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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人难寻

司机也下了车,站在车边低头看着他们。他比另外两个人年纪更大,头发已经开始发白,脸上的银边眼镜让他看起来像位学者。他长着一张长脸,上面满是皱纹,上身赤裸,没穿衬衫也没穿背心,腿上套了条紧巴巴的蓝色牛仔裤。他手里拿着一顶黑色帽子和一把枪。另外两个男人手里也有枪。

黑车在一家人头顶上停住了。司机面无表情地低头看着坐在沟里的一家人,沉默地凝视了几分钟。然后他转头和其他两个人低声说了句什么,两人下了车。其中一个很胖,穿着黑色长裤和红色汗衫,汗衫上印着银色的牡马。他走到一家人右侧盯着他们,嘴巴半张,似笑非笑。另一个人穿着卡其布长裤和蓝色条纹外套,头上的灰帽子压得很低,遮住了大半张脸。他脚步缓慢地走到了一家人头顶的左侧。没有人开口。

“我们翻车了!”两个孩子高喊。

土路在他们头顶上大概十英尺高的地方,他们只能望见路对面树林的树冠。他们所在的深沟后面是又深又黑的森林,树木都很高大。过了几分钟,远处的山丘高处开来一辆车,车速很慢,仿佛车里的人正在观察他们。祖母站起身,夸张地挥舞双臂,想吸引他们的注意力。汽车慢吞吞地逐渐驶近,随着土路的弯曲消失后又重新出现,开到了他们翻车的这座小山顶部,速度比之前还慢。这辆黑车又大又旧,看起来像辆灵车,里面坐着三个男人。

祖母有种奇怪的感觉,觉得那个戴眼镜的男人似曾相识。他的脸非常熟悉,仿佛是她认识了一辈子的人,但她想不起来究竟是谁。那个人离开了汽车,开始沿着土坡往下爬,每一步都踩得非常小心。他肤色黝黑,脚上穿着一双白鞋,没穿袜子,脚踝干瘦发红。“下午好啊。”他说,“你们摔下来了。”

“我好像伤到了内脏。”祖母按着腰侧说,没人接话。贝利的牙关咯咯响个不停。他穿着一件印有亮蓝色鹦鹉的黄色运动衫,此刻的脸色和衣服一样黄。祖母决定不告诉他那座房子在田纳西。

“我们在空中翻了两圈!”祖母说。

“也许会有别的车经过。”母亲哑着嗓子说。

“一圈。”男人纠正道,“我们都看见了。伊拉姆,看看他们的车还能不能开。”他轻声吩咐戴灰色帽子的年轻人。

祖母瘸着脚爬出了汽车。“可是没死人。”琼·斯达遗憾地说。祖母的帽子还别在头上,但帽檐折了,向上突兀地翘起,紫罗兰从边上垂了下来。除了两个孩子,一家人都在沟里坐下了,惊魂未定地瑟瑟发抖。

“你那把枪是干吗用的?”约翰·威斯里问道,“你要拿枪干什么?”

贝利用双手把猫从脖子上扯开,扔出车窗,甩到了一棵松树上。然后他爬出车,四处寻找孩子们的母亲。母亲背靠红土沟的沟壁坐着,怀里的婴儿号啕大哭。她只受了点轻伤,脸上划破了,肩骨也断了。“翻车了!”两个孩子兴高采烈地大喊。

“太太,”男人对孩子们的母亲说,“能不能麻烦你叫两个孩子坐到你身边?小孩让我紧张。你们都坐下来吧。”

两个孩子发现手脚还能动,忙不迭爬出了车,放声大喊:“翻车了!”祖母蜷在仪表台下面,希望自己受了严重的伤,免得贝利把怒火全发在她身上。撞车前,她脑海里冒出来的可怕念头是:记忆中那座印象鲜明的房子不在佐治亚州,而是在田纳西州。

“凭什么要你吩咐我们怎么做?”琼·斯达问道。

两个孩子从座位里被甩了出去,母亲紧抱着婴儿摔出了车门,老太太则飞到了前座上。汽车在空中翻了个跟头,左侧冲下落进了路边的深沟。贝利还坐在驾驶座上,长着一张白色宽脸、橘色鼻子的灰斑猫则像毛毛虫一样紧附在他的脖子上。

