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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环球集团

笃笃的敲门声。我站起来。又是小白。她微笑着说了什么,我没有听清。当她退开后,进来的竟是那个又粗又大的家伙,是总裁金仲。

我看到了它在空中盘旋,掠过了我的城市。它光顾了那个浪漫的广场,它的双翅轻轻拍打或抚摸了一条歪歪斜斜的巷子,巷子里的那些铺路的青石……我今夜无比怀念那些日子、那个巷子,我和凹眼姑娘曾在那儿伫立和走动、倾诉……如今她远去了,只用文字继续自己的诉说……

他呵呵笑着,粗糙的声音震得整个房间都在响,“怎么样宁先生?还习惯嘎?”

白天鹅飞走了,但它让我一直空空地张望。

我不知他指了什么。我想说这里的一切、就连你的那个大鼻孔,都让人不能习惯。

诗人仍然在说白天鹅。我抬起眼睛望着窗户,什么都没有。我现在的视界里没有生机。前面十几米远处是又一幢楼房,那灰色的墙皮上有斑斑点点的雨水淋湿的印痕。一个壁虎在蛛网下面穿过。我仿佛看到了它紧紧贴在墙上的、像人类缩小数十倍的巴掌。手印、指纹……这种可爱的小动物长了一身让人恐惧的皮肤。我直到现在还能记起儿时的恐怖:在我们茅屋后面的木窗扇后边,总有它们在慌张地窜来窜去。那些不眠的夜晚,它们就在那儿无声地来复奔走。离它们不远的就是一些掮枪的人,他们站在那儿,每到夜深人静时分就要窥视我们的小茅屋。那些夜晚,外祖母一次又一次安慰我,给我把被子掖个严实,“好孩子睡吧,睡吧,别把妈妈惊醒,也别把他惊醒。”“他”就是我的父亲。自从他归来以后,我就失去了一切欢乐。妈妈再也不能搂抱着我睡去了,是外祖母把我抱到了她的床上。午夜里一只鸟雀沙哑着嗓子呼叫,它在呼唤什么?它呼唤自己失去的孩子吗?它们飞去了,它们在哪片芦苇丛中筑居,它已全然不知……

金仲坐下,跷着二郎腿,有节奏地拍着膝盖说:“你们的娄主编说给我们发一个专号,再配上照片,我说那也可以。如今的文化人嘎都不容易……”

“他们在静寂的水上浮游,/何等的神秘和美丽!/有一天醒来,它们已飞去……它们已飞去……”

我打断他的话:“不是专号,是专辑。”

随着这样一串诗句闪过,我的心头被什么触动了一下。哦,老天,那是我一直喜欢的叶芝的句子,它们如今正不合时宜地飞扑而来。

他竟然想把我们一期好生生的刊物全部糟蹋掉,这也太过分了!

“……我见过这群光辉的天鹅,/如今却叫我真心痛,/全变了,自从第一次在池边,/也是个黄昏的时分,/我听见头上翅膀拍打声,/我那时脚步还轻盈……”

他像没有听到我刚才的刻意更正,一边吸烟一边讲下去,鼻孔里不断往外冒烟,“后来你们的头儿又提出跟我们联办,我要小白回话,说好嘎,我全都同意!人家女老板有情,咱就有意。是吧啊啊是吧,好嘎!”

我来这儿之前想得过于简单了,以为对付这些虚荣而无知的家伙无非只需要敷衍,胡乱拼凑一下就成。这会儿才知道是不可能的,因为这样的工作只有让一只机械手来做才行。想想看吧,你要把那些字一个一个看下来,有时还要写在白纸上!我翻着资料,不时地摘录一些文字,记下几句什么。可是我无法使自己专心做下去。我的脑子里涌过一些又陌生又熟悉的诗句:

他把娄萌叫成了“女老板”,还重重地提到了“情”和“意”,这使我多少觉得有点快意甚至是——解恨。看看吧,这就是与金仲之流搅在一起的代价。我暂且听下去。

不管怎么说,我对这里的一切都有一种难以表述的心情——郁闷、愤懑,还有难以掩饰的反感。在翻弄这些纸页的时候,我的耳畔总要时不时地响起在橡胶厂里看到的同乡——那个眼睛大大的、瘦骨嶙峋的小姑娘熟悉而慌乱的声音。我如果忘不掉那个平原,也就忘不掉从那儿走出来的孩子。在这个寒冷的春天,一个平原上的孩子破衣烂衫走上田野,站在西风里瑟瑟发抖;可就是没人给她披上一件棉衣,她只能跑到这里,伸出一双冻红了搓糟了的手,到汽油桶、到酸性溶液里去捞洗东西。

“那天刚回了电话,她又提出让我做‘名誉社长’,哈哈,她的招数、她的点子可真多。好吧,社长就社长。不过这一来,我们就得把你们这伙人的吃喝拉撒睡全包下来嘎。”

一连几天翻弄这些材料。无非是瞎扯,还有肉麻和无耻,是可以想象的那种腔调,大而无当,廉价,而且还恬不知耻。照片上的人在瞄着我——手持电话,有线或无线电话;再不就是立在汽车旁……这是让人看一眼就感到绝望的脸。我这半生的经验就是:一个人凡是长了一张让人腻歪和憎恶的脸,就不会生出一颗纯洁善良的心。人的五官与内心之间有着怎样神秘的联系,真值得让人花一辈子时间去好好研究。只是一想到那个女秘书小白,又使我有点无从判断了——我只好承认,对于女人,那种结论通常要变得困难许多倍。

