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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行

我嘻嘻哈哈地跟着他朝外走。经过那面镶着金粉的镜子时,我瞥了一眼自己:仪表堂堂的美男子!待我想看个仔细时,镜子深处却出现了那位梳着约有二尺长披肩发的女人的笑脸。于是,我只好作罢。我面色沉着,看起来很自信,“啪”地一把掀开细棉布帘。

“出去!”说完,他就朝门口走去了。

我们在用黄色罗马字体写着“THE HIMAWARI”(向日葵)的四角形檐灯下,停住了。四位女服务员,脸色苍白地挤在昏暗的店门后面,窥视着事态的发展。

农民选择落座的位置,正好在我隔壁。他裹着毛乎乎的长袍背对着我坐下,摆手点了一杯威士忌。狗皮的纹路里,掺杂着星星点点的斑点。农民的出现,让我这张桌子的喧闹戛然而止。我开始后悔自己已经喝了六壶清酒。我还想再喝点儿。我想醉得更彻底点儿,以便让今晚的狂欢来得更猛烈一些。可我只能再喝四壶。那根本就不够。不够啊!偷吧,将这个人的威士忌偷来喝吧。那些女服务员一定不相信我是因为没钱才偷酒喝,反而会把这一切当成预言家故意开的一个怪诞的玩笑,说不定还会为我拍手叫好呢。而这位农民,想必也不会怎么样,只当自己倒霉,恰好遇到一个醉汉撒酒疯吧。对,就这么干!于是,我伸出手,抓起邻桌那杯威士忌,不紧不慢地一饮而尽。没有人拍手叫好。四周静悄悄的。农民起身站到我面前,朝我喊了一声:

我们开始争论:

一位身材干瘪、眼神黯淡的中年女服务员,在听我说出“你的两任老公都死了”时,瞬间就垂下了脑袋。连这都被我说中了,实在是太不可思议了。在所有的命中率中,只有这个最让我兴奋。已经喝了六壶清酒了。就在这时,身着狗皮长袍的青年农民在门口出现了。

——你太瞧不起人了。

我全都说中了。

——我哪有瞧不起你?我只是开个玩笑而已,何必这么认真呢。

……

——我是个粗人。这样的玩笑,真的令人不爽!

“你家的狗刚生,一共有六只小崽儿。”

我重新打量了一下农民的脸:头发理得很短,脸也小小的,眉毛稀稀拉拉,单眼皮,三白眼,肤色青黑。身高估计比我矮了有五寸之余。真要打起来,他未必是我的对手。

“特别喜欢玫瑰花。”

——我只是想喝杯威士忌。因为它看上去挺不错的!

“爱上一个让你死去活来的人,因为对方条件太优秀了。”

——可我也想喝。我自己都舍不得喝呢。就那么一杯。

“十九岁,寅年出生。”

——你很诚实,蛮可爱的。

异乎寻常的热情招待就此开始了。一位略微显胖的女服务员甚至直接尊称我为“老师”。我给她们每个人都看了手相。

——你少来!不过是个学生,你狂什么狂?

“就是这样!”

——既然你主动提起来了,那我就告诉你实话吧,我是预言家哦,也就是算命师。吓一跳吧?

我顿时明白了,原来,即便我缄默不语,身上依然莫名散发着一种预言家的强烈气息。我没抓起女孩的手细看,只是扫了那么一眼,低声说道:“你失恋了,是昨天刚发生的事。”

——你少在这儿借酒装疯!赶紧跪下给我道歉!

“帮我算个命可好?”她幽幽地说道。

——想知道我是谁,你得拿出勇气来。

那天晚上,我受到了前所未有的热情招待。那位中年女服务员给我斟着酒,我第一瓶刚饮完,之前给我烟的年轻女服务员就猛地将右手手心伸到我的鼻尖前面。虽然我有点猝不及防,但并未被吓到,我慢慢将头抬起来,凝神直望向她的瞳孔深处。

