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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克尔 X与特立尼达黑权运动谋杀案:安宁与权力

特立尼达就是马利克的封地。特立尼达的人口刚过一百万,大部分居民住在岛上的西北部,在北兰奇山和平坦的甘蔗带中间,聚集成一座城市和一片蔓延的城乡结合区域:从距离西班牙港以西五英里的地方开始,杂乱无章,忽而密集、忽而疏松地延伸到城市以东大约十六英里的地方结束。耕地被一点点地蚕食;房子和违章搭建的棚屋在山坡上越爬越高,山上的植被逐年减少,露出大面积的褐色泥土;城里城外的空地已经被填满。成熟的街区人满为患,汽车拥堵在主干道上,铁路系统被弃置。腐臭的黑鸦尸体守护着西班牙港的入口;在城市东端,曾经青翠的小山由于来自其他岛屿的非法移民的不断掏挖,已经变成了遍地是红土和破屋的集镇,弥漫着这座城市的新垃圾场的恶臭,而此刻,那些垃圾正在朱鹭曾经藏身的红树林中焚烧着。

马利克公社的每样东西都存在,但没有一样属于他。一切仿佛周而复始,以成年人的形态回到了马利克在贝尔蒙的童年时代:当年他偷了一辆自行车,然后被逮捕了。他偷的不是普通的自行车,而是一辆引人注目的赛车,属于著名的自行车赛手圣路易斯。马利克告诉别人那辆车是他自己的,是叔叔送的礼物。他骑车跑遍了整个贝尔蒙——圣路易斯就住在那儿。

这是“消费者”的污浊之气。特立尼达的经济支柱既非农业,也非工业。这里的农业已经衰败,虽然有工业,但刚起步,在政策的保护下膨胀而臃肿。游客很少看得到特立尼达的经济支柱:钻井在北面和东南面的海上钻取石油,岛屿南部还有一片储备森林,深藏内地,仿佛国中之国。

阿里玛有一个养马场,专门饲养赛马的种马,场主是葡萄牙人,也是马利克少年时代在贝尔蒙的另一个朋友。马利克现在跟他建立了一种关系,这个养马场也被“整合”进了马利克的公社:这里的牛奶和马粪构成了公社“先著过剩”的产品的一部分。

特立尼达城市化的西北区域寄生着一个庞大的郊区,货币在其中魔法般地循环着。这里的大多数人是多余的,他们自己心知肚明。这里失业率很高,劳动力却永远短缺。物理空间的污浊让人觉得所有人都在掠夺,而非建设这片土地,这种感觉滋生出紧张的氛围。愤世嫉俗的态度像一种疾病在蔓延。种族问题本无关紧要,但这里的氛围很适合歇斯底里的人,于是这里成了种族政治的容身之所。种族政治鼓动人们相信自己深受压迫,宣扬轻而易举的救赎之道,提供理论上的敌人:白人、有色人、黄种人、黑人,把这个社区推向了崩溃的边缘。

卡里那基是西班牙港西边的贫民窟,靠近海边,马利克在那里租了一套房子,每月三十五英镑,房东奥斯瓦德·切斯特菲尔德·麦克戴维森是个黑人企业家,来自圭亚那,从事选美之类的业务,他妻子在特立尼达政府担任部长。这套房子就是“人民商店”,它的“受托人”是史蒂夫·叶芝和斯坦利·艾博特,商店专营公社出产的“农产品”。信纸已经印好,宣传册的材料也准备好了。根据材料上的说法,商店的利润会按月划拨给另一项黑人事业。

马利克,这位一向活跃在种族事业中的经营者,在特立尼达找到了最合适的伪装。他没有创造任何东西,却把种族问题变成了金钱(无论是谁的钱)和成功,而这是很多人梦寐以求的。甚至在马利克覆灭之后,一名年轻的“黑豹”成员——他跟一个占地九十英亩的农业合作社有联系,那个合作社高度依赖补贴,没有多少产出,因为根本没有人上工——仍然满怀崇敬地说起马利克:“他是他自己和他的小群体的首相,他自己就像一个小小的国家。”在特立尼达的一年,马利克从很多角度向这个社会渗透。他是什么样的人,大家都心照不宣,但在特立尼达这些新兴的、愤世嫉俗的寄生者眼中,这种人是可钦可佩的。

那年年底,他可以行使对阿里玛那栋房子的选择权:买或是不买。他以前付的一千英镑其实是一年的租金,但人们都以为房子已经是他的了。一天,他对一位访客——那位黑人女教师——说,他也买下了后面那栋法国风格的大房子,准备重新装修一下。林戈·斯塔尔是即将到来的下一位披头士,他将住在那里。马利克去看过瓜纳波的一块售价四千英镑的地皮,在北边的山区。他没买,但他后来把它“整合”进了公社,作为“额外购置的土地……可以容纳来自美国的六十名男女青年,他们是再开发建设项目的首批成员”。

他本来可以攀升得更高。但那年将近年底的时候,他的生活起了新的波澜。哈齐姆·贾马尔和盖尔·本森从圭亚那来到了特立尼达。本森,这个二十七岁的英国离婚女人活在自己一手炮制的角色里:黑人主子贾马尔的白人女奴。贾马尔自己基本上靠一个德国人的赞助过活,财源问题和他那些招摇撞骗的项目让他忧心忡忡。贾马尔的台词是为黑人儿童办学和出版黑人书籍。他抛弃了加利福尼亚的家人,跟本森在一起差不多一年了。这一对巡回行骗的搭档开着一辆大众迷你巴士在美国四处游荡。他们刚刚去了英格兰,在那里兜售贾马尔的自传,然后为自己安排了圭亚那之旅,准备在那里搞点黑人出版。贾马尔本来希望圭亚那政府跟他合伙,然而一个月后,圭亚那政府就请他离境。

特立尼达的“公社”在壮大。没有哪个农业公社发展得这么迅速,也没有哪个基布兹[19]的果树成熟得这么快。几个月里,马利克在他的郊区花园里不断给美国人写信,报告公社持续扩张的需求:“更多的搬运设备——再增加一辆拖拉机和一辆推土机,”同时宣称,“椰子、酸橙、橙子、葡萄、芒果、牛奶、红撑百合〔原文如此〕、奶牛和马粪,现在都已经先著〔原文如此〕过剩。”

贾马尔是个地道的美国人,随身带着他的骗子行头:他真人大小的照片、子虚乌有的马尔科姆·X蒙台梭利学校的宣传册,还有他的自传。在罗尔·马克西敏的车库,他拿出那本书来介绍自己。他送给马克西敏一本自传,马克西敏告诉他,迈克尔·X在特立尼达。“他就像是听到那边的椅子底下放着一百万美元。”后来,马克西敏开车把贾马尔从西班牙港送到了阿里玛。“他问我,那本书已经看到哪里了。我说还没怎么看。他就拿起那本书,我一边开车,他一边朗读起来。他一开口,就再也不打算停下。那天晚上,他跟迈克尔待在一起。早晨,我去希尔顿酒店接盖尔,把她送到了阿里玛。”

一九七一年的某个时候,他去了多伦多和芝加哥。一天,我接到了迈克尔从多伦多打来的电话。他说:“你还记得那些虫子吗,那种把高速公路边上自耕农的卷心菜都咬坏了的虫子?”虫子?卷心菜?我旋即意识到,他是说给电话那一头的人听的,于是我说:“噢,是的,是的。”他说:“好的,我联系上了……大学的人”——大学的名字我不记得了——“他们准备调查一下,请你抓些虫子放在一个瓶子里,寄到这个地址。”第二次电话是从芝加哥打来的。我这次学聪明了。“我们讨论的农民和东海岸酸性土壤的项目——我已经找到了一些人,他们准备把奥里诺科盆地[18]里的淤泥挖出来,运到那个区域。你可以把这个消息告诉给那些农民了。”他回来后就大肆挥霍,买了一辆亨伯超级狙击和一辆吉普。

我们无法知道,一九七一年的十一十二月这段时期,这三个人之间的关系如何。贾马尔经常宣称自己是神,他知道这样的话会让某些白人兴奋,所以特别喜欢在这样的白人面前扮演神;作为神,他是本森的主人。然而在阿里玛的马利克公社,贾马尔发现了一身更加有利可图的装扮,并且看到了它的巨大潜力;他几乎立即下定决心,拥戴马利克为他的主人。他马上租了斜对面的房子,住了进去。没过多久,他就以居高临下的口吻给加利福尼亚的一个白人朋友写了一封半诀别信,说他跟白人的关系走到了尽头,有生以来第一次,他生活在朋友们中间。

他也没有忽略“农业”。乔可林哥说:

贾马尔的经济状况已经捉襟见肘——十一月底,他在西班牙港的一家加拿大银行存了五百特立尼达元,合一百零四英镑,一个月后,账户里的存款降至九十四特立尼达元,合十九英镑——但各种创意却纷至沓来。贾马尔的黑人学校和黑人出版跟马利克的黑人农业合并为一项宏伟的黑人事业。十二月十日,马利克写信给一个美国记者:“我们正在创作一部鸿篇巨制。”他们把作品发给公社成员看,其中大部分内容是贾马尔用打字机打出来的。马利克不是作家,但在美国人贾马尔笔下,推销员文案可以一蹴而就。贾马尔需要一个港湾,马利克需要别人的创意。这两人的才能和角色是互补的,没有冲突。

乔可林哥想请马利克为《炸弹》撰稿,结果发现他“还没推,门就开了”。马利克写了一系列关于妓院的文章。“他说,他要让妓院从特立尼达彻底消失,否则他不会满意。他不明白中国人怎么能到这里来,毁了那么多特立尼达姑娘。他把矛头特别指向那些在西班牙港经营妓院的朝鲜族中国人。有两个妓院老板被告发,其中一个在牢里上吊自杀了。”但后来警察找到乔可林哥,告诉他那其实是一场敲诈:马利克从两个妓院老板那里弄到了一万特立尼达元,相当于两千英镑。特立尼达很富有,但多年的种族政治让人沮丧,而且一九七〇年的黑权运动骚乱刚刚过去,气氛仍然有些紧张,这一切让马利克的敲诈成为可能。马利克安顿下来后,便开始筹划一个五万英镑的“基金”,要用他妻子的名字命名。他开始在当地寻找潜在的赞助人,列了一个名单。

这样一来,盖尔·本森可能变得更像一个局外人。她穿着非洲风格的衣服,即便在特立尼达也显得有些夸张。她给自己取的名字“哈尔·齐姆盖”是“盖尔”和“哈齐姆”的重新组合,她替主人出去跑腿,到处要钱。但她的宗教只供奉贾马尔一个人,她并不打算为公共事业效力,而且总是一副拒人千里之外的态度。罗尔·马克西敏觉得她“很严肃”,他曾经提议带她去夜总会看看当地的舞蹈表演,她说:“我到这儿来可不是为了这个。”当她见到葡萄牙人洛伦索时——洛伦索是种马场场主,马利克把他的马场“整合”进了自己的公社——她对他说起了西班牙语,洛伦索显然并不喜欢这样。

前所未有的轻柔嗓音,轻松自然的举止:其他人也注意到了这些变化。马利克是由语言塑造的——他的语言和别人的语言。他总是需要一个榜样来模仿,一九六八年出版的那本写手代笔的自传也许能提供一点线索,告诉我们他这种新的举止来自何处。马利克没怎么提到沃奇曼,此人是伦敦的房产骗子,马利克给他当过打手。但他对沃奇曼的描述带着令人诧异的赞赏。在他的自传中,沃奇曼非常酷,非常有风度,几乎是个好莱坞人物。“一个相貌英俊的男人,有着一张坚毅的面孔。”他在书中以好莱坞的风格出场,坐在一张书桌后面,身边围着几只阿尔萨斯牧羊犬和两个保镖,一个保镖坐着,另一个在读报纸。“他的穿着十分讲究,十分整洁。他讲话非常轻柔,我从未听他抬高过嗓音。简而言之,他散发着宁静的魅力。”住在诺丁山的沃奇曼就像住在自己的“封地”里。而住在特立尼达的马利克也许幻想着,他也住在自己的“封地”里。

这时候,美国发生了一些不愉快的事情。贾马尔因为忙于为马利克和公社服务,怠慢了一些老朋友,但那些人都责怪本森,认为是她一人独占了他。十二月,在本森被杀三周前,一个美国人在写给圭亚那的几个朋友的信中批评了本森(这封信后来转到了住在特立尼达的贾马尔手中),写信人对献身者哈尔·齐姆盖和“秘书盖尔·安”做了区别。那封信还提到一点:本森虽然穿着非洲风格的衣服,但仍然英国气十足,她的中产阶级举止跟她的奴隶角色不相配。“她是个冒牌货。”这是马利克妻子后来的说法。

他住在一个带露台的房间里,史蒂夫·叶芝跟他在一起。我发现他努力地想在我面前表现自己——我们在伦敦见面时,他还不是这样。他在向我兜售迈克尔,他整个人的举止都变了。当年在伦敦的大理石拱公寓里,他看上去有点野,有点狂热,让人兴奋,举手投足间带着神经质的颤抖。而在特立尼达,他交叉着双腿坐在一把躺椅里,他的声音变了,变得非常轻柔、非常有说服力。我一下子感到十分惊讶:跟我说话的完全是另一个人。

贾马尔为马利克服务。但他也有可能取代马利克,并且让马利克对自己在特立尼达的角色产生新的想法。贾马尔擅长利用美国的种族激情,他对白人无法释怀。他弄不懂特立尼达这样的地方,弄不懂马利克在这个黑人占多数的独立国家中的地位——他是“他自己和他的小群体的首相”。贾马尔套用美国的背景去看马利克,认为这是一个“黑鬼”的胜利。于是洋洋洒洒地写了一篇八页纸的文章来颂扬他(这篇文章成了公社文学的一部分),是写给小读者看的——毕竟,黑人蒙台梭利学校是贾马尔的初恋。

那个在贝尔蒙土生土长的男孩,那个一身洗衣妇打扮的普普通通的黑女人的儿子,如今已经出人头地了。随着他的显达,他的举止也发生了变化。《炸弹》的编辑帕特里克·乔可林哥一九六五年在伦敦见过马利克,那时他刚刚开始有些名气。“他告诉我,白人是恶魔。我说:‘但你生活在一个白人国家,而且你也有部分白人血统。’他说:‘也许吧,但我的心是黑的,是他们让它变黑的。’我确实被他吸引了,他让我感到兴奋。”一九七一年一月,马利克回到了特立尼达,没过多久,乔可林哥就去查可班纳宾馆拜访了他。

他总是在给予。想到居然有人误解他,你会觉得很不是滋味。他不仅授以言辞,更示以行动。他种果园〔原文如此〕。在他的前院,树上垂下累累果园,缀满了精心呵护的娇美花朵,它们正在〔‘产出并’几个词被画掉了〕盛开。他种的蔬菜摆上了自己的饭桌,也与饥饿的路人分享……他的养鸡场为成千上万特立尼达人提供鸡肉。他的奶牛为婴儿产出牛奶,也保证我们的健康。这里还有马厩,养的都是纯种马。他一边带你参观,一边给你上课,这是真正的课程,因为当他谈起一匹马,那里就有一匹马,当他跟你谈起挤奶,你就站在农场里,看着人们挤奶……哪怕只是听他说话、看着他、跟他交谈,你都会觉得荣幸。正是这样一个人,英国人试图毁掉他,因为他们明白:这个奴隶,这个被他们俘获的非洲人,不知为何拥有如此强大的理解力,而最糟糕的是,他理解奴隶,他爱奴隶,而且,迈克尔·阿卜杜尔·马利克兄弟有胆色、有魄力去做一个黑人。尽管他可以成为他想成为的任何人——富有、知名、时尚、安全——但我们的马利克兄弟似乎根本没有时间成为其他人,因为他正忙于做一个快乐的黑鬼。

如果你的烟抽完了,他不会给你一包,而是一整条。软饮料也是整箱整箱地送。迈克尔告诉我,他为这个花了多少钱,为那个花了多少钱;他还谈到他的狗,它们是从伦敦带来的。那座房子的装饰风格也让人惊艳。你会觉得每样东西都散发着金钱的味道。无论走进哪个房间,都会发现里面装饰得很有格调。房子很干净,每样东西都是精挑细选的,摆放得恰到好处。

这是一幅漫画的漫画。在安全的特立尼达,贾马尔把马利克凭空变成了一个有着美国式感染力的马利克,带着美国式的种族狂热,马利克在此之前的种种表现只是对这种狂热的拙劣模仿。贾马尔正在制造一个恶魔。一个带着种族报复意味的成功的“黑鬼”:这是马利克自传体小说的主题之一。马利克用铅笔和圆珠笔在四开大小的廉价横格写字簿上写着自己的小说,每张纸都写得满满的,不分段落,字迹非常小,很少有画掉的地方,每张纸的顶端都标着这一页的字数。他至少写了五十页,经历了那么多他在小说中神奇地预言过的劫难之后,有些手稿居然保留了下来。

风度和财富,一位黑人女教师也提到了这两点,她去过马利克在阿里玛的住宅。当时有传言说,她可能会给马利克的孩子当家庭教师,因为马利克害怕孩子被绑架,不让他们去上学。

小说的背景是圭亚那。马利克为自己精心指定的那座房子,在小说中是这样描绘的:英格兰进口的现代家具,色调和谐的地毯,收音电唱机,唱片,庞大的书架上摆着“莎克比亚〔原文如此〕、萧伯纳、马克思、列宁、托洛茨基、孔子、雨果”。叙述者从书架上拿起“福楼拜的杰作《萨朗波》”,发现它一尘不染。“我发现他不仅拥有这些书,还把它们全都读过了,而且都理解了。我完完全全地震惊了。我坐下来,凝视着眼前的奇迹:迈克。”

重回特立尼达的迈克尔让我感到惊奇。他的一举一动总是很大气。同样一瓶橙汁,如果一个酒吧卖一元,另一个酒吧卖两元,他就会去买两元的。如果你跟他一起去超市,你会看到他把两个手推车都堆得满满的,一个手推车里全是肉。你只听到一片片的肉饼像铁块一样掉进篮子的声音。你知道,那些肉都冻得梆梆硬。他买的肉根本吃不完,你知道有一部分肯定会烂掉。但他就是想做给周围的人看。还有,他从来不跟你讨价还价。我们虽然是朋友,但他从来没有说过:“把那辆车借给我。”他总是说:“租那辆车要多少钱?”他自己有车,但他喜欢租我的车,用来摆排场。他喜欢前呼后拥。“我是领袖。”我很喜欢他。他从不让我觉得自己低人一等,而且他总在给予。我现在还留着他送的一双黑袜子。

叙述者是一个三十岁的英国女人,莉娜·博伊德理查森。她在圭亚那已经生活了四年,在克拉克森公司挂着一个虚衔,是她父亲的朋友哈罗德爵士安排的。她“确实认为,当地人都很懒,得过且过,胸无大志”。她的房子离马利克的房子不远,她经常看到“马利克斜靠着椰子树站着,仿佛立在基座上的一尊雕像,仿佛一位神灵,而他那些小小的臣民,或者说小小的人民,在向他致敬”。他习惯用洋泾浜英语向她打招呼:“今天好像要下雨了,夫人。”但他们从未正式相互引见过,直到有一天,因为某个原因(前面几页丢了),她去了他家。“最让我目瞪口呆的,是他居然带一点考可尼口音[20]。”他用留声机给她放了几首爵士乐,又放了“塞科斯基[21]的《1812序曲》”。然后,“向这个不可思议的人告别的时间到了,我答应他还会再来。”第一章到这里结束了。

