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穿过那堵砖墙,走进一间圆木垒壁、裂缝累累的大房间。那四轮大车的后轮轴就放在这间屋里,卸下的车身也横倒了搁在一边,窗洞上钉满了柳条,柳条缝里又伸进了好几个鸡头,都鸡冠凌乱,默默地瞪出了愤愤的溜圆小眼,那都是还小的斗鸡。脚下是压得很坚实的泥地。一个角落里靠墙搁着一把简陋的耕犁和两把手工削成的船桨。顶棚上挂下四根鹿皮条,伊塞梯贝哈从巴黎带来的那张描金大床就吊在那里。床上一无垫子,二无弹簧,如今床架上一竖一横,齐齐整整绷着许多皮条,做成个网子似的。
早先的轮船大厅如今只剩了慢慢朽烂的一副空架。亮铮铮的红木雕花只发过短短一阵子光彩,而今几经发霉变色,早已成了一团团玄之又玄的图案,只剩下框子的窗子像是眼珠子上长了白内障。大厅里放着几袋东西,不是种子便是粮食,还有四轮大车的一副前轮轴,车轴上两个C型弹簧因为没有压上分量,都松开了婀娜的身子,发锈了。一个角落里有只柳条笼子,里边一只小狐狸在无声无息地不停来回奔跑;三只精瘦的斗鸡在尘土里乱踩,满地是斑斑的粪干。
这床本来是伊塞梯贝哈让他新娶的那位年轻夫人睡的。伊塞梯贝哈自己有个娘胎里带来的气喘病,只能半坐半躺地在藤条椅里过夜。他每天总要等那位夫人先在床上睡下,这才一个人坐在黑暗里,他经常睡不着觉,事实上他一个晚上总共只能睡上三四个钟点,他就坐在那里装睡,夫人轻得几乎毫无声息地偷偷溜下那描金皮条床,在地上铺条床单当地铺睡下,他都听在耳里。一直到快要天亮时,夫人才又悄悄摸上床去,这回可是她装睡了,其实一旁黑暗里的伊塞梯贝哈却一直在那里暗暗好笑。
“嗐,那时候我可在哪,”老头儿说,“整整三个星期,沼泽地里,荆棘丛中,哪儿没有跑到……”那两个可只管往里走,由他一个人去絮叨。
那对烛台则用皮条扎在两根木棒上,插在一个角落里,旁边还有一只十加仑的酒桶。屋里有一只泥炉子,炉子对面的藤条椅里就坐着莫克土贝。他身高大约只有五英尺多一英寸,体重足有两百五十磅。身上就穿一件细布外衣,没穿衬衫,本来是一套的汗衫裤也只穿了条汗裤,裤腰上边像个铜色的气球似的,鼓起了那又光又圆的肚子。脚上蹬着那双红跟鞋。椅子背后站着个小伙子,手里拿着把形如大葵扇的蓬边纸扇。莫克土贝靠在那里纹丝不动,大大的脸膛蜡黄蜡黄的,鼻子眼儿里气息微微,鳍足一般的手臂直直地耷拉着。脸上的表情痛苦而又麻木,莫测高深。三筐和伯雷进来的时候,他连眼皮也没抬一下。
“没在,”伯雷说,“不过我听人家说的。”
三筐问小伙子:“鞋一早就穿上了?”
“那时候你在啦?”
“一早就穿上了。”小伙子说,手里的扇子可并没有停下。“你还看不出来?”
“是三天,不是三个星期。”伯雷说。
“对,”三筐说,“看得出来。”莫克土贝还是毫无动静。他看去仿佛是个木头人,就像一尊马来人的神像,给塑成穿上礼服大衣,下套汗裤,袒胸露肚,脚下还弄了这么双不值钱的红跟鞋。
“我就知道会逃走。我早对他们说了。这一来就得等三个星期,当年杜姆去世的时候就等了三个星期。不信你们瞧。”
“我要是你的话,我就不会去打搅他。”小伙子说。
“对,”伯雷说,“逃走了。”
“我要是你的话,我也不会去打搅他。”三筐说。他和伯雷就在地上一坐。小伙子还是不紧不慢地管自打扇。三筐说:“头人啊,你听我说吧。”莫克土贝还是一动不动。三筐就又接着说:“他逃走啦。”
“这世道真是一天不如一天了,”他说,“都叫白人给败坏了。我们的日子多少年来一直过得蛮好,可后来白人偏要把他们的黑人硬塞给我们。以前,上了年纪了,就在阴头里一坐,吃吃玉米煨鹿肉,抽抽烟,讲讲人生的荣耀,谈谈正经的大事,可现在呢?为了照应那帮子爱出臭汗的家伙,连老头子都累得命也没啦。”一见三筐和伯雷穿过甲板走来,他就收住了话头,抬头对他们瞧瞧。昏花的老眼透着一股怨气,脸上小皱纹多得数不清。他问了声:“他也逃走了吧?”
“我跟你们说的没错吧,”小伙子说,“我就知道他要逃走。我跟你们说的没错吧。”
门廊是树皮盖的顶,下面用剥了皮的柏树干做支柱,比那轮船舱面上最高的一间屋还高出许多,底下的廊道没铺石子,仅仅是一长条踩硬了的泥土地,逢到刮风下雨的日子,骡马就都拴在那儿。在轮船甲板的船头那边,坐着个老头和两个女人。一个女人在煺鸡毛,一个女人在剥玉米。老头在说话。他光着脚,穿一件长长的亚麻布礼服大衣,戴一顶海狸皮帽。
“对,”三筐说,“事后叽叽呱呱派我们这也不是、那也不是的,你也不是第一个了。可你们这些聪明人,为什么昨天就没人出来想个法儿防止呢?”
“就是。他要拿着就拿着吧,死了一个头人照样还有一个头人。”
“死,他总是不愿意的。”伯雷说。
“就是。人总是要死的。”
“他有什么理由不愿意呢?”三筐说。
“我也说不上。反正这双鞋伊塞梯贝哈现在也不用了。莫克土贝要拿着就拿着吧,伊塞梯贝哈也不会计较了。”
“总不见得因为他反正有一天会死,所以就要他现在去死吧?”小伙子说,“老实说换了我我也不服气的,老兄。”
“我什么也说不上。”
“别多嘴。”伯雷说。
“你说呢?”
三筐说道:“二十年来他的同族谁不在地里出臭汗干活,唯独他一直凉凉快快地侍候大人。他既然不愿意出臭汗干活,那还有什么理由不愿意去死呢?”
“你说呢?”
“反正眼睛一合就完事了,”伯雷说,“要不了多大功夫的。”
“这倒是真的,”伯雷说,“他要穿这双鞋倒还得付出点代价哩。是呀,其实他这双鞋也并不是白拿的。你说呢?”
“那你快抓住他,找他去说吧。”小伙子说。
“不去又怎么办呢?快要发臭的可是他的亲爸爸。”
伯雷嘘了一声。两个人就坐在那儿,细细打量莫克土贝的脸色。莫克土贝那模样儿真像自己也死了一般。大概他身上包着的这堆肥肉实在太厚了,连呼吸的动作都看不出来。
“莫克土贝去抓人?”伯雷说,“你看他会去?连说话都还觉得吃力呢,他会去?”