这句话说得棒极了!我就是弗里德里希·尼采。

“向日葵”又小又脏。东边的墙壁上有张海报,海报上的女人梳着约有二尺长的披肩发,慵懒地托着腮,微笑着露出宛如核桃大的牙齿。海报下面,“兜啤酒”三个大字用黑色漆排列好横放在那里。与之相对的西边墙壁上,则挂了一面镜子,约有三平米那么大,镜框周围用金粉装饰着,看起来颇为奢华。北边入口处,挂着红黑相间的细棉条纹布帘,看着脏兮兮的。在它上方的墙面上,用图钉钉了一张照片——一位洋妞儿裸体躺在沼泽边的草地上正在哈哈大笑。南边的墙上,一个用纸做成的气球黏在上面。正好在我头顶上方。别扭得让人想发火。一共有三张桌子,十把椅子,火炉正好在中间。玄关处,铺了木地板。总之,我是不指望这间茶室让我放松心情了。幸好灯光昏暗。

我焦急地等待着女服务员们能够出来,缓解一下当前的紧张气氛。然而,她们一个个表情冷漠,分明就是想看我挨打。我果真挨打了。一记右拳“呼”地从旁边袭来时,我飞快地将脖子一缩,赶紧逃到二十米开外去了。

那会儿,我的外形与当时正以演员身份逐渐走红的某位外国青年颇为相像,所以我的出现也不时让女人多看几眼。我刚找到一处安静的角落坐下,四名穿着各异的女服务员就齐刷刷地站在我面前。时值冬季,我说:“给我一杯热好的清酒。”然后装出一副冷得要死的样子,赶紧把脖子缩起来。因为与那位演员长得很像,所以我什么也没说,一位年轻的女服务员就主动给了我一根烟,想必这就是她带给我的直接好处了。

我的白线帽子成为功臣,替我挨了那一拳。我面带微笑,故意慢吞吞地走过去拾我的帽子。那些日子,天天雨雪交加,道路泥泞得一塌糊涂。我蹲下来,刚从泥浆里拾起帽子,就决定马上逃走。这样是不是就可以逃掉那五圆钱?我可以换个地方,痛痛快快地再喝一次。于是,我三步并作两步,撒丫子就跑。可路太滑了。我一不小心摔了个四仰八叉,那模样狼狈得就像一只被踩扁的雨蛙。真丢人。我不由得生起自己的气来。手套、大衣、裤子,还有斗篷,无一幸免全都沾上了泥。我慢吞吞地从地上爬起来,昂首回到农民那边去。女服务员们保护似的将农民围在中间。竟然没有一个支持我的。这个残酷的事实,唤起了我内心的凶残。

决斗那天晚上,我走进一家名叫“向日葵”的茶室。我身披长长的藏青色斗篷,戴着一双纯白色的皮手套。我绝不会接连两次光顾同一家茶室——总是恰好拿出五圆钱,这种“巧合”干多了,一定会被人怀疑。距离上次光顾这家“向日葵”,已经两个月有余。

——轮到我了。

我故意把手插遍全身的口袋,假装忘了钱放在哪里,浑身上下摸个遍,接着恍然大悟似的摆出假装长裤口袋里有五六张纸币可供挑选的架势,最后终于掏出一张纸币,看清那是十圆纸币还是五圆纸币后,递给女服务员。对她们拿回来的零钱,我总是故作大方地说:“一点儿小钱,就当小费吧。”然后耸耸肩,大步流星地走出茶室。直到返回学生宿舍为止,我不曾回过一次头。从第二天开始,我又一如既往地攒起钱来。

我冷笑着说完这句话,一把将手套甩掉,又把很贵的斗篷也甩在泥浆中。这种略显夸张式的戏剧化台词及动作让我有一种无法言明的满足感。我已没有退路。

哪怕走进茶室,我也绝不会拿出意气风发的快活样子,而是故意装作玩得很累的姿态。如果是夏日,我就说:“给我一杯冰镇的啤酒。”如果是冬季,我会说:“给我一杯热好的清酒。”我之所以总是点酒,只是想让人以为,这全都是拜季节所赐。我郁郁寡欢地慢慢饮着酒,对不断穿梭的美女服务员,看都不看一眼。不管哪里的茶室,都会有那种容颜已衰却色心不减的中年女服务员,我只跟这种半老徐娘搭话。内容主要是,今天的天气如何啦,最近的物价啦,诸如此类的闲聊。我有一项了不起的技能,那就是总是能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算清自己喝了几瓶酒,速度快得连神仙都发现不了。桌上的空啤酒瓶一旦摆满六瓶,或清酒的小酒壶眼看到了十壶,我就会突然想起了什么似的,霍地起身,低声嘟囔一句:“结账!”这时候,酒钱总是不超过五圆。

