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姓……?”我问那个年轻男子。劳拉怎么这么快就亲切地叫他的名而非姓了?
“嗨,”劳拉说,“你去哪儿了?这位是我姐姐艾丽丝。这位是亚历克斯。”
“亚历克斯·托马斯。”年轻男子自我介绍道。他彬彬有礼,却不无谨慎。他站起身,伸出手来;于是我同他握了握手。之后,我发觉自己也坐在他们旁边了。为了保护劳拉,这似乎是最好的办法了。
我发现劳拉坐在树下的草坪上,正与一名年轻的男子交谈——男子,而不是男孩——一个皮肤微黑的男子,戴着一顶浅色的帽子。从他的样子很难判断他是干什么的——不是工厂的工人,也不是做其他工作的——无法确定他的职业。他没戴领带,可这毕竟只是个野餐会。他穿了一件蓝衬衣,边上有点磨损了。看来事先未做任何准备,是无产阶级的样子。许多年轻人都在模仿这种样子——不少大学生就是如此。到了冬天,他们就穿针织的背心,上面有横条的花纹。
“你不是本地人吧,托马斯先生?”
“你应该知道不能让她走出你的视线,”瑞妮说道,“什么人都可能来这儿。”什么人是她最头疼的问题之一。你不知道会有什么人闯入、干些什么偷窃和诈骗。
“没错,我是来这儿走亲访友的。”听上去他像是瑞妮说的那种好青年,也就是说不穷。但也不富裕。
“我不知道。”我回答说。我对瑞妮说话不客气已成习惯,尤其是当她把我差来遣去的时候。你不是我的母亲已成为我最尖刻的反击。
“他是卡莉的朋友,”劳拉说,“她刚刚还在这里,介绍了我们俩认识。他是同她坐同一班火车来的。”她解释得太多了一点。
“劳拉到哪儿去了?”瑞妮突然警觉地问道。
“你见过理查德·格里芬了吗?”我对劳拉说道,“他与父亲在一起。就是那个来参加宴会的人,你见过了吗?”
在父亲和格里芬先生后面走着的是卡莉·菲茨西蒙斯和另外一位女士。我猜想,这位就是理查德·格里芬的妻子——年轻、苗条、时髦,身穿一条透明的橘色麦斯林纱裙,仿佛是番茄汤里冒出的一股蒸汽。她头戴绿色的花式女帽,脚蹬一双露跟的绿色高跟鞋,脖子上扎着一条薄围巾。对这个野餐会来说,她穿得过分讲究了。我看她停下来,提起了一只脚,扭过头去看后跟上是否粘上什么东西。我倒希望她粘上东西。不过,我在想,如果拥有这样可爱而昂贵的时装,而不用穿那种规矩的、长可拖地的老式衣裙(这是当时我们必须穿的样子),那该多好啊。
“理查德·格里芬,那个血汗工厂的大亨?”年轻人问道。
“总之,他是个暴发户,”瑞妮一面打量理查德·格里芬,一面嘲讽地说道,“瞧他穿的那条时髦裤子。”她不会宽恕任何批评过父亲的人(任何人,却不包括她自己),而且鄙视那些新发迹的人;他们给人的感觉趾高气扬,或者说她认为趾高气扬;而事实上,格里芬家族就像泥巴一样普通,至少他们的祖父是如此。瑞妮用一种模棱两可的口吻说,他的生意是靠欺骗犹太人起家的——这不是她看过的那些书中所说的绝技吗?不过,对于他到底是怎么样发的财,她却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公平地说,这些关于格里芬家族的瞎话可能是瑞妮编造的。她有时会想当然地为别人编造家史。)
“亚历克斯——噢,托马斯先生了解古埃及,”劳拉说,“他刚才正在向我介绍埃及的象形文字。”她望望他。我从没见过她用同样的眼神看过别人。惊奇,还是倾倒?很难刻画这样的眼神。
瑞妮感到,格里芬先生的到来令她措手不及。众所周知,招待敌人比招待朋友还得周到一些。对她来说,要准备这样一个晚宴,四天的时间并不长,尤其是自从祖母阿黛莉娅过世后,阿维隆庄园就再也没有举行过盛大的宴会。卡莉·菲茨西蒙斯倒确实有时会带些朋友来度周末,但那是不一样的,因为他们仅仅是些艺术家而已,只要受到招待,无论好坏他们都该很感激。有时候,你会发现到了夜里他们会将厨房洗劫一空,用剩下的食物做三明治来吃。无底洞,瑞妮这样称呼他们。