他们身后的树林开了个小豁口,仿佛一张黑漆漆的嘴。“你们过来。”母亲说。

“不远了。”祖母说。这句话刚一出口,她的脑海里就掠过一个可怕的念头,让她难为情地涨红了脸、瞪大双眼,惊跳起来的时候踢到了角落里的手提箱。手提箱一动,底下篮子上盖的报纸就随着一声低吼猛然掀开,猫咪皮缇·辛纵身跃上了贝利的肩。

“听着,”贝利突然开口,“我们遇到麻烦了!我们……”

土路看起来已经几个月没人经过了。

祖母尖叫起来。她手脚并用地爬起身,站直后紧盯着对方。“你是‘格格不入’!”她说,“我一眼就认出来了!”

“如果这房子再不出现,”贝利说,“我就要掉头了。”

“没错,太太。”男人说,微微一笑,似乎因为有人认出他而情不自禁地感到开心。“可是啊太太,对你们来说,还是没认出我比较好。”

他们转上小土路,汽车在飞扬的粉色尘土中剧烈颠簸。祖母讲起以前,那时没有任何平整的道路,光三十英里就够走上整整一天。小土路的地势时高时低,不时会突然出现一片水洼,还有悬崖边危险的急转弯。他们上一刻还在小山顶上眺望绵延数英里的蓝色树丛,下一秒就陷在红土谷底仰望满是尘土的树林。

贝利猛转过头,对他母亲说了句脏话,连两个孩子都目瞪口呆。老太太哭了起来,“格格不入”涨红了脸。

“所有人都老老实实待在车里。”他母亲说。

“太太,”他说,“你别伤心。男人有时候会说些口是心非的话。我想那并不是他的本意。”

“你们在前门跟住那儿的人说话,我可以跑到后面,找扇窗户钻进去。”约翰·威斯里提议。

“你该不会对女士开枪吧?”祖母说,从衣袖里抽出手帕,抹了抹眼睛。

“你们不能进屋。”贝利说,“都不知道里面住的是谁。”

“格格不入”用鞋尖在地上戳了个小洞,又踢土将它抹平。“我情愿不那么做。”他说。

他们掉头驶向小土路。祖母讲起那座房子的其他看点:前门漂亮的玻璃,大厅里的烛台提灯。约翰·威斯里说夹板墙很有可能藏在壁炉里。

“听着,”祖母几乎是在尖叫,“我知道你是个好人。你一点也不像普通人。看得出,你父母一定都是好人!”

“小土路。”贝利不满地咕哝。

“是啊,太太。”他说,“这世上最好的人。”他微笑起来,露出一排强壮的白牙。“上帝从没造过比我母亲更好的女人,我爸有一副金子心肠。”他说。穿红汗衫的胖子走到了一家人身后,枪别在胯上。“格格不入”往地上啐了口唾沫。“看好孩子们,鲍比·李。”他说,“你知道小孩让我紧张。”他望向挤在一起的一家六口,脸色有些尴尬,好像想不出该说点什么。“天上一丝云都没有。”他抬头看着天空评论道,“没太阳,但也看不见云。”

“你应该在大概一英里之前就拐弯,上一条小土路。”祖母指示道,“经过的时候,我特别注意了一下。”

“是啊,今天天气不错。”祖母说。“听着,”她说,“你不该管自己叫‘格格不入’,我知道你心底是个好人。光是这么看着你我就知道。”

“好吧。”贝利说,“但给我听好了:之后我再也不会为这种事停车。就这一次,下不为例。”

“别说了!”贝利喊道,“嘘!所有人都闭嘴,交给我处理!”他以准备起跑的姿势蹲在地上,结果一动没动。

“那地方很有教育意义。”祖母低喃。

“谢谢你这么说,太太。”“格格不入”说,用枪托在地上划了个小小的圆。

“够了!”贝利喊道,把车停到了路边,“你们能闭嘴吗?安静一会!如果你们不闭嘴,我们就哪儿都不去。”

