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斯科特立刻像《勇敢的心》里的威廉·华莱士那样一跃冲出了起跑线。这一次,他的吼叫声听起来有气无力,瞬间就消失在空旷的莫哈维沙漠中,仿佛从井底发出的微弱回声。而迈克·斯维尼也没有给他机会:为了避免斯科特紧跟身后,到冲刺阶段突然加速超越,他从一开始就采用了快速领跑的策略。而他的确有这样做的资本:在超长距离耐力跑这项比拼耐力的运动里,斯维尼是少数富有攻击性的选手之一。他年轻时曾在阿卡普尔科搞过悬崖跳水,后来又在旧金山湾担任领航员,指挥巨型货轮修正航道。当斯科特在明尼苏达吹着凉爽的山风度夏时,斯维尼在猛烈的海风中跟舵轮搏斗,在蒸笼一般的天气里来回奔跑。
上午十点,有人按下了大喇叭的开关,起跑线上顿时响起了美国国歌的旋律。头顶上烈日炎炎,几乎让所有人不堪忍受,除了真正的专业选手—帕姆、费格斯、马歇尔和迈克,这几个人通通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仿佛完全不在乎阳光的炙烤。再看看斯科特,一副马上要进入核辐射地带的样子:穿着从下巴覆盖到脚尖的连体防晒服,就像个明尼苏达乡下的庄稼汉,一头长发勉勉强强塞进一顶可笑的法国外籍军团便帽下。
正午前,斯维尼一直在前面领跑,经过火炉溪的时候,气温已经上升到了五十二度,但他毫不在意,甚至还加快了速度。到第七十二英里处,他已经比当时排在第二的费格斯·霍克领先了十英里。斯维尼的后勤队伍也配合得天衣无缝:三名优秀的耐力跑选手轮流陪跑,其中一位是曾经赢得夏威夷耐力赛冠军的路易斯·埃斯科巴。美女营养学家萨妮·布兰德是耐力运动专家,时时监控着他的能量消耗,每当她觉得斯维尼需要动力的时候,就会拉起胸衣,朝他晃荡丰满的乳房。
斯科特面临的竞争和高温一样残酷。他的对手包括曾两度获得夏威夷一百英里耐力赛冠军的迈克·斯维尼,前一年在恶水错失冠军的加拿大人费格斯·霍克,两次获得恶水超级马拉松冠军的帕姆·里德,以及曾经为跑步专门动手术摘除脚指甲、有“恶水先生”之称的马歇尔·奥里茨。马歇尔不仅在恶水四度夺冠,还曾一连往返跑这段路四次。有一回推着改装的购物车,装着食物和水,独自跑完死亡谷全程。除此之外,马歇尔颇有计谋,他最常用的诡计就是在天黑后让开车跟随他的助手逐渐降低尾灯亮度,造成他正在远去的假象,让那些试图追赶他的选手垂头丧气地放弃,但事实上他们仅仅落后几百米。
而斯科特的后勤队伍则是一团糟。他的一名陪跑员一直在用运动衫为他扇风,根本不知道斯科特要不是累得说不出话,早就抱怨运动衫拉链打疼了他的后背。他的妻子跟他最好的朋友更是闹起了别扭:达斯汀对莉亚非常不满,因为她为了鼓励斯科特而虚报里程数字,而她也不喜欢达斯汀总是把她的丈夫称为“那个娘娘腔”。
参加恶水超级马拉松的选手要想活着跑完全程,非得有人帮忙在补给点递上合适的食物和电解质饮料,定时为他们测量生命体征不可。那一年,斯科特的一个主要竞争对手专门请来了营养学家,还雇了四辆装满仪器的医疗车,全程轮流监控他的身体状况。而斯科特身边只有他的妻子,两个来自西雅图的朋友,以及达斯汀—前提是达斯汀能从比赛前一夜的宿醉中清醒过来。
到第六十英里处,斯科特开始呕吐。他踉踉跄跄地停在了路边,两手扶着膝盖,身体剧烈地颤抖着,忽然一头栽倒在地,跌进自己的呕吐物中。莉亚和他的朋友们甚至都没有伸手去扶他,他们知道,任何鼓励的话语都胜不过斯科特自己内心的力量。
科斯特曼想到的还不是全部问题。斯科特之前一直为备战西部越野赛努力练习,都没有在公路上连续跑过十英里以上。至于干燥炎热的天气……西雅图尽管不是天天下雨,至少也会隔天下一场。而死亡谷当年则碰上了史上最热的夏季,白天气温在五十四度上下,就连夜间最低气温也比西雅图的夏季最高气温高不少。
斯科特躺在那里,思考着他的处境究竟有多么绝望。他还没有跑完一半赛程,已经连斯维尼的背影都看不见了。费格斯·霍克已经爬到了通往克劳利神父瞭望所的半山腰,而他还没有到山脚下。从沙漠吹来的热风像是喷气式飞机引擎的尾焰,无情地炙烤着他。十几分钟之前,斯科特才把头和上身浸在车上的冰水里,直到实在憋不住呼吸为止。但他一离开车厢,立刻又被灼热包围了。
斯科特究竟在想什么?他是在明尼苏达州长大的,那儿滑雪板是主要交通工具之一。他对能够熔化鞋底的高温有什么概念?就连恶水超级马拉松的主办人克里斯·科斯特曼都认为斯科特这回越过界了。“赛程比他过去跑的最大距离还要长三十五英里,并且全程坚硬的公路,更不要提他根本没有经历过的高温了。”科斯特曼评论道。
根本没戏,斯科特告诉自己,你已经完了。要想赢得这场比赛,非得做点什么超乎寻常的事情不可。
“据我所知,我是唯一一名边参赛边执行尸检的医生。”他说。不过他对尸体并不陌生,甚至还专门安排助手在运来的棺材中装满冰水,好让他能躺进去凉快一下。于是后头的选手追上来时都惊讶不已:本 ·琼斯医生正泡在路边的棺材里,闭着眼睛,双手在胸前交叉,看上去仿佛一具尸体。他也因此有了“恶水本”的绰号。
怎么个超乎寻常法?
