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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窖

……火海无边,

带来可怕的毁灭和骚乱。

燃烧的硫磺永远烧不完。

熊熊火焰从天而降,

不,他们不明白。“火窖”只是肉类的地狱。

一天,我跟踪她进了“火窖”。看起来,这家餐馆是她这样年龄的女学生在午饭时或逃课时常去的地方。门外的招牌是红色的,窗框上点缀着黄色的塑料扇贝壳,代表火焰。对于该店诗意般大胆的名字,我感到吃惊:他们在取名时是否明白会招来什么?

餐馆内部装着带有彩色玻璃的灯罩,摆放的泥罐里长着有斑点的纤维状花草——给人一种六十年代的感觉。我在萨布里娜和她两个女同学用餐的火车座隔壁找个位子坐下来。她们三个都穿着粗笨的、有点男性化的校服;在威妮弗蕾德看来,那毯子般的苏格兰短裙及与之相配的领带一贯是名校的象征。而此刻,三个女孩正在竭力破坏这身校服给人的良好印象——袜子往下缩,衬衫一半露在裙子外面,领带也歪系着。她们嚼着口香糖,似乎觉得这样做天经地义。她们烦躁地大声说话——这个年龄的女孩子似乎都会这一套。

我只想让萨布里娜知道我在那里;我是活生生的人;我不像她听说的那样;我可以成为她的庇护所。我知道她需要一个庇护所,她曾经需要过一个:威妮弗蕾德。不过,没有任何结果。她从未发现过我,我也从未暴露过自己。一旦到了节骨眼上,我却成了个胆小鬼。

她们三个都很美丽,是那种青春女孩所具有的美。这种美无法掩盖,也无法包藏;它新鲜而饱满,出自天生,却十分短暂,无从复制。然而,她们并不满足。她们总在千方百计改变自己,美化自己,掩盖缺点;在脸上涂脂抹粉,照自己想象的、不现实的模式塑造自己。我没有责怪她们的意思,因为我年轻时也这样。

我也记得这家餐馆。那是十多年前,萨布里娜第一次离家出走之后,我在暗中照看她的那些日子里去过。她放学时分,我常在她学校附近逗留,坐在公园的长椅上,待在可以拦截她的地方——偶尔我也会差点被她认出来。我往往用张开的报纸遮住脸,就像一个无望地迷上了姑娘的可怜虫,而她却像避鬼一般地躲着我。

我坐在那儿,从太阳软帽的帽檐下窥视萨布里娜,偷听她们的闲谈。这种闲谈如同一种伪装。她们没有一个说出自己的心事,也不信任别人——这种年龄的女孩子都会玩这种小把戏。萨布里娜的两个同学都是一头金发;她自己的头发则是乌黑的,像桑葚般发亮。她并没有真正在听她的两位同学讲话,也没有在看着她们。在她刻意作出的茫然的凝视目光后面,一定酝酿着反叛。我察觉到了她的那种阴郁、那种固执、那种如同被俘公主一般的愤慨。她在积蓄力量,等待报复。我得意地想:小心点吧,威妮弗蕾德!

他说的那个地方叫“火窖”。他上次在那儿吃过一次,大概两三年前吧。这家餐馆在多伦多还算体面。他那次吃了一份全料双层奶酪汉堡包。这家餐馆还供应烤肋排,他们擅长各种烧烤。

萨布里娜没有注意到我。或者说,她注意到我了,但不知道我是谁。她们三人也瞥了我几眼,然后耳语窃笑一番;这种事我不会忘记。瞧那个干瘪老太婆,或者别的什么流行的说法。估计我的帽子是她们的话题。那帽子的式样早已过时。那天,在萨布里娜看来,我只是一个老妇——一个难以形容的老妇,一个不足挂齿的老妇。

我和律师洽谈完毕之后,两人回到车上。沃尔特说要带我去吃午饭。他说,他知道一个好地方。我猜想,米拉一定关照过他:看在老天的分上,一定要让她吃点东西。她那个年龄的人都吃得很少,甚至不知道肚子瘪了。她会饿死在车里的。他的肚子也可能早就饿了;在我睡觉时,他把米拉为我们精心准备的三明治吃了个精光。那些巧克力小方饼也一并进了他的肚子。

她们三个离去后,我上了趟洗手间。那个小隔间的墙上有一首诗:

“我不会去很久的。”我安慰他说。事实上,我去的时间比我预料的要长一些。不过,这些律师也是计时收费的,同下等妓女没什么两样。我一直指望听见敲门声,接着是一个烦躁的声音:喂!还在里面磨蹭什么?快把那物儿翘起来,打一炮完事!

