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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 乌鸦

“谁啊?哪个家伙在胡说八道!”雄野鸭怒吼道。

乌鸦群们越往内陆飞,湖面就越大,湖上的小岛和岬角就越多。此时,湖边上出现两只野鸭,公鸭对母鸭说:“我会用我这一辈子来好好保护你的!”他用他的热情诉说着爱的誓言。正从上方经过的尼尔斯喊道:“这个夏天都过不了的!”

“是我,‘乌鸦的俘虏’!”尼尔斯大声回应道。

载着尼尔斯的乌鸦群们,逐渐经过了森林、村庄和教堂,紧接着飞过森林边缘的小木屋,到达了优雅僻静的老庄园。这是一座依山傍水的园子,尖尖的屋顶,红色的围墙,还有一片美丽的枫树林。园林里,花草茂密,就在那一边的风向标上,一只白头翁停在上面,歌声不断地从他嘴里传出来,每一句都能传到在梨树中孵蛋的雌鸟耳朵里。“瞧这小小的蛋!多么可爱!圆滚滚的四个蛋,铺满了鸟窝,就是这么好看!”当他反复唱到一千遍的时候,尼尔斯正好来到了这上空,他把手做成喇叭状,对着白头翁喊道:“喜鹊要来偷蛋了哟!喜鹊要来偷蛋了哟!”白头翁不安地扇动翅膀:“谁在吓唬我啊?”“吓唬你的,正是‘乌鸦的俘虏’!”尼尔斯再次扯开嗓子喊道。此时的“狂飙”非但没有过来警告他,反而觉得十分有趣,大笑不已。

晌午,鸦群们降落在林间的空地,四处寻找食物,没有谁理会尼尔斯。此时“阿呆”过来了,嘴里还叼着野蔷薇的红果实,来到“狂飙”身旁说道:“头儿,您先尝尝!看适不适合您的胃口!”“狂飙”对着“阿呆”干笑两声,轻蔑地说道:“谁会吃这干枯腐败的野果子啊!”“我特意拿来孝敬头儿的,以为您会喜欢!”“阿呆”垂头丧气地说道,然后灰心地把红果实扔掉,谁知正好落在了尼尔斯跟前,他毫不犹豫地把果实塞进嘴里,饱餐了一顿。

乌鸦们朝着内陆,越飞越近,脚下到处是森林和湖泊。就在一个小树林里,一只母野鸽靠在光秃秃的树枝上,前面站着一只公野鸽。公野鸽煽动着羽毛,拱起脖子,身子上腹的羽毛对着树枝颤动。以他温柔似水的嗓音唱道:“你!你!你在这森林里最美丽。你!你!再没有比你更美丽的动物啦!”这时尼尔斯正从上空飞过,听见这只公野鸽的情歌时再也没办法保持沉默了,放开嗓门喊道:“不能相信他啊!不能相信他啊!”公野鸽怒吼道:“谁啊?谁啊?谁在说我的坏话?”他想弄明白到底是哪个家伙。尼尔斯一看机会来了,赶忙说道:“正是‘乌鸦的俘虏’在说你的坏话!”“狂飙”又转过头来,命令尼尔斯住口。这时载着尼尔斯的“阿呆”说话了:“随他说去吧,让那些鸟儿知道我们乌鸦也变得幽默可爱了!”“狂飙”说:“不要把那些鸟当傻瓜!”虽然“狂飙”嘴里这样说,但心里却十分认同“阿呆”的话,从这以后,“狂飙”不再阻止尼尔斯说话了。

群鸦们吃饱以后,随意聊着天。“头儿,您在思考什么,怎么一天都没见您说话呢?”一只乌鸦问他们的首领“狂飙”。这时,“狂飙”得意扬扬地说:“我想到了一件事。以前这里有一只母鸡,很喜欢她的女主人。为了让主人高兴,就下了一个又大又圆的蛋,躲在谷仓里孵蛋。她一边孵蛋一边想,要是女主人看到我孵出来的小鸡,该有多高兴啊!可是后来女主人怎么找也找不到这只母鸡了,你能猜到,到底是谁把那只母鸡和蛋弄走了吗?”

