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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 舞

她胖胖的,永远是一副笑眯眯的样子。她五十多岁了,可是下唇稍微突出一点,嘴角往里陷着,有点像小女孩的嘴巴。她脸庞四四方方,头发梳理得很整齐,衣服也很洁净。她的耳垂很大,那样子看上去很富态。她的身体极为健康。

“一块儿住下哩!”老憨老伴说。

老憨说,他的老伴除了生孩子哼呀过,一辈子都没叫苦连天,什么病也没有。

就要离开老憨和那个妇人了。可是他们竟反复挽留。后来我简直有点不明白,他们为什么对一个半路上遇到的陌生人如此热情和关切?

我问他们的孩子哪去了?

3

老伴拍拍手:“昨儿个你没见?”

快些行动吧,时间不早了,我们将没有时间等待。天亮了,东方已经显露曙光了,小鸟啾啾叫了,蜜蜂又开始在春风里舞动了。看它们美丽的舞蹈多么欢快。这些小精灵忙个不停,日夜忙碌,它也是“我们”。当一个人找到“我们”的时候,他才会真正幸福。

原来昨天晚上那伙年轻人当中站起来唱歌的小伙子就是他们的儿子!

那团急急旋转的热流终将溶化一切。它对于我一度成为一个诱惑,一个陷阱。绕开它,远离它,拒绝它,诅咒它。我终于走开了。我如果一直在那儿犹豫,徘徊,危险也就真的不远了。这之前,我竟然那么愚蠢地将其当成了一个人生驿站……使我不能容忍也难以理解的是,有人竟然不允许我保留自己的一份藐视和愤怒。他们认为自己可以理所当然地剥夺别人的这种权利。他们是掠夺者的帮凶,他们直接就是掠夺者。对于苦难的人生而言,这种遭遇是何等残酷冰冷。在这里,“他们”和“我们”一定要做一区别——谁是“我们”?“我们”就是这片被蹂躏的泥土、河流、山脉,是这春天里的一片丛林,是劳动和沉默,是贫穷,是树上的鸟儿,天上的流云,以及每年里的四季,按时升起的日月……什么是“他们”?就是馋痨、色鬼、空心生意人、发了财的丘八、土狼和食腐兽。

“俺还有个女儿哩!”

有人不止一次预言,在这个把一切都搅得浑浊不堪的日子,一切都将无从分辨无从识别。这是一个混淆黑白的时刻,也是一个丧下良心的时刻,一个窃窃自喜的下流骗子满地逍遥的时刻……可是这会儿,我觉得一切还远没有那么简单和便宜——你从这满地鲜花的春夜可以找到证明,从小蜜蜂优美无比的圆舞里也能得到一个证明:有一些灵魂是不会死灭的,这些灵魂仍然要指认,要鉴别。

问了问才知道,晚上跳舞的时候被一个小伙子紧紧抱住热吻的那个女孩就是她的女儿!我记不起她的模样了,只记得那个唱歌的小伙子:两道眉毛那么浓,那么长,一双眼睛温和中透着锐利,神气头儿多少像凯平。

你听到了吗?

老太太说她这个儿子是这一伙当中最有力气的一个男子汉。“你不知道,转场的时候活儿累,俺孩儿能不歇气干上一天一夜——哪个能中?”

我觉得自己同时也在接近一个幸福,这就是:我在遥远的路途上一次次寻找,而今终于摸到了它的边缘。我在想象心的着落,想象打发自己的方法。而不久前这一切还无从提起。我明白了一个人完全不必为自己的弱小而灰心丧气,因为他凭一己之力也可以打败一种“巨无霸”。人的强大首先来自他对自己的坚信不疑。他会有这样的勇气告诉自己:肮脏的东西是不堪一击的。这种肮脏也包括了自己的一部分,是的,无论它在哪里、它从哪里出现,都将是不堪一击的。我的感知不会错,在这样一个最好的夜晚,我的诉说也不会错。