我听了有点吃惊,不禁在心中嘀咕:联办?名誉社长?发专号——如果我没有听错的话,那么事情正好是反过来了——娄萌和马光在我面前讲的是这家伙要价太高,我们杂志社正为此而作难呢!可现在从金仲嘴里说出来的,竟是我们那个“女老板”厚着脸皮缠他。不知为什么,我现在对眼前这个人的话却不怎么怀疑,而更多地想起了另一些人的虚荣。我立刻感到身上发冷,有一种被出卖、被欺骗了的感觉。我不知道在这个事件当中马光扮演了一个什么角色。我毫不怀疑,他和娄萌一样,在金钱面前多少扭捏一会儿,最后还是会把自尊丢个干净。我又想起了娄萌两手抄在裤兜里、故意把胸脯挺起的模样。她是一位领导的第二任夫人,比对方整整小二十岁,她的年龄与我差不多。最高级的化妆品都被她用遍了。在她那儿,手提包、钢笔,特别是化妆品,全要一色的进口货。一些印得花花哨哨的高价图书,全是所谓的“中产阶级”消费指南,是“小资”必备。不过我多少知道,与这些东西真正配套的,除了进口消费品,还有眼前这一类人:手戴戒指的大鼻孔企业家。

根据娄主编的意见,这部恶劣的颂词大约至少要写上两万字或更长一点。但还没有动笔我就发现,这次面临着一个多么艰难的任务。刚开始只想趁这个机会溜出来,就像一个快要窒息的人跑到外面大吸一口新鲜空气一样。可是这会儿,坐到这张长条桌跟前,我才明白自己陷入了怎样的一个陷阱。

这个家伙大口喷吐烟雾,一脸的得意:“伙计,实话实说吧,我们集团也有自己的长远打算。这份杂志对我们来说不过是先拿到手里耍耍,先试着与‘媒体’——听听别扭吧,还‘媒体’哩,要不摸底细还以为是串通着找婆家哩,以为是他妈的婚姻介绍所哩——打打交道。我们也要了解行情嘎。俗话说这叫‘不入虎穴难得虎子’。听人说将来要做大财团就要设法掌握几个大媒体,什么报纸电台电视台,咱都要抓几个在手里。到时候想说句什么话了,想办点什么事了,想发个广告了,咱自家说了就算嘎!这才是万事不求人的日子!你想想到时候这有多恣,这就不是从前了!不过咱也明白,凡事儿都得抢在前头,先下手为强——这是我做了多年老总得出的一个经验嘎,咱不能老跟在别人后腚上跑,那是追不上的!嘎!”

小白又来过两次,询问还需要什么等等,每次都带来一大沓他们集团的新材料。我把它们都摊在一张长条桌上。我想应该开始工作了。

金仲说到了得意处,鼻孔张大,脸色血红。我忍不住浇了他一盆冷水:“可是目前国家并不允许你们掌握媒体。”金仲大笑:“小老弟嘎,什么事等他娘的允许再干就全完了!我金仲这辈子一个成功的经验就是:越不让干越干嘎!你记住,只要这样就没有办不成的事儿……”他说到这里猛地撸了一把脸,脸色突然变得红中发紫了。正这会儿门被轻轻推开了,原来是小白进来了,她来为我们添水。金仲盯了一眼她的背影,大着嗓门又说一句:“越不让干越干嘎!嗯!”

我住的地方的确舒服得很,除了一天到晚有热水供应,每天都可以洗个痛快,外间里还有一盆很茂盛的榕树盆景。偶尔还上一盘水果,小瓷碟里总有一块小毛巾。女服务员常常给我沏上一杯茶。她们在房间里走路蹑手蹑脚,几乎没什么声音;要进来,先要轻轻地敲几下门。好久没有这么享受过了,只可惜待在这儿没有更好的事情做。

喝了几口水,金仲突然又笑起来,问:“哦哟,我今个得问问你了,咱的‘橡树路’比你的那个怎么样?”

3

“我的?”

小白的脸一下红到了脖子。

“你不就住在‘橡树路’吗?”

“真的。我觉得凡是来和你们‘总裁’这样的人凑堆儿的,一般也尊贵不到哪儿去吧!”

我吃惊他有这么灵通的情报工作。不过我立刻纠正说:“我岳父住在那儿。”

“您太客气了。”

金仲搓着手:“那还不是一个鸟样嘎!嘿嘿,老伙计,我不在那个大城市,可是也照样住在了‘橡树路’里。不瞒你说,我这是比着葫芦画瓢,一点一点描下来的!城里的怎样盖,咱也怎样盖,只不过是路比它还宽,房子比它还大——所有房子都用瓷瓦贴起来!全都闪闪发亮!如今你们那个‘橡树路’,哼,一片旧房子窝窝囊囊我还看不上眼呢……”

“很感谢。不过我这个人泼泼辣辣的,并不那么‘尊贵’。”

“可是你这里没有一棵大橡树。”

“你看,我们总裁对你多重视。在我们这儿,最尊贵的客人才住那幢楼呢。”

他被噎了一下,下唇伸出来,许久才吐出一句:“你们那里也不多了。”

小白问我住在几号楼,我说就是有葡萄藤的那一幢。

“可是还有几排吧,有很大的树。”

我想她肯定是住在“橡树路”了,问了一句,果然不出所料。

“几排算得了什么,咱栽上不就得了……”

由于小涓的缘故,小白立刻与我熟悉了许多。她好像在抓紧时间给我介绍自己目前的状态,说:“我在这儿很好的,这里尽管偏僻了一点,但生活还是蛮方便的,特别是居住条件比城里好。办公条件也好。”

我笑笑:“它们每一棵都有一百年以上的树龄。你现在就栽,也得一百年以后再说了。”

小白叹一声,好像很为小涓惋惜。

金仲像被蜇了一下,一对大鼻孔扭了几下,哼哼唧唧,骂骂咧咧,用戴戒指的手指敲起了桌子。他望着窗外,吐出了一句吓人的粗话。

我告诉她小涓在一所中学里。

4

她的鼻翼活动着,随着一丝惊讶的表情慢慢消退,上面渗出一层浅浅的汗珠。她还像刚才那样微笑:“您还是很传统啊,现在这样的大公司大集团招人的条件很严格呢……小涓现在干什么?”