“听起来真有趣。”我说道。我能够听出自己在说有趣这个词时那种嘲讽的口气。我需要用某种方式告诉眼前的这位亚历克斯·托马斯,劳拉只有十四岁,但我无法想出一种不让她生气的方式。
“皇家传统”先生就是理查德·格里芬,多伦多皇家传统针织厂的老板。我们的工人——父亲的工人——戏谑地称他的工厂为“皇家传统屎织厂”,因为格里芬先生不仅是父亲的主要竞争对手,而且还算是一个政敌。他曾在报纸上攻击父亲,说他对失业工人、靠政府救济的人以及激进分子的态度太软。他还说父亲对工会也太软;这一条毫无根据,因为提康德罗加港没有工会,而父亲对工会的怀疑态度也不是什么秘密了。然而,现在出于某种原因,父亲却邀请理查德·格里芬参加野餐会以及之后在阿维隆庄园举行的晚宴,并且决定的时间也很突然。只有四天的准备时间。
亚历克斯·托马斯从衬衣口袋中掏出一盒香烟——我记得是“克雷文”牌。他轻弹烟盒,为自己抽取一支烟。令我有些吃惊的是,他抽的是成烟——这与他穿的衬衣是不相称的。成盒的香烟是一种奢侈品;厂里的工人是自己卷烟草来抽,有些人只用一只手卷。
“我想就是他。”我说。
“谢谢你,请给我来一支。”我说道。我从前只是在背地里抽过几支,那是从钢琴上的那只银盒子里偷的。他目不转睛地盯着我看——我想可能是因为我提出的这个要求,然后他就把烟盒递给了我。他用火柴在拇指上划着了火,递过来让我点烟。
瑞妮就像没看似地瞅了一眼,然后笑了一声。“他就是‘皇家传统’先生本人。他居然还会厚着脸皮到这里来。”
“你不该这样,”劳拉说,“你会烧着自己的。”
“同父亲在一起的那个人是谁?”我问瑞妮。
埃尔伍德·默里出现在我们面前,又恢复了先前那一副正直、欢快的神情。他衬衣的前襟依然湿乎乎的,上面有一摊淡红的印迹,这是刚才那两个女人用湿手帕为他擦拭血迹后留下的;他的两只鼻孔里满是暗红的淤血。
他身旁是一位稍微年轻一点的男子,身材略高于父亲,却不像父亲那样满脸皱纹、棱角分明。你看到他就会想到光滑这个词。他戴了一顶漂亮的巴拿马草帽,身穿一套亚麻布西装;衣服看上去闪闪发亮,清新而又干净。他显然是从别的地方来的。
“你好,默里先生,”劳拉说,“你没事吧?”
我看见父亲一瘸一拐地走在去野餐的工人们中间。他以他那特有的方式向人们快速地点头,给人一种突兀的感觉。他点头的样子不是向前倾而是向后靠。他那只黑眼罩也在左右移动;远远地看去仿佛是脑袋上的一个窟窿。他的小胡子像一根弯弯的獠牙横在嘴巴上方;当他要笑的时候,它会不时地收紧。他的双手则插在衣袋里。
“有些小伙子昏了头。”埃尔伍德·默里说道,仿佛是在羞答答地告诉大家他赢了某个大奖。“好玩极了。可以吗?”说着,他用他那架闪光照相机为我们拍了一张照。他在为报纸拍摄照片之前总是先问“可以吗”,但从来不等回答就拍了。亚历克斯·托马斯举起了一只手,似乎在回避。
把他打倒在地是出于政治原因吗?瑞妮不得而知,但人们不喜欢他偷听他们说话。在经济景气的时候,人们把埃尔伍德·默里看成是傻瓜,也可能把他看成是瑞妮所谓的同性恋者——他没有结婚,到了他那个年龄不结婚总意味着一点什么吧——但是,只要他把参加社会活动的所有人的姓名都登出来,而且不出错,人们并不介意他个人怎样,甚至还表示有限度的赞赏。然而,当前并不是太平盛世,埃尔伍德·默里为了自己的利益也太好管闲事了。瑞妮说,你并不想自己有一点点小事就见诸报端。没有哪个正常人会希望如此。
“这两位可爱的女士我当然认识,”埃尔伍德·默里对他说道,“那你的尊姓大名呢?”
