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工转身看了“灰衬衫”一眼,一脸困惑,皱着眉头。
“伙计,你的金子在哪儿藏着?”“灰衬衫”继续他的“大合唱”,“我们的黄金。我知道你一定把它藏在某个地方了。”
“谢谢你,先生。”吉米一边说一边领着矿工走出小店。“请再来。”矿工在门口停了一下,回头看了一眼柜台,最后离开了。
吉米继续往那位矿工的烟荷包里装烟草。
吉米不再微笑。“先生,你走吧。”他对“灰衬衫”和他的朋友们说,“我跟你没话说——”
“怎么了?”“灰衬衫”在柜台边儿摇晃着酒瓶对吉米说,“不想和我们一起喝?”德莫特挡住朋友的手,“灰衬衫”狂笑起来,“我不是真的要和他分享我的威士忌,德莫特。你以为我疯了吗?”
“你知道什么事最可笑吗,伙计?”“灰衬衫”说,“我们这儿的人不会把金子藏起来,不会把金子带回到长毛猴生活的蛮荒之地。”
“把这个烟荷包装满,好吗?”矿工说。
德莫特哈哈大笑,笑声出奇地尖细。然后哼了哼鼻子,笑声戛然而止。
一个皮肤黝黑、满身是泥的矿工走了进来。吉米没理那几个人,问矿工要点什么。
“得了吧,闹够了吧。”梅敦的律师格兰奇先生站在门口说。刚才买烟草的矿工站在他身边。“梅敦有足够的空间——”
“灰衬衫”十分夸张地叹了一口气,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个扁扁的酒瓶,喝了一大口,递给高个子德莫特。德莫特也喝了一口。“喝一口,伙计,”他说,把酒瓶送到吉米眼前,“是不是违背你们中国佬的宗教?”
“灰衬衫”挥舞着手臂,威士忌从酒瓶里甩了出来。“可是,伙计,你来看看这个中国佬,好吗?”接着转过脸,向吉米怒吼:“你为什么不回中国去?这不是你的地方。这是我的地方。我出生在这里,伙计。”唾沫星子落在一听牡蛎罐头上。
这已经不是莺第一次在店门口,或者在城里散步时听到这种辱骂华人的话了。也不是她第一次感到恼怒,同时为自己有能力消除一些恐惧而高兴。她向后退了几步,目光落在吉米放在柜台下面的一根木棒上。那是他准备追小偷时用的。
格兰奇先生摇了摇头,只好继续走自己的路,朝那位矿工使了个眼色,让他跟着他走。“灰衬衫”又喝了几口威士忌,德莫特站在旁边窃笑。这时,一堆罐头掉在地上的声音让莺怒不可遏。
“好吧,伙计,如果你没有金子,”“灰衬衫”说,“为什么不回中国去,你们这些黄种野蛮人。回去开店呀!”
“如果我出生在这里呢?”她说。
“没有金子。”吉米又说了一遍,把放在柜台上的一排菠菜弄整齐了。
“灰衬衫”转过脸瞪着她,活像一头好斗的公牛。“他说什么来着?”
莺垂下眼睛,小心翼翼地拧好薄荷油瓶子的瓶盖儿,把头转过去,躲开那个坏蛋那张臭嘴。她想知道,城里那么多华人,为什么这三个家伙偏偏来欺负吉米。也许梅敦的白人认为,叶守贵手下的喽啰都是玩刀的高手,三义堂的人无论走到哪里都随身带着步枪。她想躲开这几个恶人,但又不想丢下吉米不管。她斜睨了吉米一眼。他还在微笑,但血色从喉咙一直蔓延到下巴。
莺的心怦怦直跳。“如果我出生在这儿呢?梅敦会是我的地方吗?”看着他们仨一张张困惑不解的脸,她又说了一次,“如果一个孩子出生在这里,梅敦会是他的地方吗?”