时间还早。我走出去,穿过这片楼群时,好好地看了看这个冒牌的“橡树路”。让我不得不稍稍吃惊的是,这个藏在大山西部平原上的财主可真敢干啊,他竟然想得出来,在自己村子里复制出整整一个城区!我留心观察下来,发现果然是用心揣测过,每一条路每一座楼都依照了那样的格局,只不过路更宽楼更大了,而且让人哭笑不得的是,所有的楼都用闪亮的瓷瓦贴了起来。真的没有橡树,也没有别的树。

我感到喜出望外,问:“那你为什么放弃了自己的专业,到这么偏远的一个村子里来呢?”

我在写了“橡树路”三个大字的路牌跟前站了一会儿,然后一直向北走去。

因为她的学校和专业的关系,我立刻想起了阳子的爱人小涓,问她们是否熟悉。小白合着手掌笑起来:“小涓,熟悉一点,我毕业那年她才入学!”

出了几道栅栏门,再往北就是那个“北庄”了——那黑鸦鸦的一片才是这个村子的本来面目。从这儿望过去,黑苍苍高低不平的一片小屋,像一片乌鸦落在了开阔的平原上。不过小屋之间有一些柳树、榆树、梧桐,显得质朴和亲切。与东部平原上的那些村落不同,这里离山区不远,石料方便,所以小屋的墙差不多都用石头垒成。低矮参差的石墙配上青瓦屋顶,倒也别有风味。我原以为这里会有一大片被主人抛掉的空房子,这会儿走进了街巷深处,才发现此地仍然是一片忙忙碌碌、热气腾腾的生活。就像我在其他山区村子看到的一样,他们挑着送肥的担子、瓦罐,在巷子里来来去去。这是一个大村,街巷曲折悠长,就像迷宫。

会议室就在她的房间旁边。进去之后,我才明白小白领我到这儿来的原因了。原来这里摆放了很多上级领导的题词,还有董事长与省内外一些领导的合影。许多人都为他们集团题了词。那些因过分放大而变得颗粒粗重的照片啊,整整挂了一面墙……有一张照片上似乎有她的半个影子。我终于问了一句:“白小姐是什么时候到集团来的?”“两年了。”谈下去才知道,原来她还是一所艺术学院的油画系毕业生,后来又读了另一所著名大学的研究生。

我问一位老大爷:“村里有多少人搬到‘橡树路’了?”

她立在一边,一直彬彬有礼地等待,这会儿见我站起来马上说:“到我们会议室看看吧。”说着又走在了前面。从后面看她有一副圆圆的肩膀,脖子上的金项链闪闪发光。可能就是这条俗气的链子把她锁在了这里。她真该一伸手把这链子揪下来扔掉。

他疑惑地从头到脚打量我,哼一声:“那得是头儿才成。”

我把它们放到一边。我感兴趣的倒是其他一些问题,比如说眼前的这个姑娘做了多久的秘书?从哪儿来?等等。但我不能太唐突。小白在等我喝茶,我把空空的茶杯推到一边去,站起来。

“那么多人都是‘头儿’吗?”

“其实主要的事迹都在这上面了,您带回招待所去翻翻就知道了;还有需要我们介绍的、看的,您提出来好了。反正您先从资料上熟悉一下吧。”

“那里有一半房子空着,像镜子一样晃人眼呢。”

我翻了翻那些杂志报纸,其中有一多半是一些地方性的、影响不大的小报;有许多报刊我从来都没听说过。在这些印刷物上面,金仲的名字和集团的名字总是用一串很醒目的标题字印出来,并配了许多照片——几乎所有的照片都是金仲在打电话,或者拤腰站在高级轿车前边。我注意到这家伙的嘴巴在照片上鼓得很大,像某种动物受了伤的乳房。

我笑了。

我喝着茶,这才感到有点渴。也许我在工业区那儿转得太久了。“您先看一下这些材料。”她从文件柜里找出一大沓打印和铅印的材料,还有一些是报纸刊物。嗬,好大的一堆!从她搬弄它们的样子看,像是在搬弄一大堆纸币。

后来我才知道,那儿还住着一些金仲从外地招来的人,他们大部分户口并没有落在本地,只带了女人家口搬到这儿,据说全都是身怀绝技的人,也幸亏依靠他们才换来了当地的繁荣。真正本村的人,除非当上了车间主任、副经理、分公司经理,不然还得住在“北庄”。“其实这儿更好,这是老祖宗的地方呢……”老人说。

我们踏着一条油汪汪的蓝色地毯一直往前,然后又在隔开的两个房间那儿停住。原来这是一间办公室,是小白的“地方”。我一进门就嗅出一股若有若无的香水味儿、一种少女住地才有的美好气息。我很高兴。小白一举一动都劲抖抖的,身体四周生出一股微风。她一直甩动着油亮的齐耳短发,给我倒茶、递水果。她比那个“总裁”好多了,那个家伙连一杯茶也没让。