她说这话的时候老憨一声不吭,脸色沉沉的……后来我才明白,原来她这个孩子不是老憨的,而那个女儿才是和老憨一块儿生下的。老太太三十五六岁以前还是个没有结婚的闺女呢,当时她就在一个镇政府里做妇女工作。

你明白我的意思吗?你知道我在这个夜晚的怀念吗?我又想起了那个老人的葬礼,这可能是我几年里最难忘怀的事情了……蒙蒙细雨,瘦削的老人,他所讲过的话;还有,满场里伫立的哭泣的人,一动不动沉着长脸的狗,树梢滴落的水珠……那一天除了沙沙的雨声,再就是老人的铮铮话语了。

“那时节呀,”老太太说,“我天天给妇女们上课,走家串户做动员,配合形势积肥啦,造林啦,纳鞋底拥军啦,什么都干过。全乡里数我思想进步。我是个女头儿,机关上领导夸俺,说俺眼眉长得好,肩膀那儿肥嘟嘟的也好,还说全乡里数俺头发黑头发亮,他用手当梳子给俺梳头哩……”

这就是我在这个春天里感知的悲哀。

老憨在边上听着,笑起来。

你是善良的,呵护我关心我,怀着期望和柔情。可是那些粗暴的压迫却通过一只纤弱的手臂传过来。我不得不一次次在心底呼唤……无望而又冲动,强装笑颜。那个美丽的空心女人正成为座上客。一个穷人,在烽火之路上爬过来的穷人,今天变得过于殷勤和慌促了。我不知到底有什么会把一个人真正地改变——丑恶的人性像顽石一样,击碎了也还是顽石。这就是人的绝望。我变不成一把锤子,也变不成一把镰刀,收割与击碎之后,它也仍然还是顽石。

“他问俺这么大了怎么还不找下个主儿呀?急不?躁不?俺告诉他怎么不急?怎么不躁?他趁势一把把俺抱在怀里,说自己是个最能‘解躁’的人。我说你长的模样怪叫人恶心,敢对俺撒泼,俺就去告诉更大的头儿。他吓得脸也白了,两手一扎撒把俺放开了。他是怕丢官。他不惹我,俺就不惹他。

这个夜晚我刚刚经历了一次欢愉的聚会,又一次听到了朗朗笑声、不含一丝邪念的、像原野一样淳朴的笑声。他们离开了,可是他们的笑声还在打动我,在心弦上激起永不消失的回声。你在我的身边多好,我们手扯手地送走客人多好。我和我路遇的朋友——这样的朋友总是多得不计其数——老憨在一起,他此刻正与老伴拱在那个又大又破的帆布帐篷里酣睡,鼾声震人。他们使我一遍又一遍想着小时候在山里奔波时看到的那些流浪人,那些没有家室、没有固定停泊地的一个个苦命人;还有,我想到了拐子四哥夫妇,他们也如眼前这一对人,也有一只狗。它就在旁边坐着,友善多情的眼睛看着我;它扬着黑乎乎的鼻孔,一会儿嗅嗅月亮,一会儿嗅嗅大海里吹来的风。在这样的生灵面前我总觉得有些羞愧。你知道我再也不能忍受,在欲望的海洋里,我们既无一叶小舟,又筑不起一道堤坝。

“就是那一年春天,乡里来了一个地质队。地质队里有一个司机,高个子大眼睛,戴着蓝色长檐帽,走起路来两腿跺地啪啪响。俺从来没见过这么好的小伙子,这么俊。他看你一眼哪,你全身都要打抖。那一天乡里让俺给地质队领个路,俺就坐在年轻司机的身边。他看俺一眼,俺看他一眼。他比俺还少七八岁哩。打那一回俺就想,人家是没扎根的树,说走就走了。怎么办呢?可急死俺了。俺想托个媒人,可又没有合适的。后来俺就自己找了他们队长,说出了一门心思。队长皱皱眉头,说好是好,不过年龄不般配呀!俺说:你的脑筋多么死!队长被我逼得没法儿,就去找那个司机说了。

