葡萄的卡车行经路障,好几串葡萄从车上掉到热烫的柏油路面。我捡起它们带回去。特丽高兴极了,说:“约翰尼跟我会去帮你。”
“这个嘛,我就不知道了。”
“啐!”我说,“才不用呢!”
一点没错;我还是不敢相信吉恩真的认识大瘦个儿,我找他好多年了。“他在纽约的拖船工作过?”
“好吧,好吧,采棉花非常辛苦。我去教你怎么采。”
“得克萨斯州东部,没错。现在他帮人赶牛。”
我们吃了葡萄,傍晚,里基拿了一条面包、一磅汉堡包现身,我们吃了一顿野餐。我们隔壁有个较大的帐篷,住了一家子流动棉花采收工。祖父成日坐在椅子上,他太老了,不能工作。儿子、女儿、孙儿们每天一大早便鱼贯走出帐篷,前往我那个农夫雇主的棉花地工作。第二天一早,我跟他们一起出发。他们说晨间露水会让棉花比较重,上午采比下午采赚得多。尽管如此,他们还是从太阳一露面就工作到太阳下山。这家人的祖父是在30年代的天灾时从内布拉斯加州迁来的,全家挤在一辆破车上,就是那个蒙大拿牛仔说的那场沙尘暴[48]。从那时起,他们就定居加州。他们热爱工作。十年里,老爷爷的儿子为他添了四个孙儿孙女,有的已经可以采棉花了。他们的情况好了许多,此前也在西蒙·勒格里[49]式的种植园经历过饱受虐待的贫穷处境,到现在可以像这样住在比较好的帐篷里微笑着受人尊敬。他们为那座帐篷感到非常自豪。
“他在得克萨斯州东部的油田工作过?”
“后来你们回过内布拉斯加吗?”
“没错。有时大家叫他路易斯安那瘦子。先生,没错,我还真见过大瘦个儿。”
“啐,有啥好回去的?我们现在的目标是买一辆拖车房屋。”
“嗯,听起来有点像。他是路易斯安那拉斯顿人。”
我们弯腰开始采棉花。那景象美极了。棉花地过去就是帐篷营地区,帐篷区过去是大片棕色棉花地,一直绵延到远处山脚下棕色干涸的溪床,往上瞧,清晨蓝色的天空下绵延山脉的顶端覆盖着皑皑白雪。这份工作比在南大街洗碗好多了。但是我丝毫不懂采棉花。花太多时间把棉絮从裂开的圆荚里弄出来;别人呢,轻轻一拔就成了。更惨的是,我的指尖开始流血;我需要弄双手套,或者多一点经验。田里还有一对黑人老夫妇也在干活,南北战争前,他们的祖辈以无比的耐心在亚拉巴马州工作,今日他们也以同等的坚忍在棉田采收。他们沿着一排排棉花植株向前移动,弯着腰,面容惨淡,但他们的袋子渐渐鼓了起来。我的背开始痛了。但是跪下来隐身于大地里,感觉非常好。当我想休息时就可以休息,将棕色湿润的土地当作枕头,还有鸟儿在一旁伴唱。我想我找到了我这辈子最想干的工作了。特丽与约翰尼顶着正午火热太阳,挥手跑过田野来帮我的忙。天哪,连小约翰尼摘棉花都比我快,特丽更是我的两倍。他们很快就超到我前面去了,留下干净的棉花让我收进袋子——特丽是熟练女工的量,大大的一堆,小约翰尼是小朋友的一小堆。我将棉花装入背袋,内心沮丧。我算什么父亲,自己这身臭皮囊都养不活,遑论养他们。他们整个下午都陪着我采棉花。夕阳转红,我们蹒跚回程。走到田尾,我卸下布袋称重;五十磅,我得到一点五元的酬劳。我跟某个流动工借了一辆自行车,沿着九十九号公路骑到十字路口的杂货铺,买了意大利熟面、肉丸、面包、黄油、咖啡,还有蛋糕,装在袋里挂在自行车手把上骑回去。往洛杉矶方向的车流从我身边疾驶而过,而去旧金山的车流则在我屁股后面撵我。我一再咒骂。抬头看着黑暗的天空,祈祷上帝让我的生活好过点,给我一个机会为我心爱的两个小东西尽点力。当然,老天高高在上,懒得理我,我早该知道。是特丽让我灵魂回窍的;她用帐篷里的炉子热食物,那是我这辈子吃过的最美味的一顿饭之一。我又饿又累,像采了一辈子棉花的老黑人般幽幽地叹气,斜躺在床上抽烟。清凉的夜里,远处狗儿在吠。蓬佐与里基已经不再夜访。我很满意现状。特丽待在我身旁,约翰尼坐在我胸膛上,母子俩拿我的笔记本画动物。外面的平原暗黑可怖,我们的帐篷灯火明亮。路边酒馆传来铮铮的牛仔音乐,一股哀愁传遍整个田野。我不在乎,我亲吻我的宝贝,熄掉灯火。
他说:“是那个笑声很响亮的高个子?”
第二天清晨,篷顶被积攒了一夜的露水沉沉地压着。我拿着毛巾、牙刷到旅馆的公共盥洗室梳洗,然后回到帐篷,穿上裤子。昨日因跪在地上干活,裤子已经被磨破,但特丽又给补缀好了。我戴上那顶给约翰尼当玩具的破旧草帽,背上帆布棉花袋,朝高速公路对面走去。
早年跑船时,我曾遇见一个大骨架的瘦高个子,路易斯安那人,叫作“大瘦个儿哈泽德”,本名威廉·霍姆斯·哈泽德,他是自愿当流浪汉。小时候,他看到一个流浪汉跟他妈妈乞讨一块馅饼,他妈妈给了,流浪汉走开后,小威廉问道:“妈,那人是干什么的?”“怎么了?那人是流浪汉。”“妈,我长大后也要当流浪汉。”“闭嘴,我们哈泽德家可不出流浪汉。”他始终没忘记那天。长大后,他曾在路易斯安那大学踢过一阵子橄榄球,最后还是变成流浪汉。大瘦个儿跟我经常一面彻夜漫谈,一面嚼烟叶,往纸杯里吐烟草渣。他与密西西比的吉恩毫无疑问有许多神似之处,我问:“你会不会凑巧认识一个叫大瘦个儿哈泽德的人啊?”
每天,我大约都挣一点五元。只够买那些挂在自行车手把上的食物。日子就这样过去。我忘记了东部,忘记了迪安、卡罗尔,还有天杀的公路流浪。约翰尼经常跟我玩耍;他喜欢我将他抛得高高的,然后摔回床上。特丽则坐在一旁补衣服。我是个不折不扣属于大地的人,就如我在帕特森所梦想的一样。有人说特丽的丈夫已经回到萨比纳尔,要来找我算账;我这厢已经准备好了。一天晚上,流动工人在酒馆里发酒疯,把某人绑在树上,拿棍子揍得他遍体鳞伤。当时我在睡觉,此事只是耳闻。从那时起,我帐篷里就摆了一根大棍子,以防那些流动工人以为我们墨西哥人要去他们的拖车营地闹事。他们当然拿我当墨西哥人;从某个角度来说,我也的确是了。
“多数哥们儿都会选择经过那里,在那里碰头;保证可以见到你要见的人。”
时值10月,夜里逐渐变寒。那些流动工人有烧柴的火炉,打算在这里过冬。我们什么都没有,而且又到了缴帐篷租金的时候了。我和特丽做出了痛苦的决定,得离开这儿。我说:“你回娘家去吧,老天,带着约翰尼这样的小孩,你不能一直辗转住帐篷;小家伙会冻坏的。”可能因为这话听起来像是我在批评她做母亲不称职,特丽哭了;我其实并无此意。某个灰暗的下午,蓬佐开着卡车来看我们,我们决定一起到她娘家看看状况。但是我不能露面,只能躲在葡萄园里。我们朝萨比纳尔前进;半路上,车子抛锚了,同时下起了瓢泼大雨。我们坐在旧车里咒骂。蓬佐下车,在雨中辛苦修理。说到底他是个老好人。我们说好要再狂饮一次。到了萨比纳尔的墨西哥区,便进了一家破酒吧,痛饮了一小时。我在棉花地的活结束了。感觉昔日的生活在呼唤我回头。我给美国那一头的姑妈寄了张一毛钱的明信片,请她再给我寄五十元来。
很诱人的提议,不过,奥格登有什么?“奥格登是什么地方?”我问道。
我们开车到特丽家。木屋坐落于葡萄园中间的老路上。我们抵达时已经天黑。他们让我在还差四分之一英里的地方下车,然后直驱特丽家门口。灯光从门口流泻出来;特丽的另外六个兄弟正在弹吉他、唱歌。老头在喝酒。我听到歌声之外还有叫嚷、吵架声。他们骂她贱女人,撇下没出息的丈夫,还把儿子丢给娘家,自己跑到洛杉矶去。老头子大叫大骂。但是语气哀伤、肤色棕黑的胖妈妈获胜,在全世界这些干农活的人中,总是妈妈占上风,就这样,特丽获准回娘家住了。她的兄弟又开始开心地唱歌,这次唱的是快歌。我在凄风苦雨中蜷缩着,眺望10月山谷里的哀伤葡萄园,将一切看在眼里。我的心里回荡起比莉·荷莉戴[50]演唱的伟大歌曲《情人吾爱》,好像在树丛里举行专属于我的音乐会。“总有一天我们会再相逢,你将拭去我所有的眼泪,在我耳边低语甜蜜小事,拥我吻我,唉,我们错失了多少东西,情人吾爱,你究竟人在何方……”这首歌曲的感人之处与其说是歌词,不如说是和谐的旋律,以及荷莉戴诠释的方式,好像一个女人在柔和灯光下抚摩爱人的头发。风在咆哮。我越发冷了。
“哎,从夏延直接到奥格登,不是天天都能搭上这样的便车。”
特丽与蓬佐回来了,我们咔嗒咔嗒地开着破卡车去找里基。里基现在跟蓬佐的女人大玫丽同居;我们在破巷中按喇叭叫他出来。大玫丽将他赶出门。一切都土崩瓦解。那晚,我们就睡在卡车上。特丽紧紧抱住我,恳求我不要离开,她说她可以采葡萄养活我们;农夫赫弗尔芬格家就在她娘家那条路上,这段时间,我可以住在他家的谷仓里。我什么事也不用做,只用坐在草堆里吃葡萄,“你喜欢这样吗?”