“头人啊,你听我说吧,”三筐说,“伊塞梯贝哈去世了。他还入不了土哪。他的狗,他的马,都牵来了。可他的奴隶逃走了。给他端尿壶、吃他残羹剩饭的那个奴隶逃走了。伊塞梯贝哈还入不了土哪。”
“暂时还不能穿。”三筐说。伯雷对他瞧瞧。三筐便又说:“先得带队去抓人。”
“是啊。”伯雷说。
“他现在就可以穿那双鞋了,”伯雷说,“可以当众穿了。”
“这样的事也不是第一遭了,”三筐说,“头人的爷爷杜姆当年就为了这样的事,一直咽不了气,入不了土。他等了整整三天哪,嘴里不住念叨:‘我的黑人在哪儿啦?’头人的老爷子伊塞梯贝哈当时就回复说:‘我一定去把他找来。你安息吧,我一定去把他给你找来,让你好安安心心地去。’”
快近酋长府了。
“是啊。”伯雷说。
“他们逃得可远哩。是啊,只怕头人等不到入土,就要叫我们闻闻他那股臭味了。你瞧着吧,我说的不会错。”
莫克土贝还是没动,连眼皮也没抬。
“也许用不到三天吧。”
“伊塞梯贝哈在溪边一带搜了三天,”三筐又接着说,“他连回家吃饭都顾不上,后来终于把那黑人找到了,于是便对他的老爷子杜姆说:‘狗,马,黑人,都在了,你安息吧。’这话是昨天去世的伊塞梯贝哈说的。现在伊塞梯贝哈的黑人又逃走了。他的马,他的狗,都在他身边了,就是他的黑人逃走了。”
“是嘛。这帮子黑人,就是给人添麻烦,叫人操心。”
“是啊。”伯雷说。
另一个印第安人名叫路易斯·伯雷。“天这么热,三天他都发臭啦。”
莫克土贝还是一点都不动。他两眼紧闭,那似倚似卧的庞然的身形叫一股无比巨大的怠惰的势力给压住了,这股凝然不动的力量,是人力无法加以推倒,也无法撼动分毫的。他们还是坐在那儿,望着他的脸。
三筐他们回酋长府来了。路上三筐说:“总得要三天!总得要三天!弄得吃喝都招待不上来!这种事我可见识过。”
“这事就发生在你的老爷子刚接位的时候,”三筐又说,“伊塞梯贝哈亲自出马,追回了奴隶,带来送他的老爷子入土为安。”莫克土贝的脸上还是毫无动静,眼皮也没有抬一下。过了半晌,三筐说道:“把鞋脱了。”
三
小伙子把鞋脱了。莫克土贝这才喘过气来,袒露的胸膛顿时大起大伏,他仿佛从一堆肉山下钻了出来,重新又活了,他仿佛从海底里浮了起来,出了水面。不过他的眼睛还是没有睁开。
那也就是昨天。如今墓坑早已挖好,高亲贵戚也都已纷至沓来,十二个小时没有断过,有坐大车的,有骑马的,也有徒步的,一是来吃烤狗肉、玉米豆、煨白薯,二才是来参加葬礼。
伯雷说:“请他带队去搜吧。”
他又活了五年,就去世了。他是一天晚上突然得病的,虽然医生穿上了鼬皮背心来了,还烧了树枝条,可没挨到第二天中午他就咽了气。
“是啊,”三筐说道,“他是头人。应该由他带队去搜。”
“唉,”他说,“人哪有长生不老的呢。”他望了望儿子,这回可是轮到他自己的目光茫然,什么也看不见了,他沉思了片刻。谁也猜不透他到底在想些什么,只听见一句,像是低声自语:“是啊。可杜姆的舅父并没有红跟鞋。”他又望了望儿子,儿子是又胖又呆。“归根结底一句话,人心隔肚皮,谁保得定人家不是在暗暗打什么主意呢,等到明白过来可就来不及了。”他坐在一把绷着鹿皮条的藤条椅里寻思,“那双鞋他根本就穿不下。他那一身肥肉,不但弄得他泄气,连我也觉得灰心。那双鞋他根本就穿不下。可是这能怪我吗?”
四
莫克土贝仍然只是一声“谢谢”。伊塞梯贝哈当时正在用鼻烟,有个白人教了他一种用法,就是撮点烟末在嘴唇里边,用一根橡胶树或锦葵的嫩枝儿,挑着烟末往牙上搽。
伊塞梯贝哈临死那天,给伊塞梯贝哈当贴身奴仆的那个黑人一直躲在马棚里观望动静。他今年四十岁,是个几内亚人。扁鼻子,短头发,小脑袋,靠里边的两个眼角带着点红丝,方方的阔板牙上牙床突出,淡红中微微有些发青。他是十四岁那年被一个奴隶贩子从喀麦隆掳来的,那时牙齿都还没有锉过。他给伊塞梯贝哈当贴身奴仆,算来已有二十三年了。
伊塞梯贝哈对他直瞅了。他真不知道莫克土贝这双眼睛到底算是见到了什么没有,到底算是看着什么没有,“怎么,鞋子给了你,总不见得还是无动于衷吧?”
上一天,也就是伊塞梯贝哈得病的那天,他在薄暮时分回到了奴舍。黄昏是个悠闲的时刻,家家户户的炊烟缓缓飘过小巷,串到对门,带来的都是同样的肉味儿,一色的面包香。做饭自有女人,男人都聚在小巷口,远远地瞅着他从酋长府顺着土坡一路走来,在今天这个异样的黄昏,他光着的脚板丫子每一步踩下去都很小心。守候在巷口的男人觉得他眼珠子有些发亮。
他说了声“谢谢”。
“伊塞梯贝哈还没死。”那领头的说。
莫克土贝那时二十五岁,还没娶亲。伊塞梯贝哈个儿不高,不过比儿子还是高出了六英寸,体重也轻了近一百磅。莫克土贝早已害上了肥胖病,大大的脸盘儿痴呆苍白,手脚浮肿。“鞋子现在就归你了。”伊塞梯贝哈说完,便冷眼瞧着他。莫克土贝可只是进门时瞧过他一眼,那是匆匆的、谨慎的一眼,遮遮掩掩。
“还没死,”贴身奴仆说,“可人哪有不死的呢?”
