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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运之路

在某一天的晚上,在这栋楼房三楼的一间屋子里,三个人围坐在桌边。房间里只有三把椅子、一张桌子和一支燃烧着的蜡烛。三个人之中,有一个体型偏大,全身罩着黑色衣服,脸上满是轻慢的神色,胡子翘得差点碰到了眼睛。还有一名女子,年轻漂亮,那双眼睛睁圆的时候,便如一个天真烂漫的孩子,眯成一条缝的时候又狡黠地像个吉卜赛女郎。但是,和所有阴谋者一样,现在这是一双充满着雄心火焰的眼睛。最后是一名执行任务的人,勇敢而急躁的行动者,一名燃烧的钢甲战士。那两个人叫他德鲁拉上尉。

他确定自己是位诗人了。他已经忘掉了依凡,他的心,已牢牢系在了这个动人、可爱的女子身上,因她身上淡淡的香味而微微荡漾。

上尉一拳擂在桌子上,粗暴但又有条理地说:“就在今天晚上。晚上在他去做午夜弥撒的路上。我已经厌烦那些复杂麻烦的计划,密钥、暗号、私会之类的东西早就让我失去耐心了。要叛乱就勇敢地做。假如法兰西需要的话,我们就干脆光明正大地杀掉他,不用再设计什么陷阱了。我说话算话,就在今天晚上,我自己干掉他,在他做午夜弥撒的途中。”

那女子走了,剩下的是甜甜的微笑和淡淡的香味。戴维爬上楼,如做梦一般。当他醒来的时候,那笑容和味道依旧盘旋在他身边,好像从未远去。想到这名陌生女子,他笔走龙蛇,写下了咏眸之章、倾慕恋曲、卷发颂歌和纤足踏屐十四行诗。

那女子看了他一眼,眼神里充满炽热。再怎么热衷于谋划的女人,也会为勇往直前的气势而倾倒。

“请您照看好我的房子好吗?唉,我对这所房子只剩下回忆了。再见,谢谢您的好心。”

大块头的男人理了理翘起来的胡子,说道:“上尉,这次我赞成你的行动,再等下去也不会有什么好办法。皇宫里面已经有很多效忠于我们的士兵,可以确保这次计划的执行。”男人的声音很沉闷,只因他那很有素养的说话方式,才让人觉得不怎么难听。

女子如释重负般叹了口气。“先生,不再打扰您了。”说着,她又睁大了双眼,像个天真烂漫的孩子。

德鲁拉上尉的拳头又擂在桌子上,第二次说道:“就是今天晚上,我说话算话,我会亲自执行,侯爵。”

“不,是后边那间,女士。”

大块头的侯爵柔和地说道:“不过,现在还有一个问题要解决。我们要把消息告诉我们皇宫里的人,定下暗号。和国王马车一起出行的,一定要是我们里面最勇敢的战士。但是,现在谁能一直到达南宫门去送信呢?雷布就在那里值守呢,只要他收到了消息,就可以把一切都准备好。”

女子歪着头问道:“是前边的那间吗?”

“我去送信。”那名女子说道。

“不必说出你的理由,我愿意奉告。我就住在顶楼,在楼梯拐弯那的小屋子里。”诗人变得有些结巴了。

“你去?”侯爵疑声道,眉毛向上挑了挑,“子爵夫人,我理解,您这种牺牲精神值得赞赏,不过……”

“别,别,别,您别跟我说,我知道我说话欠考虑了。这里以前是我家,我不由得就想要了解这屋子里的一切。我经常到这儿来,想念以前的愉快生活。您愿意接受这成为我唐突的理由吗?”

