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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蒙泰尼里?”琼玛重述了一遍,“我不懂你的意思。你是指布列西盖拉教区的主教吗?”

“我开始明白了。倘使我把攻击的范围限制在你们目前觉得不对劲的那一群教士上,我就可以畅所欲言地说出真理来,可是当我直接触犯到委员会诸公所宠爱的那些人时,那么‘真理就是一只狗,就一定要把它关进狗窝里去;而且,如果你们的圣父也被攻击到的话,那就还应该拿皮鞭把它打出去[5]。’不错,傻子[6]的想法是对的,可是我什么都愿做,就不愿做一个傻子。我自然应该尊重委员会的决议;但是我还是以为,委员会未免太把注意力用到两旁的小卒身上,却放过了站在当中的蒙……蒙……蒙泰尼里主……主教大人了。”

“是的,你知道,新教皇刚刚把他提升做红衣主教。我这儿有一封说到他的信,你想要听听吗?写信的人是我在边界那面的一个朋友。”

“我可以向你保证,绝对没有人对你的才能或是好意有任何怀疑。委员会所害怕的是,这本小册子也许会得罪自由派的人,而且本城的工人们也可能要撤回他们道义上的支持。你的原意是要用这小册子来攻击圣信会派的教士,但是很多读者会把它解释成对整个教会和新教皇的攻击。这种情形,就政治上的策略来说,委员会认为是不妥当的。”

“教皇国领地的边界吗?”

牛虻耸了耸肩膀,把一片扯下来的花瓣放到牙齿中间。“我想你错了,”他说,“问题是,你们委员会请我到这儿来的目的是什么?据我的了解,是要我来暴露和讽刺耶稣会派教士的。那么我已经尽我的能力履行我的义务了。”

“是的。这就是他所写的……”他把琼玛进房时就已在他手上的那封信拿出来,开始大声朗读,突然他口吃得很厉害。

“这是我很了解的,问题在于你是否会得罪错了人?”

“‘不……不……不久之后……你……你将有幸……碰……碰到我们最恶……恶毒的一个敌人,红……红衣主教罗伦梭·蒙……蒙泰……尼……尼里,也就是布列西……盖……盖拉的主……主教。他……’”

“当作一件文学作品来说,”他用他那种柔和而冷漠的声音说,“这是一点价值也没有的,只有那些完全不懂文学的人才会称赞它。至于说它要得罪人,那正是我原来的用意。”

念到这儿中断了,停了一会儿才又继续念下去,念得非常慢,声音拖长得叫人不耐烦,不过不再口吃了。

牛虻从花瓶上摘下了一朵菊花,开始把那白色的花瓣慢慢地一片一片扯下来。琼玛的眼光偶然触着了他那只一片接着一片在扯花瓣的瘦棱棱的右手,突然掠过一阵不安的感觉,她从前仿佛在什么地方看见过这种姿势。

“‘他打算在下个月内到托斯卡纳来,负有某种和解使命。他将先在佛罗伦萨讲道,在那儿逗留三周左右,然后到西耶纳[7]和比萨,再经过辟斯托亚[8]回到罗玛亚省[9]。表面上,他要算是教会中的自由派,而且是教皇和范勒蒂大主教的密友。前任教皇格黎高里在位时,他是个失宠的人,被打发到亚平宁山区的一个小角落里,无声无臭。现在他突然红起来了。实际上,当然他也跟国内任何一个圣信会教士一样,是由耶稣会牵线的。他这次的使命,就是由几个耶稣会的神父授意的。他是天主教会里边最出色的一个传教士,手段的阴险,跟拉姆勃鲁斯契尼大主教本人不相上下。他的任务是要维持一般人对新教皇现有的热情,不让它衰退下去,同时要吸引公众的注意,直等大公在耶稣会派的代理人准备呈上去的那份计划书上签了字。至于计划书的内容如何,我现在还无法探悉。’这底下,信里又说:‘究竟蒙泰尼里是明知道他被派遣到托斯卡纳来的目的呢,还只是受了耶稣会派的愚弄,我可搞不清楚。总之,他要不是一个异乎寻常的老奸巨猾,便是天下第一号的蠢驴。只是有一桩事情很奇怪:据我所知,他既不享贿赂,又没有情妇——这倒是我生平第一次遇到的。’”

