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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道德难题的叙述天赋

阿基米德想要的只是一个坚实的立足点,来放置他打算撬动世界的杠杆。故事轨迹也是如此。如果你站在漆黑窅深的河流上方,脚踏一块摇摇欲坠的五厘米宽的木板,就不可能将铅球掷向远处。你需要一个坚实的立足点。

去年冬天我读了一本书,故事讲得极为出色,从第一页开始就让人欲罢不能、手不释卷。这本书的写作水平顶多算是合格,只在某些对话中才能摆脱平庸(作者对当地工人阶级方言的敏锐无可挑剔)。好几个人物得到了生动或富有同情心的描绘,但全是刻板印象。情节中有很大的漏洞,虽然只有一个漏洞真正损害了故事可信度。故事线如下:在1964年的密西西比州杰克逊市,一个野心勃勃、二十岁出头的白人女孩说服了一群黑人女仆,将她们过去与现在受雇于白人的经历讲给她听,这样她就可以把她们的故事编纂成书,卖给哈珀&罗出版公司,借此分享给全世界,然后去纽约,名利双收。她们做到了,她也做到了。除了几个傲慢刻薄的白人女性落了难堪,没人因此受苦。

或者,你真的需要吗?

我相信一个好的故事,无论有没有情节,只要讲得对,本身就能令人满意。但在这里,“讲得对”就是我的难题,或者说是难解之谜。无能的写作,假设是真正的无能,会使好的叙事变得缺胳膊少腿。若作者有天赋,那一个可读性极强的故事也可以用最常规、最平庸的大白话来讲述。

这位作者能立足的只有浮夸而感性的概念,但正是立足于这个概念,她投出了完美一球!

我认为没有故事的情节是可能存在的——或许那种复杂到令人难以置信的烧脑间谍惊悚片就是其中之一,你需要GPS才能成功从故事里走出来。没有情节的故事则偶尔出现在文学小说中(或许伍尔夫的《墙上的斑点》就是),在非虚构文学中则更常见。比方说,一本传记不可能真的具备情节,除非你的记录对象通过生活为你贴心提供了情节。但是,伟大的传记作家能让你觉得,他们所讲述的生平故事同精心编织出的小说一样具有美学上的完整性。没那么厉害的传记作家和回忆录作者往往会编造一个情节附加到真实故事上——他们不相信事实本身就能奏效,要把故事变得不可靠。

我很少看到纯粹的故事如此清晰地展现出头脑、情感和艺术操守的力量。

人们认为,所有小说只有那么多情节(三个、五个、十个)。我也不认同这个观点。情节形式繁多、创意多样,在关联、因果和复杂性上无穷无尽。但穿过所有情节上的曲折、转弯、误导和幻觉,故事的轨迹就在那里,一往无前。如果它不向前,小说就会失败。

我不得不对此进行思考,因为几个月前,我读了一本书,这本书强有力地证明了叙述天赋能够造福于清晰思维、诚实情感和热情正直。它讲述了一个极为复杂的故事,跨越数十年,包罗众多人物,从与世隔绝的实验室中克隆细胞的遗传学家,到黑人农业社区中生活在棚户里的家庭。这个故事相当清楚地解释了科学概念及论据,同时不曾有哪怕一秒钟失去推进动力。它以极富人情味的同情心和稳定而鲜明的伦理焦点来处理故事中涉及的人。整篇行文充满毫不招摇的美德。如果你能忍住不读下去,那你就是比我更好的人,冈加丁。

情节犹豫,暂停,反复(普鲁斯特),预测,跳跃,齐头并进的叙述轨迹翻两倍或三倍(狄更斯),在故事线上绘制几何结构(哈代),牵引故事的阿里阿德涅之线穿越迷宫(神秘故事),最终将故事变成一张蜘蛛网、一支华尔兹、一部宏伟的交响乐(普遍意义上的小说)……

即使读到注释我都停不下来,哪怕读到索引也不行。更多!继续!哦,请告诉我更多!