“你们听我说,”那名女子站起来,双手按在桌子上,“在这栋楼的顶层有一个外地来的青年,天真得就像他放牧的那群羊。在楼梯上我碰到过他几次。因为怕他住的地方离这儿太近,我问过他在哪个房间。他整天在房间里写诗,我想他是对我有想法。只要我愿意的话,他一定听凭我的摆弄。他会顺从我的意思的。我要让他把消息带到皇宫。”

“不用这么说,女士,我就住在……”

侯爵站了起来,向女子鞠躬道:“子爵夫人,我的话还没说完。您这种牺牲精神值得赞赏,不过您的智慧和美丽更加让人钦佩。”

女子摇着手指,丝毫没有离开的意思。“抱歉,我似乎不该这么问,请您原谅。就这么问您住在哪里,有些冒失了。”

几人谋划之时,戴维正在琢磨那几行送给楼梯上的情人的诗。听到有人在轻轻敲门,戴维打开门,看到是那名女子,心里突地跳了一下。女子呼吸急促,像是遇到了麻烦。她的眼睛圆圆的,如孩子般天真烂漫。

“不是的,我住在高层。”

“先生,”女子喘息道,“我来找你,是因为我遇到了麻烦。我知道您是位真正的好人。我现在找不到别人帮忙了,我好不容易才通过路上那些摇摇晃晃的醉汉。先生,我母亲快要死了。我舅舅是皇宫里国王护卫的队长,必须有人赶快跑去叫他来。所以我想……”

“是不是住在三楼?”

“小姐,”戴维打断她,双眼中闪烁着渴求的光芒,渴望为这女子赴汤蹈火,“你的意愿就是我的动力。请告诉我如何才能找到他。”

“是的,女士。是……是这样的,女士。”

女子塞到他手里一封信,信口已经封好。

女子微笑着说:“先生真是个好心人,您住在这座楼里吗?”

“去南宫门——南宫门,记着——跟在那守着的卫兵说:‘猎隼已离巢。’他们就能让你过去了。到了皇宫南面的入口以后,再说一遍这句话。如果有人回答你‘顺势出击’,就把信交给他。这是暗号,先生,是我舅舅告诉我的。现在国家很乱,很多人想要刺杀国王,如果不知道暗号的话,入夜之后谁也别想进入皇宫。先生,如果您乐意的话,麻烦您把这封信送到我舅舅那,这样我母亲就能在临终前见上他一面了。”

诗人将松开的鞋带绑在了一起,双手不停地发抖。他本来可以一走了之,免遭因她而来的祸患,但她眯起了双眼,如狡黠的吉卜赛女郎般定住了他的身。他拎着那瓶劣质酒,倚在了楼梯的扶手上。

“给我吧,”戴维恳切地说道,“但是,天已经这么晚了,我怎么能让你一个人穿街过巷呢?我……”

呃,不知先生能否不怪罪她挡住了楼梯呢?都怪这只鞋——淘气的鞋子!唉,为什么会松了呢?呃,先生可有心……?

“不用,不用——赶快去!现在时间紧迫。总之,”女子又把眼睛眯成一条缝,像一个狡黠的吉卜赛女郎,“我会报答你的好意的。”

这天下午,戴维到楼下买吃的,回来时手里拿着面包、凝乳和一瓶劣质酒。他爬上有些暗的楼梯,刚上到一半,就遇到——应该说碰到,一名年轻漂亮的女子,在楼梯上坐着。她的美丽,连诗人都难以用言语来形容。她身着一领宽大的披风,可以看到里面是一条美丽的长裙。她的眼神随着脑海里的思想在不断变换着:有时睁圆双眼,如一个天真烂漫的小孩;有时又眯成一条缝,如一个狡黠的吉卜赛女郎。她用手提起长裙,露出了下面一只小小的高跟鞋,鞋带没有系好。她高洁而又妩媚,怎能弯腰去系鞋带呢,必得有人乐于侍奉啊。没准,她已经看到了正在上楼的戴维了,在等待他伸出援手。

诗人把信放到衣服前面的胸袋里,跑下了楼。在他离开之后,女子便回到楼下自己房间。

这条街以前是显贵云集的地方,现在已经逐渐衰落了,住进来各种各样的人。这条街里的房子都比较高,虽有颓色但仍能显出气势。只是大部分房子都空着,里面都是尘土和蜘蛛。到了晚上,街中的小酒馆里便不断传出酒杯碰撞声和人们的呐喊声。本来是那些高雅人士居住的幽静之地,现在却成了粗鄙之人的流欲之所。但是,这样的地方正好满足了戴维那几个不经花的子儿。不管白天晚上,戴维手中的笔一直在纸上画来画去。