乌鸦一直在斯摩兰上空朝西南飞行着。温和的阳光洒落下来,多么舒适的早晨。地上的鸟儿唱着动人的情歌。在茂密的森林里,有一只雄鸫在松树干上扑打着翅膀,放开嗓子,愉快地唱着:“你是这么美丽啊!谁也没有你漂亮!”正当这时,尼尔斯从森林的上空经过。他把鸫鸟的歌声听了一遍又一遍,猜想这鸟儿还以为这里只有他一个呢。于是调皮的尼尔斯双手合成一个小喇叭,放在嘴上对下面喊:“这种歌声我们已经听腻了!这种歌声我们已经听腻了!”鸫鸟听了自然不甘示弱:“是谁?是谁?竟敢嘲笑我的歌声?”他把脖子伸得老高,四处张望,非要找出声音来源不可。尼尔斯随后叫道:“嘲笑你唱歌的,是一个‘乌鸦的俘虏’。”这时乌鸦首领发话了,朝着尼尔斯说:“小子,不想要你的眼珠子了啊!”但尼尔斯却想:“可笑!我会怕你们这群家伙?谁先死还不知道呢!”

“这还用猜嘛!头儿!干这事我经验多着呢。你们还记得英涅里村牧师家院子里那只大黑猫吗? 人们总是把那只猫刚生下来的小猫丢进河里淹死,所以这只猫认为这儿的人没一个好东西。后来,她又生了一只小猫,并把小猫藏在干草里,暗自庆幸着这里总算安全了。但比起这黑猫,我当时更高兴!”眼前这只叫“长手”的乌鸦,厚颜无耻地说。

“要是你能受得了,我当然愿意啦!看你这呆头呆脑的,注意点儿,别把他摔下去了!”“狂飙” 说道。尼尔斯听到这些,一阵兴奋,终于不用那么难受了。“即使被乌鸦绑架了,也不能消沉,必须利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对付这帮蠢货!”尼尔斯心想。

说到这里,大家愈加兴致勃勃了,七嘴八舌地说开了。“我除了擅长偷鸟蛋和抓小猫,更拿手的要算抓小兔子了,我追得那些兔子逃命般乱窜。”没等这只乌鸦说完,另一只乌鸦插嘴了,抢着说道:“偷鸟蛋和抓小猫,虽说有点意思,但也不过是雕虫小技。如果能到人类的地盘撒野,那才叫本事呢!我以前就偷过钥匙。”在一旁的尼尔斯再也没办法听下去,他大声嚷嚷起来:“别说了!别说了!你们成天到晚光做一些小偷小摸的事,难道不感到羞耻吗?我跟着大雁生活的这三个星期以来,从没见他们干坏事。可能因为你们有一个坏首领,整天带着你们干偷鸡摸狗的坏事。听我一句劝,现在开始做好事吧!不然的话,你们只会成为人们讨厌的对象,他们以后会想尽办法把你们消灭掉的。现在你们还不改过自新的话,迟早会成为人们的刀下亡魂!”尼尔斯苦口婆心地劝道。

“你舒不舒服,我们可管不着!”强盗首领冷冷地说道。就在这时,乌鸦群中一只个子庞大,但羽毛凌乱,笨手笨脚的家伙走出来说:“头儿,把这小子完完整整带回去比较稳妥,我看,就让他骑在我背上好了!”

“狂飙”和乌鸦们听了这话非常生气,一个个张牙舞爪扑向尼尔斯,恨不得把他碎尸万段。但是,身旁的“阿呆”反而哈哈大笑起来,站在尼尔斯面前挡住鸦群,大叫道:“不要这样,不要这样啊,我们还得用他来交换金币呢,这时候把他撕碎,如何向‘微风’交代啊?”“狂飙”阴着脸冷冷地说道:“像你这种傻瓜才怕老婆哩!”话虽这么说,但是“狂飙”和其他的乌鸦到底还是放过了尼尔斯。

休息好了,乌鸦又准备起飞了。还像刚才那样,由一只乌鸦叼着尼尔斯的衣领,另一只咬住他的袜子。这时尼尔斯看不下去了,生气地说:“难道这么多乌鸦都没有一个能背得动我吗?刚才你们那种搬运方法折腾得我好苦,我感到身体都快被撕裂了,让我骑在一只乌鸦背上吧,我是逃不掉的!”

