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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下写作的那些年

其实,穷日子不好过,后来的富日子更不好过。一个成功团队总是免不了外部压力剧增,须应对剽窃、举报、揩油、敲诈、圈套、稽查、恐吓信等十面埋伏,而且几乎必然滋生涣散和腐败的冲动。按经济特区当时的体制和风气,我们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从无任何国家投入,因此收益就给人某种模糊的想象空间。有一天,头头们在一个大学的操场开会至深夜两点。无非是有人提出“改制”,其实就是后来经济学家们说的MBO,即管理层收购,实现私有化的一条便道—只是当时还没有这些词。我大体听明白了以后,明确表示反对,理由是:其一,这违反了我们最初制定的全员“公约”,突然在内部分出三六九等,很像领导下手摘桃子。其二,这扭曲了利润产生的实际情况,因为我们并非资本密集型企业,现在也根本不缺钱,由管理层“出资”,实属多此一举,不过是掩盖靠智能和劳动产生效益的过程真相。如果连“出资”这种合法化的假动作也没有,那就更不像话。

靠这种死抠,我们把一本杂志、一张周报、一个函授学院,统统办成了赢利大户,又活生生进一步办成了公益事业。杂志社曾给海口市福利院等机构大笔捐款。函授学院也按30%的大比例奖励优秀学员,几乎是只要认真做了作业的,就能获得奖学金三百元至一千元不等,并登上《中国青年报》的表彰公告—而他们交的全部学费只有每人两百。

争到最后,双方有点僵,直到对方不愿看到我辞职退出,才算了。某些当事人的心结当然并未完全解开。在海南以及全国当时那种“转型”热潮中,他们肯定觉得自己更代表市场和资本的逻辑,更代表所谓改革的方向。自那以后,团队内部的消极、懈怠、团团伙伙、过分享乐等现象日增,根子就在这里。

税务部门中当然也有乱来的。有一次,在另一地,某官员要求我们交税七八万,把我们的财务人员也唬住了。我几乎一夜未眠,一条条仔细研究税法,最后据理力争,硬是把重复的交税给抠了回来。

难道我错了吗?为此我查过资料,发现瑞典式的“社会主义”收入高低差距大约是7∶1,而我们的差距接近3∶1,包括住房、医疗、保险、住宅电话等福利,都是按需分配结合按劳分配来处理。这在早期的市场化潮流中确实显得另类,似乎不合时宜。但由我设计的一种员工持股的“劳动股份制”,有点像我当知青时在乡下见过的工分制,还有历史上晋商在“银股”制之外的“身股”制,既讲股权这种资本主义的元素,也讲劳动这种社会主义的元素,确有点不伦不类,却也大体管用。比如凡是同我们接触过的人,那些做印刷、运输、批发零售什么的,都曾以为我们这一群人是个体户,说没见过哪个公家单位的人会这样卖命干。既如此,有什么不好呢?

正是通过这种学习,通过各种鼻青脸肿的摸爬滚打,我们后来才逐步脱困,一本严肃的综合类文化杂志,终于扛住了低俗潮流,最好时居然能发行120万册(这个数字说给外国同行听,总要惊得他们两眼圆瞪)。受制于当时落后的印刷技术,我们每期杂志甚至要找三个印刷厂同时开印,才能满足市场需要。那时钞票最大面额是十元,当有些客户用蛇皮袋提着现钞来订货,杂志社所有人都得停下手头工作,一起来数钞票。更有趣的是,一位出纳员去海口市某税务分局交税,回头高兴地给我打电话,说税务局说从未听过这种税,账上没这个科目,要她把钱拿回来。我在电话里一时同她说不清,没工夫掰扯偷税就会有内伤、隐患、定时炸弹一类大道理,只是说:你理解要执行,不理解也要执行,哭着喊着也要把税交进去再说—那一次我们强行缴税二十多万。

让人不易明白的是,难道把团队财富都变成了领导的私产和私股,员工们就会干得更加心花怒放和热火朝天?

这大概算是全国最早的一批“文化产业”试水。我们既不能走“拳头加枕头”的低俗路线,又要破除旧式的“大锅饭”和“铁饭碗”,一开始就腹背受敌,两面应战—没有一个甜饼和鲜花的市场在等你。市场差不多只是有待拼争、格杀、创造的一种未知。为了活下去,我们这些书生只能放下架子,向商人学习,向工人、农民、官员等一切行动者学习。我们派人去书商那里跟班瞟学,甚至到火车站货场,找到那些待运的书刊货包,一五一十抄录人家的收货地址,好建立自己的客户关系。编辑们还曾被派到街上,一人守一个书摊,掐着手表计数,看哪些书刊卖得快,看顾客的目光停留在什么地方最多,看一本杂志在众多书刊密集排列时“能见区块”在哪里……这些细节都透出了市场的心跳和呼吸。

多年后我在美国见到一位经济学家,他倒是对我们当年的制度设计特别感兴趣,对这个区别于资本股份制的“劳动股份制”特别有想法,一再要求我把相关资料复印给他,好像要做什么研究。

是否得灰溜溜地滚回去,乞求旧体制的收留?

