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正确也不等于强权。对吧?
强权不等于正确,对吧?
但我们希望它是。“我的力量如同十人之力,因为我心地纯洁。”
但是,孩子们若永远不学会承受这一点,他们就无法继续了解在战斗中获胜或失败,或在任何并非纯粹道德竞争的竞赛中获胜或失败(无论是什么竞赛),同谁更有道德没有任何关系。
如果我们坚持认为在现实世界中,最终胜利者必须是好人,那我们已经将正确献祭给了强权。(这是历史在大多数战争后所做的事,它为胜利者卓越的美德鼓掌,也为他们卓越的火力鼓掌。)如果我们篡改竞争条件,妨碍竞争,好人就可能输掉战斗,但总能赢得战争,我们已经离开了现实世界,身处幻想大陆——一厢情愿的幻想国度。
毕竟,“让最佳人选获胜”并不意味着好人就会赢。它的意思是,“这将是一场公平对抗,没有偏见,没有干涉——所以最佳战士将获胜”。如果奸诈恶霸公平地击败了好人,那么他将被宣布为冠军。这就是正义。但这是孩子们无法承受的那种正义。他们愤而反对。这不公平!
荷马并不做一厢情愿的幻想。
或许不仅仅是基督教的思维习惯,还有我们在成长过程中碰到过的困难,让我们坚持正义必须偏向良善。
荷马的阿喀琉斯是个不服从命令的军官,一个闷闷不乐、自怨自艾的少年,他心烦意乱,不愿为自己这一方而战。假以时日,阿喀琉斯可能会在某一天长大,他对朋友帕特洛克罗斯的爱便是征兆。但他要强奸一个女孩,却必须返还给上级军官,结果对女孩大发雷霆,对我而言,这大大削弱了这段爱情故事的光辉。在我看来,阿喀琉斯不是好人。但他是一名好战士,是了不起的斗士,甚至比特洛伊主战士赫克托耳更出色。无论以什么为标准,赫克托耳都是个好人——好丈夫、好爸爸,在各方面认真负责——一个好人。但正确不等于强权。阿喀琉斯杀了他。
弥尔顿作为一位基督徒,必须站队,因此无法避免喜剧。他只能让路西法的邪恶变得宏伟、英勇甚至富有同情心,由此来接近悲剧,但这是在假装。他假装得很出色。
大名鼎鼎的海伦在《伊利亚特》中戏份极少。因为我知道,她将毫发无伤地穿过整场战争,她在我眼中是机会主义且不道德的,薄情如烤盘。但是,如果我相信好人会获胜,奖励归善良的人所有,那我就必须把她看作被命运冤枉、被希腊人拯救的无辜美人。
在善恶之战中,可以有神圣的或超自然的正义,但没有人类的悲剧。严格来说,从定义上看,它算是喜剧(如同《神曲》的情节):好人获胜。它有一个美满结局。如果坏人打败好人,悲惨结局,也仅仅是翻转,是同一硬币的反面。作者并非中立。反乌托邦不是悲剧。
人们确实这样看她。荷马让我们每个人都创造出自己的海伦,所以她才不朽。
是我们那占据支配地位的宗教让我们希望战争是好人与坏人之间的斗争吗?