侯爵眉间露出询问的神色。

戴维租了一间房,在堪帝大街一座老屋子的最高层。付过租金之后,戴维开始坐在一把木椅上写诗歌。

“他已经送去了,就像他自己那群羊中跑得最快而最笨的一只。”女子说道。

最终,他越过一座大桥,到达了这座充满热情的城市。在这里倒下或站起的诗人,多过世界其他任何地方。城市里纷繁的脚步和交叉的轮毂之声,奏响了巴黎迎接这位诗人的咏叹调。听到这些,戴维的喘息声跟着快了起来。

德鲁拉上尉一拳砸下,桌子又震了一下。

这一路上,戴维时常以地为床,享受自然的香味,或者睡在农民家的草堆上,遇到热情的主人会分到一些黑面包,有时喝些河水,偶尔碰到好心的牧羊人与他分享一杯饮料。如此走来,戴维在这条宽阔的大路上度过了5天。

“妈的!”上尉嚷道,“我忘了带手枪了。让别人动手我怎么能放心呢?”

又过了3英里,戴维感觉到有些疲倦,靠在路边的松枝上眯了一会儿。醒来后,又踏上这条谜一样的路。

“用这个吧,”说着,侯爵从披风下拿出一把大手枪,上面镶着闪光的银饰。“是没有人比你更靠得住了。不过你可得保管好它,这把枪上面有我的徽章和纹饰,我早就被盯上了。今天晚上,我一定要到离巴黎很远的地方去,然后明天我要回到我的庄园里。您先请,敬爱的子爵夫人。”

他不清楚这条路的终点是在哪里,但是,他已在那个晚上决定,舍弃威尔努瓦村。过了1英里,他见到一处庄园,可以看出这里不久前来过客人。庄园里所有的窗子都亮着,门口的大路上,印满了窗格子似的车轮痕迹,很明显,很多宾客刚来过这里。

侯爵吹熄了蜡烛。女子裹紧披风,和两名绅士一起下楼,在堪帝大街那不宽的人行道上,融进了人群。

走过3英里,便是一个岔路口,如谜题般摆在眼前。一条更加宽阔的路与脚下的路成90度相交。戴维在岔路口徘徊,过一会儿,他选择了右边的大路。

戴维疾步向前走着。到了皇宫南门,一支戟顶在他的胸口,听到他说‘猎隼已离巢’,那支戟就放行了。

右岔口

“过去,兄弟,”那名卫兵说,“赶快。”

一队人又走向了马车——霸道的侯爵,拽着披风的女子,带着手枪的骑手。马车咚咚地离开了,声音还回响在睡梦中的村子。24根蜡烛闪着微光,照在银杯旅店的餐厅,惊魂未定的店主看着诗人的尸体,手指拧在一起。

在皇宫南面入口的台阶上,卫兵们想要把他抓起来,但是听到这句话他们又住手了。他们当中走出一个人来,说道:“顺势出……”好像出了什么情况,卫兵们突然骚动起来。一个人双眼闪着锐利的光芒、迈着军步走了过来,他排众走上前来,夺过了戴维手里的信。“跟我过来。”说完,他把戴维带到了宫里的一座大厅内。他撕开信,读了一遍,叫过一名从这路过的穿着制服的火枪手军官。“泰勒上尉,把皇宫南门和南宫入口的卫兵都抓起来,看好了。把可靠的人换到这些地方。”然后又跟戴维说道:“你跟我来。”

“走了,”隆隆的声音又从侯爵嘴里发出,“到马车上去。今天晚上我一定要把你丢出去,你还得结婚,得找个活人丈夫。不管是抢劫的还是种地的,就是下一个了。如果这一路都碰不到一个人,那就和给我开门的那个莽汉结婚。上车!”

经过一条长廊和一座大厅之后,他把戴维带到了一个大房间里。房里有一个人面有忧郁之色,穿得很干净,坐在一张大的皮椅里思考着什么。他对那人说道:“陛下,我早就说过,皇宫里面有很多反贼和叛徒,和下水道的老鼠一样多。您还老说我胡思乱想。现在这个人在他们的阴谋之下渗透到了皇宫的入口。他身上带着一封信,被我拦下了。我现在把他带到陛下面前,或许您就不会再认为我是瞎想了。”

“心脏被子弹穿透了,”她自言自语,“不,他的心脏啊!”