“大多数的委员的意见,一致认为这本小册子是一篇极可钦佩的文学作品,但是就这样拿去出版,他们以为不大合适。他们恐怕这篇文章语气太激烈,要得罪人,而且可能把平常帮助和支持我们党的人吓得跑开去。”

他放下了那封信,坐在那儿眯起眼睛看着她,显然在等她开口。

“这是我意料中的事。”牛虻微笑着在她对面坐下来,随手把一大瓶菊花挪到他面前来挡住光。

“你对那报告人所说的事实的正确性觉得满意吗?”过了一会儿她问。

“委员会要我来拜访你,”琼玛开始说了,“他们对于你写的那本小册子,有点不同的意见。”

“关于蒙……蒙泰尼……尼里大人那种无可非议的私生活吗?不,这一点是我那朋友自己也认为靠不住的。你总也注意到了,他有一句保……保留的话的:‘据我所知……’”

琼玛看到他那一副很明显的拒人于千里之外的辞色,就立即说明来意。牛虻又鞠了一躬,还端了一把椅子给她。

“我不是指这一点,”她冷冷地打断他,“我说的是关于他所担负的使命。”

“你太客气了,”他用极冷峻的态度说,“其实,只要通知我一声,说要跟我谈话,我就会来拜访你的。”

“我可以完全信任写这封信的人。他是我的老朋友,一八四三年的老同志之一,他所处的地位是特别有利于探听这类事情的。”

牛虻坐在一张摆满鲜花和凤尾草的桌子旁边,茫然凝视着地板,膝上搁着一封已经拆开的信。一只毛烘烘的牧羊狗蜷伏在他脚边地毯上,听见琼玛敲着那虚掩的门,就抬起头来汪汪地叫。牛虻急忙站起来,生硬而有礼貌地向她鞠躬,面容突然变得严峻和没有表情了。

“那么他是梵蒂冈的一个什么官吏了。”琼玛心里闪过了这个念头,“原来你还有这种秘密联系啊?我早就有几分猜到了。”

“我知道只要你肯尝试一下,你一定治得了他的。对啦,你去告诉他,说从文学的观点看,委员会的同志全都钦佩他那篇文章。这么一说,他会高兴的,而且这也是实在话。”

“这一封信当然是私信,”牛虻继续说,“你也知道,这种消息是要你们委员会的同志严守秘密的。”

“自然,我绝不会跟他争吵的。好吧,如果你们要我去的话,我就去好了,虽然我也没有什么成功的把握。”

“这是用不着说的。那么这本小册子的事,我可不可以去回复委员会,说你已答应略加修改,使语气稍稍和缓些,或者是……”

“只是因为今天没有别的人可以做这件事。而且,你比我们大家都要理智些,不会像我们一样,弄得要跟他作无谓的辩论和争吵。”

“太太,你不以为这种改动一面缓和了语调的激烈,同时也要损坏这一‘文学作品’的美吗?”

“我?可是我对这个人不很了解,而且,他是不高兴我的。人很多,为什么偏要叫我去呢?”

“你是在问我个人的意见吗?我到这儿来向你表达的却是整个委员会的意见。”

“这就是我到这儿来的目的:请你到那儿去和他谈一谈,劝他把语气改和缓些。”

“那么,你的意思是,你……你……你并不赞同整个委员会的意见吗?”说着,他把那封信放进口袋里,将身子倾向前些看着她,脸上显出一种急切而又专注的神情,跟刚才的面容全然两样了,“你认为……”

“我也跟你一样,但是问题不在这儿。列瓦雷士的文章原有一种讨厌的风格,而且作为一个人来说,他也不令人喜欢,但是他说我们已经过分沉醉在宗教游行和互相拥抱并且高叫爱啦、和解啦这些热烈的场面里,说这只会对耶稣会派和圣信会派有利,这看法是完全正确的。昨天的委员会我可惜没有参加。你们最后作了什么决议?”

