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就是我们所害怕的吗?——生命因其有限而无意义。
当他对海蓁说:“那本小说是由纸页上的涂涂画画构成的,亲爱的。那些栖居其中的人物,在涂涂画画之外,并无生命可言。他们后来怎么样了?在小说完结的一刻,他们都不复存在了。”他所传达的也是关于生命和意义的的看法:在生命结束的一刻,意义不复存在。
通常,在死亡迫近时,我们才真切感受到无意义之恐惧。还记得奥古斯塔斯的“存在性焦虑罚球”吗?在截肢的前一天,他开始质疑意义的存在。
范·豪滕因为女儿的死亡而否定了意义和永恒;他浸泡在酒精里行尸走肉般的状态直到海蓁的来访才被扰动,因为——如果说他笔下的安娜是他女儿(假若活着)几年后的样子,那么从天而降出现在他门口的海蓁就是他女儿原本可能长成少女的样子。她们是那么相像!
所以海蓁的执念不仅是对自己的命运,更是对宇宙普遍命运的追问。
然而彼得·范·豪滕的反应,让我觉得海蓁的追问除了对自己命运的关注之外还多了一层意义。
而海蓁拒绝接受否定的回答。在格斯的葬礼上,海蓁拒绝了彼得·范·豪滕,不再从他那里追寻答案,因为她自己已经找到了答案。与范·豪滕一样,她也从心爱的人的死亡中更深地理解了宇宙。但她的回答与范·豪滕的回答正好相反。亲身经历了格斯的死,她反而意识到爱是不会因死亡而阻断的。
所以她无论如何也要问彼得·范·豪滕,后来怎么样了?她不接受拒绝,不接受“没有什么后来”。
“哪怕你死了之后,我也还会是你妈妈,海蓁。我不会变得不是你妈妈。你变得不爱格斯了吗?”我摇摇头。“瞧,那么我怎么可能变得不爱你呢?”
她不害怕死亡,但她害怕死后“你们会没有自己的生活,整天枯坐在这儿没有我可照顾,瞪着四壁想自杀”。
和妈妈坦诚的交谈终于让她放下心来:在她死后,爸妈的生活还会继续。他们有自己的生活,他们还会在一起,彼此相爱;虽然痛苦,但“忍受着痛苦生活是可能的,这你应当最清楚”。宇宙继续运动;一切都有意义。
如果说奥古斯塔斯的恐惧是被遗忘,海蓁的恐惧,恐怕是变成手榴弹,伤害自己所爱和爱自己的人——爸爸,妈妈,格斯。
四、爱
所以,海蓁的执念是对自己命运的追问。
“世上只存在两种感情:爱和恐惧。”
作者约翰·格林在Tumblr轻博客对一个读者问题的回复多少回答了我的疑问。他说:彼得·范·豪滕是上帝的隐喻。读者说:荷兰郁金香老爹不是上帝的隐喻吗?作者回答:两者并不矛盾,彼得·范·豪滕将作品中的荷兰郁金香老爹写作上帝的隐喻(如格斯所言:上帝究竟是个骗子?还是善良却无力的好人?),而在海蓁看来,彼得·范·豪滕本人无疑是上帝(或至少是先知)的隐喻(海蓁提到过《无比美妙的痛苦》是她拥有的最接近《圣经》的东西)。
谈过了恐惧,我们来谈谈爱吧。
海蓁为什么如此关注一个虚构故事里人物后来的命运?(安娜的妈妈后来怎么样了?她和荷兰郁金香老爹结婚了吗?还有那只笨仓鼠?)
带来痛苦,却又无比美妙的爱。
第一遍读这本书时,我不明白为什么海蓁偏执乃至近乎疯狂地要找彼得·范·豪滕要一个答案。小说前一半的情节完全是被这种执念推动的。她一遍又一遍地追问:后来怎么样了?而范·豪滕一遍又一遍地回答:没有后来。一切都是暂时的,小说里的人物只存在于扉页和封底之间。
分分秒秒说着“永远”的爱,也许却会突然夭折,难以为继。艾萨克的痛苦,鲜明真切,“爱就是无论如何都要恪守承诺”,“‘永远’是个承诺!人怎么能违背承诺呢?”
海蓁的执念是什么?
