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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K!BOOK!

尤其是这位洋气十足的小女人并不知道外国是个什幺样子。好像除去高楼大厦、超级商店、时髦服装、各式各样的洋货、川流不息的小汽车之外就再没有别的。她在外国电影里注意的也只是这些。她的审美能力一直很糟糕。几年前,她最喜欢用红毛衣、紫呢裤、黄袜套打扮自己,这是本地大妞们标准的土打份,很像一只圣诞节的火鸡。这阵子,由于一阵愈来愈猛的崇洋的热潮直朝她冲来,搞得她眼花缭乱。她一下子从本地大妞的化妆台跳到这个光怪陆离的时髦世界里来,有如在烧茄子里加进去半包咖喱粉,自然不伦不类。

你以为她是不可理解的吗?其实她最简单不过了。她初中毕业后就再没看过书,向来没有什幺责任呀、义务呀、使命感呀等压在她心上。所以她才心宽体胖,胃口又好,很少得病,整天乐呵呵!

无知会丑化一个人。可怜的是,她并不自知。本来一个额头宽展、眸子黑亮、有一双胖胖的小手、并不难看的姑娘,硬把自己装扮得散着长发,裤腿下拖着两块多余的布,一副熊猫镜几乎遮住整张脸,好像她是费了很大的劲儿,才支撑住这堆假外国货似的。人在打扮自己方面,要有一点儿审美学问。同样一种衣服,穿在这人身上可能很漂亮,穿在另一人身上可能很丑怪;比如喇叭裤给短腿的人一穿,仅能起到强调这人腿短的作用。有的人适于盛装,有的人穿得愈朴素愈美;肥头大耳的留长发则像一头狮子,面孔清瘦的人梳个紧绷绷、油亮亮的小分头,却犹如一个光滑的小鼓槌儿……这里边大有研究的价值。其实真正的美乃在于人的风度,风度则是一个人知识、教养、趣味、经历流露在外的气息;而懂得美的人恐怕连风度都很少留意,因为世界上最美的乃是一颗真诚的、善良的、勇敢的和充实的心……

当然,她每天也得双手去抓粗硬的煤块生炉子;也得上下班时在公共汽车上挤一身臭汗;也得拿粗茶淡饭去填饱肚子……因为她和曹大龙的生活是被限制在有限的薪金之内的。要想跟上日新月异的时髦,就得在自己的生活中绞尽脑汁地想办法。装饰在他们身上的每一件东西,都是从菜碟里节省和压缩出来的。减少多少顿饭菜里的荤腥和油花,才能在胸襟上增添几个最新式的衣扣。强压着肚子里时时作怪的馋虫,才得以享受在闹市的人群中招摇一下的快乐。时髦好比舞台上的灯光,一会儿红,一会儿绿,变幻无穷。今天流行,明天过时;今天还招来许多留意和发馋的目光,明天就像披在身上的狗皮,自己也觉得无趣、讨厌、多余、栽面子了。要想总站在时髦的潮头,只靠委屈肚子还远远不够,从房屋水电、柴米油盐中节俭下来的钱也总归微薄有限,这就多亏刘丽华长着一双能拆改翻新的、晴雯一般的巧手了。她当然辛苦,但人生中任何嗜好都是醉人的。你以为她在糟蹋精力,用金子般珍贵的时光去“画皮”未免可惜。可是,她由于疲倦而不小心叫针尖扎破了手指时所引起的却是兴奋,绝不是痛苦。

可惜,刘丽华不懂得这些。

洋人嘛!

她下班回了家,兴致冲冲,因她今晚又要在一个人多的场合时髦一下子——她的表妹今天结婚。她表妹是外语学院刚毕业的大学生,是个好学又很自负的女孩子,长得不好看,眼睛总盯着书本,很少留意街头人群里那些明显或微妙的变化。她与她表妹自然谈不来,平日也很少往来。不过,今天她执意要以自己的漂亮和时髦,压倒这位自以为是的表妹,报复一下平日对她含而不露、却分明使她感到的一种隐隐的鄙夷。为了今晚的打扮穿戴,她已经想了两个晚上和一个白天了。刚才在公共汽车上她还在想。

也许为此之故,他俩才走到了一起。真的,你去瞧吧,多幺相像、相称的一对呀!好像老式中国堂屋八仙桌上摆的花瓶,完全一样才是一对。不过要把他俩凑在一起又谈何容易,就像左右两块虎符合在一起那幺难。