故事往前发展。情节让这个发展过程变得错综复杂。

这两本可读性极强的书存在文学质量上的显著差异,这当然同角色的具体品质有关,其中包括耐心、诚实、对风险的承担。

我对故事评价很高。我视它为叙述的基本轨迹:一种连贯的、向前的运动变化,带领读者从此地到彼地。对我而言,情节是故事逐步发展的变化或复杂化。

白人女性凯瑟琳·斯托克特(Kathryn Stockett)是《相助》(The Help)一书的作者,她讲述了一个白人女孩说服一群黑人女性,向她透露作为仆人她们所遭遇的不公与艰难的私密细节,这在1964年的密西西比是令人极为难以置信的事。当白人雇主开始怀疑这种告发行为时,作者只用了一个同样令人难以置信的小伎俩就让黑人女仆们保住了工作。她们唯一的动机就是知道自己的故事会被刊登出来,而在那个地方、在那一年,如此做证会给她们带来致命风险。作者并没有严肃地想象这种风险,只是用它来制造悬念。白人女孩的动机是一种高尚的雄心壮志。她所有的风险都变为奖赏——她失去了恶毒的朋友和偏执的男友,为了前途光明的大城市职业而将密西西比抛在身后。作者对黑人女性的同情以及对她们日常生存的了解显而易见,但在我看来,她假设自己有权为这些人发声,实际上却并未获得这种权利,这就让人抱有疑虑。通过她的故事让不切实际之事圆满实现,则彻底扼杀了这个故事。

我谈论的是故事,不是情节。E. M.福斯特颇瞧不上故事。他说故事就是“王后死了,然后国王死了”,情节则是“王后死了,然后国王因悲伤而死”。对他来说,故事只是“这件事发生了,然后这件事发生了,接着这件事又发生了”,是一连串毫无关联的人和事;情节引入了关联或因果,因此才有模有样。情节让故事有了意义。我敬重E. M.福斯特,但我不认同这一套。孩子们常说“发生了这个,然后又发生了这个”,同样,人们也是这样天真地叙述他们的梦或电影的,但在文学中,福斯特意义上的故事是不存在的。即使是那种只为赚快钱的最愚蠢的动作小说,也不仅仅是一系列毫无关联的人与事。

白人女性丽贝卡·斯克鲁特(Rebecca Skloot)是《亨利埃塔·拉克斯的不朽人生》(The Immortal Life of Henrietta Lacks)的作者,她花费数年时间研究一个极其复杂的网络,囊括科学研究、偷窃、发现、错误、欺骗、掩盖、剥削及赔偿,同时以令人难以置信的耐心与善意,努力赢得了亨利埃塔·拉克斯家人的信任,她的一生最为直接地影响了他们,也因此所有的研究与获利才由此开始。这些人有充分的理由相信,但凡他们信任任何白人,必将面临险境或遭到背叛。她真的花了好几年时间赢得他们的信任。显然,她愿意耐心倾听与学习,恪守诚实,对真正冒着风险的人与事怀有充满同情心的理解,由此向他们展示了她值得信任。

但这一技能对于小说写作有多重要呢?要写出优秀作品,究竟需要多少,或者说需要哪种技能呢?叙述天赋与文学素质之间有什么关联呢?

“她的故事当然更胜一筹,”葛擂硬先生说,“那是非虚构——是事实。小说纯属一派胡言。”

当表姐米拉走向文学,你就得面对一个强大的对手。

但是,哦,葛擂硬先生,有那么多的非虚构都是糟糕透顶的胡言乱语!在我买下诺唐德的一座美妙老城堡,将其修缮为提供早餐的高级美食旅馆,同时为村里的孩子带来现代教育机会,并在此过程中找到快乐之前,我的妈妈对我有多坏、多刻薄啊。

讲故事显然是一种天赋、一种才能、一种独特的能力。有些人就是不具备——他们仓促慌乱或喋喋不休,搞乱事件顺序,跳过必要元素,纠结于无关紧要的部分,然后错失高潮。我们可能都有这样的亲戚,我们祈祷他们千万别开始讲笑话或讲几段家族历史,因为历史会让人无聊,笑话又会砸锅。不过我们可能也有这样一个亲戚,能够抓住最愚蠢、最微不足道的小事件,把它讲成广告撰稿人所谓的撕心裂肺的高超惊悚片和包袱不断的喜剧。抑或如表弟凡尔纳说的那样,表姐米拉显然知道如何讲一个故事。

与此相反,我们可以通过阅读小说学习大量真理,比如有你出现的那本小说就可以,葛擂硬先生。

叙述天赋?应该这样说吗?或者说是故事叙述者的技巧,在写作中发展成熟。

不,问题不在这里。问题——我的问题——在于讲故事的天赋。

2012年5月

如果我谈论的这两本书,其中一本纯属娱乐但略有瑕疵,另一本则是由纯金打造的,那为什么任何一本都让我无法停下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