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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秘花园

大甲虫约翰逊:到明年七月就整整三年了。实际上,我没有太多的选择。我真是有些搞不懂。他比我要小许多,大概差了有二十岁。长得又帅,天啊。是女人炙手可热的对象。但是他就是对我很疯狂,对我寸步不离,每分钟都在央求我结婚,他说要是我不肯的话,他会从堤坝上跳过去。他天天都送我礼物,有一次送的是一对珍珠耳环,全都是天然珍珠:我咬过了,都没有碎开。还送过一窝小猫咪。他不知道我碰到猫的话会打喷嚏,眼睛还会肿胀。大家都提醒我说他只是看上了我的钱。要不然,为什么一个像他这样的帅小伙会喜欢上我这么个糟婆娘呢?但是这种猜测不对,因为他工作挺好,在斯特莱克福斯轮渡公司。但是他们说他破产了,跟瑞德·替博、安布罗斯·巴特菲尔德还有那些赌徒之间有麻烦。我问过他,他说这是个假消息,但我觉得这有可能是真的,我那时对他还有好多不了解的,现在也是这样。我只知道,他从没有找我要过一个子儿。我真是搞不懂。于是我去找奥古斯丁·吉尼特。你记得吉尼特太太吗?会读心术的那个?我得知她奄奄一息躺在病床,于是马上赶到她那儿,她的确是去日不多了。我敢打赌她只能再活一天了,而且她的眼睛全瞎了;她几乎不能发出声音,但她对我说:嫁给那个人吧,他是个好人,他会让你幸福的——嫁给他,答应我你会的。于是我就答应了。这就是为什么我别无选择。我不能无视自己对一个奄奄一息的妇人作出的承诺。但我真是非常非常高兴自己没这么做。我很幸福。我是个幸福的女人。即便是那些猫让我打喷嚏。你呢,骑师,你觉得自己幸福吗?

我:那你当奥雷利太太多长时间了呢?

我:还过得去吧。

(有些事我不得不提:她一口布鲁克林口音。这听上去奇怪,但其实不算什么。新奥尔良一半的人听上去一点南方口音都没有;如果你闭上眼睛,你会以为是在听一个本森赫斯特的计程车司机说话,这种现象的根源,应该来自于这座城市中一片叫“爱尔兰海峡”的城区,这里的居民以绿宝石岛[3]的移民后裔为主,因此这个地方具有爱尔兰裔所特有的语言模式。)

大甲虫约翰逊:你上次过狂欢节是什么时候的事儿了?

大甲虫约翰逊:嗯,这样的话,就尽在不言中了,你说是吧?

我(不太想回答,不想唤起狂欢节的回忆:它们对我来说不是什么好笑的事情,这些街道被那些戴着恶魔面具的人弄得天旋地转,一个个喝得醉醺醺的,鬼哭狼嚎;自打我儿时起领教过狂欢节的一锅乱粥后,我总是做噩梦):自我长大起就再没过过了。我总是在人群中走丢。我最后一次迷路的时候,他们把我送到了警察局。我母亲找到我之前,我在那儿哭了一整夜。

我(笑了起来):这是你让我印象最深的事儿之一。不管别人说什么,不管是天气还是什么,你总是说:“噢,亲爱的,别提了。”

大甲虫约翰逊:该死的警察!知道吗,我们今年没有过狂欢节,因为警察罢工了。想想看,在那个时候罢工。花了这个镇子数百万啊。完全就是敲诈。我有些警察朋友是好人,都是些好主顾。但他们都是一伙骗子,整伙人都是。对这里的法律,我从来就没有缺乏尊重,可他们是怎样对待肖先生的啊,这件事可让我把他们看透了。那个所谓的地方检察官吉姆·加里森。真是个狗杂种。我希望恶魔将他碎尸万段。他一定会的。只可惜肖先生看不到了。他正高高地坐在天堂上——我知道他一定在那里——一定看不到老加里森如何烂在地狱里。

大甲虫约翰逊(眼珠子转了转):噢,亲爱的,别让我开口。

(大甲虫约翰逊说的是克雷·肖,他是一位温文尔雅、颇有涵养的设计师,负责恢复了许多新奥尔良市一流的历史建筑。肖先生一度被詹姆斯·加里森起诉,这个行事粗鲁、疯狂追求知名度的地方检察官一度起诉他是传言中一起预谋暗杀肯尼迪总统案的关键人物。为这次莫须有的指控,肖先生两次出席审判,尽管两次都被宣判无罪,但是他也被整得倾家荡产。他的身子骨也搞垮了,几年之后就去世了。)

