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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第1节

她木然地说,“没人送也回得来,他认识我的老板,你真不是他朋友?”

“每天都有人送他回来,还是就这一次?”

“真的。”

“五天。”她说。

她正起身子,来了说话的兴致,说:“他真的酒品很差,自从住在这里每天晚上都这样,已经吐过我两套衣服了,要是不管,他就睡在大厅里,老板知道了就骂我。”

我说:“他住在这里几天了?”

“老板怎么会知道?”

马尾女孩两只胳膊贴在柜台上,趴在上面,柜台略窄小,可以把她卡在里面,像动物园里看野猪的台子,那种台子不高,刚好跳不上来而人们又能兴致怏怏地看着它们,还能轻易地扔截萝卜和整块的烂南瓜。她已经把衣服换了,制服很可能已经被张翰吐过。她抬头看了我一眼,说了房间号,便继续趴在桌子上,既不看手机,也不看柜台上那几本杂志。

“因为有个很坏的夜间值班经理,现在也该他值班,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上次看到我没把他弄到房间里去,就骂我。”

我在鲸鱼的肚皮下朝着即将要交房租的家行走,朝着个负担行走,路过24小时便利店。想了下,我就进去了。出来的时候拎着一提啤酒和一大包冰。也许我想知道张翰身上发生了什么,他原本应该在下个月就要同我表姐举办婚礼了。我的表姐是个可恶又自负的女人,只要她周围有人存在,她就要展示她的可恶、自负,然后打压和践踏对面的人。

“真是太坏了。”

走了大约两公里,我闻着街上湿漉漉的气息,天是可以看得到云的夜空,云层的边缘线看起来极其美好,像深海中的鲸鱼,我觉得浑身舒服了一些,这个时候我想起来在大排档和我一起喝酒的傻瓜,我没喝多少但一直给他灌酒,后来我朝张翰走去,把他给忘记了,他那时还趴在桌子上。他找我的目的太简单了,因为我有个学习种子专业的同学,他想搞点叶子。我掏出手机打给那个傻瓜,他是个记者,叫李宁,响了半天没有人接。他可能已经死在大街上了。

“还有更坏的。”

之前几个月,我做着帮别人找房子的工作,上班的地方是一家小中介公司。我有五个同事,还有辆车头缠了两米透明胶带的电动车,和一身蹩脚西装。我们提成的一部分来自中介费和客户交付的押金。当有租客退房要押金时,我们五个人会聚集到一起,穿着蹩脚西装在房间里四处走走,挑挑毛病,比如地板因为租客穿高跟鞋多了些划痕,热水器因为使用过于频繁莲蓬头水流小了之类,把押金吞了,可以说是有理有据。这样做了半年,我的腿上总是受些莫名其妙的伤,被摩托车的排气筒烫伤,或者被某个缠在梯子上的铁丝刮伤,我觉得跟这份工作缺德有关,就辞职了。之后我就没有了工作。

“什么?”

前两天我从报纸上看到一个混得很惨的青年,因为交不起房租终日躲着房东,后来知道他妈妈早就偷偷把房租给交上了,为了培养他独立的人格。现在走路的时候,这件事就会不自觉地窜进我的脑袋。有一天,你发现已经欠了很久的房租,等到连自己都不好意思继续赖着的时候,房东说其实我早就收到房租了,你说怎么可能呢,房东说,因为你妈妈已经偷偷付过了,她想要培养你独立的人格。

“我不能骂他,也不能告诉老板他晚上不坐班。每个人都烦人得要死。”马尾女孩生气地说。

我沿着马路牙子,朝我的住处走。房子是在大约半年前租的,现在即将要交后三个月房租,表姐介绍我时总会加上在外面混不下去所以回来了,这是正确得硬如磐石的事实,还有别的事实,即便我回到老家,还是不知道接下来要做什么。我学了个很可怕的专业,在没有接触那个行业时以为可以喜欢并且每天愉悦地工作,现在很多年过去了,我对这个专业恨之入骨。最初,每天醒来,我只是想想面目可憎的自己就够难过的了,后来又加上了这份令人恶心的职业。这样,一个面目可憎的自己,和从事着恶心的职业,两者叠加后我想明白了一些事情。

“那个喝醉的,是我姐夫。”

马尾女孩摇摇头,说:“怎么可能。”

她眯起眼睛看了我一眼,一副被背叛了的样子,然后又趴在了柜台上。

我问马尾女孩:“这里没有冰水吗?”