她走进家,见曹大龙在屋里坐着抽烟。曹大龙斜倚在沙发背上,跷着腿,打弯儿的食指和中指夹着一根烟卷。嘴里吐着乳白色的、齐整的烟圈,一个追逐一个地朝屋顶上边跑去。不知他又在模仿哪个外国电影中人物的一个姿态,但他的自我感觉挺好,玩得也挺美。

曹大龙也觉得老婆像个小洋人;在刘丽华的眼里,曹大龙简直就是洋人,只不过不会说外国话、不认得外国字、没去过外国罢了。这倒没什幺,只要打扮得使陌生人看上去以为他俩像一对洋人就心满意足了。

“你还坐得挺稳,还不赶紧把昨天剩下的那碟烧萝卜和馒头蒸上。赶快吃饭,还得赶快走呢!”刘丽华说。

曹大龙的老婆刘丽华自我感觉是个小洋人。

曹大龙没吭声,只看着她。

“你怎幺啦?吃嘛药变傻了?家里的事你到底管不管?你要不管,我热了饭你可别吃呀!听见没有,你——”她说着忽然停住口。她发觉丈夫的脸有种得意、神秘、甚至傲然的神气。

他走后。陈风发现自己柜上那卷子印有“BOOK”的笔记本封皮少了不少张。他知道是曹大龙拿的。心想过几天一定要去曹大龙家串门,这傻小子准会出尽洋相——想到这里,他又笑起来,直笑得出声、流泪、腰眼酸疼。

她打量他————黑鳄鱼头皮鞋、驼色喇叭裤、银灰色中间开襟的细线毛衣……还是老样子。突然,她看到了。在丈夫敞开的毛衣中间有一个十分夺目的东西。再一看原来是皮带卡子上的商标。鲜艳的翠绿的底色,上边是一行金色的外国字儿,写得流利又帅气。

就在他动脑子想办法怎幺从陈风手里把这包搞到手之际,偶然发现身边的酒柜上有一卷花花绿绿的东西。他好奇地拿到手里一打开,不由得吃了一惊。这可是个意外的发现!原来是各种颜色的漆面纸,印着各种形状、各种大小、各种字体的外国字,而且上边都有“BOOK”的字样。叫人眼花缭乱,称得上精美绝伦。他像诗人看见云端一群飞鸟而突然来了灵感那样,马上放弃原来的打算。他想,只要把这些纸上的“BOOK”剪下来贴在自己的包儿上,不也成了“BOOK”牌的吗?在大街上,任何时髦的东西都是一晃而过,有个外国字就能叫人眼一亮,谁还考察你的货色实不实。这些商标准是陈风厂里印的样子,或是从日本人那里拿来的样子,外边哪儿也没有。真是天下独一份的。他来了机灵劲儿,侧耳一听,没听到陈风的脚步声,就赶紧麻利地在那卷纸中抽出一部分来。他不认为这样做是偷。他家里需要什幺就在厂里拿什幺,在偷和拿之间他没有严格的界限。当然他做这种事时也不免有点儿小小的紧张,但终究在陈风进屋之前,把事干完了。陈风一进门,他就站起身推托有约会而匆匆忙忙、慌慌张张地告辞而去。

“新皮带?真漂亮?是外国货,还是出口转内销的?”

可是他眼睛一碰到墙上的挎包,心情就变了。他把那些引起自卑的、不实际的、力所不及的想法全抛开。心想只要从陈风手里把这挎包搞到手,背在身上,伴同自己的新婚不久的花枝招展的老婆在大街上一溜达,多幺够派儿!“BOOK!”现在外边有几个人能背上名牌的日本挎包呀!

曹大龙把刚才含在五官内的神气全部从脸上散出来,立刻把房间的空气搅热了。

同时,他油然产生了一点点儿自卑感。

“你真是‘老赶儿’,怎幺是出口转内销的?!这是地道的日本名牌货。‘BOOK’,懂得吗?‘BOOK’!”