“我问问他,”国王在椅子上说道,稍稍动了一下。他费力地睁着眼睛看向戴维,眼中好似蒙上了一层薄膜,让人看不透。戴维单膝跪了下去。

成为寡妇的少女哭喊着跑过去,声音里充满恐怖和绝望。她俯身查看伤口,然后抬起头,脸上又爬满悲伤和苍白。

“你是从哪儿来的?”国王问道。

两把枪几乎同时响起,蜡烛也好像只被吹了一下。侯爵面带微笑,站在原地,松开左手的手指,把手搁在桌子边上。戴维同样站着,十分缓慢地转动着头,眼睛在搜寻他的妻子。紧接着,如同衣服从架子上跌落,委顿在地。

“埃尔·鲁维埃省的威尔努瓦村,陛下。”

“一……二……三!”

“在巴黎做什么?”

看上去,她的眼里焕发出光彩,脸上也有了红晕。她来到戴维旁边,深深地吻了他一下。然后退回到墙边。两名男子都举起了枪,等着她发号施令。

“我……我将会是一名诗人,陛下。”

“我给你们喊口号。”女子冷静地说。

“那你在威尔努瓦村做的什么?”

店主两腿一软,跪倒在地上,嘴里蹦不出一个字,连声都出不了。他不停地做着手势,看上去像是在祷告,盼着不要玷污他的房子和风水。

“我为我父亲放牧羊群。”

侯爵用威胁的目光盯着他,使得他不敢再说话。侯爵说道:“胆小鬼,不要再抖了,留着你的嘴给我们喊口号吧。”

国王又动了一下,眼里的那层薄膜不见了。

店主怕得直发抖,连喘气都有些费力,牙齿打着战说:“大……大……大人,别在这儿决斗好吗?瞧在基督的面子上!不要让我的房子沾上血啊,这会破坏我这儿的风水的……”

“啊,是在原野上。”

侯爵和戴维站到了桌子两边。

“是的,陛下。”

一名骑手从枪套里拿出来两把手枪,上面镶着闪光的银饰。侯爵丢了一把在戴维旁边的桌子上,说道:“去桌子那一边,牧羊人,应该知道怎么开枪吧。能死在德比佩特斯的枪下,是你的荣幸。”

“你在原野中生活;清爽的早上,你离开家,在树篱边的草地上躺下。羊群在山坡上自由吃草,你喝着小溪的清水,坐在树荫下面,吃着美味的黑面包。你还听着树林里画眉的叫声,对吗,牧羊人?”

“我不会使剑。”侯爵学着他的语气,嘲讽地道,“我们总不能像农民那样拿根木棍开打吧。这样吧,把我的枪拿来,弗兰瑟万。”

“对的,陛下。”戴维叹息着答道,“还能听到花丛当中蜜蜂的声音,有时能听到山上收获葡萄的人在唱歌。”

“我不会使剑。”戴维当着妻子的面说这话的时候,满脸通红。

“是的,是的,”国王迫切地说道,“或许能听到他们唱歌,不过一定会有画眉的歌声。它们一直在丛林中欢唱,对吗?”

侯爵愤怒了,诅咒声如喇叭的轰鸣。他拔出剑,对已经慌了神的店主嚷道:“给这个傻瓜拿把剑!”然后,他转头对那女子冷笑道:“女士,你又给我找到活干了。我想我要在一个晚上的时间里给你找到丈夫然后再让你成为寡妇。”

“除了埃尔·鲁维埃的画眉,再没有哪儿的鸟能有这么动人的歌声了。我曾经在我的诗里描写过它们的歌声。”

“那好,或许你会赏脸和我进行决斗。”戴维把酒杯伸到那双充满讥讽与蔑视的眼睛之前。

“可以朗诵几句诗吗?”国王急切地说道,“很早的时候我也听到过画眉的歌声。如果现在能把画眉之声用诗歌描绘出来,那不是比拥有整个王国更加美妙吗?你在傍晚时分赶羊回圈,而后在品尝面包的时候享受安宁,你可以再念诵一下这些诗吗,牧羊人?”

