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擦亮的灯

“你这不是自个儿找罪受吗!”棕发庞巴度嘟囔着走开了。

“并不完全是因为钱,卡丽,”她解释,“那天晚上吃饭的时候,他朋友当面戳穿了他的低级谎言。他曾经声称没有带某个女孩出去看电影。哎,我最受不了的就是撒谎了。所以这样那样的因素加起来——我就是不喜欢他;事实就是如此。我要把自己嫁出去,绝对不接受任何讨价还价。无论如何我都必须嫁给一个行得正坐得直的男人。对,我是想钓个金龟婿;可光是跟存钱罐一样丁零当啷响,其他一事无成的人是绝对不可以的。”

带着这类崇高的观念——如果不能称之为理想的话——南希继续过着八块钱一周的生活。她在通往不知名金龟婿的小路上坚定前行,一天天地啃她的干面包,一天天地勒紧裤腰带。她的脸上永远带着一丝若隐若现的坚毅、甜美却冷酷的微笑,使她看上去像一位天生的男性猎手。百货商店就是她的森林;有许多次,她端起来复枪瞄准了看上去鹿角发达、身形健硕的猎物;但总是有种来自内心深处的准确直觉——也许是猎手的直觉,也许是女性的本能——让她收起枪管,继续上路。

南希在对方那双黑色、肤浅的眼眸平视下,脸颊染上了些许红晕。

卢在洗衣店干得可滋润了。她每周挣的十八块五里头只有六块用来租房吃饭,其他基本都买了衣服。跟南希比起来,她几乎没什么机会能提高自己的品味和仪态。在蒸汽腾腾的洗衣店里,除了工作、工作还有她对夜晚消遣的期许之外,其他什么都没有。有许多昂贵华丽的料子都经过她的熨斗碾压;搞不好她之所以对衣服裙子越来越喜爱,就是这块金属传导到她心里的吧。

“我说,你到底要什么?”她问道,声音因为少了口香糖的润滑而显得有些嘶哑,“这样还不够?你难道想做个摩门教徒,嫁给洛克菲勒还是格莱斯顿·道伊还是西班牙国王还是他们全部?一年两万还不够你花的?”

一天的工作结束后,阿丹就会在门外等着她,无论她站在哪盏灯下,他都活脱脱是她忠实的影子。

棕发庞巴度姑娘近前一步,眯起了眼睛。

有时候,他会困惑地瞧着卢的打扮,感觉她穿得越来越招摇而非越来越讲究款式;不过这绝对不是不忠的表现啊;他只是反感它们在街上给她引来的目光而已。

“我有疯吗?”南希不在意地说,“我这不是没答应他吗?反正他不是什么名副其实的百万富翁。他家每年只给他两万块花销。那天晚上吃饭的时候,那个秃顶男一直都拿这个调侃他呢。”

卢对闺蜜的感情一点都没有减少。她俩之间有个规定,就是无论她和阿丹有什么活动,南希必须跟着一块儿去。阿丹心甘情愿乐呵呵地接受了这一额外的负担。可以这么说,在这消遣三人帮里,卢负责提供色彩,南希负责基调,而阿丹则要担负起重量。这位保镖从不惊慌,从不抵触,穿着他整洁但明显不是定做的成衣,打着成品领带,带着他可靠又亲切的现成的智慧陪伴两位姑娘娱乐四方。他属于那类好小伙儿,那种在你身边的时候你很容易忘记他的存在,而一旦离开了又会立即想起来的好人。

“你这个蠢得透顶的小傻瓜!那人可是货真价实的百万富翁——他是老冯·斯基特勒斯的亲侄子呀!他在那个阶层说话也是有分量的。你是不是疯了呀,小南?”