“这是灾难之境。”一位历史学家如此描述死亡谷。的确,在这里迷路的旅人只能伸着肿胀的舌头,逐渐干渴而死。这一点可以向本·琼斯医生求证。一九九一年,琼斯医生正作为选手参加比赛,忽然被召去进行尸检。有人在沙子中发现了一具旅人的遗体。
比如从头再来。假装你刚刚睡完一觉醒来,比赛还没有开始。你只需要跑完剩下的八十英里,用这辈子最快的速度。
但是每年七月,仍会有九十名来自世界各地的跑步选手聚集在这里,沿着晒得冒烟的第一百九十号高速公路连跑六十小时。他们每一步都得踩在路中央的油漆白线上,否则鞋底就会被沥青的高温熔化。在第十七英里处,他们需要经过火炉溪,那里曾经出现过美国历史上有文字记载的最高自然空气温度(五十七摄氏度)。再往前,他们需要翻过三座山峰,同幻觉、腹泻和黑夜搏斗,第二天天亮后才能到达终点—前提是他们坚持到底了。莉莎·史密斯-巴钦是全美唯一赢得过撒哈拉耐力赛冠军的选手,但她在一九九九年参加恶水超级马拉松时却不得不中途退赛,因为她的肾差点因为缺水而衰竭,靠静脉注射才保住性命。
不可能的,蠢雷克。
恶水盆地的死亡谷就像是一口巨大的烤炉,中间是白花花的盐湖,反射着强烈的阳光,周围则是高耸的群山,挡住了热气流走的通路。夏季,这里的地面平均温度在四十摄氏度左右,但在最炎热的中午,它可以飙升到九十三摄氏度—正好是慢火煎牛排所需要的温度。空气无比干燥,你根本不能等到口渴了再喝水,由于大量出汗导致水分迅速流失,在感觉到口渴之时,你早已严重脱水了。如果你想省着点喝,就有可能忽然晕倒在地。
哦。我知道了。
西部越野赛结束两个星期以后,斯科特开着车穿越莫哈维沙漠,去参加恶水超级马拉松。安·特拉森也曾在一个月里连续参加两场超长距离耐力赛,但她至少还是在地球表面奔跑,而斯科特为自己挑选的这场比赛简直就是在太阳上奔跑。
斯科特在那里足足躺了十分钟。然后他站起身,跑完了余下的赛程,其间超过了所有的人,以二十四小时三十六分的成绩打破了恶水超级马拉松纪录。
斯科特发现自己回答不出来。不过二○○五年,在赢得第七届西部越野赛冠军的时候,他终于知道该去哪里寻找答案了。
越野跑之王,公路跑之王。二○○五年,这两项头衔全都落到了斯科特身上,这可以说是超长距离耐力跑运动史上最伟大的成绩之一。而他出名的时机也恰到好处:超长距离耐力跑正在变成一项时尚运动。此间,迪恩·卡纳泽斯脱掉上衣拍摄杂志封面,出席大卫·莱特曼主持的节目,大谈自己如何在二百五十英里耐力赛进行到一半的时候边跑边打电话订购比萨。而当迪恩宣布打算挑战极限,连续奔跑三百英里的时候,帕姆·里德马上先行一步,连续跑完了三百零一英里,赢得了出席莱特曼节目的机会,还签下了出版自传的合同。媒体大做文章,刊出一条令人叫绝的标题,“死亡竞赛:绝望主妇狂追超级男模”。
到三十一岁的时候,斯科特便已达到了无人能及的巅峰状态。每年都会有一批新的年轻人满怀着击败他的希望来到赛场上,而当他们到达终点时,总会发现斯科特已经缩在睡袋里了。他的身体已经像一辆法拉利,那么接下来该做什么呢?继续参加比赛,直到被年轻人击败?跑步并不只是为了赢,早在满身是泥地追逐达斯汀的时候,他就明白了这一点。跑步真正的意义在于……在于……