我不知道现代奇幻作家是否可能拥有这样崇高的心灵(从中立“崇高”之气的意义上说)。我们一直努力将历史与虚构分开,因此我们的幻想是可怕的警告,或纯粹的噩梦,不然就是愿望的满足。
可一旦你站了队,就失去了这种能力。
我不认为有任何战争故事能同《伊利亚特》相媲美,也许只有宏大的印度史诗《摩诃婆罗多》才行。故事中的五个英雄兄弟当然是英雄,这是属于他们的故事,但同样是他们的敌人的故事,那些人也是英雄,其中一些确实非常伟大。
战争本身能否升华为悲剧,拓展并升华灵魂,我将这个问题留给那些同我相比更为直接地参与过战争的人去判断。我认为有些人相信它可以,并且可能会说,战争给了英雄主义和悲剧机会,由此战争变得正当。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一首关于战争的诗能做什么。无论如何,战争是人类的行为,而且没有展现出停止的迹象,因此谴责它或为它辩护可能都没那么重要,更为重要的是如何能够将它视为悲剧。
整个故事如此庞大而复杂,充满了对错、牵扯以及比希腊神更为直接出手干预的神祇。然后,结局究竟是悲剧还是喜剧呢?整个故事就像一口巨大的锅,食物源源不断地补给进去,当下你最需要什么来滋养你,都可以把叉子探进去,叉出来。下一次,它的滋味又可能截然不同。
当然,你可以选边站,几乎人人都这样做。我尽量不这样,但没用,比起希腊人,我就是更喜欢特洛伊人。但荷马确实没有站队,因此他让这个故事有了悲剧性。通过悲剧,心与灵变得悲恸欲绝,变得更加宽广与崇高。
《摩诃婆罗多》整体的味道与《伊利亚特》大相径庭,主要是因为《伊利亚特》真实还原了战争中发生的一切(除了不公正的神明干预),冷酷无情。而《摩诃婆罗多》中的战争则完全是灿烂的幻想,从超出常人的壮举到超群的武器。印度英雄们只在精神痛苦时才会突然令人心碎、改头换面般地变得真实起来。
特洛伊战争不是善恶之战,你也不能把它视为善恶之战。它只是一场战争,一种浪费、无用处、不必要、愚蠢、持久又残酷的混乱,充满了勇敢、懦弱、高尚、背叛、断手断脚和开肠破肚的个人行为。荷马是个希腊人,或许本来可以袒护希腊,但他有一种正义感和平衡感,似乎是希腊人的特质——或许他的同胞从他那里学到了很多呢?他的公正绝非冷漠,故事里有大量激情澎湃的行动,慷慨、可鄙、壮丽、琐碎。但这是毫无成见的,不是撒旦对战天使,不是神圣的战士对战异教徒,不是霍比特人对战半兽人。只是人对抗人。
至于旅行。
我认为荷马胜过了绝大多数书写战争的作家,因为他没有站队。
《奥德赛》中实际写到的旅行部分,同我们所有书写某人启程穿越海洋或陆地的幻想故事相关,是这些故事的起源。人们在旅途中会遇到奇迹和恐惧、诱惑和冒险,可能在旅途中逐渐成熟,也许最终回归故里。
总之,《伊利亚特》是战争(实际上只是战争的一部分,接近结尾但不包括结尾),而《奥德赛》是旅途(正如比尔博所说的“去而复返”)。
荣格学派的学者如约瑟夫·坎贝尔(Joseph Campbell),已经将这类旅途归纳为一系列典型事件和形象。尽管这些归纳在批评中能起到作用,但它们都经过了不可避免的简化,因此我抱持怀疑态度。“啊,夜海之旅!”我们呼喊,感觉自己理解了什么重要的事,但我们只是认识它而已。在实际踏上那段旅途前,我们什么也没理解。
我相信其他人肯定也想到过。荷马就是这样。人们不断研究他,不断探索出新发现或旧发现,首次发现一些事,或者一再发现某些事,并不断说出来。这种情况已经持续了两三千年。对于对任何人具有任何意义的任何事物而言,这都是惊人漫长的时间。
奥德赛的旅行涉及一系列惊心动魄的冒险,以至于我往往会忘记书里其实有那么多内容写的是他的妻子和儿子——他漂泊在外时家中发生了什么,儿子如何去寻找他,以及他回家后更为复杂的故事。我喜欢《魔戒》的一点,是托尔金理解英雄环游世界时,农场里发生的事情有多么重要。然而,在你和弗罗多等人回到家乡之前,托尔金从未把你带回家中。但荷马这样做了。在整整十年的旅程当中,读者在拼命赶往珀涅罗珀身边的奥德修斯与迫切等待奥德修斯的珀涅罗珀之间交替切换——既是旅行者又是目标——一段精彩绝伦的时空间交织叙述。
我一直在思考荷马,忽而想到,他的两本书便是两种基础的幻想故事:战争与旅途。
荷马和托尔金都极为诚实地描绘了当一个远走他乡、凯旋故里的英雄有多困难。无论奥德修斯还是弗罗多,都无法停留太久。我真希望荷马写了墨涅拉俄斯国王与妻子海伦一起回家后的经历,为了赢回海伦,他和其他希腊人战斗了十年,十年间,她在特洛伊城墙内安然无恙,并一直同英俊的帕里斯王子同进同出(而后,当他一败涂地后,她嫁给了他的哥哥)。很显然,在雨中的海滩上,她从未想过给她的一号老公墨涅拉俄斯发封邮件,甚至发条短信。但是,墨涅拉俄斯家族之后的一两代人都相当不幸,或者如我们所言,有点功能失调。
2013年6月
或许,你能够直接追溯到荷马的,不仅仅是奇幻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