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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自欧洲的明信片

我们蜜月的最后一周是在柏林度过的。理查德在那儿有一些业务,是关于铁锹手柄的生意。理查德有一个公司是做铁锹手柄的,而德国这时候木头紧缺。德国有许多需要挖掘的工程,更多的还在计划之中,而理查德能够提供这种手柄,而且他开的价格比他的竞争对手更优惠。

下午,我总是叫杯茶来喝——我正在逐步掌握叫饮料的窍门,琢磨用什么语气同侍者说话,如何与他们保持安全的距离。我一边喝茶,一边会写些明信片。我的明信片是寄给劳拉和瑞妮的,有几张是寄给父亲的。这些都是风景明信片,上面印有我参观过的建筑物的照片——精致而逼真。我写的都是些没有意义的空话。我对瑞妮写道:天气好极了,我很开心。对劳拉写道:今天我参观了古罗马圆形剧场。从前他们在这里把基督徒扔下去喂狮子。你来了一定也会感兴趣的。对父亲写道:祝你健康。理查德向你问好。(最后一句是谎话。但我逐渐懂得,作为人妻,我应该说什么样的谎话。)

瑞妮常说:积少成多。她又说:生意归生意,接着就是勾当。不过,我对做生意一窍不通。我的任务只是微笑。

后来,我们又去了罗马。我对罗马似乎还比较熟悉——至少很久以前厄斯金先生给我们上拉丁文课时介绍过。我参观了古罗马广场,或者说它的遗址。我还参观了亚壁古道,以及古罗马圆形剧场;那剧场看上去像一块被老鼠啃过的奶酪。还有各种各样的桥;各种各样破旧的天使塑像,表情严峻而忧郁。我发现流经罗马的台伯河水黄得就像患了黄疸病。我还参观了圣彼得教堂,不过只是在外面看了一下。这个教堂大极了。我以为,我该看见身穿黑色军装的墨索里尼的法西斯部队行进在大街上,粗暴地对待老百姓——他们是否那样做了?反正我没亲眼看见。这种事是看不见的,除非恰巧碰到你自己的头上。否则,只有在新闻片中才能看见,或者从事隔很久以后拍摄的电影中才能看见。

我得承认,我在柏林过得很愉快。我从没在哪个地方受到过作为金发美女的这种礼遇。男人们都格外彬彬有礼,尽管他们进转门时从来不顾后面的人。吻女士手的男士风度掩盖了种种罪恶。也正是在柏林,我学会了往手腕上涂香水。

他对我的安慰第二天有点打折,因为他对我提出了非分的要求;也许是我的法语不够好,难以判断。毕竟他还不算太老,大约有四十五岁的样子。我本该接受他的要求。不过,他关于忧伤的看法错了。其实年轻的时候忧伤比年老的时候要好得多。一个忧伤的漂亮姑娘比一个忧伤的干瘪老太更容易博得同情。不过,这件事倒也无所谓。

我通过城市的旅馆记住一个城市,又通过旅馆的浴室记住一个旅馆——穿衣、脱衣、泡入水中。好了,不谈这些旅行见闻了。

“你不该忧伤,”他用那双苍老、忧郁的海象眼看着我说道,“一定是为了爱情。不过,你又年轻又漂亮,今后有的是时间忧伤。”法国人是鉴赏忧伤的行家,了解各种各样的忧伤。这也就是为什么他们会安装坐浴盆。“爱情是祸水,”他轻轻拍着我的肩膀说,“但没有爱情更糟糕。”

在八月中旬的盛夏,我们途经纽约返回多伦多。游历过欧洲和纽约之后,我眼中的多伦多似乎变得低矮而又狭小。联邦车站外弥漫着一股沥青的烟雾;养路工正在铺平坑坑洼洼的路面。我们雇的一辆车来接我们,载我们从扬尘的、当当作响的电车边上开过,经过装饰华丽的银行以及百货大楼,然后爬坡开到罗斯代尔的栗子树和枫树的树荫下。

“我没有忧伤。”我一面说,一面哭起来。陌生人的同情真让人受不了。

我们在理查德通过电报买的那幢房子前下了车。他说,原来的房主把自己搞破产了,于是他就捡了个大便宜。理查德喜欢说,捡便宜就像唱歌一样容易,这话是很滑稽的,因为他从来不唱歌。他甚至从来不吹口哨。他根本就五音不全。

一个海象脸的老侍者为我服务。他驾轻就熟地把咖啡和热奶从两个壶中倒出来,把壶举得高高的。他的这种表演让我着迷,仿佛他是一个在孩子面前变戏法的魔术师。有一天,他用他懂的那点英语问我:“你为什么忧伤?”

