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希望我的名字是卡桑德拉,或者阿乐克西丝,或者玛芮查——只要不是埃斯佩朗莎,什么名字都可以。可我告诉她们我的名字的时候,她们没有笑。
我是她妹妹。拉切尔说。你是谁?
我从得克萨斯来,露西说着咧嘴一笑。塔是在这里出生的,而我在得克萨斯。
我叫露西。大的说。这是我妹妹拉切尔。
你是说她吧。我说。[7]
等等。我说着跑到屋里拿了五块钱。我自己存有三块,又拿了蕾妮两块。她不在家,可我肯定,她发现我们有辆自行车会很高兴的。我回来的时候,凯茜走了,我知道她会这么做,可我不在乎。我有了两个新朋友和一辆自行车。
不,我是从得克萨斯来。她没听明白我的意思。
凯茜在拽我的胳膊,我知道,接下来我不管做什么,都会让她永远生我气的。
这辆车我们三个这么分配吧,拉切尔已经想在前面了。今天是我的,明天是露西的,后天是你的。
五块,小的说,只要五块。
可每个人都想今天骑,因为车是新的。于是我们决定从明天开始轮流。今天它属于我们大家。
可是我喜欢她们。她们的衣服又皱又旧。她们穿着锃亮的礼拜天的鞋子,却没穿短袜。鞋子把她们的光脚踝擦得红红的。我喜欢她们。尤其是那个大的,笑的时候露出一口牙齿。我喜欢她,尽管她让小的出来说话。
我还没有告诉她们蕾妮的事。事情太复杂了。尤其是,为了谁第一个骑的问题,拉切尔差点把露西的眼睛挖出来。最后我们同意一块骑,为什么不呢?
别和他们说话。凯茜说,你难道看不出来他们闻起来像扫把?
露西腿长,她来踩踏板。我坐在后座上,拉切尔足够苗条,她坐到了前杠上,弄得车子一个劲摇晃,好像轮子是实心意粉做的。不过一会儿我们就习惯了。
只要五块。她说。
我们越骑越快,骑过了我的家,那破落又悲哀、墙砖碎裂的红色小屋,骑过了街角宾尼先生的小卖铺,骑在了危险的大道上。自助洗衣店、旧货店、药店、一个个窗子、一辆辆汽车,越来越多的汽车,都经过了。我们围着街区绕了一圈,骑回芒果街。
她想找人凑钱,那样,她们可以从那个叫提陀的小孩那里买一辆自行车。她们已经有十块了,她们再添五块钱就够了。
巴士上的人向我们挥手。一个很胖很胖的女人边过街边说,你们的装载量很大呀。
五块钱,五块钱。
拉切尔喊道,你的装载量也很大呀。她说话好冒失。
五块钱很便宜,因为我没有任何朋友,除了凯茜,她是我星期二之前的朋友。
我们沿着芒果街前行。拉切尔、露西、我,还有我们的新自行车。歪歪扭扭的回程上,我们一直笑呀笑。
如果你给我五块钱,我会永远做你的朋友。那个小的这么对我说。
[7] 露西话里的“塔”的原文是宾格代词“her”,按正确的用法,应该用主格。所以埃斯佩朗莎纠正她,应该用主格“she”,也就是“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