我拎着东西进了房间,看到准姐夫在桌子前颓唐地坐着,领口和头发都湿了。这是间不算小的房间,像是十五年前装修过的样子,也许没有装修,地上铺着烫满坑洞的地毯,房间里有股潮湿的拖把味,但以这个卫生程度看,不会有拖把的,卫生纸也不会有,跟清洁有关的物品都不会有,整个房间像个牙龈溃烂的口腔。如果他想的话,可以买一千个这种房间,我的出租屋也比这个地方强得多。

张翰皱着眉毛,说:“帮我带啤酒。”他看我的时候好像想起了我是谁,他一根胳膊垂在那儿像个可怜的猴子,作为猴子时可能想不起我是谁,但也不重要。

在灯光下我才看到他颧骨是青肿的,他听到我的动静,转过身来想要正襟危坐,他转身的动作带过来一股臭味,好在他已经把粘在手上的碎报纸冲洗掉了。

“滚蛋吧你。”我说。

我把啤酒和水放在桌子上。我说:“你想告诉我什么?”

他们走到了楼梯口,张翰突然叫住了我,说:“帮我带啤酒,还有冰水。”他捂着自己的额头,酒色应该是把那块青肿覆盖住了。

张翰扯开装啤酒的纸板,开了一罐,一口喝掉大概半罐的样子。

“谢谢你把他送过来。”女孩搀扶起张翰,显得更加瘦弱。他们走向楼梯口,我转身要出旅馆,这里离我住的地方不算太远,走路的话半小时就到了,现在外面如此清凉宜人的天气,不走路实在太浪费了。这里大部分时间都充斥着灰蒙蒙的空气,谁也不知道这雾气是从哪儿来的,也许是从公园里来的。虽然雨水也不太干净,但也算洗过一番,我闻着潮湿的气味就会心平气和,像很多人一样,他们闻到喜欢的味道就不会发火,不再对着小孩或女人咆哮,有的人喜欢汽油味,有的人喜欢蒸米饭的气味,也许有人喜欢屎味,谁知道呢,总之能让自己心平气和。

“是不是说我吐了她一身?”

“不是。”

“谁?是。”

“你是他朋友吗?”

他盯着自己的衣服看,好像在找有没有吐在自己身上。

“他自己能走。”我说。

“你表姐不知道我在这里,她最近有没有找过我?”他好像也不期待什么答案的样子。

这是家非连锁的宾馆,装潢上带点旅游景点的特色,大厅很小,有张纯木的桌子,其实根本算不上标准的宾馆,就是个烂旅馆,那种被子带着脚臭、床单上永远染着某种颜色的地方。我跟在张翰的后面,不远也不近,假如他要跌倒,我可以后退一小步不让他砸到我,当然也可以扶住他。前台是个二十出头的女孩,梳着马尾,样子很白净,她看到张翰那个鬼样子,急忙跑过来扶着他的胳膊。张翰一副想推开又不想的样子,这种黏黏糊糊大豆虫般的动作跟这个胖子非常贴切。

我坐上桌子前的另一把椅子,说:“我跟她没多大关系。即使她找你也不会告诉我。”

张翰用肥胖的手指刮了下眉毛,他手上还沾着一小块碎报纸。他点点头。

张翰盯着手里的啤酒罐说:“吐的东西和这个也差不多,但我现在还得再喝点。”

下了车,司机把那张意外之财举起来看,揉搓,检查是否是假币,一副好像他很懂的样子。我打开车门,对张翰说:“能自己走?”

