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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寻她千百度3

到肯德基吃过了汉堡,在星巴克里喝过了咖啡,也在环城公园看过了老头老太太扭秧歌,慢慢地,我发觉我喜欢跟艺术家出外了。倒不是我看中了吃呀、喝呀、玩呀什么的,有人替我买单,而是身在异乡的我,也需要有个可以称作朋友的人,来给我空洞洞的心里填补点什么。尽管这个可以看作朋友的男人,尚且处于水深火热之中,跟他说三句话,话题都会自然而然绕到他老婆那里去,让人气短,惹人烦。但他身上有一些东西,却是让我着迷的。

他说这些话时,我一直在默默地倾听——逢到他倾诉时,我已经习惯于做一个忠实的听众了。他讲的那些人和事,是不能拿来开涮的。如果硬要拿来开涮的话,就太没心没肺了——何况,他的这番话,也让我想起我意气风发的少年时代。想当初,在我们那个穷乡僻壤,不敢说我属于学校里的风云人物,但学校组织的演讲比赛,我却是每场都参加的。我挥舞着胳膊,精神饱满地站在麦克风后边,字句铿锵地向在座的师生,也是向整个华夏神州,乃至全世界,发出了我们跨世纪的一代信心满满的誓言:我们要做二十一世纪的主人!可是,眼下,二十一世纪已经过去了十个年头,我何曾做了自己的主人?连自己的主人都做不了的人,还能做谁的主人?哈哈!想来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可他来舞厅的次数,却明显稀少了。有时候,竟然三、四天不见他闪面。我心里忿忿地骂道,今天下午,如果你再不出现,我会让你死得很难看!

也是在那一回吧,结伴走出舞厅门后,他长出了一口气,说,闷死我了。真没想到,太阳底下会有这样的地方。我当时就反击了一句,哎,先生,这种地方怎么啦?不正是因为有这种地方,强奸案的发案率才大大降低了吗?他横我一眼,说,狡辩。待到我们走到人行道上了,他逡巡着街上的车流,和身边的人流,说,记得上高二时,我脑子里整天价盘旋着一些执拗的想法,为什么尘世间会有那么多的丑恶和苦难呢?人就不能把自己生活于其中的世界,共同经营得美好一些吗?当时,我曾经写过一首精短的诗歌:《天问》,发表在校刊上,还引起了轰动呢。为什么/天空中/总是布满了/流泪的眼睛/为什么/掠过天空的翅膀/总是带来战火的信息/为什么……走上社会以后,让我触目惊心的事情见多了,听多了,感觉自己当年其实幼稚得很,肤浅得很!那些所谓的丑恶,所谓的苦难,不过是脑子里的概念而已,真正又经见了多少呢?这个时候,我反倒写不出诗歌了,开始写散文。曾经写过一篇散文,那是认识我老婆之前吧,题目是《上帝去了哪里》,发表在《散文》杂志上,后来,又被另一家杂志转载。单听题目,就能听出文章的大概来的,表现的主题,其实就是陀思妥耶夫斯基的那个著名论断:如果没有上帝,那么,人,什么都可以做。其实就是我的另一篇《天问》。这篇散文的发表,给我们那个小地方向来平静的文学圈子,无异于投了一块大石头。可以说,就是因为这篇文章,我跟我老婆认识了……后来,老婆失踪以后,四处找寻不到,心里的那种痛啊,现在回想起来,我经常疑惑,自己当时是怎么挺过来的。当然靠的是文学,文学的力量。就是在那一段时间,我又写了一首诗歌:《致观音》:纵然你/像传说中的/有一千只手/有一千只眼/有三十三个法身/并且——/有无边无际的法力/怎奈/耳边的呼号/浩如烟海/所以/我梦见你的形象/总是/你站在云头/流泪……

我知道,这些天里,他寄居在西门外一家建筑工地的工棚里,有他们村来的朋友在那里打工。我也知道,他不来舞厅的时间里,一定是在满城里寻找跟文化沾点边的公司。他说过,他老婆如果现在还在打工的话,一定是在那样的公司里打工。找到那样的公司了,他会随便编一个由头,比如想搞一个广告策划呀,想出版一本新书呀,有一批名人字画寻找买主呀,等等,大模大样地闯进人家公司,敲开所有的门,巡查每一张脸。倘有人对他的无礼举动表示不客气时,他就不温不火地说,怎么,我想考察一下贵公司的实力,不可以吗?他给我学说这些时,惹得我哈哈大笑:想不到你还挺无赖的。他说,我也知道,这样搞,会影响人家正常的工作秩序,可是,时也,势也,这也是被逼出来的。以前有多少次,徘徊在那些公司门口,很礼貌地问人家,人家爱理不理的,要么是随便应付几句话,只是想打发你走。我曾经问过他,你这样拉网式巡查,会有效果吗?他说,碰运气呗。说不定,我老婆就穿着那身旗袍,突然闪现在我眼前了。我经常梦见她的。就穿着那身旗袍,笑吟吟从对面走过来,挽起我的手臂,说,走,咱们回家。