我爱达伦我真爱

律师出来了,同我们握握手,比划着嘀咕了一句,意思是要我跟他进去。沃尔特说他不进去了,就在原地等我。他用惊异的目光盯着那个年轻优雅的女接待员。她身穿黑色的套裙,领带是紫色的,指甲是珍珠色的。女接待员也在盯着沃尔特,不是看他本人,而是看他的格子衬衫和他那双豆荚状的大胶鞋。沃尔特一屁股在双人沙发上坐下去,就像坐在一大团棉花糖上一样。他的双膝收拢,裤子缩了上去,露出了厚厚的伐木工人的红色短袜。他面前有一张小巧的咖啡桌,上面有一堆商业杂志,内容是教人如何投资理财。他随手拿了一本谈共同基金的杂志;这本杂志在他的大手掌里简直就像一张薄薄的纸巾。他的眼球不住地转动,仿佛一头逃亡中的小公牛。

他属于我而不属于你

如今,这个律师事务所开在一幢玻璃幕墙的办公大楼中,位于第五十层。我和沃尔特走进闪亮的电梯,里面装饰着人造大理石。电梯里挤满了西装革履的男男女女,弥漫着汽车软垫的味道。人们个个如工作机器般面无表情,目光也尽量避开别人。这年头,人们开始只看自己该看的东西了。事务所的接待室装潢得如同五星级酒店:到处花团锦簇,尽显奢华;地上铺满了厚厚的蘑菇色地毯,墙上挂着一幅昂贵的、难懂的抽象画。

如果你想取而代之

我们终于到了律师事务所。当我四十年代首次来此事务所咨询时,它位于一群曼彻斯特式的红砖建筑中;那些红砖由于年代久远,已被煤烟熏黑了。门厅的地上铺着马赛克,门口放着石狮子。嵌着石水晶的木门上,金色的招牌闪闪发光。电梯是那种简陋的铁笼子;走进去就像进了牢房一般。有个穿海蓝制服、带白手套的女人开电梯,到了一层呼叫一下。那电梯只开到十楼。

我发誓一定让你破相。

我记忆中的市中心是毫无生气的。居民基本上都是信奉卡尔文派新教的白人。男人身穿深色大衣在人行道上古板地行走。偶尔出现一名妇女,穿着标准的高跟鞋,戴着手套和帽子,腋下夹着手袋,眼睛正视前方。这样的景象已经一去不复返,而且有些日子了。多伦多不再是个新教徒的城市,而变成个五色斑斓的城市:街上人头攒动,人们的衣着款式多样,色彩鲜艳。有撑着黄色太阳伞的热狗摊子、椒盐脆饼摊,有卖耳环、手工包和皮带的小贩。还有胸前挂着“失业”牌子的乞丐;他们中间也划出各自的领地。我从一个吹长笛的人身边走过,又看见一个弹电吉他的三人小组,还有一个穿苏格兰短裙的男人在吹风笛。我随时准备碰上玩杂耍的、吃火的,或是戴着风帽、摇着铁铃的麻风病人。眼前的景象,嘈杂不堪,仿佛一部光怪陆离的电影展现在我的眼前。

如今的年轻姑娘比我们那时候要直率得多。不过,她们不会使用标点符号。

律师事务所位于金街和湖湾街的十字路口。沃尔特迷路了,找不到地方停车。我们不得不下来走五个街区;沃尔特搀着我的胳膊。我不知道自己身处何地,一切都发生了巨变。我并不常去多伦多,但每次去都会发现新的变化。这种变化日积月累,产生的效果是惊人的——似乎这个城市被炸为平地,然后又重生了。