“我要从夏延去丹佛。”
上午,她的几个表亲开另一辆卡车来接我们。我突然明白这乡下地方至少有上千个墨西哥人知道我跟特丽的关系——铁定是他们茶余饭后最爱的浪漫话题。特丽的表亲很有礼貌,称得上迷人。我站在卡车上愉快地谈笑,聊战争期间我们都在哪里、干些什么。这些表亲一共五个,每个都很友善,是特丽娘家的亲戚,不像她的亲兄弟那样毛躁吵闹。但是我喜欢疯狂的里基。他发誓一定到纽约来找我。我想象他在纽约的样子:所有事情都推到“马捏拉”。那天,他又不知醉倒何处。
“我去过奥格登几次,如果你要搭便车到奥格登,我有几个朋友,可以让你待一阵子。”
我在十字路口下车,那些表亲载特丽回家。他们站在家门口跟我比手势;特丽的父母不在家,出去采葡萄了。因此那个下午我就好好参观了特丽的家。那是个只有四间房的木屋,无法想象他们一大家子怎么住得下。水槽上面苍蝇飞舞。没有纱门纱窗,就像那首歌唱的“窗子破了,雨进来了”。特丽回到自己家,在锅碗瓢盆间忙碌。她的两个妹妹咯咯地笑着。小孩则在路上尖叫吵闹。
“他在密西西比闯了祸,我主动提出帮他一把。他从未独自旅行,还是个孩子,我只是尽力照应他。”吉恩是白人,言谈之间却有一股饱经沧桑的黑人老者的智慧,让我想起纽约的瘾君子埃尔默·哈斯尔;不过,相比于哈斯尔,他扒火车、是个浪游的传奇人物,年复一年地横穿美国,冬日朝南行,夏日往北走,因为他找不到一个可以久待而不腻的地方,也因为他无处可去,四海为家,总是在星光下(经常是西部星光)前行复前行。
躲在云后的红太阳出来了,这是我在山谷的最后一个下午,特丽带我去赫弗尔芬格的谷仓。老路再往前走一点就是,这里的农场颇兴旺。我们将几个木箱拼起来,她则从家里拿了一些毯子,安置妥当,只是屋梁上潜伏了一只毛茸茸的塔兰托毒蛛正对着我。特丽说,我不去惹它,它也不会惹我。我躺下来瞪着毒蛛瞧。之后,我跑去附近的公墓,爬上一棵树。在树上我高唱《蓝天》[51]。特丽跟小约翰尼坐在草地上;我们一起吃葡萄。在加州吃葡萄,只吮吸汁液,直接把皮吐掉,这真是一大奢侈。夜幕降临,特丽回家吃晚饭,九点左右回到谷仓,带来了玉米饼与豆泥。我们在水泥地板上升火点亮谷仓,就在板箱上做爱。事后,特丽起身回家。我在谷仓这儿都能听见她爸爸大声喝骂她。特丽留了一件斗篷给我御寒;我披上斗篷,就着月色,偷偷摸摸越过葡萄园,去看看发生了什么事。我蹑手蹑脚地走到一排葡萄藤的尽头,跪在温暖的泥地上。特丽的五个兄弟在唱西班牙歌曲。星星俯瞰着他们家的小屋顶,烟囱冒着烟。我闻到豆泥与辣酱的味道。老头在咆哮。五兄弟继续又唱又叫。母亲默不作声。卧房传出小约翰尼跟其他小朋友的笑声。我躲在葡萄藤里,仔细看着这个加州家庭,把他们的一切尽收眼底。在这么一个疯狂的美国夜里探险,我觉得妙不可言。
“那男孩是哪里来的?”
特丽出来了,用力甩门,我跟她在暗路上闲谈:“怎么啦?”
“先生,不是,我是米西西壁的葛兰威尔人[19]。”这就是他说话的方式。
“哦,我们家人整天吵架的。他要我明天就上班,不要我四处晃荡。但是萨尔,我想跟你去纽约。”
“你是从得克萨斯州来的?”
“怎么去?”
一路上,密西西比的吉恩都盘腿而坐,沉心冥思,突然间,他侧过身来跟我说:“这些平原让我想起得克萨斯州。”
“我不知道,甜心。我会想你。我爱你啊。”
两位卡车车主轮流开车;现在这个开车的把油门加大到了极限。路况也变了;路面中间凸起,路肩松软,两旁都有四英尺深的水沟,因此卡车摇摇晃晃从路的一侧颠簸到另一侧——对面并无来车,真是奇迹——我还以为我们都会空翻摔出去。不过这对兄弟的开车技术的确高明,你瞧瞧这卡车如何闪避内布拉斯加道路上的突起物——科罗拉多州的公路到处是突起物,这时我才想到我们虽没真正进入科罗拉多州,但的确从它北面经过,丹佛就在西南方数百英里之外。我欢欣地大叫。大家传递酒瓶。夜空中繁星耀眼,渐行渐远的沙丘淹没在暮色之中。我觉得自己像一支飞驰的箭,离弦而出。
“我非走不可。”
两个高中生高喊:“哈哈,再见,哥伦布市。要是斯帕基跟那些哥们儿也在这里,会说什么?真是的!”
“我知道,我知道。让我们再睡一次,你就走吧。”她跟着我回谷仓,在毒蛛的注视下做爱。毒蛛在干吗?我们在木板箱睡了一会儿,直到火堆熄灭。特丽半夜才回家;她父亲喝醉了,我可以听见他的怒吼声;直到他睡着后,屋内才静寂无声。星光笼罩着整个沉睡的乡野。
“从现在开始,沿途都是放牧地。孩子,再给我喝一口。”
第二天早晨,老农赫弗尔芬格从马厩门口探头问我:“年轻人,你住得可好?”
我对蒙大拿瘦子大喊:“这是什么鬼地方啊?”
“很好。希望你不介意我借住谷仓。”
蒙大拿瘦子跟那两个高中生随着我在北普拉特街头乱逛,终于找到一家卖威士忌的酒铺。瘦子跟他们都凑了点钱,我买了一瓶五分之一加仑[18]装的酒。主街两旁的建筑都像盒子似的,方方正正的,面容严肃的高大男人站在装饰着门面的房子前,看着我们这群人走过;每条凄凉的街道后面则是广袤的平原风景。北普拉特的空气与他地略有不同,具体是如何不同,我一时说不上来。五分钟后我才恍然大悟。我们回到车上,卡车轰鸣着上路。天色快速变暗,我们都喝了一点酒,猛一抬头,普拉特翠绿的田野逐渐消失,紧接着的是一望无际、艾草丛生的平坦荒地。我为之震慑。
“没问题。你跟那个墨西哥小荡妇有一腿,是吧?”
“哦,不用,我们不喝酒的,快点去。”
“她是个好女孩。”
我向他们保证:“你们也可以喝几口。”
“也很漂亮。我想有人越轨了。她的眼睛是蓝色的。”我们聊了一下他的农场。
同车客人都挤进这家餐馆,只有那对流浪汉,吉恩跟金发少年没有。我们回来时他们还坐在板车上,凄凉无依。天色渐暗,司机抽起烟来,我想趁机去买威士忌,抵御夜间的寒风。我跟司机讲这件事,他们又笑了。“快去快回。”
特丽端来早餐。我已经整理好帆布背袋,到萨比纳尔领了钱,就可以上路回纽约。我知道那笔钱已经汇来了。我跟特丽说我要走了。她显然想了一晚,只能认命,别无他法。她在葡萄园跟我吻别,冰冷无感情,然后沿着葡萄植株离去。走了约莫十几步,我们转身望着对方,爱情就像两人比武决斗,我们看了对方最后一眼。
那对明尼苏达州农家小子决定在北普拉特停车吃饭,我真是开心;终于可以好好瞧瞧他们。下车后他们冲我们大家笑笑。一个喊:“小便暂停。”另一个喊:“吃饭时间。”不过,我们这伙人中只有他们有钱吃一顿真正的饭,因此,我们蹒跚着跟随其后,进入一家全是女人经营的餐馆。我们坐下来吃汉堡包、喝咖啡,等待这对兄弟大吃大喝风卷残云,活像回到他们老妈的厨房一样。他们是兄弟,从洛杉矶运农用机械回明尼苏达,十分赚钱。从明尼苏达往洛杉矶这一段,平板拖车是空的,所以他们沿途收搭车客。这是他们第五次去洛杉矶运货,享受得很。他们什么都喜欢,脸上永远挂着笑容。我试着跟他们攀谈——对我来说,这就像搭船的人去笨拙地讨好船长,我得到的唯一反应是露出健康大白牙的灿烂笑容。
我说:“我们纽约见!特丽。”她打算本月跟她兄弟开车到纽约。但我俩心知肚明,她办不到的。走了约莫一百英尺,我又转头看她,她拿着早餐托盘快步回木屋。我低下头,望着她。唉,我又上路了。
我仔细思考了一会儿;整夜奔驰在内布拉斯加、怀俄明,清晨抵达犹他州的沙漠,下午就可能到内华达州的沙漠,光是想到能在可预知的时间里抵达洛杉矶,我差点就想变更计划了。但是我得去丹佛,也一样得在夏延下车,再搭九十英里便车往南到丹佛。
我踏上高速公路,前往萨比纳尔,沿路摘树上的黑胡桃吃。我步行于南太平洋铁路公司的铁轨上,颤颤巍巍地在枕木上维持平衡。我经过一座水塔与一家工厂。有种某件事已到尽头的感觉。我走进铁路局的电报室,领纽约寄来的汇票。电报室已经关门。我咒骂了几句,坐在台阶上等待。售票员回来了,邀请我入内。钱已经到账了,姑妈又救了我这个懒骨头一次。憔悴的老售票员问:“明年的棒球世界大赛[52],谁会赢啊?”我这才发现已入秋,而我,要回纽约了。
“一路直奔,你如果也要去洛杉矶,就赚到了。”
在山谷中10月惨淡的光线下,我沿着铁轨走,希望能碰上一辆南太平洋铁路公司的货运列车,我就可以加入那群吃葡萄的流浪汉,一起看报纸上的滑稽漫画。但没有火车的踪影。我走到高速公路上,马上拦到了便车。这是我搭过的最风驰电掣、最喧闹的便车。司机是加州某牛仔乐队的小提琴手。他的车子崭新,时速八十英里以上。“我开车时不喝酒。”他说着,把酒瓶递给我。我喝了一口,把瓶子递还给他,他说:“管他的!”也喝了。萨比纳尔到洛杉矶,有两百五十英里的路程,我们四小时就到了,这真是十分惊人。他在好莱坞的哥伦比亚电影公司正门让我下车;我正好冲进去拿回遭电影公司拒绝的原创剧本。然后买公共汽车票到了匹兹堡。我的钱不够一路坐回纽约。我想到了匹兹堡再为这事发愁吧。
“直奔?”