我默对一双眼睛,该记下一点什么了。我们这种无声的交谈已经很久了。我发现只有在这个时候,我才可以说出心底的思念、追忆、回想,以及直言不讳的谴责。在这个夜晚我清清楚楚记得你失望、冷漠和挽留的目光。我走了——仍然要走。我带上了两个孩子,后来又与之分手。我像一个赶在寒冬之前寻找居所的候鸟一样,疲惫而执著地飞翔。我的肉体,我的魂灵,全都无处可居。那个小窝一尘不染,你的巧手在窗户上换了最美的布帘。这有点像那些多情而憨直的农村姑娘,一次又一次更换美丽的窗花。小床柔软温馨,可是一切都不能使我闭上惊恐的眼睛。我东躲西藏,惊慌失措——因为我只是一棵从郊野移栽到柏油路旁的小树,此地土质和空气已让我无法存活。我在喘息、忍耐,头发脱落,如颓败的枯叶和枝条。对于一株小树,它的结局只有死亡和干枯。它死去的时候只能充做烧柴,点燃了,放在炉膛里,再给这个城市添一份焦干。这是我最终的隐忧。

“第二天俺又给地质队带路,那个司机就不让俺进他的驾驶室了,让俺坐到另一个车里去。他是羞得慌。那天晚上俺睡不着,就到地质队宿营的帐篷那儿去转。俺也不知道那个小伙子宿在哪个帐篷里,后来听见有个帐篷里呼噜呼噜打鼾,就想,这么好的呼噜,肯定只有那个小伙子才打得出。俺掀开帆布角一看,一下就看到了他脑瓜上那一溜黑眉毛。俺设法把他弄醒了,他看了俺一眼,一下坐起。后来他一直那么坐着。他怕把旁边的人惊醒,就悄悄溜出帐篷,垂头丧气。俺说好小伙子哩,你厌弃俺,也不能厌弃成这样吧!小伙子咕哝一句,说‘哪好这样,臊死俺了……’俺说:你们什么时候开拔?小伙子说:三两天的事儿……俺俩走呀走呀,直走到了河套子里。那里的沙可真白,晒了一天热烘烘的。俺说坐一会儿吧。扳着他就坐下了。俺一沾手,小伙子就忍不住了。他亲俺,亲得咂咂响……”

低头冥思吧……一个被鲜花簇拥的少年为什么要奔走?春天消失,百花却仍未凋谢。即便到了暮秋,也还有红色的果实。我迎着蓝色的山影吟唱,想倾听上一个世纪的回响。如歌的潮声,如泣的草木,它告诉我,人的一生只能被鲜花簇拥一次。别了,生命的芬芳;别了,榕花树下的白沙;别了,拉网的号子。

老憨听到这儿往地上吐一口:“真好意思说呀!”

你看到今夜的月光、闻到了故园的气息吗?你们,半路上分手的小鹿和小阿苔,已从那个东部小城折回,于是就无缘结识老憨和他的朋友,还有这满地花丛。一个人没有走到这里,就不能领略真正的春天之美……想着那些对我失望的人,对我无能为力的人,那些在我面前有些尴尬的人……今夜,我试着在心里一一做出回应。

“怕个什么?这么大年纪了。再说这个大兄弟也不是小孩儿。他还能笑话咱?都是吃百家饭的人。”

我咀嚼刚刚经历的这个夜晚,发现好久以来都没有这种无拘无束的敞怀大笑了。这才是生活啊,这才是人的聚会和夜晚啊!看着西方沉下的月亮,又想起了在城里度过的那些难眠的时光。那时候我的眼睛被灼热的空气烤得焦干,两耳充塞了各种各样的噪音。如果我真的明白并深刻领悟了一个人只有一生的话,那又怎么舍得把宝贵的生命让嘈杂肮脏、争执和拥挤劫掠一空?我为什么不更多地寻找这样的安谧和宁静、这样的丰富和自由?难道满目鲜花和阵阵清香不是更适合于一个生命吗?我身边的人,我的挚友和亲人,为什么不能伴我同行?看着那个城市的方向,我陷入了怀念。我不明白那些和我一样的生命为什么要在那里滞留、满足于一种煎熬?难道他们不是只有一个人生而是有两个或更多的人生吗?我不知道。