我:但却是个俘获你芳心的情人。

我:在他最后一次接受审判以后,克雷给我写信说:“我总觉得我有点受迫害妄想症的迹象,但是经历了这件事后,我知道我以前没有犯病,以后也绝不会了。”

大甲虫约翰逊:吉姆·奥雷利。不过不是爱尔兰人。他来自普拉克明,他们那儿的人大都是移居路易斯安纳州的法国人后裔。我甚至不知道这是不是他真正的名字。我对他好多情况都不了解。他属于那种不怎么出声的人。

大甲虫约翰逊:你说什么——妄想症?

我:吉姆?他叫这个名字?

我:嗯,哦,没什么。妄想症不算什么。只要你别把它看得太重。

大甲虫约翰逊:姑娘家就不能改主意吗?自打我从艾德·詹金斯那件事当中走出来后,自打我从脑子里抹去这一幕后,我就和所有的姑娘一样想要男人了。当然,这花了许多年。

大甲虫约翰逊:我真的是非常想念肖先生。在他遭遇麻烦期间,有一种方式可以让你分出这个镇上谁是君子,谁是小人。如果是君子,他在街头从肖先生身边走过时,会将帽子微微拿起,表示致意;而如果是小人,则是眼睛盯着前方,形同陌路。(偷笑)肖先生,他讲笑话很有一套。每次他来我酒吧,他都让我笑个不停。你听过他讲的杰西·詹姆斯的故事没有?好像是有一天杰西·詹姆斯在西部打劫一列火车。他和他的团伙闯入一节车厢,手里拿着枪,杰西·詹姆斯大喝一声:“举起手来!女的,我们劫财,男的,我们劫色。”有个家伙说:“先生,有没有弄错?难道你的意思不是男的劫财,女的劫色吗?”但是火车上有这么个可爱的小基佬,他愣了一下之后,大声喝道:“关你屁事!詹姆斯先生知道怎么劫火车。”

我:你结婚了?没人写信跟我说起过啊。我还以为你一心想单身呢。

(两下、三下、四下:圣路易斯大教堂的钟声敲过:……五点……六点……钟声是个坟墓,就像镀了金的男中音在诵读,像古老的碎片在回响,这声音飘过公园,宛如即将到来的黄昏一样肃穆:音乐声交织着欢声笑语,交织着孩子们离开时的道别声,他们无忧无虑,满口甜蜜,手上拿着气球;也交织着远去的轮船汽笛声,孤寂而悲恸,还有春天里卖果浆刨冰的小贩推车上的铃声,叮当叮当地响个不停。大甲虫约翰逊极不情愿地看了看她那只难看的劳力士手表。)

大甲虫约翰逊:我减肥了。大概减了五十磅吧。自从我结婚以后,我就开始减肥。大多数女人戴上婚戒之后就开始发福。但我跟吉姆结婚以后,我很高兴我不再总是把冰箱掏空了。是忧愁让你变得肥胖。