公共汽车十点才发车,我还有四小时可以独自探索好莱坞。我先买了一条面包、一根意大利蒜味香肠,准备做十份三明治,是搭长途车穿越美国时要吃的。现在我口袋里仅剩一元。我坐在好莱坞停车场后面,靠着一面水泥墙开始做三明治。当我忙着干这件荒谬的事情时,好莱坞一部新片的首映式的弧光灯直刺夜空,好热闹的西海岸苍穹。包围我的是黄金海岸城市的各式疯狂噪声。这就是我闯荡好莱坞的经历——我在好莱坞的最后一夜,居然靠着停车场厕所的墙壁,给膝盖上的面包涂芥末酱。
“我真需要钱时,不见得干不出来这样的事。我要到蒙大拿去瞧我爸,到了夏延就得下车,再想别的办法去那儿。这些疯狂小子要直奔洛杉矶呢。”
14
“我想也是。”
凌晨,我的公共汽车急驶过亚利桑那州的沙漠——印地奥、伊利、萨洛梅(她跳舞的地方[53])。这一大片荒漠一直延展到南边的墨西哥山脉。然后我们转向北方,前往亚利桑那山脉、弗拉格斯塔夫,以及高崖边的城镇。我在好莱坞的报摊顺了一本书带上路,是阿兰-傅尼埃[54]的《大莫纳》,不过,我更愿意看看沿路的风景。每一处隆起、高岗与开阔处都令我产生莫名的渴望。在漆黑的夜色里,我们穿越新墨西哥;灰色黎明时到了得克萨斯的达尔哈特。清冷的星期日下午,我们穿过一个又一个俄克拉何马平原小镇;傍晚到了堪萨斯州。公共汽车继续呼啸前行。我在10月返乡。人人都在10月返乡。
“到处都可以。你在暗巷里总能骗到一两个呆瓜的钱,不是吗?”
中午,公共汽车到了圣路易斯。我沿着密西西比河散步,看到从北边的蒙大拿顺着河水漂流下来的木头——恢宏的“木头奥德赛之旅”,美洲梦里的浪游。河上汽船的涡卷花纹久经风雨,已经漫漶不清,此刻陷在泥泞中,唯有老鼠横行。下午,大片的云朵笼罩着密西西比河河谷。那晚,公共汽车呼啸经过印第安纳的玉米地,月光下堆积在地上的玉米苞叶恍若鬼影;万圣节快到了。我在公共汽车上认识了一个女孩,沿路我们卿卿我我,直到印第安纳州。她有近视。下车吃饭时,我得牵着她的手走到餐馆柜台。我的三明治早就吃完了,她请我吃饭;作为回报,我给她讲长长的故事。女孩是在华盛顿上车的,她整个夏天都在那里摘苹果,家在纽约北方的农场。她邀请我去玩,我们约了某日在纽约某家旅馆碰头。女孩在俄亥俄州的哥伦布市下车。我呢,好多年没这么累过,一路睡到匹兹堡。到纽约,我还要搭三百六十五英里的便车,此时口袋里只剩一毛钱。我先步行五英里出了匹兹堡,换搭了两趟便车,一辆是运苹果的卡车,另一辆是半挂式卡车,在小阳春的细雨夜里,它们一路载我到哈里斯堡。下了车,我继续赶路。我太想回家了。
“哪里?”
我称这晚为“萨斯奎汉纳河的幽灵夜”。我说的幽灵是个枯干瘦小的老头,拎着一个纸包,声称要去“加拿打[55]”。他走路极快,要我跟他走,他说前方有座桥,我们可以穿过去。老头约莫六十岁,沿路不断讲述他吃过的食物,松饼上面涂了多少黄油,他又多吃了几片面包;他在马里兰州时,慈善之家门廊上的老人们多么热情地招呼他,留他过周末,临走时,还让他洗了一个舒服的热水澡;他如何在弗吉尼亚州的路边捡到崭新的帽子,此刻正戴在头上呢;又说他每到一处,必去叨扰红十字会,掏出他的第一次大战从军证明,唯有哈里斯堡的红十字会虚有其名;以及他在这个艰难的世间如何求得生存。在我看来,他只是一个还值得尊敬的流浪汉罢了,靠双脚踏遍东部荒野,在红十字会讨吃的,偶尔在大街上乞讨。我们就是结伴而行的流浪汉,沿着哀伤的萨斯奎汉纳河行走了七英里。这是一条令人害怕的河流。两岸的高崖上长满了灌木丛,像毛茸茸的鬼怪探入神秘的河水中。夜色黑得什么都看不见。偶尔,河对岸的调车场里火车会亮起红色的头灯,照亮了恐怖的山崖。老头说他的纸包里有一条不错的皮带,我们就停下来,等他翻找。“我这袋里有一条好皮带,是在马里兰州的弗雷德里克弄到的。妈的,难道我把它落在弗雷德里克斯堡的柜台上?”
“我知道哪里能弄到钱。”
“你是说弗雷德里克?”
“见鬼,哪里有,到丹佛之前,大概只够我买一品脱[17]的啤酒。你呢?”
“不,弗吉尼亚州的弗雷德里克斯堡!”他老提马里兰州的弗雷德里克,或者弗吉尼亚州的弗雷德里克斯堡。他走在公路迎面而来的车流中央,好几次差点被撞,我则在路旁的排水沟里艰难地行走,觉得那个可怜老疯子夜里随时可能从我眼前被撞飞,然后死去。我们没找到他说的那座桥。我在铁轨下的甬道跟他分别,刚刚走路弄得浑身是汗,我换了衬衫,再套上两件毛衣;这样的悲凉行动,唯有借路边酒馆透出的微弱灯火来做。有一家人从暗路中走来,他们不清楚我在干什么。最不可思议的是,这个宾夕法尼亚的乡野小餐馆里居然传出美妙的次中音萨克斯风,在演奏优美的蓝调音乐;我聆听着,开始呜咽。雨下大了。一个男子让我搭车回哈里斯堡,说我走错了路。我突然瞧见老流浪汉的瘦小身影站在光线暗淡的街灯下,伸出拇指拦车——可怜的孤独男人,一度显赫的迷失者,现在是个落魄的幽灵,身无一文,置身荒野。我告诉司机关于老头的故事,他停车跟老头说话。
他问我:“你有钱吗?”
“喂,老兄,你现在是往西走,不是往东。”
“我有个妹妹在丹佛,不过已经好几年没瞅过她。”他的声音缓慢悦耳。他很有耐心。他照看的那个男孩十六岁,金发,高个子,也是一身流浪汉的褴褛打扮。换言之,由于火车上的煤灰、平板拖车上的污泥,再加上他还常常在地上过夜,他的破旧衣服已经被弄得又黑又脏。金发男孩也很沉默,好像在逃避什么,从他直视前方、不时忧虑地舔舔嘴唇的模样来看,不难猜出他可能惹了事犯了法。蒙大拿瘦子偶尔会端出谄媚或者讽刺的笑容跟他们说话。他们毫不理会。蒙大拿瘦子一副阿谀奉承的模样。当他直对着你的脸,脸上长时间挂着傻笑,僵硬而愚蠢,我就感到非常害怕。
“咦?”瘦小的幽灵说,“这乡间,我走过许多许多年。谁敢说我搞不清楚方向啊?我这是要去加拿打。”
“丹佛。”
“但这不是往加拿大的路,这条路是去往匹兹堡与芝加哥。”小老头厌烦了,径直走开。我看着他那上下跳动的白色纸包愈来愈小,渐渐没入阿勒格尼山脉悲凉的夜色里。
剩下的两个搭车客是密西西比的吉恩跟他的徒弟。吉恩是个皮肤黝黑的小个子,经常扒货运车流浪各地,这个流浪汉三十岁,脸庞却显年轻,看不出确切年纪。他双腿盘坐在平板拖车上,望着田野,连续数百英里不发一语,终于他转身问我:“你要去哪里?”
我以前认为美国的荒野集中于西部,直到认识“萨斯奎汉纳河的幽灵”才知不是这么一回事。不,东部也有荒野,这是本·富兰克林总统还是邮政局长时搭牛车跋涉过的荒野;这是剽悍的华盛顿与印第安战士打仗时的荒野;也是丹尼尔·布恩站在宾夕法尼亚的灯火下诉说故事,发誓要找到坎伯兰岬口的荒野[56];这是布拉德福德[57]开辟道路、而乡民在小木屋为之欢呼的荒野。对小老头来说,这不是亚利桑那的大荒野,只是东部宾夕法尼亚州、马里兰州、弗吉尼亚州的丛林野地,只是沿着萨斯奎汉纳河、莫农格希拉河、波托马克河、莫诺卡塞河蜿蜒而行的小径与黑色柏油路。
还有一个高瘦的家伙,表情鬼鬼祟祟的。我问:“你是哪里人?”我就躺在他旁边;平板拖车没有扶手,得躺着,否则随时可能摔出去。他缓缓转头看着我说:“蒙——大——拿。”
那晚在哈里斯堡,我被迫睡在火车站的长椅上;天亮时,就被站长赶出去。人生啊,难道不是这样?甜蜜的童年,你在父亲的羽翼下,相信什么事都有可能。后来你失去了热情,发现自己悲惨、可怜、贫穷、盲目,而且赤裸无助,远眺未来,只看见一个悲哀可怖的孤魂哆嗦着步过梦魇般的人生。我疲惫地走出车站;接下来该如何,我已经完全无法掌控。这个苍白的早晨就像墓穴一样惨白。我快饿死了,手边仅有一样东西勉强能提供热量,是数个月前于内布拉斯加州谢尔顿买的止咳糖浆;只剩最后几滴,我从中汲取糖分。我不懂如何乞讨。我跌跌撞撞走出城,差一点没力气走到城郊。如果我在哈里斯堡多待一天,铁定要进监狱。这个被诅咒的城市!我拦到一辆便车,车主非常瘦,模样枯槁,他坚信人要禁食,身体才会健康。车子往东行,我说我快饿死了,他只说:“好,好,这对你的身体只有好处。我呢,已经三天没进食。我要活到一百五十岁。”他瘦骨嶙峋,像个松松垮垮的布偶,像根折断了的棍子,是个十足的疯子。我真该拦下一个胖车主,他会说:“我们在餐馆停一下,吃点猪排与豆子。”不,我偏偏在这样一个早晨挑中一个认为禁食至濒死状态对身体大有裨益的疯子。车行约莫一百英里后,他突然大发慈悲,从车后座的一堆要推销的样品中掏出黄油面包做的三明治。这个人在宾夕法尼亚四处推销水管配件。我狼吞虎咽地吃了三明治。突然间,我开始狂笑。这里是艾伦敦,推销员下车打电话给顾客,我独坐车上。我笑了又笑,狂笑不止。老天爷,人生真是令人恶心又厌倦啊。尽管如此,这个疯汉还是送我到了纽约。
“干吗?我们也不知道。谁在乎啊?”