最后一句把我说乐了。我点点头。

离天亮还有几个小时,这时候大地上人的气息已经消失了。天空的星星有点稀疏,但一颗一颗都异常明亮。月儿偏向西部,它已经被西边的丛林和灌木遮去了。而这个时刻却是海滩丛林里无数小动物最幸福的一段时光。它们已经在忙着迎接黎明了,有的大概是彻夜未眠。月亮天里,对它们来说就是一个灯火通明的最好的欢聚时光。我差不多已经看到了小兔子们在蹦跳,刺猬在一挪一挪地走动;还有小草獾、蝙蝠,各种在月亮地里迷失的鸟雀。有一只生了黑色斑点的拳头大的蝴蝶正飘飘飞来,落在我前面的一棵狗尾草上,停了一瞬又飞走。它飞得那么从容,直到消失在槐花后面。

老太太又说:“俺那时候和现在差不多。你看俺这个人,一开始就是个直性子。俺才不会转弯抹角。俺问那个小伙子:能呀不能结成夫妇?小伙子说:大概不能了。俺问他怎么?家里有小媳妇等着不成?小伙子摇头。俺问那为什么?他又摇头,说:反正不行不行就是不行吗!俺明白了,他是嫌俺大。俺说:不行,你亲了俺,俺又看上了你,你手伸这么老长,这事儿怎么个了结?小伙子急得跳起来,躲俺远远地说:俺不敢了,不敢了……俺凑上去说:不敢也不行。这样磨磨蹭蹭天快亮了,俺想这事儿总该有个交代吧,就说:俺的年纪也不小了,你也不打谱跟俺结成夫妇,又是要走的人了,那么干脆有话直说吧,你今夜给俺留个娃吧!就这么着,他给俺留下了你昨晚看见的那个好娃。”

老憨的朋友们离去时已是后半夜三四点钟了。那个五十多岁的女人没有随之离去,这时就拱在老憨的怀中睡起来,一会儿两人都发出了鼾声。那鼾声竟然比老憨的笛子还响。我在旁边的小帐篷里睡不着,把桅灯点亮,想看一会儿书。因为太兴奋,看不上几行字眼睛就要挪开。春夜的各种小虫发出了细碎诱人的声音,蜜蜂们操劳了一天也都歇息了。这个夜晚究竟是什么诱惑了我,让我如此欢欣?那种颤颤的高兴心情让我觉得既陌生又遥远……我不得不把书放下,轻轻走出帐篷。甘甜的春天,海风中掺和了无数朵槐花的气味,还有地上的灌木、野草、各种各样的野花混合一起的弥足珍贵的气息。我大口饱吸了一顿。大帐篷旁的那只狗已经对我熟悉了,它在轻摇尾巴。它的前爪提起来摆动了一下,我知道那是特别愉快的时候才有的一个动作——这个动作让我想起了一种军人的军礼。我也朝它摆了一下手。

老憨又吐了一口。

看来我的歌声打动了这一伙人,他们忘情地欢呼。最后是那些七八岁甚至是四五岁的小娃娃唱歌。他们握着手唱啊唱啊,不知怎么,有一个不高兴起来,唱着唱着就哭了:泪大滴大滴往下落,歌声却没有停止……