现在的马利克功成名就,腰缠万贯,风度翩翩。罗尔·马克西敏是一个租车行的合伙人,马利克是他的主顾。马克西敏身材魁梧,相貌英俊,有一半印度血统,一半委内瑞拉血统。他没有种族身份引起的焦虑,对种族问题也不感兴趣。然而他在商业上的成功(也许超出了他的期望)让他觉得自己受教育的水平不够高,而他记忆中的马利克从未让他觉得自己低人一等。

第二章的标题是“命运交叉”。莉娜没有再次造访,但她每天都会开车路过迈克的家,她开始注意到“他的眼睛有时在嘲讽,有时在笑”。她注意到他那浅亮的肤色。他的闲散、他的破旧衣衫和他那“奇怪的双重生活”都让她感到非常好奇。“然后,我又一次发现我在晚上反锁了所有的门……真相让我〔‘害怕’被划掉了〕恐惧。这个人,这个迈克,这个冲你咧嘴笑的大猩猩,让人感到万分害怕,但我又忍不住喜欢他,他身上有一种力量把你拉过去。我好奇地想,他如果没有络腮胡子会是什么样子。”

在特立尼达,马利克让自己显得像是一位伦敦成功人士。他回到特立尼达不久,就找到《特立尼达快报》的拉乌尔·潘廷。“他想让我采访他,提问和回答都让我准备,而且要保证访谈听起来像模像样。他这是在出钱买技能。被我拒绝时,他这么说:‘如果我在英国找不到人替我干这种事情,你以为我是怎么出名的?’”马利克还给一些人看过一封信,据说是英国的律师写来的。信中说:马利克在英格兰不会得到公正的审判。马利克还是很多名人的朋友。有些名人的名字在特立尼达从来没人听说过,而且还会被弄混:费利克斯·托波尔斯基[16]变成了赛庞斯基,或者是托帕娄斯基,还变成了女王的画师,亚历克斯·特罗基变成了托洛茨基[17]。有些人觉得马利克只是在吹嘘。然而一九七一年四月,约翰·列侬成了马利克的座上宾,整个来访被大肆宣扬,扫清了人们的一切疑虑。

“命运交叉”的事件到来了。一天,莉娜在镇上开车,险些轧到一个小姑娘。小姑娘叫珍妮,是迈克的长女,莉娜说要开车送她回家。珍妮有些心神不安,“很害怕,不知道爸爸知道了会干些什么”;但她还是让莉娜把自己送回了家。“迈克像往常一样斜倚着树干,身边围着一小群随从。”恐怖。“迈克用低沉而有力的声音说:‘珍妮,过来。’”珍妮尖叫起来,一动也不动。她“浑身发抖,语无伦次”。“是害怕吗?”莉娜觉得很奇怪,“如果是,害怕什么呢?”迈克的妻子正怀有身孕,她“挺着大肚子以不可思议的速度跑了上来”。迈克仍然倚着那棵椰子树,“他的随从散开了一点,但仍然站在听力所及的范围内。”珍妮被妹妹领到迈克跟前。莉娜——出人意料地选择在这个关头发表了一点感慨:珍妮和他爸爸之间“有着多么紧密的纽带”——向迈克解释说,什么也没发生。迈克吻了吻珍妮,珍妮呜咽着说:“他们没有碰到我,爸爸。”迈克朝屋子走去,但小姑娘还在呜咽。

一九七一年的特立尼达是马利克最理想的舞台。石油经济令特立尼达相当富庶,在南美,特立尼达的生活水准只有委内瑞拉和阿根廷可以与之媲美。各种舒适的消费品触手可及,很快,马利克就心情愉快地在城郊的阿里玛镇安顿下来,住在一栋透着新气、带大花园的房子里。但因为特立尼达位置偏僻,伦敦、芝加哥和多伦多的筹款中心很容易把它想象成一个贫困的岛屿,一位反对“工业复合体”的黑人领袖为了躲避迫害流亡到此,在“公社”里跟绝望的黑人一起从事建设性的工作,而那些黑人正缺这样一位领袖,另外他们还需要一点金钱的馈赠来启动黑人农业和黑人水果种植业。后来,他们也想发展发展黑人渔业:买一艘拖船(可以通过“跟特拉弗明德[15]的施利希廷造船厂的合同”购得)需要一万八千英镑,但“初步的可行性研究表明,项目利润……可达每月三万多英镑”。偏远的特立尼达向被迷住的岛上黑人允诺着这类可能性,这里万事俱备,只欠领袖。

“一分钟后,我明白了那个孩子为什么一直在说‘他们没有碰到我’。一分钟后,我明白了她为什么那样害怕,害怕什么。她爸爸从正门走出来,像往常一样平静,腋下挟着一杆猎枪,口袋里塞满了弹壳。”迈克的妻子快要晕倒了,莉娜扶住了她;然而当迈克来到她身边时,“最不可思议的转变发生了,她恢复了泰然自若的神态,对丈夫说:‘当心点,亲爱的,万事三思而后行。’不知道以前发生过什么的人永远也想象不出这个人准备干什么。他脸上有一种了断的表情。”珍妮向他哀求;莉娜——“我呆若木鸡”——默不作声;妻子晕倒了。迈克沿着马路走向街角。

十四年的伦敦生涯以逃亡告终,有人也许会觉得他将从此一蹶不振,但马利克以自由人的身份在特立尼达经营得风生水起,并且持续了一年之久。

就这样,莉娜跟这个家庭扯上了关系。中间有几页纸不见了,然后我们读到莉娜和迈克的妻子在一起回忆英格兰,莉娜听到了迈克向妻子求爱的故事。似乎什么事情也没发生,前面的紧张气氛是刻意营造出来的,只是为了证明迈克的某个特点。那一幕——孩子尖叫,妻子晕倒——最合乎逻辑的方面在于,它强调迈克是个重视家庭的男人;贾马尔为小读者写的文章也以浓郁的美国色彩描绘了马利克对家庭的关心。又有几页纸不见了,但很显然,莉娜和迈克之间发生了某种关系。

3

然后,不寻常的事情发生了。叙事发生了紊乱:作者自己没有意识到,叙述者莉娜突然不见了。在短短的几行文字中,叙事从第一人称跳到了第三人称,然后又跳回第一人称。但此时的叙述者已经是哈罗德爵士——莉娜父亲的朋友,他出现在圭亚那,变成了小说的叙述者。

黑人之家在斯坦利·艾博特手里运转了三个星期之后以混乱收场,基本上被洗劫一空。黑人之家的垮掉意味着马利克伦敦生涯的结束。艾博特在马利克离开伦敦的头天晚上见到了他,马利克从一堆五英镑的钞票中拿出两百镑给了艾博特。这是他“变现”的资产:艾博特瞥见了货真价实的财产的冰山一角。后来,马利克从特立尼达给他寄来一封信,上面只写着一个字:“来”。艾博特收到信后,立即搭乘下一趟航班,离开了英格兰。

哈罗德爵士碰巧看到迈克操着洋泾浜英语站在街角对着一群人讲话。叙述者详细记录了他的讲话,讲话内容自相矛盾,错漏百出。人们必须工作;懒惰也无可指责;迈克自己就很懒惰,大家可以看到他每天都悠闲地站在树荫底下;他不喜欢工作;但他从十四岁起就一直在努力工作,他在英格兰工作过;在英国,看病不花钱,什么都是免费的,但税很高。听众是非洲人和亚洲人,全都听得入了迷。这时候,迈克从洋泾浜英语转向纯正的英语,对着哈罗德爵士说:“你来晚了,哈罗德爵士。我妻子在旁边等我的时候,我总是不能达到最佳状态。”

在英格兰的最后一年,马利克扮演着形形色色的人格,发出了各种各样的声音,真实的人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但他只要一路鼓吹自己的黑人角色,就会“无往不胜”。

消失了几页的莉娜又出现了。“‘你怎么看这个人?’她问。我在英格兰跟他见过一面,我说,但现在我说不上来,他好像变得不一样了。我们注意到,房子一侧的灌木丛在晃动。‘别管那个,’她说,‘可能是他的随从,他所到之处总有些随从在周围跟着。’我感到一阵冷风穿过,于是打算进屋了。”迈克和他妻子准备离开。“我不在家,珍妮就不肯睡觉。”迈克说。哈罗德爵士继续写道:“我站在门口,目送他们沿着马路走下去,三十秒钟后,我看到六个黑影慢慢跟上了他们。‘在英国的时候绝不像这样。’我自言自语着转身走进屋子。”

我们在这里走钢丝,此时的我们就像敢死队员,你无法从军事上援助我们,但我们可以在这里援助你们。他们不会为了抓住我们而轰炸伦敦、伯明翰、利物浦等城市,必须是一对一,男人对男人,我们严阵以待。德国驻扎着五万两千名英国士兵,但是补给不足,爱尔兰冲突潜藏着极大的危险,很可能让英国从德国抽走九千人,他们的装备很差。我不知道我们还能坚持多久。几周前,他们在谈论英国国会的煤气炉,但我们士气高涨。

接下来的几页是一些断断续续的碎片:“我们无法硬生生地让自己从这个人身边走开”——“他在这个国家有着不可思议的号召力”——迈克的疟疾发作了,那是他小时候在非洲染上的(“在他家周围逡巡的人从来不下四十个,每个人都面露忧色”:这个句子像是从哪里抄来的)——哈罗德爵士要在克拉克森公司给他安排一个职位——有人在大街上喊:“我们去给他加冕吧。”

写着写着,他对自己变得愈发敬畏。他看到自己“身临险境,生活在真正的前线”,通过这个军事化的隐喻,他把自己在英格兰的生活编织成了一个神话:

自传可以是歪曲的,事实也可以重新编排。但小说从不说谎:它完完全全地暴露出作者是怎样一个人。马利克笔下粗糙的小说就像一个模板,指引着接下来的事件。迈克家里那无缘无故的紧张一幕——女儿、妻子和随从——在乔·斯凯里特被杀前的那个周日真的发生了,刚好被当时到访的黑种女人看到:“我形容不出来。我在那座房子里只待了十分钟,迈克尔在街上放风筝,詹妮弗想喝可乐,她妈妈说,你得去问爸爸。”然后,她看到了让莉娜·博伊-德理查森“呆若木鸡”的那种“了断的表情”。根据斯坦利·艾博特的说法,杀斯凯里特那天,当马利克手执短刀,对艾博特下达命令“我准备好了,把他带过来”时,脸上闪过了“恶魔般的表情”。在圭亚那的政治演讲:斯凯里特被杀十二天后,这个情节也真的发生了。疟疾:当马利克在圭亚那逃亡,整整三天躲在窗帘紧闭的宾馆房间里时,疟疾刚好是他给出的借口。只有莉娜·博伊-德理查森这个人物仍然保持着神秘:她既想排斥迈克,又为他着迷,卷入了他的生活,作为叙述者又突然消失了。

他写下这些文字——和他写下的很多文字一样——是为了解释自己。他早年生活的混乱被他成功地转化为对自己的敬畏,他可以为那些混乱的经历赋予很多种模式。现在,他开始重提童年时代的贫困,说起他的名字德·弗雷塔斯(“这个名字沾满了污秽”),说起他在诺丁山的成功(“在英格兰,从来没有一个黑人像我这样把赌场和妓院经营得那么成功”),说起他的伟大名声(“我知道我的名字家喻户晓”:公关经理帕特丽夏·伊斯提出的“把迈克尔·X变成家喻户晓的名字”显然给他留下了深刻印象)。

就这样,一九七一年的十一月和十二月,哈齐姆·贾马尔和迈克尔·阿卜杜尔·马利克在公社安稳的环境中生产着他们的文学:贾马尔用打字机勾勒出一个成功的“黑鬼”幻影,马利克则神色严厉地用圆珠笔和软铅笔写着自己的小说,逐字逐句地数着,唤醒了旧日的烦扰,逐渐获得了对自己的新定义。

现在,飞往特立尼达的一切条件都具备了。而且有史蒂夫·叶芝在那里等他,可以给他当保镖。但此时,马利克想起了黑权运动革命在特立尼达的失败,想起了他播放过的斯托克利·卡迈克尔的录音,想起了跟他一起游行的罢工工人,他开始担心自己在特立尼达是否受欢迎。一天,他播放着唱片,“安抚”自己的情绪,“因为这座城市充满了——与恶意,而我追求洁净,想说真话,”他拿起笔,给特立尼达总理埃里克·威廉姆斯写信。他写着写着就变得歇斯底里,进入了大麻引起的恍惚状态,“附言”部分洋洋洒洒地写了十七页。

这个没受过教育的贝尔蒙男孩已经变成了一个有文化的人。伦敦的X回到家乡,成了一位政治英雄。这个带着一群沉默随从的人,就是一九六五年对《观察家》的科林·麦克拉什说过这样的话的人:“说起来有些耸人听闻,但确实有人愿意为我而死。”他的成功需要见证人,来自英国的见证人——莉娜·博伊-德理查森这样的人,还有那位感到冷风拂面的哈罗德爵士。“在英国的时候绝不像这样”:当马利克在廉价的写字簿上写着自己的小说时,他发现,他跟他的保镖兼伙伴史蒂夫·叶芝一样,带着一道来自英格兰的伤疤。

逃往特立尼达刻不容缓。黑权运动为马利克提供了一整套思想体系,即便在这种关头,他还是可以自圆其说。他接受采访,上电视,他此时的言论与黑豹成员如出一辙。他准备放弃黑权运动,他说,从今以后,他将全身心地投入建设性的工作。他把黑人之家交给斯坦利·艾博特管理。艾博特来自特立尼达,史蒂夫·叶芝不在伦敦的这一年,马利克跟艾博特的关系格外密切。艾博特面色发白,恍惚的眼睛有些浮肿,身高五英尺六英寸,虎背熊腰,线条干练有力,胳膊上的肌肉极其发达。他三十三岁,十五年前离开了家乡,如今已经把自己的生活糟蹋得不成样子,过去两年又因为窝藏大麻、盗窃和斗殴被判了几次刑。艾博特相信奈杰尔·萨缪尔赞助了二十五万英镑,相信马利克很有钱,他对马利克忠心耿耿。

十二月,盖尔·本森被派往圭亚那乞求赞助。英格兰的斯坦利·艾博特则收到了来自马利克的一字信:“来。”“兄弟们”经常在书信的落款签上“谨致安宁与挚爱”。而十二月十日四点半,斯坦利·艾博特发给马利克的电报却是这样写的:

马利克又惹上了官司。那一年早些时候,马利克和他的七个追随者因勒索一位伦敦商人而被起诉。“本地的一个犹太商人”,马利克在给一个美国黑人穆斯林的信中写道。整个故事错综复杂,涉及一个职业介绍所、一个美国黑人、一份工作和一枚抵押的戒指。涉案金额很小,只有五英镑。但那个商人被套上了狗项圈,绕着黑人之家走了一圈,于是案子引发了关注。不知基于什么考虑,马利克给新华社写了信,请他们关注这个案子;整件事像一场“闹剧”,但是到了十一月,当马利克和他的五个手下在老贝利[14]受审时,事情变得严肃起来。

十一日周六晚10:55自纽约乘537航班抵达

“……在发现威胁能够变成现实之前——例如枪击——黑人和白人在组织上的问题。”马利克为《幻影安魂曲》写的笔记非常隐晦。和他的自传一样,马利克经常把一个故事拆散,塞进很多故事里,让原来的故事面目全非。然而他的笔记却能够为我们提供还原故事的线索。“跟外界的关系——我拥有巨额财产的神话——财产是怎么来的。”马利克觉察到他在伦敦的处境越来越危险了。哪怕后来在特立尼达,他的恐惧也没有消散——也许有人恐吓过他——他总是担心他的孩子会被绑架。

谨致挚爱安宁与力量斯坦利

他引导身边的人相信他正在成功地“变现”:钱或者显得有钱可以为他赢得他想要“招募”的人。但他做得过火了。他像是被自己的劝募信所描绘的幻影打动了,开始说着幻想中的数字,落入了自己的陷阱。他说奈杰尔·萨缪尔为黑人之家提供了二十五万英镑的赞助,有人相信了。(据一九七二年三月十二日《星期日泰晤士报》的“洞察”栏目估计,真实数字不会超过一万五千英镑。)但黑人之家的情况看不出二十五万英镑的痕迹;一九七〇年二月,黑人之家付给伦敦电业局的二百三十七英镑的支票被退回了;有人开始觉得,马利克这一年的筹款可能都是为了筹够一笔相当于一百万特立尼达元的财富逃回特立尼达。

这时候,贾马尔向他在美国的黑人“同事”基多果发出了召唤。四个月前,贾马尔在伦敦对《卫报》记者吉尔·特威迪说:“如果你要杀人,一定要有意义。你可以因为一个人邪恶而杀他,但不能因为他是白人而杀他。”“他(贾马尔)告诉我,他想把一个同事叫过来。”马利克后来在他的陈述中说,“差不多同一时间,我从艾博特的来信中得知,他也要来特立尼达了。”

后来,马利克在接受审判时对这个时期做出了这样的概括:“我回到英国,开始了结我的事务,变现我的家人多年来在欧洲获得的资产。”

就这样,一九七一年十二月,四面八方的人陆续来到阿里玛公社的两栋房子里。一个叫西蒙兹的白种女人从英格兰来到这里,她说她认识马利克已经有十年了,她后来还告诉《炸弹》杂志,她跟史蒂夫·叶芝“情投意合”,他是“一个很棒的情人……有同情心……善解人意……幽默……一个美妙的人”。基多果来了,他没有跟他认识的贾马尔住在一起,而是住到了马利克那边,马利克说他想跟基多果谈谈美国。艾博特住到了街对面,跟贾马尔待在一起。十二月的第三周,本森没有完成使命,两手空空地从圭亚那回来了。

他认识一些美国的黑人穆斯林,他们是另外一类穆斯林:住在纽约的黑人区哈莱姆,非常虔诚。他给他们写信,报告自己取得的成功(“城市中的村庄……优美的栖息地”),坦承自己对犹太人的恐惧。他在这里使用的筹款策略跟对科威特的策略相反:先提出强硬的要求,然后说甜言蜜语。“我们迫切需要大量资金的注入……当我宣讲信师〔原文如此〕的话语时,我经常觉得自己已经被抛弃,孤立无援。当我们迫切地需要援助而又走投无路时,一个从未跟神圣使徒〔原文如此〕说过话的兄弟往往会对我说:‘你为什么不对他讲心里话,他一定会帮忙。’但我心中总有一个地方——也许是因为我有幸能够跟他坐在一起,看着他的眼睛——让我觉得我有义务走出去,在巴比伦的荒野上寻求援助。”

十二月三十一日,史蒂夫·叶芝用他的黑人穆斯林名字穆罕默德·阿克巴在库布拉五金店赊账买了一把六英寸长的角锉,记在“阿里玛的阿卜杜尔·马利克先生”名下。在特立尼达,人们用这种角挫来磨短刀。晚上,公社举行了一个派对,那天是西蒙兹的三十岁生日。她仍然记得当时吃的东西。“我们买了一头牛犊,”她告诉《炸弹》,“开了个很不错的生日派对,大家都饱餐了一顿。”但在贾马尔的记忆中却是另外一回事。他记得公社里弥漫着“暴力氛围”,尤其记得附近的农场在圣诞节期间宰了一头母牛。他告诉《每日邮报》驻波士顿的记者,他认为马利克喝了牛血。“他们把杯子递给我,但我是不会喝血的。”