那么,斯科特·尤雷克的自传和媒体曝光呢?裸胸跑步秀呢?“在一百英里以上的越野耐力赛中,从没有人能取得哪怕跟他接近的成绩。如果要评选历史上最伟大的超长距离耐力跑选手,他恐怕当之无愧。”《超级马拉松》杂志编辑唐·埃里森评论道,“他的天赋足以让他跟任何人抗衡。”
斯科特从此离开了达斯汀的阴影。“任何人一旦见到他在一百英里山路的最后几英里加速冲刺的样子,心态都会发生转变。”这是一名耐力跑选手在目睹斯科特打破西部越野赛纪录之后的感言。而对那些垫底选手来说,斯科特以另一种方式成为了他们的英雄:每次跑完比赛,斯科特虽然像其他选手一样渴望着热水澡和干净的床铺,却会在比赛终点铺开睡袋露宿一晚。天亮以后,他仍会待在那里,用沙哑的嗓子给每个冲向终点线的选手加油鼓劲,让他们知道自己并不孤单。
那他人在哪儿?
纯粹是偶然,斯科特抓住了超长距离耐力跑最重要的秘诀:面对疲劳你不能退缩,而是要全身心地拥抱它,甚至不放它离开。等到你熟悉了它,就再也不会害怕它了。来自爱达荷州的耐力跑选手莉莎·史密斯-巴钦把极度疲劳形容为一只可爱的宠物。“我喜欢它。”她说,“总是期待它的出现,因为每次它来之后,我都会更加懂得如何跟它打交道。”她曾经顶着暴风雪坚持训练,也曾经在炎热的沙漠中奋战六天,夺得撒哈拉耐力赛。每当疲劳来临,她知道该怎么对待它,把它置于控制之下—而这不正是她参赛的原因吗?她去沙漠里奋力奔跑,难道不是为了跟它亲密接触,让它学会服从她?如果你仇恨疲劳,就不可能击败它。所有的哲学家和遗传学家都会告诉你,要想真正征服某种事物,必须先爱上它。
早就消失了。那个荣耀的夏天过后,斯科特并没有就此踏进公众的视线,而是跟莉亚一起消失在密林深处,自己去庆功了。斯科特根本不在乎电视节目,反正他家里也没有电视。他读过迪恩和帕姆的传记,以及相关的报道,觉得很倒胃口。“作秀。”他咕哝着。跑步本来是一项美好的运动,是人类与生俱来的能力,却在这些人手中沦为怪物秀。
斯科特自己也很吃惊。看来这么多年的苦并没有白受,他想。母亲永远不能康复所带来的绝望,追不上欺负他的人所带来的失望,都让他在不知不觉中变得坚强,越是身在绝境,就越要坚持到底。如果维吉尔教练了解他的情况,一定会感动不已:斯科特并没有指望他的坚持会换来财富,而他得到的比他期待的要多得多。
等他们俩终于回到公寓后,斯科特发现邮箱里又多了一封邮件。这两年来,他陆陆续续地接收些类似邮件。发件人总是不停地更换署名:卡巴洛·罗科、卡巴洛·坎费索、卡巴洛·布兰科……这人邀请他参加一场比赛,说他的到来可以给人们力量……通常斯科特只扫一眼邮件的内容,就随手移到垃圾箱。但这一次,有一个词吸引了他的注意,“钦贡”。
比赛进行到一半时,达斯汀的一只鞋陷进了泥里。就在他拔鞋的时候,斯科特超到了前面。最后,斯科特在他参加的第一场超长距离耐力赛上夺得了亚军,比达斯汀快了五分钟。“究竟是怎么回事?”达斯汀不明白。那天晚上,他的电话响个不停。“所有人都在嘲笑我:‘你这个废物!你居然被蠢雷克打败了!’”