老太太说:“俺怀上了娃,机关里的那个领导就给俺写了一张纸,让俺按上手印。那是处分俺的条子。他问:还敢不敢要娃了?俺说:敢。‘敢要娃,你就走吧’,俺说:走就走。就那样,俺卷了铺盖就出了乡政府大院,一直往东走。俺妈家里也不要俺,说身子坏了,名声坏了,丢人现眼。俺就一个人走啊走啊。走到了野地里,在高粱棵子里边睡,在树林子里打挺。夏天蚊子多,咬得俺全身红扑扑,俺东讨西要,到海边上捡鱼烧着吃;俺那时只想要对得起身上的娃儿,可不能饿着他。就这样一路讨要,混口吃的,头发上插满了野花,还唱起歌来。俺知道有娃的女人偏要恣哩。俺恣了一路,唱了一路。没有忧愁也是假的,俺把忧愁压在心上呀。就这样从夏天走到秋天,地里果子多了,吃红薯,吃花生,还砸野核桃吃呢。一天正好赶上老憨他们转场路过海滩,他一见了俺,两眼立刻瞪得老大——是吧老憨?”

相聚的愉快,再加上酒,就像夜晚的篝火越蹿越高。喝了酒之后大伙就唱歌。那个五十多岁的老太太拍着手掌和大腿,咿咿呀呀地唱,那种顽皮的歌声让人无论如何不会相信是一个上年纪的女人唱出来的。她唱过之后,有人立刻欢呼叫好。接着,更年轻的一个女人,大概是三十多岁的少妇,长得胖墩墩的,屁股很大—— 一站起来就开始舞蹈,她跳动的时候身子奇怪地扭着,这种舞姿我从来没有见过。她跳了一会儿又坐下,接上是老憨跳。老憨做饭时围的那个油布围裙还没有解下,舞姿更是奇怪。他跳了一会儿又唱,后来让我也唱一支。我不会跳,唱得也很勉强,但毕竟唱了一曲。

老憨红着脸,鼻子里哼了一声。

后来我才明白,她就是老憨的“那一口子”。

老太太说:“那一会儿俺是个直脾气,没人的时候就问老憨一句:看样子你老哥也是光棍一条吧?那会儿老憨就点头。俺又说:你要不嫌弃俺,领上俺走怎么样?俺干活一个顶俩!”

所有人都是从远处那些帐篷里赶来相聚的。他们几乎没有一个把我当成生人,只沉浸在一片欢快当中。这些人有男有女,有老有少;最小的只有五六岁,奇怪的是却没有大人牵拉,全由他们自己独立行事,仿佛这儿的孩子奇怪地早熟。吃饭时,孩子像大人一样占一个位置,眼前摆着一套粗糙的餐具。一个五十多岁的女人扎着围裙,用铁勺给每个人盛上一碗饭、一碗菜。那个执勺的老太太似乎是这一伙里的特殊人物,整个开饭期间都由她准备、由她指挥。我很快看出,她与老憨的关系极不一般。

老憨在旁边忍不住笑了,笑完了又皱眉头。

在这个亮如白昼的月亮天里,在袭人的阵阵花香中,老憨那些散在各处的朋友吱吱叫着、唱着,拍着膝盖手掌,吹着口哨,从四外八方的花树下边钻出来了。老憨全不理会,只加紧吹他的笛子。他身旁是一个很大的生铁锅,下边架了火。

“就这么着,他把俺领上走了,坐在拉蜂箱的车子上,咕咚咕咚一夜赶了几十里。后来天亮了,宿下营来,大帆布篷一搭,咱钻进去,搂巴着,像结婚十年的老两口儿……”

2

她说到这儿拍着手,高兴得不知怎么才好。老憨也哈哈大笑,“你不知道,大兄弟,俺这下半辈的日子甜哩!”

“花粉是蜜蜂的粮食,当然它们还要吃一点蜜。”

“可不是,你们是养蜂人,有吃不完的蜜。”

“那么花粉呢?”

“就是呀,走一路吃一路,闺女儿子都不缺;相抱着,冬天里不冷,夏天里不热,哪儿花多在哪儿搭帐篷。河里有水,钻进去洗澡那个凉快,那个好,顺手再摸条鱼……是吧老憨?俺俩都会摸鱼!”