突然间,我已置身时代广场。我在美洲大陆旅行了八千英里,现在回到时代广场。正值交通高峰时间,我以旅者的全新眼光瞧着疯狂、美妙、闹哄哄的纽约,数百万居民在这里为了钱你争我夺——掠夺、攫取、给予、叹息、死亡,一切只为了一个疯狂的梦,死后能埋在长岛以北的那些可怕墓园里。而在这片土地的另一端高耸的大楼里,是含着金钥匙出生的美国人。我站在地铁入口,努力鼓足勇气去捡拾一根长一点的美妙烟蒂,每次我才一俯身,大批人就蜂拥而过,烟蒂随之没了踪影,最后被踩得扁扁的。我没钱搭公共汽车回家。帕特森离时代广场还有许多英里。你能够想象我安步当车,一路穿过林肯隧道,或者穿过华盛顿桥到新泽西的情形吗?天色近黄昏。哈斯尔在哪里?我走遍广场寻找哈斯尔;他不在这儿,在赖克斯岛坐牢呢。迪安呢?其他人呢?我的人生呢?我有家可以回,有地方可以让脑袋靠着,可以仔细思索我人生的失与得,它们就藏在我脑袋里的某一处。我必须伸手乞讨二十五分钱搭公共汽车。终于,我看见街角的一位希腊牧师,他给了我钱,眼睛却紧张地瞧向别处。我拿到钱马上奔上车。
“到了那儿要干吗?”
回到家,我把冰箱里的食物一扫而空。姑妈起床,一瞧见我就说,“可怜的萨尔瓦托雷”,她讲意大利语,“你好瘦,好瘦啊。这些日子你跑到哪里去了?”我身上穿了两件衬衫、两件毛衣;帆布背袋有摘棉花时弄破的裤子,以及仅剩残骸的平底凉鞋。姑妈跟我决定用我寄回来的钱买一台电冰箱;这是我们家第一台插电冰箱。她回到床上去睡觉。那晚,我无法入眠,躺在床上抽烟。书桌上摆着写到一半的手稿。这是10月,我回到家了,开始工作。第一股寒风摇动窗棂,我终于及时回到家。我不在时,迪安来过,在这里睡了好几晚等我;下午跟我姑妈聊天,她忙着拆家里的旧衣裳,拿来编织小地毯,这个工作她做了好多年了,现在这条地毯正放在我卧房地板上,花色丰富复杂,一如时光的流逝;在我返家前两天,迪安告辞了,去旧金山了,很可能跟我在宾夕法尼亚州或俄亥俄州的某地擦肩而过呢。迪安在旧金山有自己的生活;卡米尔已经弄了一套公寓。我还在米尔市时,怎么没想过要去拜访她呢。现在,言之已晚,而我也错过了迪安。
我瞧瞧同车的人。有两个是北达科他州的年轻农家男孩,戴红色棒球帽,这是那里农村青年的标准帽子。这个暑期,父亲让他们出去跑跑,他们要去打工帮忙收割。还有两个搭车客是俄亥俄州哥伦布的城市青年,他们是高中橄榄球队员,嘴里嚼着口香糖,眨着眼睛,迎着微风唱歌。他们说整个暑假都在搭便车环游美国。“我们要去洛杉矶!”他们大嚷道。
注释
我还没攀上平板拖车,卡车便轰隆出发;我摇摇晃晃,有人拉住我,让我可以坐下。有人递了一瓶快要见底的劣质威士忌给我。迎着狂野又抒情、夹杂着绵绵细雨的内布拉斯加空气,我大饮一口。戴棒球帽的男孩大吼:“哈哈,出发喽!”卡车加速至七十英里,超越了所有车子。“我从得梅因就搭上这辆鬼玩意儿。这两个家伙从不停车。你想撒尿,得大叫‘小便暂停’,否则就得往车外面撒。扶稳了,老兄,扶稳。”
[1] 不提供热水与暖气的旧式分租公寓。
我这辈子最精彩的搭车之旅就要开始了。一辆卡车后面拖着平板拖车,上面横躺了六七个男子,司机是明尼苏达州的两名年轻金发农夫,只要有人拦车,他们都乐意带上——他们就是你最想遇见的那种满脸笑容、乐和帅气的乡巴佬,两人都穿棉衬衫、工装裤,再没别的什么;他们手腕粗大,态度诚恳,遇见任何人、任何事都笑脸相迎。我追上去问:“还有空位吗?”他们说:“当然有,上来,大家都有位置。”
[2] Gene Autry(1907—1998),美国著名的乡村音乐歌手,以“歌唱牛仔”的形象走红,他还曾创建棒球队“洛杉矶天使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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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Amedeo Modigliani(1884—1920),意大利画家,以画身材颀长尤其是没有眼珠的肖像画著称。
“如果我有车,我也会。”我们聊天,他诉说生平故事,不算太有趣。我开始打瞌睡,醒来时,正在戈森堡外,他让我下了车。
[4] Arthur Schopenhauer(1788—1860),德国哲学家,唯意志论创始人,认为意志是人的生命基础,也是整个世界的内在本性。
“我以前也搭便车,因此我乐意停下来载人。”
[5] 此处是在讨论凯鲁亚克的“自发性写作”(spontaneous writing),这种写作强调直接记录思想,借用爵士乐的换气(或者冥想打坐的吐纳)技巧,直接在脑海或语言的既有架构上“即兴发挥”。与这种写作技术相伴而生的,是以大量的破折号取代句号,破折号内插入的思想类似爵士乐的即兴乐段,呈现出一种节奏感。自发性写作不改写也不重写,类似意识流,也不免文法结构破碎。《在路上》的最原始手稿是用描图纸相连、长达一百二十英尺的卷轴,不空行、上下左右均不留白、文章也不分段,以此强调自发性写作的直觉性。后来面世的书稿经过编辑与作者的修改。卷轴草稿则在2007年原样付梓。
“太好了,真的太好了。你救了我一命。”
[6] 此处原文为“benzedrine”,苯丙胺,是安非他明的制剂名。
“我大约可以载你一百英里。”
[7] Dingledodies,据说是凯鲁亚克自创的单词,意为活得畅快、亢奋的人物。
“丹佛。”
[8] 书中所有货币,无特别说明,皆为美元。
“上哪里?”
[9] 英美制长度单位,1英里约合1.609344千米。
我发现,作为旅伴,埃迪总是心不在焉。一个老人驾着一台古怪的旧装置缓缓驶来,那是铝板做的,四四方方像个盒子——是辆拖车,毫无疑问,只不过是内布拉斯加居民自制的怪模怪样的旅行拖车。他开得非常慢,在我们面前停下来。我们冲上前;老人说他只能载一人;埃迪二话不说就跳上去,咔嗒咔嗒地缓慢消失在我的视线中,身上还穿着我的羊毛格子衬衫。呜呼,我就此跟衬衫告别吧;反正它也只有纪念价值。我在这个令人憎恶的谢尔顿等了许久,好几个小时吧,我一直以为要入夜了,其实才下午而已,只是天色很黑。丹佛,丹佛,我要怎样才能到达丹佛?正当我打算放弃,喝杯咖啡坐坐,一个年轻人开着一辆崭新的汽车停了下来。我狂奔过去。
[10] 原文为“It is your portion under the sun”,出自《圣经·旧约·传道书》9:9。
我说:“不知道呢,我必须赶路,可能没时间。”埃迪也这么回答。那老家伙就挥挥手,闲散地走回车子,开走了。那件事就这样结束。我跟埃迪拿这件事开玩笑,不知道跟游乐场巡回会是什么滋味。我想象风尘滚滚的平原暗夜,内布拉斯加人携老扶幼打我面前经过,脸颊红扑扑的小朋友崇拜地张望着,我则拿些不值钱的游乐场玩意儿诈骗他们的钞票,铁定觉得自己就是魔鬼本尊。摩天轮在平原地区的黑夜里转圈,还有,老天,旋转木马的悲伤音乐不断在耳边回荡——我则睡在镀金篷车的粗麻布的垫子上,心里想着何时可以赶赴自己的目的地。
[11] 基督教青年会提供的住宿相对便宜。
“有床位住,但不包餐。你们得进城填饱肚子。我们这是巡回的。”我们想了一下。他说:“机会难得哦。”他说道,耐心等待我们的决定。这有点莫名其妙,不知该怎么回答,我呢,绝对不要困在游乐场。我得赶去丹佛跟哥们儿相聚呢。
[12] 芝加哥的商业中心区。
“包食宿?”