我和沃尔特终于找到了“火窖”——他说,这地方和他上次来时不一样了。窗户上钉了三夹板,上面贴着一张正式通告。沃尔特在锁着的门外嗅来嗅去,就像狗找不着骨头一般。他说:“这店看上去关掉了。”他把双手插在口袋里,站了好一会儿。“他们总是不停地改,”他说,“你跟都跟不上。”

车旁窜过黑色的火花,似乎有一堆纸在闷烧。空气中跳动着愤怒的热量。我想起了那些一面开车、一面向外开枪的泄愤行为。

在探路和七拐八弯一大圈之后,我们在一家低档小餐馆里找张桌子坐了下来。店里椅子是塑料的,桌旁有自动唱机,可以放乡村音乐、老甲壳虫乐队的乐曲,以及“猫王”的歌曲。沃尔特放了一首《伤心旅馆》;我们一边吃汉堡、喝咖啡,一边听着歌。吃完后,沃尔特坚持要付账——无疑又是米拉要他这么做的。她一定还塞给了他二十元钱。

那卡车的后面贴着一条警示语:“如果你看得清,那说明你靠得太近了。”当它终于转弯开走了,多伦多已近在眼前——一个在湖边平原上耸立着的玻璃和水泥的高楼大厦的城市,飘浮在一片橘褐色的烟雾之中。我以前从未见过这样的城市,它似乎在一夜之间如海市蜃楼般长出来了。

我只吃了半个汉堡包,实在吃不下一整个。沃尔特吃了我余下的半个,似乎一口就吞下去了。

我们在八车道的高速公路上行驶,快到多伦多了。这是沃尔特说的。我看不见,因为我们被堵在一辆装满一筐筐白鹅的卡车后面——这些肉鹅无疑是送往市场的。它们那长长的、注定要被宰杀的脖子伸出筐外,嘴巴一张一合地在悲鸣,叫声被车轮的声音淹没了。它们落下的羽毛在风中飘舞,贴在车窗上。车里充满了鹅粪味和汽油味。

在出城的路上,我让沃尔特开车经过我的老房子——我曾经和理查德共同居住过的房子。去那儿的路我是记得很清楚的,但到了老房子,开头我却没认出来。它还是那么笨拙难看,窗户斜开;整个房子大而无当,呈深茶色,但墙上爬满了长春藤。那间仿瑞士农舍的小木屋,以前是奶油色的,如今它和前门都被漆成了苹果绿。

当我醒来,我首先想到的是:我打鼾了吗?如果打了,我的嘴巴张着没有?如果那样的话,有多难看、多丢人啊。但我忍着没问。要知道,这是虚荣心在作怪。

理查德不喜欢长春藤。我们入住时,墙上曾有过一些长春藤,但他把它们都扯掉了。他说,这种爬藤会腐蚀砖墙,堵塞烟囱,还会招来老鼠之类的东西。那时候,他还在为自己的想法和做法找出理由来,而且要我也接受他的理由。后来,他干脆就不说理由了。

天开始下起了毛毛雨。沃尔特启动了前窗的雨刷。伴着雨刷柔和的催眠曲,我进入了梦乡。

我记得当时因为天热,我戴着草帽,身穿淡黄色的棉布裙。那是我结婚后第二年的夏末,地面干得像砖头一般。在威妮弗蕾德的怂恿下,我干起了园艺;她说,我需要有个爱好。她让我从搞花园假山开始,因为即使我弄死了花草,那些石头还在。她打趣说:石头你是弄不死的。于是,她派来三个所谓可靠的人,要他们帮我挖土、摆石头,好让我种花草。