我过去还以为那些工蜂伏到花上只是为了把花粉沾到脚上,然后再把花粉酿成蜜,现在看多么荒唐。小蜜蜂伏在花上实际上是在吸食花腔内的花蜜,除此而外还要采集“甘露”——老憨说“甘露”就是植物花的蜜腺分泌的甜汁液,它也可以用来酿蜜;它酿成的蜜就叫做“甘露蜜”。

老憨说:“你能摸得过我吗?我有一次一口气摸了三条大黑鱼,那一回呀……”

采蜜的工蜂归巢后先吐出蜜汁,将其分给一到数只内勤蜂,而内勤蜂接受蜜汁后,便找个不拥挤的地方,头部朝上保持一定位置,张开上颚,小嘴巴不停地抽缩——这样才有一小滴花蜜呈现在口前腔;又是反复抽缩,嘴巴反复开合,张开的角度逐渐增大,吐出的蜜珠也逐渐增大;蜜珠增大到一定程度后,它的下方便形成凹面,这时候嘴巴的上端继续展开,让蜜珠形状消失。这一系列动作需要五到十秒钟反复进行,同时蜜蜂就不断加强扇动翅膀,蒸发水分,以此来促进蜜质浓缩——所以说当蜜蜂外勤采集停止后,如果扇风之声大作,那就说明丰收在望……酿蜜蜂接下去要寻找巢房,储存还没有完全成熟的蜂蜜。它们爬入蜂房,腹部朝上,准备吐出还没有成熟的蜜;如果巢房是空的,它便爬进去把上颚触到房顶的上角位置,把蜜汁吐到里面,而后又转动头部,用嘴巴把蜜汁涂到整个蜂房壁上,以扩大蒸发面。内勤蜂一面不停地进行酿蜜工作,一面加速进行储存。说起来简直令人震惊:它们把蜜汁分成一小滴一小滴,然后把它们分别悬挂在好几个巢房的房顶上,以便加快蒸发水分;有时候实在挂得太满,就把它们暂时寄存在卵房或小幼虫房中,以后再收集起来,反复进行酿制。蜜汁中的蔗糖由内勤蜂加入转化酶,不断进行转化,直到蜂蜜完全成熟为止;成熟后又被逐渐转移集中到产卵圈的上部或边脾,用蜡封存起来……

老太太说:“黑鱼下奶有营养,他熬了一锅鱼汤俺就喝了,大奶子立马鼓胀起来,比葫芦还大,那奶水呀咕咚咕咚往外直冒,不喂孩子褂子也湿了。你看看大兄弟,俺这日子没的比。冬天夜长,睡不着,老憨给俺拉故事呱儿。他走南闯北,故事多得车拉船装,听也听不完。老憨,你没给这大兄弟夜间讲个?”

老憨越说我越糊涂,后来他不得不在沙滩上画出太阳、蜂箱以及蜜蜂舞蹈时的图形。这样我才有些明白。我原来以为工蜂在花上吸饱了蜜,回到蜂巢里吐到它们那些小储存箱中,然后由养蜂人把它们集中到一起,就成了我们平常看到的“蜜”了。实际上今天我才知道,这想法多么简单幼稚。过去如果稍微知道一点酿蜜的繁复和艰难、那种不可言说的精心与辛苦,那么在品尝每一滴蜜的时候就会倍加珍惜——

老憨说:“没有。”

老憨说,和书上说的一点不差,他观察过,在垂直的蜂脾上,重力线就表示太阳与蜂巢间的相对方向;舞圈中轴和重力线所形成的交角,则表明以太阳为基准所发现的食物的相应方向。比如说舞圈中轴处重力线上,蜂头若向上行进,表明蜜粉源位于与太阳顺向的直线上;而如果舞圈中轴所在的重力线上,蜂头向下行进,则表明蜜粉源处于同太阳反向的直线上。舞圈中轴朝逆时针方向与重力线形成一定角度,表明蜜粉源的位置处于太阳左方的相应角度;舞圈中轴朝顺时针方向与重力线形成一定角度,那么又表明蜜粉源是在太阳右方相应的位置……