我设法到一户人家去看了看,发现它跟我以前看到的大多数平原上的农家一样,仍然凄凉寒酸,炕上光线极暗处,常常有一个盖着破被子的老人。

她在前面引路。我随她往外走去。可是身后的一声“嘎”在提醒什么——我回过头,却发现那个总裁已经埋头看起了文件。

在村子西边有一条水沟,我还没有走近就闻到了刺鼻的气味。它是这些年里我所见到的污染最严重的一条水沟了,涨得满满的,上面是一层黏黏的东西,不断有水泡鼓出来。一种氨和硫磺的臭味让人不敢接近。顺着路径看去,很容易就弄清它是从哪儿来的——印染厂和电镀厂排出来的废水就从这儿流过,往北再进入弯弯曲曲的迷河,而迷河就连着有名的胶河,直到注入大山南部的海湾。我有点心疼……

首次接见就这么结束了。 小白笑容可掬, 手伸向门口说:“宁先生, 请。”

村里人告诉,这些年得怪病的人越来越多了。村东有一个人牙齿全坏了,头发也掉光了,他才刚刚四十多岁。还有的孩子刚生出来身上就带着怪病;得绝症的人每年都有。村里人几乎都知道是这条臭水沟、还有南边那片工厂在作孽。街上的人大多不敢说长道短,只有几个老人能大声议论他们的村头,并不忌讳什么,有时还骂骂咧咧的。他们说那个人前一段“招了一点事儿”。“什么事儿?”“哼哼!”老人咬咬牙关。

小白的双下巴点了一下,发出一声脆生生的“哎”。女孩子的声音仍然是这个时代里最好听的。

尽管如此,最后老人们还是收声敛口,抽着烟锅端量我,再不说话。

“这是我的秘书小白。”金仲说着转向她,“宁先生刚到我们集团来,有些情况不熟悉嘎,你可以带他去转一下,看一些材料,有什么要求嘎都要照顾好啊。一般的事儿你也就办了。嘎。”

这一次北庄之行就这样结束了。可是我心里一直放不下那天老人们的“哼哼”声,只要一有时间就要从屋里走出,然后踏向北庄。在那些黄昏天色里,我发现自己与这些老人一块儿坐在街角的小马扎上,有着说不出的惬意。“抽支烟吧。”我那许久没有动过的烟瘾又痒起来,还买来以前最喜欢的几种牌子,开始礼让面前的老人。“俺只抽老旱烟儿。”老人扬扬手里的烟锅。我又问金仲出了什么事儿,老人们看着我说:“你该不是‘北国骚鞑子’吧?”我知道这是借喻“坏人”的意思,就答:“不是。”“那好。我看也不是,怪有礼数哩。”

一个留着齐耳短发的姑娘立刻进来了。她长得十分文弱,却有一个双下巴。她同样穿了一件呢裙,这呢裙我们杂志社里的小打字员阿环早就穿上了——我于是知道这是一种时髦的装束。天虽然还有点冷,但在“时髦”面前再冷也算不了什么。她微笑着,像在矜持地期待。

原来,金仲这回惹上了真正的麻烦——“环球集团”有自己的“公安机关”,所有人员都堂而皇之穿着警服,有各种武器,有高压电棒,有一长溜开起来警笛嘶鸣警灯闪烁的警车。金仲的高级轿车自然也安上了这种警笛警灯。这些车子在方圆几十里纵横驰骋,没人敢管。可是他们这回做得过了点儿:总裁驾车到离这儿一百多里远的城里,不仅闯了红灯,轧了人,还跟当地交通警察干起来。他把赶来处理肇事的交警头儿打了几耳光,伸手指着对方淌血的鼻子说:“告诉你们上级,让那个狗娘养的到我们‘集团’走一趟去!”谁知这一回挨他们揍的是上边一个大人物的亲戚。这一次金仲不知花了多少钱,用了一个多月才把事情平息。可恼人的是有那么一拨记者,他们顺藤摸瓜,四处打听环球集团这些年死了多少人、逃了多少税,弄得金仲一边骂娘一边用大把的钱堵嘴……金仲的“集团”有仪仗队,有近千人的武装,这些人在内部只叫做“集团保卫部”。每到了开大会或迎接重要客人,仪仗队和军乐队都要出来。保卫们一律配备武器,比如说铁刺棍、电击枪、高压电棒之类。有些老人笑嘻嘻问:“见了俺这里的‘大牌坊’啦?”我不明白是什么意思,最后才得知它原来指金仲挂起的那一面面大照片:他与上级领导人的合影放大到十几平方米,高高地悬挂到一些重要场合……

我递上了名片。他的脸上有了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娄主编来电话了,我知道她派人来了。好哇,好哇。咱们这就合作起来了……你可以先了解一下情况。不用急嘎。住的地方安排好了吗?是在橡树路吗?嗯,有什么要求可以跟我的秘书讲。”说着抓起桌上的一个电话,按了两三下,咕哝了几句。

所有搬到了“橡树路”的人仍然要保留他们在北庄的房子,这叫做“老屋”。我问金仲在这儿有没有“老屋”,“怎么没有?有。”

他抬起头,“哦”了一声,伸出一只小得出奇的手,询问的目光盯着我。

有人指点着,我看到了一所体面的瓦房。它比一旁矮矮的屋子显得高大多了。虽然同样是一种老式建筑,同样是裸露的石墙、窄窄的小院、不太大的瓦顶,但盖得还算讲究。门上挂了一把大锁,院墙上探出了一丛桃柳的梢头。