大甲虫约翰逊:上帝保佑。平常这个点我都应该快到家了。吉姆一定要求七点整准时开饭,他不让任何人准备食物,除了我。不要问为什么。我根本就不会做饭。根本不会。我唯一拿得出手的就是打啤酒,还有……哎呀,这倒提醒我了:今天晚上酒吧该我当班哩。通常情况下,我是负责白天,其余时间由艾尔玛负责,但是艾尔玛有个孩子病了,她想回家陪孩子。你看,我都忘了告诉你了,我现在有个助手了,是个小寡妇,很有乐子,工作也很努力。艾尔玛嫁给了一个养鸡的农民,他死后,给她留下了五个儿子,其中两个是双胞胎,她还不到三十呢。于是她只好勉强靠农场过活——养鸡,然后拧断它们的脖子,用卡车送到集市。全是她一个人在忙活。她个子小得这么一点点,身段却很不错,一头自然的草莓色头发,跟我的一样卷。她去大西洋城参加选美比赛,没准都能赢,要不是她有斗鸡眼的话:哎哟,她眼睛斗鸡得怎么这么厉害,你都不知道她在看什么,也不知道她在看谁。她刚来酒吧的时候,还带了几个女卡车司机。我马上以为她是个女同性恋,跟大多数女卡车司机一样。但我错了。她喜欢男的,他们也很宠爱她,喜欢她的斗鸡眼,喜欢她的一切。事实上,我觉得我的男人也有点偷偷地喜欢她;我拿这事儿跟他开玩笑,这让他非常非常生气。可你要是想知道的话,我有种很明显的感觉:吉姆在旁边的时候,艾尔玛会感觉坐立不安。这个时候你就看得出来她在冲着谁看了。嗯,我也不可能长生不老,我死了以后,要是他们想在一起的话,我没什么意见。我已经享受了我的幸福。我知道艾尔玛会好好照顾吉姆的,她是个好孩子。这就是我劝她跟我一起做事的原因。嗯,能在这个时候再次见到你,真是太好了,骑师。以后再顺路来玩儿哈。我们要聊的东西还多着呢。不过现在我得让我这把老骨头动起来了。

说到“骑师”,这个绰号应该拜金吉尔·布伦南所赐。大约四十年前,金吉尔在法国市场里最老牌、最传统的一家通宵营业的甜面圈/咖啡吧里做柜台服务生领班;这家咖啡吧如今已经不复存在了,而金吉尔很久以前在庞恰特雷恩湖的突堤上垂钓时,被一道闪电劈中丧了命。反正,有天夜里,我无意中听见有个顾客问金吉尔那个角落里的“小混混”是谁,他告诉那人,我是个职业骑师:“他在赛道上可是个炙手可热的角儿。”这可是个极高的赞誉了;我个子矮小,身轻如羽,很容易就使人联想起骑师的形象;说来也巧,这确实是我想去做的事情:我喜欢别人把我误当成是一个赛马跑道上的机灵小子。我开始阅读《赛马表》,学习专业术语,消息不胫而走,在你来得及发嘘声前,人人都叫我“骑师”了,都想向我打听赛马的窍门。)

六点……六点……六点……:大钟的报时声驻留在清新的空气中,震颤着,渐渐陷入了历史的沉睡中。

大甲虫约翰逊穿得像个搬运工:工作裤,男式蓝衬衫,袖口卷到胳膊肘,工人靴的鞋带系到了脚踝,她也没有借助化妆的手段去掩饰面部的苍白。尽管她的做派很务实,但她依然是一个很有女性气质、很端庄的人。她还抹着昂贵的香水,巴黎香水,闻一下就知道准是在运河街的“白房子”里买的。还有,她那现出金牙的笑容很灿烂;那就像是在冷雨过后从云隙射下的阳光,令人怦然心动。或许你会喜欢上她;大多数人都喜欢她。那些不喜欢她的人大都是一些与之在海滨竞争的酒吧老板,因为大甲虫的酒吧是个很受欢迎的去处,不过出了海滨和当地居民的圈子,她的店就鲜为人知了。酒吧由三个房间组成——一间是大酒吧间本身,屋顶是镀锌的,第二间房有三张六袋撞球台,打球的人络绎不绝,另外还有一间凹室,放着自动唱片点唱机,可以伴着音乐跳舞。这里昼夜开放,无论是黄昏还是黎明,里面都是人头攒动。水手和码头工人自然是这里的常客,开着卡车把农产品从偏远的乡村带到法国市场的农夫也常来光顾,还有警察和消防员,目光犀利的赌徒,以及目光更为犀利的妓女;日出时分,波旁街上那些专营旅游陷阱的娱乐从业人员会将这里挤得人满为患:袒胸露乳的舞者、脱衣舞女、男扮女装的家伙、陪酒女郎、服务生、酒吧间男招待,还有嗓音沙哑的门卫兼皮条客,不辞辛劳地招徕着乡巴佬到老广场来爽上一把。