在南希看来,这些不上档次的现成消遣对于她高档的品味来说有时候会稍嫌苦涩:可她还年轻;青春啊,若是当不成老饕,那么便至少当个吃货罢。

本店里最为“娴雅”的两位女士——一个领班和一个收银员——时不时会跟几个“一流的绅士朋友”吃饭。有一次他们也邀请了南希。晚餐订在一间享负盛名的咖啡厅,要在这里订到新年前夜的位子,不提前整整一年根本没戏。请客的这两位“绅士朋友”:一位头上寸草不生——奢靡的生活把头发都磨光啦,咱们可以证明;另一位的格调和教养通过两方面令人对他刮目相看——他发誓所有的酒都染上了木瓶塞的气味;他还佩戴钻石袖扣。这位年轻的先生从南希身上感受到了无可抗拒的美德。他向来对店女郎有好感;而眼前这位不仅仅有着她这个阶层的人特有的率真魅力,说起话来更是带上了他所处的上流阶层的音调和仪态。于是第二天,他来到店里,在装满漂过的抽丝花边的爱尔兰亚麻布箱子上,严肃认真地向她求婚。南希拒绝了。十英尺开外,一个梳着庞巴度发型的棕发女孩儿一直睁着眼睛竖着耳朵关注全程。追求者受挫离开后,她冲过来对南希兜头就是一顿狂风骤雨般的谴责。

“阿丹总想让我立刻嫁给他,”卢有一回告诉她,“可为什么呢?我可是很独立的。我自己赚钱想怎么花怎么花;而且他肯定不会同意我结婚之后还继续工作的。不是我说你,小南,你还待在那老店里干啥呢?总是忍饥挨饿,还打扮得不伦不类。你要是愿意,我立马就能在洗衣店给你谋个差事。我觉得如果你能多赚很多钱,就用不着那么高傲啦。”

“他?”南希摆出一个最为冷酷又甜美还不带人情味儿的范·阿尔斯坦·费舍尔式的微笑说,“我还看不上。我见到他在外头上车了。就他那辆十二马力的车子和爱尔兰司机!而且你也看见他买的什么手帕——丝绸的哎!还患有指炎。拜托,我可是宁缺毋滥的好吧。”

“我高傲吗?没有啊,卢。”南希说,“不过我是宁愿靠一半的口粮过活,也要守着现在的工作。我想我应该早就养成习惯了吧,这就是我想要的机会。我也不希望一辈子坐柜台,我每天都在学习新东西呢。每时每刻我都做好了面对教养良好的有钱人的准备——就算我只不过为他们服务;而且我一旦看到附近有目标,是绝对不会错过的。”

“怎么回事儿,小南,你怎么对那位这么冷冰冰的?我看他是上等货色呀,挺不错的嘛。”

“那你钓到了百万富翁没?”卢嗤笑地问。

有一回,一位魅力四射的绅士一下子买了四打手帕,带着科菲多亚国王的架势隔着柜台跟南希搭讪示好。他走后,一个售货姑娘说:

“还没选中,”南希答道,“我正考察他们呢。”

其他女孩子很快便察觉到了南希的野心。“你的百万富翁来啦,南希。”每当有比较像样的男人接近她的柜台,姑娘们就会冲她开腔调侃。男士们似乎都养成了这么一种习惯,就是陪女性购物的时候,他们会在一旁瞎逛,逛着逛着就晃进了卖手帕的柜台,在这个细棉布的小天地里头消磨时间。不得不说,是南希刻意打造的上流发型和看得见的秀丽面庞吸引了他们。许多男人慕名而来,在她面前孔雀开屏。这其中有一些或许是真正的百万富翁;其他呢,也不过是依葫芦画瓢的冒牌货而已。南希早就学会区别二者了。手帕专柜尽头有个窗子,她一挨过去楼下街上待命接送购物者的车阵就一览无遗。她每天观察这些车子,发现汽车和其主人一样也是有贵贱之分的。

“我的妈呀!还几选一呢!你可别放过任何一个啊,小南——即便他钱少点儿也别放过呀。不过我知道,你当然是开玩笑的——百万富翁才不会考虑我们这种打工的女孩子呢。”

南希在店里的职位是比较招人羡慕的。音乐播放室离她很近,她天天这么听着,很快就熟悉了那些顶级作曲家的作品——至少有所了解,让她能在自己没头没脑地试图涉足的社交圈子里冒充一下懂得欣赏音乐的淑女。她积极地汲取工艺品的影响,了解昂贵而精巧的织品,学习几乎等同于女性文化的装饰品知识。

“他们最好能考虑考虑,”南希头脑冷静地说,“我们这种姑娘才能教会他们怎么管钱。”

大百货商店学校的课程包罗万象。恐怕没有任何一所学院能提供如此贴合她需求——嫁个好人家——的教育了。

“要是有某个富家子来跟我搭讪,”卢大笑着说,“我知道我肯定会一头扑过去的。”

于是,南希就这样学习了防守的艺术;而对于女性们来说,成功的防守就相当于胜利啦。

“那是因为你一个都不认识。富翁和普通人唯一的区别就是你必须在近距离观察他们才行。你不觉得你这红绸衬衣配这件外套有点儿太刺眼吗,卢?”