等一下……在西班牙语里,这不是句粗话吗?斯科特只懂一点西班牙语,但他知道哪些话是骂人的。这个名叫“卡巴洛”的疯子是在骂他吗?斯科特于是又把邮件仔细读了一遍。
当母亲不得不住进疗养院后,斯科特忽然发现自己每天下午无事可做,只能孤独地忍受焦虑。他需要一个朋友,万幸的是,达斯汀出现了。两个孩子尽管貌不合,但却很投缘。达斯汀追求冒险,斯科特想要解脱。达斯汀非常喜欢比赛,他在赢得了全美青少年越野和跳台混合滑雪锦标赛和地区越野赛跑的冠军之后,就劝说斯科特跟他一起去参加明尼苏达州樵夫五十英里越野超马赛。“没错,我差不多是硬拉着他参加的。”斯科特之前从来没跑过二十五英里以上的距离,但看在达斯汀的面子上,还是同意了。
我一直告诉拉拉穆里人,我的阿帕奇族朋友拉蒙·钦贡说他跑得比所有人都快。跟阿帕奇人相比,塔拉乌马拉人的速度可算略胜一筹,奎马尔一家跑得尤其快。但问题是,谁能比拉蒙更“钦贡”呢?
话说回来,斯科特没有多少训练时间。他还上小学的时候,母亲患了多发性硬化症,作为三个孩子中的老大,他每天放学后都要照顾她,打扫房间,在父亲下班前收集好烧火用的木柴。多年以后的赛场上,观众们或许无法理解斯科特在起跑线上撕心裂肺的吼声,和冲进急救站时摆的姿势。但如果你整个童年都需要尽快做家务,并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母亲遭受痛苦,或许便不难理解奔跑时那种把一切都抛在脑后的兴奋。
要理解卡巴洛的意思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斯科特最终还是琢磨出来了—他就是卡巴洛所说的“拉蒙·钦贡”,那个假定能击败所有塔拉乌马拉人的家伙。换句话说,这个他从来没见过的卡巴洛,打算在塔拉乌马拉人跟阿帕奇人这对世仇之间挑起一场“复仇之战”,还要他扮演蒙着脸的坏蛋?真是个疯子……
而对于那些在明尼苏达州普罗克托镇看着他长大的人来说,这个“蠢雷克”何以蜕变成超级马拉松明星,至今仍然是一个谜。“当时我们整天都在欺负他。”斯科特小时候的玩伴达斯汀·奥尔森回忆说。十几岁的时候,他总跟其他小伙伴朝斯科特扔泥巴,然后四散着跑开。“他从来都追不上我们。”达斯汀说,“人人都想不通他为什么跑得那么慢,因为他练习跑步时比所有人都努力。”
斯科特把鼠标挪到“删除”键上,但是没有点下去。换个角度想想……这难道不是他一直在做的事情吗?寻找世界各地最棒的跑手和最艰苦的比赛,然后通通征服?总有一天,所有人都会忘记帕姆·里德和迪恩·卡纳泽斯,就连圈内的人也不例外。如果斯科特真的像他自己想象的那么优秀—真的像他敢于想象的那么优秀—那他就应该是自古以来跑得最快的。斯科特不满足于“世界第一”的头衔,他要追求的是“空前绝后”。
斯科特·尤雷克的体魄仍然健美,当他与苗条的金发妻子莉亚一起骑着自行车,在国会山周围的书店、咖啡厅和泰式饭馆之间闲逛时,总能引来路人的频频回首。他的个子很高,肌肉发达,棕色的眼里总是挂着一丝笑意。自从六年前他在第一次赢得西部越野赛冠军之前让莉亚剪过头发后,他就一直没理过发,现在一头古希腊诸神的鬈发,在他跑起来时,随着身体的节奏飘动。
但跟所有冠军一样,他需要面对“阿里的诅咒”:就算他能战胜所有活着的人,也会在死人(或是早已退休的选手)面前败下阵来。每个重量级拳王都听过这样的话:“没错,你的确很棒,但你不可能打过巅峰时期的阿里。”斯科特也是一样,无论他打破多少项纪录,都没法回答一个问题:假如一九九四年的莱德维尔越野赛他也在场,会怎么样?究竟是他会击败胡安·赫雷拉和“塔拉乌马拉代表队”,还是他们会像追杀奔跑的鹿一样超越他—就像追上那个“女巫”?
就在卡巴洛受伤的几天前,在西雅图的一间狭小公寓里,美国最伟大的超长距离耐力跑选手也正为身体面临的限制苦恼不已。
过往的英雄已被牢牢地掩在时间厚重的大门之后,不可触碰—除非有哪个神秘的陌生人找到了开门的钥匙。或许这个叫卡巴洛的人可以打开这扇门,让斯科特沿着历史长河回到过去,跟那些不朽的英雄们较量一番。
—伊弗雷姆·罗梅斯伯格,核工程师,耐力跑选手,恶水超马赛第六十五英里处
谁能比拉蒙更“钦贡”呢?
比赛开始时,我总是雄心勃勃,好像非得有什么成就不可。随着体能状态的下滑,我的目标也随之收敛,最后就变成现在这样:努力不让自己吐在鞋面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