“如果你想要知道我个人的想法——我在这两方面跟他们大多数人的意见并不一致。从文学的观点看,我并不欣赏这本小册子,至于它所暴露的事实,我却认为是真实的,就策略的意义来说也是聪明的。”

“琼玛!这正是这篇文章里最糟的一段!我就痛恨这种对一切人和事都狂吠的态度!”

“那么你是……”

“啊!那是另外一件事。当然,我并不主张就这个样子去付印;那是会触犯和吓退每一个人的,而且毫无好处。可是如果他肯把它修改一下,把人身攻击的部分删掉,我想那就可以成为一篇很有价值的作品。当作政治评论来说,这篇文章是很出色的。我料想不到他会写得这么好。他说出了必须要说的话,这是我们当中没有一个人敢说的。特别是这一段,把意大利比作一个醉汉,搂住一个扒手的脖子在哀哭,而那扒手却正在掏他的口袋,真写得好极了。”

“你说意大利正在被鬼火引入迷途,又说目前这种欢欣鼓舞的情境难免要使她陷进一个可怕的泥沼里去,这种说法我都十分同意,而且你把这种意思公然地、大胆地说出来,即使触犯和吓退一些正在支持我们的人也在所不惜,这一点尤其使得我衷心称快。但是作为团体的一分子,既然大多数人都抱着跟我相反的看法,我就不能够坚持个人的意见了;同时,我也确实认为:话固然不能不说,但是也应该说得缓和些,平稳些,不要采取小册子里的这种口气。”

“那么你主张我们应该把它印出来吗?”

“你能再等一会儿让我把稿子再看一遍吗?”

“是的,它说的的确是对的。要是你高兴的话,你尽可以把这个人说成是一条冷血的鳗鱼,但是他把真理抓到他那一方面去了。我们用不着自欺欺人,硬说这篇文章没有击中敌人的要害——事实上它确实击中了!”

他就拿起那本原稿,一页页地看下去,接着就皱起眉头,仿佛他自己也觉得不大满意。

“琼玛!”

“是的,不错,你的意见是完全对的。我这篇东西写得像下等咖啡馆里看的小报上的东西,不像一篇政治讽刺文章了。但是叫我怎么办呢?如果我写得过分文雅,一般人就会看不懂它;要是写得不够恶毒,大家就要说它乏味了。”

“我十分同意你的话,这篇稿子的确非常恶毒。”她放下那篇稿子说,“可是,不幸的是,他的话完全是对的。”

“那么你不以为恶毒得太过火了也会变得乏味吗?”

那篇稿子是针对着当时还弥漫在整个意大利的那种对新教皇的狂热心情而作的一篇讽刺文章。它跟牛虻所有的文章一样,是刻毒的,充满敌意的;琼玛虽然不喜欢那种风格,却也不得不衷心承认那批评是很公正的。

牛虻用锐利的眼光迅速地望了她一眼,接着发出一阵大笑。

“啊,我并不否认这篇稿子有它特别聪明的地方,可是你不如自己去念一下吧。”

“哦,你这位太太显然是那一类可怕的人,说出话来没有一次是不对的!照这么说,假如我不能改掉这种恶毒,那我总有一天会变得跟格拉西尼太太一样乏味的,对不对?天呀,多悲惨的命运啊!不,你用不着皱眉头。我知道你不喜欢我,我马上就要跟你谈正经事了。这事的结局实际上就是:如果我删除了那些人身攻击,让主要的部分留着不动,委员会将会觉得非常遗憾,认为他们不能负责印行。如果我除去了政治上的真理,将所有的攻击集中到党的敌人身上去,毫不牵涉别人,委员会就会把这本小册子捧上天,而你我却明白这是不值得印行的。这就真的成了思辨哲学上的一个微妙论点了:印行而不论其价值呢,还是保存其价值而不印行呢?唔,波拉太太?”