“如你所愿吧,牧羊人。”侯爵冷笑道。

“陛下,请听,”戴维洋溢着动人的热情,诵道:

他语气平缓地说道:“刚刚被您称作‘先生’,我感到很荣幸。我想,我们的婚姻能否让我与您之间的距离减小一些——也就是说,在级别上——是否能让我和阁下站在几乎平等的高度,来处置一件小小的私事?”

懒懒的牧羊人,看,你的小羊们在草地上,欢欣、跳跃看微风中舞蹈的枞树听帕恩吹奏他的芦管

侯爵张口喝掉了酒。轻轻的悲泣声从女子嘴里发出,像是因为突然而来的创伤。戴维端起酒杯,盯着侯爵,向前三步。他此时的气势哪里还能看出是个牧羊人。

听我们在树顶之上鸣唱看我们在羊群头顶盘绕用羊毛为我们筑个暖巢在树枝……

“米格诺先生,”侯爵说着,端起了酒杯,“请听我的贺词:此人成为你的妻子,她将使你的生活变得污浊而凄惨,她的血液里流淌着漆黑的谎言和鲜红的诅咒,她会给你带来羞耻与不安,魔鬼将附着在她的眼睛里、皮肤上、嘴角边,连农夫都会受她的欺骗。诗人阁下,这将是你承诺的美好生活。请喝酒。小姐,我终于摆脱你了。”

“陛下,请原谅我的打扰。”一个有些沙哑的声音说道,“我想问这‘诗人’一两个问题。情况紧急,我是为陛下的安全考虑。如果冒犯了陛下,还请您原谅。”

灯火通明中,侯爵在桌边站起,犹如夜幕中的青山,高傲而又狠毒。他的眼光射向侄女,里面都是当初的爱情化为毒药的记忆。

“德马奥公爵一直很忠心,并无冒犯。”国王说完,又坐回椅子里,眼睛蒙上那层薄膜。

店主拿来酒,他又命令道:“倒满。”

公爵说道:“我先把他带来的信念一下:

“酒。”侯爵下令道,向店主张开了如凶神恶煞般的手指。

“‘今天晚上是王子的忌日。假如他像往常那样去做午夜弥撒,为儿子的灵魂祈祷,猎隼就会出动,就在艾瑟伯鲁耐德大街拐弯的地方。如果他确实去的话,就在西南角楼顶的屋子里点一盏红灯,猎隼会明白的。’”

神父衣服还没整理,耷拉着眼皮就来了。在宣布戴维·米格诺和露西·德瓦兰娜成为夫妻之后,神父收起侯爵扔过来的一袋子金币,迷迷噔噔地走了。

“农民,”公爵厉声说道,“信里写的什么,你都听到了。这封信是谁给你的?”

店主把蜡烛一扔,转身跑了出去。

“公爵阁下,”戴维诚恳地道,“我来告诉你。信是一位女士给我的。她对我说她的母亲病重,她的舅舅见到信后会赶到她母亲身边的。我不明白信里说的什么,但是我发誓,这位女士漂亮而且心地善良。”

侯爵说道:“去叫个神父来。神父,知道了吗?10分钟之内就给我叫来,不然……”

“说说她长什么样子?你又是怎么被她欺骗的?”公爵命令他。

他拿着剑柄狠敲了几下桌子,那店主以为这位大爷又冒出哪个奇怪的想法,便双腿发抖,赶忙又抱来一些蜡烛。

戴维很温柔地笑了,说道:“要我说她长什么样子?那就要创造出语言上的奇迹了。她身兼明媚的阳光与幽深的黑影,身材如赤杨般婀娜,举手投足,如赤杨般优雅。你看,她的眼睛是变幻的:时而圆睁,时而半眯,就像太阳在两团云后面偷望。她来之时,天堂随她而来;她去之时,留下迷蒙与山楂花香。在堪帝大街的二十九号楼,她遇到了我。”

侯爵说道:“哈哈,说得好,你倒是牙尖嘴利啊,牧羊人。不过,这位小姐毕竟已陷入糟糕的境地。好了,让神父和那些恶魔们都抓紧时间吧。”