莫克土贝的生母是个娟秀的姑娘,是有一次在瓜田里当班干活的时候让伊塞梯贝哈看见的。伊塞梯贝哈收住了脚步,盯住她瞧了好一阵——壮实的大腿,挺拔的腰背,恬静的神态。那天他本来打算要到小溪边上去钓鱼,这一下就再也不走了。很可能他一边呆呆地瞧着那个浑然不觉的姑娘,一边就在心里想起了自己的母亲,自己那位扇子摇摇、缎带飘飘的母亲,就有黑人的血统,是个城里来的私奔女,为了那件丢人的事闹得沸沸扬扬,叫人笑话。结果,那个姑娘不过年就生下了莫克土贝。莫克土贝才三岁就已经穿不下那双鞋了。在静静的炎热的下午,看他发了狠劲,死不认输,硬是要跟鞋子拼命,伊塞梯贝哈就在心里暗暗好笑。这莫克土贝斗鞋的场面,他看了好多年,也笑了好多年,因为莫克土贝始终不肯死心,总想穿上,一直到十六岁上才罢手不干。应该说,那是伊塞梯贝哈以为他罢手不干了。其实他只是没在伊塞梯贝哈的面前干罢了。后来还是伊塞梯贝哈新娶的那位夫人告诉了丈夫,说是鞋子早已给莫克土贝偷去藏起来了。伊塞梯贝哈这一下可笑不起来了。他把那位夫人打发开,独自一人想了想,喃喃自语道:“唉,我倒也还想多活几年呢。”他派人把莫克土贝叫来,对他说:“我把鞋子给你吧。”
暮色苍茫中,这些不同年龄的人看去都是跟他一样的脸色,像是从人猿脸上套取的面型,脑子里的想法都给封得严严的,谁也猜不透。从小巷里,从赤条条踩在尘土里的黑小孩头顶上,徐徐飘来了柴火味、饭菜香,在这个异样的黄昏嗅来觉得分外扑鼻,真像是从另一个世界里飘来的。
他特意用棉纸把鞋包得好好的带回家来,平时鞍囊里塞满了防虫蛀的香柏皮,他总留下一个口袋,一直把鞋藏在那儿,只是偶尔才取出来给儿子莫克土贝玩玩。莫克土贝那时三岁,扁扁的大脸盘儿很像黄种人,老是罩着一副打不破、摸不透的木然的神气,可是一见鞋子就立刻判若两人了。
“挨得过太阳下山,就挨得到天亮。”有个人说。
于是他们就叫黑人开垦了土地,种上了庄稼。本来奴隶全都住在一个大围栏里,围栏一角架上一个单坡屋顶,真跟猪圈差不多。现在可也造起奴舍来了,弄了好些小屋,把年轻的男女黑奴配了对,派在小屋里住;过了五年,伊塞梯贝哈便向孟菲斯的一个奴隶贩子卖出了四十名奴隶,拿了这笔钱,在他新奥尔良那位舅舅的指引下,出了一趟洋。那时“舍尔·布朗迪”骑士德·维特雷已是巴黎的一个龙钟老翁了,头戴假发,身穿紧身背心,一张牙齿尽落的皱皮老脸总是留着几分心眼儿,做出一副怪里怪气的苦相,似有无限的悲痛。他向伊塞梯贝哈借了三百块钱;作为答谢,就介绍伊塞梯贝哈踏进了某些“圈子”。一年后伊塞梯贝哈渡洋而归,带回了三样东西:一张描金大床,一对多枝大烛台(据说蓬巴杜当年就常在这烛台的光映照下对镜梳妆,路易王则总是隔着她的粉肩对自己镜中的脸儿嘻嘻傻笑),还有就是一双红跟轻便鞋。鞋子太小,他穿不下,因为他向来是光脚板惯了的,这次为出洋到新奥尔良,才第一次穿上了鞋。
“谁说的?”
“对,让黑人干去。他们好像挺喜欢出汗似的。”
“都这么说的。”
“到晚上就受凉了。”
“对,是有这么个说法。可咱们只晓得有条规矩。”他们都瞧着站在人群里的那个贴身奴仆。他眼珠子有些发亮,呼吸缓慢而深长,光着胸脯,沁出了微汗。“他清楚。他应当一清二楚。”
“对,让黑人干。出臭汗可不好受,身上湿淋淋的,弄得毛孔都张开了。”
“咱们让鼓来说话吧。”
“让黑人干去。”前一个人说。
“对,咱们让鼓来说吧。”
“这么说就要干活咯。”那后一个人说。
天色黑沉沉,鼓声就响起来了。他们把鼓藏在小溪边的洼地上。鼓都是将柏树根上长的树瘤子中间挖空了做成的,一向偷偷地藏着——为什么要藏起来,那就谁也不知道了。沼泽地里有条小溪,鼓就埋在溪岸上的烂泥里,还有个十四岁的小伙子看守。小伙子个儿矮,又是哑巴,整天坐在那儿的烂泥里,蚊子黑压压地围着他打转,他就光着身子,遍体涂上泥巴,来对付蚊子的进攻。他脖子里总是吊着一只线袋,袋子里装有一根猪肋骨,骨头上还带着些肉,都发黑了,另外还有一根铁丝,串着两张鳞状树皮。小伙子一迷糊就流口水,口水滴落在蜷起的膝盖上。背后的矮树丛里不时有印第安人悄悄出来,站在那儿对他默默地瞅上好一阵才走,他却从来也不知道。
“这就将来再说吧。”前一个人说。他们还是坐在那里,神情肃然,莫测高深。
那贴身奴仆就躲在马棚顶上的草料棚里,天都黑尽了,他还躲在那儿。他也听见了鼓声。擂鼓的地方离这儿虽有三英里远,可是那咚咚咚的声音却直送进他的耳朵,仿佛鼓就在下面马棚里擂。他恍惚连火堆都瞅见了,恍惚还看见乌黑的四肢发着铜色的光泽,在腾起的火焰里穿进穿出。不过他知道事实上那儿是肯定不会有火堆的。那儿也是黑沉沉的一片,就跟这满是灰尘的草料棚里一样——岂止满是灰尘,头顶上那年深月久的、削得方方的暖和的椽子上还有一阵阵耗子跑动的声音呢,窸窸窣窣的,好似急速弹奏的和音。要说有火堆的话,也只有抱着小娃娃喂奶的妇女们身边才会有堆熏蚊火,她们一定是俯着身子,把沉甸甸耷拉下来的奶子塞在儿子嘴里,让小娃娃满满地含着奶头,咂个畅快,她们一定在默默想她们自己的心事,对鼓声不会在意,因为有火也就意味着有生命。
他们想了半晌。
那轮船里也有个火——在支起的烛台和吊起的大床下,在众夫人的围视下,奄奄一息的伊塞梯贝哈就躺在那儿。他连那儿飘出的烟都看得见。就在太阳落山前不久,他看见医生穿着件鼬皮背心从里边出来,在轮船甲板的头上点着了两根涂着泥的树枝。“这么说他还没有死。”草料棚里的黑人冲着那窸窣有声的一片昏黑自问自答。他可以听见耳边有两个话音,一个是自己的,另一个也是自己的:
“可换了这些钱来又怎么办呢?”又有个人问。
“人哪有不死的呢?”