我很抱歉,这个不伦不类的新制度伤了某些人的心。根据内部公约,作为一把手,我在每个议题上顶多只有两次否决权,并不可随心所欲。但就靠这一条,也靠一些同道者支持,我多少阻止了一些短视的民主,比如有人主张的MBO,比如更多人不时嚷嚷的吃光分光—那意味着放眼于长远的设备投资根本不能搞,社会公益事业更不能做,国家税收能偷就偷,如此等等。我这样说,并不妨碍我肯定民主的各种正面功能,比如遏制腐败、集思广益、大家参与感强等。在这一方面,民主其实是越多越好。

起步时,我们只能给发行商打工。根据谈下来的合同,我们每编一期杂志,只得到两万元,开支稿费、工资、房租后就所剩无几。因为人家有资本,有市场经验和营销网络,我们就只能接受这种傍大款的身份。到后来,大款也傍不成了,因为人家要干预编辑,就像后来某些投资商干预拍电影一样,直接要你下哪个角色,上哪个角色,连张艺谋这种大导演也顶不住。我们当然不干,但谈来谈去,总是谈不拢,我和同事只好收拾满桌的稿件,塞进挎包,扬长而去。那一天我们携带一包稿件茫然地走在大街上,吃几碗汤面充饥,还真不知道自己下一步该如何活。

上世纪90年代后期,海南的法规空间逐渐收紧和明晰,我参与省作协、省文联的管理,与此前的企业化管理相比,单位的性质已变化,“劳动股份制”是用不上了,但定期民主测评一类老办法还可延续,且效果不错。包括我自己,因有一段时间写作,好像是写《马桥词典》那阵,去单位上班少些,出“勤”得分就唰唰地往下掉—群众的眼光好尖啊,下手够狠,一心要修理我,根本不管我委不委屈。

不过,市场经济这东西有牙齿,六亲不认,专治不服,远不是那些知识沙龙里的高谈阔论,不是我们这种小文青的“诗和远方”。一到海南,我就发现那里的“单位”已变味,与内地很不一样,既不管住房,也不发煤气罐,让你办刊物什么的,就给一个光溜溜的执照,一分钱的皇粮也没有,连工资都得靠你们去“自我滚动”。几乎不到一个月,我就发现自家的全部积蓄,五千元存款,哗啦啦消失一大半,眼看就要见底。用自家的积蓄给自己发工资,摸摸脑袋,定了个每月两百,感觉也怪怪的。

这些故事大多没有进入过我的写作,但我日后在一篇文章里,写到“真理一分钟不与利益结合,民众就可能一哄而散”。这句话后面是有故事的。我在《革命后记》中写到“乌托邦的有效期”,写到纯粹靠情怀支撑的群体运动,包括巴黎公社那种绝对平均主义的理想化模式,其有效期大概只有“半年左右”。这句话后面也是有故事的。90年代晚期,我参与《天涯》杂志的编辑,收到温铁军先生一篇长稿,标题大约是《现代化札记》。同作者沟通以后,我建议改题为《中国的和人民的现代化》。之所以突出和强调“人民的”,这后面同样是有故事的,有无限感慨的。

海南当时处于建省前夕,即将成为中国最大的市场经济先行区。这让我们这些满脑子自由、民主、市场经济的人兴奋不已。当时的拟任省长还公开宣布,将全面放开民营出版,给人更多的想象—我几乎就是冲着这种想象去的。

往事风吹云散,会不会进入我以后的写作,我不知道。其实,它们是否早已潜入笔下的字里行间,自己也不大清楚。

当时交通十分紧张。我选择大年初一动身,是火车上乘客最少的日子。全家三口带上了行李和来自海南的商调函。原单位曾挽留我,一位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后来专程追过海峡。我让他看我家的行李,说我家房子转让了,家具也卖了,还回得去吗?他看到这种情况,只好叹了口气,放我一马。

2018年9月

我1988年初去了海南,在相当一段时间里很少写作,但有关经历对后来的写作可能不无影响。

* 最初发表于2018年《三联生活周刊》杂志,为“中国改革开放四十周年”纪念特刊约写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