我们还经过几家快餐连锁店——有的店家招牌上是几只笑吟吟的鸡端着一盘炸鸡块,还有的是一个乐呵呵的墨西哥人手举着玉米卷。这个城镇的贮水塔在前方若隐若现;这些水泥的庞然大物点缀在乡间,就像喜剧连环画一样有趣。现在我们到了真正的乡间。一个金属的筒仓像指挥塔般耸立田间;路边,三只乌鸦正在啄一只旱獭的毛茸茸的身体。栅栏、筒仓、湿漉漉的牛群、一排深色的雪松。再过去是一汪沼泽,夏天茂盛的芦苇也已凋谢了。

花园里已经有一些由威妮弗蕾德订购来的石头:大大小小的,大的像石板,东一块,西一块,或者像倒了的多米诺骨牌一样堆在那儿。我和那三个可靠的人都站在那儿,看着那一堆乱石头。他们戴着帽子,脱去外衣,卷起了衬衫袖子,精神抖擞地等着我发号施令,但我却不知说什么好。

再过去是一家名叫“旅行目的地”的汽车旅馆。我猜,旅馆老板想的一定是“情侣幽会目的地”,但并非人人都领这个情。这个旅馆给人的感觉也许太邪门,只有进口,却没有出口;旅馆里有患动脉瘤和脑血栓的房客,有吃空的安眠药瓶,还有脑袋上有枪伤的人。如今干脆更名为“旅行”。名称改得多明智啊。这样一来就不再含有终结的意味。与其说是个目的地,不如说是个驿站。

后来,我还想自己动手,处理这堆乱石——死马权当活马医。我认为自己能行,可我对园艺一窍不通。我欲哭无泪;不过,你一旦哭了,你就完了。那三个可靠的人就会鄙视你,接着他们也就不再可靠了。

沃尔特让我上了他的汽车,给我系上安全带,立刻就打开了收音机。里面传出了电子小提琴的音乐,是令人心碎的四拍,诉说着畸形的浪漫爱情。这无非是陈腐的无病呻吟,但毕竟也是一种痛苦。娱乐业就是以此为生。我们早已习惯了这些色情的东西。我靠在米拉为我准备的枕头上。(她为我们准备的东西像是我们要去远航:膝毯、金枪鱼三明治、巧克力小方饼,还有一暖壶咖啡。)窗外,若格斯河在懒懒地流淌。我们过河以后往北拐,经过几条街道——两边原是工人的住房,如今则成了所谓的廉价“鸳鸯楼”;又经过一些小店铺:一家拆车铺、一家快倒闭的健康食品商场,还有一家矫形鞋店;门口有个脚形的绿色霓虹灯闪烁,仿佛在原地踏步。再过去是一个小型的购物中心,其中五家店面,唯有一家挂上了圣诞节的灯饰。接着是米拉的美容院,名为“发港”。橱窗里摆着一张剪短发的人的照片,我搞不清是男是女。

沃尔特把我扶下车,然后默默地等在我身后;如果我一不小心跌倒,他可以及时拉住我。我站在人行道上看那老房子。假山花园还在,却完全荒芜了。当然,眼下是冬天,所以还很难说,但我怀疑花园里是否还长着花草,或许还有一些龙血草——这种草可以随处生长。

像个砖砌的厕所。这话过去是用来说女人的(意为长得壮实)。这是句恭维话;那时候并不是所有人都盖得起砖砌厕所的。厕所通常是木头盖的,单薄易倒,而且臭气熏天。

车道上放着一个垃圾大铁箱,里面全是些碎木、塑料板之类:人们在不断地对房屋进行整修。老房子曾经失过一次火;楼上的一个窗户被砸碎了。据米拉说,流浪街头的人往往在这样的房子里安营扎寨;在多伦多只要有一间空房子没人住,他们就会蜂拥而入,聚众吸毒或者做别的什么坏事。她说,这些人都崇拜魔鬼撒旦。他们会在硬木地板上升起篝火,堵塞卫生间的马桶,在水槽里大便。他们还会偷走水龙头、好看的门把手或任何可以卖钱的东西。偶尔也会有小孩子进来恶作剧。小孩子在这方面总是有天赋的。