“金老总……”

老人用烟锅点划了一下老屋说:“金仲就和这老屋一样,不过是用来摆样子的,其实咱这儿是‘嫪们儿’做主……”我吃了一惊——他就是那个为城里凶宅驱魔的怪人?问了问,原来“嫪们儿”真的与大城市里某个首长关系密切。老人说:“集团这一摊子全是他开的头,他是金仲的干爹……”果然不错,这的确是同一个人。我的兴趣马上增大了许多倍,一字不漏地全听到了心里去——“嫪们儿”是全村里辈分最高的一个老人,所有人都要听他的,是寿星加智星。老人说着说着兴头来了:“金仲算个狗蛋,金仲在他眼里就是开裆小毛孩儿!”我想知道那两个字怎么写。他说就那么叫,谁也不知怎么写。我这会儿脑海中蹦出了战国时秦国宦官嫪毐的“嫪”字,并认定了是这个名儿。

我并没有坐在他指定的那个沙发上,而是站在那儿继续端量。我心上突然闪过了一个问号——这会儿感到奇怪的,是我在心里自问:我所见到的“企业家”怎么差不多全是一个模样、一个长相?真的,他们这些人简直个个大同小异!尽管眼前这个人与其他人略有不同,但还是给我似曾相识之感。比如对面的人有一对招风耳,很胖,鼻子又红又大,嘴也大,还使劲儿咧着。可是我总觉得这与以前看到的老总们差别不大。究竟是他们努力往同一种概念上成长,还是我自己的一种错觉,一时还想不明白。比如前边这个人吧,他让我一打眼就想起了那些鼻大口阔、心狠手辣的家伙。尽管他结了领带,戴了戒指,头发梳得精光,衬衣领子也很白,可就是有一股逼人的蠢夫气味,弥漫了整个空间。

“‘嫪们儿’住在哪里?”

我只觉得像捉迷藏一样,也多少有趣。进屋后我的目光首先落在四周,因为这个办公室大得吓人,足有一百五十多个平方:屋里的一半空间由各色花卉掩映下的高高低低的木台所占据,上面是传真机和电脑之类;一些皮革高背坐椅正虚席以待,旁边有宽屏电视、几个矗起的褐色音箱。稍稍偏一点的地方才是一个阔大的写字台,背后是一排又一排书架,架上大致是漆布烫金的大型套书。这使我开始有点明白了——对方为什么打起了我们杂志的主意,原来他不幸地染上了一种与书籍之类有关的疾病。这就活该倒霉,没有办法了。架上那些精装簇新的套书引起了我的注意,使我多少忽略了这儿的主人。到处都修饰得整整齐齐,玻璃闪亮,地毯蓬松——它们衬托着一个自命不凡的家伙,此刻这个家伙正在低头看一份什么材料,当然是装模作样。他头也不抬,只伸手指指旁边的座位,又是轻轻一咳。

“‘嫪们儿’哪里都住,不是北庄就是橡树路。年纪大了,平时见不着面……”老人咧着嘴巴,害冷似的吸气:“咝咝!这集团都是‘嫪们儿’一手筹划哩,从起手到兴盛,大事一成,就交给金仲去管了。遇上动大心眼的事情,那还得去问‘嫪们儿’!”

他领我出门,上了电梯,一直蹿上十楼。在一个摆放有巨大绿色植物球的门前,他敲了敲,然后走进去。里面传来压低的咳嗽声。一会儿他又出来了,示意我进去,自己却回身离开了。

我从老人的口气听出了深深的恐惧,还有敬佩。我问他到底怎么才能见到那个‘嫪们儿’,老人摇头:“这就难了,这就难了!咱和他一个庄里住着,少说也有个十来年没正面见他了……”

里面的人走出来,坐在沙发上的人走进去。原来“总裁”要轮流接见客人。大约又过了半个多小时,最后的一拨儿才结束。我知道该轮到我了。可是我进去后才知道不太对劲儿:桌前的瘦子面色肃穆站起来,探过身子来握手,一边耸动着一边说:“噢噢您好您好,总裁等您呢,我们走吧走吧。”

这天我回到招待所时,小金小白都等在那儿。他们知道我这些天常去北庄,脸色有点难堪。小白和小金咕哝了几句,大概在商量什么。小白说:

我坐下等。

“宁先生,您有什么采访计划最好跟我讲一声,我们办公室会统一安排的。”

这是一个很大的套间,外间很宽敞,摆了一圈沙发,茶几上有一些水果。两三个人坐在那儿,眼神都有点木。我听见里屋有人说话,笑声,咳嗽声。“总裁”可能就在里面。

“我不过是随便走走罢了,这哪里是什么采访……”

车子急急开出了工业区,一直往西,几分钟后在一座十几层高的大楼前面停下了。小胡子仍然在前边引路,“噌噌”上了二楼。脚下是朱红色地毯,穿中式服装的姑娘站在一旁。前面出现了一个金黄色的牌子,上面写了“经理室”。小金把我送进经理室外间,一句话没说就退了出去。

5

2

小白开始注意我的工作了。她常常要留意我的一举一动。我明白了,心里有点可怜这个漂亮的姑娘。她真是漂亮,虽然过早地、莫名其妙地长出了一个双下巴。

他几乎是把我拖进了车里。

有时我看着她的背影不禁陷入深深的迷惑:就是这样一个好端端的姑娘,却要跟在金仲屁股后面,还要时不时地说着“总裁”、“老总”这样的字眼,甚至还要眉飞色舞和一脸的崇敬——尽管这难免掺了几分做作和伪装。我真想问问这是怎么回事、这个神奇的世界上究竟有什么古怪的力量在让她屈服?