“多开地,多种庄稼,让黑人吃饱,多多繁殖,繁殖出来就卖掉。咱们也可以开垦土地,种上庄稼,繁殖出黑人来,卖给白人,好换钱。”
“你已经死了。”
“怎么个做法?”伊塞梯贝哈问。
“对,我已经死了。”他轻声说道。他真想到擂鼓的地方去。他想啊,想啊,只当自己从矮树丛中一跃而出,舒展开自己那看不见的、瘦瘦的、油油的光膀子光腿,跳跃在鼓群里。可是这都办不到了,因为跃过了生限,那就必然是死亡。他已经入了死地,只是尚未死去罢了。大凡一个人给死神揪住,那总是在他活命的日子将尽未尽之时。此刻正就是死神已经追上了他,而他还一息尚存的当儿。椽子上耗子窸窸窣窣细小的跑动声一阵轻似一阵,渐渐消失了。他以前还吃过耗子呢。那时他还是个小伙子,才来美洲不久。他们是给装在高仅三英尺的中舱里,在热带海洋上度过了九十天以后才到的——在船舱里只听见那个醉醺醺的新英格兰船长老是在甲板上拉着调子念一本书,一直过了十年他才明白那原来就是《圣经》。来到了这儿,有一次也就这样坐在马棚里,他冷眼见到一只耗子出来活动,这耗子跟人混惯了,学得斯文了,脚不灵了,眼也不尖了;他没有费什么事,手到擒来,慢慢地把耗子肉吃了,使他奇怪的倒是这样的耗子居然也能逍遥无事,活到这一天。当时他身上还穿着奴隶贩子(是唯一神教会的一个会吏)给他的仅有的一件白衣服,还只会讲家乡的本族话。
“是啊,”又有一个人说,“这事可使不得。杀掉他们太可惜了。你想想,咱们为了找事给他们干,为他们费的心还少吗?咱们应该学白人的做法。”
如今他赤条条的,身上就是一条粗布短裤,那是印第安人向白人买来的,另外腰里还有一根皮条吊着他的护身宝。他的护身宝有两样,一是伊塞梯贝哈从巴黎带回来的珠母贝长柄眼镜,残剩半截,二是一颗水蝮蛇脑袋。这条水蝮蛇是他自己打死的,肉吃了,有毒的蛇头就留了下来。他躲在草料棚里,一边观察酋长府中轮船里的动静,一边听着鼓声,仿佛身在群鼓之中。
他们对他瞅了好一会儿。有个人说:“那为什么呢?”
他在那里躲了整整一夜。第二天早上,瞅见穿鼬皮背心的医生走了出来,跨上骡子扬鞭而去。他一时之间连气都出不来了,眼看那细腿骡子扬起的尘雾都消散了,他才发觉原来自己还有气息。他觉得奇怪:怎么自己还在呼吸?怎么自己还得呼吸?他趴在那里悄悄瞭望,准备随时逃跑。他的眼珠子有些发亮,不过那是一种暗淡的亮光。他的呼吸急速而匀称。他看见路易斯·伯雷出来望了望天色。这时天已经很亮了,轮船甲板上早已有五个印第安人盛装坐在那儿;到中午时分,那里的人便已增加到了二十五个。下午还掘了一条沟,准备烤肉、煨白薯;到那时宾客已经近百,都拘谨地穿戴上了欧洲式的华丽服饰,威仪堂堂,沉着耐心。他看着伯雷把伊塞梯贝哈的那匹牝马从马棚里拉了出来,拴在一棵树上,接着瞥见他从府里牵出了伏在伊塞梯贝哈椅子旁的那条老猎狗,也在树上拴好。那畜生一到树下,就往地上一蹲,虎起了脸,对周围那么多面孔看了起来,不一会儿就汪汪地叫开了,一直到太阳下山还吠个不停。也就在太阳落山的时分,那贴身奴仆爬下了马棚的后墙,一头钻到泉水溪边。那儿四处早已是一派苍茫,走不多久,他索性拔腿跑了起来。他听得见那条猎狗还在背后直叫。奔到出水的泉眼附近,碰到了一个黑人。两个人,一个端然不动,一个快步飞奔,双方匆匆对看了一眼,仿佛这是越过两个世界的实际分界线。他迎着黑透的夜色只管奔去,闭上了嘴唇,紧握着拳头,大大的鼻子眼儿不断呼哧呼哧喷气。
“咱们可以杀掉一些,杀了别吃。”伊塞梯贝哈说。
他只管摸黑往前跑。他熟悉这一带的地形,他以前经常跟随伊塞梯贝哈在这一带打猎,伊塞梯贝哈骑马,他骑头骡子随从在侧,一同跟在猎狗后面,去追狐狸或臭鼬。对这一带熟悉的程度,他决不下于派来的追兵。他第一次看到追兵在第二天太阳下山前不久。那时他已经顺着小溪边的洼地跑了三十英里又原路折回,正在巴婆树丛里躺着,他第一次发现有人追踪。来人是两个,都身穿衬衫,头戴草帽,裤子卷得整整齐齐夹在腋下,手里并没有武器。两个都是中年人,都挺着大肚子,看那样子反正是走不快的;等他们回去报了信再赶到这里,总得要十二个钟点。他心里盘算:“这么说我就可以休息到半夜。”这里离庄园并不远,连生火烧饭的气味都闻得到,他已经三十个小时没吃东西了,肚子恐怕也真是饿透了。“不过现在更要紧的是得歇歇。”他对自己说。他躺在巴婆树丛里再三对自己这么说,因为他很需要歇歇,也急着想歇歇,就为了拼命要歇下来,倒弄得心儿怦怦直跳,跟刚才奔跑时一样了。他似乎已经连歇口气都不会了,这区区六个小时似乎也不够歇一口气,甚至还不够好好回想一下这气到底是怎么歇的。
“他们的肉恐怕跟鹿肉也差不多吧,我看碍不了事。”
天一黑,他又起来走了。他本来打算,既然无处可去,那就放松了步子,不停地跑上一夜吧,可是他一跑起来就又快得像拼命了,挺出了气喘吁吁的胸膛,翘起了张开的鼻翼,顶着沉闷的、刺人的黑暗跑去。他跑了个把钟头,早已跑得晕头转向,辨不出东西南北,于是就匆匆停住,过了一阵,隐隐听到了鼓声,他那颗狂跳的心才算踏实。根据声音来判断,离这儿不到两英里地,他就循声寻去,走着走着,终于嗅到了烟火堆的气息,尝到了那辣乎乎的浓烟味儿。他走到了鼓群里,鼓声也不停,只有那个头头来到了他的跟前。他站在滚滚的烟雾中,张大的鼻翼在翕动,泥污的脸上两颗眼珠滴溜溜转个不停,那逼人的目光虽然极力自敛,还是随着喘息喷散出来,仿佛他的眼珠子通着肺似的。
“这倒是真的,”又有人说,“咱们要是一开这个例,那就势必把他们全吃了。那么多肉食,人吃了不好。”
“我们早料到你会来的,”那头头说,“好了,快走吧。”
“他们人太多了。”
“走?”
“怎么?”