“怎么回事啊?说老实话,西萨尔,我想你也不免有成见,列瓦雷士是一个令人不快的人,但他绝不蠢。”

“我想你并非一定要在这两者之中去选择一种。我相信,如果你肯删掉人身攻击的部分,委员会是肯印出来的。自然啦,虽然他们大多数人并不同意其中的看法,我可确信这篇文章能够发生很大的作用。可是你必须把那种恶毒口气收起来。即使你要说的事情的实质是要读者吞服一大粒苦药,那也并不一定要在形式上一开头就吓唬他们。”

“就是列瓦雷士这家伙交到昨天举行的委员会来的一篇蠢东西。我知道我们不久一定会跟他吵起来的。”

牛虻叹了一口气,无可奈何地耸了耸肩膀:“我投降了,太太,不过有一个条件。如果现在你剥夺了我讥笑的自由,下一次我是非要不可的。就是说,等到那位无可非议的红衣主教他老人家的台驾降临佛罗伦萨的时候,那就无论你还是你们的委员会都不能反对我尽情恶毒一下了。那是我应有的权利呀!”

“又是一本新编的小册子吗?”

他说话时的态度是极其轻蔑、极其冷酷的,一面将瓶中的那束菊花拔出来,高高地举起,透过那半透明的花瓣去看太阳光。“他那双手抖得多厉害啊!”琼玛看见那些花正在猛烈地抖动,不由得心里诧异,“他该没有喝酒吧!”

他把稿子从口袋里掏出来。

“你最好去跟委员会别的同志讨论一下,”她说着站了起来,“他们对这一点会有什么意见,我是料想不到的。”

玛梯尼双手举起来。“够了,太太,”他笑着说,“你要搬出那套腐臭的‘废除道德论’[3]来了,我不跟你讨论了。我看你的祖上一定是十七世纪的英国平等派的成员[4]。何况,我是为了这篇稿子才来的。”

“那么你自己的意见呢?”他也站了起来,靠在桌子上,拿菊花紧贴着自己的脸。

“为什么要特别指出这一点呢?这不过是总的错误的一部分而已。那根本性的有害的原则在于:任何一个人握有操纵别人的权力。这就是人与人之间的错误的关系。”

她迟疑了一下。这个问题引起她一些往昔的不幸的回忆,使她很痛苦。“我——不大知道。”她终于说,“好多年以前,我对这位蒙泰尼里先生的事情是有些知道的。那时候他还不过是一个神父,是我儿童时代所居住的那个省份里的神学院院长。我从一个……一个非常熟识他的人那儿听到他的很多事情,从来没有听说他做过什么坏事。我相信,至少在当时,他的确是一个非常值得尊敬的人物。但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可能现在他已经变了。漫无限制的权力曾经腐化了多少人啊。”

“什么原则?教皇的世俗权力吗?”

牛虻从花束中抬起头,脸色坚定地朝她看着。

琼玛叹了一口气。“就这一点说,我怕我倒是同意他而不同意你。”她说,“所有你们这些好心肠的人,都这样充满着最乐观的希望和期待;你们老是以为,只要有一个善意的中年绅士幸而当选为教皇,一切事情就自然会好起来了。那个当选的好人只要去把牢门打开来,给他周围的每个人祝福一下,那‘千福年’[2]就会在三个月之内降临了。你们似乎永远不会明白,即使新教皇一心要搞好,事情也还是搞不好的。错误是在于事情的原则上,跟这个人或是那个人的行为是没有关系的。”

“无论如何,”他说,“这位蒙泰尼里先生即使本身不是一个流氓,也是在流氓掌握中的一个工具。流氓也罢,工具也罢,对我是一样的,对于边境那一面我那些朋友也都是一样的。比如一块拦路的石头,也许它存心极好,可是仍旧非把它一脚踢开不可。对不起,太太!”他按了一下铃,就一瘸一拐地走到门边,开了门让她出去。

“我不知道他的存心怎么样,但是嘲笑一切的人,心地是一定有些不纯洁的。就像那天法布列齐家里的那一场辩论,他把罗马那边的改革竟骂得那么一钱不值,似乎对一切事情都要找出一种卑鄙龌龊的动机来,我就大不高兴了。”

“你来看我太客气了,太太。让我去叫辆马车好不好?不要吗?那么,再见。碧安珈,请你打开厅堂的门。”

“哦,西萨尔,你这话可不对了。我也跟你一样不喜欢他,可是我们何苦要言过其实地糟蹋人家呢?他的态度确实有点儿装腔作势,使人不耐烦——我想这是因为他给人家捧得太厉害的缘故吧——而且那一套无穷无尽的俏皮话,也非常令人讨厌,可是我总不相信他存心要伤害别人。”

琼玛走到街上来,一路苦苦地想着。“‘边境那一面我的那些朋友’——他们是谁呢?他用什么方法把那块石头从路当中一脚踢开去呢?如果只是用讽刺的话,为什么他说的时候露出那么凶险的眼光呢?”

