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的一位,是一个叫做奇拉·赖兰的女孩儿。房子后面的树林里有一条小溪流过,玛丽·艾达就是在溪流中发现她在给一个两岁的红头发婴儿洗澡。按照玛丽·艾达的描述:“我先看见的她,她才看见的我。她赤身裸体地站在水中央,给这个漂亮的小男孩洗着澡。岸上有一件白棉布上衣和孩子的衣服,还有一只旧箱子,用一根绳子绑着。小男孩在笑,她也在笑。然后她就看见我了,一副很吃惊的样子;很是害怕。我说:‘天气不错呀,就是热了点儿。水里感觉一定很舒服吧。’可是她一把抱起这个婴儿,惊惶失措地逃上岸来,我又说:‘你别被我给吓着了。我是卡特太太,就住在那边。要不上岸歇息一会儿吧。’然后她便哭了起来;她也只是个小家伙,自己也不过是个孩子。我问出了什么事儿,亲爱的?但是她没有回答。这时她已经穿上了衣服,给孩子也穿戴好了。我说要是你告诉我出了什么事儿,或许我还可以帮帮你呢。可是她摇了摇头,说没出什么事儿,我说哦,既然没出事儿,那我们干吗要哭呢?现在你只管跟着我到我家来,我们聊一聊吧。于是她照做了。”
詹宁斯乖戾地说:“他头上可是有悬赏的。我们错过了。这才是让我最不高兴的。”
她确实照做了。
两天后,詹宁斯驾着他的车进城去,带回来一桶钉子,一袋面粉,一份《莫比尔记录》。报纸头版便是班克罗夫特先生的照片——“双桶”班克罗夫特,当局用这样的绰号称呼他。他在三十英里外的埃弗格林给逮住了。玛丽·艾达看到他照片的时候,拿了一把纸扇子拼命地对着脸扇风,仿佛是要防止自己晕倒。“老天救救我吧,”她喊道。“他差点儿杀了我们全家。”
我正一边在阳台上荡着秋千,一边读着《星期六晚邮报》,这时我注意到她们沿着小路走来了,玛丽·艾达提着一个破破烂烂的箱子,这个赤脚的小姑娘怀里抱着一个小孩儿。
“呃,”玛丽·艾达反驳道,“您这么说,有点儿让我觉得惊讶,班克罗夫特先生。”
玛丽·艾达向她介绍我:“这是我的外甥,亲爱的。嗯——不好意思,亲爱的,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
“哦,我不知道,”班克罗夫特先生说道。“我倒不同情那些银行。而迪林格呢,他很聪明,这你可得承认。他打劫完银行总能全身而退,想到这个我就想笑。”然后他真的笑了,露出一口被烟熏黄了的牙齿。
“奇拉,”那个女孩儿轻声地说,眼睛垂着。
出乎意料的是,犯罪的话题闯入到了谈话当中,因为这个主题在日常家庭几乎不会谈及。玛丽·艾达抱怨道:“帅小伙弗洛伊德。大盗迪林格。在村里到处射杀百姓。抢劫银行。”
“不好意思,亲爱的。我听不见你的声音。”
“哦,”詹宁斯说道。“可我的确是一分钱没有。”
“奇拉,”她又轻声地说了一遍。
“我便宜得就像不要钱一样。”
“啊,”玛丽·艾达兴奋地说,“这肯定是个不同寻常的名字。”
詹宁斯说:“我这里缺倒是缺一个人,可我付不起工钱啊。”
奇拉耸了耸肩。“我妈给我取的。她也叫这个名字。”
“这个嘛,”他慢条斯理地说,“我只是在找事情做。就像大家一样。我手艺不错。大多数事情都能做。你就没有什么事儿可以给我做的吗?”
两周以后,奇拉还跟我们在一起;她证实了她本人确实跟她的名字一样不同寻常。她父母双亡,她的丈夫“和别的女人跑了。那个女人很胖,而他就喜欢胖女人,他说我瘦得皮包骨头,所以他就跟她跑了,跟我离了婚,在雅典和那个叫乔治亚的女人结了婚。”她唯一的亲人是一个弟弟:吉姆·詹姆斯。“这就是为什么我到亚拉巴马来。我听到最近有消息说,他就住在这附近的某个地方。”
我们款待过的人当中,有三个人我永远都忘不了。第一个是长老会的传教士,他周游乡野,为他在那些不圣洁的土地上履行基督教的职责而募集资金。玛丽·艾达说她拿不出现金,不过倒是乐意请他和我们一起吃饭。这个可怜的家伙啊,他看上去真的需要好好吃一顿了。他穿着一身褪了颜色、落满灰尘、破旧不堪的黑色套装,踩着一双破旧的黑鞋,就像殡葬人员穿的那种,戴着一顶墨绿色的帽子,身板瘦得好似一根甘蔗。他还穿着一件长长的红色衬衣,衬衣都打了褶。我觉得他是个好人,我们都这么想;他手腕上刺着一朵花,目光柔和,说话也是轻言细语。他说他名叫班克罗夫特(后来得知,这的确是他的真名)。我叔叔詹宁斯问他:“我说班克罗夫特先生,您是干什么的呢?”
