稍微对约翰叔叔有所了解是我在东部上大学的时候,那时简在纽约工作,他也住在那里。他很疼爱漂亮的红发外甥女,纵然我并不知晓他是否真的意识到她在智力与心灵方面同他旗鼓相当。
我和最好的朋友简·安斯沃思一起生活在其中。简的妈妈贝丝是约翰·斯坦贝克的姐姐。贝丝是有三个孩子的寡妇,在壳牌石油工作,并且把家里的房间租了出去。他们的房子在伯克利山上,比我家房子的位置还要高,沿着欧几里得大道一路往上,拥有俯瞰海湾的壮观视野。这个和平的王国。
有一次,在俄亥俄州克利夫兰的一场盛大婚礼上,我和他还有简一起掩在一丛茂盛灌木下喝香槟。我和简时不时就去寻觅一瓶新酒来。这是约翰叔叔的主意。
好吧,情况就是这样了。比我大三岁的哥哥卡尔上伯克利高中时,学生会主席是个黑人孩子——一个伯克利孩子。那个小小的、人为的、和平的王国永远消失了,但我可以继续生活其中。在食堂里白人的那一边。
在那场婚礼上,我第一次听到了一个如今已成经典的梗,是被人非常严肃地说出来的。当时人们在谈论杰基·罗宾森,一个男人掷地有声地险恶说道:“要是这样下去,他们就要搬到隔壁来了。”
我隐约意识到一些变化。二十世纪四十年代,造船厂和其他战时就业机会将许多人从南部和中西部的南方带到了伯克利。但我明显注意到的是,高中的餐厅被分隔开来——完全出于自发,白人孩子坐这边,黑人孩子坐那边,我并没有看到任何讨论或者通知。
就是在那之后,我们躲到了灌木丛下喝香槟。“我们得远离无聊的人,平静饮酒。”约翰叔叔说。
书中的一切都超出了我的经验范畴,我不认识这些人,他们的行事方式也与我认识的人截然不同。我压根儿就没想到,我在伯克利读高中时,其实一直与乔德家的孩子们一起上学。我毫无社会意识,只有身处中产阶级白人城市的中产阶级白人小孩才会如此。
或许,在他后来的人生中,这两件事他都做得有点过头。他热衷过奢靡的生活。他再也没有回到写《愤怒的葡萄》时那种节衣缩食的生活,可名利向他涌来,谁又会怪他呢?也许有一些他本可以写的书没有写,有一些他写就的书可以写得更好。
我第一次读《愤怒的葡萄》是十五六岁时。对一个伯克利高中女孩而言(或者用“在她的雷达范围内”更合适,但在1945年,除非身在海军,否则我们对雷达了解不多),这本书完全超出了她的理解能力。我喜欢有乌龟的那一章,在书里很靠前的位置。结尾处罗莎夏和那个饥饿男人的场景,令我如此着迷、害怕又困惑,以至于无法忘却,也无法思考。
我敬佩他从不在斯坦福谄媚讨好,哪怕他不断回到斯坦福,让华莱士·斯泰格那这样的人告诉他“那本伟大的美国小说”应该是什么样。他的写作水平远远高于他们任何人,但他们或许帮助过他学习技艺,或者至少向他展示了如何在举手投足间表现作家的自信,这是萨利纳斯的农场生活无法提供的,尽管后者提供了大量其他东西。
一年以前,我还不会这么说。
无论如何,1945年前后,我和简读高中时,我读了她那位大名鼎鼎的舅舅的大名鼎鼎的小说,感到敬畏、无聊、恐惧且难以理解。
如果有人手持锋利小刀,在黑暗小巷中走到我面前,说:“说出那本伟大的美国小说,不然就去死!”我会气喘吁吁地尖声说:“《愤怒的葡萄》!”