我站在桌摊后面,瑞妮低声向我详细复述了最新的消息。天还没黑的时候,四个男人被扔进了河里,这可不完全是闹着玩。瑞妮说,一些有关政治的问题引起了争论,人们的嗓门也随之拔高了。除了通常的河边恶作剧,还发生了扭打混战。埃尔伍德·默里被打倒在地。他是一家周报的编辑,从他的上两代长辈手里继承了这份报纸。报纸上的大部分文章都是由他撰写的,同时他还兼顾摄影。所幸的是,他并没有被扔进水里,那样就毁了他的相机;瑞妮碰巧得知,他的那架相机虽是个二手货,却也价格不菲。他的鼻子流了血。他坐在树底下,手里拿着一杯柠檬汁,有两个女人手里拿着湿手帕围着他团团转;我可以从我站的位置看到他。
瑞妮突然出现了。她头上的帽子歪了,满脸通红,有些上气不接下气。“你们的父亲一直在到处找你们。”她说。
糕饼义卖摊上方搭了一个凉篷,并用茶巾或蜡纸盖着食物,以防苍蝇的叮咬。瑞妮提供了馅饼,但她的烘烤技术没过关。她烤的馅饼包着黏黏的、嫩嫩的馅子,外面的皮却很硬,不过有韧性,看上去像淡棕色的海草或巨大的老蘑菇。在过去经济比较景气的年头,她的这些馅饼很抢手——它们被认为是庆典的物品,而不是食品——但在今天,它们却有点卖不动。人们手头都很紧,他们想拿钱换一些他们真正想吃的东西。
我知道这是假话。然而,我和劳拉不得不从树荫下站起来,放下裙子,跟着她走,就像是被赶回家的小鸭子一般。
我老是要看住劳拉,感到烦透了,而她又不领情。我总是要对她的闪失负责,包容她的过错,这我也烦透了。我厌倦了担负责任,到此为止吧。我想去欧洲,或者去纽约,再不就去蒙特利尔——去夜总会,去社交聚会,去瑞妮的社交杂志中提到的所有那些令人兴奋的地方——但家里需要我。家里需要我,家里需要我——这听起来像是终生监禁。说得坏一点,就像是一首挽歌。我被困在了提康德罗加港——一个普通钮扣的光荣城堡、一个为精打细算的购物者生产廉价长衬裤的服装城。我就呆在这个地方不动了,不会发生任何事情;结果我就会像“暴力小姐”那样成为一个老姑娘,招来众人的同情和取笑。这是我内心深处的恐惧。我想去别的地方,然而却没有途径。有时候,我发现自己希望遭到白奴贩子的绑架,即使我并不相信他们。至少,这对我来说是一个改变。
亚历克斯·托马斯与我们挥手道别。他的挥手带有讥讽的意味,至少我这么认为。
我让她走了。我应该看住她;瑞妮从未为我操过什么心,但是她认为劳拉太轻信别人了,与陌生人太亲密了。白奴贩子总是在四处探寻,劳拉自然会成为他们的目标。她会上一辆陌生的汽车,开一扇不熟悉的房门,穿过一条不该去的街道——那就完了,因为她不分好人坏人,或者说她的判断标准与别人不一样。你无法提醒她,因为她不理解这种提醒。倒不是她无视常规,她只是把它抛在了脑后。
“你们难道不知好歹吗?”瑞妮说道,“同一个鬼知道什么人一起倒在草地上。看在老天的份上,艾丽丝,把香烟扔掉,你又不是流浪汉。如果你父亲看到你这个样子怎么办?”