农民静静地将狗皮长袍脱下,将它递给之前请我抽烟的漂亮女服务员,然后把另一只手伸进怀里。

我在北方一所城市中学就读高中。我很贪玩儿,但是花钱方面又很抠门。平时,总是蹭朋友的烟抽,头发也不理,要是好不容易攒够五圆,就独自跑到街上偷偷把钱花掉。我当然不会一个晚上就花掉五圆以上,但通常也不会少于五圆。而且,我总是能让那五圆物尽其用。一般,我会把辛辛苦苦攒下来的一堆零钱,先跟朋友换成整张的五圆纸币。拿着这崭新到足以把手割破的纸币,感觉心脏都快要跳出来了。我假装满不在乎地将钱放进口袋,然后来到大街上。我觉得自己就是为了这每月一两次的外出而活的。当时,我正被某种莫名其妙的忧郁折磨着,遗世独立而又怀疑一切。就当我是胡说八道吧。提起尼采、拜伦,还有春夫[2],我觉得莫泊桑、梅里美和森林太郎[3]更像是货真价实的大师。我拿上这五圆,投入全心全意的玩乐。

——别想耍什么花招。

这并不是模仿国外。真的,毫不夸张,虽然动机并不深刻,但就是想把那人杀了。有个男人,跟我长得一模一样,是我太太以前的情人。不过就私会过两三次,就事无巨细地到处向邻人们宣扬。无论是基于有我没他,这世上不需要两个同样的个体共存的憎恶,还是他对那件事的写实描述让我深感愤怒,都不足以让我愤恨到想杀掉他。真正的杀机,源于我偷了那个男人的酒。那晚,是我第一次在茶馆里跟他相见。身着狗皮长袍的他,一眼望去,就像个青年农民。

我摆出防备的架势,警告道。

决斗

没想到,他从怀里拿出的是一支银色的竖笛,那竖笛在方形檐灯的照射下,顿时闪闪发光。他将这支银笛交给了“两任老公都死了”的中年女服务员。

小偷如落叶般闷闷不乐地撤回地面,沿着长龙一直退到尾部,转眼间便消失不见了。

农民的这一连串做派,看得我跟犯了花痴一样。然而,这不是虚幻的小说情节,是实实在在的真事儿。我想杀了他。

大学的地下餐厅也搞这么个花哨的玩意儿,够开眼的。看来,我今天是碰巧来对了。可喜可贺。可喜可贺。

——接招!

那些免费赠送的餐食,就放在入口处的玻璃展示柜中:红烧大虾躺在洋香菜的叶子下面,水煮蛋以对半切开的造型,时髦地装饰着用蓝色凉粉做成的“囍”字。我怀着碰一碰运气的心情,朝餐厅里面望了望,人头攒动,乌压压的漆黑一片。同学们对着自己面前的免费餐食,吃得不亦乐乎。系着白色围裙的餐厅服务小姐犹如蝴蝶般不停穿梭其中。哇哦,从下往上看,天花板上一整面万国旗。

我大呼一声,用我沾满泥巴的靴子拼尽全力向农民的小腿踢过去。我要将他干倒,然后将他那清澈的三白眼挖出来。遗憾的是,踢空了。那一刻,我觉得自己像个小丑,不由得悲从中来。一只带着些许温度的拳头,击中了我的左眼,连带着我的鼻子一带都受到牵连。我感觉到自己的眼睛即将喷出赤红的火焰,紧接着,我一个踉跄,“砰”,又一记耳光击中右耳及脸颊。我一下子跪倒在地,双手也陷入泥浆中,情急之下,我一口咬住农民的一条腿。那条腿真硬。啊啊,原来是路边白杨树的木桩。我就那样狼狈地趴在泥浆中,心想:现在正是放声大哭的时刻,哭吧,哭吧,尽情地哭吧。然而,我却一滴眼泪也挤不出来。

今天喜迎餐厅开张三周年,为表祝福,部分餐食免费。数量有限,欢迎前来。

黑鬼

我被人群推挤着,总算到达餐厅的入口处。那儿贴着一张小告示,是这么写的:

笼子里装了一个黑鬼。笼子大概只有三平米那么大,黑咕隆咚的旮旯窝里,放着个原木材质的凳子。黑鬼就在那儿坐着,正在刺绣。如此黑暗的地方,怎么能刺绣呢?少年像个城府很深的成年人一样,脸上露出一丝不易觉察的冷笑。那一瞬,他鼻翼两侧的法令纹,清晰可见。

——我是小偷,而且还是相当罕见的怪物。我既不属于杀人的艺术家,也不属于偷东西的艺术家。而是有点可恶、有点爱耍小聪明的那种坏蛋。

马戏团新来的那只黑鬼,让全村都沸腾起来。听说,它会吃人。它的头上,长着一对红通通的犄角,花形斑点遍布全身。少年一点儿都不相信。

地下餐厅熙熙攘攘挤满了前来果腹的大学生们,从入口处一路排列到地上,犹如一条长龙。队伍的末尾处,甚至已经绵延到了种满银杏树的人行道上。在这儿,你只需要掏十五钱[1]就可以吃到一顿相当丰盛的午餐,所以队伍才会这么长。超过一百米了吧!

他在想,村民心里也未必就相信那些传言,只不过没有梦想的生活实在太乏味了,而此时恰好出现这种不靠谱的流言,就自然而然地信以为真了。少年每次听到类似的荒唐流言,都紧咬牙关,捂上耳朵,飞似的跑回家去。在他看来,那些流言相当愚蠢。难道这些人就不能讨论些有意义的事吗?不是说黑鬼是母的吗?

来到户外,年轻的小偷不禁有些悲伤。他也不懂自己在惆怅什么,又是因何惆怅。我把外套搭在肩膀上,穿过眼前银杏树耸立两旁的一条宽阔的石子路,大步向前走去。我对自己说:都是饥饿惹的祸。顺着二十九号的教室往下走,有个很大的地下餐厅,我朝那儿走去。

马戏团的乐队,在村子里狭窄的小路上巡游宣传,没用六十秒就从村头走到了村尾。村中仅有的那条路,两侧并排耸立着三町[4]茅草房。乐队来到村子外围后,并没有停下来,而是一边不厌其烦地反复演奏那首《萤光》[5],一边蜿蜒游走在油菜花田之间。他们出了插满秧苗的稻田后,又自动排成一列走过狭长的田间小径,一个人也没落下,就这样在村民们的注视下,穿过浮桥,越过森林,向半里之外的邻村走去。

我并没有写什么“老师,请让我及格吧”诸如此类的话。我反复看了两遍自己写的答卷,没有发现错别字,于是就左手拿起外套和帽子,右手拿上那张答卷,站了起来。我的举动,让后面那位高才生吓坏了,他当下有些惊慌失措。哈哈,原来我的背影,正好充当了他的防护林。啊啊,我无意间发现这位像小兔子一样可爱的高才生,卷子上竟然写着某位新晋作家的名字。我一边对这位新晋作家的狼狈报以同情,一边向那位像个糟老头似的教授意味深长地施了一礼,然后交上我的答卷,静静地走出考场,大概是走得太急了,跟连滚带爬似的冲下去了。

村子东头有所小学,顺着小学继续往东走,是一处牧场。牧场大约有三百平米,密密匝匝全是荷兰紫云英。还有两头牛和六头猪在里面玩得不亦乐乎。马戏团临时在这牧场上搭建了一座鼠灰色的帐篷。牛和猪被转移到饲养员的库房。

就这样。

夜晚,村民们三五成群结伴来到帐篷,他们不约而同都裹着头巾。观众很多,有六七十个人。少年拼命地又推又挤,终于来到最前面。圆形舞台的边缘,用一根很粗的绳子围起来了。少年将下巴搭在绳子上,一动也不动。他看得痴迷极了,时不时就要闭一下眼。

——福楼拜是个孩子。学生莫泊桑是大人。说到底,艺术要契合民众的口味才能称之为美。这种令人伤感的绝望,福楼拜不明白,可莫泊桑却很清楚。福楼拜的处女作《圣安东尼的诱惑》一经推出,饱受恶评,为了一雪前耻,他拼尽了一生的力气。然而,他辛苦地写了一篇又一篇,那种难以磨灭的屈辱伤害反而愈演愈烈,犹如剖腹断肢般将他撕裂,致使他心底那个填不满的黑洞越来越大,也越来越深,直至死去。他被杰作的幻影欺骗得几近疯狂,对美的极致追求致命地吸引着他,诱惑着他,到最后别说是近亲了,就是他自己也没办法出来了。所以说,福楼拜是个孩子。