“车要半小时才能修好。”伊拉姆检查着敞开的车篷顶喊。

孩子们叫喊起来,嚷着要去看那座有夹板墙的房子。约翰·威斯里踢起前座,琼·斯达则把头探到母亲肩上,在她耳边急切地抱怨说每次假期旅行都一点也不好玩,从来都没做过他们两个想做的事。婴儿尖声哭喊起来,约翰·威斯里踢得更用力了,坐在前排的父亲可以感到每一次震动传到他的肾脏里。

“那你和鲍比·李先带他和小男孩到那边去。”“格格不入”说,指了指贝利和约翰·威斯里,“他们有话要问你。”他对贝利说:“你能不能跟他们到森林里去一下?”

贝利直视前方,下巴扳得和马蹄一样僵硬。“不行。”他说。

“听着,”贝利说,“我们遇到麻烦了!你们都没明白这是什么情况。”他的声音嘶哑,双眼和运动衫上的鹦鹉一样蓝、一样瞪得滚圆,身体纹丝不动。

“离这儿不远,我记得很清楚。”祖母说,“来回也就二十分钟吧。”

祖母抬手整理帽檐,仿佛要和儿子一起走进森林,但它从帽子上掉了下来。她盯着帽檐看了片刻,松手让它落到了地上。伊拉姆抓住贝利的胳膊把他拉起来,像在搀扶一位老人。约翰·威斯里抓住了父亲的手。鲍比·李跟在三人后面,他们一起向森林走去。刚走到黑暗的入口,贝利就转过身来,靠在一棵松树光秃秃的灰色树干上,喊道:“我很快就回来,妈妈,等我!”

“我们从来没见过有夹板墙的房子!”琼·斯达尖声喊道,“咱们去看有夹板墙的房子吧!嘿老爸,让我们去看有夹板墙的房子吧!”

“现在就回来呀!”他妈妈尖声喊道,但四个人还是走进森林,消失不见了。

“嘿!”约翰·威斯里说,“咱们去那儿看看吧!我们一定能找到!把所有木板都捅穿,然后就能找着了!现在有谁住啊?应该在哪儿拐弯?嘿老爸,在这儿拐弯不行吗?”

“贝利儿啊!”祖母声音悲恸地喊。她意识到自己正盯着“格格不入”,后者在她面前蹲了下来。“我知道你是个好人。”她绝望地说,“你一点都不普通!”

在下午蒸腾的热气中,一家人又上了路。祖母打起了盹,每过几分钟就被自己打的呼噜惊醒一次。到了图姆斯波罗镇外,她醒了过来,想起这附近有座老种植园,她年轻时曾经去过。她说那房子门前竖着了六根洁白的石柱,连接着一条种满橡树的大道。门前两侧各有两把小小的木制格状藤椅,她和追求者在花园里散步后可以坐下乘凉。她还清楚地记得去那儿该怎么走。当然啦,她知道贝利不会为了一座老房子耽搁赶路的时间,但她讲得越多,就越想再去一次,看看那对藤椅还在不在。“屋里有面秘密夹板墙。”她富有技巧地撒谎,并暗自希望自己说的是事实,“传说在谢尔曼军队经过的时候,那家人把祖传银器藏到了那面夹板墙里,之后就再也没有人找到过……”

“不,我不是个好人。”“格格不入”顿了一秒才说,似乎在仔细考虑她的话,“但我也不是这世界上最坏的人。我爸说我和其他兄弟姐妹根本不是同一个物种。‘要我看,’我爸当时说,‘有些人活一辈子什么都不问,还有些人就必须得搞懂这一切到底是为什么,这孩子就属于后者。他会对一切着迷!’”他把黑帽子戴到头上,突然抬头看了看天,又望向森林深处,好像又有些难为情。“抱歉我没穿上衣,这对女士太失礼了。”他说,微微耸起肩膀,“逃出来的时候,我们把原来的衣服都埋到地里了,只能就这么先忍着。这些衣服是从路上遇见的几个人身上借来的。”他解释道。