跟艺术家外出,起初也带有“捉鳖”的意思。我已经认定了,这位先生应该是个情种吧。自古以来,情种,对良家妇女来说,可能是灾星;但对我们这些欢场上的姐妹来说,那就是不折不扣的福星了。况且,这颗福星目前看来,还有点依恋我的意思。正应了那句话:不捉白不捉,捉了也白捉。于是,常常在我们聊得正起兴时,冷不丁我就会用命令的口吻说,午场结束后,请我吃肯德基!或者:晚饭后,陪我到环城公园转转!要么是,下班后,星巴克的干活!每回他都应允得挺干脆。记得第一回他应允后,还说了这么一句:我早都不想呆在这种地方了,群魔乱舞,上帝无言。

但是,那天下午,他竟然还是没有出现。甚至到第二天下午,都没有出现。我忍不住了,给他打过去手机,劈头盖脸就是一句:你死哪儿去了?竟敢不来陪我!他呵呵笑道,我把书院门文化一条街,所有的店铺,翻腾了个底朝天。语气中有掩饰不住的得意。我半娇半嗔问道,是不是又找到另一个穿旗袍的妹妹了?他用夸张的悲伤语调说,大海捞针呐!我说,好不容易捞到了一根,却又不珍惜。他依旧呵呵笑着,作为回应。我说,傻笑什么!六点钟,环城公园门口见!不见不散!

经常有男人邀请我外出的。有的男人会含蓄一些:肯赏脸陪我吃顿饭吗?有的则显得拙劣一些:外出一趟多少钱?都是司马昭之心。不过是五十步跟一百步的区别而已。一般情况下,我拒绝得毫不含糊:夸张地挥舞着手掌,夸张地甩甩头发,用夸张的玩笑口吻说,本姑娘卖艺不卖身!特殊情况下,比如,认定了对方口袋里现货殷实,又不具有危险性的情况下,我答应得倒挺爽快的:火锅,肥牛,怎么样?然后小鸟依人地挎着对方胳膊,在奔赴火锅城的路上,把对方拽进街边的化妆品店,楚楚可怜地说,唉,这几天老上火,不想吃火锅了。干脆请我吃面条吧,省下的钱给我买支口红,或者买瓶营养水,怎么样?很像是敲竹杠,还要敲得你情我愿、郎情妾意的,很有趣。姐妹们中间不是流传着一句话么:见鳖不捉,佛爷降罪。阿弥陀佛,看在佛爷的面子上,就姑且捉了这只鳖吧。

此后,他开始主动约我了。大都是提前打来电话,或者发来短信,约我下班后,跟他出去随便转转。我自然是每次都赴约的。两个人就像两条鱼一样,游走在城市的街头。从来都是肩并肩走的,格局上很像一对已然失却了激情的夫妻,虽然也是有说有笑的,但两人之间的平淡,还是能从距离上体现出来。他除了拉我的胳膊躲闪汽车以外,从来没有主动碰过我,我自然是不肯贴上去的。走到好玩的地方了,逗留一会儿;遇到好吃的了,吃一些;看到好看的了,驻足看一会儿。纯粹是游玩。游玩得很是尽兴。可他依然时不时要提起他老婆的。我向他抗议:你跟我在一块儿,却经常提起你老婆,让我很不爽,你知道不?他也正经了脸色说,理解!我说,我想杀了你。他说,表示理解。我说,请严肃对待我的问题!他说,再一次表示理解。我阴了脸说,你的名字叫理解啊?他就坏坏地笑。

开始跟艺术家外出了。

笑过了,他又讲他找老婆过程中遇到的人和事。我问他,你要这么一直找下去吗?他说,还有其它选择吗?我问,杳无音讯已经七、八年了吧?他说,是。我说,恕我直言,她的去向不外乎两个:一个是已经不在人世了;还有一个,就是跟了别的男人。他迷惘地看着远处,说,只有亲眼看到了,才有可能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