莺端着木板走到火炉旁。“现在放大蒜吗,吉米?”她叫他吉米,不像阿凯,阿凯坚持叫他的中文名——会兴。吉米告诉她,在店里要叫他的英文名字。
“是的,他们是白人。”
“是的,是的。”他回答道,拿起大蕉,慢慢地剥皮。
“可他们是白人。”
“上周他们在你家门前墙上写的那几个字呢,会兴?”阿凯说。
阿凯呷了一口米酒,脸涨得通红。“这不公平。我们得做点什么。写一份请愿书,要求他们取消令人讨厌的税收。我无法相信我们的税率居然比从其他国家来的人高那么多。简直不敢相信。太不公平了!许多淘金的人和我们一样都是外国人,说外国话,吃不同的食物……”
莺把大蒜刮进炒锅里冒着泡的油里,想起她擦掉门板上用红油漆潦潦草草写着“滚回中国”四个字的时候,手指上仿佛沾满了鲜血。她闻了闻手上的大蒜味,把指尖放在舌头上,那里是生大蒜烧焦的地方。
莺剥了一头大蒜,切成薄片,蒜汁粘在指尖上,刺痛了眼睛。
“我不相信这是白人写的,阿凯。”吉米说。
切肉刀砰的一声落在砧板上,吉米把青蛙肉切成小块。“就像我妈妈常说的那样,饭已经煮好了。阿凯,搞定了。我不明白你为什么这么生气。”
“不是白人,是谁呢?”阿凯提高嗓门儿,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我差点忘了。”她在裤兜里翻了翻,掏出一包袋装食物——这次是一根腌香肠——然后取出一头大蒜,“刚来了一箱子货。吉米估计你可能想要一些。”
“我怀疑是不是另一个店主为了竞争,想除掉我。”
罗柏把一个大蕉放在豆夹上,特意告诉她,晚餐时吃。
“你是说隔壁的叶,还是张龙?”
她一边帮罗柏往筐里装豆夹,一边琢磨他的人生态度。他怎么会想到留在这个国家呢?她瞅着他被太阳晒黑了的光滑的皮肤,瞅着他微微张开、显得很轻松的嘴巴,瞅着他皱巴巴的喉咙上流淌的汗水,心里想,也许没有亲人在大洋彼岸等他。也许压根儿就没有什么亲人。听说不少同胞是因为逃离暴力、无家可归,才来到这个地方。但是对她而言,从来没有想过不回中国。
“别再想它了。都过去了。你,阿凯,现在有足够的财富了。”他安慰地说,“你为什么不回家?找个好老婆,生几个孩子。我得说,要想生出漂亮的孩子,必须找到一个非常漂亮的妻子来弥补你的缺点。”他对阿凯笑了笑。
他笑了起来,就像一只鹅喔喔喔地叫。“不。中国不需要更多的龙眼树。这个地方需要。听说稍微往南一点的地方,大山里,土壤肥沃。人们已经在那儿种植香蕉和大量的甘蔗。等存够钱,我就去那儿。”他耸了耸肩,“用不了多久,黄金就会采完。迟早的事儿。到那时罗柏也就准备好了。”
但阿凯不会改变主意。“我还是认为是那些红头发恶魔干的。”他咂着嘴说,“有条法律,会兴。有条法律说,他们应该像我们对待他们一样对待我们。但是这些卑鄙的家伙虽然想在我们的土地上被善待,却不会回报。叶守贵和他的人昨天晚上还在谈论这件事情。”
“你是说回中国的时候也会带着?”
吉米把肉放进锅里。莺吸吮着手指,肚子被蒸腾起来的香气引得咕咕叫。
“等这棵树长大了,我就把它嫁接出去。把它的‘后代’栽到别的地方,”罗柏点点头说,“无论我住到哪儿,都会把这棵龙眼树的枝条种到哪儿。”
“朋友,这种事儿,别太投入。也许你应该回国休息一段时间。以后再来。”
她盯着他。“七年。”
阿凯靠铁皮墙站着。“但我喜欢这里。”
他笑着说:“有时候需要五年。或者七年,甚至更长。但值得等。是的,值得等。”
吉米笑着把饭菜分到三个碗里。“你喜欢赌博。喜欢和新朋友一起吃喝玩乐。不喜欢这份工作。”
“一年?两年?”她困惑不解。恐怕他未必就能活到亲眼看见它结果的那一天。
“不对,会兴!”阿凯提高了声音,有点刺耳,“我挖得很辛苦。我帮助别人。不管怎么说,我喜欢这里的天气,喜欢这个忙碌的小镇。”
罗柏深情地望着树。“用不了太久。”
“你喜欢那种不受父亲的期望或者传统的束缚的感觉。”吉米开玩笑说。
“当然吃。”特别甜,像月亮一样半透明,“你这树要多久才能结出果呀?”