“没有金子,先生。”吉米重复道。他抬起头,目光越过“灰衬衫”,好像在迎接一位新顾客。
“灰衬衫”大张着嘴巴,不知所措。
“是呀,什么打算?贪婪的混蛋。”年轻人嘲笑道,把一袋玉米粉扔到地上。袋子开裂,玉米粉撒了一地。
“他的意思是要和我们的一个姑娘生个孩子,是吗?”德莫特愤怒地问道。
“灰衬衫”靠在柜台上,脑袋凑到吉米眼前。“你们这群混蛋想把这些东西都带回中国,还是有别的什么打算?什么打算?”他还在咧着嘴笑,但肥胖的脸上一副卑鄙下流的样子。
“不,不。”吉米说,用肩膀推开莺,连连摇头,告诉他们理解错了。汗水从他的发际滴下来。
“没错儿,德莫特。”最年轻的那个家伙说,他一直在后面,在食品柜旁边走来走去。
“别闹了,好吗?”一个低沉的声音从商店门口传来,副督察坎贝尔迈着重重的脚步,走进小店,环顾四周。他对“灰衬衫”和他的同伴说:“听说有人在这儿闹事儿,伙计们,这可是非常不受欢迎的事情。走吧。去梅威瑟。你给我买一品脱酒,我就不会再找你的麻烦了。”
高个子从油腻腻的卷发上扯下蓝绿相间的羊毛帽。“当然,这些中国狗总是有金子的。这些贪婪的混蛋。”
警察把那三个家伙赶出商店。拖着脚走出去的时候,他们对吉米和莺怒目而视。年纪最轻的那个小伙子朝一袋燕麦踢了一脚,骂道:“该死的清朝中国人!”
“你只要金子吗,中国佬?”“灰衬衫”问道。“好把它藏起来,对吧,伙计?我敢打赌,是替你那些中国佬朋友保管的。”
鱼头漂浮到汤上面,依偎在卷心菜和蘑菇中间,大睁着乳白色的眼睛,发亮的鱼皮像老年人的皮肤一样斑斑驳驳。莺把勺子伸到陶罐里,给自己舀了一小碗汤,嘴里流着口水,但只捞了几片鱼肉,把丝绸般滑腻鱼头和腮上柔软的肉留给吉米和阿凯。
个子最高的那个家伙站在“灰衬衫”旁边,洒在褐色背心胸脯上的肉汤已经干成硬嘎巴儿。“他不认钱,只认金子。”
他们还没来得及告诉阿凯“灰衬衫”和他那几个狐朋狗友的事。因为从打进门,阿凯就一直抱怨他在三义堂一家赌场赌输了钱。
“威士忌呢?杜松子酒呢?”吉米仍然微笑着,摇了摇头。
“那些人都是骗子,会兴。否则我怎么能一次输掉那么多钱呢?”
“没有。我这儿没有朗姆酒,先生。你去明龙先生的店里看看。”吉米朝左边莱斯利大街指了指。
“朋友,你是不是喝多了?”吉米取笑他。
“有朗姆酒吗,中国佬。”
“这还不是最重要的。关键是他们在我欠帐的基础上又要一大笔利息。我不会付的。不会!我要把昨晚欠他们的钱都还给他们,就这么回事儿。”
他摇摇晃晃走过去,满嘴啤酒味儿,把一枚硬币放在柜台上,朝吉米咧嘴一笑,吉米也对他报以微笑。
吉米打量着他的朋友。“你输得很惨?是不是把回家的路费也输光了?”