詹宁斯使尽浑身解数打探吉姆·詹姆斯的消息。他这么做,理由很充分,因为尽管他很喜欢奇拉的小孩儿杰德,但是他对奇拉却感到有些敌意——她又尖又细的声音让他很不高兴,再就是她喜欢哼一些神秘兮兮又不成调的小曲儿。
正是在这样的午餐餐桌旁,我们的客人们会时时出现:有时是请来的,有时是不请自来。桌上满是热饼干、玉米面包、蜂蜜、鸡肉、鲶鱼、炸松鼠、黄油豆、豇豆。“好吧,”当玛丽·艾达看见一个走路走得两脚酸痛的《圣经》推销员沿路走来时,她会叹口气说,“我们倒是不需要再买一本《圣经》了。不过我想我们要再摆一个桌位了。”
詹宁斯对玛丽·艾拉说:“在我们这儿住的这个人还打算无所事事地待多久啊?”玛丽·艾拉:“噢,詹宁斯。嘘!奇拉会听见的。可怜的孩子呦。她也没处可去啊。”于是詹宁斯更加积极地四处打探,他让当地的治安官介入此事;他甚至是花钱在当地的报纸上登了一则广告——他已经做到仁至义尽了。但是这一带没人听说过吉姆·詹姆斯的名字。
那是大萧条时期,但是在玛丽·艾达的餐桌上,一天的主餐中,食物还是非常丰盛的;主餐是在中午的时候吃,开饭时她会叮叮当当地摇着大铃铛招呼汗流浃背的丈夫和帮手们回来吃饭。我喜欢摇铃铛;这让我感到充满力量,满怀善心。
最后玛丽·艾拉这个聪明的女人想了个法子。这法子就是请一位叫做埃尔德里奇·史密斯的邻居来共进晚餐,这通常是六点钟的一顿便餐。我不知道她为什么之前没想到这个点子。史密斯先生其貌不扬,大概四十岁的样子,他老婆最近刚刚过世,带着两个孩子,都是上学的年纪。
卡特一家都是些勤劳的人。詹宁斯在几个佃农的帮助下,依靠马拉犁耕种田地。而他的妻子呢,她的杂务琐事不计其数。我就帮她做过不少:喂猪啊,挤奶啊,把牛奶打成黄油啊,给玉米去皮啊,剥豌豆荚啊,去山核桃壳啊——这些都很有趣,只是有一项任务让我唯恐避之不及,但凡非做不可时,我都会把眼睛闭着去做:我就是讨厌弄断鸡脖子,不过我当然不反对随后吃掉它们的肉。
自打第一顿晚餐过后,史密斯先生几乎每天傍晚都到这里拜访。天黑以后,我们只把奇拉和史密斯先生单独留在那里,他们一起在阳台上嘎吱嘎吱地荡着秋千,有说有笑,喃喃低语。这让詹宁斯发狂,因为他不喜欢史密斯的程度一点也不亚于他对奇拉的讨厌;他的妻子再三对他说“别出声,亲爱的。我们再等等看吧”,这话也没有令他平复下来。
我小的时候,在卡特婶婶的农场住了很长一段时间,那个时候农场的规模还很小,而如今已经相当可观了。那段岁月,屋里全靠油灯照明;水要从井里打,然后再运回来,唯一的温暖来自于壁炉和火炉,唯一的娱乐是我们自己做的东西。傍晚,吃过晚饭,我的詹宁斯叔叔会弹钢琴,他英俊阳刚的样子,仿佛那不是我的叔叔;旁边,有他漂亮的妻子——我妈妈的妹妹陪伴。
我们等了一个月。直到最后有一天晚上,詹宁斯把史密斯先生叫到一旁说:“你给我听好,埃尔德里奇。现在我们男人对男人说话,你对这位年轻的好姑娘到底是个什么想法?”詹宁斯说这话的方式完全就像是一种威胁。
从前,在南方的乡村,有这么一些农舍,里面的农妇会为几乎所有的路人摆酒设宴,无论是云游四方的传教士,还是磨刀工,抑或是四处奔波的工人,都会受到欢迎,并能享受一顿丰盛午餐的款待。今天像这样的农妇大概还有很多。我婶婶詹宁斯·卡特太太肯定是其中之一——她的名字叫玛丽·艾达·卡特。
玛丽·艾达用她歌手牌的脚踏缝纫机做了一件婚纱。婚纱是白棉加上灯笼袖做成的,奇拉的头发专门为了婚礼烫了卷,上面还扎着一条白色的丝带。她看上去甚至有些惊艳了。仪式在九月里一个凉爽的午后进行,地点就设在一棵桑树的树荫下,由牧师L·B·珀森斯先生主持。随后,每个人都得到了一份纸杯蛋糕,还有水果调味酒,里面加的是斯卡珀农葡萄酒。这对新人乘坐史密斯先生的驴拉车走了以后,玛丽·艾达牵着她裙子的褶边,擦拭着眼角,而詹宁斯的眼睛却干得像蛇皮一样,嘴里念念有词:“谢谢您,敬爱的上帝啊。这下您可帮了大忙了,可我的庄稼还指望着您普降甘雨呢。”
(1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