休息了没多久,乌鸦再一次出发了。斯摩兰并没有尼尔斯听说的那么贫困。山川、河流、湖泊、丘陵以及肥沃的田地数不胜数。随着鸦群越飞越深,村庄和房子也越来越少。到了后来,脚下的土地成了荒凉的沙漠和裸露的岩石,除了这些,其他什么也没有了。

少年离雁群那么近,可雁群却不知道,他们只是从这一片树林上空经过。没过多久,雁群的叫声就听不到了。少年只能自救了。朋友们飞走了,那就只有看自己的了!就用这几个星期学到的本领和自身的智慧来随机应变吧!

太阳逐渐落下山去,鸦群们落在了这片满是石楠的荒地上,趁着天还没完全黑,“狂飙”派出一只乌鸦前去报喜,告诉大家这次的收获。那边“微风”已带领着乌鸦丘的所有乌鸦准备迎接。重聚在一起的乌鸦们你一言我一语诉说着各自的经历,喋喋不休,七嘴八舌地聒噪着。避开乌鸦群,此时的“阿呆”跟尼尔斯交流起来:“在这次飞行中,你说的那些话真有趣,你不知道我有多喜欢你!就因为这样,我要告诉你一件特别重要的事。一会儿等大家伙都安定下来后,他们会叫你做一件对你来说非常容易的事儿,但你要多个心眼,当心中了他们的奸计!”

此时,雁群的叫声从远处传来。“尼尔斯!尼尔斯!你在哪里?在哪里?”听到声音,尼尔斯就知道雁群跟着阿卡来找他了。正当他要呼救时,像强盗首领的那只乌鸦,在他耳朵边厉声喝道:“不想要你的眼珠子了吗?”吓得尼尔斯不敢作声。

没过多久,尼尔斯被卸下来放在一个沙坑里。尼尔斯佯装成一副快要累死的样子,躺在了地上,旁边有“阿呆”守护着。一大群乌鸦们将尼尔斯围起来并肆意地扇动翅膀,好似暴风从四面八方吹来。就算是这样,尼尔斯也懒得把眼睛睁开,理都不理。“嘿!小不点,赶紧起来!还有一件对你来说轻而易举的事没做呢!”“狂飙”命令道。

瞧这些家伙,越看越觉得讨厌,羽毛上布满了尘埃,看样子从不洗澡,更不用说润滑羽毛了。整个脚掌被泥土覆盖着,嘴上沾满了吃东西时残留下来的渣子。他发现,这些乌鸦虽说和雁都是鸟类,但差别可真大。他们长相凶残,行为野蛮,内心狠毒,都是些无知的懒汉。“这次真掉进贼窝了!”尼尔斯在那轻声嘀咕着。

尼尔斯假装没听到,一动不动,好像睡着了。“狂飙”不说什么,直接拎起尼尔斯的手腕,把他拖到土瓮跟前。“臭小子!赶紧起来,打开这个土瓮!”尼尔斯迷迷糊糊地说道:“先让我睡觉吧!今天可把我累坏了,我没有一点力气,还是等到明天再说吧!”

这群乌鸦真是不好惹,尼尔斯只好不再说话,紧张得一动不敢动,默默地盯着乌鸦,乌鸦们也死盯着这个少年。

“别跟我装糊涂,快点把土瓮打开,听到没有!”“狂飙”一边摇晃着尼尔斯,一边恶狠狠地说。尼尔斯只好站起来,盯着瓮看了一会,说道:“这么大一个瓮,我还没有这个瓮高呢,怎么打得开呀!”

十五只乌鸦,气势汹汹地把尼尔斯包围起来,都拿嘴去啄他。“乌鸦们!这算怎么一回事啊?”尼尔斯疑惑地问道。话音刚落,为首的一只大乌鸦呵斥道:“给我闭嘴,否则我挖掉你的眼睛!”

“别废话!快打开!否则,没你好果子吃!”“狂飙”再次命令道。尼尔斯无计可施,只好站了起来,仔细研究起瓮盖来。“平常我是能够打得开的,可是今天太累了,一点力气也没有。”他说,“现在让我好好休息,明天一定帮你们打开!”

“我现在保护不了白鹅摩田了,不知道他在那边情况怎么样了。”想到这里,尼尔斯向乌鸦们呼喊道:“快把我送回雁群那里去吧!”他认为乌鸦们只是闹着玩才把自己叼走的,所以他一点都不担心自己的处境。对于尼尔斯声嘶力竭的呼喊,乌鸦们懒得理会,反而更加拼命地往前飞。过了不久,当中的一只乌鸦扑打着翅膀提醒道:“当心!有危险!”紧接着,这群乌鸦穿过茂密的树枝,落在了松树林里,顺便把尼尔斯隐藏在枝繁叶茂的松树下,即使老鹰来了也发现不了他。

“狂飙”可管不了那么多,勃然大怒地跑上去狠狠咬住尼尔斯的小腿。尼尔斯也不是好惹的,被逼得无路可退,从刀鞘里摸出自己的小刀,在“狂飙”眼前晃了晃,大喝着:“你也给我小心点!”