第一个人,皮肤白皙,脸刮得很干净,穿着一件因汗渍和泥土而变得灰白的衬衫。他拿起一个盛豆沙的陶罐,打开软木塞,闻了闻,皱着鼻子,在高个子同伴面前晃了晃。“闻闻这味儿。”那人转身走开,他哈哈大笑。“很难闻!是吧?”他把坛子重重地放在长凳上,撞在别的瓶瓶罐罐上,发出叮当声。
阿凯不耐烦地咂了咂嘴。“没什么了不起!没有我搞不定的事。”他两手抱在胸前,往椅子上靠了靠。
来了三个人,在门口跺着靴子上的土。那咚咚咚的声音让莺觉得她的鞋底都在震颤。这三个家伙人高马大,从门口挤进来的时候,把光线挡在外面。
吉米把汤舀进碗里,递给他的朋友。“当心点,阿凯。毕竟,三义堂的势力很大。”
“听着,莺,你要小心那个女人。没错儿,她是个好顾客,但是……”
他拿出一份老家的报纸——三个月前的旧报,只是边缘有点破——在他和阿凯之间摊开,指着一篇关于饥荒的报道。“你看。老家遭了灾,据说人们吃树根和泥土。”他沮丧地摇了摇头。
“天太黑,她摔了一跤,跪倒在地上。我怕她出什么意外,一直护送她平安到家。”莺没有提那位梅里如何向她挥挥手,“嘘嘘嘘”地让她滚开,好像她是一只讨厌的杂种狗,嗅来嗅去找肉吃。但借着铁匠铺的灯光,莺看见泪珠从她脸颊上滚落下来,上嘴唇还一闪一闪,流着鼻涕。尽管这个女孩态度粗鲁,莺还是对她深表同情,和她拉开一段距离,远远地跟在后面,看着梅里一瘸一拐地走回到罗柏隔壁那幢小房子里。
“可我们还在这儿享受鱼头汤呢!”阿凯说。
“梅里小姐吗?天那么晚,她怎么会需要你的帮助?”吉米皱着眉头问。
莺纳闷为什么吉米不把“灰衬衫”的事告诉他的朋友。也许对他最好守口如瓶。阿凯性格浮躁,不像吉米那样稳重,没有必要刺激他。或许吉米并没有因为这件事闹心。和莺比,他早就习惯了被白人这样欺凌,认为这种事还是少谈为妙。但是莺不这样想。这天下午,重新摆放被那几个家伙搞乱的货架的时候,从井边挑水回来,用扫帚扫门口落叶的时候,那个男人大声咆哮的样子总在她眼前晃动。那个年轻人“该死的清朝中国人”的叫喊一直在她耳边回响。这一切就像看不见的毛刺无时无刻不扎心扎肺。
“我帮了一位女士。就是那个偶尔来我们这里买东西的人。她买过你从布里斯班订购的硬糖。”她说。那个女人身上有一种让莺感到愉悦的东西。莺欣赏她的高鼻梁,又细又长,像猫头鹰的喙——不像自己的鼻子那么扁平。她胳膊看起来很结实,皮肤泛着好看的奶油色。
她搅了搅碗里的汤,闭上眼睛,努力不去想“灰衬衫”。不想让那个丧门星搅了她的美味。她把凳子搬到外面,坐下来,看落日的余晖沉入宛如麦田一样干燥的草地。草地上点缀着一簇簇翠绿的叶子。不过,吃之前,她慢慢搅动着,看汤里有没有被蒸腾的热气吓坏掉进去的苍蝇,寻找蟑螂的翅膀或弯曲的腿。她想起,如果在家里,妈妈一定会因为她这么挑剔而骂她。她狼吞虎咽般喝下五口还很热的汤,再次抬起头来。
莺将薄荷油涂抹在手背上被蚊子叮咬过的地方。她没有意识到吉米知道她昨天晚上不在家。她从不离开很久,总是在吉米回来之前就赶回来。
他们这幢房子一边是一块块的铁皮,把吉米的地和张龙的地分开。另一边没有栅栏,莺看见叶家的仆人正在拍打地毯上的灰尘,棕色的灰尘旋转着落在他的鞋上。在他的店铺后面,那块地的边儿上,叶种了一棵树。这棵树的树苗是他从家乡带来的。今年第一次绽放出乳白色的花朵,与周围单调的色调形成鲜明的对比。一只小白雀落在一根树枝上,随着树枝的摇摆,保持平衡。莺羡慕它的喙从头顶直接弯下来,翅膀上浅黄褐色的图案就像盔甲上的链环,一个黑色的圆圈儿把它的脑袋勾勒成头盔的形状,让她想起老家挂在来悦床边那幅画上的武士。