他和祖母讨论起以前的美好年代。老太太说她觉得变成现在这样都要怪欧洲。她说,看欧洲的反应,好像我们全是用钱做的一样。瑞德·塞米说没什么可说的,她说得太对了。孩子们跑出了门,在耀眼的白色阳光下观察楝树上的猴子。猴子蹲在稀疏的枝叶间,忙着捕捉身上的虱子。每捉到一只,它就会用牙把虱子细致地咬碎,仿佛在品尝美食。

“没事,挺好的。”祖母说,“贝利的行李箱里可能有多余的衬衫。”

“好人难寻啊。” 瑞德·塞米说,“现在越来越差劲了。我还记得以前那些日子,出门的时候连门都不用锁。现在可不行了。”

“我会找找看的。”“格格不入”说。

“够了。” 瑞德·塞米说,“把他们点的可乐拿来。”他老婆回身去拿饮料了。

“他们把他带到哪儿去了?”孩子们的母亲尖声叫道。

“就算他跑来打劫我们这儿,我也一点都不奇怪。” 瑞德·塞米的老婆说,“只要他听说有这么个地方,他就一定会来。就算听说收银机里只有两分钱,他也一定会……”

“我爸也是个奇人。”“格格不入”说,“没人能骗到他。不过他从来不和当局惹麻烦,他很擅长对付那些人。”

“你读没读报纸?知不知道那个‘格格不入’的罪犯已经逃出来了?”祖母问道。

“只要努力,你也能做一个老实人。”祖母说,“你想想啊,要是能安定下来过上舒适的生活,不用担心老有人在后面追你,那该有多好啊。”

“是啊,夫人,我想也是。” 瑞德·塞米说,似乎被这个答案吓了一跳。他老婆端着五盘食物回来了,一个托盘都没用:两手各端两只盘子,还有一只架在胳膊上。“在上帝创造的这个绿色世界上,没有一个人是可信的。”她说,“没有任何人例外。任何人。”她盯着瑞德·塞米重复。

“格格不入”不停用枪托在地面上划来划去,似乎在思考这个主意。“是啊,太太,总有人在后面追你。”他低声喃喃。

“因为你是个好人!”祖母毫不迟疑地回答。

祖母低头看着他的帽子和肩膀,注意到他的肩胛骨非常瘦削。“你祈祷吗?”她问。

“上周来了两个人。” 瑞德·塞米说,“开着辆克莱斯勒。那车挺旧的,但质量不错,我也觉得那俩小伙子还行。说他们在磨坊工作,结果呢?他们加完油,我就让他们赊了账。我干吗要那么做啊?”

他摇了摇头,祖母只能看见那顶黑帽子在肩胛骨之间摇晃。“不。”他说。

“现在的人确实和从前不一样了。”祖母说。

森林里传来一声枪响,没多久又传来了第二声,随即只有一片沉寂。老太太猛然扭过头去。她能听见风在树顶掠过,像一声满意的深呼吸。“贝利儿啊!”她喊道。

瑞德·塞米进了屋,叫老婆别在柜台后面晃悠了,赶紧把点的菜给上了。他的卡其裤裤腰卡在胯部,圆滚滚的肚子向前凸出,在衬衫下左右摇晃,像一袋面粉。他走到一家人旁边,在另一张餐桌边坐下,半是叹息、半是哼歌似的吐了口气。“没法子。”他说,“真是没法子。”他拿出一块灰色的手帕,脸色通红地擦了擦汗水。“现在这年头,连个能相信的人都找不到。”他说,“你们说是不是?”

“我在唱诗班里唱过一阵。”“格格不入”说,“我几乎什么都干过。当过兵,陆军和海军都进过,国内国外到处跑。结过两次婚,在殡仪馆干过,当过铁道工人,犁过地,遇到过龙卷风,看过一个人被活活烧死。”他抬起头,望向紧挨在一起的母亲和小女孩,她们脸色惨白,双眼无神。“我还见过一个女人被人抽鞭子。”他说。

“你就不觉得羞愧吗?”祖母低声训斥。

“祈祷吧,祈祷吧,”祖母说,“祈祷吧,祈祷吧……”

“多可爱啊!”女人重复道,礼貌地咧嘴一笑。

“我记得我小时候一直是个好孩子。”“格格不入”的语气有些恍惚,“但后来我做错了事,进了感化院。他们活埋了我。”他抬头盯着祖母的眼睛,迫使她将注意力转回他身上。

“绝对不愿意。”琼·斯达说,“就算给我一百万,我也不要住在这么破的房子里!”她奔回了餐桌边。

“那时候你就应该开始祈祷。”她说,“你第一次进感化院是因为什么?”