[13] 博普爵士乐(Bebop或Bop),20世纪40年代的一种新音乐,在1945年开花结果。博普爵士乐与摇摆乐(swing)最大的不同在独奏者强调和弦的即兴(而非旋律),有时甚至在第一个主题乐段(chorus)结束后,就完全舍弃旋律,仅用和弦为即兴基础,只要它在一定和弦结构范围内,怎么即兴都可以。有时听众会抓不到头绪,讶异旋律跑哪里去了。它让爵士乐脱离民谣、舞曲的范围,提升至艺术的关键。详见www.Allmusic.com。
“是这样的。我在几英里外摆了一个露天游乐场,正在找几个愿意赚外快的大小伙子。我有特许证,可以玩轮盘赌和套木环,就是那种用木环套玩具娃娃的游戏,全凭手气。两位小兄弟如果愿意帮忙,可以抽三成。”
[14] Charlie Parker(1920—1955),著名爵士乐中音与次中音萨克斯风手,博普爵士乐先锋之一,《鸟类学》(“Ornithology”)是他的代表作,同名单曲至今仍是最常被演奏的博普标准曲。
“有什么事?”我说。
[15] Miles Davis(1926—1991),著名爵士乐小号手,也是博普爵士乐与硬博普(hard bop)的代表性人物。
一个戴牛仔帽的瘦高家伙逆向停车,朝我们走过来,他看起来像个治安官。我们开始暗中编造说辞对付他。他缓步走来。“你们两位要去哪里吗?还是只是随便走走?”我们不明白他的意思。不过,这是个好问题。
[16] 此处指英尺,英美制长度单位,1英尺约合0.3048米。
毛毛雨变大了,埃迪觉得冷;他穿得不多。我从帆布背袋摸出一件羊毛格子衬衫给他穿上。他觉得好些了。我呢,感冒了。在一家破旧的印第安小店买了止咳糖浆,又前往一个小得要命的邮局给姑妈寄一张明信片。回到灰蒙蒙的公路上。有“谢尔顿”三个字的水塔又出现眼前。开往罗克艾兰的火车飞驰而过,普尔曼卧铺车厢乘客的模糊脸庞也闪了过去。列车呼啸着奔过平原,前往我们憧憬的方向。雨下大了。
[17] 容积单位,1品脱约合473.1毫升。
没多久我们就到了。牛仔去接妻子,奔向等待他的命运,埃迪跟我继续上路。几个年轻牛仔——全是不到二十岁的乡村小伙子,一路吵吵嚷嚷——开着一辆拼装起来的破车,载了我们一程。我们在公路旁下车,天上飘起了细雨。一个一言不发的老人——天知道他为什么要让我们上车——载我们到谢尔顿镇。在谢尔顿,埃迪绝望地站在公路边,一群矮壮的奥马哈印第安人盯着他,他们无处可去,无事可做。公路对面是铁轨,巨大的水塔上面漆着“谢尔顿”几个字。埃迪惊奇地说:“该死,我来过这个镇了。是好几年前的事,还是战时。那天深夜,大家都在睡觉。我跑到月台抽烟,在这个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四周一片漆黑,我抬头就瞅见水塔上漆着的‘谢尔顿’三个字。我们坐的是往西海岸的火车,全车每个乌龟王八蛋都在呼呼大睡,我们在这站只停留几分钟,大概是为了补充燃料之类的,接着继续走。该死,就是这个谢尔顿!从那时起,我就恨透了这地方!”我们就这样卡在谢尔顿。跟我们当时在艾奥瓦州的达文波特一样,不知怎的,只有农用车往来,偶尔才看见一辆游客的车子,但这种情况往往更糟,因为都是老先生开车,老太太要么埋首在研究地图,要么对着外面的景致指指点点,有时还会靠在座椅上打量着一切,神情疑神疑鬼。
[18] 容积单位,1加仑约合3.78升。
我们在路边停下来填饱肚皮。牛仔去找地方补备胎,我跟埃迪走进一间家常小餐馆,刚坐下便听见一阵笑声,这样响亮的笑声我从未听过。只见一个粗鲁的内布拉斯加老农夫跟一群男子走进餐馆;那天,他粗犷的笑声可说是响彻平原,响彻他们整个灰色的世界。众人跟着笑。他这人才不为任何事烦心,但是他对每个人都极其关心。我心想,哇,听听这人的笑声。这就是西部。我已经置身西部了。他龙卷风一样走入餐馆,大声呼唤“毛儿”,说她做的樱桃派是全内布拉斯加州最甜的。我点了一块,上面还堆了一大勺小山一样的冰激凌。他说:“毛儿,你赶快弄点东西给我吃,否则,我蠢起来,要活活吞了我自个儿。”他一屁股坐在柜台高脚凳上,呵呵地笑着。“哦,丢点豆子进去。”西部精神的化身就坐在我旁边。我真希望能够了解他的粗犷人生,除了大笑大嚷,他还做些什么。真带劲,我心想。牛仔回来了,我们继续往格兰德艾兰进发。
[19] 原文是“Green-veil Muzz-sippy”,即“Greenville Mississippi”,这里吉恩故意用比较戏谑的方式在说话。
牛仔说:“大萧条时代,我每个月至少扒一次火车。那个年代,你常看到数百人共同搭乘平台车厢或者货车厢,他们不全是流浪汉,东西奔波的各色失业的人都有,不过有人真的只是流浪。整个西部都是这种光景。那个年代,司闸员不会刁难你。现在就不知道了。我不喜欢内布拉斯加。30年代中期,这里啥都没有,放眼望过去,都是巨大的沙尘团。你简直喘不上气。连土地都是黑色的。那时我就在这里。照我说,他们大可将内布拉斯加还给印第安人。全世界我最恨这个鬼地方。我现在住在蒙大拿的米苏拉,那是我的家,你改天有空该来看看这个上帝的国度。”到了下午,他也讲累了,我便沉沉睡去——不过,这家伙讲话真是有趣。
[20] Jack Dempsy(1895—1983),美国著名职业拳击手,曾获得最重量级世界冠军。
“当然。”我们继续前行。埃迪已经没那么兴奋,甚至可能开始昏昏欲睡。我们沿着蜿蜒于绿野间的普拉特河,穿越了内布拉斯加州一百英里。
[21] 约伯是位正直良善的富人,在几次巨大灾难中失去了人生中珍贵的事物,包括子女、财产和健康,他挣扎着想理解遭受苦难的缘由是什么。
“你开慢点,我们还想完好无损地抵达格兰德艾兰。”
[22] George F. Ruxton(1821—1848),英国探险家与旅行作家。
“该死,我真的开到九十了吗?”埃迪说,“路况很好,我根本没注意。”
[23] 俄克拉何马州西边的狭长区,包括锡马龙、得克萨斯和比弗三个郡。
天亮时,我们抵达康瑟尔布拉夫斯。我探头观望。去年冬天,我读了许多关于拓荒的书,一拨拨赶着大篷车的移民在这里开完会后,分道前往俄勒冈或者圣菲;现在眺望过去,灰色沉郁的晨曦中只剩下各式小巧可爱的郊区木屋。然后我们到了奥马哈,天哪,我生平第一次看到牛仔,那人头戴宽边高顶帽,足蹬得克萨斯皮靴,沿着肉品批发仓库凄凉单调的墙壁前行,跟东部清晨沿着砖墙行走的惨淡人物并无不同,只是打扮有异。我们下了公共汽车,步行爬上山丘,这片漫长的丘陵是由浩荡的密苏里河历经无数岁月冲刷而成的,奥马哈市就沿着丘陵而建。我们走入旷野,在路边伸出拇指。一个戴宽边高顶帽的有钱牧场主捎了我们短短一程,他说,普拉特河谷就跟埃及的尼罗河谷一样宏伟,当他如是说时,我望着远处沿着河床蜿蜒的高大树丛和周遭郁郁葱葱的绿色田地,几乎就要同意此君的说法了。我们站在另一个十字路口拦车,天色变得阴暗,一个帽顶不太高的六尺[16]壮汉招呼我们过去,问我们是否会开车。埃迪当然会,他还有驾照,我没有。这位牛仔有两辆车要开回蒙大拿州。他要我们开其中一辆到格兰德艾兰找他妻子,她会接手。当时他正往北走,因此这趟便车到那儿就得下车,不过也深入内布拉斯加州足足一百英里,我们当然马上答应。埃迪一人开车在前,我和牛仔跟在后面,出城没多久,埃迪就兴高采烈,狂飙到时速九十英里。牛仔大嚷:“该死的,这家伙在干吗?!”只好开足马力紧追,两人好像赛车一样。我一度以为埃迪要开车逃跑——可能他本意真是如此。但是牛仔跟得很紧,追上后就猛按喇叭。埃迪减缓车速,牛仔按喇叭示意他停车。“见鬼,你开这么快会爆胎的。能不能开慢点?”
[24] W. C. Fields(1880—1946),美国著名喜剧演员、杂耍家及作家。
一个家伙开着一辆里面都是工具的货车,仿佛是安装了轮子的工具棚,他站着开车,好像现代送奶工。我坐他的车爬上长长的山坡,然后又马上搭上另一个农夫的便车,他跟儿子要去艾奥瓦的埃德尔。到了埃德尔,我在镇上加油站旁的大榆树下认识了另一个搭车客。他是典型的纽约人,爱尔兰裔,大半职业生涯都是替邮局开卡车,现在要去丹佛找个女人,展开新生活。我猜他大概是因为出了什么事才逃离纽约的,极有可能是犯了事。此人年约三十,有着通红的酒糟鼻,要在平常,我对这种年轻酒鬼很快就会厌倦,只是此刻我渴望任何人类间的友谊。他身穿破旧的毛衣、松垮的裤子,连个旅行袋都没有,随身只有牙刷与手帕。他说我们该一起搭便车。我本该推拒,因为他这模样上路,实在不宜。不过,我们还是共乘一辆便车到艾奥瓦的斯图尔特,车主沉默寡言。到了斯图尔特,我们才是真的被困住了。我们站在售票处前,等待西行的车辆,可一等就是五小时,直到太阳都下山了。为了打发时间,我们先是讲各自的经历,然后他开始讲黄色笑话,接着我们踢小石头,发出各式怪声。后来我们乏味了。我打算花一元喝点啤酒;于是我们走进斯图尔特的一家老酒馆,喝了几杯。结果这家伙大醉,活像回到了醉倒在纽约第九大道的生活,他兴致盎然,凑近我耳边大嚷他的各式下流的梦想。我开始有点喜欢这个人了;倒不是因他是好人(后来发现他的确是),而是因为他对事物热情的态度。我们摸黑回到车站,当然,没有车辆停下,也没有多少人来往。我们一直等到凌晨三点。我们想在售票处的长板凳上睡觉,电报声却整晚嘀嗒响,外面的货运车也一直砰砰地撞个没完,无法入眠。我们不懂如何跳上一辆遮得严严实实的货运列车,以前从没扒过,不清楚它们是东行还是往西,也不知该挑选货车厢、平台车,还是除过冻的冷藏车。诸如此类的事情,我们都不懂。因此天快亮时,往内布拉斯加的奥马哈线公共汽车一抵达,我们便跳上去,加入睡得东倒西歪的乘客——他的车费,我也帮他付了。他叫埃迪,让我想起住在纽约布朗克斯的姻亲表兄,总是一脸笑容好脾气的家伙,所以我才答应结伴,这有点像跟老友旅行,可以沿路胡扯。
[25] 此处应指美国作家托马斯·沃尔夫(Thomas Wolfe,1900—1938)。
但是我必须停止抱怨,继续上路,于是我拿起背包,跟坐在痰盂旁年迈的旅馆前台告别,出去吃东西。仍是苹果派与冰激凌——越深入艾奥瓦州,苹果派就越大,冰激凌就越浓郁。那天下午,我在得梅因到处都可以看到一群群漂亮的女孩——是刚放学返家的高中生。但是我没时间遐想,告诉自己到了丹佛一定要狂欢一番。卡罗尔已在丹佛;迪安也在;蒂姆·格雷与查德·吉恩都在那里,那是他们的故乡;玛丽露也在那里;有人提到还有另一大帮人,包括雷·罗林斯跟他漂亮的金发妹妹巴贝·罗林斯;迪安认识的两个女侍者——贝当古姐妹;连我大学写作班的老友罗兰·梅杰也在那里。我满怀愉悦地期盼着跟他们碰面。因此我与漂亮女孩匆匆擦身而过,全世界最美丽的女孩都在得梅因。
[26] 即费尔迪南·贝尔杜(Ferdinand Berthoud),瑞士杰出的钟表制造品牌。