我说:“不错。”

“看到这个样子的人,谁都想踹一脚。”司机说。

他看着我,等我说什么,我能说什么呢?“我只接触过她十几岁的时候,那时候我只有几岁,所以都谈不上了解。”

“他们刚才踹了他一脚。”

“我了解她,她是个……”他咬牙切齿。

司机说:“再这样就滚。”

“也许吧。”

司机猛踩油门,张翰脑袋撞到前座上,我听到咔嚓一声。说实话我真希望他脖子被撞断,可他只是摸了摸额头。远处的两个醉汉跑了没几步就摔倒了,说实话我也希望他们能把门牙磕掉,可他们揉了揉头爬起来了。

“我不明白她想要什么。”他有种要昏过去的劲头,可能觉得自己说出的这句话是经过思考的,比如会想我不知道她想要什么,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也不知道这瓶啤酒想要什么,这个卫生间想要什么,这双袜子他妈的想要什么。

醉汉反应了几秒钟,晃晃悠悠朝着车跑过来。

“这个就复杂了,谁也不明白谁想要什么,其实什么都不想要。”我说。

我说:“狗逼。”

他又喝下半罐啤酒,肥胖的人喝啤酒可真难听,似乎可以听到啤酒下肚后立即转化成脂肪的声音。有不少啤酒从他嘴角流出来。

他们抬起头看着我。

“你现在有工作吗?”他把头从桌面上抬起来。

我看到街口两个旋转着走路的醉汉。我摇下窗户,看向他们。我说:“哎!”

“一个月前有。”

出租车行驶了五百米,路上已经有三个下水道口的井盖碎裂,这城市到处都是下水道口,甚至每张桌子底下都有一个,很多井口都没了井盖,要么就只剩下半块,每天会有骑自行车的人,小孩,或者野狗栽进去,没有人管,如果有好心人路过,会在旁边放根树枝。我就是这种好心人,我还会在树枝上挂些红色的东西,像是塑料袋什么的,也会有不安好心的人把这点提示踹到远处。但除此之外我也不知道还能做什么。

“做什么?”

上车之后,司机说:“要吐的时候告诉我,开车门把他推下去。”

“帮人找房子。”

“他吐过一百次了。”我说。

“主要做什么呢?”

我从张翰的口袋里掏出钱包,抽出张一百元,顺便把所有的名片都重新放回到他的钱包里。我把钞票贴在车玻璃上。司机又说:“你能保证他不吐吗?”

“看有哪个二货会把房子扔给我们,然后用木板隔出几间房子。还有威胁人。”

第三辆车停下了,司机隔着玻璃观察着我,确认我没有问题,用下巴指着张翰,说:“那个人喝醉了。”

“威胁人?”

我需要先把他扶起来,让他重新挎着电线杆,因为躺在地上的人是没有出租车会拉的,就算他能挎着电线杆也不能保证司机不会拒载,如果最终没有车要载他的话,我就打算回家。宿醉街头也没什么不好的,他一定从未宿醉过街头。第二天醒来,不论是在水坑里睡了一宿,还是被人扒光扔在胡同里,都是个惊喜。

“对,就是几个人站在一起,对着一两个人,让他们不能开要回押金的口。”

我把其他的名片拿过来,翻着看,里面有两张是跟宾馆有关的名片。我把两张名片举到他面前,我说:“哪个?”他想聚焦看清楚,看样子不太可能,但他还是指了一个。

“你一直都做这个?”

张翰低着头,好像思索了一会儿。他说:“去宾馆。”他从口袋里掏出钱包,里面有一叠名片,他递给我一张汽车维修店的名片,说:“这个宾馆。”

“毕业后,我和朋友借钱,开了间网吧,网吧倒闭了,他跑了,我卖了那些破电脑,虽然钱还没还上,但我先回来了。”

“你是打算继续坐在这里,还是回家?”我不知道他能否听得懂别人的话。

我听到外面传来汽车的刹车声,也许撞在另一辆车的车屁股上了,真好。

“什么怎么办?”

张翰说:“那你……”

“那你现在要怎么办?”

我打断他,说:“可能你现在就是想找个人,随便谁,你觉得聊会儿就可以开始骂人了,把垃圾都吐在别人身上。在你装作对我了解一点之后,你可能会告诉我你俩之间怎么回事,也可能胡乱骂些什么。我现在就明白了,我回来就不对,我已经不好奇了。虽然你现在这个样子,但明显这几十年活得不错,出点问题折磨个两天,也就这两天。明天晚上你可以直接睡在大街上,不要再给前台添麻烦了,她的衣服是自己洗的。”我站起身来。

“没事。”他说。

他说:“我很招人烦吗?”