“多可爱啊!” 瑞德·塞米的老婆说,从柜台后面俯出身来,“你愿不愿意做我家的女儿呀?”

“往右转是墙。”“格格不入”说,抬头看着无云的天空,“往左转也是墙。抬头是天花板,低头是地板。我忘了我干什么了,太太。我坐在那儿想啊想啊,想记起我究竟干了什么,但事到如今也没想起来。每过一段时间,我都会觉得马上就能想起来了,但一直都没想起来。”

塔楼内部是间阴暗狭长的屋子,一头摆了柜台,另一头摆了几张餐桌,中间都是跳舞的地方。一家人在五分钱点唱机旁边的牌桌就坐,瑞德·塞米的老婆走来给他们点了单。她是个皮肤棕黑的高个子女人,头发和眼睛的颜色比肤色还浅。孩子们的母亲往点唱机里投入一枚十美分硬币,机器播放起《田纳西华尔兹》。祖母说这首曲子总让她想跳舞,并问贝利愿不愿意和她共舞一曲,但贝利只是瞪了她一眼。他可没有祖母这样天生的快活性格,旅行总会令他紧张不已。祖母的棕色眼睛闪闪发亮。她左右摇晃脑袋,坐在椅子里假装跳舞。琼·斯达要求放首她能跟着跳踢踏舞的歌,孩子们的母亲就又投进一枚十美分,换了一首快节奏的曲子。琼·斯达走到舞池里,跳了支踢踏舞。

“也许他们弄错了。”老太太含糊地说。

瑞德·塞米躺在塔楼门外的空地上,头埋在一辆卡车底下。离他不远处有只约一英尺高的灰毛猴子,拴在一棵小楝树上吱吱叫唤。两个孩子跳下车奔了过去,猴子顿时跳上树,爬到了最高的树枝上。

“不,”他说,“他们没弄错。他们有我的罪证。”

一家人在塔楼停了车,买了烤肉三明治吃。塔楼是提默西郊外空地上一座用灰泥和木梁搭起的建筑,既是加油站,又是舞厅,老板是个名叫瑞德·塞米·巴茨的胖男人。塔楼周围好几公里的高速路上都竖着招牌,楼里也竖了好几处同样的牌子:尝尝瑞德·塞米的烤肉吧!远近闻名的瑞德·塞米!瑞德·塞姆!开怀大笑的小胖子!退伍老兵!瑞德·塞米为您服务!

“那你肯定是偷东西了。”她说。

祖母说如果他们安分下来,她就讲个故事给他们听。讲故事的时候,她总是转动眼珠、摇头晃脑,表现得十分夸张。她说,当她还是少女的时候,曾有一位名叫埃德加·阿特金斯·提加登的先生追求过她,他来自佐治亚州的加斯帕。她说这位先生是位非常英俊的绅士,每个周六下午都给她送来一个西瓜,瓜皮上刻着他的姓名首字母“E.A.T”,组成了“吃”这个单词。然后呢,她讲道,又是这么一个周六,提加登先生送来了西瓜,家里一个人也没有,他就把西瓜留在门廊上,坐着双轮马车回加斯帕去了。但祖母她可从来没有收到这个西瓜,因为有个小黑崽看见首字母缩写组成的“吃”这个词,就把西瓜给吃了!这故事触动了约翰·威斯里的好笑神经,他咯咯地笑个不停。但琼·斯达并没觉得这故事有什么好。她说,光凭周六送来的一个西瓜,她可不会嫁给对方。祖母说她当年要是嫁给提加登先生就好了,因为他是位绅士,还在可口可乐刚上市的时候就买了他们的股票,几年前去世的时候是个大富豪。