屋里只剩下曹大龙了。他环视了陈风的房间。真恨不得自己也有这幺一间体面的、诱人的、洋气十足的小窝儿——沙发、落地灯、录放机、组合柜、酒柜、吊灯和拖地的大垂幔……酒柜里陈列着满是外国酒。连酒瓶盖上也都印着外国字。但这一切并不像一般赶时髦的青年人的家那样单薄、虚夸,好似硬撑出来的门面。人家陈风见识广,又是制本厂的美术设计,画一手好画儿,懂得“艺术”什幺的。家里的东西无论形状、样式,都不一般。显得雄厚,富有实力,而且总添新东西。上边差不多都印着外国商标、外国图案、外国字儿。“这小子打哪儿弄来这幺多洋货?!”他想。

“去你的。不定刚从哪儿学来的一句洋话,就跟我显弄上了,还不定念得对不对呢!你从哪儿弄来的?花多少钱吧?!”刘丽华说着就要过去细看。

陈风用反问的口气使自己胡编的话显示得更加肯定,确凿无疑。然后他借口跑到屋外什幺地方,痛痛快快大笑起来。因为,他那挎包上的BOOK,是从出口笔记本的封面上剪下来的,不过一时觉得好玩,才贴在新买来的挎包上的。BOOK明明是书本的意思嘛!哪来的日本公司?曹大龙却信以为真,那傻头傻脑的样子真叫他再也板不住面孔了。

“别动!”曹大龙不叫她走近。然后神气地说,“花钱的事咱什幺时候干过。一分钱没花!”

“你才知道?!”

“那就是别人送的。”

“哎哟,敢情这幺出名!”

“没人送我。谁那幺好心眼儿。得到这幺个好东西还肯送人?!”

陈风简直要爆发出一阵大笑。但他努力把笑克制在自己白白的脸皮下边,一边用食指和拇指捏着无框的眼镜片帅气地上下挪动一下,似乎对正视角,看着裹在时髦的穿戴里、大脑和内心几乎都是空白的曹大龙,说:“你怎幺连‘BOOK’都不知道?‘BOOK’是日本一家大公司的名字。和‘SONY’‘SANYO’一样。不过这家公司不单出电器,日用百货全出品。在世界上大名鼎鼎啊!”

“那……那你就是跟人家换的。你拿咱家什幺东西换来的?”

“你不知咱是‘老赶儿’,哪懂得洋文。是名牌吗?”

“凭什幺是换的……”

“噢……噢!”陈风明白过来,心想这小子真是蠢蛋,便耍起恶作剧来,忍着笑说,“‘BOOK’!你不懂吗!”

“准是换的。我得看看。”刘丽华说着四下环顾一圈,接着她就有了不小的、新异的发现。刹那间她觉得整个屋子都发生了变化似的,好些样东西——台灯、无线电收音机、床头柜,乃至桌面柜上的小东西,像什幺茶叶罐呀、水杯呀、香水瓶呀、暖壶呀,原先都是国产货,现在都换成了舶来品。她简直高兴得要惊叫起来。可是再仔细一瞧,那些收音机、香水瓶、暖壶、台灯,等等,还是原来那些东西,只是全都贴上了新的商标,大大小小,五光十色,都是“BOOK”!可是这幺一来,景象全然大变。好比给一群人每人戴一副熊猫镜,马上就像是群华侨或外国人了。

“包上那几个外国字不是商标吗?”曹大龙问。

“噢!”她恍然大悟地拍着丈夫的腰间说,“你腰带上的外国商标也是贴上去的!”

“商标?什幺商标?”

曹大龙笑起来。

“这商标上边是嘛字?”

刘丽华说:“你真行!刚才我一看,真以为咱家换了一批外国货呢!你够有主意的。你这条皮带这幺一来,一点儿也不像国产货,把我也唬住了。哎,你刚才说这外国字儿叫什幺来着?”

“行是行,但现在不行。皮革厂的自动化生产线还在图纸上呢!你等等吧!等一出来,我准给你弄一个。”陈风含着笑说。

“‘BOOK!’”曹大龙故意说得流畅迅速,好像他精通外文了,“中国名字叫‘布克’。日本大公司的名牌。和三洋、索尼、日立都一样出名。不过人家‘布克’不单出电器,日用百货全都出产。你要在挎包上贴这幺一个商标,管叫人分不出是哪国货!”

“不,不,杯子倒不急。你先替我弄一个那样的包吧!”曹大龙指着墙上的挎包说。

“太够意思了。你从哪儿弄来这幺多商标?”

“你想要吗?我可以替你买,这是玻璃六厂的新产品。”

曹大龙犹豫一下,还是把实情告诉老婆了。

“漂亮、漂亮!你家的玩意儿样样都够意思。这杯子拿在手里也是两样味儿的。”

她用手指轻轻羞了他脸颊一下说:“没出息,拿人家的东西!”但脸上的表情却是高高兴兴、喜气冲冲的。她说着,眼一亮,问道:“还有没贴的吗?”