“这就亏哩。你住下莫急着走,听听他拉的故事呱儿,河里海里,沙滩上的狐狸,鱼呀鳖呀,树丛里趴着的精灵,什么让他一讲,活灵活现哩。俺听他故事听不够。俺肚里的娃儿就是听着他的故事长大哩,后来生下来又是听他的故事长高了。俺这一大拨人里一开始只有十几个,这会儿有五十多个啦。大伙儿都听老憨的,老憨吆喝一声,没有一个敢顶撞他。他说往东就往东,他说往西就往西,‘转场啦——’他一声吆喝,大家就赶快收拾蜂箱。孩儿们也孝顺,有了好吃物,都用草绳扎上送给俺。俺这两口子啊,一路上睡的是野地,吃的是野菜,拉的是野呱儿,生的是野孩子……”

这么小的一个东西,竟然以那么大的一个永恒作为自己的参照,这太令人震惊了。

她这一串话把我给说乐了。真的,他们全是野地里活泼泼的生命。我从这两个人身上得到了一个从未有过的感动。我垂下眼睛。我在想,这真是不平凡的一生,它让我充满了羡慕,它包含着一种至理天然。

老憨大笑,未置可否。老憨一说起他这些小精灵的事情就让我感到神秘,其中多半是我闻所未闻的。我甚至怀疑是他在编造,但后来看他严肃的样子,特别是他讲叙细节的认真,也就坚信不疑了。比如他告诉我:一个工蜂在外边一旦发现了蜜源,回巢后就会以不同形式的舞蹈作为信号传递给其他工蜂——它的舞蹈不仅能表达所发现的蜜粉源的量和质,而且还能表达出那儿离蜂巢的距离以及方向等等。它们发现的蜜源越好,质量越高,那么归巢后的舞蹈也就越起劲儿。更为神奇的是,如果在一百米以内的地方发现了蜜粉源,那么归巢的工蜂就会表演一种“圆舞”;而如果在百米以外的远处发现了蜜粉源,那么归巢工蜂则要表演“摆尾舞”—— 一面摇摆着腹部一面绕着舞圈,这种舞不但告诉群蜂远处有蜜粉源,而且还能准确地通知它离这儿的距离。这是通过一定时间内舞蹈时的转身次数来表达的,所以相当准确。比如说在一百米处归来的舞蹈蜂,它可以在十五秒钟转九到十圈;约在二百米处,它就转十圈;在一公里以外的,它就转四周半;而在六公里远的,它只舞两圈……简直不可思议!它飞快地旋转,让人眼花缭乱,只不知我们的老憨是怎么看清那半圈的——就是这半圈,却在表达极为重要的信息。更令我不解的是,老憨还告诉我:蜜蜂在表演“舞蹈”时是以太阳为基准的,也就是凭借了太阳的参照,才能够准确地指示地点和方向。

老太太以为我不高兴了,摇动我的肩膀:“想家了吗?要走了吗?”

“蜂王像那些不管事的国王吧?比如说欧洲的一些女王?”

我摇摇头。

老憨俨然一位专家,事实上也是一位真正的专家。看上去,他那张阔大的紫黑色脸盘上就缺一副深度眼镜了。

“你家离这儿远不?”

“你如果把蜂王仅仅看成是一架产卵器那也不对。实际上它很古怪,书上说它是整个群体机制上一种十分重要的‘枢纽’,支配群体的结合和活动,还能影响筑造、交替王台、分封王台和改造王台的事儿,这些都是最重要的活动。”

“我家就在西边,顺这儿往西走下去,是那儿……”

我笑了。他的这种说法有点像“工人阶级领导一切”。我问:“蜂王可以产卵吧?”

“就是那坑坑洼洼的地方?”

“怎么说呢?该怎样说‘蜂王’哩?”他挠着头发,“实际上,‘蜂王’的产生取决于工蜂,工蜂也参与蜂王交尾和分封这些事。你还不如说工蜂才是蜂巢中真正的主宰!”