之前的情形慢慢在脑中浮现,对!就是那两只乌鸦!是两只乌鸦把他掳过来的。当时还在岸上等自己的摩田,还有雁群,原定今天要飞往艾斯德艾德兰的啊!可是如今尼尔斯却被挟持着带往西南。看到太阳的方向,尼尔斯就确定刚才飞过的地方就是斯摩兰。

“狂飙”恼火得不得了,连危险都顾及不了了,一个没留神,尼尔斯拿在胸前的小刀,一下子就插入了“狂飙”的眼睛,插进了他的头部。慌乱中的尼尔斯把小刀拔了出来,“狂飙”扑打了几下翅膀,最后气绝而亡了!

飞了不知道多久,太阳已经升到正空。尼尔斯往下一看,地毯破洞露出的镜子,折射出红色和金色的光芒,那瑰丽的景象无法用语言来形容,他一下被这瞬间万变的色彩吸引住了。这些东西到底是什么呢?他一点都想不通。乌鸦缓缓下落,原来“大地毯”就是山坡上绿色的松树和森林中褐色的树干,尼尔斯忽然明白了。而那些破洞,就是波光粼粼的海湾和小湖泊。他还记得,第一次坐在摩田背上在天空飞翔的时候,看到斯科涅的土地,就像一块格子布。刚刚看到的那块美丽的大地毯,又是哪里呢?努力回想之前的事情,摩田到哪里去了?周围怎么都是乌鸦呢?自己怎么被叼到这里来了呢?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呢?

“‘狂飙’死啦!这小子把咱们的首领杀死啦!”看到倒下的首领,周围的乌鸦惊叫起来,一阵喧闹,有的乌鸦放声大哭,有的乌鸦嚷嚷着要报仇。这时的尼尔斯面对着从四面八方围过来的乌鸦群,而此时的“阿呆”跟平常一样,呆头呆脑地张着翅膀,守护在尼尔斯跟前,防止其他乌鸦接近他,啄咬他。

等到尼尔斯醒来,他已经在高空了。他缓缓地睁开眼睛,已弄不清楚身在何处。向下看去,满眼都是一块块绿色和褐色交织成的地毯。尽管看上去很华丽,但令人感到惋惜的是,到处都破烂不堪,布满了破洞。更神奇的是这块地毯似乎铺在玻璃板上,透过那破了的地方,还能隐约看到丝丝金光。

被包围的尼尔斯这时无路可逃,他灵机一动,那不是有个土瓮吗?于是用力拧开盖子,打开一看,里面装满了金币,他一一将金币洒落开来。

尼尔斯深一脚浅一脚地走在高可及颚的白色的番红花丛中,正要朝草地走去。突然感觉有人从后面拉他,整个人都要被提起来了。扭头一看,有一只乌鸦用嘴叼住了他的衣领。无论尼尔斯怎么挣脱,乌鸦都不放开。就在这时候,又有一只乌鸦飞了过来,叼住他的袜子。他想自己应该对付得了这两只可恶的乌鸦,就没有找摩田来帮忙。但是就算他用拳打、用脚踢,乌鸦仍无动于衷,死不松口。最后,尼尔斯被叼到空中。乌鸦们还故意将尼尔斯的头往树枝上撞,直到他两眼发黑,昏了过去。

当他把金币抛出来,那些原本气势汹汹、嚷着要报仇的乌鸦已经忘记了仇恨,全都抵挡不住金币的诱惑,争先恐后地抢夺金币去了。见钱眼开的乌鸦们,只顾着尼尔斯手中抛出的金币,就连那个刚刚失去丈夫的“微风”,也和大伙一样,一个劲地往自己窝里运着金币。