房子的外观很阴暗,墙上爬满了长春藤,高高的窄窗是往里开的。钥匙放在门垫下面,前厅里有一股油漆味。我们去度蜜月时,威妮弗蕾德帮我们进行了重新装修。看来还没有完工,因为油漆工的工作服还在前面的房间里。他们撕下了原来的维多利亚风格的墙纸,并且新刷了油漆。那是一种淡淡的珍珠色——华贵而又淡雅,仿佛飘浮于花鸟之上的卷云,淡淡地抹上了落日的余晖。这就是为我安排的飘飘欲仙的环境,让我在里面飘来飘去。

我们住在“老巴黎”饭店。后来饭店在二战中成了纳粹的总部,可我们怎么会知道呢?早上,我会坐在咖啡厅里喝咖啡,因为我害怕去别的地方。我想,如果我走远看不见饭店的话,肯定是回不来的。此时,我才明白厄斯金先生教我的法语几乎没有用处:风花雪月之类的内容不能为我带来更多的方便。

瑞妮一定会鄙视这样的内部装饰——耀眼的空荡、苍白的色调。这整个地方像个卫生间。同时,她也会和我一样,被吓一跳。我想起了阿黛莉娅祖母:她知道该如何作出反应。她能看出这是在花钱出风头;她会很有礼貌地不屑一顾。她会说:天哪,这有多时髦。我想,她会否定威妮弗蕾德的做法。不过,这无法带给我任何安慰;我自己现在也是威妮弗蕾德圈子的人了。至少部分是如此。

法国旅馆装有洗屁股用的坐浴盆。有一次,理查德发现我在里面洗脚,于是带着一丝诡笑向我解释它的用途。我想,法国人懂得一些别人不懂的东西。他们懂得人体的需要,至少承认人体的需要。

那么,劳拉呢?她一定会把她的彩色铅笔和颜料偷偷带进来。她会把一些颜料泼在墙上,打碎一点东西,至少把房子的一个小小的角落弄得面目全非。她要在这房子上留下她的印记。

我去看了埃菲尔铁塔;由于我不喜欢登高,所以没有上去。我还参观了先贤祠和拿破仑墓。我没去巴黎圣母院,因为理查德不喜欢教堂,至少不喜欢天主教堂。他认为教堂会让人失去活力,尤其是那里面的香气会令人变得迟钝。

前厅里,有一张威妮弗蕾德的字条搁在电话机上。“你们好,年轻人!欢迎回家!我让他们先搞好了卧室!我希望你们喜欢——多漂亮啊!弗雷迪字。”

离开伦敦后,我们又去了巴黎——先是乘船过海峡,然后再乘火车。我们在巴黎的生活和伦敦差不多,只是早餐不同:面包圈、草莓酱、加热奶的咖啡。午餐和晚餐总是很丰盛;理查德对此十分讲究,对葡萄酒特别挑剔。他一再说,这不是在多伦多。对我来说,这个事实不言自明。

“我不知道威妮弗蕾德在帮我们装修。”我说道。

蜜月本可以让新婚夫妇进一步相互了解。然而,一天天过去,我感到对理查德的了解却越来越少。他在刻意淡化自己的形象,这是不是一种自我隐蔽?其目的是让自己退居有利的地位。然而,我自己在按他的期望被塑造成型。每次照镜子,我都发觉自己增加了一点色彩。

“我们是想给你一个惊喜,”理查德说,“这种烦事,我们不想把你拖进来。”我又一次感到自己像个被大人排除在外的小孩。而且是那种和蔼却又霸道的大人,事事都忙于作决定,一旦决定便不可更改。我可以断定,理查德给我的生日礼物总是我并不想要的东西。