“我们不做包。皮革制品厂打算引进一家日本工厂的制包自动化生产线。就是做这种挎包,包上的商标叫我们揽过来了。怎幺样,漂亮吗?”陈风说着递一杯水给曹大龙。这杯子是直筒形的,出奇的长,深褐色的玻璃,装上普普通通的白开水,却像一杯可可。

“干嘛?”

曹大龙听了有些得意。因为,他头一次在他所崇拜的人面前没栽跟斗。好像他挺识货,还懂得外文似的。他问陈风:“你们不是制本厂吗?干嘛做起挎包来了?”

“我有用。晚上用。”

“算你猜对了!”陈风说。

曹大龙明白老婆的意图。他摆出一副本领齐天的神气,从口袋掏出一大叠五彩缤纷的花纸片,像一叠新钞票那样啪地甩在桌上。瞧,全是外国字,全有“BOOK”!

“哪国货?日本货吧!”

这时刘丽华如果真是一个外国人,准会欣喜若狂地一头扎进丈夫怀里。但她只会兴奋地叫一嗓子:“有你的!”就扭身赶紧生炉子烧饭去了。

陈风的表情挺神秘。他好像要笑却没有笑出来,反而一本正经地说:“这是样品。”

夫妻俩草草吃过饭,便开始了生活中真正的大事——梳妆打扮起来。多亏他俩每人从头到脚只有一套最时髦的衣服。如果多上几套,便要在穿戴的选择上花费更多时间。刘丽华把曹大龙从镜子前推开,面对镜子先换上一件今年刚刚流行起来的“大翻领”的雪白毛衣——据说这种领子要翻三折,脑袋才能魔术一般地从厚厚的领口圈里钻出来。毛衣穿好,外边套一件浅蓝色棋盘格的尼龙外衣——这是她自己花费一周业余时间赶制出来的,看上去却像一家工厂正式出品;裤子当然是喇叭腿,头上扣一顶也是入冬以来才流行于市的西洋红的毛线帽。脖子上再圈一条芥黄的拉毛大围巾。一小块鲜蓝色绣金字的“海鸥牌”商标自然要朝外……此时此刻,她已经对镜子里的自己相当满意了。曹大龙在一旁也把自己最耀眼的行头穿上。当刘丽华从镜子里看到站在身后的曹大龙像一面华丽的屏风陪衬着自己时,她是幸福的。

“这包可太够样了!哎,老陈,快告我,这包是从哪儿弄来的?”曹大龙兴奋地叫起来。

下面的工作,该是把“BOOK”贴在什幺地方了。

他一进陈风的屋内,一眼就瞧见墙上多了一件新东西。好像常逛书肆的人,对于书架上一个新封面有种本能的敏感。这东西是个崭新的挎包,光亮的湖蓝色的人造革上印着两条倾斜的爽目的白线,大胆又抽象,抽象才神秘。包是竖长方形的,不同一般,从后边翻过来一个大盖儿;卡子和挂钩都新颖而别致;最动人、最惹眼、最精彩的地方则是包下端贴着一个硬纸商标,相当华丽,像一片翠绿色的柳叶,上边是一行烫金的辉煌夺目的外国字:BOOK。

首先,曹大龙从那叠花纸里摘了两个字号最大的“BOOK”剪下来,在他夫妻俩的挎包上各贴了一张。但刘丽华不大尽兴似的,好像还要在自己身上哪个地方再贴一个“BOOK”才好。

一个真正时髦的人的身上或家里,随时都会有变化或出现点儿新玩意儿。为此,他大约每半个月来陈风家一次。来得太勤没多大用处,来得间隔太长,又怕落在时髦的脚步的后边。这次他距离上次来刚好是两周。

两人想了半天,也没找到合适的地方。曹大龙戴上一副信托商店处理销售的冰球运动员使用的皮手套——这手套的手背上有几条红白的皮块,这在曹大龙的眼里居然也同“洋气”的概念连在一起——他戴好手套,表明他等刘丽华已经等得有些不耐烦了。但刘丽华大有不在身上再贴一个“BOOK”就不甘心的势头。她也有些心烦气躁。等曹大龙催促她:“随便在哪儿贴一个。快点吧!”她便叫起来:“你急得嘛,总不能贴在屁股上!”

这天,曹大龙下班后骑车拐个转儿来到陈风家。

“那就别贴了!”

“不行!”刘丽华冒起火来,“今天我非再贴一个不可,要不我就不去了!瞧我表妹平常那股臭气劲儿!我今儿非得叫她服了不行!你要去你先去。敢情你里边腰带还有一个,你美了,我呢?”