有时候,爱是以“好吧”(OKay)的形式出现的。
三、执念
当有两个名字的奥古斯塔斯是满腔英雄主义情怀的“奥古斯塔斯”时,他丝毫不惧倾诉自己强烈热切的感情:
海蓁爸爸说,他所相信的是数学老师说过的一句话:“宇宙也想被人注意到。”
“我爱上你了,我知道爱只是虚空中的叫喊,我知道遗忘不可避免,我知道我们都注定在劫难逃,总有一天我们的一切努力都将重归尘土,我知道太阳会吞噬我们唯一拥有的地球,可我爱上你了。”
然后我意识到,虽然“有限”不能与“无限”相比,但它终归不是虚无。
而更加打动海蓁的,则是当他随故事发展越来越变成邻家少年“格斯”时所流露的细腻深情。尽管疾病夺去了他身上的英雄主义光环,却让他显得更加真实、勇敢。
少年时,当我的意识渐渐萌发苏醒、向外伸展我的枝叶时,外部宇宙的无限和虚空令我恐惧,令我转而向内挖掘,深扎根须,向自我寻求稳定、坚实的那个“内核”,那个像船锚一样能让我定下来不在大海中漂浮的东西。
如果我们在世界上留下的印记难免是伤疤,那么爱就是选择让所爱的那个人伤害你。格斯在临终之前的信中写道:“我留下了我的伤疤。”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并没有把格斯的死渲染成悲剧的终点,作者以如此真实的笔触讨论死亡。格斯的死可以说是帮助海蓁成长的一环。在全书的最后一章里,海蓁终于解开了自己的执念,她眼中的这个公园一角,一派豁达平和,天堂和死亡、宇宙和遗忘、普通的一家三口和平凡的一天,一切融汇同一。
起初,海蓁不想留下伤疤,如格斯所说:她在这个世上行走得轻盈。但她不可避免地与格斯相爱了,这个爱情故事固然让人心碎,让她只要一开口就会化成一潭眼泪;但“爱上他是一件特别幸运的事”,爱,即使裹挟着痛苦、分离、死亡,也终究是值得的,因为爱能通向永恒。
我有什么资格说这些事物也许不能永恒?彼得·范·豪滕又有什么资格断言“我们的努力都是暂时的”这种猜测就是事实?我所知的天堂和我所知的死亡,一切都在这个公园里——处于永不停止的运动中的精妙宇宙,满是被遗忘的遗迹和欢叫的孩童。
这一点,只要真正爱过的人就知道。
我只是想注意一切:落在被遗忘的“遗迹”上的光线;一个几乎还不会走路的小孩,在游乐场一角发现了一根树棍儿;不知疲倦的妈妈正在往她的火鸡肉三明治上把芥末挤成锯齿形状;爸爸轻轻拍了拍口袋里的手机,克制住了拿出来看看的冲动;一个人扔出飞碟,他的狗追着飞碟跑,然后扑住,叼回来给他。
海蓁和格斯的故事是另一个韩剧式的绝症爱情故事吗?是否死亡才能令爱情升华成为永恒?事实上,与死亡无关。每个春心萌动的少年、情窦初开的少女,都经历着同样光彩四射的爱情;每一个如今面目模糊的路人,一定也都有过刻骨铭心的回忆,而那回忆在黯淡的岁月冲刷后更显璀璨。
那时候我得出的结论,同彼得·范·豪滕在信中的回答并无二致。事实上,彼得·范·豪滕尽管对死亡洞悉入微,却始终未能超越女儿夭折时的自己。他对宇宙的理解,是通过死亡而获得的。完成唯一的作品之后,他成为一个永远停留在记忆中靠酒精来麻痹自己的刻薄老头。而海蓁,在故事开始时,她从自己最爱的书《无比美妙的痛苦》中汲取理解、共鸣、洞察和对宇宙的认识;到故事结束时,她得到了成长。她比彼得·范·豪滕更好地理解了宇宙,较之我对宇宙的恐惧,海蓁与宇宙达成了和解。
“美好的清晨转眼成白昼;黄金的时光不能留。”格斯死后,海蓁说:
因为无穷太大,所以有限之意义全无。
我觉得自己好像已经看尽世上所有纯洁美好的事物了,我开始怀疑,就算不是死亡冒出来搅了局,奥古斯塔斯和我所共同拥有过的那种爱也难以长久。
十五岁那年第一次严肃地思考宇宙之广阔无垠时,很自然地,我也提出了彼得·范·豪滕在第一次给格斯回信时所引用的那个问题:“这一切到底有无意义?”
也许无论是死亡,还是岁月,还是那些难以为个人所左右的无常世事,都会磨灭珍贵的感情,最终落得物是人非,徒然叹息。
上下四方曰宇,往古来今曰宙。
可是在彼时彼地,那一刻、那一分、那一秒,定然有真心之托,定然有长久之诺,定然有什么与天地相通、与宇宙呼应、在无尽的时间与空间中留下遥远的回响。速朽的世界、渺小的人类拿什么来与宇宙对峙、与恐惧对抗、在这浩淼虚无的大宇宙中寻找意义?