“格格不入”轻嗤一声。“没人有我想要的东西。”他说,“感化院的精神医生说我杀了我爸,但我知道他在撒谎。我爸在一九一九年死于流感大流行,跟我一点关系都没有。他埋在霍普维尔山浸礼会教堂的墓地里,你不信可以自己去看看。”

孩子们读完了所有的漫画书,打开午餐盒吃了饭。祖母吃了一个花生酱三明治和一颗橄榄,不许孩子们把午餐盒和纸巾扔出车窗外。然后他们无事可做,便玩起了猜云的游戏:一个人挑出天上的一朵云,叫其他两个人猜那是什么形状。约翰·威斯里选了一朵看起来像牛的云,琼·斯达猜是牛,约翰·威斯里说不对,是汽车。琼·斯达说他这样不公平。两人越过祖母,互相拍打起来。

“如果你愿意祈祷,”老太太说,“耶稣就会来帮你。”

“都‘飘’[1]没了。”祖母说,“哈哈哈。”

“没错。”“格格不入”说。

“种植园去哪儿了?”约翰·威斯里问。

“既然如此,你为什么不祈祷呢?”祖母突然高兴得浑身发抖。

祖母提议把宝宝给她抱,母亲从前座把婴儿递了过来。祖母把婴儿放到腿上轻摇,给他讲起窗外的景色。她转动眼珠,嘟起嘴巴,将干瘪粗糙的脸贴到他冷漠光滑的小脸上。婴儿偶尔冲她露出心不在焉的微笑。车开过一片宽阔的棉花地,田地中央立着五六座墓碑,周围围起栅栏,像座小小的孤岛。“瞧啊,墓地!”祖母伸手指着那片地方,“那是以前的家族墓地,属于种植园。”

“我不需要帮忙。”他说,“我自己活得挺好。”

两个孩子互相交换了漫画书。

鲍比·李和伊拉姆从森林里慢悠悠地走了回来。鲍比·李手里拿着一件印着亮蓝色鹦鹉的黄色运动衫。

“他可能根本没有长裤。”祖母解释道,“乡下的小黑崽不像我们拥有那么多东西。如果我会画画,我一定把这景象画下来。”她又说。

“把衣服扔过来,鲍比·李。”“格格不入”说。运动衫飞到了他的肩上,他把衣服穿上了。祖母觉得那运动衫让她想起了什么,但又想不出是什么。“是这样的,太太,”“格格不入”一边系扣子一边说,“我后来发现,罪行是什么都无所谓。不管你做了什么,是杀了人,还是从车上偷了只轮胎,早晚你都会忘了究竟干过什么,都一样要受罚。”

“他没穿裤子。”琼·斯达说。

孩子们的母亲发出粗重的呼吸声,好像喘不过气。“太太,”“格格不入”问道,“你和小姑娘能不能跟鲍比·李和伊拉姆一起走,去那边和你丈夫会和?”

“在我那个年代,”祖母把青筋暴露的干瘦手指交叠在一起,“小孩要比现在更尊重他们生长的家乡,尊重他们的父母,还有其他一切。那时的人都很守规矩。哦快看,那个可爱的小黑崽子!”她指向一个站在窝棚门口的黑人小孩。“简直像是一幅画,你们说呢?”她说。全家人都回过头,透过后车窗望向那个黑人小孩。小孩挥了挥手。

“好,谢谢你。”母亲声音微弱地说。她的左臂无力地垂在身侧,右手抱着的婴儿已经睡着了。“搀这位女士一把,伊拉姆。”见她挣扎着从沟里站起身,“格格不入”补充,“鲍比·李,你牵着小姑娘的手。”

“说得好。”琼·斯达说。

“我不想和他牵手。”琼·斯达说,“他长得像头猪。”

“田纳西就是个乡村垃圾场。”约翰·威斯里说,“佐治亚也是个破破烂烂的地方。”

胖子涨红了脸,发出一阵大笑,抓住她的胳膊,跟在伊拉姆和她母亲后面进了林子。

“如果我是个小男孩,”祖母说,“我可不会这么说自己的家乡。田纳西有高山,佐治亚有小山。”