“没有人打你,你自己摔倒的。”我说。我没有掏电话,也没有打算上前扶他。他从旁边捡起一张还算干净的破报纸,擦了脸,无论怎样我也不会从垃圾堆里捡出那张皱巴巴的报纸擦脸。我决定还是不要给表姐打电话,感觉会惹上很多麻烦。

“跟你没关系,因为我仇富。”

他西装裤的裤脚下露出花纹袜子,一只鞋子已经脱落。我之前见到他的那次,他站在表姐的身后,浑身上下一丝不苟,那时我刚回到老家,表姐提起我必定是说她有个表弟,去外面待了几年混不下去,现在回来了,很有可能需要接济一下。张翰的父亲在本地很有权势,所有的公交车公司都是他们家的,也许所有的井盖也都是他们家的,谁知道呢,资源向上总是夸张地集中起来。那天张翰头发锃亮,容光焕发,下巴微抬,那个样子看起来不可一世,我在心里纳闷他就非要一本正经地站在那里吗?现在他躺在地上,我发现,其实我跟他算不上认识,也不打算接近他。我想打电话给表姐让她来料理下,这时张翰坐了起来,指着我说:“你打我了。”语气像是默认的,其实他根本对我毫无印象。

我即将起身离去,因为听人抱怨实在是太烦人了,我以为他身上能发生点想不到的东西,现在看也许就是日常吵架而已,可能对他十分重要,跟其他人就没什么关系了。不过我还是留了张纸条,上面写了我的手机号,我觉得如果他再找我也许可以听听怎么回事,听完之后可以趁机借笔钱,但今天不行了,我已经听了一晚上那个狗仔记者的事情。大部分人,喝点酒之后,从来不管别人想不想听,就要把他从子宫里开始的烦恼一个个抖落出来,当时若能每天多吸收点钙锌就好了,那么现在就能长高几公分,还能更聪明,现在就不用干这个烂事情还受人摆布。怎么可能?跟钙和锌的关系不大。

路上没有车,我朝张翰走过去,垃圾堆救了他,不然他可能会磕断门牙,最好的结果也是下巴青肿。烂报纸盖着他半张脸,他睁开眼睛,看到站在两米开外的我,抬起手把报纸从自己的脸上拨开,露出已经一周没有刮过的胡子,他以为我要打他。其实他不知道怎么回事,可能感觉到有人要打他了。

出了楼梯,我对前台的马尾女孩说:“如果夜间经理再骂你,你可以直接告诉刚才那个酒鬼,他现在很缺当好人的机会。”

刚开始我并不打算走过去,离着很远就能看到那张因为喝了点酒就红得像烂西红柿的脸。只需要一丁点酒,一两或二两,这种小胖子就会涨红脸。他几乎是用肩膀挎着那根贴满残缺广告的电线杆,傍晚雨后的街道还没干透,路面冒着光,他站在一片反光中,跟站在镜子上似的,地面映照着另外一个挎着电线杆的他,同样歪着腰,扭曲得可笑。他体形略肥胖,低着头,可能在看眼前的垃圾堆,上面是包装过食品的塑料袋和烂报纸,没多会儿他就吐了。这时从旁边小馆子里出来两个真正的酒鬼,走起路来摇晃着身体。路过张翰时,个子较高的那个抬起腿踹了张翰一脚,张翰栽向那堆废纸,上面是他刚吐过的东西。个子高的醉汉没有看到张翰已经吐过了,说了句“真他妈恶心”,然后就走了。如果他知道张翰会倒在呕吐物里,说不定就不踹他了,因为真的很恶心。

“你说的话都不可信。”马尾女孩趴在一本杂志上,杂志的封面是根大腿。

我在一个混乱不堪的大排档里看到了张翰,他站在街的另一头,扶着根电线杆,看起来喝醉了。认出他是通过那身休闲西装,只有他会穿着休闲西装一本正经地喝酒。在此之前我只见过他一次。他是我表姐的未婚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