“吃了就走吧。死人跟活人混在一起可不行啊,这你是知道的啦。”
“吃他们不是个办法。”一个人说。
“对,我知道。”他们谁也没有看着谁。鼓声也没有停止。
杜姆去世那年,儿子伊塞梯贝哈年方十九。他不但继承了那一大片土地,还继承了五倍于当年的黑奴,这么多奴隶,他可实在没有一点用处。虽然头人的头衔是归了他,管理部族却另有一个掌权的集团,都是他的堂表兄弟、叔伯舅舅之类;就为了这个黑人问题,后来他们终于坐下来举行了一次机密会议,在轮船房门门楣高处的金字映照下,一个个坐在那里,神情严肃,莫测高深。
“你要不要吃点东西?”那头头又问。
六个月以后,那个大姑娘搭上了去圣路易斯的班船,从此也不见了。班船一天深夜在密西西比河北段的一个木码头上靠了岸,姑娘由一个黑人侍女伴着下了船。有四个印第安人赶了一辆马车来迎接她。她那时早已有了身孕,所以马车不敢走快,走了三天才到,到庄园一看,杜姆已是这里的酋长了。杜姆对她绝口不谈自己这酋长是怎么当上的,只说舅父和表兄都突然亡故了。当时的酋长府无非就是一堵砖墙,是叫无所事事的奴隶砌起来的。靠墙支起了一个单坡的茅草屋顶,下面隔成几个房间,肉骨头和垃圾满地乱丢,这就是府第了。四外上万英亩一大片,是稀世少有的林野,宛如皇家的猎苑,鹿群到处自在吃草,好像家养的一样。就在伊塞梯贝哈坠地前不久,杜姆和姑娘匆匆结了婚,主持婚礼的是一位巡回牧师兼奴隶贩子,他骑了一头骡子,鞍子上绑着一把布伞,还有足足三加仑的一坛威士忌。其后杜姆又不断地弄奴隶来,并且学了白人的样,种上了一部分土地。不过他始终没有那么多活儿给奴隶干。大部分奴隶根本无事可做,还是把非洲丛林中的那套生活全部照搬过来过,只有逢到杜姆请客的日子那才遭殃:杜姆会放出狗来把他们当猎物追逐,以娱宾客。
“我现在不饿。我今儿下午逮住了一只野兔子,就躲起来吃了。”
这两个人到处形影不离——一个是印第安人,矮胖身材,一脸犷悍粗野的神气,叫人摸不清底细;一个是巴黎人,一直流落在海外,据说是卡隆特莱的相识,威尔金森将军的密友。后来两个人忽然又双双销声匿迹,原来常去的那些暧昧的去处从此再也见不到他们的踪影,只留下了一些传奇般的风闻,说是杜姆赢得钱的数目大到如此这般,另外还提到了一个大姑娘,是西印度一家相当有钱的大人家的小姐,说杜姆失踪以后,那姑娘的兄长、一家的嗣子,还带了把手枪,到杜姆以前常到的地方去找过他,找了好一阵子才作罢。
“那就带点儿熟肉去吧。”
杜姆生下来的时候,身份不过是个小酋长,他是个“明哥”,酋长家有三个外甥,他便是其中之一。年轻的时候他从密西西比河北段坐上一艘龙骨船,作了一次新奥尔良之行。当时新奥尔良还是一座欧洲人的城市,在那里他结识了一位“舍尔·布朗迪”骑士德·维特雷,此人的社会身份从表面上看也跟杜姆相当。杜姆得了这个保驾将军的护卫,就冒充舅家土地的世袭继承人,以酋长、头人的身份出现在新奥尔良河滨一带的强徒赌棍之中。正是这个德·维特雷骑士,管他叫作杜姆,杜姆的名字就是由此而来的。
他收下了包在树叶里的熟肉,重又钻到小溪边的洼地里;过一会儿,鼓声就歇了。他就不停地走,直走到天色透亮。“我还有十二个钟点,”他心里一直在想,“可能还不止这些,因为夜里来追我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他坐下来吃了肉,把手在大腿上擦了擦。然后就站起身来,脱下粗布裤子,到沼泽地边上重又坐下,两臂两腿,脸上身上,都涂上一层烂泥,这才抱住了膝头,低下了脑袋,坐在那里。一等天色大亮,东西都能见了,他就到沼泽地里去坐,坐着坐着就睡着了。他可连个梦都没有做。他也幸亏到了沼泽地里,因为猛然一觉醒来,已是日高三丈,一片明亮,跃入他眼底的赫然就是那两个印第安人。他们就在他的藏身处对面站着,腋下还夹着卷得整整齐齐的裤子,一副大腹便便、臃肿笨重的样子,脸色倒还和善,戴着草帽,衬衫下摆露在外面,显得有些滑稽。
酋长府坐落在一个土墩上,四周都是栎树。正面就是一层,是一艘轮船的舱面船室原封不动搁在那儿。说起来那还是伊塞梯贝哈的父亲杜姆手里的事了。有一次碰到一艘轮船在岸上搁了浅,杜姆就带了奴隶把舱面船室拆下来,用柏树干当活动轮子,从陆上拉回到家里,行程十二英里,历时五个月。他当时的所谓酋长府,其实总共就是一堵砖墙,轮船拉来,便横靠在墙上。如今那百叶门门楣高处标明船室名称的金字上方虽还伸出了洛可可式的檐口,却早已边损漆落、光彩黯淡了。
“这差使真累人哪。”其中一个说。
二
“我是巴不得待在家里凉快凉快,”那另一个说,“可头人还等着要入土为安哪。”
“好,”三筐说,“算你聪明。”
“是啊。”他们不慌不忙地四下里看了看,其中有一个弯下腰去掸了掸衬衫下摆,拂掉黏附在上面的一团苍耳子,一边说,“这个黑人简直可恶。”
“我也不想。”另一个说。
“是啊。那帮家伙除了给我们添烦恼,叫我们伤脑筋,还会干什么好事?”
“我根本就不去想,”三筐说,“你想了?”
中午过后不久,那黑人爬到一棵大树顶上,向庄园里眺望。远远看见两棵树上分别拴着伊塞梯贝哈的爱马和猎狗,中间一张吊床上安放着伊塞梯贝哈的遗体,轮船外的场地上停满了骡马大车,轻车鞍马,一群群服饰鲜明的女人跟老人小孩一起坐在烤肉的长沟旁,沟里烤肉的烟雾浓重,飘得很慢。男人和大小伙子则全部出动,要到小溪边的洼地里去跟踪追赶他,他们的盛装都已小心卷好,嵌在树杈里。不过酋长府的门口附近,也就是轮船大厅的门口附近,却还簇拥着一堆男人,他就盯着那里,不一会儿,便看见莫克土贝坐着一顶柿树杆的鹿皮轿,由他们抬了出来。他们所要追捕的那个黑人高高地隐蔽在密叶丛中,以平静的目光瞅着这一切;他见到了自己这无可挽回的命运,脸上的表情也跟莫克土贝的面色一样莫测高深。“好哇,”他暗自喃喃道,“这么说他要来了。这个做了十五年活死人的家伙,他也要来了。”
“对,”那另一个说,“他现在是头人了。以前他老是背着伊塞梯贝哈偷偷儿穿,不知道伊塞梯贝哈晓得不晓得。伊塞梯贝哈人还没老,就一命呜呼了,莫克土贝接位当了头人,红跟鞋也就归了他了。对这事儿你有什么感想?”