破晓时,司机猛然惊醒。我们再度隆隆出发,一小时后,绿油油的玉米地上空已可看见得梅因的烟尘。司机要在此吃早饭,不想太赶,所以我独自继续前往得梅因,搭上了两个艾奥瓦大学的男生的便车,走了约莫四英里;坐在崭新舒适的汽车里,平顺迅速地直奔进城,沿途听他们讲些考试的事,这经验真的很奇特。现在我想大睡一天,于是到基督教青年会找房间。没有空房,我本能地沿着铁道而行——得梅因铁道有很多——在机车库附近找到一家昏暗的平原客栈,拉上老旧的黄色百叶窗,将烟尘滚滚的调车场隔绝在外,房间内有张干净的大硬床,枕边的墙壁上则刻着一些下流的字句,我整个白天都在呼呼大睡。醒来时,太阳已经血红。这真是我一生中最特殊、最奇怪的时刻,不知自己置身何处——离家已远,旅行的疲惫将我蚀透,待在一间从未见过的便宜旅馆的房间里,听着外面蒸汽的咝咝声、里面老旧木板的嘎吱响、楼上的脚步声,以及一切凄凉的声音。抬头看到开裂的天花板,整整十五秒,我不知道自己是谁。我不害怕;只觉自己变成另一个人,一个陌生人,有如鬼魂附身的幽灵人。我已经跨越半个美国,站在人生的分水岭,身后是我在东部的年轻岁月,前方是我在西部的未来时光,或许正因此,这种陌生的感觉才会产生,产生于这个血红黄昏的奇妙午后。
[27] Lillian Russell(1861—1922),美国著名女演员兼轻歌剧歌手。
我坐在公共汽车站,仔细思索。又吃了一个苹果派与冰激凌;这一路我几乎只吃这个,营养好,味道也不错。我还是决定去冒一下险。在车站咖啡馆盯了女侍者半小时后,我从达文波特市区搭乘公共汽车,到了市郊,不过,这次是在加油站下车。这里总有大卡车轰隆而过,两分钟内,就有卡车停下载我。我奔过去,在心底欢呼。哇,这司机真是个怪人,高大威猛,双眼暴突,声音嘶哑,又是摔门,又是猛踩,车子上路后,他也根本不理会我。这样,我疲惫的灵魂可以好好喘息一下,搭便车最大的麻烦就是得跟各式人物谈话,要让他们觉得让你搭车不是个错误,甚至还得逗他们开心。假如你一路都要搭便车,不找旅馆睡觉,这会十分累人。由于这个司机不得不扯开嗓门说话,以压过引擎的轰鸣,而我也要高声回应,于是,我们都觉得自在了。他一路疾驶到艾奥瓦市,大声跟我说一些他的趣事,比如经过限速规定不合理的城市时,他如何逃过法律的处罚,他一遍又一遍地说:“那些该死的警察可别想找我的碴儿!”车子进入艾奥瓦市时,他看见后面有辆卡车,由于他在艾奥瓦市得改道行驶,所以闪起车灯向后面的卡车示意,之后他减速,我带着背包下车,后面的卡车司机明白我要换车,就停了下来。眨眼间,我又登上后面这辆高大的卡车,准备今晚赶几百英里,快乐至极!这位司机跟刚刚那位一样疯狂,也喜欢大嚷,我要做的只是往座椅上一靠,上路喽。现在,在星空下,越过艾奥瓦大草原与内布拉斯加平原,我可以看到丹佛市隐隐浮现于前方,有如《圣经》中的应许之地,还可以看到远处更为辽阔的旧金山,有如暗夜明珠般熠熠生辉。司机一面把车开得飞快,一面滔滔不绝地讲了数小时故事,然后在某个艾奥瓦小镇停车。就是在这个城镇,几年后,我跟迪安被警察拦下,因为我们的凯迪拉克很像赃车。卡车司机在座椅上休息了几个小时,我也睡了。醒来后,我沿着一堵只有一盏孤灯照耀的孤独砖墙散步。每条小街的尽头,都是默默沉思的草原,玉米散发出夜露的香气。
[28] Fedelio,德国作曲家贝多芬于1805年创作的歌剧。
太阳开始下山了。喝了几杯冰啤酒后,我走了很长一段路到小镇边界。男人们下班开车回家,有戴铁路工人帽的,有戴棒球帽的,不一而是,跟其他城镇下班的情形并无二致。其中一人载我一程上山,放我在草原边上一个偏僻的十字路口下车。这个地方很美,但往来的只有农用车;车主们对我投来狐疑的目光,然后把车子哐啷哐啷地开走了,牛只紧随其后。这里看不到一辆卡车,只偶尔有几辆汽车飞驰而过。一个小伙子开着改装车从我面前驶过,领巾飞扬。这时太阳已经完全落下山,我只身站在紫黑的暮色里,开始感到有些害怕。艾奥瓦乡间几乎没有路灯;再过一会儿,往来的车辆谁也瞧不见我。幸好这时有个要返回达文波特的男人载我回市区。但这样,我就又回到了原点。
[29] 美国理查德·杰拉德和哈里·阿姆斯特朗于1903年创作的抒情歌曲,在大学校园风靡一时。
我拦到的第一辆便车是载满火药的卡车,车上插了警示红旗,进入绿色广袤的伊利诺伊州行驶了三十英里后,司机指出,我们现在走的六号公路会在前面与六十六号公路交会,过了那个点,两条路将一起向西延伸到无限远处。下午三点,我在路边小店吃了苹果派与冰激凌,一个开着小汽车的女人停下来让我搭便车。我朝她的车子跑去,感到一阵狂喜。这女人约莫中年,儿子跟我差不多大,她想要找个搭车客跟她轮流开车到艾奥瓦州。好得很。艾奥瓦!离丹佛不远了,到了丹佛,我就可以休息。前几个小时,这位女士负责开车,坚持半路停下来参访一座老教堂,好像我们是游客。之后由我接手,虽然我称不上好司机,倒也平安驶过罗克艾兰,穿越伊利诺伊州,到达艾奥瓦州的达文波特。生平第一次,我看到挚爱的密西西比河,夏日薄雾氤氲,河床干涸,散发着腥臭味,仿佛是因为冲刷过美国大陆而沾上了它的粗野气息。罗克艾兰——铁轨、棚屋、小商区;跨桥至达文波特,亦复如此,在温暖的中西部阳光下,整个城镇散发着锯末味。中年女士在此要转另一条路前往艾奥瓦的家乡,于是我下车了。
[30] 美洲大陆的分水岭,也就是落基山脉,水从此处向西流入太平洋,向东流入大西洋。
从密歇根湖吹来阵阵微风,卢普区[12]飘来博普爵士乐[13]。我在南霍尔斯特德路和北克拉克路闲逛许久,半夜过后,还到丛林走了很长一段路,一辆巡逻车觉得我很可疑,慢慢尾随。那是1947年,博普爵士乐风靡全美,卢普区乐手的确能玩博普,却是一股没精打采的气息,因为当时博普还处于查理·帕克[14]《鸟类学》阶段和迈尔斯·戴维斯[15]所开启的新时代的交替时期。我坐下聆听这个代表我们此代人物的夜之声,想起我分散在东西两岸的朋友,想到他们同在美国的广大腹地疯狂作乐、四处乱闯。第二天下午,我生平第一次进入西部。美丽暖和的天气,非常适合搭便车旅行。芝加哥城内交通太复杂,因此我先搭公共汽车到伊利诺伊州的乔利埃特,途经该地的监狱,走过监狱后面一段飘满落叶、凹凸不平的道路,来到城外拦车。从纽约一路到乔利埃特,我都是搭坐公共汽车,手上的钱已花了大半。
[31] Sausalito,意大利语,意思指柳树丛,柳树喜水,代表此处有活水泉源。这是索萨利托城创建者之一威廉·理查森(William Richardson)取的名字,他以淡水号召往来船只靠岸补给,该城遂成活跃的港口,不代表此处很多意大利人。
这是一次寻常的公共汽车之旅,太阳炙热,车上娃儿啼哭,沿途在宾夕法尼亚州各镇都有乡下人陆续上车,直到进入俄亥俄州平原,车子才真正开始奔驰,攀上阿什特比拉山,夜间穿过印第安纳州。清晨抵达芝加哥,我在基督教青年会弄到一个房间[11],口袋里的钱所剩无几,之后便上床睡觉。我好好睡了一天后,晚上才去探索芝加哥。
[32] 美国于1905年至1975年发行的一种廉价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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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Alcatraz,美国联邦监狱,位于旧金山海湾的一个小岛上,专门关押特别危险的囚犯。
到了纽堡,雨停了,我朝哈得孙河方向走,搭上往纽约去的公共汽车,车上全是从山区度完周末回来的老师,一路上人声聒噪,我不断咒骂自己浪费了时间与金钱。我自言自语,本想向西行,结果从白天到晚上,来来去去,往北又往南,折腾了一整天还没有出发。我发誓明日就得抵达芝加哥,一定要做到,虽然乘公共汽车去芝加哥,会花掉我大部分的钱,可我一点也不在乎,只要明天能到芝加哥。
[34] 此处原文为“Dostioffski”,雷米发“Dostoevski”(陀思妥耶夫斯基)的音有误,故译作“陀思提夫斯基”
我呐喊,我要去芝加哥。“此刻,他们正玩得痛快,我却不在,我何时才能到那儿!”——我如此咒骂不绝。终于有辆车在空空的加油站停下来;两女一男正在研究地图。我连忙走向前,在雨中挥动双臂。他们商量了一下。当然,此刻的我一头湿发,鞋子浸满水,看起来完全像疯子。我真是大笨蛋,穿了这双鞋上路,一双墨西哥平底网眼凉鞋,完全不适合在美洲雨夜里行走,也不适合走崎岖夜路。不过,他们还是让我上车了,说可以捎我到北边的纽堡,比起整晚困在贝尔山的荒野,这自然是较好的选择,于是我同意了。男子说:“何况这里没路到六号公路,如果你想去芝加哥,你最好走纽约的荷兰隧道,朝匹兹堡的方向开过去。”他讲得没错。是我自己异想天开,把事情搞砸了,当初坐在火炉边想出这样的笨主意,妄想沿着地图上的红线而行,就可以穿越美国,以为不必尝试不同的路径。
[35] 原文为“slow boat to China”,典故来自弗兰克·莱塞(Frank Loesser)所写的歌曲“On a Slow Boat to China”,据说莱塞是套用梭哈牌桌上的术语,“开往中国的慢船”意指缓慢毁灭的厄运、持续不断的衰颓。
在帕特森时,我曾花数月时间钻研美国地图,甚至还阅读过拓荒者的书,细细品味普拉特河、锡马龙河等名字。公路图上有一条名为六号公路的长长的红线,起自科德角,一路切过内华达州的伊利,往下探入洛杉矶。我告诉自己只要循着六号公路到伊利即可,满怀信心出发了。要到六号公路,我得先往北到贝尔山。我遐想着自己到了芝加哥、丹佛、旧金山,要干些什么。我在第七大道上了地铁,在二四二街的终点站下车,搭电车进入扬克斯市;在市中心改搭出城的电车,到达该市边界的哈得孙河东岸。如果你在阿第伦达克山哈得孙河神秘的源头丢下一朵玫瑰,想象它一入大海,永不复回,想象一下它会漂过哪些地方——想象那迷人的哈得孙河谷。我开始拦便车上路。换了五趟便车,才抵达我想去的贝尔山桥,从新英格兰延伸过来的六号公路在这里拐入。车主放我下来时,正下着倾盆大雨。举目望去都是山。六号公路跨河而过,绕过圆环,之后没入旷野。眼前不仅没有任何车辆,雨还像瓢泼似的浇下,我找不到任何庇护的地方,不得不跑到大松树下躲雨,但没什么用;我开始叫喊、咒骂,猛捶自己的脑袋,责怪自己真是个大傻瓜。我当时已身在纽约北边四十英里,一路上就一直耿耿于怀:在我启程旅行的重大日子,我仅仅是往北移动,竟不是朝渴望已久的西部前进。现在,我困陷于最北边的滞留地。我跑了四分之一英里,到了一个废弃的小型英式加油站,站在滴水的屋檐下。高远处,树木森然的贝尔山连续劈下巨雷,让我对上帝心生畏惧。眼前只见烟雾迷蒙的树木以及惨淡的荒野绵延至天际。我咒骂道:“见鬼,我来这里干什么?”