“当然啦。她们都傻乎乎的。特别是金发姑娘。”我能感觉到他在咧嘴偷笑。

这幢房子看起来无人管理,不会长久,就像售房广告上的图片一般。如今它和我已不再有任何关系。我试图回忆我的靴子在雪地里嘎吱嘎吱的声音——深夜我回家,编造各种借口;门口黑色的吊闸;街灯的光照在路两边的雪堆上,雪泛着蓝光;黄色的狗尿像盲文一样点缀在雪地上。当年的一切已物是人非。我的心在激烈地跳动,呼吸急促,口中呵出白气。我的手指尖在发热;涂着唇膏的嘴巴冻得生疼。

“那她们相信你吗,沃尔特?”我故意用话套他。他也喜欢这样。

起居室里有个壁炉。我常和理查德坐在炉前,火光映照着我们俩和我们的玻璃杯;为了保护地板,杯子下都有杯垫。晚上六点是我们喝马爹利酒的时间。理查德喜欢在这个时候清理一天的事——这是他的说法。他一面清理,一面总是把一只手轻轻地放在我颈背上。一个案子在提交陪审团以前,法官们是要做清理工作的。或许他就是这样反省自己的。然而,我往往不清楚他内心的想法和动机。

“不过,就这一回。就像我们常对姑娘们说的,一回不算。”

这是我们之间关系紧张的原因之一:我无法了解他,无法揣摩他的欲望,而他把这归因于我对他的不关心——一种任性的、蓄意的不关心。事实上,这也是一种困惑,后来变成了害怕。渐渐地,他越来越不像我的丈夫——尽管他有血有肉,而是变得越来越像一个大谜团。我注定要着魔般地天天试图去解开这个谜团,但从来就没解开过。

“我们就是去那儿。”我指出道。

我站在老房子外面,等待着触景生情。然而,什么感觉也没有。我经历过心潮澎湃,也经历过心如死水。我真不知道哪个更糟。

沃尔特出发前戴了一顶红色的棒球帽;在他的帽子后檐和衣领之间,他毛拉拉的脖子硬邦邦地凸出来。他的眼皮满是皱折。“我原本要开那辆小卡车的,”他说,“那车结实得像个砖砌的厕所,那帮蠢小子在撞我之前得掂量掂量。不过,小卡车缺了几根弹簧,路上不会那么平稳。”听他的口气,多伦多的开车人都很疯狂。“我说,你去那儿是不是疯了?”他又说道。

草坪里的栗子树上垂下一双摆荡的腿,是一双女人的腿。我一时以为那是人腿,走近看了才发现原来是一双连袜裤,里面塞满了东西——无疑是卫生纸或内衣。一定是那帮恶棍们举行什么仪式,或是孩子们恶作剧,或是那些无家可归的人狂欢时扔出来的,然后被树枝勾住了。

昨天,沃尔特开车送我去多伦多和律师见面。如果能避免,他是绝对不会去那儿的,但米拉还是说服他去了。因为我说要搭公共汽车去,她可不愿意我搭车去那儿。人人都知道,去多伦多的公交车每天只有一班,天没亮就启程,天黑了才回来。她说,如果我在夜间下车,那些开车人看不见我,我会像只虫子一样被他们的车碾碎的。总之,我不能独自去多伦多,因为,人人都知道,那儿骗子成群,恶棍遍地。她说,一定要沃尔特陪我去。

这双连袜裤想必是从我过去住的房间的窗户里扔出来的。我想象自己很久以前在那个窗口眺望,谋划着怎样从窗口逃出去,而不被人注意——脱下鞋子,穿着袜子顺着树爬下来。不过,我从来没有那样干过。

天气在这个季节不该这么温暖。芬芳而和煦,干燥而明亮。一年中的这个时节,太阳通常黯淡无力,而现在却又大又圆,连落日也十分灿烂。电视台气象频道的那些活泼的、笑眯眯的家伙说,这源于远方的一场大灾难——是地震,还是火山爆发?这是又一次不可抗拒的致命天灾。他们的座右铭是:祸兮,福所倚。但另一方面,福兮,祸所伏。

那时,我站在窗边向外望去,犹豫着,思考着。那时候我是多么茫然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