下午过了一半时,他面对面地撞上了一个印第安人。他们是在一条小溪的独木桥上相遇的——黑人憔悴,消瘦,却身板结实,不知疲倦,不顾一切,那印第安人体格健壮,样子和气,然而人世间最强烈的厌烦、第一等的怠惰,却都活生生地体现在他的身上。他一动不动,也不吭一声,就站在那独木桥上,眼看着黑人跳进水里,游到岸边,嚓的一声钻进灌木丛中不见了。
“就是。为了这事伊塞梯贝哈还不高兴呢。我听人说的。据我所知,他曾经对莫克土贝说过:‘等你做了头人,这鞋就归你。没到时候,鞋还是我的。’可现在莫克土贝当上头人了,他就可以穿个痛快了。”
太阳下山前不久,那黑人瞧见有根横倒的圆木,就在圆木后边躺着。木头上有一行蚂蚁,列着队慢慢地向一头爬去。他就慢慢地捉蚂蚁吃,那种满不在乎的样子,就像筵席上的客人在吃一道菜里的盐花生一样。那蚂蚁也有一股盐味儿,引得他的涎水禁不住大流特流。他慢条斯理地捉着吃,看蚂蚁的队伍还是不乱不散,顺着木头爬,不偏不离,坚定不移,只顾爬向自己还漠然无知的厄运。这整整一天来他还没有吃过别的东西;泥巴结了块的脸上,一双滴溜溜的眼睛眼眶都熬红了。到太阳下山时分,他居然发现了一只青蛙,于是就顺着小溪边偷偷爬过去,冷不防前臂上像着了一刀似的,叫一条水蝮蛇不爽不快、拖泥带水地咬了一口。那条蛇咬得也真不高明,竟然在他手臂上拉出了两道长长的口子,像剃刀划的一样。由于蹿来时冲力太大、劲头太猛,那蛇一时就软瘫瘫地伏在那儿,仿佛因为自己无能,气得发昏,动弹不得似的。那黑人叫了声:“好哇,我的老祖宗!”手刚按上蛇头,不想那蛇又蹿起来在他臂上咬了第二口,第三口,咬得都很不得法,不爽不快的,像抓一样。“我可不想死啊。我可不想死啊。”那黑人连说了两遍。说到第二遍时,口气就平静了,可是轻声慢气之中却含着惊异,仿佛他在话儿自然而然出口之前,原来还不知道自己有这么个心愿,至少并不知道自己这心愿是如此深切,如此强烈。
“那是背着伊塞梯贝哈偷偷穿的。如今那可是他的鞋了,他是头人了。”
五
“他以前早穿过了。”三筐说。
莫克土贝把那双鞋子也带上了。他尽管有轿子坐,可以一直躺在那儿,不过在行路时这鞋终究还是不能多穿的,所以他就在腿上铺了一方小鹿皮,把鞋子搁在小鹿皮上——那漆皮鳞面、有舌无扣的红跟鞋,如今已经起了裂,发了脆,有点走样了,鞋子下面那个仰面高卧的痴肥人形,不过比死人多了一口气,浩浩荡荡,一大帮人轮班替换抬着他,穿荆棘,过沼泽,就这样整天不停地肩负着一个罪恶的化身,一个罪恶的目的,准备去收拾一个已经没命的人。莫克土贝大概总觉得自己好比是个天神,此刻正由苦命的精灵抬着从地狱里匆匆穿过,这些精灵生时为他的不幸而操心,死后也就该糊里糊涂地伴着他受罪。
“对,他是头人了。他现在可以把那双红跟鞋一直穿在脚上了。”两个人就转身出了门。门框里其实并没有门。这里哪一间屋子都没有门。
每次休息总是随从围坐一圈,轿子停在当中,莫克土贝一点不动地躺在轿里,闭着眼睛,一到此刻他脸色马上就平静了,显出一副早就有数的神情。歇上一会儿以后,他就可以穿会儿鞋了。身边的小伙子把他那双娇气的浮肿的大脚硬是往鞋里塞,好歹替他穿上了;于是他脸上顿时又出现了那种痛苦欲绝而又无可奈何的凝神屏息的表情,活像消化不良症患者。穿上以后,就又继续上路。他不动也不响,一直那样懒懒地躺在一步一晃、很有节奏地颠动的轿子里——那多半是无穷的惰性发挥了作用,可也说不定是英勇、刚强之类王者气概的表现。过了一段时间,他们再把轿子放下,上来看看他,他蜡黄的脸像个神像,满面都是汗珠。于是三筐或者双父儿就会说:“脱了吧。风头已经出过了。”这就把鞋子脱了下来。莫克土贝的脸色往往也并没有什么变化,只是到这时才可以看出他呼吸的动作,气儿在他两片苍白的嘴唇间穿进穿出,带着一丝“嗳—嗳—嗳”的微弱声息。大家就再坐下,这时报信的,打探的,便走上前来。
“他不听又怎么样呢?他心里是不大想管,可他到底是当今的头人啊。”
“还没逮住吗?”
“莫克土贝肯听?”
“还没哪。他投东边去了。估计到太阳下山他可以到达铁巴口。他到了那儿就得退回来。明天我们就可以把他逮住了。”
“去回禀头人。”
“但愿如此吧。越早了结越好。”
黑人没有说一句话,也没有出一点声。白白的眼珠子直打转,目光愤激地克制着。一股子臭气浓极了。那另一个印第安人说:“是的,他们害怕了。咱们这该怎么办呢?”
“是啊。都已经三天了。”
“就是。他们都是牛脾气。他们宁肯在毒日头底下干活,也不肯陪着酋长入土为安。现在这个人又逃走了,真是!”
“杜姆去世那会儿,只花了三天功夫。”
“我也是。不过话说回来,他们到底是野蛮人,当然不懂得尊重风俗习惯。所以我说眼前这一套做法不行。”
“不过那次是个老头子,这一个年轻。”
“这个地方我待不下去了。”
“对,这一个是上等品种。明天要是能把他逮住,我就可以赏到一匹马。”
“就是。他们都是牛脾气。这就老是给我们添麻烦。这帮子人呀,不懂得荣誉,不晓得体面,尽捣乱。”
“但愿你得到赏赐。”
“他们可不想送命。”
“好,这趟差使可实在不愉快。”
“不,他是逃走的。昨儿晚上就逃走了。这事从前有过先例,当今的头人他爷爷去世的时候就发生过这样的事。为了抓那个人我们花了三天功夫。杜姆也就拖了三天没咽气,一个劲儿地念叨:‘我的马,我的狗,我都见到了,就是见不到我的奴隶呀。你们把他怎么啦,弄得我不能安安心心闭上眼?’”
到这一天庄园里备下的吃喝也都吃尽喝完了。客人们各自回家,次日又都携粮而来,带来的东西可足够吃上一个星期的。那天伊塞梯贝哈却开始发臭了。将近中午,天气炎热,风一吹,溪边一带好远的地方都闻得到臭味。可是接连两天还是没有逮住那个黑人。一直到第六天薄暮时分,报信的才匆匆赶到轿前,报告说发现了血迹。“是他自己受伤的。”
“你是说他们把他藏起来了?”
“伤得大概不厉害吧,”三筐说,“咱们可不能打发个没用的人跟着伊塞梯贝哈去啊。”
“他们肯定知道点情况。”三筐说。
“反而要伊塞梯贝哈去照料他,当心他,那怎么行呢。”伯雷说。
“他们在琢磨什么呢,”那另一个说,“这个地方我是待不下去了。”
“情况还不清楚,”报信的说,“他躲起来了,又溜到沼泽地里去了。我们留了人在那儿看着。”
“对咯。其实他心里有数。他知道咱们会扑空。他临死的时候早就料到咱们今天跑来非扑空不可。”一派幽暗混浊之中,黑人的眼睛在四下里打转,黑人的气味在周围荡漾。三筐冲着屋里说:“我是三筐,你们都认识我的。我们是奉头人的命令来的。我们要找的那一位他逃走了吗?”黑人没有言语。他们那股味儿,他们身上那股臭气,似乎在热烘烘静止的空气里时起时伏。他们似乎是在那里一齐苦苦思索一件年代久远的事,一件不可思议的事。他们就像是一条章鱼,他们就像一棵大树见了老根,就在泥土刨开的一瞬间,露出了底下那长久不见阳光,郁愤难舒的一大堆,纠结盘曲,粗而奇臭。“说吧,”三筐又接下去说,“我们的差使你们都清楚。我们要找的那一位他逃走了吗?”