同时,作为一名穆斯林、“劳作者和生产者”、清真寺的建造者、异教徒的规劝者、年轻人的培训者(“我们可以直接培训五百多人,间接影响到的人不计其数”),他开始对科威特埃米尔[13]的国库展开了攻势。他写信给科威特学联,请他们邀请自己去科威特:“作为我们种族的代言人,英格兰所有重要的大学都向我发出了邀请。”他在写手代笔的那本自传上签了名,寄给了科威特大使馆。无疑是为了追求戏剧效果,他要求大使馆的工作人员亲自看着它打包,并由外交信使将它连同一封信一起交给埃米尔。他给科威特大使写了两封信,一封信请求大使“接见,哪怕只有五分钟”,信中还请求大使注意另一封信,那封信装在一个标着“X”的信封里。X开宗明义:“正如您所知,这个国家最大的产业主是犹太人,我们的地主是犹太人。必须把他们从我们背上赶下去……我们要求获得直接的财务援助,请您把它当作第一要务。谈到钱的数目,十万英镑是非常实际的,能够满足我们的急迫之需……致以伊斯兰的诚挚,迈克尔·阿卜杜尔·马利克。”

一九七二年一月二日,盖尔·本森被捅了九刀,一刀刚好穿过脖根。她被埋在马利克房子以北两百英尺远的一条水沟边上,他们挖了一个四英尺深的坑,她被埋掉的时候还没有死。没有人想念她。西蒙兹在公社住到一月中旬才离开。一月二十日,贾马尔和基多果离开公社,去了美国。直到二月二十四日,本森的尸体才被发现。五个男人被控以谋杀本森的罪名:对马利克充满依恋的印度小伙子帕玛萨、来自富有家庭的印度小伙子查迪(他从十二月开始跟公社搅在一起)、马利克、斯坦利·艾博特,还有那个至今仍然不知去向的基多果。

到了这一步,马利克一定开始感觉到,他的“形象”有点不对劲。“弗朗西斯兄弟(计划与发展部部长)”向柯林斯教士[9]发出了邀请,邀请他再次访问黑人之家,“至少可以来共进午餐”。马利克开始写信给各位“亲爱的兄弟”,收信人是剑桥、牛津、雷丁、斯旺西、卡迪夫、爱丁堡、格拉斯哥等地的大学联盟主席,他请他们邀请自己去大学做关于黑权运动或另类社区的演讲。他声称,“大约三年前”,自己曾在以上大多数大学里做过演讲;他诙谐地谈到入狱的事情;搬弄“会谈”、“关涉”之类的字眼;在写给爱丁堡大学联盟主席的信中,他提到了亚历克斯·特罗基[10]、罗尼·莱恩[11]和吉姆·海恩思[12],称他们为自己的“朋友,因为你可能只知道我叫迈克尔·X。”

一九七二这一年,特立尼达雨水充沛,河道泛滥,灌木疯长,所有的植物都郁郁葱葱。而一九七三年开年就迎来了一场干旱。山上每天都有几十处火苗在燃烧,升起阵阵浓烟;竹林也被点着了;强烈的阳光下,火焰失去了颜色,噼噼啪啪地吞噬着路边的灌木。一年前,盖尔·本森的墓穴还是新的,泥土湿润,一排低矮的灌木把它跟马路隔开。而今年,水沟的岸上只剩下光秃秃的褐黄色土层,墓穴变成了一个干燥的浅坑,坑壁的泥土在光线和热气的冲刷下层层剥落。在公社的鼎盛时期,贾马尔“从玻璃门向外眺望,只见到白云萦绕的翠绿幽蓝的群山”,他在一封给美国白人记者的信中欣然写道:“这里是热带,气候十分炎热,但充满了宁静,这既是我需要的,也是我渴求的。”本森被谋杀十六个月后,贾马尔自己也倒下了,一九七三年五月二日,波士顿的一个黑人四人团伙开枪杀死了他。

马利克决定依靠自己。他炮制出一封以“和平与爱”为主题的标准劝募信:“……文化差异不应该妨碍人们和平共处。有文化的人是平等的真正使者。”一封商业气息更浓厚的信寄到了加拿大人寿保险公司,遭到了回绝。祺达实业回绝了两次。查尔斯·克罗尔没有回复,马利克去信提醒,克罗尔的秘书回绝了他。

公社迅速土崩瓦解,贾马尔只比公社多活了一年。一九七二年二月七日,本森死去五周后,约瑟夫·斯凯里特背负着叛徒的罪名从贝尔蒙的母亲家里被带到公社。第二天上午,墓穴为他准备好了,正午刚过,他脖子上就挨了刀。几个人就着他摔倒的姿势直接把他给埋了:四肢摊开躺在坑里,两腿微微翘起。

同时,马利克咨询了PEA国际公关公司的帕特丽夏·伊斯特,伊斯特曾经负责过小萨米·戴维斯[8]在英格兰的公关工作。伊斯特提出,她将“亲自”打理这位客户的事务。她说,黑人之家应该马上注册成一家慈善机构。她认为,他们应该在全国开办一系列黑人之家。她概述了一套宣传攻略,其中一项是“为了社群的总体利益,应该把迈克尔·X变成家喻户晓的名字”。她还提出了一些后续计划。服务费用方面,PEA第一年将收取三千五百英镑(不包含对外的开销),每个季度初预付。这也许不是马利克想听到的,于是,根据伊斯特现在的说法:PEA跟马利克“失去了联系”。

两天后,公社的人去无忧湾远足,史蒂夫·叶芝在海里淹死了。当时,有几个人用绳子系住一根长竹竿抛给他,但他没有去抓。他往下沉的时候,脸上现出的是一副扭曲的痛苦表情,还是咧开嘴,露出一丝苦笑?斯坦利·艾博特说:“史蒂夫献出了生命。”这就是他的结局,在英格兰度过了十三年,在特立尼达守候了两年,孤独的他在西班牙港萨凡纳区的女王公园孤独地散步,接听领袖从伦敦发来的加密消息……然而在这一切之后,这就是他的结局。在公社成立一年零一天之后,在发生了两起谋杀案之后,穆罕默德·阿克巴,伊斯兰果实组织的最高统帅,黑人解放军中校被大海卷走了。九天后,二月十九日,马利克偕家人飞往圭亚那。当天晚上,空无一人的公社房子被烧毁。

他发布了“黑人之家建设项目筹款呼吁书”。他请伦敦主教为“即将加入黑人之家的成千上万的人”,就他们的“灵性需要”,“提出睿智的建议”。他向查尔斯·克罗尔[7]发出了更直接的呼吁:“……一种精彩绝伦、举世闻名的现实……独一无二的项目……让我们告诉世界,英国没打算退出这场文化与进步的伟大竞争……”

房子的租约二月九日到期。马利克不愿意行使他的购买权,也可能是没有能力买。经过跟房东长时间的争执之后,马利克收到了驱逐通知。斯坦利·艾博特说,马利克接到消息后气得发疯。而对艾博特来说,在发生了两起谋杀和一起溺水身亡事故之后,这栋房子不属于马利克,马利克一无所有的消息让他大吃一惊。他感到“无地自容”,而且“深受伤害”。他曾经送给马利克一本关于领导力的书;在他们一起讨论了房东的驱逐令,讨论了他们的“需要”之后,艾博特发现马利克正在读那本书,他当时觉得自己真想“出去找把刀”,杀了马利克。但他转念想到了马利克的孩子和他有孕在身的妻子。

这现在成了他的套话,或许也是他的幻觉:他在英格兰的时光是艰苦努力的时光,他通过艰苦的努力成为了世界上最著名的黑人,而现在有很多虚假的黑人在妄想着不劳而获。有人批评他的黑人之家开支不当时,他也摆出这种姿态来反击。他还用这种姿态告诉人们,尽管他错过了特立尼达的革命,但他才是这场革命真正的领袖。黑人存在的意义只在于被马利克领导:生活还没有追上艺术的脚步,但表演已经不再是表演:通过杂耍与欺诈,失望与自欺,马利克终于到达了每个追逐权力的种族主义者占据着的位置。一九七〇年三月,特立尼达革命刚刚结束,马利克就马上着手他规模最大的筹款活动,准备在返回特立尼达之前聚敛大笔款项——他采取这一举动绝不是巧合。

艾博特告诉马利克,他累了,需要休息一下。马利克给了他一百元钱,合二十英镑。在马利克和家人去圭亚那之前的两天,艾博特动身去了多巴哥。他待在亲戚家里,没打算东躲西藏。他听到房子被烧毁的消息后,度过了四个不眠之夜。二月二十四日——盖尔·本森的尸体已经挖了出来,马利克正藏身在圭亚那的一个昏暗的宾馆房间里——艾博特飞回了特立尼达。他从机场出来,乘出租车前往西班牙港,他让司机开慢点。他跟司机说着话,说起了公社的事情。在离警察局还有一点距离的地方,出租车停了下来,司机跟艾博特伸手握别。艾博特走到那栋维多利亚哥特式建筑的正门,在台阶顶上跟警局门卫说了几句话,然后走了进去。当时是午夜,差几分钟十二点。

史蒂夫·叶芝没有参与这些事情。事后,马利克对革命也说了些尖刻的话。“我不理解,这些人怎么会死心塌地地听信那些政治上的胡言乱语。”特立尼达的《快报》报道了他的评论,“他们想要获得权力或者权力带来的种种好处,但这需要付出艰苦的努力。”

一年后,马利克的房子仍然保持着火灾过后的样子。花园里枝蔓丛生,凌乱的草地一片枯黄。干旱抽干了每一株开花植物的鲜亮色彩,紫色和粉红色的九重葛爬满了铁丝网。花园西北侧,粉色木槿搭成的篱笆旁边,埋葬乔·斯凯里特的土坑已经清理干净,又浅又干,跟水沟边上的那个土坑一样平淡无奇。化粪池的盖子被挪开了,一只死青蛙浮在上面。一股混合着渣滓的液体垃圾已经凝结,从房子后门流出来,蔓延到烧黑的主屋和完好无损的佣人房之间的水泥天井里。固化的垃圾里面有好多本马利克的自传,还有报纸和杂志,它们先是被火烧,然后又被水浇,现在已经风干成了碳化的块垒。厨房焦黑一片,这里是火势最猛烈的地方。天花板全都烧光了,露出光秃秃的瓦楞铁皮屋顶,客厅里,一块铁皮垂直地挂下来。所有的木料都结焦了。然而,一条无拘无束的绿色葡萄藤——只此一条长长的绿色葡萄藤——已经从枝蔓丛生的花园钻进客厅,跑到了坚硬的水磨石地面上。

那年狂欢节,一直在走向成熟的黑权革命来到了特立尼达。西班牙港每天都有反政府游行;革命宣传册随处可见,甚至在学校里都看得到;军团中的几个分队宣布支持游行的人。革命风潮甚至感染了亚洲人居住的农村。一种无政府状态自动爆发了:一个人道主义的社会按照它对秩序的期望和对救赎的不同理解而四分五裂。然而警察手段强硬,不需要委内瑞拉和美国前来增援。暴乱渐渐平息了。

凶手可以变成颂扬的对象,让凶手免于一死也可以成为某些人为之奋斗的事业。而被谋杀的那个人却可以被遗忘。乔·斯凯里特无足轻重,只有在贝尔蒙的母亲家里,他才作为一个人被怀念。小小的客厅里,他的大肖像钉在墙上,那是一幅铅笔画,没有镶镜框。墙上还挂着比他“更有出息的”兄弟姐妹的照片,都镶着镜框:哥哥安东尼(穿着童子海军制服的那个)如今在加拿大;姐姐在英国当护士已经好多年了;玻璃橱里摆着一个运动比赛的奖杯,那是乔另一个兄弟迈克尔赢回来的。他们家里破破烂烂,斯凯里特太太给学生做饭,但收入不多。她要照管自己的母亲,她母亲已经老态龙钟、形容枯槁,一头稀疏的灰发紧紧地束起,贴在脑壳上,就像一块潦草地系起来的手绢。斯凯里特太太不停地回忆起马利克来找她儿子时的情景:他叫她“丹蒂”,她抬起头,看到了“那个红皮肤的人”。

他说他再也不想回英格兰。他一直不肯多说他在伦敦的生活和他在空军的那段经历。他常常告诉我,如果我在伦敦认识他,根本不会跟他说话。史蒂夫以前有很多朋友,但他从伦敦回来后就变成了一个孤僻的人。他不喜欢派对,也不喜欢人多的地方。他散步,每天晚上都散步。只要在西班牙港,他就会绕着萨凡纳散步,有时候停下来喝点椰子汁。如果我跟他在一起,他有时候会在一把长椅上坐下来,跟我聊天。他不工作,但手上总是有钱。他告诉我,他是飞机机械师。我问他,为什么不在航空公司找份工作?他说,他不想受约束。他从来不跟我说他的想法,但他读了很多书。卡斯特罗,切·格瓦拉。一时间,你会觉得他属于黑人的舞台,但接着他就会告诉你,他跟那个白种女人生活在一起,还跟她生了两个孩子。你搞不清楚他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他觉得有些无聊。他有时候在等电话,然后那个约好了暗号的电话就会打过来。他绝对是在等着迈克尔。我们一九七〇年分手了,说分就分了。我最后一次见到他是狂欢节的时候。

贝尔蒙街头仍然有许许多多的乔·斯凯里特在游荡,墙上仍然乱涂着黑权运动信口开河的威胁和信口开河的允诺。街上仍然充斥着“骗子”和“乞丐”,仍然充斥着花言巧语,仿佛在为乞丐和小偷颁发特许状。也许另一个马利克正在成长。马利克在他事业的每个阶段,都能够找到支持自己的口号,都能够把自己的行为说成是为了某种革命理想。

他曾是“每个贝尔蒙少女心中的恋人”,一个当年与他相识的黑种女人再次爱上了他。

马利克的职业生涯证明,黑权运动在远离了它的美国源头之后,在多大程度上变成了空洞的口号,变成了一场多愁善感的骗局。在特立尼达这样的地方,无论是对黑人还是对其他人而言,种族救赎问题根本无关紧要。聚焦于这个问题只会让真正的问题变得模糊不清:这是一个独立的小国,经济发展极不平衡;这是一个只有“消费者”的社会,人们缺乏技术训练,也没有足够的理解力来理解这个社会自身的缺陷。这里永远只有消极的政治、殖民地的抗议政治。归根结底,这是一种极度败坏的意识:妄想获得特许,免于经受发展的痛苦;再加上宗教信仰般不容置疑的信念:遭受过的压迫可以转变为资产,种族苦难可以转变为金钱。只要救赎的梦还在继续,黑人的存在就只是为了等待一位领袖出现。要救赎就必须要有救世主;然而在这样的环境下,救世主难免不落得跟琼斯皇帝[22]一样的结局:他轻贱自己的追随者,但也受人轻贱,只能寻求虚幻的个人解放。在特立尼达,就像在每一个黑人占主导地位的西印度岛国,过于轻易地被唤醒的压迫感和关于敌人的理论一齐指向海地的荒漠。

无论如何,马利克在特立尼达已经有了一批“随从”。马利克在奈杰尔·萨缪尔之后偕家人返回了英格兰,史蒂夫·叶芝留了下来。在英格兰生活了十三年之后,叶芝回到家乡,再也没有离开。一九六九年,马利克频频来信,说他在伦敦忙于黑人之家,在非洲跟奈杰尔·萨缪尔一起奔波。十月,马利克向“全体弟兄”发来问候,并向大家允诺,萨缪尔还会再来看望他们;十一月,他在信中宣布自己很快就会回来,一行十三人。结果什么也没发生,但史蒂夫·叶芝仍然在等他。一天,叶芝的父亲问起他跟马利克的关系,他说:“说来话长,爸爸。”说来话长:史蒂夫·叶芝,黑人,健美,有着“柔软的头发,那柔软、卷曲的头发让你忍不住想去抚摸”,而现在的他背着一道来自英格兰的疤痕,有一个黑人穆斯林名字“穆罕默德·阿克巴”,顶着伊斯兰果实组织最高统帅的头衔,还是马利克的黑人解放军中校。

马利克、贾马尔、斯凯里特、史蒂夫·叶芝、斯坦利·艾博特和本森,这些人显得是百分之百的当代人,但他们演出的却是一场古老的悲剧。如果说乔·斯凯里特、史蒂夫·叶芝和斯坦利·艾博特的悲剧已经包含在奥尼尔创作于一九二〇年的伪救世主戏剧里,盖尔·本森的悲剧则早就存在于康拉德写于一八九七年的非洲故事《进步前哨》中,它对本森的故事构成了奇特的补充。小说描绘了殖民者和殖民地原住民之间的相互败坏,也可以把它视为一则寓言——讲述了那些头脑简单地以为自己可以离群索居的人的故事。本森跟她那个时代许多脱离了主流社会的中产阶级一样,肤浅、虚荣,是一个寄生者;她变得像她的主人一样败坏;这个团体的败坏毁灭了她,而她本人正是这种败坏的一部分。马利克的妻子说得没错,本森是冒牌货,比马利克和贾马尔隐藏得更深的冒牌货。她离开家乡,漂洋过海,无论她是否承认,但她之所以能够这样,不仅因为她一直在仰仗着她所属的阶级、种族和富有的国家,更因为她把自己的最终安全视为当然的,她有恃无恐。

他也谈到了“公社”。西印度群岛种族政治的过于简化和愤世嫉俗让特立尼达的左翼记者兼学者伦道夫·罗林斯感到厌倦,于是在一个星期天,他去了海边那栋房子,马利克的公社准备建在那里,马利克也暂住在那里。马利克播放了斯托克利·卡迈克尔的演讲录音,在场的有史蒂夫·叶芝和一批年轻的“随从”。“他们完全是一副卑躬屈膝的样子,”罗林斯说,“对指令不假思索地做出反应。马利克的女儿病了,马利克对其中一个人说:‘去,找医生来。’那人说不知道去哪里找。马利克说:‘去,找医生来。’我厌倦了坐在那里看着这个人摆出一副阴森的面孔,满口胡言。我退出房间,朝海边走去”。

康拉德小说中的一段话可以用来充当她的墓志铭。这段评语适用于所有对马利克的生成起到推波助澜作用的人,适用于所有仍然在简化着世界、把他人(不仅是黑人)削减为一项事业的人,适用于所有用教条取代知识、用怒火取代关怀的人,所有揣着返程机票前往革命中心的革命者,所有嬉皮士,所有来自强势社群并把自己强加给更脆弱的社群的人——所有这些人,归根结底无非是在尽情地享受他们自己的安全感。

没有规划、没有首领的革命本来是马利克可以利用的局面。但他没能制造出一个良好的政治开端。他跟罢工的巴士司机一起在街头“游行”,但当他发表演讲时,司机们感到很困惑,马利克没有讲他们的事业,而是大谈自己的狂想:特立尼达的警察需要换一套制服。

他们(康拉德写道)两个是彻头彻尾的平庸、无能之辈,他们的生存完全依赖于文明群体的高度组织。很少有人意识到,他们的生活、他们最根本的性格、他们的才能和胆量,仅仅表明他们深深地相信周围环境的安全性。他们的勇气、镇定和自信,他们的情感和原则,从最了不起的思想到最微不足道的看法,没有什么是属于个人的,它们全都属于群体:属于那个盲目地相信习俗与道德之不可抗拒、盲目地相信警察与观念之强大的群体。

一九六九年的特立尼达正在走向一场革命。埃里克·威廉姆斯的黑人政府自一九五六年上台以来一直在掌权;当年把威廉姆斯送上台的种族狂热现在差不多要把他赶下台去。在这个刚刚独立的岛国,政治生活是一潭死水;知识分子觉得自己被新人的新政治排除在外;美国的黑权运动南下来到特立尼达,在普遍的不满情绪中激起了新的波澜。美国的黑权运动是装备不良的少数群体发起的抗议。然而在特立尼达,黑人占百分之五十五,亚裔和其他少数种族被排除在政府权力之外,在这里黑权运动变成了另外一种东西,一些非常古老的元素被置于理性抗议之上:一种神秘的种族感以及对即将到来的救赎的千年期待。