杂技表演开始了。木桶、惊险的舞台伴奏、抽鞭的声音,还有锦罗绸缎、瘦弱的老马、时不时的喝彩声,以及煤炭。二十盏瓦斯灯分别以不规则的间隔被吊在帐篷各处。成群的夜间昆虫,绕着那灯光不停地飞舞。或许因为布料短缺,那帐篷的顶部露出一个约有三十平米大小的洞,从那洞口望去,星空的景色一览无余。

我不懂法语。之前我都想好了,无论教授怎么出题,我都准备这样写:福楼拜是个孩子。我假装认真思考了一会儿,轻轻闭上眼睛,拍了拍短发上掉落下来的头皮屑,又看了一会儿指甲的颜色。然后,拿起笔这样写道:

两个男人将装有黑鬼的笼子推到舞台上。笼子底部好像装有轮子,滑向舞台的时候发出一阵阵“刺啦刺啦”的声响。那些裹着头巾的观众登时热烈地鼓起掌来,并不时叫好。少年悒悒不乐,他挑起眉梢,静静地观望着笼子。

大学生们闷声一笑,我也笑了。接着,教授嘀嘀咕咕地说了两三句我完全不知所云的法语,开始在讲台的桌子上写着什么。

少年脸上的冷笑消失了。原来,那幅刺绣是一面日本国旗。少年仿佛听到自己的心脏“扑通扑通”地在加速鸣响。并不是因为他对军人或是有关军人的概念了解匮乏,而是因为黑鬼没有欺骗他。她真的在刺绣。那面日本国旗的刺绣相当简单,即便在黑暗中也可以摸索着完成。真好。这个黑鬼很明显是个老实人。

——像这种问题,你们想考不好都难。

一会儿,留着八字胡、穿着燕尾服的马戏团团主出来了。他向观众做了一番自我介绍后,便对着笼子连叫了两声“凯恩!凯恩!”接着便用右手熟练地甩起了鞭子。少年的心口顿时被鞭子尖锐的声响刺痛了。马戏团团主的行为让他忌恨不已。这时,黑鬼站起来了。

过了一会儿,一位面色红润的教授,提着个圆鼓鼓的公文包急匆匆地冲进考场。这位教授,是日本首屈一指的法国文学作家。我今天还是第一次见到他:身材高大,眉宇间的皱纹莫名让我感到紧张。听说,他的学生中,出了一位全日本最杰出的诗人和全日本最出色的评论家。“全日本最卓越的小说家”,我挺心仪这个名头的,想得脸不由得发烧。教授在黑板上飞快地写着考题的间隙,我身后的这些大学生们抛开课业,趁机交头接耳地讨论起满洲的经济问题。黑板上很快出现了五六行法文。然后,教授颓然坐在讲台的带扶手椅子上,一脸不高兴地说道:

黑鬼在鞭子的威胁下,笨手笨脚地做了两三种表演,而且是相当猥琐的表演。现场观众中,除了少年,其他人都没看出来。他们只在乎黑鬼到底会不会吃人,头上的犄角到底会不会变得火红火红的。

考场里的大学生,足有百余人,大家都尽量往后坐。想必大家都是忧虑:如果坐在前面,怎么能毫无顾忌地想怎么写就怎么写呢?而我却恰恰相反,我像个高才生般直接选定最前排坐下,抖着指尖酷酷地抽着烟。我的课桌下面没有可供参考的笔记,周围也没有可以相互探讨答案的朋友。

黑鬼的身上,被套上一件青色蓑衣,大概是因为涂了油,所以蓑衣上上下下全都油亮油亮的。最后,黑鬼唱起歌来。马戏团团主不时挥舞着鞭子给她伴奏。歌词简单至极,少年很喜欢这首歌的韵味。即便再怎么差劲的歌词,只要心怀伤感之情,也能发出动人心扉的韵味。想到这里,少年用力闭上了眼睛。

我朝一位长得相当帅气的学生喊道。那位身穿淡绿色外套的学生站住了,他的视线并未离开笔记本,随手把自己正在享用的金色滤嘴香烟递给我,然后毫不停留地,径自慢步朝前走去。居然在大学还能碰到跟我旗鼓相当的对手。这根仿若炫耀般的金色滤嘴香烟足以将我那根略显廉价的香烟点燃。我慢腾腾地站起来,用力将金色滤嘴香烟狠狠摔在地上,又像不过瘾似的,愤恨地用鞋底将它蹍个粉碎。之后,才慢慢走向考场。

那天晚上,少年一边想着黑鬼,一边自慰。

——可以借个火吗?