而后六十年打马而过,我心想,嘿,我真的应该再读一些斯坦贝克的作品,看看是什么感觉了。于是我去了鲍威尔书店,买了本《愤怒的葡萄》。
我不准备谈论《汤姆叔叔的小屋》,虽然我喜爱并钦佩它,我想谈谈另一本书。
快要读到尾声时,我停止了阅读。我无法继续。我对书的结尾记忆犹新。这一次,我代入了所有人,迷失在他们之中,我日日夜夜都同汤姆、母亲和罗莎夏一起生活,走过了伟大的征程,拥有满怀的希望、短暂的欢愉及无尽的苦痛。我爱他们,不忍去想即将发生的事。我不想读到最后。我合上书,逃开了。
那本伟大的美国小说……《白鲸》?它出版时并未引起普遍关注,但在二十世纪被奉为经典,是毫无疑问的伟大美国小说。还有那些伟大的(经典的)美国小说家——霍桑、詹姆斯、吐温、福克纳……但有两本书始终被遗漏在这些名单之外,两部于我而言真诚、即时且不朽的杰出作品。如果你喜欢“伟大”这个词,可以将其称为伟大。毫无疑问,它们是纯正的美国作品。
第二天,我拿起书来读完了,全程泪如雨下。
我认为所有恒久流传的卓越书籍实际上都始于即时的卓越,无论这些作品在当时是否被注意到。它们独特的品质能够超越当下,携着即时性、影响力和意义与时俱进,非但不会因时间推移而削弱,反而历久弥新,触动与小说家的目标读者完全不同的时代和人群。
我读书的时候不再那么爱哭了,只有读诗时,那种短暂的冲击,让人发丝轻颤,心脏鼓胀,泪盈于睫。我已记不起上一次因小说而心碎是在何时,就像音乐令我心碎,悲剧令我心碎一样,这本书令我心碎。
当然,一部能够反映当下的艺术作品,其在即时性和实际影响方面拥有卓越表现的确是一种杰出。这样一部小说在当下与你对话,就在此时此刻。它告诉你的东西,是你此刻想要知道的东西。它面向你所在的年龄段或社交群体,没有其他人能如此为你们代言。抑或它反映了当下的痛苦,或展示了此刻隧道尽头的光明。
我并不是说能让你流泪的书就是伟大的书。如果真的如此,那这个标准堪称完美,可惜啊,它同时纳入了可以预见的感伤,即下意识的、触动心弦的刺激。例如,我们很多人在故事中读到动物死去时就会哭,这种行为本身有趣且意义重大,仿佛我们准许自己流出了比较次要的眼泪,但那又是另一回事了,而且没那么重要。一本书能像音乐或悲剧那样让我号啕大哭,流下深沉的泪水,这泪水源自我拥抱了这世上的悲伤,并将其化为自己的悲伤,那么这样一本书必定有伟大之处。
单拎出某一本书将其奉为TGAN,甚或列出一串美国伟大书籍,以此来宣告文学上的伟大,我很早就开始抵制这种做法了。部分原因是预设的优秀作品类别忽略了所有类型化写作,奖项、阅读书单及评选标准往往毫无疑问地偏爱美国东部男性作品,这在我眼中极为荒谬。但最重要的理由是,无论过去还是现在,我都认为在一部作品真正经久不衰之前,我们不可能知晓它是否能够经久不衰。这需要相当长的时间,至少得五六十年起步吧。
所以,如果有人问我什么书可以最大限度地告诉他们美国的好与坏,什么是最名副其实的美国书,什么是伟大的美国小说……一年前我会说是《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尽管有不少缺点),但现在,我会说是《愤怒的葡萄》(尽管也有不少缺点)。
当我还是个年轻小说家时,总有评论家热情宣称某本鲜为人知的书,例如《称之为睡眠》(Call It Sleep),或某本大获成功的书,例如《裸者与死者》,是“那本伟大的美国小说”(The Great American Novel,缩写为TGAN)。作家们使用这种说法,多半出于开玩笑——你最近在写什么?哦,你知道的,那本伟大的美国小说。至少有几十年,我都没怎么看到有人说这个词了。也许我们已经放弃了对伟大的执着,或者多少是放弃了对美国伟大的执着。
我看过电影《愤怒的葡萄》,没错,那是一部好电影,忠于书中能够处理的元素,而且没错,亨利·方达的演技很棒。
2011年9月
但电影是你看的东西,小说则是用语言构建出来的。这部小说中美丽而有力的正是它的语言,语言的艺术不仅向我们展示了作者的所见所闻,还让我们尽可能直接地共享了他强烈的悲伤、愤怒与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