天色微明,雁群打算前往艾斯德艾德兰,于是很早就起来,想要在起飞前找点东西吃。天黑之后他们就露宿在歌斯菲汀岛。这是个连树木都没法生长的小岛,但在岛的周围长了许多水草,可以让雁群吃饱。尼尔斯的处境就比较难,这里几乎没有他能吃的食物。早晨的小岛格外寒冷,早已饥肠辘辘的他在寒风中直打哆嗦。正当他东张西望的时候,忽然看到两只小松鼠在密林中玩耍。尼尔斯心想,松鼠一定有过冬的食物,不妨向他们要点儿果子吃吧。就这样拜托朋友白鹅摩田,带他飞到海峡那边去。摩田二话不说让尼尔斯坐在他背上,向海峡那边飞去。松鼠们只顾自己在树林里玩耍,压根没注意到尼尔斯。尼尔斯朝他们呼叫,他们还是只顾玩自己的,跑到树林里去了。尼尔斯赶忙追赶松鼠,没一会儿,摩田就看不到他们了,只能在岸边等。

尼尔斯把瓮中的金币都抛出去后,才歇一口气。等他再往下看时,土坑里只剩下一只乌鸦了。这只乌鸦就是长着白羽毛的大个子“阿呆”。此时的阿呆用一种与过去完全不同的语气说道:“真该谢谢你,你今天帮了我好大一个忙。从现在起,你有什么困难我都可以帮你!坐到我背上来吧,今天晚上我带你去一个安全的地方睡觉。到了明天,我就把你送回雁群。”

四月十三日 星期三

临时小屋

被乌鸦叼走

四月十四日 星期四

乌鸦立马行动起来,“狂飙” 亲自率领着十五只乌鸦出马,虽说他临走时说很快就回来,但一天又一天过去了,“乌鸦丘”的乌鸦们始终没看到他们回来。

尼尔斯第二天早晨醒来时,发现自己躺在一张床上。环顾四周,这是一间四面都有墙、头上还有屋顶的房子,简直感觉回到了自己家里一样。他睡眼蒙眬地说:“妈妈,我想要一杯咖啡。”但是过了不久,他就明白了,他现在住的这个房子不过是“乌鸦丘”的临时住所。他清晰地记得是“阿呆”昨晚把他带到这儿来的。

于是狐狸就向乌鸦讲述了小不点尼尔斯的事,并告诉他们,只要把那小子带到这荒漠来,一定能够帮他们打开土瓮。但按照之前的约定,乌鸦得到金币后,就得把自己交给他。乌鸦们也觉得小不点没什么用处,立马就同意了狐狸的条件。但是尼尔斯和雁群现在在何处呢?得把他们找出来才行啊!

经过昨天一天的飞行,尼尔斯现在还浑身酸痛,头痛剧烈。“阿呆”一会儿就会过来,说要把他送回雁群里去。趁着这会儿工夫,还是好生休养一下,静静地等待“阿呆”的到来。床前挂着条纹棉布窗帘,尼尔斯想仔细观察一下这间屋子的摆设,于是就拉开了窗帘。突然,呈现在眼前的是一间他从没见过的屋子。木头做的墙壁从屋顶垂直下来,紧接着就是房顶了,可以一直看到屋脊。这间屋子确实小得可怜,只适合他这么小的人住。可是,炉灶和烟囱却很大,奇怪的是,旁边排烟的出口很小,里面还透出一丝丝光线。在屋子的另一面墙上镶嵌着很多小的玻璃格子,这排窗子十分低矮。整间小屋,所有的家具都是不能移动的。比如说固定在墙壁下的椅子,窗户下的桌子,还有睡觉用的床铺和五颜六色的橱柜,一个个都被钉得死死的,再也无法移动。

“如果里面都是金子,那就不得了啦!这真是出乎意料啊!你真的相信里面都是金子吗?”乌鸦们惊呼道,眼珠子都要掉下来了。乌鸦们这么兴奋,因为他们认为金子是这世界上最有魅力的东西。“你们仔细听,不是在叮叮当当地响吗?”狐狸一边摇晃土瓮一边说道。“有什么办法可以打开呢?”乌鸦们讨论道:“还有没有其他办法呢?”他们一个个冥思苦想着。狐狸心想,也许能利用这次机会,来教训一下那个专门跟他作对的小鬼尼尔斯。这时坐在旁边的狐狸说话了,他说:“有一个人可以帮你们打开这个土瓮……”乌鸦们喊道:“谁呀,快说呀?”“告诉你们可以,但你们要按照我说的去做!”