只见一堆脑袋——棕色的、黑色的、亚麻色的、红色的和黄色的,不约而同地摇了摇;莎蒂公布了答案;姑娘们立即制定出反击方案,以便日后大家各自在与共同敌人——男人——作战时使用。

卢瞥了一眼她好姐妹身上那件朴素暗沉的橄榄色小外套。

“我同他讲,”莎蒂说,“你有意思不!以为我是什么人,敢这样说我?你知道他讲什么吗?”

“哎,我觉得不会——不过跟你这件褪了色一样的衣服放在一块儿看,可能是有些抢眼。”

就在这种战事委员会上,姑娘们把武器从一个人手里传到另一个人手里,同时交换着各自在生活中积累总结出来的策略和算计出来的谋划。

“我这件外套,”南希鼻子都翘到天上去了,“跟范·阿尔斯坦·费舍尔夫人那天穿的那件是如出一辙的剪裁和尺码。光是料子就花了我三块九毛八。我猜她的要贵上一百多块吧。”

在大百货商店学校中,还有另一种学习途径。无论什么时候,你看到三四个店女郎围在一块儿,一边明显是在嚼舌根,一边招摇着各自的镯子,可别以为她们仅仅是在挑剔哪个姑娘的发型。这个小会议也许不具备审议机构的尊严;可你千万不要小瞧了其重要性——可以媲美夏娃和大女儿第一次一起动脑子让亚当明白自己在家里的正确地位。这种小会叫做“关于女性进攻和击退社会的战略性理论之共同辩论与意见交换会议”,相当于一个舞台;而男人呢,则是其观众或听众,要不断地坚持献上花束以表忠心。女人啊,好比是任何动物中最弱小无助的一种——有着小鹿的优雅,却没有它的敏捷;有着小鸟的美丽,却没有它的飞翔之力;有着蜜蜂般甜蜜的负担,却没有——哎,快别笑了——有几个人可能已经被蜇到了。

“噢,这样啊,”卢欢快地说,“反正我看它可不像能钓上金龟婿的饵。不过反正我也不会去想有没有可能比你先嫁入豪门。”

她善于观察,勤加练习,从这位小姐那里学得某个姿势,从那位女士那儿学得一个风情万种的挑眉,从其他人那里模仿走路的仪态、拎包的方式,学会怎么微笑,怎么问候朋友,还有如何跟“下等人”讲话。而从她的偶像范·阿尔斯坦·费舍尔夫人身上,她更是不遗余力地模仿到了那精华——一种温软而低浅的嗓音,如银铃般清透,像画眉鸣叫一样完美的发音。浸染在如此高阶层的文雅气息和良好教养的氛围中,她就算想不受到影响都不可能。都说好习惯比好规矩更重要,那么也许,好的仪态更胜过好习惯吧。父母对孩子的耳提面命也许无法将新英格兰的道德准则代代相传;但若是你坐在直背椅子上,重复“棱镜和朝圣者”四十遍,恶魔便会逃之夭夭。因此,当南希用范·阿尔斯坦·费舍尔的语调说话时,她能够感到自己从骨子里散发出一种高贵的颤栗。

说真的,要将这两个小姐妹各自的理论分出个高下,那必须得交给哲学家来决定才行。卢,因为并不具有在商店和办公桌前勉强糊口的姑娘们身上的那种骄傲和一丝不苟,每天都能快活地在闷热的洗衣店里甩着熨斗卖力气。她的薪水除去给她舒适的生活之外还绰绰有余,不可避免地,她打扮得越来越漂亮,直到某次她瞥到阿丹那整洁却跟优雅沾不上边的穿着,心里腾起一股不耐烦来——这个阿丹,一如既往,一成不变,不偏不倚,无趣得要死。

她接待的客人基本都是女性,她们的装束、仪态和社会地位就是判定广大女性的标准。从她们身上,南希偷师学了许多——在她看来都是她们各自最亮眼的地方。

至于南希,她的日子跟千千万万个姑娘的日子没什么不一样。高贵出身、高格调品位的美好世界里,充满了丝绸、珠宝、花边、装饰、香水还有音乐——这一切专为女性而存在;它们让她觉得生活是公平的。如果说它们已经成了她生命的一部分,那么只要她自己愿意,就让她一直待在它们跟前吧。她没有像以扫一样背叛自己;毕竟她坚持了自己与生俱来的权利,亲手挣来的肉汤也稀薄得仅能果腹,并不奢靡。