第二天早上,少年上学去了。他翻越教室的窗户,穿过后面的小河,一路奔向马戏团的帐篷。他从帐篷露出来的隙缝,偷偷打探着里面的情形。可是,帐篷里太黑了,他只能大致看清舞台上到处都是被子,马戏团的人歪七扭八地随便在地上躺着。这样看来,就像一个个肉虫似的。

前面的小路上,排队走来一群大学生。他们一个接着一个,犹如流水般源源不断地经过。他们每个人,都是家乡的骄傲,是脱颖而出的有才学的人。这些大学生读着笔记本上一模一样的文章,付出同样的努力想把它们装进脑袋。我从衣袋里拿出香烟,取一根叼在嘴上。可没有火柴。

学校里突然响起了钟声,那是提醒学生们该上课了。可少年一动不动。黑鬼并没有像其他人那样躺在那里,所以他找了半天依然一无所获。学校安静下来了。想必已经开始上课了。

——我是小偷。

“第二课,亚历山大大帝和医师菲利普。从前,有一位名叫亚历山大的国王,他是一位大英雄……”少女的琅琅书声清晰传来。

今年铁定是考不上了,可还是应该试试看。虽然那完全是徒劳的,但我依然沉醉于那种无望之美。今天早上,我特意起得很早,将那件将近一年都没有穿过的校服再次穿上,然后走进镶嵌着菊花校徽的高大铁门。经过大门的时候,我内心甚是惶恐。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排列成行的银杏树。右边有十棵,左边也有十棵,棵棵粗壮。枝繁叶茂的时节,整条路在树荫的笼罩下,宛如地下道般暗淡。现在地面上一片树叶也没有。林荫路的尽头,正面迎来一座由红色砖墙堆砌而成的雄伟建筑,那是学校的大礼堂。参加入学典礼的时候,我曾进去参观过一次。记忆中,内部设施像极了寺院。这会儿,我抬头看了一眼大礼堂塔尖上的电子钟表。还有十五分钟,考试就要开始了。这里有座名为“侦探小说之父”的铜像,我一边满怀善意地看着它,一边沿着右手边的坡道缓缓而下,进入一处庭园。相传,在很久很久以前,这处庭园的主人是一位武士。池塘里养的有鲤鱼、绯鲤和甲鱼。据说五六年前,这里还养着一对白鹤。至今,草丛中偶尔还能看到蛇的影子。而诸如大雁、野鸭之类的候鸟,也常来这里的池塘边栖息。虽然庭园的实际面积不到六百平米,但看起来却有三千平米那么广阔,这多亏了园艺的精妙设计。我挨着池塘边的一丛山白竹坐下,背靠一株老橡树,两脚懒洋洋地朝前伸长。大大小小、凹凸不平的石块参差不齐地分布在小径上,宽阔的池塘从它们背后舒展开去。阴云密布的天空下,水面波光粼粼,害羞似的泛着丝丝涟漪。我将右脚轻轻地搭在左脚上,喃喃自语:

少年还是没有动。他坚信那个黑鬼是女的。平时肯定不会待在笼子里,而是和大家一起说笑玩耍。干些洗洗刷刷的活儿,抽抽烟,用日语发发牢骚,应该是那种女人无疑。少女的朗读结束后,老师浑浊的声音传来。“信赖是一种美德。亚历山大大帝之所以能保住性命,全因为他有这种美德,各位……”

盗贼

少年依然没动。他不相信她不在这里。更不相信,她会在笼子里。笼子一定是空的。少年突然固执起来,他在偷窥的时候想过:说不定黑鬼会偷偷来到我的身后,然后一下子把我的肩膀搂得紧紧的。所以,我可不能大意,最好能把肩膀缩得小小的,硬硬的。只有这样,她才有可能搂住。黑鬼会把她绣的日本国旗送给我吧?到时候,我一定要硬气一点,就这么问她:我是第几个人?