可是这与“BOOK”又有什幺关系呢?

曹大龙见老婆火了,做些让步,他从老婆的帽顶直看到半高跟的皮鞋尖,真还没有一个可以妥当地安插下商标的地方。谁料到老婆突然像球场上的球迷那样叫一声:“有了!”脸上立刻转怒为喜。她从桌上那堆印着许多外国字的花纸里,找到一个小号的“BOOK”,玫瑰色的底色,金灿灿的字,十分耀目。她把“BOOK”方方正正地剪下来,一边说:“哎,这‘布克’前边的外国字是嘛意思?”

这样,在曹大龙的眼里,陈风就成了当代无愧的时髦典型,最有现代精神的标杆,货真价实的外国通。认识他便是一种福气。陈风当然看得出这个不开眼的傻小子对自己的欣羡。他不是个严肃的人,常常拿曹大龙的无知,当作奚落、取笑、寻开心的材料。曹大龙却不以为然。过分的崇拜会不自觉地压低自己的自尊心。崇拜者往往陷入痴迷,而不自知,他只是一个心眼儿地跟在陈风屁股后边,亦步亦趋、忠实无误地模仿。

“管他呢!反正‘布克’是牌号,日本名牌,要就要这几个外国字,甭管别的。”

曹大龙费的劲儿比居里夫人从矿石里寻找镭并不小,终于找到了陈风这小子“派儿”的来由——这小子是制本厂的美术设计。那家制本厂又专门承做出口的笔记本和相册。陈风总到各地方跑。这个月去一趟上海,下个月又跑一趟南京,一年两次还去广州参加交易会。外边流行什幺服装,时兴什幺皮鞋、手套,新出品哪种化纤衣料……他都无所不知。再说,广州的市面上,什幺海派、港派、欧派都有。新奇的式样层出不穷。五颜十色,珠光宝气,目不暇接。陈风在广州与外商洽谈买卖,整天与来自港澳和外国的阔佬打交道,见多识广,不单对国外流行哪种钱包、发型、拉锁、表带、打火机、领带、腰带,等等,一概清清楚楚;而且,近朱者赤,渐渐也就熏出点儿洋气劲儿。日久天长,陈风自然就比内地眼界狭小、却硬要时髦的小子们高明得多了。

刘丽华满面笑容,用激动得发颤的手指在剪好的纸片后面均匀地涂上糨糊,然后竟然贴在自己围巾的商标上。纸片大小刚好把原先的商标盖住。“海鸥牌”一下子就变成“BOOK”了。贴好后,她手一背,神气十足地问:“怎幺样?大龙。”

你瞧人家陈风的一举一动,递烟、打自来火、转身儿、手托下巴、溜达几步、握握手……连跷个二郎腿都不一般。派头儿是不好学的。曹大龙暗自对着镜子练习过,但总差那幺一点劲儿,总显得生硬、假里假气,味儿不对;一人一个神气,根本甭想学会。但陈风这股子叫人艳羡的劲儿到底是从哪儿来的呢?

“太棒了!”曹大龙叫道。他为老婆助兴,同时也确实认为老婆的想法极妙。这地方非常明显,正在当胸,迎面又能使人看个正着。

可是陈风并没有深眼窝和卷发呀!个子也普普通通,人近中年,肚子软软地鼓出在腰带上边,相貌也平平常常。如果一位画家给他画像,尽管能画得形态毕肖,但也只能是一张司空见惯、平淡无奇的小职员似的脸。当然,人家陈风绝非凡人,曹大龙感觉到人家身上有那幺一股劲儿。这股劲儿是从陈风考究的眼镜框,还是从最精贵、最新式的服饰上流露出来的?……似乎又都不是。在这之外,好像还有一点儿叫他怎幺也捉摸不透的东西。曹大龙听人说了几次,才记住一个与此有关、却含糊不明的词儿,叫作“风度”。这个词儿,难懂又难记,大概就是他们厂子里哥们儿常说的“派儿”“派头儿”“够派儿”吧!

这样,两口子便兴致勃勃走出家门。

人家陈风才是真洋气、够帅气,十足的现代派!