[36] 原文分别为“Manteca”“Madera”,均为西班牙语,分别意为“黄油”“木头”。
1947年7月,我从退役军人福利金里存下了大约五十元,准备前往西海岸。我的朋友雷米·邦克尔从旧金山来信,让我去他那里,跟他一起搭乘客轮环游世界。他保证有办法帮我弄到机房的差使。我回信说,只要跑几趟太平洋远洋船,能存够钱,回姑妈家后可以养活自己,让我可以完成写作,就算是老货轮,我也愿意跑。他在米尔市有个木屋,我办理烦琐费时的登船手续的过程中,有的是时间,可以在那里写作。他跟一个叫李·安的女孩同居;她厨艺很好,届时一切都会很热闹刺激。雷米是我在预备学校认识的老友,在巴黎长大的法国人,疯疯癫癫的——我不确定这次他会疯到什么程度。他要我十天内抵达。姑妈非常支持我这次西海岸之行;她说我整个冬天辛苦伏案,窝在屋内太久了,此行对我有好处;甚至我说沿路可能要搭便车,她也没有异议。她唯一的要求就是我能平安归来。因此某日清晨,我将写到一半的大部头书稿扔在案头,最后一次折好舒适的被褥,背上只装了一点必需品的帆布包,口袋里揣着五十元,朝太平洋方向出发了。
[37] William Saroyan(1908—1981),亚美尼亚裔的美国作家,住在弗雷斯诺,代表作有《我叫阿拉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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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Boogie-woogie,美国南方早期的钢琴即兴表演,以蓝调和弦为基础展开。
我知道,在旅途某处,我会遇见女孩,会有幻象,会发生所有一切。在这条路上走下去,智慧明珠将会送到我手中。
[39] Bop cap,一种男式无檐帽,色彩鲜艳,顶平,缀有绒球。
迪安是来自西部的“阳光族人”。虽然姑妈警告我跟他混会惹麻烦,我却听到了新的召唤,看到了新的视野,当时我年纪轻轻,对此深信不疑。何况,一点麻烦算什么,就算迪安最后不再拿我当好友,让我失望,弃我于病榻或者听任我在路边活活饿死(他后来的确如此)——又有什么关系?我是个年轻作家,我想要上路。
[40] 唐·阿米奇和乔治·墨菲均为美国影星。
是的,我想进一步了解迪安,不光因为我是作家,需要新的人生经验,也不光是我在大学校园晃荡的日子接近尾声,再待下去已经毫无意义,而是因为我与迪安尽管个性迥异,他却像我失散已久的兄弟;我只要一看到他瘦削的愁苦脸蛋,长长的鬓角,青筋凸起、汗津津的脖子,就联想到自己的童年,我在帕特森与帕塞伊克的染料废弃坑、水潭与河边玩耍的日子。肮脏的工作服套在他身上十分优雅,找裁缝定制的也做不到,唯有从“自然裁缝”那里取得“自然乐趣”的人才能穿出这种感觉,迪安就是这样的人,即便身处艰难的条件。他说话时兴奋的语气也让我想起昔日玩伴以及兄弟们的声音,他们在桥梁涵洞下,在摩托车中,在居民小区的晒衣绳下,在昏昏欲睡的午后的台阶上,男孩们弹吉他,兄长在工厂做工。我目前的朋友都是“知识分子”——查德是尼采派人类学家,卡罗尔是喜欢严肃地瞪着你低声谈话的超现实主义疯子,而老布尔·李总是拖着长音批判并反对一切——而其他一些人则一副鬼鬼祟祟的罪犯模样,哈斯尔喜欢摆出时髦的讽刺态度,简则瘫在铺着东方毯子的沙发上边看《纽约客》杂志边对其嗤之以鼻。迪安有着同样合乎逻辑、夺目且完整的智慧,而且没有那令人乏味的“知识分子腔调”。至于他的“邪性”,不是愤世嫉俗或者极尽嘲蔑挖苦之能事,而是肯定生命的美国式欢乐的热烈迸发;具有西部风格,犹如西部吹来的一阵风,是来自大平原的颂歌,令人耳目一新,是先知早已预言过,而众人企盼已久的。(至于他偷车,也不过是为了兜风而已。)此外,我所有纽约的朋友总是一副消极的恐怖态度,把我们的社会贬得一文不值,搬出的不是了无新意的掉书袋理由,就是政治学或者精神分析派的逻辑,迪安则在社会中横冲直撞,饥渴地寻找他的面包与爱情;他不会担心这个或那个,他会说:“老兄,只要我能逮住那个小妞,靠在她的双腿间,一切没事。”或者说:“兄弟,只要我不愁没饭吃就好,你听懂没?我饿极了,饿扁了,咱们现在就吃东西去!”——通常,我们也真的冲出去吃东西。正如《传道书》所言:“在日光之下劳碌的事上所得的份。”[10]
[41] 即莱昂内尔·汉普顿(Lionel Hampton,1908—2002),美国黑人爵士乐大师,《中央大道上的崩溃》(“Central Avenue Breakdown”)是其作品。
这就是我在路上的经历的开始,中间发生了许多精彩的事情,不讲实在可惜。
[42] 容积单位,1夸脱约合1.1365升。
迪安已经走了。卡罗尔跟我到三十四街的灰狗长途汽车站给他送行。汽车站楼上有个摄影间,花两毛五[8]就可以拍照。卡罗尔拍照时摘下眼镜,看起来有点邪恶。迪安拍了一张腼腆的侧身照。我则拍了一张严肃的照片,看起来像年约三十的意大利人,是那种谁说他妈坏话,就会捅谁一刀的家伙。卡罗尔与迪安把他俩的合照用剃须刀从中直直切开,各自保留一半,收在皮夹里。迪安为了这次回丹佛的盛大之旅,特地穿了一套体面的西装,他已经结束他在纽约的第一次冒险。说是冒险,其实是在停车场做牛做马。迪安称得上全世界最棒的泊车小弟,他能以四十英里[9]的时速倒车挤入狭小的车位,在墙脚前停稳,跳出车子,在挡泥板间奔跑,跳进另一辆车,在狭小的空间以五十英里的时速转个圈,流畅地停进另一个车位。砰,他火速关上车门,他跳出来时车身都为之晃动;然后他以短跑健将的速度跑到收费亭,开出停车票,又跳进新开进来的一辆车,车主的身体一半还在车内,他就几乎从对方身体下面穿过,上去发动引擎,车门还半开着,便驶向最近的停车位,弧形转弯就位,刹车,跳出,奔跑。他一整晚就如此工作八小时,包括下班高峰时间与影院散场的拥挤时段,毫无停歇。他穿着油污的酒鬼裤、破损的毛皮衬里夹克,以及一双走起路来鞋底会啪嗒响的旧鞋。现在他买了一套新衣服准备返乡:蓝色细条纹西装配马甲——在第三大道买的,十一元,还搭配怀表与表链。他带了一台手提打字机,打算回到丹佛后一找到工作,就马上住进合租公寓开始写作。我们在第七大道的赖克餐厅吃了一顿有德国香肠与豆子的饯别饭,然后迪安坐上了开往芝加哥的汽车,消失于夜色里。我们的牛仔走了。我暗自发誓一旦春暖花开、大地复苏,我也要跟他一样上路。
[43] Of Mice and Men,根据约翰·斯坦贝克(John Steinbeck,1902—1968)于1937年发表的同名作品改编的电影。伯吉斯·梅雷迪思(Burgess Meredith,1907—1997)
接着春天来了,适合旅行的季节,我们这帮散居各处的人都在计划去这里或那里旅游。我忙着写小说,写到计划中的一半时,我先跟姑妈到南方拜访我哥哥罗科,回来后,也打算展开生平第一次的西部之旅。
[44] 此处原文为“dah you go”,是“there you go”带口音的说法,故译为“久是这样”。
一股吞没一切的疯狂旋风即将卷起,我所有的朋友与仅存的家人都将卷入这场遮蔽美国夜空的大烟尘。卡罗尔跟迪安提到老布尔·李、埃尔默·哈斯尔,还有简的事情:老布尔曾在得克萨斯州种大麻,哈斯尔在赖克斯岛蹲监狱,简则嗑安非他明[6],抱着女婴在时代广场茫然游走,后来还被扔进贝尔维尤精神病院。迪安也跟卡罗尔提及西部一些不知名人物,譬如汤米·斯纳克,此人有内翻足,却是轮番台球的高手,扑克能手,一个酷儿圣人。他也提到罗伊·约翰逊与大埃德·东克尔,也提到了他儿时的玩伴、混街头的伙伴、他数不清的女友、参加过的性派对、春宫图片、男女英雄偶像,以及诸种冒险。他跟卡罗尔每日在街头晃荡,探索一切,初时样样新鲜,后来却变得哀伤,一切了然,却也愈发空茫无措了。不过,他们像两个亢奋的疯子[7]在街头起舞,而我在后面蹒跚相随。我这辈子老爱跟着有趣的人跑,真正能让我感兴趣的人物只有疯子,他们渴望生活、渴望畅谈、渴望得到救赎的人,渴望同时拥有一切。他们从不感到倦怠,从不说些平淡之语,像美妙的黄色焰火筒般燃烧、燃烧、燃烧,爆炸,如蜘蛛爬行于星空,然后你瞧见正中央的蓝色火焰砰的一声,众人跟着哗然,“哇”!在歌德时代的德国,人们是怎么称呼这类年轻人的?迪安迫切希望学习卡罗尔的写作技巧,拿出唯有骗子才有的“深情灵魂”对卡罗尔发起进攻。“现在,卡罗尔,让我先说……我要说的是……”我大约两星期没见到他们,这段时间,他们没日没夜地谈心,简直像中了邪似的,关系已经亲密无间了。
[45] 原文为西班牙语“Mañana”,意为明天。
我们前往纽约——我忘了具体情况为何,只记得有两个黑人女孩——没有别的女孩。她们约好在便餐店等他,他却没现身。我们转而前往他工作的停车场,他还有几件事要办,到停车场后面的小棚屋换衣裳,在有裂纹的镜子前整理仪容,如此这般,我们出发了。迪安就是在那晚认识了卡罗尔·马克斯。那是电光火石的一刻。两颗敏锐的心瞬间就接纳了彼此。一双灼灼的眼睛穿透另一双灼灼的眼睛——迪安是心地光明的神圣骗徒,卡罗尔则是心灵黑暗、充满惆怅诗意的骗子。那次之后,我便极少看到迪安,不免有点遗憾。这两人的充沛精力迎面相撞,相形之下,我则笨拙迟缓,跟不上他们。