我走到瑞妮身旁,帮她义卖糕饼。这种义卖是为了谁?我记不起来了。不过,我每年都来帮忙——她正指望我这样做。我对劳拉说她也该一起来,可她假装没听到,慢慢走开了,晃动着她那下垂的帽檐。
“父亲自己抽起烟来就像个烟囱。”我用我所希望的一种无礼的口气说。
他演讲完毕后,人们只是完成任务似地鼓了一下掌。有些男人凑在一起,小声地谈论着什么;另一些人把茄克衫或毛毯铺在地上,坐在树底下,或者索性躺下来用手帕盖着脸,打起了瞌睡。只有男人们才这么做。女人们则保持清醒,十分注意。母亲们带着孩子们去河边,踩在小沙滩上玩水。另一边,一场尘土飞扬的篮球赛开始了;一群观众昏沉沉地在一旁观看。
“这是两码事。”瑞妮说道。
我们听着父亲的演讲。(或者说我听着。劳拉是一派聆听的样子——两眼圆睁,头专注地歪向一边——但你根本无法知道她到底在听什么。)父亲以前总是能够成功地发表他的演说,不管他刚喝过什么酒;可这一次却说得结结巴巴。他将事先打好的讲稿贴近他那只好眼,然后又放远一些,目光茫然,仿佛他并未订购商品却来了一张账单。他的衣服从前都是很体面的,即便旧了也不失风度,可那天他的衣服看上去邋遢不堪。耳边的头发参差不齐,看样子需要修剪一下;他似乎满脸困扰——甚至有些凶恶,活像一个走投无路的抢劫犯。
“那位是托马斯先生,”劳拉说,“亚历克斯·托马斯先生。他是神学院的学生。或者说,他不久以前是。”她认真地补充道。“他失去了他的信仰。他的良知不让他再继续读下去了。”
劳拉似乎并不介意,而我却相反。我说了自己的看法,劳拉说我太看重衣着了。
亚历克斯·托马斯的良知显然对劳拉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但对瑞妮丝毫不起作用。“那么,他现在干什么工作?”她说,“他多少有些可疑,我要是瞎说就不叫瑞妮。他看上去并不老实。”
母亲去世后,瑞妮就接管了我们。她对我们这一天的衣着打扮总是精心准备,一丝不苟。我们不能穿得太随便,因为这会显示出一种轻蔑,似乎我们对镇上人的看法毫不在乎;但也不能穿得太讲究,因为这会给人一种摆架子的感觉。现在我们长大了,可以自己挑选衣服——我刚满十八岁,而劳拉十四岁半——不过我们已不再有很大的选择余地了。尽管我们有了一些瑞妮所说的好行头,但过分的奢侈在我们家向来是不提倡的。不过,最近奢侈的定义变了,它意味着一切新的东西。野餐会上,我们俩穿的都是去年夏天穿过的蓝色阿尔卑斯村姑裙和白衬衫。劳拉戴着我三年前的那顶帽子;我自己戴的则是去年的,只是换了一条丝带而已。
“他怎么了?”我问瑞妮。我虽说不喜欢他,但这样评判他肯定是不公平的。
当我和劳拉还小的时候,我们很喜欢参加这种野餐会;现在情况却不同了,我们到场却是一种义务。我们得去亮亮相。这在我们很小的时候就耳濡目染:母亲不管有多么不舒服,她总是每场必到。
“他很可能就是这种人,”瑞妮说道,“你们在草地上打滚,所有的人都看得清清楚楚。”她对我说教要比对劳拉更多一点。“幸亏你把裙子束了进去。”瑞妮说,一个女孩子与男人单独在一起的时候,两膝盖间的距离不能超过一枚硬币的宽度。她总担心人们——男人们——会看到我们的腿,膝盖以上的大腿。如果有哪个女人将腿露了出来,她就会说:大幕拉开了,表演什么呀?或者说:张贴一个广告吧。或者说得更毒一点:她是自找的,她会惹祸上身。还有最坏的说法:她就等着出事吧。
父亲说了四次“有根据乐观”,却没有一次提到“有理由高兴”。台下,工人们的神情一片焦急。