“这屋子是谁的呢?它的主人会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啊?为什么没人住这儿?”尼尔斯在心里嘀咕着。看现在这个样子就知道,之前住在这里的人还会回来的。咖啡壶和锅子都在炉灶上,炉子旁边的角落里还堆满了柴火。另一个角落里还放着拨火棒和铁球,纺车被搬到了长椅上,窗子上的木板还放着麻屑、麻丝、两个线轴、蜡烛和火柴棒。眼前的这些东西,都让尼尔斯认为屋子的主人随时会回来。不远处的床上放着被子和枕头,墙壁上悬挂着一幅描绘卡斯伯、梅尔奈奥、巴尔德阿沙尔三王骑马的图画。

“这样真是太好了!”“狂飙”激动地说道,随即立马和其他乌鸦从坑里飞了出来。这时狐狸跳进坑里,一会儿使劲掀盖子,一会儿拼命咬土瓮。用尽办法,还是没能把它打开。“你能猜到里面是什么吗?”“狂飙”问道。狐狸将耳朵贴在土瓮上,把土瓮滚来滚去,“这里面一定装着金币!”他惊喜地说道。

当尼尔斯朝屋顶看时,还发现了一个架子。嗯?房顶上还有别的东西。他连忙从床上爬起来,踮起脚尖,定睛一看,那儿的竹签上竟然有块大面包。因为放了很长时间,面包变得很硬。尼尔斯手拿拨火棒准备动手把面包敲下来,这样的话,不但能大吃一顿,还能把剩下的带走。虽说面包已经变硬,但对于尼尔斯来说,这是难得的美味啊!

正当乌鸦们黔驴技穷,望着土瓮一筹莫展的时候,忽然听到一个声音:“让我来帮助你们吧!”乌鸦们猛地抬头一看,一只狐狸坐在洼地的边缘,正朝这里望着。他们从没见过如此美丽的狐狸,皮毛滑亮,身形小巧,美中不足的是少了一只耳朵。

尼尔斯又在屋子里打量了一番,想看看还有什么其他能用得上的物品。“在这间屋子里,有没有主人不需要的,而我又用得着的呢?我带走这样的东西,主人应该没有意见吧!”尼尔斯边看边想。但这个房子里的物品,除了能拿动的几根火柴,其他的物品都太大太重,他也带不走。他爬到了桌子上,然后又抓住窗帘爬上窗台,刚爬上去,一只有着白色羽毛的乌鸦就飞了进来。“喂!我回来啦!”“阿呆”说着就停在了桌子上。“我原先还准备早点来的,但是我们乌鸦要选举一位新的首领,继续带领乌鸦丘上的乌鸦群,所以我来迟了!”“那你们最后选谁了呢?”尼尔斯问道。“乌鸦们选了一个正直善良、不允许他们干坏事的首领,那就是我了——白翅戈姆。”“阿呆”满脸自豪地回答。“那真是恭喜你啊!”尼尔斯衷心地向他祝贺。“收到你的祝贺实在是太好了!”戈姆微笑着说道。就这样,新当选首领的“阿呆”把“狂飙”当首领期间干的那些坏事,都跟尼尔斯说了。

有一天下午,乌鸦们在“乌鸦丘”筑好巢穴后,意外地发现了一件古怪的东西。“狂飙” 和“阿呆”以及另外两只乌鸦飞入了荒地边缘的洼地。仔细一看,不过是人们为淘土所挖的一个土坑。可是乌鸦们却不满意这个结果,心想一定还有什么秘密。于是他们飞下去,在土坑里翻动每一颗沙粒。正当乌鸦们兴致勃勃地在里面翻来翻去的时候,突然有一片沙土塌了下来,从里面滚出一个土瓮。看着这个有木头盖子的大瓦罐,他们充满着好奇,十分想知道里面装的是什么,于是就想尽办法看看能不能凿个洞或把盖子打开,可是研究了很久都没能成功。

聊得正欢时,尼尔斯的耳畔忽然传来一个熟悉的叫声。“是这里吗?他是在这里吗?”狐狸“滑头”问道。“没错!他就在这里!”一只乌鸦回答道。此时戈姆提醒道:“小不点!要小心啊,‘微风’此时就在外头。问你在哪里的那只狐狸,一定是想把你吃了。”还没等“阿呆”多说什么,狐狸已经来到窗户下。房子年久失修,窗户已经破烂不堪,一转眼,狐狸就跑到窗户上。“阿呆”已经无处可逃,一口就被狐狸咬死了。狐狸跳下窗台,继续寻找尼尔斯。