这一下,抬着轿子也走得飞快了。到这黑人藏身的那一带沼泽地不过是一小时的路程。人一忙,心一慌,忘了莫克土贝脚上还穿着鞋呢;等赶到那里,莫克土贝早已昏了过去。于是赶快脱下鞋子,把他救醒回来。
“咱们嗅到的味儿只怕是伊塞梯贝哈身上来的。”
到天黑时,他们终于把沼泽地包围了起来。坐在那里,蚊蚋成群地围着他们打转。黄昏星已经不亮,低垂在西方的天际。天上渐渐参横斗转。大家纷纷说道:“就宽放他一夜吧。明天跟今天还不是一码事。”
“你也害怕得有股臭味儿了。”
“好,就宽放他一夜吧。”于是大家就不再说话,一齐盯着那黑沉沉看不见的沼泽地。一会儿嘈杂的声音平息了。过不多久,报信的从黑暗里钻了出来。
“这个地方我简直待不下去。”
“他想往外逃呢。”
“那是因为你闻到有股味儿,黑人一害怕就有这么股味儿。我们害怕时不发出这种味儿。”
“把他堵回去啦?”
“这个地方我简直待不下去。”那另一个说。
“回去啦。我们三个人倒担心了好一阵呢。我们鼻子一闻就知道他想在黑暗里偷偷溜过去,另外我们还闻到了点什么,总觉得好像有些情况,就是说不上来。我们觉得担心,原因也就在这里,后来还是他对我们说了我们才明白。他要我们当场立即把他杀了,说是反正天黑,一家伙来了,他连人面也看不见。不过我们疑心的情况可并不是这个,还是他把这闷葫芦给我们解开了。原来他叫蛇给咬了。那是两天前的事了。他胳臂肿了起来,发出了臭味儿。不过我们刚才闻到的可不是那股臭味儿,因为他的肿早已退了,胳臂只有小孩胳臂那么细了。他给我们看的。我们把胳臂还都摸了摸,三个人全摸过,果然只有小孩胳臂那么细了。他要我们给他一把斧头,让他把胳臂砍掉。可我们想反正明天也是一样嘛。”
“是嘛,”三筐说,“我就说过这种做法不好。”
“对,明天也是一样。”
正中那所小屋比别的屋子都要稍微大一些,每到月亮盈亏到一定形状时,黑人就都聚在这所屋里,祭礼先在这里进行,到黄昏以后再移到小溪边的洼地上,他们的鼓就藏在那边。一些小东西则都放在这间屋里,有各种神秘的祭器,还有用红泥涂了种种标记、作为祭祀记录的一根根树枝。地中央是一只炉子,当头屋顶上有一洞,炉子里有一些木柴的冷灰,上面吊着个铁锅。百叶窗都关上了。那两个印第安人在逼人的阳光里待久了,乍一进屋,眼睛一时什么也辨不出来,只觉得刷地一下,眼前一片黑暗,黑暗里依稀有许多眼珠子在滴溜溜打转,因而恍若满屋都是黑人。两个印第安人在门口站住。
“我们倒担心了好一阵呢。后来他又回到沼泽地里去了。”
他们进了小巷。门前长了青苔的石阶下,跟肉骨头、破葫芦瓢盘子一起默默躺在尘土里的,就是那种木削布缠、上插羽毛、做成神像样子的软瘪瘪的玩偶。可是小屋里全都没有一点声息,门洞里也不见半个人影儿;自从昨天伊塞梯贝哈去世以后,就是这样的情况了。其实他们俩也早就料到了。
“那就好。”
“既然白人愿意拿马来换,那吃掉就不上算了。”
“是啊。刚才我们真担心哪。要不要我去禀告头人?”
“那种肉有一股子苦味,我受不了。”
三筐说:“我来回禀吧。”说着就去了。那报信的就坐下来,再给大家讲黑人的事。不一会儿三筐回来说:“头人说很好。回去照旧干你的差事吧。”
“是啊。他们现在也值钱了,吃掉不上算了。”
报信人悄悄退了下去。大家就在轿子周围坐着,时不时地打上个瞌睡。过了半夜,那黑人的声音把大家都吵醒了。他大声嚷嚷,自言自语,尖利突兀的一声声不绝地从黑暗里传来,闹了好一阵才沉寂下去。天亮了,一只白鹤拍拍翅膀,在淡黄色的天空里缓缓飞过。三筐醒过来了。他说:“咱们动手吧。今天该下手了。”
“从前吃过。那时候年纪还轻,胃口也比现在强多了。我眼下可比不得从前咯。”
两个印第安人叽里呱啦地闯进了沼泽地。他们还没到黑人那儿就站住了——啊,那黑人唱起歌来了。人影儿已经可以看见了:光着身子,遍体都是干结的泥巴,坐在一根木头上,在那里唱歌。两个印第安人就在离他不太远的地方默默坐下,等他唱完。他仰面向着朝阳,在用本族的语言唱一支什么歌。声音清朗、洪亮,带着一种激昂、悲哀的情调。那两个印第安人说:“让他唱完吧。”于是就坐在那儿,耐心等待。等他歌声停后,这才走上前去。他回过身来,抬头望着他们,那戴着个面罩般的一脸泥巴已经开裂,眼睛里布满了血丝,两片干裂的嘴唇贴着短短方方的牙齿。他这个泥巴面罩看去好像松松的,贴不住脸,仿佛自从他戴上以后,他一下子就瘦了很多。他的左臂一直紧靠着胸口,胳膊肘以下满是乌黑的泥,都结了块,哪还像个胳臂的样子。他们闻得出他有股味儿,难闻极了。他不声不响的,一个劲儿瞅着他们,最后还是印第安人碰了碰他的胳臂,对他说:“来吧。你跑得不错哪。这也就不算丢脸了。”
“你吃过?”