有些城市里面,就像圣诞树下包好的礼盒一样,藏着些出人意料的小礼物,藏着些神秘的快乐。有些城市是永远打不开的礼盒,盒子里的谜永远不会解开,而来此度假的游客——或者,进一步说——哪怕是最好打听、最为执着的旅行者甚至都看不到它们。要了解这些城市,要打开这个盒子,可以说,你只有出生在此才行。威尼斯就是如此,十月以后,亚德里亚的海风将最后一位美国人吹走,还有最后一位德国人,把他们的行李连同它们的主人一同吹回老家;这时,威尼斯就会化作另一番模样:一小群优雅的人物登场了,纤弱的公爵穿着惹眼的绣花马甲,细溜溜的伯爵夫人靠在苍白瘦高的外甥的手臂上;亨利·詹姆斯笔下的人物、邓南遮作品中的浪漫形象——他们绝不想在一个外国人出国来度假的夏日从他们宫殿的淡紫色阴影中浮现出来——而现在,他们出现了,在圣马可广场的拱廊下散着步,喂着鸽子,动身去达涅利的大厅里喝茶(格里蒂关门歇业,到来年春天才会开张),最好笑的是,他们在哈利美国酒吧那惬意的环境中狂饮马提尼酒,吃着烤奶酪三明治,而直到不久前,这里除了成群结队的从阿尔卑斯山那边和大海那头过来的大嘴巴游客外,根本没有其他人。

(我的双臂很难抱住她,因为她的体重有我的两倍,或许更多。我认识她前前后后已经有四十年了——最早是我独居在皇家大街那间昏暗屋子里的时候。那时我常常光顾她开的一家喧闹的海滨酒吧,现在依然如此。要是她有双粉色的眼睛,你也许会管她叫白化病人,因为她的肤色跟马蹄莲一样白;还有她稀疏的卷发也是如此。[有一次她告诉我她的头发是一夜之间变白的,在她十六岁前,我说“一夜之间?”她说:“这都是因为坐过山车,还有艾德·詹金斯的那玩意儿。这两件事儿隔得很近。你看,有天晚上我在湖边坐过山车,我们坐在最后一节车位。哎,结果过山车脱节了,我们那节疯狂地向前飞,我们差一点点就脱轨了,第二天早上,我的头发就有了灰斑。大约一个星期以后,我又跟艾德·詹金斯有了这么一件事:他是我认识的一个男孩子。我一个闺蜜对我说,她兄弟告诉她艾德·詹金斯的那玩意儿是所有人见过的最大的。他长得很帅气,却骨瘦嶙峋,比你高不了多少,我不信,于是有一天,我跟他开玩笑说,‘艾德·詹金斯,我听说你那玩意儿挺大的哈,’他说,‘是啊,我来给你看看,’他给我看了,我尖叫了一声;他说,‘我现在要把它放进你的身体里,’我说,‘噢,不行,你不能这么做!’它大得像是婴儿的手臂,手里还拿着个苹果。上帝保佑!可他真这么做了。放进我的身体了。经过一番可怕的撕扭。此前,我还是个处女。算得上是吧。你可以想见,嗯,此后不久,我的头发就变得和女巫一样白了。”]

费斯是另外一座神秘的、过着双面生活的城市,波士顿也是如此——众所周知,在路易斯堡广场上那些整洁的建筑物外表和紫色的拱窗里面,举行着古怪的部落仪式,但是除了几个屈指可数的波士顿人用文学手法透露的一些信息外,我们并不知道这些裹在谜团中的仪式是什么,也永远不会知道。然而,在所有神秘的城市当中,新奥尔良,于我而言,似乎是最神秘的一个,实际上,她是最不容许局外人观察的一个。随处可见的高墙,遮天蔽日的树叶,高高的铁门既厚实,又上了锁,紧闭的百叶窗,黑暗的隧道一直通往杂草丛生的花园,花园里含羞草和山茶花的颜色形成反差,还有慵懒的蜥蜴,伸出他们分叉的舌头,沿着棕榈叶快速爬行,这些景象都随处可见——所有的一切不是偶然的装饰,而是有意识调配出的一种建筑,就像是狂欢节舞会上的假面,用以伪装、用以遮掩里面的生活,而住在这里的人从降生起就生活在这些守护他们的宅邸之中了:两个表兄弟——他们之间还有其他数以百计的表兄弟遍布在这个城市纠缠不清的家族关系中——坐在一棵无花果树下,一起喃喃低语,旁边是一眼汩汩冒泡的喷泉,冷却着他们的隐秘花园。

我:一百二十五六磅的样子吧。

有人在弹奏着钢琴。我不知道这声音从何方传来:手指遒劲有力,节奏感很强:“我想,我想……”是个黑人在唱;他唱得很不错——“我想,我想要个老妈,一个肥老妈,我想有个肥老妈,浑身是肉尽摇摆!”