“阿呆”真有这么愚钝吗?没有人知道,那只把玻璃窗上的破布撕掉的乌鸦就是“阿呆”。其他乌鸦要是知道了,定会感到无比惊讶。他们不会相信“阿呆”竟然敢走进人住的房子。“阿呆”对这件事守口如瓶,就算是告诉其他乌鸦,他们也不会相信的。白天,“狂飙”夫妇让乌鸦们看到他们对“阿呆”关爱有加。可是,在一次夜黑风高的晚上,伙伴们都入睡之后,“阿呆”却遭到了两只乌鸦的偷袭,差一点丢了性命。自从这件事后,每当夜晚来临,“阿呆”就离开平时的住处,飞到空屋子里过夜。

那里有个大纺织机,尼尔斯想要躲在后面。眼尖的狐狸很快就发现了,立马向他扑过去。这间屋子又低又窄,尼尔斯再也找不到逃生的出口了,可是他还有其他防御武器。危急关头的尼尔斯,划着了火柴,点燃墙角的麻屑,朝狐狸身上抛出去。一刹那,麻屑燃了起来,“滑头”惊讶万分,早已吓得不知所措,再也顾不上尼尔斯,仓皇地逃走了。

“阿呆”无声无息地生活在这群乌鸦中。大家都认为“阿呆”没一点儿做领袖的气魄,完全当不了首领。如果“阿呆”能够不再做一些令人发笑的傻事,大家也许会对他另眼相看。有几只谙于世故的乌鸦,倒是认为“阿呆”傻鸦有傻福。不然,就凭他是前首领后代,“狂飙”夫妇也不可能把他留下来。可是,现在这对夫妇连打猎时也带着“阿呆”一起去,这样做的目的无非就是要体现他们比“阿呆”更勇敢、更能干。

虽说尼尔斯这次大难不死,但他很快就发现还有更危险的事!就是刚刚抛向“滑头”的那些被点燃的麻屑,现在已经把火苗蔓延到了床上的窗帘。尼尔斯用尽全力也没法扑灭,火势又太凶猛,屋子里早已被浓烟笼罩。狐狸“滑头”在屋外见到这般景象,拼命地喊道:“喂!小子!我可不想看到你活活被烧死,赶紧到我这儿来吧!看着你被烧死,还不如让我把你吃掉!慰劳慰劳我的胃。如果你想选择被烧死,那我也就无话可说了!”

白翅乌鸦从来都是公正严明的。当统领还是白翅乌鸦的时候,乌鸦们保持着良好的素质,从不会被其他乌鸦说什么坏话。但是,随着乌鸦数量的急剧增长,食物短缺,再也没人遵守着清规戒律过日子。因此,白翅家族被推翻,所有的乌鸦都投靠了强盗似的“狂飙”。“狂飙”有个妻子叫“微风”,别看她名字温柔,却比丈夫还要坏。在这对夫妇的带领下,猫头鹰都不敢再招惹这些乌鸦,他们过上了另一种生活。

尼尔斯听着狐狸的话,虽然可恨,但说的也都是实话。屋子里的火势正在迅速扩大,整个床已经被火焰包围,浓烟从木板上升起,就连墙壁上的那几幅画也着了火,火舌正吞噬着画中的骑士们。危急关头,尼尔斯爬上了壁炉,正当他要从通风口出去的时候,听见有一把钥匙插进门锁里,门把手在慢慢转动。如此千钧一发的时候,房子的主人回来了,尼尔斯心中窃喜。当门被打开时,他已经在门槛上等着了,冲进来的是两个小孩子。两个小孩子只注意到屋里着火了,并没有看到尼尔斯。尼尔斯这时候一心想着逃出来,匆匆经过孩子身旁,连他们的表情也没来得及看清。

首领的更换也使得“乌鸦丘”里的乌鸦生活方式发生转变。大概很多人都认为,乌鸦都是用同一种生活方式生活的。其实完全不是这样,一些乌鸦正正经经过地日子,他们的食物就是草籽、昆虫和动物的尸体。但有一些乌鸦过着盗贼一般的生活,袭击兔子和小鸟,把他们的巢穴洗劫一空。

跑了多久,逃了多远,尼尔斯自己也不知道,但他知道狐狸“滑头”一定会跟踪他。仔细想想,或许留在小孩身边会比较安全,于是赶忙转过头去看。一回头,尼尔斯就惊奇地发现那两个小孩子就是那两个放鹅的孩子!于是他飞奔过去,一边跑一边叫:“嘿!放鹅的孩子,奥萨、马特!你们好!”