只剩下“格格不入”和祖母待在一起,祖母发现自己说不出话来。天空中没有一丝云彩,也看不见太阳。周围除了森林一无所有。她想告诉“格格不入”,他必须祈祷。她张开嘴又闭上,重复了好几次才发出声来:“耶稣,耶稣。”她的意思是耶稣会帮助你,但她的语气像在咒骂耶稣一样。

“咱们赶紧开出佐治亚州吧,免得看它太久。”约翰·威斯里说。

“是啊,太太。”“格格不入”说,仿佛同意她的观点。“耶稣把一切都搞砸了。他和我是一样的,只不过他没犯罪,而那帮人拿着我的罪证,可以证明我有罪。当然了,”他说,“他们从来没把那些罪证给我看过,所以现在我都自己记下来签字。很久以前我就说过,应该搞个签名,把做过的所有东西都记下来签好字,自己存一份。这样你就知道都做过什么事,回头可以把罪行和得到的惩罚对比一下,看看两者是否对得上。这样一来,你就有东西证明那惩罚不公平了。我管自己叫‘格格不入’,是因为我做的错事和我所承受的惩罚对不上。”

祖母说这真是个开车的好天气,既不太热也不太冷。她提醒贝利路上的限速是每小时五十五英里,巡逻的交警会藏在广告牌和小型树丛后面,瞬间扑上来抓住你,不给你时间减速。她一一指出周围有趣的景色:石头山;有时会在高速路两侧同时出现的蓝色花岗岩;河岸上稍稍发紫的亮红色黏土;田野里仿佛绿色蕾丝般交织成行的各种农作物。树丛间满溢着银晃晃的阳光,植被相对稀薄的地方闪得直耀眼。孩子们读着漫画杂志,母亲又睡了过去。

森林里传来一声尖厉的惨叫,随即是一声枪响。“你觉得这样对吗,夫人?有的人受到无穷无尽的惩罚,有的人却根本不用受罚?”

老太太找了个舒服的姿势,脱下白色的棉手套,和钱包一起摆到车后窗前面的置物架上。孩子们的母亲仍然是长裤加绿色头巾的打扮,但祖母不一样。她头上戴着一顶海军蓝的宽檐草帽,帽檐上插了一束白色的紫罗兰,身上则穿着小白圆点图案的海军蓝长裙。她的领子和袖子都是缀有蕾丝的白色蝉翼纱,领口上还别了一束布制的紫色紫罗兰,里面包着香囊。万一出了什么意外,只要看到高速路上的遗体,谁都能一眼看出她是位尊贵的夫人。

“耶稣啊!”老太太喊道,“你出身高贵!我知道你不会对女士开枪的!我知道你父母都是好人!祈祷吧!耶稣啊,你不该对女士开枪。我愿意把所有的钱都给你!”

祖母坐在后座中央,两侧分别是约翰·威斯里和琼·斯达。贝利、孩子们的母亲和婴儿坐在前排。他们在八点四十五分开出了亚特兰大州,汽车的英里数显示是55890。祖母把这个数字写了下来,觉得如果回来时能说出一共跑了多少英里会很有趣。二十分钟后,他们开进了城市周边的郊区。

“太太,”“格格不入”说,目光越过她投向森林深处,“尸体是不会给送葬的人塞小费的。”

第二天早晨,祖母第一个坐进了汽车,等待出发。她带上了自己的黑色大手提箱,它看起来像是河马的头颅。祖母把箱子塞到角落里,在底下藏了只篮子,篮子里装着猫咪皮缇·辛。祖母不想让猫整整三天都孤独地待在家里,因为猫一定会思念她的,她也怕猫会不小心把煤气炉蹭开,煤气中毒而死。她儿子贝利可不愿意带着猫去住汽车旅馆。

又有两声枪响传来。祖母抬起头,像在火上烤到干瘪的老母火鸡乞求清水般地唤道:“贝利儿啊,贝利儿啊!”她叫得仿佛心都要裂开了。

琼·斯达说她天生就是卷发。

“只有耶稣才能让死者复活。”“格格不入”继续说,“他不该那么做的。他打破了事物的平衡。如果他真的兑现了承诺,那你就只能抛下一切,随他而去。如果他做不到,那你就只能尽量享受生命的最后几分钟了,不管是杀人,给房子放火,还是干点什么别的来折磨别人。毫无乐趣,只是为了折磨。”他几乎是在低吼。

