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家。家是照片里的一所房子,一所粉红色的房子,粉红得像一朵怵目光线下的蜀葵。男人把寓所的墙壁都漆成了粉红色,可那是不一样的,你知道。她依然在为她粉红色的房子叹息。后来,我想,她哭了。是我我会的。
不管是什么原因,是因为她胖呢,或是不想爬楼,还是怕说英语呢,反正她都不会下来。她整天坐在窗边收听西班牙语广播节目,唱各种关于她的国家的思乡曲,声音听起来像只海鸥。
有时男人厌烦了。他嘶喊起来,整条街都能听到。
我父亲说他刚到这个国家的时候吃了三个月的火腿煎蛋。早餐、午餐和晚餐都是。火腿煎蛋。他就知道这个单词。他再也不吃火腿煎蛋了。
唉。她说。她很伤心。
有人说是因为她太胖,有人说是因为那三层楼梯,可我认为她不出来是因为害怕说英语,可能是这样的,因为她只知道八个单词。房东来的时候,她知道说:他不在;如果是别的人去,她就会说,“别说英语”,还有“见鬼”。我不知道她从哪里学的这个,但我听她说过一次,感到很惊讶。
哦。他说。再也不喊了。
上去,上去,她抱着蓝色毯子里的小男娃走上了楼梯。男人拎着她的衣箱、紫色帽盒,十几盒缎面高跟鞋。然后,我们就看不到她了。
唉。什么时候,什么时候,什么时候?她问。
一瞬间她像花一样打开了。庞大,大得惊人,却看上去很美,从帽顶上的浅橙色羽毛到脚趾上的小玫瑰花苞。我简直没法把眼睛从她的小鞋上移开。
唉。他娘的!我们是在家里。这就是家。我人在这里,我住在这里。说英语。说英语。上帝!
后来有一天,玛玛西塔和小男娃坐一辆黄色出租车来了。出租车门像侍者的手臂一样打开。迈出来一只粉色小鞋,一只兔子耳朵一样柔嫩的脚。接着是肥肥的脚踝、扇动的臀、紫红玫瑰和绿色香水。那个男人得在外面拉,出租车司机得在里面推,推呀拉呀,推呀拉。出来了!
唉!玛玛西塔,不属于这里的人,时不时地发出一声哭喊,歇斯底里的,高声的,似乎他扯断了她最后一丝维系生命的线,一条通向那个国家惟一的出路。
那个男人攒钱把她接到了这里。他攒呀攒呀,因为她一个人带着小男娃在那个国家生活。他做两份工。他早出晚归。每一天。
后来,永远地伤了她的心的是,那个小男娃,开始说话了,开始唱他在电视上听到的百事可乐广告歌。
玛玛西塔是街对面三楼正面公寓里那个男人的大个儿妈妈。拉切尔说她的名字应该是玛玛索塔,我想这不重要。
别讲英语。她对那个操着那种听起来像马口铁的语言在唱歌的孩子说。别讲英语,别讲英语,然后泪如泉涌。别,别,别,她好像不能相信自己的耳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