正看着,外面响起刹车声。一会儿那个接我的小胡子进来了,鼻尖脑门上都是汗珠,急急地拍着巴掌说:“哎呀宁先生,你可让我们好找。总裁要见你呢!”

我第一次问起了“嫪们儿”,问她能否带我去见见这个人。想不到她立刻皱着眉头笑了:“宁先生,这是办不到的——别的事情可以,这个不行。十分抱歉……”“为什么?”“因为……”她犹豫着,好像在琢磨着怎样解释得清楚:“因为他已经退休了,彻底退休了!”

走出橡胶厂,我又到相挨的榨油厂、粉丝加工厂、塑料编织厂、印染厂……在一个安装车间里,我亲眼看到一些工人把从外地购进的电器商标撕掉,然后贴上他们的商标,最后就是包装。

“你也不常见他吗?”

她吞吞吐吐:“反正我不做了。我妈也不让做。她说不如在这里学个手艺……”她这样说时,脸转到了一边……

“我……从来没有。”

“那为什么出来?”

我不信。可又觉得她毫无必要隐瞒这些。我只在心里说:“嫪们儿”啊,咱可真该见一见啊。

“那里工资比这里高多哩。”

当我出门时,小白常常要问一句去哪儿,或者干脆就和我一起。这天我刚刚走出屋子,小白就从后面赶了上来。我说:“对不起,我想自己走一走。”

“那你为什么不在宾馆做下去?那里的工资低吗?”

“你要到哪去?”

原来她在两年前就来这里做工了,那时她还多么小啊。她说与自己一块儿来的都是南南北北一些孩子,都在一块儿吃大食堂,睡通铺;模样好一点儿的就到集团的宾馆里做服务员,自己以前也是服务员——她说这话时脸突然红了一下,抬头看我一眼。这使我注意到她是一个很漂亮的小姑娘,只是穿的衣服太脏了,脸被黑胶沾成了花的。

我随便往西指了指。

小姑娘两眼干涩,瘦骨嶙峋,好像浑身上下已经没有多少水分了。她边干活边回我的话,两手在胶布上每一用力肩膀就要抖一下,像待在冷风里一样。她摇头,说平原上的村子现在差不多有一多半人都没活可干,土地被矿区和新兴的开发区占光了,原来家里的几亩承包田现在只剩下了一个边角,“俺妈说读书要花忒多钱,读下来也没甚用,连大学生一个个都成了闲溜子。俺妈托了村里大叔才把俺送到公司来——那时这里还叫‘公司’呢……”

这是一个晚霞普照的时刻。西边有一片空地,空地上的茅草在阳光下轻轻拂动,如波似涌。我真的一直走过去。小白站在晚霞里看着我,好像在犹豫是否跟过来。

我在一个两手不停忙活的女孩身边停下。我问她是从哪儿来的,她一开口说话就让我吃了一惊。原来她来自我的出生地——那个平原!那里可一直是个富庶之地啊,孩子们却要跑到这么远的地方来打工。我问她:“不上学了吗?”

我往前缓缓走去,跨过一条散发着硫磺味的水沟,走入了那片荒地中间。这时我才发现,这么大的一片荒地四周都围了栅栏和铁丝网,这使我想到这儿可能是一片等待建筑的地方,但不知闲置了多久。这里的各种植物都长得乌油油的,使人想到地力很足。让一片土地荒着多么可惜,我不明白在施工之前的几年里,为什么就不可以种点庄稼和蔬菜?我目测了一下,它大概至少有二百多亩,眼下全部长满了茅叶荩草、白羊草,还有扁鞘飘拂草。一两株小灌木孤零零地长在那儿,是蒙桑,椭圆形的小叶片刚刚长出不久,边缘粗糙的锯齿已清晰可见。我蹲下来拂开草蔓,望着湿乎乎的裸土。这是一片极其适合耕种的潮棕壤。在东部平原、在芦青河两岸都有很多这样的土质,那里的小麦和玉米高产区都是潮棕壤……桑树上有一只灰色山椒鸟,还有一个红点颏。红点颏尖叫一声先自飞去。一瞬间,地上掠过了一道阴影,抬起头,空中是一只大鸢。它的样子很像苍鹰,但飞起来双翅比苍鹰伸展得要长。也许它已经发现了我,翅膀一侧向下滑翔了没有多远,又迅即升入高空。当我心里为刚才的红点颏担心时,又一只小鸟从一边的灌木中蹿跳出来,昂起头注视了我一下,然后钻入一丛荆棘之中。

她一听“金仲”两个字,脸上立刻堆满了笑容。她重新退到原来的地方去了。

已经没法继续往前了,因为很快走到了那道铁丝网跟前。铁网外是分割成很小的庄稼地块;它们当中只有很少的地方修起了整齐的田垄,更多的却是带着可怕的割伤:或者是深挖的泥沟,或者是刚垒的一道砖墙,再不就是一些矮小的、七零八落的建筑物。一片饱受蹂躏的旷野,一片无辜的野地……眼前这番景象使我意识到,一切都如此陌生,因为自己已经好久没有走出那座城市了。不远处又发出了小心翼翼的鸣叫,是刚才那只小鸟,它仍在慌张地躲避。我看看眼前的铁丝网,狠力扳了一下。仿佛身处樊笼,因为眼前就是织起的细密丝网,上面的斑斑锈迹及尖尖的倒刺让人不寒而栗——这会儿我突然想到了一位老人:许艮教授。此刻您正在哪里浪迹?叼着大烟斗的老人啊,我现在比任何时候都更加怀念您。还有吕擎他们,正在旅途上的三个男子汉——你们如今还在南部大山里吗?