二、意义
——唯有真实的感情,唯有爱。
这种令我目眩神迷同时又发自内心地惶恐惊惧的,是无限的宇宙。宇宙的无穷之大,将一人一生衬得如同微尘,“有机体产生最初的意识之前,时间就已经存在;意识消亡之后,时间依然长存”。在宇宙的巨眼之前,我们都只是“紧紧攀附在意识这艘货柜船底的藤壶”。
海蓁在格斯的预葬礼上说:“你在有限的日子里给了我永远,我满心感激。”
这就是我害怕的东西。
威廉·布莱克的长诗《天真的预兆》中写道:
长大之后,我也有过类似的恐惧经历,只有两次,但印象深刻。一次是在天文馆的球幕剧场看《神奇的宇宙》;另一次是在巴厘岛旅游时,晚上回酒店,从门口水池曲折的木板桥上走过,昏暗的恍惚之中,猛然看到桥下的池水深不可测(其实是头顶夜空的倒影),一时间突然觉得仿佛踏足在万仞深渊之上,脚下是一片巨大澄澈的虚空,其中散发出斑驳的微光,无论在时间上还是空间上都遥远而陌生,而我恍如漂浮在不知上下的巨大宇宙中,感觉诡异极了。
在一粒沙中看见世界,/从一朵花中看到天堂。/将无限握在掌中,/于刹那中得见永恒。
现在想来,可怕之处或许在于:我的视线替代我向“无限”中坠落。
附:
我还记得小时候,大约三四岁吧,常常做同一个噩梦,这也是我所能记的第一个梦。我已经很久没有想起这件事了。梦的情节很简单(几乎可以说没有情节):有人逼我往一个大管子里面看,那个管子无穷无尽地延伸。我很害怕,但不得不看。
有一种斜落下来的幽光
让我再来问问你:你害怕什么?
艾米莉·狄金森
然而,“总会有一天,”海蓁说,“整个人类,不会有一个人留下来,记住任何人的存在,记住人类所做过的任何事情。……我们所做的一切,我们建造的写下的思考的发现的都会被忘记……也许那一天很快就会来临,也许还有亿万年之遥,但即使我们能逃过太阳的坍缩,也不可能永远活下去。有机体产生最初的意识之前,时间就已经存在;意识消亡之后,时间依然长存。人类无法避免、注定要被遗忘”。
余光中 译
正是这种执念,让人类造山填海,建起了金字塔,铸就了一座座历史丰碑,甚至向地球之外的茫茫宇宙发出了孤独的喊声。有时它让人们创造出难以想象的美好事物,也许更多时候它让人们犯下骇人听闻的恶行。
冬日的下午往往有一种
奥古斯塔斯最后留下的信里写道:“几乎每个人都对于在世界上留下自己的印记有一种执念。想要留下点遗产。想要比死亡更长存。我们全都希望被铭记,我也是。”
斜落下来的幽光,
随死亡而来的遗忘,是绝大多数芸芸众生无法避免的命运。莎士比亚那强劲的诗篇固然永存,但谁还记得其中所描写的斯人?曹雪芹批阅十载的《红楼梦》,到如今千万人赖以为生,谁又能真正在考据中重现曾经鲜活的那些女子的倩影?
压迫着我们,那重量如同
不,奥古斯塔斯并不害怕死亡本身,正如他的名字(“奥古斯塔斯”也可译作“奥古斯都”,罗马帝国皇帝的头衔)所暗示的一般,怀着高贵英雄主义精神的奥古斯塔斯害怕的是被遗忘。
大教堂中的琴响。
海蓁第一次见到奥古斯塔斯,是在互助小组的聚会上,奥古斯塔斯被问到一个大有深意的问题:你害怕什么?
它给我们以神圣的创伤;
他真是个天才的小说家。正如本书作者约翰·格林一样。
我们找不到斑痕。
彼得·范·豪滕说:“世上只存在两种感情:爱和恐惧。”
只有内心所引起的变化,
一、恐惧
将它的意义蕴存。
从某种意义上说,《无比美妙的痛苦》是一本关于爱和恐惧的小说。
没有人能够使它感悟;
但从何说起呢?
它是绝望的烙印,
但在我译完全书之后,总觉得不,还不止如此。作为一个读者,我为这本书深深着迷;在修改、校对的那些天里,跟两种语言的字词扭打纠缠之外,这本书在我心里搅动起的思绪也在慢慢发酵,让我觉得必须找个机会倾吐出来。
一种无比美妙的痛苦,
我原以为《无比美妙的痛苦》是一本关于癌症和死亡的小说。
借大气传给我们。
对于十六岁的海蓁,死亡是活生生的具体现实,是火烧灼胸腔般的疼痛,是五脏六腑都要被扯出来一般的折磨,是妈妈放弃了自己生活的整日牵挂,是爸爸过多的眼泪。在经历了重症监护室的死亡预演之后,年轻的海蓁的生命,是靠特效药从命运那里偷来的一段日子,而死亡,是她头顶悬在发丝上的利剑。
当它来时,四野都倾听,
那时候我所考虑的死亡,似乎还是一个抽象概念。大得叫人灰心丧气、无法思考的无限之宇宙从头顶上威压下来,我只觉得死亡与其说叫人恐惧,不如说更像一个带有几分神秘的不确定性的归宿,像是糖果罐里一块没有尝过的糖,但我能忍住不去偷拿,因为我知道它总会在那里。毕竟,对于在中考的忙乱缝隙中抽空看动漫,又从动漫中开始思考宇宙人生的平凡少女,死亡还是那么遥远。
阴影全屏住呼吸;
那时候我为了一个发现而一连几个月沮丧不已:宇宙——宇宙那么大!我在日记本上写道:和宇宙的无限比起来,任何有限的东西都没有什么分别,都可以忽略不计。
当去时,远得像我们
我十五岁那年,开始考虑死亡的问题。
遥望死亡的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