我还需修指甲、泡脚、拔掉或剃掉身上的毛。皮肤有必要保持光洁柔顺。我要像团湿泥,别人摸上去的感觉该是滑溜溜的。

在理查德的建议下,我上楼去梳洗打扮一番。我看上去一定是无精打采的。我也觉得自己又蔫又萎。(理查德说我像缺少露水的玫瑰。)我的帽子已经不像样了;我一下子把它扔到了梳妆台上。我用水冲了脸,然后用威妮弗蕾德准备好的织着姓名首字母的白毛巾把脸擦干。从卧室看出去是后花园,那里还没有收拾过。我踢掉了脚上的鞋子,一下子倒在奶油色的大床上。床的上方有个顶篷,四周垂下一个纱帐,看上去像非洲考察队的帐篷。这就是我要逆来顺受的地方——这张我从来没铺过,却必须睡在上面的大床。从此以后,我将透过这个雾蒙蒙的纱帐仰望天花板,而在我的脖子以下进行着世间的俗事。

我为穿衣服翻花样费了不少时间。一会儿是束皮带的,一会儿又是带搭扣的;一会儿斜戴帽子,一会儿又穿棱线袜。我总是担心衣着合不合时宜。没有人帮我扣领口,也没有人告诉我从背后看我的样子如何,衬衫下摆是否全塞进了裙腰。以前是瑞妮或劳拉在帮我,而如今她们已不在我身边。我很想念她们,竭力克制着自己。

床边那部白色电话的铃声响了。我拎起听筒,传来了劳拉的哭声。“你去哪儿了?”她抽泣着说,“你为什么不回来?”

有时我会去散步,或者坐在公园的长椅上,等到该回家的时候回去。有时候,会有一个男人过来坐在我身边,试图跟我搭话,然后我就会离开。

“你说什么呀?”我说道,“我们原定就是现在这个时候回来!冷静点,我听不清你的话了。”

除了这些教育性的游览,理查德还鼓励我去购物。我觉得商店售货员有些气势汹汹,于是买得很少。有的时候,我还去做头发。理查德不希望我剪头发或烫头发,所以我没有剪烫。他说,简单的发型最适合我,因为我年轻。

“你一点回音都不给我们!”她嚎啕大哭起来。

每到一个参观地点,送我的车和司机都会在外面等着,而我则轻快地走进门去。我尽量装作是专程来的,尽量不让人看出我的寂寞和空虚。所以,我目不转睛地看了又看,好让自己回去后能说出点名堂来。然而,我对眼前的东西实在一窍不通。建筑不过是建筑而已。除非你懂建筑学,或者知道历史上那里曾发生过什么,否则就看不出什么名堂来。我就没看出什么来。我也缺少概观的天赋。我的眼光似乎只盯住那些我该看的东西,而离开后只剩下对材料的印象:粗糙的砖石、光滑的打蜡木栏杆、硬邦邦的肮脏毛皮。还有那些带条纹的牛角、泛着暖光的象牙,以及玻璃眼睛。

“你到底在说什么?”

不过,我还是去了国家美术馆。这是在我已经无处可去时,饭店的门卫推荐的。这次游览让我筋疲力尽——里面人头济济,琳琅满目,好像进了百货商店,但同时我又非常兴奋。我从来没有在一个地方看到过那么多的裸体女人。那儿也有裸体的男人,但他们不全裸。除此之外,还有不少奇装异服。或许这就是原始的分类:女人裸体,男人穿衣服。噢,上帝就是这么想的。(劳拉小时候曾经问过:上帝穿什么?)

“父亲死了!他死了,他死了——我们给你发了五封电报!是瑞妮发的!”

晚饭时,理查德会问:“今天你看了哪些地方?”我就会像背书似的一一例举所到之处:伦敦塔、白金汉宫、肯辛顿宫、西敏寺、议会大厦。他不主张我去一般的博物馆,但可以去自然史博物馆。现在我常想,为什么他认为去看这个馆里众多的大动物标本对我的教育有利?很明显,他为我安排的所有这些参观活动目的都在教育我。然而,这些动物的标本对我好在哪里呢?在他看来,这些东西比一屋子的油画更有教育意义。我认为,我了解他的用意,但也许我错了。或许充满动物标本的博物馆多少像个动物园——那是大人带小孩去玩的地方。

“等等。慢点说。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白天,理查德总有各式各样的约会,想必都是生意上的往来。他为我雇了一辆车和一名司机,让司机带我去他认为值得一看的地方观光。我参观的大多是建筑物和公园。当然也包括在建筑物外面或公园内立的塑像:昂首挺胸的政治家,前腿弓起,手握卷着的文件;还有马背上的军人。有立在纪念柱上的英国海军统帅纳尔逊;有坐在宝座上的艾伯特亲王[1],脚下有四个异国美女卖弄风情,口中喷出水果和麦子。这四个美女代表四大洲殖民地。尽管艾伯特亲王已死,他仍然主宰着他的“四大洲”,但他并不在意;他坐在金碧辉煌的穹顶下,目光严厉,默默地凝望着远方,似乎他心里有更远大的目标。

“那是你走后一星期的事。我们千方百计打电话找你,打到所有的饭店去。他们说会告诉你的,他们答应的!难道他们没告诉你吗?”