“我们没有打滚,”劳拉说,“这里并没有山呀。”
那一年,天气又热又干,持续了太长的时间。野餐会上没有像往常那样放许多气球,也没有旋转木马了。玉米棒子非常老,玉米粒皱得犹如人的指关节;柠檬汁喝上去像掺了水,热狗被一抢而光。然而,蔡斯公司还没有人被解雇。生产放慢了速度,但没有解雇工人。
“打滚没打滚,你明白我的意思。”瑞妮说道。
下午三点左右,父亲会在踢踏舞的舞台上作一次演讲。演讲总是很短,但无论是年长的男人还是女人都会专心致志地聆听;女人们如此专注是因为她们在厂里做工,或者嫁给了厂里的工人。随着经济的不景气,就连年轻的男人也开始听演讲了;甚至身着夏装、半裸着手臂的姑娘也不例外。父亲的演讲从来不长,但你可以从他话的字里行间领会他的意思。“有理由高兴”是好事;“有根据乐观”就是坏事了。
“我们没干什么,”我说,“我们只是在交谈。”
除此之外,人们还会瞎胡闹——寻欢作乐。柜台上提供的饮料最多也只是柠檬汁,但是男人们会带来自装和瓶装威士忌。黄昏来临之时,也许会发生扭打、喊叫,喧闹的笑声穿过树林。接着,河边上有一个男人或青年被整个地扔进河里,溅起了片片水花;要么就索性将他的裤子扒掉。若格斯河的这一段水很浅,因此几乎没有人会淹死。夜幕降临之后,人们开始放焰火。在野餐会的鼎盛时期(至少在我印象中是“鼎盛时期”),人们还举行方形舞会,有小提琴伴奏。但是据我记得,到了一九三四年,这种过分铺张的庆祝活动就被削减了。
“问题不在这里,”瑞妮说道,“问题是人们可以看到你们。”
“蔡斯父子公司劳工节庆祝大会”也常在此举行。这个名称比较正式,而人们就把它叫做钮扣厂野餐会。庆祝大会总是在法定星期一劳工节前的那个星期六举行,排场很大。大会请来了仪仗乐队;自制的彩旗飘舞。还有气球放飞、旋转木马以及一些没有危险的愚蠢的比赛——套袋赛跑、匙蛋赛跑、接力赛跑(用胡萝卜充当接力棒)。“理发店”四人组的歌唱得不赖;童子军军号团会演奏一两部曲子;一拨小朋友在搭建的一个犹如拳击场的木头舞台上表演苏格兰高地舞和爱尔兰踢踏舞,舞曲的音乐是由一架手摇留声机里放出来的。另外,还有一场“最佳打扮宠物”比赛,另一场是给婴儿打扮的比赛。吃的食物有玉米棒子、土豆沙拉、热狗。“妇女援助会”出于各种帮困目的而举行自制糕饼义卖活动,有甜饼、饼干、蛋糕、果酱,还有印度酸辣酱和泡菜;每一种都贴有制作者名字的标签:“罗达什锦蜜饯”、“珀尔李子蜜饯”之类。
“下回我们什么事也不做,就躲到灌木丛里去好了。”我说。
将此地命名为“露营地”,那是因为过去这里经常举行宗教露营活动。他们在这里支起马戏团用的那种圆形大帐篷,狂热的外地牧师会赶来讲道。那时候,这块地方维护得较好,否则不知还要被践踏成什么样子呢。这里还举行小型的流动集市;商贩们设起了货摊,清理出马道,将小马和驴子用绳子拴住。一批批的游人在里面兜来兜去,最后分散在林中野餐。这是一个适合各种户外聚会的地方。
“他究竟是什么人?”瑞妮问道。她往往避开我的话锋,因为现在她已无法对付我的挑战了。他是什么人也就是问他的父母是什么人。
一二十年以前,人们曾试图将这个地方清理干净。这里竖起了一块牌子——“帕克曼上校公园”(似乎毫无意义)——并添置了三张锈迹斑斑的野餐桌、一只塑料垃圾桶和两间活动厕所,据说是为了方便那些外地来的观光客。不过,这些人宁愿找个别的地方喝啤酒、扔垃圾,以便更清楚地观看河流的景色。结果,那块牌子被几个爱射击的小子做了练习猎枪的靶子,桌子和厕所也被省政府给搬走了——与政府的预算有关——而垃圾桶虽然经常遭到浣熊的洗劫,可还总是满满的;于是他们连垃圾桶也搬走了,现在那个地方恢复了原样。