本森收到的最后几封信中,有一封是她父亲寄来的。伦纳德·普拉奇上尉住在加利福尼亚,但信头仍然写着自己在贝格维亚[23]的地址。他在信中附了一段自己翻译的拉马丁[24]的诗——译好的诗稿打印在贝格维亚信纸上,寄来的是复印件:

“黑豹组织这类美国原型出现了,它有自己的基地,需要复制品,但这个民族却在鼓励独一性。”这段话出自他为《安魂曲》写的笔记,读起来像是试图把黑人之家的失败合理化,暗示失败本来就在他的计划之中。不过,马利克在那一年尝试了很多事情,他开始放眼英格兰之外。他和奈杰尔·萨缪尔一起乘坐包机去了廷巴克图[6],然后去了几内亚跟斯托克利·卡迈克尔会面。他派了一个半文盲使节拜访了位于亚的斯亚贝巴的非洲统一组织。他还跟史蒂夫·叶芝一起去了特立尼达,奈杰尔·萨缪尔也在这次旅行中留下了匆匆的身影。王位呼唤着一个黑人的国家,每一件事情都在指向通往特立尼达的最终回归。

在这洁白的纸上,铺展我的诗行,

第二年出现了更进一步的证据。地产富翁的儿子奈杰尔·萨缪尔给伊斯灵顿的“黑人之家”项目捐了款。他们租下了几间商店和办公室,租期为二十一年,准备把那里变成黑人的“城市乡村”。这是一场翻身仗,展现了黑人革命运动中“黑豹”般创造性的一面。但马利克毫无才干。相信黑人之家就是相信魔法,就是在分享马利克半信半疑的信念(这个骗子的半疯状态让他显得很有说服力):是话语和宣传让所宣传之物变得真实。不到一年,黑人之家就摇摇欲坠;就像哈齐姆·贾马尔的马尔科姆·X学校,就像RAAS,就像“黑鹰党”,就像很多黑人发起的事业——他们行动并不是出于使命感,而是任凭自己堕入表演的陷阱:在外国人面前表演黑人——黑人之家也只存在于它的宣传册和信头里。

愿它常如信物,偶尔唤起你心中的回想。

马利克很难按照计划行事,他总是从一个事件跳到另一个事件。但这次出狱后,他似乎开始把注意力转向真正的权力。一九六八年,他加入了黑鹰党,那是一个黑人的幻想组织,他们的目标是成为诺丁山版的黑豹党[5]。马尔科姆·X,迈克尔·X;黑豹党,黑鹰党。黑鹰党的“首相”是特立尼达的一个前钢鼓乐队成员,他给自己取名达克斯·阿旺苏。马利克成了他的“不管部部长”,还乘坐包机飞到蒙特利尔,出席了黑人作家大会。部长,作家;他发现自己在芝加哥和多伦多的黑人中间享有特殊的声誉:他是唯一一个在英国因《种族关系法案》而入狱的人。“是旅行第一次让我发现自己是个英雄”:这句话出自他为《幻影安魂曲》写的笔记,笔记中还写了他对自己早年“皮条客·X”的职业生涯的看法。“英雄形象到了国外更高大。”他不知怎么成了举世公认的英雄:他开始认为自己是“世界上最著名的黑人”。

你的生命亦如我眼中洁白的纸张,

后来,他开始写一部关于自己的小说,在这篇又长(至少有五十页)又粗糙的作品中,字里行间开始明显地流露出怨怼,怨怼很快积淀成憎恨,他憎恨的对象不是白人,也不是英国人,而是他所了解的英国中产阶级:他们拥有金钱和社会关系,他们对他的“恩赐”饱含着这个词的双重含义;他们安全无忧,无所不能,他们轻视黑人,却为他着迷。在这部小说里,他孩子气地把幻想嫁接到事实上(他就是他自己,用了自己的名字),他把英国中产阶级对他的迷恋转变成了敬畏,甚至变成了爱,然后,出人意料地变成了恐慌。故事的背景不是伦敦,而是圭亚那。马利克让自己在那个国家成了一名英雄,一位伟大的演说家,街上有人高喊着要拥立他为国王。

我多想只用一词,幸福,写满所有的篇章。

他计划写第二本自传,一开始想到的书名是《我的RAAS岁月》,这还是以前的那个马利克,还是以前的那个笑话。但随着他的想法逐渐黯淡,他把书名改为《幻影安魂曲》。“幻影”指的是什么?是英格兰,还是他自以为的他在英格兰的地位,抑或是他的X生涯?

然而生命之书是无比庄严的卷册,

一九六五年四月,他声名初起时,曾经写信对母亲说:“我不再害怕。”早年生活的各种痛苦都淹没在这个种族喜剧演员的角色中。而现在需要他亮出底牌了。他的黑权运动在英国毫无势力,他在报纸上的名声也保护不了他。他找人代笔的自传《从迈克尔·德·弗雷塔斯到迈克尔·X》在他服刑期间出版,评价很糟。他的公众影响力减退了。八个月后他出狱时,电视上提了一下,但根本算不上什么事件。狂欢节的元素却依然顽强地活着:监狱门口站着一个迎接他出狱的黑人,这个人在X的事业上越走越精,已经给自己取名“弗雷迪·Y”。但马利克已经变了。

我们无法随心所欲地将它打开、合上,

一九六七年七月,马利克去雷丁演讲,为当时更具国际声望的斯托克利·卡迈克尔[4]补缺。听众来自不同的种族,大约有七十人。“你只要看到白种男人伤害你们的黑种女人,立刻杀了他。”这番话没有什么危害,只是他一贯的余兴节目。但根据《种族关系法案》,马利克被起诉了。审讯时,马利克让记录员坐下来,“放轻松”;他先把《古兰经》用温水抹了一下,然后把手放在上面起誓;他还获准在作证之前举行伊斯兰的“告解”仪式。他被判入狱一年。有人把报纸上关于他的审讯的报道统统剪了下来,帮他归档。但狂欢节在那一刻骤然而止。

在相爱的篇章,我们希望长久地徜徉,

六十年代后期(特威迪的文章发表于一九七一年),马利克对英国人需要什么样的黑人有着很准的直觉。但他这个角色是消耗性的。这个叛逆的黑人不能有工作,即便他想有也不行;他不能显得像是蜕变到了“消极状态”;他只要稍微安顿下来就会名誉扫地。虽然没有人指望他去实践他发出的威胁,但这个可怜的黑人必须永不间断地表演下去。

而那死亡的篇章,多想让它在我们的手指下面,深深掩藏。

“在我看来,”特威迪总结道,“巴登小姐的消极比哈齐姆·贾马尔先生的愤怒更让我感到沮丧,感到未来没有希望。”哈齐姆·贾马尔,这就是那个戴着金耳环的强盗的名字。他到英国来兜售的那本自传,内容老套,为六十年代层出不穷的黑人自传增添了最新的一笔:贫穷,自怨自艾,毒品,伊斯兰,改革,名流,性,仇恨。他声称自己是神,这为他在电台节目“世界大同”中赢得了一次以“奇点”身份亮相的机会。但他似乎没有告诉特威迪,他是神。也没有告诉她,如果他没有在他的马尔科姆·X蒙台梭利学校教书,那是因为那所学校只坚持了一年,只有一个老师,而且十五个月前已经关门了,如今,那所学校只存在于他随身携带的小册子里。至于安妮·巴登,无疑已经回到了华盛顿那所小学,辅导着上千名学生。

一九七三年三月至七月

而对另一个黑人,一个男人,特威迪的采访时间要长得多,也给了他更大的版面。他是美国的黑人穆斯林,到英国来“推广”他的自传。我们不清楚他靠什么谋生。他在加利福尼亚开办了一所马尔科姆·X蒙台梭利学校,但他不在那里教书,因为他恨白人。“即便是纳粹党卫军在‘犹太佬’这个词中包含的轻蔑也无法跟他对白人的轻蔑相提并论。”特威迪评论道,但他不想把自己的仇恨发泄到两岁大的孩子身上。“如果你要杀人,一定要有意义。你可以因为一个人邪恶而杀他,但不能因为他是白人……他们管叫我黑鬼,但我创造出了自己的黑鬼。我的黑鬼就是我,英俊到不可救药,撩人的古铜色皮肤,极度能言善辩。”特威迪被他迷住了:“这个黑人是个英俊的男人,一个戴着一只金耳环的强盗……高大,精干,醉心于暴力,他的暴力有时是赤裸裸的,有时裹上了一层甜言蜜语的糖衣:就像肾脏被猛击一下那种甜蜜。对待女人时,他的暴力戴上了面具,转变为性爱的话语……”

4后记

那天,特威迪在她的版面上报道了两位黑人。一个是安妮·P.巴登,华盛顿一所黑人专属小学的“辅导员”。特威迪对她百般刁难。安妮·巴登想谈谈她的工作,而特威迪想听的是种族问题、毒品问题和黑人的斗争情绪。他们给学生播放一些关于毒品的影片,安妮·巴登说;他们“谈论过”奴隶制、黑人在南方的社会地位之类的问题;她不觉得她的学生有任何斗争情绪(有些学生只有四岁,年龄最大的也不过十三岁)。但你们讨论过马尔科姆·X,或马丁·路德·金吗?安妮·巴登,你本人是如何意识到种族偏见的?情况真的有所改善吗?有多少美国人把黑人当人对待?大多数还是一半?你的学生有一星半点的工作机会吗?各类职业也许没有对黑人紧闭大门,但黑人找工作是不是更困难?特威迪的提问已经由暗示引导升级为固执己见,当她流露出“你是黑人,因此你的教学工作纯属浪费时间”的意思时,安妮·巴登只好请她的采访者喝点茶。“她显然觉得很尴尬,”特威迪评论道,“整个提问让她很尴尬。”

艾博特因谋杀乔·斯凯里特被判二十年监禁,马利克被判绞刑。马利克和艾博特都上诉了,他们的上诉被驳回后——也是上面的文字写完之后——盖尔·本森的谋杀案才开庭审理。

马利克打造的黑人革命者形象在很多方面都像我们所熟悉的铤而走险的怪胎。但这个形象是为一个孤陋寡闻的市场打造的,马利克凭借着灵敏的直觉,本能地把握住了英国报纸想要什么样的黑人,愿意容忍什么样的黑人。一九七一年八月九日的《卫报》,吉尔·特威迪让英国人的容忍底线一目了然。

被指控的有五个人,但受审的只有两个:一个是再次受审的艾博特,另一个是汽车销售员查迪。查迪是印度人,他本来想卖十二辆车给马利克,结果跟马利克这伙人搅在了一起。另外三个被指控的人无法出庭:史蒂夫·叶芝在无忧湾淹死了,尸体一直没找到;贾马尔的美国“同事”基多果在美国,杳无踪迹;马利克已经被判了死刑。因此马利克一直没有因为谋杀本森而受审,只有艾博特不得不经受两起谋杀案的审讯煎熬。

没有负责任的西印度群岛人的支持,原本会给马利克减分。但马利克把它变成了自己的优势;美国的黑权运动为他提供了一个完备的体系。如果受过良好教育的西印度群岛人不愿意跟马利克有瓜葛,那只是因为这些黑人布尔乔亚和知识分子——“这些少数中的极少数”——切断了自己跟“贫民窟里的人”的联系。在马利克的话语体系中,凡是没有离经叛道,凡是受过良好教育、拥有技能或职业的黑人,都不是百分之百的黑人;他不需要任何人来跟他达成一致。真正的黑人是更质朴的。他住在一个叫“贫民窟”的地方,那里极其糟糕,却有着令人忌妒的欢乐;而且在贫民窟,黑人生活在犯罪的边缘。他是皮条客,是毒贩;他行乞,也行窃;他就是那个魅力十足的黑人;而如今,这个黑人已经出离愤怒。结果,真正的黑人就是像马利克这样的人,而且只有马利克才是他的代言人。

杀本森的决定是马利克和贾马尔共同做出的。那时候,这两个人正在相互塑造、相互为对方激动,正在联手创作他们的“鸿篇巨制”。贾马尔为马利克写着不着边际的“黑鬼”赞歌,他对马利克的权势的幻想说服了马利克本人,马利克在他的新小说里再也不像以前那样四处逃亡,而是开始跟中产阶级清算:把哈罗德爵士和莉娜·博伊-德理查森对他的迷恋变成了对他的恐惧。

当时跟马利克关系最密切的西印度群岛人是史蒂夫·叶芝,除了是真正的黑人,他跟马利克在各个方面都很像:他们都来自西班牙港的贝尔蒙,都是那里的边缘人。史蒂夫·叶芝(很快会有一个黑人穆斯林名字:穆罕默德·阿克巴):他被圣玛丽学院(马利克的母校)开除了,原因是他让卡梅尔派改革学校的一个十四岁女孩怀孕了;他又去了另一所学院,十六岁时,他跟另外九个人一起被指控轮奸了贝尔蒙女子辅导站里的一个女孩;他被判无罪,但已经名誉扫地,家里人把他送到了英格兰;他加入了英国皇家空军,但很快就惹上麻烦,没请假就离队了;他的背部在一次斗殴中受了重伤,留下了一道伤疤。

也许可以说,这是文学引导的一起谋杀。写作把这两个人带到了那里:两人都很聪明,但都没受过教育,他们驾轻就熟地打着黑人事业的幌子,总是在皈依者和半皈依者中间兴风作浪,在他们的“事业”中,写作早就成了他们的公关手段,成了为他们召来欢呼的谎言和幻想。在阿里玛,对权势的幻想让这两人不约而同地开始从各自的不同角度考虑起谋杀。贾马尔终于意识到,特立尼达不是美国,在这个黑人占大多数的岛屿上,一个白种女人跟在身边只会让他显得“不光彩”。而本森这个人——英国人、中产阶级——刚好是马利克所需要的受害者:他的小说开始变成现实。

但马利克从未掌控过这些人,在伦敦,他也并不真正需要他们。马利克刚刚认识了一个西印度群岛人——他最后成了马利克的政治代表——他是来自特立尼达的年轻人斯坦利·艾博特。他和马利克一样,是个专科学校的辍学生,也和马利克一样有着西班牙或葡萄牙祖先传给他的红皮肤(艾博特有时管自己叫“德·皮瓦”)。一九五六年,十九岁的艾博特来到英国,很快就开始在伦敦游荡,一个迷失的灵魂在警察局留下了一项又一项记录:一九五六年,蓄意破坏罪;一九五八年,强行入室;一九五八至一九六二年期间,在教养院接受监管;一九六四年,人身侵犯。

马利克从伦敦召来了艾博特。艾博特一收到马利克寄来的一字信“来”,就立刻搭乘最早的航班飞到纽约,然后飞往特立尼达。马利克和史蒂夫·叶芝在机场接到他,开车带他来到几英里外的阿里玛,来到了马利克在克里斯蒂娜花园的房子。马利克的妻子在屋子里,孩子们在睡觉。艾博特在这里第一次见到了贾马尔。后来,他们把他带到马路对面贾马尔和本森租的房子里,安排他住在那里。艾博特没有见到本森,她当时正在圭亚那帮贾马尔筹钱,过几天就会回来。(我们无法确切地知道本森在这段时间的行踪,被杀那天,她的全部证件都被销毁了。)

马利克的黑人身份其实非常荒诞:他既不是美国黑人,也不是西印度群岛黑人,而是来自特立尼达的红皮肤男人,他装扮成漫画版的美国黑人,表演给英国观众看。西印度群岛黑人不同于美国黑人。美国黑人是遭到排挤的少数。而在西印度群岛,黑人占大多数,而且掌握了政权,形成了自己的政治传统。特立尼达的黑人舞蹈家博斯科·霍尔德当时在伦敦,他说:“听说X这个家伙时,我想:‘这是一个从我们那里来的骗子。’我希望他好,因为他在英国,也因为他们告诉我,他是特立尼达人。”这就是西印度群岛人的态度:他们认出了小丑,并且把他当成小丑来接纳,但是除此以外就跟他保持距离。马利克的公众影响力偶尔也会让个别的学者、作家或政客激动。一九六五年,麦克拉什的文章发表后,特立尼达的反对派领袖——主要是印度人的政党——就曾想过邀请马利克回特立尼达助选。

这四个人——艾博特、马利克、史蒂夫·叶芝和贾马尔——谈了一个通宵。谈着谈着,艾博特问起了人民商店,那是马利克在特立尼达的第一个黑权运动“公社”项目,那年早些时候,艾博特在那里工作过一个月,帮着一起粉刷、打蜡。艾博特说他想看看那里怎么样了,于是四个人开车跑了二十多英里,去了商店所在地:卡里那基。

RAAS当然是个玩笑。这个首字母缩写在牙买加是脏话(但在特立尼达不是),也是“屁股”的变体。这是一个粗鲁的玩笑,马利克在自传里对它的词义做了更加荒诞的扩充:“首先,在西印度群岛的语言中,RAAS指的是吸经血的布。它有某些象征意义,象征着黑人的生命之血长期以来是如何被耗尽的。其次,它类似于非洲语言中的ras(来自阿拉伯语的ra's——头),意思是统治者或领袖。”这是一个“颇带挖苦意味的”玩笑;只有当一个人觉得时机一到就可以从自己的黑人角色中脱身时,他才开得起这样的玩笑。

在车上,在星期天黎明的黑暗中,马利克说,他们现在拥有了全宇宙最好的工作团队,他们是被神选中的人,前程远大。艾博特以为马利克说这些是给贾马尔听的。“只要跟贾马尔在一起,”艾博特说,“他就总是在讲这些让人神志不清的胡话。”卡里那基的房子让艾博特大失所望,几个月前,他、叶芝和其他人在这里辛辛苦苦地劳动过。“我见到了那座房子,见到了住在那里的三个人,三个黑人。我说,房子很脏,而且这些人好像是给晾在这里了,无人过问。好像马利克把这些人往这儿一放就不管了。”他们开车回到阿里玛的克里斯蒂娜花园,这时候天已经亮了。似乎是为了安抚艾博特的失望情绪,马利克领着艾博特参观了他对这栋房子和院子进行的修缮。

马利克迷恋他的公众影响力。他把英国报纸上所有关于他的报道都剪了下来,进行归档:无论报道是微不足道,还是至关重要(《每日电讯》一定是他曾经最喜欢的报纸)。麦克拉什的那篇文章他保存了两份。他制作的RAAS宣传册,其实就是迈克尔·X的宣传册,塞满了媒体报道(宣传册里除了迈克尔·X,谁的名字也没提到),从麦克拉什的文章中摘录了两段话,跟《每日镜报》、《每日电讯》、《星期日泰晤士报》、《和平新闻》和《纽约时报》的引文放在一起(“学生、知识分子、温和派以及激进分子都是他要争取的对象,有些人已经被他征服”)。

卡里那基房子里的人被晾在了一边,很快,艾博特自己也有了被晾在一边的感觉。马利克戏剧化地把他紧急召到特立尼达,但好像并没有特别重要的事情给他做。他被派到院子里干杂活:他要割竹叶草,喂马利克的羊,还要跑到很远的地方去找木槿,因为马利克说他的羊要吃木槿;他在院子里剪草坪、洗轿车、洗吉普;马利克还派他到农场里义务劳动,那个农场每天给马利克的家人和公社供应一加仑牛奶。艾博特说他想离开这里,回去跟母亲住,被马利克拒绝了。