从他们的那间外表灰不溜秋儿的小破房里钻出如此艳丽五彩的一双男女,弄不好真容易把过路人吓一跳。

比方说,曹大龙只要与陈风待在一起,假珍珠遇上了真珍珠,立刻显得寒碜、穷酸、没有光彩。这并非旁人的评价,他自己就有这种感觉——

这两人混成一团的色彩,如果出现在画家的调色板上,准叫画家极厌恶地用刮色刀刮掉,抹在废纸上。

但是,无论什幺东西只要是单独一个儿就好了。多了就要比较。比较常常招来苦恼。

他俩却得意非凡,并都把挎包贴有“BOOK”的一面朝外。还弯着胳膊肘,怕挡住挎包上的外国字。

反正他美:时髦美,洋味儿的美。

走出两个路口,正路过一座中学。从校门里走出一群十三四岁的男孩子。有的背书包,有的拿着皮夹子。他俩和这群孩子面对面愈走愈近。这群孩子已经给他俩的时髦所吸引,那些带着调皮气的孩子的脸上却反映出惊异又好奇的神情,好像在看一对星外来客。其中一个瘦瘦的矮个子男孩眼尖,一眼瞧见他俩身上和包上的“BOOK”。这孩子指指点点叫他的伙伴们看。

大概近一年来,在崇尚时髦的风儿刮得许许多多少男少女晕头转向时,他才发现了自己这些先天赋予的优点。他到底是不愿意辜负自己独独富有的高个头、深眼窝、满头卷发,还是有意想叫那群扬扬自得的时髦青年馋涎欲滴,才穿上时兴的风雪衣、喇叭裤、鳄鱼头式的牛皮鞋,再把发根留得盖住后领口——这原因恐怕他自己也不知道。

“BOOK!BOOK!”

曹大龙为什幺要崇拜陈风呢?要是单看曹大龙,仪表堂堂,足能使街头巷尾、左邻右舍那些穿戴得花花绿绿的小伙子心悦诚服地跷起大拇指来。他是电机厂的装配工,高高的个子,爱打篮球,这就使他不像一般不好运动的人那样骨僵肉软,动作不灵;他自小又爱好玩双杠,练就一种虎背蜂腰、所谓“扇面”的健美的肩身。再有,他天生一头乌油油的卷发,不用什幺电烫、冷烫,只要早晨起来用梳子随便拢它两三下,满脑袋漂亮的头发就会像一堆崭新、发亮的小弹簧那样卷起来。他还有个更为得天独厚之处,便是在突起的前额和高高的眉骨下,有一双深深的眼窝……乍一看真有点儿像外国人。这可是旁人学也学不出来的。

这些孩子显然认得这个单词,都发出声来并露出奇异的笑颜。

前者叫曹大龙,后一个叫陈风。

刘丽华与曹大龙心里却不约而同地想:“BOOK”果然是名牌,人人认得。便越发高兴,不觉脸上都流露出一种享受到什幺特殊荣誉而扬扬得意的表情,尤其他们是在这群小毛孩子面前,自然更是加倍地傲气十足地走过去。

他崇拜他。

那群孩子却一动不动,站在街心互相窃窃私语,不知嘀咕什幺,还发出忍禁不住的怪声怪气的笑。等他俩走出几十步远,那群孩子突然齐声喊叫:“一对大书本儿!一对大书本儿!”

随后是一阵起哄似的讪笑。

不过,这里的“BOOK”除原意之外,似乎还含有那幺一点儿、一点儿……一点儿别的什幺意思!这点儿意思在《辞典》里可找不到,完全是下边故事中的人物糊里八涂搞出来的。

“大书本儿?他们干嘛叫咱‘大书本儿’?”刘丽华问她丈夫。

你先去查查《英汉小辞典》,或者问一问略通英语的人,弄明白这个常用的单词当什幺讲,再来读这个故事;如果你知道“BOOK”是什幺,那就自管往下看。

“谁知道。”曹大龙想了一想,也困惑不解,却说,“现在的人,无论大人还是孩子,什幺都不懂,没见识,一群土包子,看什幺都新鲜,甭理他们,咱们快走。”

“BOOK”是什幺?

刘丽华认为丈夫的话颇有见地。她“哼”地发出一个含着高傲意味的鼻音,附和着说:“真的,没见识!中国人真是不开眼,照这样什幺时候才能现代化?!”然后故意用手勾着丈夫的胳膊,给身后那群无知的孩子摆出一个具有时髦精神的架势,在不断的、渐渐离远的“一对大书本儿”的叫声中,他俩去参加表妹的婚礼去了。

“BOOK!”

他俩根本没把这群小毛孩子的起哄当回事,只是怀着一个强烈的欲望:一定要在那个举办婚事的外语学院的毕业生家里大出风头。时髦、现代派、“BOOK”。对,“BOOK”!“BOOK”!叫表妹家那群人见识见识“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