“他是一个孤儿,”劳拉说,“他是从孤儿院被领养的。一位长老会牧师和他夫人领养了他。”她似乎在很短的时间里就从亚历克斯·托马斯的嘴里掏出了这个情况。这是她的技巧之一,如果能这么说的话——她会不断地提问,提那种我们一向认为是不礼貌的个人问题,直到双方感到大窘或生气,她才会罢休。
树荫底下,有闪着点点银光的香烟盒、被丢弃的瘪掉的避孕套,以及被雨打过的花边纸巾。狗和猫在此间立界做窝;迫不及待的恋人悄悄地钻进了树丛中,不过要比从前少多了——现在他们有了更多的选择。夏天,酒鬼们睡在浓密的灌木丛下;十多岁的少年有时候会去那儿抽一些他们能弄到手的东西。你还可以发现一些蜡烛头、烧焦的匙子和零星的一次性注射针。这些都是我从米拉那儿听来的;她认为这种事情是很不光彩的。她知道蜡烛头和匙子是干什么用的:它们都是吸毒者的随身家当。看来,丑陋的现象到处都有。我来的地方真是个“天堂”。
“一个孤儿!”瑞妮说,“那还说不定是什么人呢!”
“露营地”其实没什么好看的。它是位于若格斯河与公路之间的一块地方——一到两英亩的面积——上面长着树木以及矮小的灌木丛,中间有一片湿地在春天会飞出许多蚊子。人们去那儿捕鹭;有时候你可以听到它们沙哑的叫声,就像是用一根木头在一只白铁罐上刮磨一般。那里,时而会有几个观察鸟类的人愁眉苦脸地到处探寻,仿佛在寻找他们失去的东西。
“孤儿怎么了?”我问道。我知道在瑞妮的心目中这些孤儿的问题出在哪里:他们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因此他们即使没有完全堕落,也是不可靠的。生在沟里,瑞妮会说。生在沟里,被丢弃在别人的家门口。
我越来越觉得自己像是一封信——投在此地,又在彼地被取走。然而,我却是一封没有收信人姓名的信。
“不可以相信他们,”瑞妮说道,“他们悄悄地混进来。他们一向无法无天。”
今天,我出发去“露营地”。我上路了,可半路上遇到了米拉开车经过。她提出要我搭她的车。说来惭愧,我当时接受了,因为我已经上气不接下气,早就意识到路实在是太远了。米拉想知道我要去哪儿,以及为什么要去——她必定是继承了瑞妮那牧羊人般的本能。我告诉她我要去的地方;至于去的原因,我说我只是想再到那地方去看看,追忆一下过去的岁月。她说:太危险了,你永远都无法料到那些灌木丛里会爬出什么东西来。她让我保证坐在公园的长椅上等她,这样比较醒目。她说,她过一个小时会回来接我。
“反正,”劳拉说,“我已邀请他参加我们的宴会了。”
现在这种天气更适合散步,外面的阳光不太刺眼。游客也渐渐稀少了,即便是那些仍在逗留的人至少也穿上了体面的衣服:不再有人穿肥短裤和紧身的马夹裙,街上也见不到晒得通红的腿了。
“我可真服了你了。”瑞妮说道。
劳工节周末结束了,在河上的涡流区留下了一些杂物,有塑料杯子、空瓶子以及瘪掉的气球。时值九月,秋天开始宣布自己的来临。尽管正午的太阳还是热力不减,但太阳一天比一天升得晚,而且带着迷雾;傍晚的时候,天气比较凉爽,蟋蟀发出刺耳的声。花园里长满了一簇簇的野翠菊,它们在此扎根已经有一段时间了——有白色的小花,还有开得较浓密的天蓝色的花,另外一些深紫色的花已经生了锈病。这要是在从前我胡乱拾掇花园的话,我早就把它们当作杂草拔掉了。如今我不再劳神去区分香花和杂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