这是一篇很好的故事,如果说其中包含着一连串新闻报道式的陈词滥调,那完全是因为马利克呈现给麦克拉什的正是一连串新闻报道式的陈词滥调——和所有好故事一样。根据马利克三年后出版的自传来看,麦克拉什发表这篇文章时,马利克的心思更多地放在了一个美丽的白人寡妇身上,他叫她卡门。卡门三十岁,“体态婀娜多姿”,而且很富有。有一次,她打开手袋,给了马利克“一叠十英镑面额的钞票”;还有一次,她填了一张五百英镑的支票给他。她给的一切,他照单全收——“我确信,那天晚上,贫民窟在黑人身上生成的皮条客成分在我身上起了作用。”——但全是为了事业:种族调整行动社。然而,他仍然很痛苦:“我的演讲越来越尖刻。”他身边还有南希,另一个白种女人,她成了他固定的女朋友。卡门不得不离开。“卡门一走,RAAS就不再有收入了。”在四页的篇幅中(其中包含卡门的故事),RAAS的成员数从六万五千名“在册”人员跌至两千名“中坚分子”。

马利克养成了习惯,每天早晨七点叫艾博特起床。一天早晨——离圣诞节还有两天,艾博特到特立尼达还不到两个星期——艾博特看到马利克的嘴巴和胡子上有血。“我告诉他,他的嘴流血了,发生了什么事情?他说他们早晨在洛伦索农场杀了一头牛犊,他喝了牛血。我觉得既恐怖又恶心。”不久,公社里又有了新的让他感到恐怖的事。“圣诞节前的某一天,我听到马利克在跟哈齐姆·贾马尔说话,他让贾马尔从美国叫一个信得过的人过来。我听到这里就走开了,因为他们没有跟我说话。两天后,那个叫基多果的美国人来了。我再次恳求马利克让我回家,因为他现在有新帮手了。他告诉我,基多果到这儿来不是干体力活的。他说,基多果是个雇佣杀手。他特别详细地告诉我,基多果在美国波士顿杀过警察和各种各样的人;至于我,再也不准提离开的事。”

他的名声没有持续很久:始于一九六五年,终结于一九六七年,他因触犯《种族关系法案》(一九六五年颁布)而入狱的那一刻。这一切的开端是一九六五年七月,科林·麦克拉什在《观察家》的一篇主打文章中说,英国存在着一个好战的黑人组织:种族调整行动社(RAAS),它拥有四万五千多名成员,是由迈克尔·德·弗雷塔斯“在近乎秘密的状态下”创建的。“有些外来移民,”麦克拉什报道,“已经开始称他为‘迈克尔·X’。”这是一篇很好的故事:“……革命的狂热……几乎遍及全国的组织……令人生畏的专业性……地下行动的组织技巧……基层系统……活动经费来自捐赠和德·弗雷塔斯本人……组织者都遵循最优秀的革命传统,只拿微薄的报酬……一个腼腆、有教养、极度聪慧的人……让黑人的苦难发出了最真实的声音……一个朋友说:‘让迈克尔这样的人产生,这是对人性的犯罪……’”

基多果是美国人,来这里不需要签证。他整日在克里斯蒂娜花园闲逛,穿行在本地人中间,俨然一副波士顿人派头。他拿着傻瓜相机四处拍照,既不帮忙做家务,也不干粗活,显然是为了特殊使命而来。他买了把弯刀在院子里耍弄,游手好闲之际,在弯刀的木柄上刻了个字母“K”。

英国让马利克的很多事情变得轻而易举,但英国最终又废黜了他。马利克夸大了他在报纸上的名声的重要性,高估了那些给了他一席之地的边缘人群的重要性。他是娱乐明星,是戏剧演员,但不是唯一一个。他没能理解中产阶级当中的这部分人:他们只知道这一切都很安全,他们没有观点,只有一些反应和零星的冲动,有时候沉溺于游戏;他们追赶“革命”的脚步就像追赶剧院的潮流,这些革命者会奔赴风起云涌的革命中心,但兜里都揣着返程机票;对他们而言,马利克风格的黑权运动就像一座既富有异国情调、又没有危险的妓院。马利克自以为享受着跟他的支持者同等的安全保障。一天,他半涂鸦(“没钱”)、半记备忘录(“律师来函”)似的写道:“伦敦就是我继承的遗产,整个伦敦。”

艾博特害怕基多果,因为他以为基多果是个职业杀手;但公社里有些人就像艾博特害怕基多果一样害怕艾博特。一天,艾博特在冲洗吉普车的时候,马利克对汽车销售员查迪说:“那人是个疯子。”查迪从此不再信任艾博特。马利克就这样在公社内部挑起恐慌,让他的随从们人人自危。

一位伦敦记者在塑造马利克的过程中发挥过一些作用,他说:“迈克尔搭媒体的车,媒体也搭他的车。这个过程中一个怪物长成了。”怪物已经存在;但这种批判里面隐含着一些东西。马利克是英国的产物。英国给了他朋友,教给他什么是优雅,让他在报纸上出名(似乎是好名声),还给他钱。英国总是给他钱;没有谁像他这么需要钱,因为他要完成那么多为黑人谋福利的事业。比如说一九六六年年底,当他妻子因为拖欠按揭款而收到律师函时,他突然想到,西印度群岛人在法庭上需要有过硬的辩护律师。他让人们对这项事业产生了兴趣。一九六七年二月出版的《伦敦奥兹》[3]宣布,西印度群岛人需要法律援助,文章顶端用粗体字印着处方:“‘辩护’需要钱。钱款汇往:迈克尔·阿卜杜尔·马利克,利斯公馆,格兰提利路,W9。”

本森从圭亚那回来了,圣诞节那天,公社里住满了人。艾博特想去探望母亲,没有获得允许,只好跟其他人待在一起。他后来讲起克里斯蒂娜花园的圣诞聚会时,很奇怪地带着一种郑重其事的语气,对那两栋房子里住着的女人也流露出奇怪的敬意。“我们一起过圣诞节,包括迈克尔夫人和她的孩子,还有贾马尔带着的那位女士哈尔,她是英国人,我是在迈克尔的房子里遇到她的。”另外还有两位英国客人:一个叫格兰杰的男人和那个叫西蒙兹的女人,当时西蒙兹正跟史蒂夫·叶芝“情投意合”。

这封信是马利克写过的最真实的文字,也是最感人的。它解释了很多:改名(从德·弗雷塔斯到X);多重人格;急于取悦他人。在这个种族娱乐明星的小丑举动下面,隐藏着真正的折磨。黑权运动为马利克的生活赋予了秩序和逻辑,为他提供了一整套体系。事实上,他没有能力写一本书,但自传前言里的说法对他更有利:这本书之所以要请人代笔,是因为黑人英语跟白人英语不一样。

十二月三十一日,西蒙兹“出色的情人”抽时间去买了一把六英寸长的角锉。那天或者是第二天,艾博特看到基多果在用锉刀磨那把刀柄上刻着“K”字的短刀,基多果用的锉刀想必就是叶芝买的角锉。基多果的短刀是一把“基尔平”,基尔平的刀锋在靠近尖端的部分变宽,然后向后弯,形成锋利的刀尖,仿佛一轮弯月。艾博特看到基多果想把刀上的“基尔平部分”磨掉,就问他为什么要这样做。基多果——这个杀手虽然职业,但对短刀似乎并不在行——说,这把刀“不对称”。

她跟那个男人上了床,等他睡着了,就起身出去,她事先烧好了水。这起事故没有写进自传,其他所有的都写了。然而在添油加醋的传奇叙述中,激烈的情感和痛楚都消失了,一切都被简化,经过了根本的变形,呈现给读者的是对这位领袖童年时代的更为平缓的陈述。

那天晚上有个派对,那天是除夕,也是西蒙兹的三十岁生日。他们吃的是八天前杀掉的牛犊,西蒙兹很享受这场“盛宴”。

我的手在颤抖,我的头好疼,我想告诉你一些事情,因为我已经不再害怕。我是个黑人,你告诉我,我不是黑人,这不是真的,我试过不做黑人。让我曾经感到羞耻的,不是因为我是黑人,而是因为你。首先,我想告诉你,我为什么会写这封信,那是去年的事。我在家里,史蒂夫打电话给我,问我知不知道你的事,好吧,你被逮捕了,六十多岁了因为经营妓院而被捕。我本来可以试着去理解你,我可以去怪罪任何人——白人、我父亲、我——来为你开脱,但是,当你说你为了保护自己的名字不受污损,而把你的名字说成“德·弗雷塔斯”时,一切都结束了。那天的事,已经过去了X个月,直到现在,我才从打击中恢复了一点,可以就这件事情说点什么。我不恨你,我不可能恨你,我愿意这样想:你那样做是无心的。但我得说,你干的另外那些可怕的事情也是无心的,你曾经动不动就羞辱我。你干一件事情之前,通常会想很多很多。你还记得吗,在特立尼达,当你还跟你的丈夫住在一起时,他躺在床上,你把开水浇在他身上,这件事情你是处心积虑的,是不是?你一定出去……

马利克邀请了汽车销售员查迪来参加除夕派对。查迪三十多岁,来自家境优越的印度家庭,但他自己的资产并不多,除了销售汽车,他还兼营收债业务。他以为马利克非常富有。几个月前,他们第一次见面时,马利克说他想买十二辆新车,所以查迪盼望着跟马利克做成一笔大生意。马利克则认为查迪有些可资利用的人脉关系,而且有可能成为公社社员,因此他开始让查迪参加公社的社交活动。在牛犊宴之前的两三周,马利克带查迪参加过公社的一次海滨月下野餐。

亲爱的妈妈:

元旦正午刚过,查迪就又到克里斯蒂娜花园来了。他先去拜访了贾马尔和本森。一个多月前,马利克介绍他们认识,当时马利克就告诉他,贾马尔其实不喜欢本森,贾马尔还觉得,在特立尼达,身边跟着个白种女人“有损”自己形象。查迪过来祝他们两人新年快乐,本森显然跟查迪没有多少话要讲,很快走开了,让两个男人继续坐在屋外的廊下。贾马尔仍然醉心于写作,他朗读了几段他的自传,在热带午后的暑气中,他兴致勃勃地向查迪说起了他正在写的那本关于马利克的书。

一九六五年四月一日,伦敦

接下来,查迪穿过马路来到马利克家,祝马利克新年快乐。他见到了艾博特。艾博特当天获准去探望母亲,他问查迪,能不能开车送他回家(马利克的轿车从不外借)。查迪答应了。他和艾博特打算带上帕玛萨一起去,帕玛萨是个印度小伙子,他被马利克的魅力迷住了,成了马利克团体中的一员。他们开车去了蒙特罗斯村,艾博特的母亲住在那里。艾博特的母亲是个退休教师,七十一岁了。艾博特以她为荣,查迪觉得她“令人愉快、有魅力,谈吐清晰,善于辞令”。她为三人端上蛋糕和姜汁汽水。他们七点钟动身离开,回到克里斯蒂娜花园时大约七点半。马利克让查迪把车子开进院子。查迪照做后,院门就关上了。马利克让查迪跟小伙子们在一起待会儿,查迪便待在那里。

一九六五年,当他在伦敦声誉鹊起,当他在自己眼中已经出人头地的时候,他拿起笔给母亲写了一封信。

九点差一刻——从这个时刻开始,一切都显得像是在按照事先排好的时间表上演——马利克跟在场的人说,他想到房子后面的佣人房跟他们几个私下谈谈。马利克的一个女儿刚好在佣人房跟一个黑人姑娘一起听唱片,那个姑娘为马利克做些零星的秘书工作。马利克让两个姑娘去别的地方玩。地板上有一些坐垫,马利克让大家坐下。他自己坐了把椅子,史蒂夫·叶芝坐在他右边的坐垫上,基多果坐在左边,帕玛萨、查迪和艾博特坐在对面的坐垫上。贾马尔不在场。

母亲因为儿子而丢脸;儿子在西班牙港长大,上了圣玛丽学院(一所专科学校,但不是什么“高级”学校:一个学期的学费只要三英镑多一点),所有人都知道他的家庭生活,母亲令他丢脸。她没受过教育,酗酒,恶毒;母子二人相互折磨。只要一有机会,他就从她身边逃走,跟朋友一起去山里。有一次,他把她所有的衣服堆在一起,一把火烧掉了。但无论他走到哪里,她总是如影随形地跟着他,在公共场合大出洋相,即便在他被学院开除之后,即便在他长大成人之后。为了摆脱她,他只好去当船员,离开特立尼达。他想过去圭亚那定居,最后还是去了英格兰;而她居然尾随他来到英格兰,穿着一身红色浴袍,在滑铁卢车站从一列水陆联运的火车上走了下来。

马利克说,贾马尔现在精神紧张,痛苦不堪,本森是导致他精神紧张的原因,必须除掉她。艾博特说,马利克可以给她买张机票,打发她从哪儿来回哪儿去。听到这话,叶芝——这个身上背着英格兰伤疤的人——跳了起来,说他想要个“彻底的了结”。“马利克坐在那儿,捋着自己的胡子,”艾博特说,“他说他想见到流血。”血是唯一能让他们团结起来的东西。

马利克的父亲是葡萄牙人,是一个店主,他后来离开特立尼达,去圣基茨岛做生意了。他母亲是个没有受过教育的黑种女人,来自巴巴多斯[2]。在特立尼达,她是个外乡人,尤其是在西班牙港的贝尔蒙社区,这里是中底层黑人的聚居区,大家爱抱团,很排外。她的举止和口音跟当地人都不一样,如果她不讲当地的法语土话,那是因为她不会讲。她是一个带着“红皮肤私生子”的外乡人,跟她同居的黑人出租车司机从不允许她忘记这一点。(他常常对她说,她从葡萄牙人那里得到的一切,就是一个大敞的阴户和一个红皮肤的私生子。自传里没提到这一点,这是马利克在受审时说的。)

基多果一言不发,只是看着艾博特。艾博特在基多果、叶芝和马利克的眼睛中看到了杀气。他没有看帕玛萨,也没看查迪。查迪因为恐惧而想呕吐,马利克告诉过他,艾博特是个疯子,现在他相信了。他不相信艾博特真的希望马利克“给本森买张机票”,他觉得艾博特的话是个陷阱,只是为了引诱他说一些会引起众人反对的话。所以查迪一言不发。马利克说出了自己的计划。

这位领袖的童年无法解释他为什么会变成一个热爱黑人的叛逆者,自述者强调的重点错位了。然而跟他母亲有关的事实对他来说又太重要了,没有办法略去不谈。但这些事实散落在那些离经叛道的猎奇题材中间,掩盖了一种比说出来的状况更深的痛苦。把这些事实拼凑完整之后,我们发现这位领袖的童年完全可以有另外一种解读。

第二天一早,他们要挖一个埋本森的坑,地点就在门前这条路的尽头,粪肥堆旁边。他们挖坑的时候,史蒂夫·叶芝会带本森去农场取牛奶,让她在那里看一会儿奶牛。而马利克一大早就带贾马尔开车到别的地方兜风。他们要在四十五分钟内迅速地把坑挖好。马利克当时只交待了这些:挖坑的目的、地点和时间。史蒂夫会把本森带到坑边,但怎么杀她、谁来杀,一点也没交待,也没有人问。至于查迪,他不能回家,他和另一个印度人——小伙子帕玛萨——今晚就睡在这里,睡在这些坐垫上。马利克说,大家都应该早睡,明天天亮之前就得起床。十点,会议结束。

自传中唯一值得关注的另一个角色是马利克的母亲,她跟马利克一样令人费解。她一开始表现为一个残暴的老派黑种女人,注重外表,总是宣扬白人的美。她不喜欢儿子跟黑人小孩一起玩耍,也不喜欢他把手弄脏;她是个势利眼;在西班牙港的市场上,她不肯跟小贩讲当地的法语土话,而且坚持让自己的儿子讲英语;她送儿子到“高级”学校上学。这些叙述虽然很夸张,但里面包含着一定的逻辑。然而翻过二十页后,这位母亲突然变成了一个酒鬼,她歇斯底里,喜欢吵架,穿着黑人妇女那种让人厌恶的衣服。一天,儿子发现她睡在关家禽的笼子里,她说她已经把笼子改造过了。突然,她又变成了一个精明的骗子;突然,她来到了伦敦,摇身一变,成了一个生意红火、性格欢快的妓院女老板。

艾博特离开佣人房,回马路对面贾马尔的房子,他住在那里。马利克提醒艾博特离开院子时把院门锁上。查迪觉得这项指令是针对他的,这是马利克直接向他发出的威胁,马利克在进一步命令他老老实实地待着。吩咐完这些,马利克起身,向主屋走去。查迪无计可施,年轻的帕玛萨就在身边,史蒂夫·叶芝睡在佣人房的另一间卧室里,基多果的卧室在主屋靠后的部分,隔着天井跟佣人房相望。查迪在帕玛萨身边躺下。他“心乱如麻”,有生以来第一次听到“这样的对话”。他向上帝祈祷,希望等到明天早晨起来时,整个计划都被大家忘在脑后。然后,他的大脑一片空白,沉入了梦乡。

这本书没有讲述主人公的生活经历,也没有呈现他的人格发展历程。自述者一出场就是伦敦的X,昔日的黑人皮条客已经洗心革面,变成了今天的黑人领袖,他假定读者对他的往事已经了如指掌,现在他所关心的只是如何尽情地向读者呈现他的各种黑人角色。围绕着他的各种事件混乱地堆积在一起;他没有一个核心人格,有的只是一连串杂乱无章的角色。第一百一十六页,当自述者跟一位身份不明的年轻地产富翁见面时——富翁对艺术感兴趣——读者突然发现,自述者是一位画家(“我画的抽象主义和超现实主义肖像画”),他用了十七行文字支撑起这个角色。他的其他角色——黑人诗人、黑人作家,甚至还是一所号称“伦敦自由学校”的“基础英语”教师——也同样突然,同样成功,也几乎同样的简短。

在马路对面贾马尔和本森的房子里,艾博特无法入睡。他和衣躺下,左思右想。他想到他母亲,想到马利克会对她干些什么。马利克、基多果和史蒂夫先前望着他的眼神又浮现在他的脑海里。

马利克请人代笔的那本自传销量惨淡,大部分被一个白人赞助者买下了。书的基调是义无反顾的欢快,充斥着对性和派对的描写——那位影子写手轻而易举地把受压迫的黑人变成了放纵的幽灵,你在有些章节中能察觉到,把《迈克尔·X》编成音乐剧的念头让这位写手冲动不已。但整本书的可读性比较差。

清晨六点,马利克叫醒了帕玛萨,帕玛萨叫醒睡在身边坐垫上的查迪。然后,马利克让帕玛萨去马路对面叫艾博特,告诉他该起来给本森挖坑了。帕玛萨用不着叫醒艾博特,他根本没睡,连衣服也没脱。

“像我们三个这样来自不同种族的人是很难沟通的。”但他们是好朋友,愿意袒露自己“最隐秘的欲望”。盎格鲁-撒克逊人哈罗德想要寻找真理。“杰克的欲望没那么简单”:犹太人杰克想要“为人创造些什么,跟他最亲近的当然是犹太人,犹太人能创造出他们需要的任何东西,金钱、衣服、工厂”。而马利克,那个黑人,看到“我们三个不同种族的人之间存在着巨大的隔阂,因为我要寻求的是幸福,为自己创造欢乐,让别人听到我的欢笑,我要去给予……这种差异令我们陷入了奇怪的矛盾境地:当我拿出一件小礼物送给寻求真理的人时,他会用探寻的目光在我微小的动作中寻找更深的动机;而当杰克做好一件衣服,我说‘真好,我能不能有一件?’时,他会告诉我:X英镑”。