我说是金仲老总的客人,随便出来看看。

我回想着一道道撞碎顽石的执拗目光。透过这道铁丝网,我正与那些目光遥遥相接。

她问我是哪里来的、要干什么。

一束束霞光直射在脸上。透过一片朦胧,我在遥视另一片原野……许艮叼着烟斗回头微笑,仿佛仍在不倦地诉说。我迎着火红的霞光眯了眯眼,然后转回身来。

我站在旁边看,一个领工模样的女人就直直地盯着我。她口中露出一排又大又黄的牙齿,像患有甲状腺机能亢进,一双眼睛圆圆地鼓出来。她的目光让我不由得往角落退了一步,她却一直走过来,盯着我。

小白一直在离我不远处看着。穿呢裙的美丽少女竟然变成了一个盯梢者,此刻正注视着我的一举一动。我全身灼热,解开衣扣,让凉凉的南风吹拂胸膛。我回转目光,想再次看一眼那只小鸟,看看那只翱翔的大鸢。没有,它们这一瞬间都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走进车间马上可以看到,这里的设备简陋到让人吃惊的地步,百分之九十的工作全靠手工。在一些黑色胶布前面一溜坐了几十个童工,一人一个马扎,手里不停地忙着,手指动得飞快。由于长期接触腐蚀性物质,每只手上都贴满了胶布。因为要赶定额,他们干的是计件活,所以一些劳保用品根本不能使用,如果戴了手套,做起活来就要慢多了。

在这片铁篱跟前,我似乎更加明白自己怀了一种什么心情,开始了新的觉悟和确认。我在想一份杂志仅仅是一小块土地,它早就荒芜了;可是有人还要出卖它——参与了这桩可鄙交易的人当中也包括了我。

前边挂了一个橡胶厂的大牌子,同时一股刺鼻的焦胶味越来越浓。

它可以荒芜,可以遍生茅草,可仍然比出卖给一个金仲要好得多。

我记得在别的地方也见过类似的情况。这一直是集团老总们最得意的计谋之一:不声不响地调动起整个村子的拒外心理,使村里人普遍产生出一种优越感和骄傲之情;外地人虽然明知自己受了盘剥,只可惜身在异乡毫无办法,敢怒而不敢言,只有几个人凑在一块儿吐吐肚里的苦水。

我的手因为用力拳了一下,掌心那儿马上一阵刺痛,渗出一点儿血来。可是我没有马上挪开手掌,而是一直抵着这道铁网。

一个小姑娘说:他们车间里所有的头头脑脑都是本村的人,他们的工资大约是外地人的十倍,而且还有“职务补贴”——实际上是不同的“酬劳”。

工区传来嘶哑的汽笛吼叫声。不知这是催人上工还是下工,只是响得可怕。那些来自贫困地区的童工会在这突然响起的汽笛声里浑身颤抖……我特别想到了那个来自平原的姑娘。

小家伙口音怪异,要听懂他的话很费力。这马上使我明白了,他来自很远的省份。旁边一个人告诉,这里雇用了三分之二的外地人,他们大都来自那些最贫困的地区,月工资只有三四百元,尚且包括各种各样的所谓“补贴”。

那个穿呢裙的姑娘朝这边走来。她大概有点不耐烦了,说:“宁先生,我们该回去了吧?”

我问他:“你是哪儿来的?”

我眯着眼睛。我看到晚霞的光波在她脸上跳荡,她真的非常美丽。这使我想到那些混蛋们的本事,想到他们差不多无一例外地把一些好姑娘弄到了自己身边。不错,真的如此,这个世界正在作出可怕的选择:土地、杂志、姑娘,还有一些漂亮的别墅,一些著名的风景区、城市中最好的街区—— 一切可爱的东西都被他们如数抓在了手里。

从“橡树路”走开,渐渐转到了“工业区”。那儿有纺织厂、印染厂,还有一家“家用电器厂”。空中流动着说不清的气味,鼻子黏膜很快就感到了不舒服。来来往往的大多是妇女和十六七岁的年轻人,还有一些十岁左右的孩子——我原以为他们是放学后来这儿玩的,问了其中的一个才知道,他们都是这儿的工人——童工!

“小白秘书,我这会儿正担心……”

站在别墅区举目四望,到处都是讨厌的水泥和陶瓷贴片:没有袒露泥土的地方,没有绿色,连一棵草都没有。人走在路上鞋子磕地响,让你想起水泥下边有被密封起来的活物,让你想起有新嫩的什么根脉在底下艰难地挣扎,直到憋死——往前走着,猛一抬头看到了一块刚立上不久的路牌,它让我愣了一下,揉揉眼好好看了一会儿。因为我不相信,不相信眼前的这个路牌上真真切切写了这样三个大字:橡树路。老天,这儿也有“橡树路”?做梦吧?可这是真的,尽管这里连一棵橡树也没有,别的树也没有。我好像渐渐明白了什么,这里有无“橡树”并不重要,因为这和城里那一拨后来住进橡树路的人一样,他们压根儿就不喜欢树。他们喜欢的只是那个名字:橡树路。

“担心什么?”