我想,所有的电报都是发给理查德的:我从来没给别人发过电报,自然也没理由指望别人发给我。

“我明天就回来,”我说,“我不知道。没有人告诉我任何情况。我没收到过任何电报。我根本就没收到过电报。”

早餐时我们俩讲话很少,不外乎那两句义务性的问候:“亲爱的,睡得好吗?”“嗯——你呢?”这时候,总会有人给理查德送报纸和电报来,而且远远不止一份。他会浏览报纸,接着拆开电报来读,再重新仔细叠好,塞进衣袋。要么他就把电报撕成碎片。他从来不把它们揉成一团扔进废纸篓。当时即使他这么做,我也不会拾起来看的;我那个年龄还不懂这么做。

我简直无法接受这个事实。究竟发生了什么?出了什么岔子?父亲为什么死了?为什么我没收到通知?我发现自己伏在骨灰色的地毯上,蜷缩在电话旁,仿佛那是件珍贵而又易碎的东西。我想起了从欧洲寄回来的那些明信片,带着欢乐、琐碎的问候到达阿维隆庄园。它们很可能还在前厅的桌子上。祝你身体健康。

在伦敦的那些夏日的早晨,为了遮挡刺眼的阳光,我们会拉上一半窗帘吃早餐。理查德总是吃两个煮鸡蛋、两大块熏肉、一只烤番茄,还有涂橘子酱的面包片。面包片烤得脆脆的,搁在烤架上凉着,而我只要半只柚子。我们喝的茶又浓又苦,像沼泽里的水。理查德说,这是正宗的英国式早餐。

“可报纸上也登过的呀!”劳拉说道。

劳拉对这样的行头一定会嗤之以鼻。当初她看见我把这些行头打进箱子的时候,已经在嗤笑我了。不过,那还算不上是嗤笑,因为她还不会。她缺乏必要的残忍。(必要的残忍是故意的。她的残忍则是偶然的——那是她脑袋里闪过的高尚意念的副产品。)她的反应更像是吃惊,更像是难以置信。她用微微颤抖的手抚摸着那些缎面的行头;我自己也用指头摸过那冰凉柔滑的料子,感觉就像蜥蜴皮一样。“你真要穿这样的东西吗?”她问道。

“我那地方的报纸没有登,”我说,“那里的报纸是不登的。”我也不想再告诉她,我从来不看报纸。当时我已经惊呆了。

在南安普敦下船后,我和理查德就乘火车去了伦敦,住在布朗饭店。我们在套房里用早餐,这时我会穿上威妮弗蕾德为我挑的晨袍。她一共为我挑了三件:一件是白玫瑰色的;一件是骨色的,带鸽灰的花边;还有一件是淡紫色的,镶着海蓝宝石。那种淡雅、柔和的颜色跟早上醒来时的脸色很相配。每件晨袍都配有一双缎面的拖鞋,鞋边上镶着彩色毛皮或天鹅绒。我想,这一定就是成熟的女人早晨穿的行头。我曾经看到过这样的场景(但从哪儿看来的呢?或许是从广告上,某种咖啡品牌的广告?)——一个穿西服、打领带的男人头发往后梳得溜光,一个刚刚梳妆完毕的女人身穿晨袍,一只手端着个弯嘴银咖啡壶;两个人面带微笑,目光越过盛黄油的碟子,痴痴地望着对方。

在船上和饭店里都是理查德收的电报。我看到他用手指小心翼翼地撕开电报封皮,读电报,再把它方方正正地折好收起来。我无法指责他说谎,因为他根本没说过电报的事。然而,这和说谎又有什么不同呢?