所有的人都起床了。查迪看到史蒂夫·叶芝和基多果从基多果的房间里走出来。叶芝把查迪叫到院子里,查迪背朝主屋的厨房坐着。基多果和帕玛萨再次出现了,他们去“后面”拿工具:一把铁锹、一把叉子、两把铲子、一把短刀和一把角锉。他们让查迪过去帮忙。查迪拿了两把铲子,帕玛萨拿了叉子和铁锹,基多果拿了短刀和角锉。艾博特在门外等着。他们先把工具递给他,然后从门上爬了出去,几个人沿着马路走到尽头,来到距离房子两百英尺远的地方,站在水沟岸边的荒地上。

就这样,除了陈词滥调,还是陈词滥调。马利克通过“反主流文化”习得的一套关于种族问题的陈词滥调,有时不可避免地带有前革命时代的色彩。他写过一篇寓言,投稿目标无疑是地下媒体,寓言讲的是盎格鲁-撒克逊人哈罗德、犹太人杰克和一个黑人(马利克自己)的故事。“我们的共同点仅仅是我们都有两只手、两只脚和一个头。我必须承认,我的身体看起来更漂亮,他们绝对无法媲美,因为他们的身体覆盖着一层惨白的病态皮肤,就连他们自己也不得不承认。哈罗德在我们过往的谈话中表达了他的渴望:他想找个地方晒晒太阳,改变一下自己。我看出了他的意图,因为当他这样说时,他的目光在爱抚般地掠过我那泛着黄金光泽的美丽的棕色皮肤,我从我的非洲〔插入:和葡萄牙〕祖先那里继承来的皮肤。”

没过多久,马利克倒开着他的亨伯车来到四个人——艾博特、基多果、帕玛萨和查迪——站着的地方,告诉他们在哪里挖坑。他指定的地点在一个粪肥堆旁边,查迪看到“粪肥旁边有很多竹竿”。马利克问基多果几点了,基多果说是六点二十分。马利克再次告诉他们,他们有四十五分钟来挖坑。他们干这些事情的时候,马利克不会在场,他头天晚上已经说过,他要带贾马尔出去兜风,不让贾马尔干预这件事情。他坐在车里,直到这个时候,他才开始下达他的最终指令。但这项指令不是向着所有人的,他只针对艾博特。他把艾博特叫到车子跟前。

“迈克尔·X告诉过我,”理查德·内维尔在《游戏权力》中写道,“白人里面,肯听黑人说话的只有嬉皮士。”马利克总喜欢以黑人的身份出场。一九六五年年底,他动笔写自传(这本自传后来改由一个英国人代写,一九六八年出版,书名是《从迈克尔·德·弗雷塔斯到迈克尔·X》),他把手稿寄给一位英语辅导老师,对方寄回了一份长长的备忘录。“……在这风云际会的时刻,你可以观察一下全世界范围内黑人和白人的关系。广泛采用南非、罗得西亚、英国、葡萄牙和美国的例子来诉说白人社会的冷漠。运用奴隶制以及不久前发生在奥斯维辛和贝尔森的犹太人大屠杀等素材……第十五章,你应该强硬地或是带有威慑力地结束于‘这是我的信念’。在这个特定的历史背景下,一个流离失所的黑人的真实陈述……”

艾博特走上去说:“噢,上帝,迈克尔,你没有必要这样,饶了那个女人吧。”马利克说,他再也不想听“昨晚那些老调”。“他坐在方向盘后面,扯着自己的胡子,望着我。他告诉我,史蒂夫·叶芝会开着吉普把那个女人带出来,她看到坑之后如果起了疑心,我就告诉她,这是将来的化粪池,或者诸如此类的话。他告诉我,我的任务是抓着那个女人,把她弄到坑里。当我制住她时,我要告诉她这个坑是干什么用的,我要告诉她这都是为了贾马尔。”至于杀她的任务,基多果会完成。“他告诉我,他已经对基多果下达了命令。他说,如果我不听从命令,干出任何危及到坑边上的那几个男人、危及到他家人和他本人安全的事情,我都必死无疑。他其实在告诉我,不光我活不过那天早晨,我母亲也会死,因为他和贾马尔开车前往的地方,就是我母亲家。”艾博特打算遵守命令。“我走开时,他还让我提醒基多果,心脏在左边,他想要他直刺心脏。”

他是X,是好战分子,是那个威胁说下次就要开火的人;他也是毒贩和皮条客。他是每个人的黑人,但又不是典型的黑人。他只有两个想法是原创的。一个想法是,西印度群岛驻伦敦特派使团对西印度国民的关注太少。第二个想法更古怪:特立尼达警察的制服应该换一换了;但这个更像是他的偏执,算不上想法。此外,其他所有东西——他的每一种态度,每一种立场——都是借来的:从采用“X”的名号[1]到皈依伊斯兰教,从批评白人自由主义者(“他们在毁掉黑人”),到指责黑人中产阶级(“他们不了解贫民窟的人”)。他是个十足的以伦敦为背景的六十年代黑人;他缺乏创见,具有可塑性,有能力把自己打造成符合人们口味的黑人,这些特点恰好让他成了记者乐于接受的人。

马利克开车走了,艾博特传达了指令:基多果负责杀人,他一定要记住,心脏在左胸靠下。四个人开始疯狂地挖坑。基多果全盘负责,他让大家全力以赴轮流挖,每个人以最快的速度挖到干不动了,就换下一个。销售员查迪苦不堪言,艾博特就出来帮他。其实大部分活儿都是艾博特一个人以他特有的疯狂干完的。他们挖了一会儿,史蒂夫·叶芝开着吉普出现了,他要接本森去农场。他想借块手表,查迪借给了他,史蒂夫·叶芝离开之前跟基多果对了表。

马利克是到了伦敦才变成黑人的。也许只有当一个人知道自己不是真正的黑人时——他很清楚,只要时机一到,他就可以轻松脱身,玩起另一套游戏——才会这么乐此不疲、兴高采烈地经营这个角色。他浅薄无能,毫无创见;但他感觉到,在英国这样一个褊狭、富足而且安逸的地方,无论对于左派还是右派,种族都是个带有娱乐性的话题。于是,他就当上了娱乐明星。

他们挖的坑有四英尺见方,挖到四英尺深的时候,基多果说够了,开始休息。他把短刀递给小伙子帕玛萨,让他替自己磨刀。帕玛萨把短刀磨好之后,还给了基多果。

2

七点一刻,吉普沿着马路倒开过来。开车的是史蒂夫·叶芝,本森跟他在一起。吉普停下来,叶芝下了车,他让本森也下来看看小伙子们干活干得多卖力。本森走下吉普,她穿着一件浅色的非洲风格长袍,小伙子帕玛萨记得是短袖。她说:“早上好。”站在坑边的男人们说:“早上好。”

这位领袖,这位独一无二的黑人发言人是危险的,因为他怀着对白人的正当仇恨;但是审判他的时候,观众们心情愉快,甚至表现得有些欢快。没有人嘲笑他,他是一位殉道者,为了一项不存在的事业。只有西蒙兹——那个在六周的逗留期间“跟史蒂夫·叶芝情投意合”的白种女人——只有她从英格兰飞来特立尼达,握紧拳头给了摄影师一个示威的镜头;但她兜里装着一张回程机票。对特立尼达大众来说,马利克成了一个“角色”,一个狂欢节人物,那个在耶稣受难节被沿街喊打的笨头笨脑的犹大。这才是他在伦敦的角色,即便是当他以X的身份在报纸上声名远播时,他也仍然只是一个以军人自居的小丑,没有追随者的领袖,既没有权力,也不是黑人的黑权运动人士。他甚至不是黑人,他是一个“浅肤色男人”,是半个白人。用特立尼达人的话来说,这是整个玩笑中最香甜的部分。

艾博特说:“过来看看我们干的活儿。”她走近土坑,问:“这是做什么用的?”艾博特说:“把新鲜东西放进去让它腐烂。过来看看吧,喜欢吗?”她说:“喜欢。但为什么要这样做呢?”艾博特没说:“这是为了贾马尔。”他忘了说。他说:“这是给你准备的。”他用右手捂住她的嘴,用左手把她的左手拧到她身后,跟她一起跳进了那个浅坑。基多果立刻拿着磨尖的短刀跳了下去,开始捅她,短刀刺穿了她那件非洲长袍,直奔心脏。她拼命反抗,蹬腿乱踢。她冲着史蒂夫·叶芝喊:“史蒂夫,史蒂夫,我干了什么,你们要这样对我?”史蒂夫只是斜倚着吉普,观望着。

革命、改变、体制:伦敦的话语,伦敦的抽象理论。已经纠集起自己的团伙、拥有自己的“公社”的马利克可以用这些话语支撑起他想为之赋予的任何含义。在伦敦,有人盼望着马利克——他们自己的黑人,纯粹的黑人——在特立尼达建立一个新政府。他们开过一次会,还做了记录。新政府将资助世界上第一所“国际另类大学”,这将成为“反主流另类文化的基地”。话语,更多的话语:“我不能透露细节,”马利克说,“但可以公开的是,这所新大学将成为一种全新的健康生活方式的试验室。”但是——X发出了他永远的警告,永远让人激动、永远让白人受用的警告——来到马利克的特立尼达的每一个白人(空中客车公司的服务保证所有的国际化都市都跟达特立尼达相连通)都必须记住,每个黑人心中都有“对白人的正当仇恨”;这些白人还必须设法克服这一事实:他们“所属的种族是压迫者”。

基多果说到底并不知道怎样用短刀杀人。他一味地用刀划,用刀捅,只造成了一些比较浅的创口,而本森在不断地问艾博特“为什么”,在艾博特听来,本森仿佛在跟他“密语”,他竭力按住这个发疯似的挣扎的女人,思绪飘到了遥远的地方。他在想他母亲:马利克和贾马尔来到蒙特罗斯,找到她住的地方,她会请他们进屋,他们只要告诉她,艾博特病了,她就会坐上马利克的轿车,跟他们来阿里玛。基多果仍然在用短刀对本森乱捅。艾博特快要疯了,他们三个人挤在这个小小的坑里,他突然觉得自己也有可能被杀死。惊恐和慌乱之下,他愚蠢地大喊起来:“谁来救救我们!谁来帮把手!”查迪望过来,只见本森举起胳膊抵挡基多果的短刀,结果左肘深深挨了一刀。这是她受的第一处重伤。

成为黑人的统治者:因此,对于马利克和他的海外祝福者(主要是白人,他们一直在给他寄钱)来说,黑人的存在归根结底只是为了马利克有朝一日能够领导他们。马利克认为自己一直在崛起:最初只是西班牙港千千万万受过半吊子教育的游荡者中的一个,然后成了海员,成了诺丁山的皮条客和黑帮成员,然后是伦敦的X,三十七岁时,成了“整个白人世界最著名的黑人”。一九七一年一月回到特立尼达时,他的身份是伦敦的成功人士。“我来这里不是为了出人头地,”他对特立尼达《快报》的记者说,“我已经出人头地了。”但他相信他可以“帮一帮”这里。“我对竞选之类的事情不感兴趣。我唯一理解的政治是革命的政治——改变的政治,创造一个全新体制的政治。”

史蒂夫·叶芝仍然站在吉普旁边,他看看查迪,又看看帕玛萨,然后朝坑穴走去。他从基多果手里拿过短刀,现在坑里有四个人,但叶芝不需要多大地方。他左手握刀,用磨利的刀尖抵住本森喉咙下方,右手猛击刀柄。整个动作干净利落,沉着冷静,自打艾博特抓着本森跳进坑里,这是最沉着的一个动作;但在场的所有人中,只有叶芝心中有着最纯粹的仇恨。宽宽的刀刃扎进去六英寸,本森“咕噜”了一声,倒了下去,开始在坑里“乱踢”。叶芝、基多果和艾博特从坑里出来。当时大约七点半。

艾博特,那个跟斯凯里特一起跳进坑里的人,被判了二十年有期徒刑。马利克被判了绞刑。有些人仍然站在马利克这边,其中一个是罗尔·马克西敏,马利克儿时的伙伴,现在是一家汽车修理站的老板,马利克经常去他那里租车。马克西敏去西班牙港的皇家监狱探望过马利克。几个月后的一天,马利克正在等待他的上诉裁决,他对马克西敏说:“我去见哈里本斯那天,你跟我在一起的。你还记得他说了什么吗?”“他并没有忘记,”马克西敏说,“他只是想从我嘴里再听一遍。于是我对他说:‘哈里本斯告诉你,你将离开特立尼达去牙买加,然后你会成为美国黑人的统治者。’他说:‘不错,不错。’然后开始在小牢房里走来走去。”

基多果下令:“埋!”本森的脚还在乱踢。查迪把粪肥从肥堆上拖下来,扔进土坑。一直很沉着的叶芝阻止了他:如果把肥堆弄乱了,看上去会显得异常,最好去农场重新弄一堆粪肥过来。查迪和叶芝上了吉普。他们回来后,发现本森已经给埋在坑里了,他们只好把新弄来的粪肥堆在一边。

当另外两个男人从农场运回一吉普车的肥料时,他们发现石头已经不见了。渗漏坑填了一半,他们帮忙把坑填满。没多久,马利克的家人从西班牙港回来了,公社又恢复了原样。至于斯凯里特,那个头一天来的“奇怪的年轻人”,刚刚走掉了。那个傻孩子去了加拿大或美国,但他会发现“外面的”日子不好过:这是斯凯里特太太听到的版本。这也是马利克在审判席上讲的故事:乔·斯凯里特就这样消失了。

然后他们一起回到马利克的房子。查迪去厨房喝了一杯水,叶芝停好了吉普,基多果把短刀洗干净了,帕玛萨和艾博特并排坐在厨房的台阶上。

他们离开后,花园里只剩下马利克、三个男社员和乔·斯凯里特。三个社员中有一个从坑边走开了。马利克的肩枪套里别着一把左轮手枪,他手里拿着一把短刀跳进坑里,对艾博特说:“我准备好了,带他过来。”艾博特用胳膊勒住斯凯里特的脖子,跟他一起跳进坑里。马利克左手抓住斯凯里特的非洲式长发,举刀砍向他的脖子,然后还是用左手,把他往旁边一甩。那种“轻蔑”的姿态让艾博特不寒而栗。斯凯里特大喊着“噢,上帝!噢,上帝!”拼命地往坑外爬。马利克此时已经站在坑外,双手举起一块填坑用的大石头往斯凯里特的脑袋砸去,垂死的斯凯里特像个孩子似的哭喊:“我要去告发!我要去告发!”马利克用力朝着斯凯里特又砸下三四块石头,斯凯里特安静了。然后,四个人——第四个人这时候被叫过来帮忙——开始填坑,石头垫在下面,土盖在上面。

厨房里的电话响了。铃声没有惊醒马利克的妻子和孩子,查迪拿起了话筒。是马利克从艾博特母亲家里打来的。事情都好吗?马利克问。查迪说,是的。叶芝这时候才从外面走进来,问查迪在电话上说什么,查迪告诉了他,他“吹了声口哨”——那是他松了一口气的标志。当时是八点。

整个上午,有几个男人在挖坑,另外两个人用吉普车往回拉石头,“书房”里的马利克不时中断他的“写作”,出来指挥。乔·斯凯里特穿着他的“旧衣服”——牛仔裤和绿色毛线衫——推着独轮车在帮忙,把吉普车上卸下来的石头运到花园远处的西北角。大约一点,坑差不多够深了。马利克让吉普车上的两个人到大家都知道的一个农场去“凉快一下”,然后拉一车肥料回来。

八点半,马利克跟贾马尔一起回来了。马利克说:“树种好了吗?”农业、公社、劳动生活:马利克总能编出一套自己的暗语。艾博特不记得有没有人应声。马利克问,坑挖了多深,每个人说的都不一样。他说,他们应该在上面堆两车粪肥。

杀死斯凯里特像是一个突然的决定,但根据审判获得的证据,接下来的事情都是计划好的。早晨,史蒂夫·叶芝开车把马利克太太和她的孩子送到西班牙港,这算不上异常举动。马利克宣布,今天公社要建一个“渗漏坑”,这个决定也不出人意料。院子很容易积水,渗漏坑有助于排涝,马利克已经就挖坑问题请教过一个有经验的人。坑必须挖到土质开始起变化的地方;然后要在底层铺一层石头,表层铺一层土。

贾马尔可以说那天早晨他坐车去了艾博特母亲家里,跟老太太喝了杯咖啡,回来时听到了几句纯粹跟农活有关的对话。因为马利克显然已经下定决心,不让贾马尔染指这件事。贾马尔必须什么也没看见,什么也没听见,到头来他只能说:本森带着自己的东西走了。所以还有一件事没有做:处理掉本森的东西。这件事也不能让贾马尔看见。公社的两位英国客人也不应该看见,也不能让他们起疑心,还要瞒住马利克的妻子和两个女儿,还有那天上午来工作的文书助理。在每个人眼中,这一天应该只是公社里又一个忙碌的日子。

那天,斯凯里特先是在花园里懒懒散散地干了些零活儿,晚上,他跟三个社员一起坐上了一辆租来的车出去兜风。当汽车在阿里玛-西班牙港高速公路上行驶时,开车的艾博特说,他们要去偷袭警察局,抢些武器。斯凯里特说他一点儿也不想掺和这种事情;艾博特立即调转车头,把车开回了克里斯蒂娜花园。马利克说:“乔,孩子,你说你已经准备好,可以工作了,现在我派你出去干活,你却不肯?”他看着斯凯里特,摇了摇头,让人带斯凯里特去他睡觉的地方,还嘱咐那个人找本《圣经》什么的让乔读一读。

一切都是精心计划过的,公社里的七个男子(不算那位英国客人)在那天上午和下午的活动事先已经安排好了。马利克跟大家聊过农活之后,宣布今天公社有一项施工任务:去帕玛萨妈妈家,帮助这位穷苦的老太太改建厨房。帕玛萨妈妈的住处离这里不远。马利克让艾博特、基多果、查迪、叶芝和帕玛萨开吉普先走,他和贾马尔随后就到。他们推倒了老厨房,为新厨房画了草图。但他们没带水泥和沙子。马利克让查迪和基多果开吉普回克里斯蒂娜花园,去他的院子里拉一袋水泥和一些沙子。他们一整天就这样忙个不停:来来回回,虚张声势。

一年前,当斯凯里特因为强奸罪而被起诉时,他向马利克求助。马利克说服了那个姑娘不再追究。但从那以后,斯凯里特觉得跟马利克在一起很不自在,便开始躲着他;就连斯凯里特太太都觉得自己的儿子不懂得知恩图报。最后,二月七日那天,马利克带着公社里的几个人到西班牙港的斯凯里特家,把乔带走了,带去阿里玛“住几天”。

一回到马利克的院子,基多果就不见了,留下查迪一个人装水泥和沙子。查迪把东西装好就去找基多果,但怎么也找不着。马利克的一个女儿告诉他,基多果在马路对面贾马尔的房子里。查迪跑过去——不到二十四小时之前,查迪还在这里祝本森新年快乐——发现基多果刚好在贾马尔和本森的卧室里。

