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很有趣,是个倔强的单身汉,对社会和政治有很多话想说,现居加利福尼亚是事出有因,很快将返回东海岸。他说已经厌倦了加利福尼亚。他是个律师,自称不擅长挣钱。他说别看他遛狗时穿得邋遢(真的很邋遢),去法庭时还是会打领带的。我感觉他相当正直,太正直了所以会碰壁,很难活得顺风顺水。
我和他第一次散步后,我怕他还邀请我,就错开时间去了公园。他还在那里,挥着手走过来,又和我散了二十分钟步。这次我没觉得麻烦,甚至感觉很不错。就这样,我们每天一起散步了。
有一天刚见面,他就说“你的白发很可爱”,我听了很高兴。还有一天,他说:“你爱笑,和你在一起我很开心。”我听了很高兴。不过,他最初让我心生好感,是他说“昨天一整天,我也是独自一个人。这些日子,和你说话,是我唯一的和人类说话的机会了”。听得我心里一阵轻颤。
他的狗是一只混着边牧血统的七岁杂种公狗,受过良好训练。他非常会驯狗,就连见了别的狗一定会吠的尼可也和他熟了,不会吠他。就连见别的狗总想逃跑的克莱默,也喜欢和他的狗玩。他的狗不乱叫,只围着克莱默转圈,还察觉到我衣兜里总是装着喂狗的芝士。它盯着我的衣兜,我命令它坐下,它就听话坐下,吃过我的芝士后,和我熟了。第二天再见面时,距离很远它就朝我跑过来,乖乖地坐下。
所以就是这样。和他见面成了我早起的一个盼头。晚上九点,我定好闹钟上床,为了早起,拼命逼自己睡觉。当然早晨遛狗时我不化妆,会洗个澡,吹吹头发,让花白的头发显得蓬松些。
真麻烦。我连拒绝都觉得麻烦,所以跟他走了走,聊了些无关痛痒的事。特朗普,遛狗什么的。陌生人的英语我听得很费劲,我坦率地告诉他,他的话我没有完全听懂。这人有点怪,不时迸出妙语,我听得放声大笑。
我们一起散步了两个星期,对话时间总计十五个小时。然后,他离开加利福尼亚,去了遥远的其他州。他偶尔给我发邮件,我有时主动写。但我知道,我们不会见面了。六十岁后,遇见一个稍微让自己动心的男人,我没有迫不及待地扑上去,我为这样的自己而感动,同时也察觉到一件事,很恐怖,很寂寞。
就是男女之间的所谓搭讪。
沙罗子和伴侣住在楼上,我能感知到他们在;我有可以开怀畅谈的贴心好友;晚上经常有人邀请我参加派对。然而,我依旧是孤零零的一个人。我和楼上的沙罗子签订了互不侵犯条约,只有在碰面时才说话,我们很少碰面。
后来,在同一个时间,我遇到一个也在遛狗的男人。他也松开牵引绳,让狗自由奔跑。此人和我年龄相仿,我们打了招呼。后来有一天,我们站着说了一会儿话。第二天,他邀请我“一起散步吧”。
自从去年十一月克莱默来到我家,我带着它每天在外徜徉很久,就当自己是一个住在萧寂深山里的山地人(过去美国西部有这种山地人,他们毛发很重,穿着毛茸茸的毛皮衣,带着枪,牵着狗,走在山中,猎取动物毛皮,与印第安人有来往),做好了遇见熊和狼的准备,咬紧牙关,徜徉在公园里,徜徉在海滩上。这一年,我的人生非常艰难,遭遇了熊本地震,死了丈夫。我竭尽全力地走,脚步不停。然后一次偶然,我在这个公园里邂逅了另一个带着狗的山地人,我们的狗玩到了一起,我们谈到了一起。我们共同走了两个星期,讲了很多人类语言。然后,这个山地人消失了。
这阵子我早晨六点前起床出门。前段时间我因为倒时差,还要在截稿日期前赶稿,睡眠混乱,心里惦记着交稿时间,凌晨时分醒来再睡不着了。天色尚暗,我起床带着狗去公园,那里有广阔的草坪,我松开牵引绳,让狗自由奔跑。天色渐渐泛白,黑夜结束了,于是我回家。最近过的就是这种生活。
骤然,这座山上,不,这座公园里出现了空旷无尽的陌生荒野,只回荡着我一个人的声音。与从前相比,我变得更孤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