原来老太太对那儿熟得很。

在我眼里,“蜂王”是受所有蜜蜂尊崇的至高无上的存在。我想所有的蜂群都听命于它。可是老憨立即纠正了我的说法:

我想他们转场的时候大概路过那儿了。我的脸红了,说:“不,过去挺好的。后来开矿开工厂,它才给毁成这样。”

“那么你才是真正的‘蜂王’。”

“那你还回去做甚?”

老憨提着铁铲走出来,手里是一个帆布兜。他要到海滩上采一些野菜。我看着他把水沟里的香蒲挖出,把下边一截嫩茎取下。碱刺蓬、地肤,都是最好的菜肴。好多小蜜蜂在他的头侧那儿徘徊,它们像对待一株花束那样围着他旋转,久久不忍离去。我相信那些蜜蜂与他已经相熟。我问他蜜蜂是否能分辨生人和熟人?他肯定地说,他这些小宝贝什么都懂。

“我有一些朋友,他们在那儿等我,我必须去找他们。”

树丛间最多的是大米草、虎耳草和千金子。在沙丘阴坡上我还发现了一棵宝铎花。这种好看的花在这个海滩上是极其罕见的,而在南部丘陵和海滩平原交界处,在那片黑土地带,却经常可以看到玉簪、小斑叶兰和石斛。而这样美丽的鲜花在我居住的那座城市里,只在公园温室才能看到。沙丘链一带的草地上常见的是一些小花,像紫堇、酸模、地榆、决明子、荆芥、紫苏等。在大雨季节,沙丘之间会有一些自然形成的弯弯曲曲的水沟,它们在干旱季节慢慢淤塞——尽管这样,沟底仍然比较潮湿,那儿生满了壮实的非洲纸莎草、蒲草,甚至是眼子菜。沙沟边上长得最旺的是散发着浓烈气味的苦艾和苍耳,偶尔还能看到一株开着紫红色花朵的小蓟。

老太太不做声了。老憨往西边看了看,也没有吭声。

我所置身的这片槐花,大概是惟一一片未被开垦的丛林了。它与我童年记忆里的那片海滩在很大程度上是吻合的。我知道再向南向西,这种情形就难得一见了。灌木丛长在一条条沙丘链上,这些沙丘链是很早以前的风成物;植被在某个温湿的季节里发展起来,一直移动的沙丘链就悄然停止了。

我的朋友们还在一片寒冷破败的土地上厮守——与眼前这两个人不同,他们已经在泥土上生了根……

我在花丛里徘徊,看不够这些飞动的小精灵。我观察了它们晶亮的小头颅、长须和双翅,还有可爱的带条纹的小肚腹。它们的忙碌有什么意义?它们又为什么如此忙碌?它们是否知晓,它们的命运一直控制在人的手中;它们知道那摆成工字形的蜂箱的主人是什么样子吗?爱他吗?与他有着怎样的关系?如果这些小精灵能够弄懂这些,它们还会这样忙碌一生吗?每逢看到那些在蜂箱前死去的蜜蜂我就想:这就是操劳的一生啊。我怜惜它们,爱着它们,追寻着它们的劳绩。

告别老憨夫妇。我答应见过那些朋友之后,有机会再回来看他们。

漫天遍野的槐花让人沉醉迷恋,让人久久不忍离去。我在这儿没法不回忆童年,连同我那一晃而过的四十多年时光。想我的出生地,那棵大李子树四周一片片的丛林、那烂漫的野花。春天里的鲜花和深秋里的浆果啊,让我一生品味不尽。芬芳的气味在我面前阵阵吹拂。童年的花和成年人的花是不一样的。童年的花有一层粉绒,它铺天盖地压下来,阵阵浓烈。花旁的小甲虫、蚂蚁,它们惆怅观望的样子如在眼前。成年人的心中要装满童年的花束才好。

我走了。启步时,我听见老太太在身后咕哝:“这娃儿!这性急的娃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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