“我倒以为很可能是因为他自己曾经这样讥笑过别人。那个人有一种内在的残忍,外表上却那么文雅,这使我感到非常不舒服。”

[1]古代意大利南部城市,居民以奢侈逸乐的生活闻名。

“可是当时他竟气得浑身发抖而且脸色都变了。当然,也是我太粗心,可是他那样敏感可真是少见。我想,他从前也许吃过这类恶毒讥笑的苦头。”

[2]《圣经》称:耶稣将再来人间,为人类造福一千年。

“当然算不得残废。他不过是肩膀一高一低,左臂坏得相当厉害,除此之外,他既不是驼背,也不是跛脚,至于走路有点儿颠拐,那是算不了什么的。”

[3]即福音废除道德论。主张只要信仰福音,不必遵守伦理道德便可救世。由约翰·安格列科拉创立。

“当然我是无意的,而且当时就觉得非常抱歉。我因旁的事情偶然说起人家嘲笑瘸子的话,他就当我说他了。其实我心里从来不当他是个瘸子,他也本来算不得怎样残废啊。”

[4]平等派是克伦威尔军队中最激烈的一派,约翰·李尔奔(1618—1657)为其领袖。他们主张普选,废除君权,归还农民被圈土地。

“你说了无礼的话?这是很难叫人相信的,太太。”

[5]这段引文源于莎士比亚的悲剧《李尔王》第一幕第四场中傻子的一段话,原文是:“真理是一条贱狗,它只好躲在狗洞里;当猎狗太太站在火边撒尿的时候,它必须一顿鞭子被人赶出去。”(朱生豪译文)

“就是为了这桩事情他才这样不喜欢我的呀。还是格拉西尼家里开晚会的那天晚上,我和他第一次见面,我就对他说了句无礼的话了。”

[6]即《李尔王》一剧中的傻子。

“你有什么不是?”

[7]托斯卡纳公国的城镇名。

“随他去吧,西萨尔。这些都无关紧要,而且话说回来,我也有我的不是。”

[8]托斯卡纳公国的城镇名。

“他不喜欢我,我倒毫不在乎,”有一天玛梯尼显出一副烦恼的神情对琼玛说,“反正我也不喜欢他,这没有什么了不得。可是他对待你的那种态度,我可受不了。要不是怕党内的人说闲话——说我们把人家请了来,又去跟人家吵架——我就非跟他算账不可。”

[9]教皇国的一个省份,布列西盖拉即属该省。

牛虻住在罗马门外,和绮达的寓所相近。他的生活显然有些西巴列斯[1]人的作风;房间里虽没有什么过分豪华的东西,但是在那些零星物件上面却显出一种奢侈的倾向,一切陈设布置都非常精雅,这就使得盖利和列卡陀不胜惊异了。他们原先总以为,一个曾在亚马逊荒野里流浪过的人,嗜好上应该比别人简单些,现在看见他那些一尘不染的领带,排列成行的靴鞋,以及写字台上经常摆放的鲜花,就不由不感到诧异。大体上说来,他和他们相处得很好。他对每一个人都很殷勤、友善,对当地玛志尼党的分子尤其如此。但对琼玛显然是一个例外;自从他们第一次见面,他似乎就不喜欢她了,此后他就总是设法避免和她接触。曾经有过两三次,他竟至用粗暴的态度对待她,以致激起了玛梯尼深深的憎恨。玛梯尼和他一开始就没有好感,因为他们的性情是这样的不相同,彼此之间只有互相憎恶。不过在玛梯尼这方面,这种憎恶很快就发展为仇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