马利克没受过教育,但他在英国遇到的人告诉他,他是个作家,于是他就竭尽全力去写作。也有人告诉他——这个皮条客、骗子——他是个领袖(尽管只能领导黑人),于是他就去读有关领导力的书,甚至还就这个主题写了一篇论文,借用了大量读来的东西。“我不需要玩弄满足自我的游戏,”他写道,开始解释自己的地位,“因为我是整个〔‘西方白人世界’被删掉了〕国家最著名的黑人。”领袖是工作者、行动者,也是能找到工具的人(“无论是钱、锤子,还是锯子”):“大众”离开自己的轨道向这样的领袖走来。然而,当领袖并不总是令人愉快。“领袖让人惧怕,哪怕是他最亲密的人……其他人则会忌妒他……在这里,他需要铁腕,因为他可能会忍不住,想用礼物来安抚那些怀疑他的权威的人,而怀疑者真正需要的礼物是沉默。”毋庸置疑,这些几乎都是借来的话语,但马利克正是由话语塑造的。而约瑟夫·斯凯里特正是一个怀疑者。

基多果正在执行任务:打包本森的衣服和证件。他已经打好了一个包,里面塞着本森的衣服;他当时正在打第二个包。他让查迪把吉普开过去。查迪去马利克的院子里开车时,遇到了一点麻烦。马利克的文书助理想搭车去阿里玛的出租车站。查迪说车上有沙子和水泥,但他会让史蒂夫来接她,姑娘答应了。他开车绕到贾马尔的房子跟前,基多果把装着本森衣物的包裹扔上了车。

虽然盖尔·本森的尸体被发现是轰动一时的耸人听闻事件,但调查是从约瑟夫·斯凯里特的谋杀案开始的,他的尸体被埋在一片莴苣菜畦下面。四个月后,马利克和其他三个公社社员因为斯凯里特谋杀案而接受了审讯。当墓穴刚刚被发现,死者的身份尚未确定时,就有一个匿名女子打电话告诉《炸弹》周刊,死者是一个“不遵守组织规则的兄弟”。调查结果表明,斯凯里特被杀确实带有处决性质。

马利克在帕玛萨妈妈的家里等他们。查迪倒开着吉普进了院子,马利克和基多果把包裹拿出来,放进马利克自己车子的后备箱里。他们把沙子和水泥卸下来,把盖新厨房用的混凝土和好了。帕玛萨的妈妈和几个姐姐为干活的人准备好了午餐。但查迪没吃东西,只喝了一点果汁。午饭后,他走出房子,看到已经有人把一些干柴放到了吉普车上。接着,马利克和叶芝把本森的东西从马利克的车里了拿出来,又放回到吉普车上。

马利克后来说,看到警察时,他松了口气。他的脚很疼,不知道还能不能走路。他被带到乔治敦;第二天,他被圭亚那宣布为不受欢迎的入境者,被送回了特立尼达。

马利克让查迪、艾博特、基多果跟叶芝一起上吉普车。车开出去后,叶芝说,他们要“沿河而上”,去把本森的衣服烧掉。他们在阿里玛的一个加油站停下,买了些煤油。他们开了八英里,来到瓜纳波河畔的瓜纳波高地。叶芝开车走了,把木柴、煤油和包裹留给其余三个人。他临走时传达了马利克的指示:让火一直烧着,因为一小时后,马利克会带他的孩子一起来河里洗澡。

大约五点半,天还没亮,营地里的狗开始吠叫,毕肖普看到了警察,凯撒跟他们在一起。他们包围了棚子,守在那里。天很快就亮了,“一个躺在地铺或西式铺上的浅肤色男人的身形”在警长的眼中变得清晰。六点差五分,他们开始收缩包围圈。毕肖普仍然保持着警惕,向他们指了指马利克的航空公司袋子和短刀。六点,破晓时分,警长拍了拍马利克,叫醒了他。

艾博特和基多果在河边用木柴和煤油生起了火,查迪在周围望风。他们把本森的衣服和证件拿出来一件件烧掉,烧不掉的就由查迪拿到不远的地方去埋掉。查迪挖了一个两英尺深的坑,现在不像早晨那么匆忙,挖坑的任务对他而言没那么难了。基多果和艾博特离开了一会儿,查迪遵照他们的指示,又去找了些柴火,让火继续烧着。基多果和艾博特带着一些水果回来了,水果装在那个原来塞着本森衣物的口袋里:一个格外周全的细节。

毕肖普在那个没有墙的茅草棚里给马利克搭了个地铺。马利克躺下来,似乎在呻吟。他说脚冷;毕肖普给了他一片麻袋盖在脚上。马利克很快就睡着了,但毕肖普没睡,他害怕马利克的“那把短刀”。他整晚都在盯着马利克。

没过多久,史蒂夫·叶芝严格按照约定的时间,开着吉普出现了,车上载着全班人马:马利克、马利克的两个女儿、贾马尔和在公社做客的英国小伙子。大家都在河里洗了澡,然后围着火堆取暖。没有人问起火堆。马利克没向艾博特、基多果和查迪提任何问题。

马利克已经疲惫不堪,在他最后一个自由之夜,他开始语无伦次。他不停地打听巴西的情况,打听他在这里是否安全;他说他不信任凯撒。他回忆起特立尼达的公社,幻想中的“务农”变成了事实。他说要教毕肖普“如何种植绿色蔬菜”。他说他想找份工作,他懂得“种植”。毕肖普应该把芥菜和芹菜种在盒子里,三周后再把它们种到外面的土地里,每棵菜苗相隔十八英寸。他问毕肖普,这里离河远不远。毕肖普说,不远;但马利克说,他要教毕肖普“如何不用去河边就能用上河水”。他回忆起英格兰,尤其是沃奇曼,那个贫民窟的地主,他刚到伦敦时为他工作过。但他的叙述让毕肖普摸不着头脑,毕肖普觉得马利克好像在说:他在伦敦有一座很大的、提供膳食的公寓,有一个大花园,养着一条大狗,还有一把左轮手枪,租客付不起房租时,他就把他们赶出去,但他对圭亚那人一直很好。

早晨的血,下午的火。对于没打算寻找特殊线索的观察者来说,作为公社的局外人,他看到的只是轿车和吉普来来往往,忙忙碌碌地搬运沙子和水泥,这只是公社里美好的一天:一上午的劳动之后,在热带树林中沐浴欢聚。

路虎驶出五六英里后,已经坐卧不安的马利克被安顿在一个叫“毕肖普营地”的地方。毕肖普是个上了年纪、身材矮小的黑人,一个人住在他的灌木“农场”里;他的“营地”是两个茅草棚,有一个没有墙。他给马利克端来一些炖菜和米饭,还有“甜金雀花”泡的香草茶。成千上万的警察在追捕他,马利克说;毕肖普说(在出人意料的森林场景中,真实生活的冒险呼应着马利克逃亡小说的片断),马利克可以在他的营地一直待到年底。

沐浴,在燃烧着篝火的河畔欢聚一堂:此时,错综复杂的一天达到了登峰造极的高潮。这一幕就像激烈紧张的小说中的一段情节,具有很多作用,包含着多重意义。这一切的导演是一个正在写一部关于自己的长篇小说的人,他在廉价的写字簿上跟世界清算,密密麻麻地写了一页又一页,一边写一边数着宝贵的单词,心中充满了对世界声望的渴望(包括文学声望)。此人先是接受了别人灌输给他的“他是谁”的观念,被这些观念引向了疯狂;如今在贾马尔的影响下,这个阿里玛的流亡者又开始沉醉于大权在握的幻想。马利克没有小说家的技巧,也没有丝毫的语言才能。他太沉溺于自我,因此无法以理性的方式处理自己的经验,甚至不能形成连贯的叙述。然而,当他把他的幻想转化为真实生活时,他的手笔反而很像他想成为的那种小说家。

马利克向凯撒打听去巴西的路,还问起他的宗教信仰。凯撒相貌英俊,身材魁梧,肤色黝黑,他说自己隶属于当地的一个非洲民族主义小组,类似于黑权运动小组。马利克——现在他又是X了——说,全世界的警察都在追捕他。然后,他一定察觉到了会被出卖的征兆,他的头脑飞快地转动着。他说,他想让凯撒把两条消息带回首都乔治敦。一条消息给马利克太太:凯撒要告诉她,马利克安然无恙。另一条消息给凯撒的黑权运动小组领导人:凯撒要告诉他,小组内有警察的眼线。

整个过程策划得如此精心,充满了象征意味!圣诞时节有牛犊的血,新年时节有本森的血。然后,在这个献祭之日的尾声,他们来到涤除污垢的河边,河边燃起的篝火替代了焚化本森的火堆。还有很多其他细节:那么多事情必须按部就班地发生。整整一天下来,无论是查迪还是艾博特,一定不能让他们独自一人待得太久,因为这两个人心里格外焦虑。他们始终处在基多果或者史蒂夫·叶芝的视线范围内。而贾马尔跟这件事情始终处于隔绝状态。当本森被杀、被埋时,贾马尔在艾博特母亲家里;当基多果在本森和贾马尔的卧室里清理本森的衣服和证件时,他正在帕玛萨母亲家里帮忙盖厨房。

他沿着铁轨走了三天,已经开始打赤脚了。在首都买来的新鞋不合脚,把脚磨得很疼。第三天下午四五点,他看到两辆路虎,政府部门的路虎:一个勘察队在这里搭了个营地。他等了两三个小时。大约七点半时,他朝营地的人走过去。他说:“晚上好,先生们。”他说自己是记者。他们给了他一杯咖啡。他说——他说得很含混——他想“沿着铁轨往前走”;半小时后,他跟两个人一起坐着路虎离开了营地,其中一个人叫凯撒。

马利克处心积虑地筹划了好几个星期,终于大功告成。本森跟大家一直很疏远,她消失了也没有人想念她。接下来的两个多星期,克里斯蒂娜花园两栋房子里的人待在一起。两位英国客人没有走,那个叫西蒙兹的女人仍然跟史蒂夫·叶芝“情投意合”,后来,她和叶芝甚至谈到一起开餐馆。

两百英里之外,越过森林和布满巨大蚁丘的光秃秃的褐色平原就是巴西边境。他好像是奔着边境去的,但后来他说:“我认识一个住在腹地的人,一个善良而睿智的人,我可以去请教他。我以为我能找到他……我总是喜欢向预言家请教。你们特立尼达就有一个这样的人,叫哈里本斯,我去过他那儿。我喜欢这些人。我以为我可以找到那个人,向他请教,弄清楚正在发生什么,因为现在发生的事我已经无法理解了。”

查迪没回家住。在杀死本森的那天傍晚,马利克告诉他,他和帕玛萨——这伙人里的两个印度人——已经成了公社的“终生成员”。那天夜里,查迪先跟史蒂夫·叶芝一起回家拿了衣服,然后像头天一样睡在马利克佣人房的卧室里。后来,他们把贾马尔房子里的一间卧室分配给了他,他开始在院子里干些修剪草坪之类的活儿。

然而在圭亚那,噩梦并没有结束。他每天都在宾馆里读圭亚那的报纸,报道越来越糟。盖尔·本森的尸体被发现的两天后,他离开宾馆,乘出租车南下,来到铝土矿镇麦肯齐(现在已经改叫“林登”,是用圭亚那首相伯纳姆先生的名字命名的)。然后,他穿着新置办的蓝色长袖衬衫和红格子短裤,拎着飞机上发的袋子,里面装着他在宾馆里写的部分手稿(有些手稿留在房间里了)、一些十元面额的圭亚那钞票、饼干、牛奶、沙丁鱼、其他罐头食品和一把短刀,沿着由南向西的铁路朝腹地走去。

然而,公社的圣诞聚会到了曲终人散的时刻。两位英国客人离开了。谋杀发生八天后,贾马尔和基多果回波士顿了。贾马尔承认了马利克的主宰地位,马利克也认为自己是主宰。但马利克没有意识到自己多么需要贾马尔。没有了贾马尔的疯狂,没有了他的颂歌、他的辞藻以及他对主宰的想象,马利克对权力的幻想变得越来越紊乱,越来越漫无边际,渐渐丧失了艺术性,退化为一个恶棍的狂怒。他想去绑架一位银行经理的妻子,还命令艾博特制定一份“清算”一个家庭的计划。然后,他杀了约瑟夫·斯凯里特,嗜血是他唯一的动机,因为他已经习惯了用短刀杀人这种想法。

叙述者(也许就是马利克自己)在逃亡。他口袋里只有二十英镑,一个名叫弗兰克的人接纳了他,并且说,他可以在这里待六个月。那天晚上,叙述者睡着了,没有做噩梦。然后门开了。“我的朋友、我的救星弗兰克端着〔字迹模糊〕早餐和一份报纸,笑容满面地站在门口。你今天上报纸了,他说。我又恐慌起来,他们发现我了。我想得更〔字迹模糊〕了。让我看看!我说。我在这儿,不算太坏,有一张照片和一段简短的报道。特立尼达最著名的儿子之一回到了故乡,来完成他的长篇小说。在一次独家专访中——报道如此这般地往下写,我笑了,感到一阵轻松,这里的记者有着跟别处的记者一样的想象力……”片段到这里就结束了。

斯凯里特的死终于让史蒂夫·叶芝——“穆罕默德·阿克巴”,伊斯兰果实组织的最高统帅——陷入了精神错乱。种族仇恨是叶芝的行动支柱,他的仇恨非常纯粹,他无法理解为什么要杀斯凯里特。每次向窗外望去,他都会看到斯凯里特的坟墓。杀了斯凯里特后,马利克命令大家斋戒,但斋戒丝毫没让叶芝的心境得到改善。四天的斋戒结束后,大家都有些虚弱,去危险的无忧湾远足时,也许每个人都点头晕。当叶芝在激流中遇险时,大家焦急地想要救他,但有那么一刻,他像是下定决心,不再听从大家的呼喊,不再挣扎,向大海屈服。艾博特觉得,叶芝是有意让自己淹死的;他觉得,叶芝沉下去的时候,诀别似的挥动了一下左手。

在英国的时候,有人告诉他,他是个作家,甚至还是个诗人;经常,在大麻的烟雾中(“我很嗨,我喜欢”),他尝试着当一名作家。他写下一两页迷醉的状态,然后就停下。在这些文字中,事实与虚构常常流淌在一起。通过文字,他重新构造了自己的过去;语言也为他勾画了未来的模式。非常奇特的是,他以前写过的一段冒险故事跟他此时在圭亚那的历险非常相似。

这是公社末日的开端。血并没有将他们长久地联系在一起。艾博特帮查迪和帕玛萨逃走了,他自己去了多巴哥。马利克去了圭亚那,克里斯蒂娜花园的房子被烧毁了。

他在宾馆待了三天,一直拉着窗帘。他告诉打扫房间的印度女佣,他得了疟疾,怕见阳光。他从不在宾馆的餐吧或厨房点餐,总是让女佣到街上帮他买三明治和软饮料,还有纸和圆珠笔。他有些重要的消息要传递给不同的人。他只是个“中间人”,他曾这样告诉过麦克戴维森;那个真正重要的人很快就会带着他的“宏伟计划”从美国来圭亚那跟他会合。宾馆女佣按照他的要求给他送来冰水时,瞥见他正在“写信”。但他不喜欢用圆珠笔,他更想要一个录音机。在光线昏暗的酒店房间里,需要录音机这个想法纠缠着他,他差点给妻子打电话,让她带一个过来。“当时我想,”他后来说,“我要把发生在我身上的事情全部录在磁带上。我想把它们录下来。”语言对他来说很重要,他靠语言过活。语言可以为事件赋予形态,对他来说,语言在此时此刻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重要。

本森被杀五十五天后,查迪带着一个巡警来到瓜纳波高地,给他看他埋在那里的本森的东西——那些烧不掉的东西。这是警察的清单,上面有查迪的签字:

马利克在圭亚那逃亡。麦克戴维森——就是陪马利克一家从特立尼达来到圭亚那、并以青年事务部次长叔叔的身份安排了接待工作的麦克戴维森——剃掉了马利克为黑权运动刻意蓄起来的络腮胡,还帮他修剪了头发。有人为他拿来了几套新衣服和一双新鞋。马利克穿着这身新行头,化名——也许是“T.汤普森先生”——住进了另外一家宾馆。迈克尔·德·弗雷塔斯、迈克尔·X、迈克尔·阿卜杜尔·马利克,还有现在的汤普森先生、林赛先生、约瑟夫·乔治……这么多名字,这么多人格,这么多呈现自己的方式:这是他杰出的天赋,即便这样,此时的他也已经到了穷途末路,快崩溃了。

一件褐色无袖皮夹克,一只褐色皮革嬉皮包,一双粉色女式摩登靴,三只银手镯,一只小空瓶,一管雅芳玫瑰薄荷霜,一管Tangee霜,一面小圆镜子,一定数量的黑色毛线,两个嬉皮坠,一个装Flapyl药片的锡盒,一把小剪刀,一把塑料尺,一个三角形钥匙扣,一只Limacol空瓶,一把褐色小调羹,一枚铸着“1967.7.6”的解放耶路撒冷勋章,一条配心形扣的褐色腰带,一个坏掉的灰色手提箱,一把大剪刀,一支蓝色圆珠笔,一个坏掉的褐色手提箱,一枚刻着大卫星的银戒指,一枚镶着两颗宝石的金戒指。

于是,在清醒和自我开脱的氛围中,马利克的公社解散了。土地已经翻遍,房屋已经烧毁。只剩下马利克的两条迷惑不解的狗,它们从不吠叫,从不呜咽,只是不安地在土地里、在马路上奔走蹦跳,为每一辆停下的车兴奋不已。但再也没有哪辆车能把它们期待的人带回来。

面对死刑的判决,马利克上诉了很多次,上诉依据是刑罚过于残酷,其中的逻辑是:在拖延了那么久之后,执行死刑是一种很残酷的行为。直到“量刑是否适度”问题已经不再有回旋余地时,上诉的要点才转移到“马利克精神不正常”上来。如果一开始就诉诸这一点,也许能让马利克免于一死。然而在伦敦和其他地方,有太多人把马利克视为集“邪恶的黑人男人与美好的黑人事业”于一身的人物。诉诸“精神失常”的辩护会让整个戏剧流派变成一个笑话;马利克的国外支持者中,仍然有人相信他被判谋杀罪是种族迫害和政治迫害的结果。于是马利克把人们赋予他的角色一直演到了尽头。

此时,特立尼达已经开始风传公社里的各种新发现,有一种传言说,那里发现了一个罐头盒,里面乱塞着好几个阴茎。但土地已经供出了它埋藏的所有死者。六个人因为两起谋杀案被起诉:五个特立尼达人,一个美国人。但那个美国人不是贾马尔,是他的同事基多果。五个人被控谋杀了本森,基多果是其中之一,他在美国躲了起来。贾马尔接受了采访,现在他变得像大家一样头脑清醒,急于脱身。他谈到公社中的“暴力氛围”;他说自己能活到现在已经很幸运;他说,他希望见到马利克,亲口问问他本森的事。

一九七五年五月,马利克在西班牙港市中心的皇家监狱被绞死,当时距离本森被杀已经三年零四个月。他妻子坐在附近的广场上,一小群人静静地跟她坐在一起,等待着八点钟,绞架下面的活动门板响起的时刻。被绞死的人的尸体装在棺材里,运往金果园监狱,那里离阿里玛不远。囚犯们光着上身,穿着短裤,把棺材运往监狱里的墓穴。

而贾马尔,本森的主宰,哈齐姆·贾马尔又做了些什么呢?西蒙兹回忆说,一月的某个早上,贾马尔告诉大家,他和本森吵了一架,本森走了,事情就是如此。西蒙兹还记得,头天傍晚本森还跟大家在一起吃饭。十八天后,贾马尔离开了马利克公社,回美国了。他并不是一个人走的,跟他一起回去的是他的“同事”,这个人是去年十二月中旬贾马尔从美国召来的。这个人仍然隐没在背景中,大家都不太记得他,他是个美国黑人,公社里的人只知道他叫“基德豪果”或“基多果”,听上去像非洲名字。