在卡尔的餐厅里,男人们用金属叉子敲着搪瓷盘子,大口大口地吃着炖菜。在帝国酒店,一群男人每周都要聚在一起玩几次游戏,他们向一个圆盘投掷锋利的飞镖,欢呼着,紧握的拳头在空中挥舞。在梅威瑟酒店,一个穿着条纹马甲的高个子男人几乎每晚都在一架落满灰尘的钢琴上翻来覆去敲出一首曲子,直到喝了太多威士忌,从凳子上跌下来。莺知道要远离那些卖啤酒的小棚屋,免得被那些喝醉酒、跌跌撞撞“滚”出来的男人纠缠。平常,她知道自己不堪一击,不敢走到离家太远的地方。但昨晚,她站在铁匠铺看铁匠打铁的时候,看到一个年轻女子摔倒在地上,眼镜掉在泥土里。
想到哥哥,莺内心的平静被打破了。阿凯告诉她,来悦找到一份工作,给白人当挑夫和厨师,要走很长一段时间。她不明白为什么来悦不辞而别。她回过头,朝铺子瞥了一眼,小屋里有她的床,她的东西整整齐齐装在麻袋里,那里面有哥哥给她雕刻的一只小鸟。她经常把小鸟拿出来,用鸟儿曲线柔和的小脑袋摩擦自己的嘴唇,吸它散发出来的辛辣气味。这气味儿总是带着她回到河边那座帐篷,闷热、使人厌倦。但也是她最后一次和哥哥分享潮湿空气的地方。一想到和唯一的亲人相隔如此之远,她的内心就隐隐作痛,仿佛有什么东西在吱吱作响。
莺转过身来,避开他的目光,把那些罐头放到发酵粉旁边的架子上。她喜欢晚上偷偷溜出去,在夜色笼罩的大街上溜达来溜达去,向商店或者别的什么场所张望,看看其他人是如何等待时机的。她熟悉人们说话的嘈杂声,纸牌甩在瓷砖上的啪啪声,从华人赌场飘出来的烟雾,以及更为虔诚的同胞们在寺庙里祈祷的喃喃声。而最吸引她的是观察欧洲人是如何打发时间的。
“莺,洗盘子吧,”吉米在店里喊道,“我要跟阿凯出去一会儿。”
吉米点燃一根香,插在祭坛前面的香炉里。“你昨晚到哪儿去了?”他坐在凳子上,打量着她,胳膊肘放在柜台上,像往常一样,两根手指搭在鼻梁上,拇指抚摸着鼻孔之间的鼻尖。
一只蚊子在她的脚踝旁边飞来飞去。一只狸猫跳过临时搭建的篱笆,看见莺,飞快地穿过小院儿,跑进叶家。
她又打了个哈欠,打开装着梅敦白人居民喜欢的橙色香料罐头的包装箱。
在桶里洗完碗和陶罐后,莺把脏水泼到草地上。她给叶家的仆人一勺烟草,让他替她照看店铺,然后沿着马路向左拐,沿着河岸向罗柏的菜园走去。黑暗中,她看见茶树的枝叶滑过不平静的水面,不由得想起家乡的柳树,想起母亲伏在洗衣盆上,乌黑的头发滑落下来,浸在水里。莺和一群群人擦肩而过。他们准备明天长途跋涉去金矿淘金。一个小贩向她兜售一袋咸鱼。另一个小贩卖铁锹和鹤嘴锄。莺继续往前走,一直走到罗柏家附近。他的小屋一片漆黑,但从他旁边那幢房子敞开的大门射出一缕光。一条绿色缎带被扎成一个下垂的蝴蝶结,绑在房子前面那棵高大的树上。
只睡了短短几个小时,莺觉得眼皮子沉重得抬不起来。镇上的狗几乎在公鸡啼叫之前就开始互相吠叫。她张大嘴打了个哈欠,眼睛直流泪,把三个西红柿放进一个纸袋里,对一位矿工说:“拿手托着,注意袋子下面,当心点儿。”每次把东西递给吉米的顾客时,她都要这样嘱咐一番。因为那些袋子都是她把报纸裁成方块,用糨糊粘在一起做成的,很不结实。夜深人静时,她经常听到蟑螂啃食接缝处面粉的沙沙声。
莺想知道昨晚梅里小姐为什么哭。她像莺一样孤独吗?还是她得到什么不幸的消息?莺想知道梅里小姐在这里是否有朋友,一个可以聊天的伴侣。她可以和她一起吃饭,一起度过一天中漫长的时光,一起思考,一起回忆。莺如饥似渴地盯着那一片亮光,却不敢靠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