我猜并不会有多少人把大百货商店看成教育机构吧。可南希工作的那间商店,对她来说就跟学校差不多。她周遭全是呼吸得出品位和精致的美丽商品。如果你身处一个满是奢侈的环境中,那么你就拥有这份奢侈,无论这钱是你花的还是别人花的,都一样。

南希属于这里;她在这里成长,尽管节衣缩食,她仍然心满意足地坚定前行。作为女人,她已然十分了解这个群体;而如今,她将研究目标转向了男人这种动物,知晓了他们的习性和标准。终有一天,她会让理想的猎物落网;但她也暗自发誓,她得到的一定是最大、最好,绝对不亏待自己半分的那一个。

忠实的护卫体贴地站到路边;卢走到他身旁,明艳漂亮的衣裳衬得她有些孔雀开屏般的高傲;南希走在最里边,纤瘦的身材,穿得跟麻雀一般朴素,却走得颇有范·阿尔斯坦·费舍尔的范儿——三个人就这么出发去消遣他们的夜晚时光了。

就这样,她每天都擦亮自己的灯,将之点亮,准备好迎接某天一定会到来的如意新郎。

“好了,咱们先不争论了吧,”阿丹绽开一个愉快的笑容,“我有个提议。既然我没法带你们俩一块儿去蒂凡尼,那么看场杂耍怎么样?我买好了票。如果不能跟真正的宝石握手,去欣赏一下舞台上闪耀的人儿不也很好吗?”

可世事无绝对,也许在不知不觉间,她又学到了另外一些东西。她的价值观开始有了些动摇和改变。有时候,她脑中的美元标志会模糊下去,幻化成别的一些字眼,像“真诚”、“尊重”,甚至时不时只剩下“善良”。我们用在深山老林里狩猎驼鹿或者麋鹿的猎手来打比方好了。猎人发现了一片小谷地,苔藓丛生树木环绕,谷中小溪潺潺,朝他汩汩召唤:来休息吧,很舒服哦。在这种时候,就算是宁录的矛尖也会变成钝器。

“可以先学会啊,”南希很聪明,“你就更有机会得到钻戒啦。”

因此,南希时不时会困惑,波斯羊羔绒究竟是不是按照它包裹的心的价值在市场上定价的呢?

“哎呀,这我可用不来。对我来说可太造作了。这么个握手法一看就是为了炫耀钻戒。只能等我得了几个戒指以后再试试看啦。”

一个周四的傍晚,南希从百货店下了班,在第六大道向西拐弯,往洗衣店走去。她准备跟卢和阿丹一块儿去看场音乐喜剧。

“要是的话,你也可以随便学。”南希答道。

刚走到门口,就碰见阿丹从洗衣店里出来。他的表情古怪,像是有种不自然的紧张。

“你是不是跟范·阿尔斯坦·费舍尔夫人学的这样握手呀,小南?”她问。

“我是想着过来看看他们是否有她的消息。”他说。

卢咯咯笑起来。

“有谁的消息?”南希问,“卢不在吗?”

“谢谢,”南希用她冰凉的指尖碰了碰对方的手指,“我也听她说起过您——有那么几回吧。”

“我还以为你知道,”阿丹说,“她自打周一开始就既没来过店里,也没在家了。她把所有东西都带走了。她告诉了店里一个女孩儿,说可能要去欧洲。”

“非常荣幸认识您,丹佛斯小姐,”阿丹伸出手来说,“我经常听卢说起您。”

“没人在别的地方见过她了吗?”南希惊讶道。

“这是我的朋友,欧文斯先生——跟丹佛斯小姐握个手吧。”卢说着。

阿丹看着她,绷紧了下巴,沉着的灰色双眼里有一抹铁色一闪而过。

话音刚落,阿丹来了——这是个严肃的年轻人,打着现成的领带,身上并没有都市人那种浮躁——他是个电工,每周进账三十块钱,会用罗密欧般的悲伤双眼注视卢,并且坚信她那件手工织绣的束腰是一张网,任何一只苍蝇都会心甘情愿落入其中。