红豆粥做好了。是那种在粥中加上煮好的红豆和少许食盐的一种风味。这在老人的家乡,绝对称得上美味佳肴。老人仰卧在床上,依旧闭着眼,刚吃了两汤匙,就说:“够了。”问他:“还想要点儿啥?”他微微一笑,说:“想玩儿。”听说老人那位虽没念过什么书却心灵手巧,性情温婉又年轻貌美的太太,当着众亲属的面就红了脸。她并不是吃醋,只是一声不响地握着汤匙,悄悄掉下了眼泪。

黑鬼始终没出现。少年离开了帐篷,他用袖子拭了拭窄窄的额头上的汗水,慢悠悠地回到了学校。“我发烧了,而且还咳嗽了……”他向上穿日式裙裤,下着编织靴的年老男教师这样说道。果然,他的计谋得逞了。少年回到自己的座位,假装咳得喘不过气来。

老人从十八岁开始写小说,“一位奄奄一息的老人,在弥留之际,喃喃自语道:给我一碗红豆粥……”这样的场景,他曾经描写过。

按照村民的说法,黑鬼像以往一样被关在笼子里,再被送上带着篷子的马车,从这个村子离开了。他们还说,马戏团团主为了自卫,随身携带着手枪,就在他的口袋里。

他回说:“红豆粥。”

[1] 钱,日本的货币单位。当时的一钱等于百分之一圆。

有人问他:“想吃点什么?什么都可以提。”

[2] 原名佐藤春夫,日本作家,以写清艳的诗歌以及倦怠忧郁的小说为人所知。

通常情况下,快要死的人临终前,或是凝视自己的双手掌心,或是仰望亲人的眼眸。可这个老人,却大部分时间都闭着眼睛。有时闭得紧紧的,有时颤巍巍地微睁着,每当这个时候,他看起来还蛮享受的。他说自己看见了成群结队的蝴蝶。蓝色的、黑色的、白色的、黄色的、紫色的、粉蓝色的……成千上万只蝴蝶在他脑门上方盘旋着,飞舞着。他成心要这么说。那些蝴蝶如云霞般绵延十里,上百万只翅膀一起扇动着,那声音像极了正午时分嗡嗡作响的蚊蝇鸣叫。想必它们正在进行一场轰轰烈烈的混战吧,翅膀上掉落下来的粉末、折断的细足、眼珠、触角、长舌……如雨珠般纷纷坠落。

[3] 19世纪初,明治维新之后浪漫主义文学的代表人物,日本小说家、评论家、翻译家,曾赴德国留学,著有《舞女》《阿部一家》等作品。

这会儿,老人就躺在病床上。病是吃喝玩乐瞎胡闹的时候落下的。他原本有一些足以保自己衣食无忧的财产,但那点财产,还不够他挥霍的。不过是稍微花天酒地放纵一下,很快就见底了。所以老人眼下对自己快要死了这件事,一点儿也不遗憾。老人难以想象,节衣缩食的生活要怎么过。

[4] 町,日本的一种长度单位。1町约等于109.09米。

不能称之为老人,不过二十五岁多一点而已,可的确又是个老人。普通人都是一年一年地过,这人却是足足三倍三倍地过。自杀过两次,都以失败而告终,其中一次因为殉情。看守所进了三次,罪名是思想有问题。虽然他写了上百篇小说,但一篇也没有发表过。不过,众所周知,老人志不在此,那些只不过是他无聊时用来打发时间的闲暇之举罢了。现在能让老人枯萎的心房“咚咚咚”猛烈跳动起来,以及让他那略显干瘪的脸颊布满红晕的,只有喝个烂醉和看着各种各样的女人浮想联翩地流口水这两件事了。不,确切来说,目前想得起来的就这两件。我用枯萎的心房和干瘪的脸颊来形容他,并非夸大其词。实际上,这位老人,今天就要死了。在老人漫长的一生当中,真实且毫不做作的两件事,只有生和死。只可惜,他直到死之前,所说的话都是谎言。

[5] 一首苏格兰民歌,日本常用此歌表达送别之情。

蝴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