我记得很清楚,那八九个星期的蜜月给我的感觉无非就是忧虑。我担心,理查德会对我们的婚姻生活同我一样感到失望——我指的那部分属于隐私,难以启齿。不过,表面上并非如此。至少在公开场合,理查德开头对我是十分殷勤的。我尽可能地掩饰我内心的这种忧虑,于是不停地洗澡;我感觉自己的头脑糊里糊涂,就像一枚鸡蛋。

他一定关照饭店里的人不要把电话接过来——当我在的时候不把电话接过来。他是有意把我蒙在鼓里的。

我对此深有体会,记忆犹新。不过,这种感觉不是来自我的蜜月。

我心想我大概病了,但我没有。过了片刻,我下楼去。瑞妮常说:小不忍则乱大谋。理查德正坐在后游廊上喝着杜松子补酒。“威妮弗蕾德还为我们准备了杜松子酒,她想得真周到。”这话理查德已经说过两遍了。白色玻璃台面的矮桌上,有一杯酒是为我准备的。我端起了酒杯,杯中的冰块和晶莹的杯壁碰撞,发出了悦耳的声音。我的声音听起来正需要这样的悦耳。

为什么把它叫做蜜月呢?用蜜做成的月亮——仿佛月亮不是一个冰冷、无空气、寸草不生、坑坑洼洼的岩石球体,而是一颗软软的、香甜的金色蜜饯李子——化在嘴里,勾起你的欲望,甜得让你牙齿发酸。它又好似一个温暖的、浮动的光团,不是在天上,而是在你自己的体内。

“我的天,”理查德望着我说,“我以为你在梳洗打扮呢。你的眼睛怎么了?”我的两眼一定是红红的。

六十四年前,我和理查德在大西洋彼岸走下“贝伦加丽娅”号的舷梯。他喜滋滋地歪戴着帽子,我则戴着白纱手套,一只手轻轻搭在他的胳膊上——好一对欢度蜜月的新婚夫妇。

“父亲死了,”我说,“她们发来了五封电报。你没告诉我。”

诸如:

“都怪我,”理查德说道,“我知道应该告诉你的,可我不想让你担忧,亲爱的。当时我们已无能为力,也来不及赶回去参加葬礼。我不想毁了你的蜜月。另外,我还有点自私——我想把你完全留给我自己,哪怕是一小会儿。现在坐下来,打起精神,把酒喝了。原谅我吧。这事我们明天再说。”

我站在桥上,注视着河流的上游;那儿水面平静,黑暗而沉寂,潜伏着危险。河的另一边有小瀑布,下面是浪花飞溅的漩涡,发出隆隆的水声。不过,这离我站的地方还是有一段距离的。我开始担心我的心脏,并且有点头晕气喘,好像被什么淹没了。是什么呢?不是水;是比水更稠的东西。那是时光:昔日的时光、昔日的悲伤,仿佛沉淀在池塘里的层层淤泥。

天气热得让人头晕。烈日下的草坪一派炫目的碧绿。树下浓荫成片。理查德的话像电码一样断断续续进入我的耳朵:我只听到了几个词。

想来奇怪,那些身穿褶裥裙的淑女曾经在桥上漫步,倚着雕工精美的桥栏,饱览如今弥足珍贵的景观:桥下喧闹的流水、西边如画的石灰岩峭壁,以及边上的多家工厂。这些工厂每天开足十四个小时,点着像赌场里那样昏暗的煤气灯,里面挤满了辛勤劳作的老实巴交的乡下人。

担忧。来不及。毁了。自私。原谅我。

昨天,我一直步行至喜庆桥。有人说那座桥已经锈蚀了,出现了结构上的问题;有人说要推倒重建。米拉说,有个不知名的无耻的开发商要把分套公寓建在该桥旁边——这是块黄金宝地,因为景观好。这年头,景观可比土豆值钱,尽管那块地从来没长过土豆。有谣传说,在幕后已有一大笔来历不明的脏钱花在这次交易上。我认为该桥初建时肯定也有这样的事发生,表面上说是为维多利亚女王争光。一些承包商想必花钱买通了女王陛下钦定的代表,以获得大桥的建造权。这个城镇的人仍然恪守老的信条:要不择手段地赚钱。这些事就出于老的信条。

我还能说什么呢?

白昼渐渐短了,树木也失去了精神。尽管太阳落山一天比一天早,但还未到冬至。没有白雪,没有冻雨,也没有呼啸的寒风。它们迟迟未来,给人一种不祥的预兆。人们笼罩在一种褐色的寂静之中。

[1]艾伯特亲王(1819—1861):英国维多利亚女王的丈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