“洗衣店的人告诉我,”他声音粗厉,“他们昨天看着她离开了——坐汽车走的。应该是跟一个富家子走的吧,我猜,就是你和卢天天朝思暮想念念不忘的那种人。”

“好吧好吧,”卢好脾气地先投降了,“你愿意饿肚子喝西北风就随你吧。反正我是要继续干这活儿挣钱的;干上几小时我就能买得起时髦又引人注目的衣服首饰了。”

头一次,南希在一个男人面前感到了畏惧。她用微微颤抖的手抓住阿丹的袖子。

“这条丑了吧唧土得掉渣的裙子,”南希不慌不忙地回道,“可是范·阿尔斯坦·费舍尔夫人那条的翻版。店里的姑娘们说,去年她这条裙子在商店里标价要一万二。我是自己亲手照着做的,就花了一块五。十英尺之外你都看不出来跟原版那条的区别。”

“你没有权利对我这么说话,阿丹——这跟我有一丁点儿关系吗?”

“你说这件?”卢大叫,义愤填膺地瞪大眼睛,“什么呀!我可是花了十六块买的这件束腰啊!原价二十五,有个女的拿到店里来洗,再也没来取过。老板就把它卖给我了。你瞧这一层层都是手工织绣呢。你还是说说你自己身上那件丑了吧唧土得掉渣的裙子吧。”

“我也不是这个意思。”阿丹用柔和的口气说道,手伸进背心口袋里掏着什么。

“你怎么能穿这么一件束腰啊,卢?”南希惊问道,低头瞪着那件得罪了她的衣物,浓密的睫毛覆盖着的眼里尽是撒娇般的嫌弃,“这品味太可怕了吧。”

“我还有今晚的票呢,”他故作轻松地殷勤道,“你要是……”

“我就是在那儿认识阿丹的呀,”卢跟打了胜仗似的自豪,“他到店里来取礼拜日要穿的衬衫和领子,一进门就看到我在第一张熨衣板那儿忙活。姑娘们都要抢第一张熨衣板的。艾拉·马金尼斯那天刚好病了,我就顶上了她平时的位子。他说他第一眼就注意到了我的手臂,那么滚圆白皙。我一般不都挽起袖子的嘛。还有不少很不错的小伙儿都会到洗衣店来。你看他们都是用手提箱装着衣服来的就知道啦;而且进门的时候那叫一个风风火火。”

南希向来欣赏有勇气的人。

“那你就干着呗,”南希鼻子一翘,“我就挣我的八块钱,住我的过道卧室好了。我就喜欢被漂亮的东西和时髦的人们包围。你看看我在这种环境里有怎样的机会!你知道吧,一个卖手套的女孩嫁了个匹兹堡的——是个炼钢的,或者铁匠什么的——以后可是要当百万富翁的呢。哪天我也会找个有钱人。我不是在吹自己长得好啊;可一旦有下注的好机会,我可绝对不会错过。女孩子在洗衣店能有什么前途啊?”

“我跟你一块儿去吧,阿丹。”她接道。

“你不冷吗,小南?”卢问,“哎,说来你真傻,还在那个老百货店里干活,每周才挣八块钱!我每周都能挣十八块五呢。当然啦,熨衣服跟在柜台后头卖那些漂亮物件儿比起来,似乎没那么舒服,可它多挣钱呀。店里的熨衣工们最少每周都能拿到十块钱以上呢。而且话说回来,我觉得这活计也不会多不体面。”

南希再见到卢,已经是三个月之后的事情了。

两个姑娘在角落里等着阿丹。阿丹是卢那个稳重的对象。你问他忠诚吗?呃,反正每当玛丽的小羊羔不见了,需要雇十二个送传票的小弟四处寻找的时候,阿丹总是会到场帮忙。

在一个黄昏,我们的店女郎正沿着一座静谧小公园的外围匆匆赶着回家。她听到有人叫她的名字,一个转身,刚好接着迎面扑到她怀里的卢。

好啦,现在您可以抬抬帽檐走了,卢已经开朗地说了“回见”,而南希那抹嘲讽的甜笑,不知怎地跟您擦肩而过,幻化成一只白色蛾子,飞出屋顶朝着星星而去了。

久违的拥抱过后,她俩像蟒蛇一样抬起头来,说不上来是想攻击还是想施展魔法,各自灵敏的舌尖上都堆积着上千个问题随时准备迸出。然后南希注意到了,繁华降临到了卢身上,以值钱的皮草、闪烁的宝石和裁缝定制的服装彰显着。