六
“是啊,都发黑了。连味道也发苦了。”
晴朗的早晨沾染了一股臭气,大队人马快到庄园时,那黑人的眼睛才微微转了转,像两颗马眼似的。烤肉沟里散出的烟紧挨着地面,都飘到了坐等在场地上和轮船甲板上的宾客们身上——这班穿戴得漂漂亮亮、显得不大自然、看着也有点别扭的客人,都是老幼妇孺。他们派了几个报信人沿着小溪来回传信,还派了一个跟着先头部队跑在前边,所以伊塞梯贝哈的遗体早已连同他的爱马、猎狗,一起移到了掘好的墓坑前,不过他生前起居的府第左右似乎总还闻得到他那股死人味儿。等到莫克土贝的轿子登上土坡时,客人都已经纷纷朝墓坑那儿跑了。
“可不。瞧他们的皮肉,老出汗都成了那个样子。”
一眼看去,那黑人是最高的一个了,那昂得高高的脑袋,短短的头发,满脸泥巴,突起在大队人马的头顶上。他呼吸都很困难,仿佛推迟了六天,死命挣扎了六天,六天死命挣扎的劳累如今一齐压到了他的身上。队伍虽然走得不快,可是他左臂蜷紧在胸前,那带着伤痕的裸露的胸膛却不住地起伏。他一直这边望望,那边瞧瞧,却似乎根本什么也没看见,好像眼光和视觉总有些脱节似的。嘴巴张开了一条缝,露出阔阔白白的牙齿来:他直喘大气了。已经朝墓坑那边走去的客人都停了脚步,回过头来,有人手里还捧着肉,那黑人一刻不歇的眼睛带着两道迫切而又克制的目光,在他们脸上扫过。
“有人见过,我听他们说的。反正现在这一套我算是尝过滋味儿了。出臭汗,那不合人的天性。”
三筐问他:“你要不要先吃点东西?”一遍不行,又问了第二遍。
“当年的世道你也没有见过吧。”
“噢,对了,”那黑人说,“我是要吃点东西。”
“就是这话。养奴隶我不赞成。这种做法不好。当年的世道,那才好呢。现在这一套不行。”
人群反倒往回挤了,大家都想挤到中间去。消息马上传了开来:“他要先吃点东西。”
“头人总不见得会亲自去找活儿来给他们干吧。”
到了轮船跟前,三筐说:“坐下吧。”那黑人就在甲板边上坐下。他还在喘息,胸脯不住地起伏,头也左一转右一转的,跟着白白的眼珠子转个不停。他之所以视而不见,问题似乎出在心里,是因为心里断绝了希望,而不是因为眼睛丧失了视力。吃的拿来了,他们就一声不吭地看他吃。他把东西往嘴里一塞,就嚼了起来,可是嚼着嚼着,那嚼得才只半烂的东西却从嘴角边上退了出来,顺着下巴往下滴,都落到了胸口上。过了一会儿他索性不嚼了,这个赤条条浑身泥巴的汉子,就坐在那儿,膝盖上搁着个盘子,张开了嘴巴,烂糊糊的东西塞满了一嘴,双目圆睁,不停转悠,一口一口地直喘气。他们还是看着他,耐心等待,毫不动容。
“他们跟这人间世界的什么东西都不像。他们什么都不在乎,只有出了臭汗才算满意。真比白人还讨厌。”
过了好一会儿,三筐才说:“来吧。”
“他们简直像马,像狗。”
“不,我要喝水,”那黑人说,“我要喝水。”
“我一直说的,这一套做法不好。想当年,一没有这些房子,二没有黑人。那时候自己的光阴自己受用,真是从容自在哪。哪儿像现在,还得给他们找活儿干,把大半的功夫都花费在他们的身上——这帮人哪,干起活来就不怕出臭汗。”
水井在土坡下不远处,靠奴舍那一边。土坡上斑驳一片,铺满了晌午的浓阴,往日在这个恬静的时刻,伊塞梯贝哈总是坐在他的椅子里打盹,只等吃过了午饭就美美地睡上一个下午,贴身服侍他的这个黑人这时也就得了空闲。他可以在厨房门口一坐,跟做饭的女人闲聊天。从厨房后面望去,奴舍中间的小巷静悄悄的,一片安谧,远远可以看见两边人家的妇女在隔巷答话,像乌木娃娃一样踩在尘土里的黑小孩身上飘过一阵阵炊烟。
先开口的那个印第安人名叫三筐,年纪兴许已有六十了。两个人都是矮墩墩的,还算结实,俨然一副“自由民”的架势,大肚子,大脑袋,泥土色宽宽的大脸膛,安详的脸色看上去迷迷糊糊,仿佛暹罗或苏门答腊一堵残壁上雕着的两个头像,隐隐出现在薄雾中。那是阳光造成的感觉——阳光奇猛,阴影也就奇浓。他们的头发活像烧得光光的土地上长出的芦苇。三筐还有一只彩色的鼻烟壶,当个耳坠戴在耳朵上。
“来吧。”三筐说。
“对。”
那黑人夹在人群里走,看去比谁都高。客人们又都朝墓坑那边去了,伊塞梯贝哈和他的爱马、猎狗都在那儿等着呢。那黑人一路走,高高昂起的头一路转个不停,胸口也一路起起伏伏。三筐叫他:“来吧。你不是要喝水吗?”
“还当今呢,该叫已故头人了。”
那黑人说:“对,对。”他回头对酋长俯瞅了一眼,就朝土坡下的奴舍望去。今天没有人家举火做饭,门洞里也人影全无,尘土里更见不到一个黑小孩。他气喘吁吁,心里在说:“我这条胳臂叫蛇给咬了,一口,两口,一连咬了三口,咬一口就抓出两道口子。咬得我直叫:‘好哇,我的老祖宗。’”
“是啊。咱们当今头人他的老爷子当年去世的时候也出现过这样的情况。”
三筐又叫他了:“快来吧。”那黑人还是走得一丝不苟,高高地抬起了腿,高高地昂起了头,像在踩踏车似的。眼珠子射出两道迫切而又克制的目光,活像一对马眼。三筐说:“你不是要喝水吗。喏,到了。”
“有个屁。”另一个说。这时虽是晌午时分,巷子里却是空荡荡的,小屋门洞里也都阒无一人,起了裂缝、涂了灰泥的烟囱没有一个冒出炊烟来。
井里有一只葫芦瓢。他们满满地舀了一瓢水,递给黑人,看着他喝。瓢儿凑到了泥巴干结的脸前,慢慢翘起来了,可是眼睛却还在那儿不停地转。他们看见他的喉咙在骨碌碌地动,可是晶莹的水却都从瓢的两头哗哗地泻下,顺着下巴、胸脯,往下直流。一会儿就流完了。三筐说道:“好了,来吧。”
“我就料到会有这一手。”一个印第安人说。
那黑人说声“等等”,又舀了一瓢,凑到脸前,瓢儿慢慢翘起,一双眼睛还是照样不停地转。他们又看见他的喉咙骨碌碌地动,水还是没有灌下嗓子眼儿,却如无数利刃在下巴上挑开了一层皮,又在结满泥巴的胸脯上冲出了许多沟沟。他们还是耐心地等着,头人的族人也罢,宾客也罢,亲戚也罢,一律都是威仪堂堂,神态端肃,不动声色。过不多久,尽管那空瓢越举越高,尽管那黑黑的喉咙还在一再枉自空咽,水却没了。胸口一块被水冲松的泥巴掉落下来,跌碎在他泥污的脚下。从翘起的空瓢里还可以听见他“嗳—嗳—嗳”的声息。
两个印第安人穿过庄园,直奔黑奴居住区而去。部落里的奴隶就都住在那面对面的两排屋里,粗砖砌的房子,粉刷得干干净净,中间夹着一条小巷,倒还阴凉,地下尽是深深浅浅的光脚印子,还有三五个自制的玩偶默默地躺在尘埃里。就是没有半个人影儿。
“来吧。”三筐说着,就从黑人手里接过了葫芦瓢,重新在水井里挂好。
一
(蔡慧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