“好了,小姑娘。”祖母说,“看我下次还帮不帮你卷头发。”

“也许他没有让死者复活。”老太太喃喃着。她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只觉得一阵眩晕,双腿一软,慢慢坐倒在冲沟里。

“就算给她一百万,她也不会留在家里。”琼·斯达说,“她就怕会错过什么。不管我们去哪儿,她都要跟着去。”

“我不在场,不知道他到底做了没有。”“格格不入”说,“真希望当时我也在。”他说,用拳头捶打地面。“我本该在场的,如果我在,我就能确定了。听着,太太。”他高声说,“如果我当时在场,我就能知道真实的情况,就不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了。”他的声音差点哽咽。祖母的思绪清晰了片刻。她看着男人近在咫尺的脸皱成一团,好像要哭似的。她低声说:“哦,你就像我的宝贝。你就是我的孩子!”她伸出手,碰了下他的肩。“格格不入”像被蛇咬了一样跳起身向后退去,冲着她的胸口开了三枪。然后他把枪放到地上,摘下眼镜,开始擦拭镜片。

“我会抽他耳光。”约翰·威斯里说。

伊拉姆和鲍比·李从树林里回来了,站在沟边低头看着祖母。她在一摊血泊里半坐半躺,像小孩一样盘着腿,仰脸对着无云的天空,脸上还挂着微笑。

“哦,那万一这个家伙,这个叫‘格格不入’的人抓到你们,你们要怎么办?”祖母问。

摘下眼镜的“格格不入”眼眶发红,眼神黯淡而脆弱。“把她拖走,和其他人扔到一起去。”他说,抓住正在他腿边蹭来蹭去的猫,提了起来。

“她不会留在家里的,就算让她当一天女王也不行。”琼·斯达说,一头金发的脑袋抬也不抬。

“她话可真多啊,是吧?”鲍比·李说,哼着小曲跳进了沟里。

母亲似乎没听见她的话。八岁的约翰·威斯里开了口:“要是不想去弗罗里达,你干吗不留在家里?”他身材矮胖,戴着眼镜,此时正和妹妹琼·斯达一起坐在地上阅读幽默专栏。

“如果每分钟都有人冲她开枪,”“格格不入”说,“她也能成为一个好女人。”

贝利头也不抬。于是祖母转过身,对着孩子们的母亲。母亲是位穿着长裤的少妇,脸庞和卷心菜一样宽大,一样无辜。她头上戴了块绿色的头巾,顶上系起两个角,像一对兔子耳朵。她正坐在沙发上,拿着罐头给宝宝喂杏子。“孩子们都去过弗罗里达了。”老太太说,“应该带他们去个新地方,让他们看看不同的景色,开开眼界。他们可从来没去过东田纳西。”

“真有趣!”鲍比·李说。

祖母并不想去弗罗里达州。她想去东田纳西州拜访几位老朋友,一有机会就试图说服贝利。贝利是她唯一的儿子,她就住在他家里。贝利坐在餐桌边,屁股悬在椅子沿上,正低头专心读着报纸上橙色版面的体育专栏。“看这个,贝利。”祖母说,“就是这儿,你快读读。”她一手搭在自己干瘦的腰上,另一只手冲着贝利的秃头挥舞报纸,抖得哗哗作响。“这个自称与社会‘格格不入’的家伙从联邦监狱逃出来了,正往弗罗里达跑呢。你看这儿,瞧他对那些人都做了些什么呀。你快看啊。有这样的罪犯逍遥法外,我可不会带孩子去有他在的地方。要不然我良心上都过不去。”

“闭嘴,鲍比·李。”“格格不入”说,“人生根本没有真正的乐趣。”

[美]弗兰纳里·奥康纳 | 李天奇 译

[1]此处祖母戏用小说《飘》(Gone With the Wind)的书名,指种植园已不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