查迪先是被判了死刑,后来减为无期徒刑。艾博特先是因为谋杀斯凯里特被判了二十年徒刑,然后因为参与谋杀本森被判死刑。他遭受的刑罚最为痛苦:他在死囚室里耗了将近六年,到了一九七九年四月仍未免于绞死的命运。这个身材矮小的男子肌肉健壮,脊梁笔直,他有着军人的仪度、非常浅的肤色和一双睡眠不足而饱受煎熬的眼睛,特立尼达之外,没有人知道他。他不是X,他没有成为任何人的事业,等他被绞死的时候,大篷车队早已走远。

她是一月二日被捅死的,已经在这条水沟边上躺了七个多星期,没有谁想起她,就连两个当时正在探访公社的英国人也没有。但他们心里肯定装着别的事情,其中一个人是西蒙兹,她是个营养充足的女人,两颗门牙之间有一道宽宽的裂缝,她告诉《炸弹》周刊,她在公社逗留了六个星期,在这段时间里,她和史蒂夫·叶芝“情投意合”。史蒂夫·叶芝,也就是穆罕默德·阿克巴,伊斯兰果实组织的最高统帅,他在十二月三十一日那天(一月一日公众假期的前一天)去库布拉五金店买了一把六英寸长的角挫。

一九七九年

马利克的房子是位于小路西侧的独栋房子。房子北边,越过幼嫩的椰子树和高高的铁丝网形成的边界,有一片延伸出大约两百英尺的荒地,荒地尽头是一条窄窄的水沟,沟很浅,水流缓慢,在树荫的遮蔽下散发着不新鲜的气味。就在乔·斯凯里特的尸体被发现两天后,人们在这条水沟的南岸发现了第二个墓穴。这个墓穴要浅一些,大约四英尺,刚挖了一会儿就气味冲天。蓝色的印花裙子,红色的内裤,扭曲的腐尸:是盖尔·本森。

(翟鹏霄译)

这个女人说的情况跟实情相去不远。又过了一天,死者被确认为约瑟夫·斯凯里特,一个二十五岁的西班牙港人,犯过强奸罪(跟史蒂夫·叶芝一样),其他方面都没有特别之处:是个还算体面的中下层家庭的落魄者,这座城市中成千上万受了半吊子教育的年轻人中的一个,没有工作,没有用场,在游手好闲中虚掷二字头的光阴,在街头闲逛,打量着街上乱涂乱画的空洞口号:黑是时尚,黑是根本。人们最后一次看到乔·斯凯里特是在两周前,那天是二月七日,马利克带着随从来到西班牙港,造访了斯凯里特家,然后把乔带到了阿里玛。

[1]马利克给自己取名“X”是因袭马尔科姆·X,后者是美国黑权运动代表人物之一。

这不是史蒂夫·叶芝的尸体,马利克一周前刚刚告诉媒体,叶芝在海里淹死了。叶芝的假牙没有镶金,他父亲跟警察一起来到西班牙港的停尸间时告诉警察的。叶芝的头发也不一样,所以他父亲根本用不着在尸体背上寻找那块很大的伤疤,那是史蒂夫在英国跟人打架时留下的。这不是史蒂夫·叶芝。第二天,一个不肯透露姓名的女人打电话告诉《炸弹》周刊:死者是“组织”里的另一个“兄弟”。“这人是上个星期一晚上死的,整件事是个意外。他们本来不打算杀他,只想打他一顿……他不遵守组织的规矩,死得很不值。”

[2]位于加勒比海和大西洋边界上的独立的岛屿国家。

星期二下午三点,特立尼达警察在翻检马利克及其社员务农的土地时,在一片刚刚种好的莴笋下面发现了一个六英尺深的墓穴,墓穴挖在一棵凤凰木的婆娑树荫下,旁边是木槿围成的篱笆,木槿开着粉红色的花。墓穴大约是七到十天之前挖的。死者身上套着蓝色的牛仔裤和绿色的毛线衫,四肢摊开躺在墓穴底部,尸体腐烂得十分严重,无论是警察还是专门请来的职业掘墓者都不能一眼判断出死者性别,死者的脸已经变形,皮肉沿着裸露的牙齿化掉了一半,牙齿里面有一颗镶了金的假牙。褪下牛仔裤,露出白色的内裤。不是女人,是男人,是黑人或黑人混血,身高五英尺九英寸,头差不多从身子上割了下来。

[3]London Oz,1967年至1973年间的一本地下嬉皮士杂志。

在阿里玛,通往那栋被烧毁的房子的道路用轻质铝杆拦了起来,黑人警察和印度警察带着自动步枪在巡逻(在特立尼达,自动步枪是新鲜玩意,因为枪筒上打着孔,所以被称作“透明枪”)。消防委员会怀疑是有人纵火,警察则担心房子里藏匿着武器。

[4]斯托克利·卡迈克尔(Stokely Carmichael,1941-1998),美国民权运动、黑权运动领导人之一,学生非暴力协调委员会主席。生于特立尼达。

那是一次有点派头的旅行。陪伴马利克一家的是一个叫麦克戴维森的圭亚那黑人,他身体肥胖,皮肤光滑,衣着十分考究,是被那个地区的新政治突然推上高位的一群平庸的野心家中的一个。麦克戴维森的妻子在特立尼达政府中担任副部长,侄子在圭亚那政府的青年事务部担任次长。麦克戴维森的机票钱是马利克付的;麦克戴维森已经跟圭亚那政府的首相办公室通了电话;马利克一行抵达圭亚那后受到了青年事务部次长的欢迎,乘着两辆轿车离开了机场。这样的接待无疑引发了相关报道:受圭亚那政府之邀,马利克已经前往圭亚那,参加“合作共和国”成立两周年庆典;星期六晚上,他跟圭亚那首相伯纳姆先生的其他客人一道参加了晚宴。但这些报道很快遭到了否认。真实情况是:星期天,马利克向青年社会主义运动的部分成员发表了讲话,这一组织是以伯纳姆先生为首的政党的“年轻力量”。

[5]黑豹党,美国黑人社会主义革命组织,活跃于1966年至1982年,是黑权运动的一支力量。

那天是二月十五日,星期二。星期六晚上十一点二十五,阿里玛消防局听说马利克在阿里玛的房子着火了。那栋房子只有一层,地面和墙壁都是混凝土的,屋顶是瓦楞铁皮,因此火势之猛烈让人意外。但房子的附属建筑却毫发无损,它建在房子后面,一个水泥天井把它跟主屋隔开,里面存放的每一样东西都完好无损:马利克从英国带回来的一件非洲艺术品,马利克说它价值六万英镑,还有一架价值四百英镑的钢琴,据说是约翰·列侬送的礼物。这是一场神秘的大火:公社成员都不在场,马利克一家在那天早些时候飞到圭亚那去了。

[6]Timbuktu,现名通布图(Tombouctou),西非马里共和国城市,北非阿拉伯人、柏柏尔人文明和黑非洲黑人文明的交汇点,历史上的交通要道和文化中心。

《卫报》那则报道的怪异之处在于它采用的是马利克在事发两天后的陈述。《炸弹》的编辑帕特里克·乔可林哥不喜欢这则报道。“我认为这很滑稽——这种报道方式——因为在我看来,任何跟马利克有牵连的人都是新闻,这起溺水事件应该引起更多的重视。我给一些人打了电话,也给警察局打了电话。确实有一位警察向我提起,他们怀疑是马利克让叶芝淹死的——但他很像是随口说说。所以你可以想象,当马利克第二天到我办公室让我为史蒂夫·叶芝写一篇报道时,我有多惊讶。他要我把叶芝写成英雄:搭救印度姑娘的英雄。这又是马利克的典型作风,任何事情都要挤出一点种族题材。我脱口而出:‘可是马利克,警察说是你杀了他。’他说:‘我不在乎警察怎么说。’”

[7]查尔斯·克罗尔(Charles Clore,1904-1979),英国慈善家。

他是三天前在无忧湾淹死的。去海滩玩的特立尼达人都知道,在巉岩林立的东北海岸线上,无忧湾是最危险的海湾之一。那里有一块小小的中央暗礁,它上方的水面相对平静,但四周的激流围绕着它,在海床上旋出了一个又一个深坑。只要离开岸边几英尺远,人在刚到腰际的水中都站不稳;每一个迸溅的浪头打来,都会把游泳的人卷起来,抛向西边,抛向乱石,抛向长长的暗礁和翻腾的巨浪。在无忧湾很难打捞尸体。当地渔夫说,人一旦被卷过暗礁,就会被巨大的石斑鱼吃掉。无忧湾前面有更安全的海湾:巴兰卓和米申。但马利克一行十一人偏偏在无忧湾停下去游泳。两个姑娘很快就遇上了麻烦。叶芝救起了一个,当他去救另一个时,自己却消失在浪涛中。后来一只渔船开出去,救起了另一个姑娘,却没找到叶芝的尸体。

[8]小萨米·戴维斯(Sammy Davis Jr.,1925-1990),美国著名娱乐明星。

一九七二年二月十三日,特立尼达《卫报》内页的版面上登了一条简短而怪异的报道:打捞员没找到尸体。史蒂夫·叶芝——穆罕默德·阿克巴,伊斯兰果实组织的最高统帅,马利克的黑人解放军中校,马利克公社的工头,马利克的保镖和亲信——淹死了。

[9]柯林斯教士(Canon Collins,1905-1982),英国圣公会教士,参与过反对南非种族隔离制度等多项政治运动。

一起事件发生之后,往往会有很多故事冒出来。但我们也许可以说,这次预言——他将免于处罚,并在未来取得辉煌成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释后面发生的事情。

[10]亚历克斯·特罗基(Alex Trocchi,1925-1984),苏格兰作家。

关于马利克拜访哈里本斯,《炸弹》的编辑帕特里克·乔可林哥补充了一个细节。“马利克向哈里本斯直截了当地问到了绞刑,这是哈里本斯的表弟告诉我的。马利克不惜一切代价想知道自己会不会被绞死。哈里本斯的回答是:他不会被绞死。”

[11]罗尼·莱恩(Ronnie Laing,1927-1989),苏格兰著名精神病专家。

事实上,哈里本斯很快就加入了人才外流的队伍,去了美国。一个美国女人跟他结了婚;特立尼达有传言说,他在一所美国大学协助超感知方面的研究。

[12]吉姆·海恩思(Jim Haynes),60年代英国“地下”文化和反主流文化的代表人物之一。

罗尔·马克西敏说,他们坐在车里,一直等到了早晨。“正当我开始嘀咕‘他们难道真的连咖啡也不给我们拿一杯?’时,哈里本斯派了一个女人出来,给我们端来了咖啡。迈克尔终于见到了哈里本斯。哈里本斯对他说:‘你不会留在特立尼达,你要去牙买加。然后你会成为美国黑人的统治者。’临走,他又对迈克尔说:‘我想再次见到你。’然而迈克尔再也没有见过哈里本斯。”

[13]埃米尔,对穆斯林统治者的尊称。

哈里本斯住在海岛南部的油田镇法扎巴德,从西班牙港开车过去,要沿着蜿蜒的公路开上两个小时。马利克带着几个社员分两辆车动身了,这是他在特立尼达的出行风格(他的“惯例”):租用美国大轿车,配有司机。跟他们一起去的还有罗尔·马克西敏,他是马利克经常光顾的那家租车行的合伙人,也是马利克儿时的朋友。他们抵达时已经是晚上,却被告知,哈里本斯在家,但不见任何人。拒不见客是先知的特权,于是他们决定等着。

[14]英格兰与威尔士中央刑事法庭,因位于伦敦的老贝利街而得名。

当时,年轻的印度算命先生拉尔辛·哈里本斯正在凭着他诡异而大胆的公开预言在特立尼达引起轰动。颇为畅销的当地周刊《炸弹》刊登了一篇关于他的文章;曾为《炸弹》写过稿子的马利克从编辑那里打听到了他的住处。

[15]德国城市。

然而,作为一群冒牌货中的冒牌货,在公社的戏剧化氛围中,本森的处境是危险的。她与众不同,不可捉摸。有人觉得她是间谍,有传言说,英国情报机关已经成立了一个特别秘密的部门,叫“M10”。一九七二年一月二日,她的处决来得迅速而突然。有人勒住了她的脖子,捅了她一刀又一刀。在那一刻,所有的癫狂和游戏都从她身上退去,她明白了自己是谁,她想活下去。谋杀的全部动机也许只是想获得这种出其不意的效果:让一个安全的生命终结于一个延长了的恐怖瞬间。她奋力反击;手上和胳膊上的伤口表明她的反击是何等顽强。她不得不挨了九刀,脖根处那一道特别深的伤口让她再也不能动了;然后,她穿着那身非洲风格的衣服被埋掉了。她当时还没有彻底断气,但墓穴中的泥土会进入她的内脏,结束她的生命。

[16]费利克斯·托波尔斯基(Feliks Topolski,1907-1989),英国表现主义画家。曾经受爱丁堡公爵的委托,创作了壁画《伊丽莎白二世加冕礼》,但并非女王的画师。

几周后,马利克的妻子对特立尼达《晚报》记者说,本森是“一个非常神秘的人”。她一定是在说反话,因为她接着说:“她有几分像冒牌货……她会取一个虚假的名字,守着一个虚假的位置。”一个三十岁的中学黑人女教师这样评价本森:“她长相漂亮,与众不同,风格简单。她的衣服散发着金钱的味道。”一个生活安逸的白人,却以她的中产阶级方式比所有的人都更像黑人:本森不可能对自己制造出来的效果毫无感觉。荒谬的崇拜,荒谬的名字,荒谬的衣着——人们在特立尼达记住的关于本森的一切,无不显示出这个离经叛道的中产阶级女人身上未经教化的巨大虚荣。

[17]托洛茨基(Trotsky,1879-1940),苏联革命家、理论家。

这就是本森在公社中的独特之处:她独自一人信奉贾马尔教。她的独特之处不在于她是白人;公社也有其他白人出入,因为对于马利克这样的人来说,如果没有白人偶尔来见证一下他的愤怒,他的黑人身份和他的愤怒就没有意义了。本森穿着非洲风格的衣服,她给自己取名“哈尔·齐姆盖”。这既不是穆斯林名字,也不是非洲名字,而是“盖尔”(Gale)和“哈齐姆”(Hakim)的字母组合,这个名字暴露了她:她的疯狂中始终包含着中产阶级的游戏元素。

[18]位于哥伦比亚和委内瑞拉境内,从安第斯山脉延伸到大西洋。

贾马尔是美国黑权运动成员。几个月前,盖尔·本森带着他在伦敦走动时,他向《卫报》这样形容自己:“英俊到无可救药,有着诱人的古铜色皮肤,极度能言善辩。”这就是他的风格。他在特立尼达写信给一个白人盟友时说:“钱是白人在乎的,是他们想保住的东西,也是他们不得不承受的最沉重的负担。”于是贾马尔急于为白人减轻负担:他满脑子都是需要用白人的钱来实现的黑人援助计划,其中的一个计划让他来到了西印度群岛。他在某些方面跟马利克很像。但马利克致力于黑人农业和黑人公社,贾马尔致力于黑人学校和黑人出版;两者并不冲突。马利克宣称自己是世界上最著名的黑人,贾马尔似乎赞同这一点。贾马尔向世人传达的消息是:他自己是神。盖尔·本森比他们两个都厉害:她相信贾马尔是神。

[19]对以色列集体农场的称呼。

一九七二年一月一日那天,公社的两位访客也可以算作公社成员,他们住在马路对面租来的房子里。其中一位是来自波士顿的黑人,他年近四十,戴着一只金耳环,给自己取了个穆斯林名字:哈齐姆·贾马尔。另一位是盖尔·安·本森,一个二十七岁的、离了婚的英国中产阶级女人,她跟贾马尔在一起差不多一年了。

[20]指伦敦工人阶层的口音。

克里斯蒂娜花园的农业公社并不是马利克在特立尼达仅有的“项目”。他同时还在开办“人民商店”。商店的信纸已经印好,宣传册的文稿也已准备就绪:“空荡荡的货架昭示出有产者对无产者是多么缺乏慷凯〔原文如此〕……荣誉墙上写着我们的英雄和赞助者的名字……所有的赞美归于安拉,所有的过失归于我们。”唯一没有到位的是商店;但马利克在计划书上记了一条:“公共关系是制胜的法宝。”马利克在英国学到了一些东西,尤其是练就了一身遣词造句的本领。在特立尼达,他并不是一个单纯在逃避英国犯罪指控的人,而是一个来自“巴比伦”的黑人穆斯林避难者,反抗“工业化复合体”的斗士。而特立尼达又是如此偏远,所以马利克可以在这里的镇上,在一栋租来的郊区房子的成熟花园里,向世界宣告他正在带领着他的新公社务农。

[21]“柴可夫斯基”(Tchaikovsky)被误写为“塞科斯基”(Thihikosky)。

马利克在英国生活了十四年。一九五七年,二十四岁的他来到英国,那时他还是迈克尔·德·弗雷塔斯,来自特立尼达的海员。他在诺丁山安顿下来,当上了皮条客、毒贩和赌场荷官,还给沃奇曼当过打手。沃奇曼是个房产诈骗犯,专门经营贫民窟的房产,把房子高价租给西印度群岛来的人。后来,迈克尔·德·弗雷塔斯经历了一次宗教和政治的“皈依”,给自己取名“迈克尔·X”,他立刻在媒体和地下群体中间大获成功,摇身一变,成了黑权运动的“领袖”、地下黑人“诗人”和“作家”。一九六七年,正当他在报纸上的声望达到顶峰时,他在雷丁发表的反白人言论触犯了《种族关系法案》,被判入狱一年。一九六九年,马利克在一位富有的白人赞助下建立了自己的第一个公社“黑人之家”:一个位于伊斯灵顿的“城市村庄”。公社以失败告终,他也惹上了更多的官司。一九七一年一月,迈克尔·X——现在有了一个黑人穆斯林名字“迈克尔·阿卜杜尔·马利克”——逃到了特立尼达。

[22]美国剧作家尤金·奥尼尔的作品《琼斯皇帝》的主人公,创作于1920年。琼斯是一个美国黑人,杀人后逃到加勒比海的一个小岛上,在岛上自立为皇帝,后遭到自己臣民的反叛,最终被射杀。

马利克的“公社”是一栋住宅,位于城郊住宅区克里斯蒂娜花园。他从英国回来后一直住在那儿,已经租了十一个月。房子坐落在一块一英亩半大小的土地上,有一片成熟的花园和果树,马利克和他的社员就在这块土地上“务农”。或者说,这是马利克告诉他远在英国和其他地区的旧盟友的版本:他们在务农。

[23]位于伦敦市中心的上流社会住宅区。

角锉是一种三面锉刀,断面呈三角形,特立尼达人用它来磨短刀。一九七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史蒂夫·叶芝在距离西班牙港大约十八英里的阿里玛镇买了一把这样的锉刀,长六英寸。叶芝是个黑人,三十三岁,他是前英国皇家空军士兵,也是迈克尔·德·弗雷塔斯的保镖和同伴。迈克尔也叫迈克尔·X、迈克尔·阿卜杜尔·马利克。锉刀是在库布拉五金店买的,花了一个特立尼达元,相当于二十便士,记在“阿里玛的阿卜杜尔·马利克先生”名下,叶芝在账单上的签名是“穆罕默德·阿克巴”,这是他的“穆斯林”名字。在阿里玛的马利克营地——他们的“公社”、“组织”——叶芝是伊斯兰果实组织的最高统帅,马利克麾下的黑人解放军中校,或许也是这支军队唯一的成员。

[24]拉马丁(Lamartine,1790-1869),法国19世纪浪漫派抒情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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