南希呢,就是你们会说成是“店女郎”的那种——你们不是习惯这么喊嘛。店女郎是没有固定类型的,但堕落的一代总在试图给所有事物归类,那么这一类人应该就是这个模样了吧。她梳着高耸的庞巴度发型,整个发型的正面都夸张地烫直了。短裙是冒牌货,但式样还算过得去。她身上没有皮草抵御刺骨的春寒,可她穿着那件绒呢短夹克是那么得意洋洋,活像披着波斯羊羔绒的大衣似的!她的脸上、眼中,没有同情心的分类狂们看好了,那就是典型的店女郎神情。那是一种控诉的眼神,静默却带着轻蔑,控诉女性总是韶华虚度;那是一种同情的眼神,阴郁地预言着报复即将到来。就算她笑得声震四方,都不会改变这种神情。俄罗斯农民的眼里也有同样的眼神;当大天使加百列来送我们全体上天堂的时候,那时候还剩下的人们肯定也能从它脸上看到同样的表情。那是一种会让男人失去斗志、窘迫羞愧的眼神;可男人总是会对着这样的表情假意逢迎,附送鲜花一束——底下还系着红绳一条。

“你这个小傻瓜!”卢大喊出声,饱含感情,“我看出来了,你还在那家商店干活,还是那么寒酸!你那超级金龟婿钓得怎么样了——还是没进展,对不对?”

卢在手工洗衣店里当熨衣工,薪水计件。她穿着一条相当不合身的紫色裙子,帽子上的羽毛足足长出四英寸;但她的貂皮套筒和围巾可是值整整二十五块钱,上头缀着的珠子在这个购物季完结之前,拿到橱窗去还能贴上七块九毛八的标签卖掉。她的双颊粉红,有一双明亮的蓝眸。这姑娘浑身上下散发着一股子知足常乐的欢快。

说完,卢打量着南希,发现她身上似乎笼罩着某种比喜事更好的东西——她的眼里发出比宝石还亮的光芒,她的双颊染上比玫瑰还红的色晕,仿佛是电光在她的舌尖跳跃着,心急地挣扎着想要喷薄而出。

坐在云端的胖墩小天使指引这对小姐妹租到了一间便宜但口碑不错的公寓。两人很快找到了工作,开始挣钱养自己,并且继续当闺蜜。转眼半年过去了,这时候我才想请您走上前来认识一下她俩。好事的读者,我在这儿隆重给您介绍:我的女性朋友们,南希小姐和卢小姐。您跟她俩一一握手的时候请留意一下——但要小心点——她们各自的打扮。没错,一定得小心,因为她们跟任何一位马术表演包厢里的淑女一样,特别讨厌人家打量。

“对,我还在商店干活呢,”南希说,“但下周我就要辞职了。我钓到金龟了——还是世界上最大的那只。你现在应该不会介意的吧,卢?……我要嫁给阿丹了——对,那个阿丹!——他现在是我的阿丹啦……哎呀,卢!”

卢和南希是一对闺蜜。她俩来到大城市找工作,因为家乡地方太小,机会太少。南希芳龄十九,卢刚满二十。两个都是漂亮活泼的乡下姑娘,没有登上大舞台的野心。

公园一角有一位年轻的新手警察在巡逻,稚气未脱的他让人感觉并没有那么趾高气扬——至少看上去是这样。忽然,他看见一位女士,穿着昂贵的皮草大衣,两只手都戴着亮瞎眼的钻戒,背靠公园的铁栏杆蹲在地上泣不成声;她旁边是个身形纤瘦、穿着朴素的打工妹,正弯下腰来安慰着她。可我们这位硬汉警察小哥,新秩序的维护者,却装作没有注意到似的从她俩身边径直走过,因为他非常聪明,知道光凭他所代表的法律力量,对于这类情况是一点忙都帮不上的。他只是用警棍在人行道上敲出了声,当当当的声音朝着天空中最远的星星飘去。

当然,这个问题是有两面性的。我们先看一下另一面。我们总是会听到“店女郎”这样的说法。其实哪里有这种人存在啊。有的只是在商店里售货的姑娘罢了。她们就是靠做这行糊口的。可有什么必要把人家的职业弄成个形容词呢?还是公平一点吧。我们也从来没把在第五大道上住着的姑娘们叫成“婚女郎”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