我明白了,这儿就像我以前见过的那些“大企业”和“大集团”一样,头目们往往要离开原来的村子,到不远的地方建一座“贵族村”;当然,随着财富的积累,贵族村容纳的人也会越来越多,但绝大多数人还是要住在原来的老地方。这几乎是一个普遍现象。奇怪的是有一些搞报道的贱坯子却故意要忽略这个事实,大肆宣扬所谓“共同富裕”的奇迹。他们对近在咫尺的巨大差异不闻不问,或者是一对贱坯子眼根本就看不见。

“担心不能按时完成任务了。”

“北边,他们住北庄。”

“怎么了?”

小金他们走后,我想一个人在别墅区走一走。我弄不清整个这一片是否都作了招待所,如果这样就未免太奢侈了。遇到一个清洁工模样的人,问了问才明白,原来只有我住的那幢小楼前后三处是招待所,其余大部分是集团领导的宿舍楼。我问:村里其他人住哪?

“我可能要出去走一走。”

我一边喝茶一边琢磨:大概他们把我也当成了那些人的同类。不过我不会给这里留下一张“破布”,而是别的什么东西,它或许更脏。也许在我给他们制造包装破烂的那种“金箔纸”的时候,我自己也要变成一堆破烂。老天,这样的年头啊,一个人一旦有了洁癖还不如马上自杀,因为最后你什么都不能容忍,你不甘心亲手往自己身上抹脏东西,那是天底下最臭的东西。

“走一走?到哪里走?”小白的眼睛即便惊愕地瞪大了,也还是清纯媚人。

女服务员进来,递上冒着热气的、洒了香水的毛巾,又递上茶。我发现客厅里挂着许多低俗不堪的“名人字画”,让人想起一片片脏里脏气的破布。我知道他们都喜欢这些东西,每年都要招徕一群所谓的“书画家”,让他们在这儿白吃白住,临走时就留下这么一堆所谓的“墨宝”。

我说:几个朋友就在这一带打工,我想顺路去找找他们;还有,我或许还要回老家看看——我的老家就在离这里不远的平原地区。

坐下后年轻人自我介绍:“我叫小金。”我立刻想到那个总裁也姓“金”。小伙子解释说他们原来的村子就叫“金家庄”,后来才改成了“环球集团”——近来又要改名字,改成“金星集团”:“这个名字才好!报上说了,我们集团实际上就是北方的一颗‘金星’。”

她迟疑着:“这个……要看我们总裁怎样安排啊。”

这原来是一个招待所。我被引进了一个套间。小楼里有好几套类似的房间,都空着。

我冷笑了一下,在心里说:滚他的蛋吧,我已经没有时间了,我是一个满脸胡碴的中年人了,还有痛痛快快喘一口气的权利——就是说,我想怎么就怎么。

只用了一个多小时,我们的车子就拐进了一片别墅群。一看就知道这个居住区刚刚建起,到处是水泥抹过的簇新痕迹。小区很整齐,可惜没有像样子的树,给人一种十分干燥的感觉。来到一个爬满了葡萄藤蔓的小庭院,车子“嚓”一声停下。院内一个老太太一边往外走一边解着围裙,冲那个跳下车的小胡子用力一笑,走过来。

“您需要多长时间哪?”

轿车开得飞快,在平坦的柏油路上一阵狂奔。车里放着怪声怪气的西方摇滚,好像是一个外国歌星。我听不懂歌词,只觉得那种咆哮让人有一种不祥的感觉——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无论是城里还是乡下,大街小巷里都充斥着这种咆哮:西方人的咆哮。

我说这可不一定。

我发现当他说到“总裁”两个字时,脸上有无论怎么也掩饰不掉的贱坯子气。这时轿车里走出了司机,这家伙膀大腰圆,屁股沉甸甸的……

“我们集团很希望……与贵杂志的第一次合作能够顺利……”

“一样,一样吧。”

“‘贵杂志’,”我咕哝着,问:“你能代表‘集团’吗?”

我有些不解,忍不住问:“‘总裁’就是‘董事长’吗?”

她迟疑着,嘴唇动了几下,没有说出什么,只惊讶地看着我。

可是出人意料,就像恶作剧一般,这次一出车站就看到了接我的一块牌子。一辆蓝色轿车停在旁边。接我的人二十多岁,留着小胡子,剪了短发,很利落的样子。他不冷不热地跟我握手,嘴里一连串“欢迎欢迎”、“总裁派我来的”等等。

我大笑起来。这使她窘迫而慌张。

整整坐了一夜火车。火车终点站离那个“环球集团”的所在地还有整整一百公里。杂志社曾给那个集团的办公室打电话,他们要用车接我,被我拒绝了。他们当然不会理解,想不出我这样做的缘由。其实我不过想自由自在地来去:每次出门都独往独来,看上去好像为了把各种麻烦减少到最低限度,实际上却是由于一种特别的需要——我只想离开,只想走出这座城市并撒开腿大走一场——像个真正的地质人那样一直地走下去,直走个昏天黑地……那片原野啊,那片苍茫啊,是无边的苦汁汇成的海洋;而我,就是一条漫游的鱼,出城后只渴望游动和畅饮。

后来我总算安慰了一下这个小姑娘。是的,她毕竟还这么年轻。我告诉她:别怕,我出去转一转就回来;这次我到这儿来,一方面为了完成社里交给的任务,一方面也要顺路办点私事:要知道城里人回一趟老家不容易啊!“总之,我希望你们能够谅解。我会尽力完成任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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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这才舒了一口气,小舌头伸出来舔了一下嘴唇,随之微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