大甲虫约翰逊(高兴地咧着嘴笑):噢,别提了。站起来,小子。抱抱六月虫。天啊,你都瘦得皮包骨头了。跟我第一次见你的时候一样。你有多重啊,骑师?

脚步声。穿着高跟鞋的女性脚步声,慢慢近了,停在我的面前。身材纤瘦,还算漂亮,嗓门很大,下午早些时候,我无意听到她和她的“经理”有过争吵。她微笑着,冲我抛了个媚眼,先是眨了一只眼,然后又眨了另一只,她的声音听上去不再生气,而是有种香蕉的味道。

我:我的天啊——大甲虫约翰逊!你好吗[2]

她:你好吗?

声音(沙哑,浑厚,却是个女人的声音):让你猜两次哈。(沉默)来呀,小伙子。你知道我是谁。(沉默;然后,她把捂住我眼睛的双手拿开了,有些不怎么高兴)小伙子,你是说你不认识我吗?大甲虫?

我:还行。

要是你问我讨厌什么的话,那就是有人鬼鬼祟祟凑到你背后,来了句——

她:你想怎么打发时间?

我望着一群孩童蹦蹦跳跳地拿着气球,看着他们贪婪地围在一个推车小贩那里,小贩卖的是一款叫做“满口甜”的甜品:一勺一勺的刨冰,用色彩斑斓的各种糖浆调味。我忽然意识到我也饿了,渴了。我在想要不要去“法国集市”,塞上一肚皮的炸面圈,还有美味的菊苣口味苦咖啡,那可是新奥尔良的特产。这比安托万餐厅菜单上的任何东西都要好——顺便提一句,那家餐馆糟透了。这座城市里的大多数餐馆都是如此。加拉特瓦倒是不错,可惜人满为患;他们不接受订位,你只能排着长长的队,而且那里也不划算,至少对我来说是这样。正当我决定要缓步前往集市的时候,突然被一件事情打断了。

我:我看看啊。我想是六点吧,稍稍过了一点。

(她扇了他一巴掌。下手很重。她转过身,走开了,昂着头。他没有跟过去,而是站在那里,一只手在揉着脸。)

她(笑了起来):我是说你想怎么打发时间?我在这儿的角落里有个地方。

她(慢慢地:拖长声调):狗杂种。黑狗杂种。其实,你就没有娘。你是从狗肚子里出来的。

我:我可不想啊。今天就算了吧。

他:默特尔小姐,我知道自己看见了啥。

她:你很可爱哦。

她:哎呀。老娘就要让你哎呀。

我:人人都有权发表意见。

他(安抚的口吻):哎呀,真是的——

她:我可没开玩笑。我说的是真的。你很可爱。

她:去你妈的,黑鬼。老娘要把你耳朵割了,把你的肝割了,拿出来喂猫,老娘还要把你的眼珠子放到松脂里面炸。听着,黑鬼。你再说一遍老娘我是个骗子。

我:嗯,谢谢。

他:嗤,娘儿们。我都看见了。我数了的。三个家伙。赚了六十块。你得分我三十。

她:可你看上去不像是很开心的样子。来吧,我让你开心。我们一起开心。

她:狗娘养的。你啥意思——瞒你?!老娘才不会瞒你呢。狗娘养的。

我:我可不想啊。

· · ·

她:怎么呢?你不喜欢我吗?

啊哈。那头传来的是什么声音?有麻烦了。有人吵起来了。一个男的和一个女的,两个都是黑人:男的体格魁伟,脖子粗得像头牛,头发梳得很酷,但表现得却很软弱;女的身形瘦弱,柠檬肤色,声音刺耳,长得却几乎称得上漂亮。