阿凯勉强笑了笑。“你说得对,朋友。”
“龙眼。”他在裤子上擦了擦手,哼哼唧唧站起身来,“你吃龙眼吗?”
“这么说,抱怨白人的法律也没有用。他们虽然对我们额外收税,但还有很多东西可供我们享用。”
“这是什么树?”她问罗柏。附近什么人在走动,引起她的注意。她定睛细看,看见旁边那块地上,一个胖乎乎的戴眼镜的年轻女子抖了抖围裙,朝她家那幢房子后面走去。
“会兴,你说得不对。你知道河边住着多少可怜的乞丐吗?他们像被海浪抛到岸上的一千条咸银鱼——饥饿而绝望。”他闷闷不乐,用筷子把米饭往嘴里扒拉。
罗柏的地在镇子尽头,旁边是彼得森酒店,隶属叶守贵的一家游戏厅和许多棚屋。莺来到菜园时,罗柏正跪在一棵小树跟前,手指上蘸着水清洗每一片树叶。来吉米店里工作之后,吉米每天都派她来这里采购店里销售的蔬菜。
莺啃着一根小骨头上的肉,想知道吉米是否也梦想留在这里。她没有资格问他,所以只能闭口不谈,专心吃饭。她不知道等她回家,淑会有多高。她甚至纳闷还能不能认出弟弟妹妹。当然,来成的胎记她永远不会忘记,紫红色。但是妹妹呢?
她正了正肩膀上的扁担,沿着小溪一路小跑。两只空筐荡来荡去,显得脚步格外轻捷。隔着狭窄的水湾,看得见中国人的营地,营地里来来往往、熙熙攘攘的人群。她低着头,和参与帝国大厦后面扩建工程的白人擦肩而过。她在米勒的面包房后面停下脚步,嗅了嗅面包的香气,不知道自己是否还敢进去品尝他们的面包。她当然希望敢。
阿凯用手指而不是用筷子夹起青蛙肉。莺很惊讶,吉米对此没有提出异议。莺在吉米的店里已经待了一段时间,知道吉米很有品位。他让她想起村里教来悦读书的那个先生。吉米像鹤一样优雅,脸很长,皮肤柔软,头顶的头发有点稀疏。眼镜后面,一双眼睛和蔼可亲。他不允许在商店里吐痰,抽烟,说脏话。脸和手必须洗得干干净净。莺第一天来店里,他就递给她一套新衣服,让她把身上那套破衣烂衫扔进火堆里烧掉。他还给了她一桶水和一块布,让她洗去身上的污垢。这是她第一次意识到黏附在皮肤上、渗透到衣服里的臭气有多难闻。每当想起这件事,她依然羞愧难当。
她摇了摇头,连自己都感到惊讶,运气会这么好——阿凯把她介绍给他的朋友。她揉了揉肚子,心满意足,但又感到一丝内疚。不知道母亲是否能吃得这么饱。吉米在汤里放的泡菜,叶守贵的厨师在牛肉里放的香料,都是妈妈喜欢的。还有可怜的来悦,仍然没有工作,只能和别的无事可做的人一样,一天到晚蹲在河边。也许,过几天,吉米会让她给他带一些卷心菜,加到他的粥里,或者给她一把虾米。
可是如果有欧洲人走进店里,莺注意到吉米简直变了个人。他满脸堆笑,点头哈腰。起初,莺对他结结巴巴的英语和曲意逢迎的样子感到尴尬,现在她意识到,低三下四只是保护自己的盾牌,不过是暂且成为他们期望的那个样子。
莺停下脚步,弯下腰,挠着脚踝上被蚊子叮咬过的地方,指甲抠破结了痂的包,渗出鲜红的血。在梅敦已经住了几个星期,蚊虫叮咬带来的持续不断的瘙痒已经成为生活在这个地方最痛苦的折磨,而唯一能缓解的办法是在伤口上涂抹薄荷油。肩膀上的伤已经痊愈,大腿又有了力量,每天晚上吃完晚饭,她的肚子都硬得像南瓜一样。来镇上的头两个晚上,她在河边露营,饥肠辘辘,甚至想去寺庙偷祭坛上干巴巴的水果。但在吉米的店里,她吃得很好。
晚饭后,莺洗了碗,两个男人玩麻将去了。她打开装着白人顾客最喜欢的棕色粉末——吉米称之为可可——的盒子,往罐子里倒了一些咸李子,在货架上摆好。打扫完商店后,她去了趟厕所。那里面几乎和金矿旁边的小树林一样臭气难闻,但至少更私密,用帆布盖着。最后,她躺在后门旁边小屋的床上,想着母亲在蝉鸣中入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