那只把玻璃窗上的破布撕掉的乌鸦,名叫“白翅膀的戈姆”,因为他在乌鸦中显得有点儿迟钝,所以大家干脆叫它“阿呆”或是“慢郎”。“阿呆”常常糊里糊涂、笨手笨脚,于是大家都爱笑话他。别看他的个子要比其他乌鸦高出一截,却发挥不了多大用处,就凭着那股傻劲他也始终都是被捉弄的对象。虽然“阿呆”出身名门贵族,可这也帮不了他什么忙。这儿自古以来就有一个传统,首领职位都是由白翅膀的乌鸦担任。可就在“阿呆”快出生之前,有一个叫作“狂飙”的凶狠、残暴的乌鸦掌握了首领的特权。所以,“阿呆”的白翅膀家族从此没落了。

看到孩子们的尼尔斯,把事儿一股脑给忘了。自己逃跑的事,乌鸦的事和燃烧着的小屋,还有狐狸“滑头”的事……这些事都已经忘得一干二净。浮现在他脑海中的只有在他记忆里收割庄稼的画面:两个孩子带着鹅,朝着尼尔斯走来,他一看到他们,就站在石头围墙上呼喊着:“放鹅的奥萨、马特,中午好!”当时的景象,记忆犹新。

荒地中的丘陵地带,并没有人们想象的那么平静,这儿住着一大群乌鸦。冬天时,他们要飞往暖和的地方过冬;秋天就在艾德兰的田上,啄食着谷物;夏天分布在生勒尔布郡的农场周围,靠吃鸟蛋、浆果和幼鸟生活;到了春天要产卵的时候,才回荒地搭窝。所以说,他们并不会全年都待在这儿。

当放鹅的这两个小孩看到尼尔斯张开双臂,呼喊着跑来的时候,着实吓了一大跳,不自觉地往身后倒退了两三步。

在生勒尔布郡的哈鲁兰郡附近,都是无边无际的荒地,除了石楠之外,几乎看不到其他植物。的确,想让其他植物适应这里的环境确实没那么容易。尽管石楠生得稀稀疏疏,根茎萎缩、叶子稀少,看上去奄奄一息。可是它的生命力十分顽强,枝叶团结在一起,一大片一大片地蔓延着。如果有别的树种想入侵,最后只会干枯而死。石楠在这片荒地中唯一没有霸占的就是那满是沙砾、地势低洼的丘陵。丘陵上长着松杉科的杜松,还有数量极少、漂亮魁梧的桦树。尼尔斯跟随雁群漫游到这里的时候,看到这里有一间小木屋,附近的土地被开垦过。小木屋里空无一人,主人应该是搬到别的地方了。房主走了,田地也都荒芜了。来到小屋前,可以看见房主把门窗小心地上了锁。但却没注意到一块破裂的玻璃上,只用破布简单遮了一下,疾风骤雨吹打两个夏天之后,破布千疮百孔,最后被乌鸦给撕掉了。

看到两个孩子吃惊的表情,尼尔斯回到了现实。自己已经被施了法术,这副样子孩子们当然不认识,想到这里他心痛不已。自己原本是好好的一个人,没想到现在要受这般屈辱。他内心充满了羞辱和悲伤,只能逃命般地跑掉了。

生勒尔布郡位于斯摩兰的西南部,这儿拥有十分平坦的土地。在冬天到来的时候,周围都是白茫茫一片,让你以为这是耕地、草场或是苜蓿地。可是出人意料的是,四月初冰雪融化之后,显露出来的却是干涸的沙地、大块的岩石和一大片潮湿的沼泽地。尽管到处都有麦田,但面积实在太小,没人能注意到。在桦树林中隐藏着一些红色或灰色的小农家,很怕被人瞧见似的。

尼尔斯跑到了荒地上,他在茂密的石楠丛中,看到有个发白的东西,定睛一看,就是白鹅摩田和灰雁黛芬啊!他们也看到了尼尔斯,朝尼尔斯奔来。摩田看到尼尔斯逃命似的跑来,就觉得后边一定有凶狠的敌人,赶忙背起尼尔斯,朝天空中飞去。

土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