我:不啊,我喜欢你。

许多稀奇古怪的家伙都到这个广场闲逛。海盗。拉法耶特阁下本人。伯尼·帕克和克莱德·巴罗。休伊·鲁恩。那边,在一把红太阳伞的伞荫下漫步的是威利伯爵夫人,红灯区里一家休闲屋[1]的老板娘:她的店因提供一种奇异的提神饮品而出名——新鲜樱桃浸在奶油里煮沸,配上芳香浓郁的苦艾酒,塞在一个斜躺着的混血美女的下体内呈上桌来。这里还有另一位女子,与威利伯爵夫人一点不像:安妮·克里斯默斯,一个划龙骨船的女船夫,身高七英尺,人们总能看见她两手各提一只木桶,里面装着一百磅重的面粉。还有吉姆·鲍威。以及内迪·弗兰德斯先生,他是个衣冠整洁的绅士,八十多岁,或许有九十多岁吧,他直到前几年,还每天傍晚来到广场,一边吹着口琴给自己伴奏,一边跳着踢踏舞,从半夜一直跳到黎明,像是个腿脚灵便的木偶人。都是些人物。我可以列出数百个。

她:那是怎么回事儿呢?给我个理由吧。

譬如说,以那里的彭塔尔巴大楼为例。这是个非常漂亮的地方,楼房的正面是格式图案,高高的法式百叶窗颜色既深又暗。这里是美国最早修建的一批公寓大楼;那些高高在上、通风良好、贵族气十足的房间里面,依然住着这里第一批房客的亲属们。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我都对彭塔尔巴有着一种不满的抵触情绪。原因如下:曾经,在我十九岁左右的时候,我住在距离皇家大街几个街区的一间公寓里,那地方毫不起眼,年久失修,是蟑螂的天堂,但凡外面有街车隆隆而过,屋里就会如遭遇地震般震颤不已。那里没有供暖系统;冬日里,你简直不敢爬出被窝,而在沼泽般的夏日,你仿佛是置身于一碗温吞的肉汤里游泳。我一直在幻想,某个灿烂的日子,我可以搬出这个乱七八糟的地方,搬进彭塔尔巴天宫般的所在。但即便是我买得起,这愿望都无法实现。在那里得到一席之地的通常途径是里面有租户去世,立下遗嘱把它赠给你;或者是,如果有一套房空出,那么新奥尔良市的惯例是将它留给当地一位杰出的市民,只象征性地收取极少的费用。

我:理由多着呢。

但还是那句话,男孩儿就是坐不住。如今,我又回到了新奥尔良——我出生的地方,我的老家。我坐在杰克逊广场公园的长凳上晒着太阳,自我读书的时候起,我就最喜欢来这里伸伸腿,看一看、听一听,打打呵欠,挠挠痒,做做清梦,自言自语一番。或许你属于那种从未自言自语过的人。我指的是出声的那种。或许你觉得只有疯子才会这么做。对我个人而言,我把它看作是件有益健康的事情。这样能使你一直有人相伴:无人反驳,随心所欲,信口开河,从你的自我体系中收获许多东西。

她:好。那就给我一个吧,就一个。

“嗯,我得说,男孩儿就是坐不住”——我叔叔巴德是个旅行销售员——那是在他能够从阳台秋千和杜松子酒中抽身踏上一次旅程的情况下,他过去时常这样抱怨。的确没错,男孩儿就是坐不住;就在最近的几个月里,我到过丹佛、夏延、比尤特、盐湖城、温哥华、西雅图、波特兰、洛杉矶、波士顿、多伦多、华盛顿、迈阿密。但要是有人问起,我也许会说:哎呀,我哪儿也没去呀,我整个冬天就一直待在纽约。我也确实是这么想的。

我:哦,亲爱的,别提了。

时间:1979年3月26日,一个洋溢着活力的春日。九重葛挺过寒冬,杜鹃花傲然挺立,街上的小贩在叫卖(花生、玫瑰、坐马车、纸包的炸虾),在邻近的密西西比河上漂泊的轮船发出汽笛声,欢乐的气球拿在蹦蹦跳跳、咯咯直笑的孩子们手里,在蓝银色的空气中高高跃起。

[1] 此处原文为法语maison de plaisir。

地点:杰克逊广场,广场以安德鲁·杰克逊命名——一片有着三百年历史的绿洲,怡然坐落于新奥尔良旧城区中央:这是一座中等规模的公园,其中最为醒目的是圣路易斯大教堂那些灰色的尖塔,还有全美历史最为悠久,在某些方面也最优雅肃穆的公寓大楼——彭塔尔巴大楼。

[2] 此处原文为法语Comment ça va。

(1979)

[3] 绿宝石岛即爱尔兰的别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