[46] Mambo,基于古巴音乐的一种音乐形式。
“你讲得没错,终于入门了。”我看到他的脸庞因为兴奋与憧憬而闪现神圣光彩,他滔滔不绝如急流瀑布,公共汽车乘客忍不住转头瞧这个“过于兴奋的疯子”。他在西部的三分之一的岁月待在台球房,三分之一在服刑,剩下的三分之一耗在图书馆。冬日,人们常看到迪安帽子也未戴,捧着书急奔台球房,或者攀入好友家的阁楼,一待就是数天,在那里读书或者躲避警察的追捕。
[47] 重量单位,1磅约合453.59克。
我说:“再等一下,我写完这章就来。”那是全书最棒的一章。更衣之后,我们火速前往纽约跟那些女孩碰头。公共汽车穿过闪着磷光、空洞诡异的林肯隧道时,我们紧紧相靠,手舞足蹈,兴奋地大声聊天,我开始像迪安一样狂热了。他只是一个对生命怀着极大热情的年轻人,虽说他是个骗子,这也是因为他渴望生活,想和那些原本不可能理会他的人交往。我知道他从我这儿骗吃骗住,骗取“写作技巧”,他也清楚我知道(这是我俩关系的基础),但是我不在乎,我们相处得不错——不纠缠,不迎合;我们就像两个生怕伤对方心的新朋友互相察言观色。我开始从他身上学东西,收获可能跟他一样多。提到我的写作,迪安总是说:“放开去写,你的东西都很棒。”他站在我身后看着我写作,嘴里大喊:“棒!就是这样!哇,真有你的!”或者“哟!”,然后拿手帕抹脸,“天哪,真是有一大堆东西要尝试,一大堆东西要写!该如何开始把这些东西统统记录下来,才能既不顾种种修改和限制,又不担心语法错误与各种文学禁忌……”[5]
[48] 指北美在1930到1936年间的极大沙尘暴,肇因为长年的干旱,加上欠缺轮作等防止土壤流失的技术,在当年造成空前的农业损失。
一晚,迪安在我家吃完晚饭后——他已经在纽约停车场工作了——站在我身后看我飞快地打字,他说:“来吧,老兄,那些妞儿不等人的,快点。”
[49] 《汤姆叔叔的小屋》中的恶毒奴隶贩子。
在酒吧里,我跟迪安说:“老兄,我很清楚,你来找我不纯粹是为了成为作家,毕竟,我对写作又懂什么?所知道的不过是,要成功需持之以恒,得有毒鬼们对安非他明的劲头才行。”他说:“你说得没错,我明白你的意思,这些问题我都碰到过,我真正想要的是那些因素得以实现,假如一个人要按照叔本华[4]的二分论来实现任何内在的……”他滔滔不绝起来,我一点也听不懂,估计他自己也不明白。那时,他总讲些他自己根本不懂的话;换句话说,他只是个刚出狱的小伙子,满脑子认定自己有绝妙机会成为真正的知识分子,他喜欢套用知识分子的语言与腔调,只是把他从“真正的知识分子”那里学来的东西胡乱堆砌起来——不过我得老实说,他在其他事情上并非如此天真无知,他和卡罗尔·马克斯只待了几个月,就学会了整套术语和行话,成了行家里手。尽管如此,在其他一些疯狂的事情上,我们仍然理解彼此。我答应他可以住在我家,直到他找到工作,并说好改天一起到西部闯闯。那是1947年冬天。
[50] Billie Holiday(1915—1959),外号“戴夫人”,20世纪最重要的爵士乐歌手之一。她开创了一种诠释歌词和节奏的新方式,也推广了更加个性化和亲密的歌唱方式,《情人吾爱》(“Lover Man”)是她的代表作之一。
“玛丽露呢?”我问道。迪安说她接客赚了点钱,回丹佛去了——“那个婊子!”我姑妈在客厅看报纸,有她在,不方便敞开来谈,因此我们出门喝了几杯。我姑妈只瞅了迪安一眼,便判定他是个疯子。
[51] “Blue Skies”,欧文·伯林(Irving Berlin,1888—1989)于1926年创作的一首流行歌曲。
接下来那个星期,迪安向查德吐露,他绝对得跟查德学习如何写作;查德说我是作家,迪安应该来跟我请教。那时,迪安刚找到一份停车场的工作,跟玛丽露在他们的霍博肯公寓大吵了一架——天晓得他们为何住到那里去——玛丽露气得抓狂,心底决计要报复,于是她报了警,歇斯底里地捏造了一个罪名,迪安只好逃出霍博肯。他没地方落脚,奔来新泽西州帕特森我姑妈的住处找我。那晚,我正在看书,听到敲门声,开门只见迪安就站在黑暗的门厅里,弯着腰,卑屈地蹭着脚,对我说:“嘿,还记得我吗——迪安·莫里亚蒂?我是来向你请教如何写作的。”
[52] World Series,美国职业棒球大联盟每年10月举行的总冠军赛。
我跟哥们儿前往冷水公寓,迪安只穿着短裤前来应门,玛丽露连忙从沙发上弹起。迪安打发公寓主人去厨房,也许是让她去煮咖啡,而他则开始谈他的性爱问题,因为性是他生命里唯一神圣且重要的事,虽然他还得骂骂咧咧地卖力讨生活,等等。从他站在那儿的模样,你可揣摩他打拼生活不易,他总是边听话边点头,目光下垂,好像年轻拳击手在听训,并且不断附和“对,对”与“明白,明白”,令你觉得他句句入耳。他给我的第一印象像年轻时代的吉恩·奥特里[2]——细瘦、窄臀、蓝眼,操一口道地的俄克拉何马州的口音——是个留着大鬓角、奔驰于覆雪西部的英雄。其实,迪安在跟玛丽露结婚,来到东部之前,才在科罗拉多州的埃德·沃尔牧场打过工。玛丽露是漂亮的金发妞,满头鬈发像一大片金色海浪。她坐在沙发一角,双手搁在大腿上,乡气未脱的迷蒙蓝色眼睛瞪得大大的,因为她在西部家乡时就听闻过纽约有一种条件极差的灰暗公寓,现在她就像莫迪里阿尼[3]画笔下那些超现实主义的女人,体态颀长,神色憔悴,置身于一个庄重的房间。玛丽露看上去是个甜美的女孩,但其实相当愚蠢,颇能干些骇人听闻的事。那晚我们喝啤酒、比腕力,清谈到天亮。早上我们在灰暗的天光中呆坐着,抽烟灰缸里的烟蒂。迪安突然起身,不安地踱着步,若有所思,然后决定是该玛丽露做早饭和扫地的时间了。“换言之,亲爱的,我们得行动起来。我的意思是,否则我们会意志动摇,得不到真正的知识,或者无法落实计划。”之后,我就走了。
[53] 取自1945年的一部西部电影《萨洛梅,她跳舞的地方》(Salome,Where She Danced)。
迪安总跟玛丽露说:“亲爱的,我们总算到了纽约。虽然当初我们途经密苏里时,我没能跟你详述我心中的诸种想法,尤其是路过布恩维尔管教所时,我想起自己进出牢狱的麻烦事。但是眼下我们有必要把那些个人陈芝麻烂谷子的事暂搁一旁,好好考虑一下今后的谋生之计……”如此滔滔不绝,便是早年迪安的说话方式。
[54] Alain-Fournier(1886—1914),法国作家,《大莫纳》(Le Grand Meaulnes)是其唯一的长篇小说,后改编成电影《美丽的约定》。
我在校园闲逛,查德与蒂姆·格雷说迪安住进哈莱姆区东边西班牙裔区的一栋冷水公寓[1],前一晚到的,这是他第一次来纽约,带着漂亮泼辣的小妞玛丽露。他俩搭灰狗长途公共汽车,在五十街下车,转过街角找地方吃东西时,一眼就瞧见赫克托自助餐馆。此后它就成为迪安心目中纽约的一大象征。两人在那儿买了奶油泡芙跟漂亮的糖霜大蛋糕。
[55] 此处原文为“Canady”,为“Canada”(加拿大)的错误发音,故译为“加拿打”。
初识迪安是在我跟妻子分手不久后。那时我大病初愈。关于那场病,我不想多说,只能说跟痛苦疲惫的离婚以及万念俱灰的心境有关。迪安·莫里亚蒂的出现,开启了我生命中可以称之为“在路上”的篇章。在此之前,我虽然常梦想前往西部,看看这个国家,但都只是些空泛的计划,从未真正成行。迪安是浪迹公路的最佳伙伴,因为他就诞生在路上——那是1926年,他的父母正开着辆破旧的汽车途经盐湖城前往洛杉矶。有关迪安此号人物,最早是查德·吉恩告诉我的,他让我看几封迪安从新墨西哥州管教所写给他的信。那些信引起了我浓厚的兴趣,因为信中迪安语气天真甜蜜,请求查德把他所知道的关于尼采和各种有趣知识教给他。有一次,我和卡罗尔两人聊到那些信,还在想不知道有没有机会认识这个奇怪的迪安·莫里亚蒂。那是多年前的事了,那时的迪安不是现在的模样,还只是监狱里某个神秘的毛头小子。接着消息传来,迪安出了管教所,将首度前来纽约;还听说他跟一个叫玛丽露的女孩结婚了。
[56] Daniel Boone(1734—1820),美国早年的移民探险家,1769年跋涉阿巴拉契亚山脉,发现肯塔基林地与坎伯兰岬口,成功通过了坎伯兰岬口,开拓了荒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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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William Bradford(1590—1657),1620年搭乘“五月花号”抵达美洲,曾任马萨诸塞州普利茅斯殖民区的总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