“就是这栋房子,”说着,公爵面向国王,“我们一直在观察着。还好诗人的舌头够流利,如画般为我们描述了声名狼藉的坎布多子爵夫人。”

戴维挺直腰杆,说道:“这位女士已经答应嫁给我了,她同意做我的妻子。”

“陛下,公爵阁下,”戴维诚挚地说道,“希望我这拙劣的言辞没有歪曲她的形象。我认真地看过她的眼睛,我愿用生命保证,她是个天使,不论是否有这封信。”

“还少用了两分钟。娶这么一个富有而美丽的女子,你这个牧羊人竟然还要用8分钟的时间来考虑。怎么样,牧羊人,愿意和她结婚了吗?”

公爵从容地看着他,慢慢说道:“我会让你证明的。我要你打扮成国王的样子,坐他的马车去做午夜弥撒。你愿意如此证明吗?”

戴维走到侯爵跟前。那团黑色稍稍挪动了一下,瞥向厅里大钟的眼睛里满是讥讽之色。

戴维笑着说:“我认真看过她的眼睛,我已经验证过了。我会向您证明的。”

女子慢慢把手伸出披风,轻轻放在诗人的手心,柔声说道:“我愿把此生交予你保管,爱,不会如你所说那么远的。我要让他知道,一旦从噩梦中醒来,我会把所有都忘掉。”

差半小时不到12点的时候,在皇宫西南角的窗口,德马奥公爵亲自点亮了一盏红灯。离12点还有10分钟,戴维打扮成了国王的样子,用斗篷罩着头。德马奥公爵扶着他,从皇宫一步一步朝等候中的马车走去。公爵扶他进了车厢,关上车门。国王的马车向着教堂的方向飞奔而去。

“我愿倾尽所有来换你幸福,也愿尽我所能来与你相配。”

泰勒上尉带着20个人,隐藏在艾瑟伯鲁耐德大街拐角的一栋房子里,谋反之人一旦出现,他们便会冲上去。

“你一定会后悔的,将来你会嫌弃我的。”

不知道什么原因,谋反者改变了计划。国王的马车刚刚到达克里斯托弗大街,距离艾瑟伯鲁耐德大街还有一个街区,德鲁拉上尉便冲了出来,向马车卫队发动攻击,在他身后是一群一心要杀掉国王的人。虽然车上的卫兵对于他们过早的袭击没有思想准备,但还是下了马车勇敢地进行反击。交火的声音惊动了泰勒上尉,他带人顺着街道赶过来支援。这个时候,德鲁拉上尉已经不顾一切地撞开了车门,用手枪顶着里面黑色的人影,扣动了扳机。

“不是可怜,这是爱。小姐,时间马上就要到了。”

国王忠实的卫队赶到了,满大街都是呼喝声和兵器碰撞的声音。此时,受到惊吓的马儿已经拉着车跑得很远了,假国王兼诗人的尸体躺在车里,身体里还留着那颗致命的子弹,是从德比佩特斯侯爵大人的枪里射出来的。

“你是要舍弃你自己来可怜我吗?”

主干道

“10分钟而已,”戴维说道,“我却达成了本应耗费数年之功才能实现的愿望。这不能说是我可怜你,那并不是我的真实想法,我只能说,我爱你。我不会奢求你立即爱上我,但是现在,我要带你挣脱这个残暴之人的束缚。也许以后你会慢慢爱上我的,我不会一直是个牧羊人,我会有光明的未来的。现在,我只愿我的爱,能给你的生活带来一丝光明。小姐,请问你愿意嫁给我吗?”

走过3英里,便是一个岔路口,如谜题般摆在眼前。一条更加宽阔的路与脚下的路成90度相交。戴维在岔路口徘徊,过一会儿,他在路边坐了下来。

此时,诗人的眼里已不再只是慷慨,他确定自己是位诗人了。他已经忘掉了依凡,他的心,已牢牢系在了眼前这个动人、可爱的女子身上,因她身上淡淡的香味而微微荡漾。他温情的目光罩住了她,她也因渴求而甘愿融入这片温暖。

他不知道这些路的终点是哪里,似乎每条路的尽头都是一个机会与危险并存的广阔天地。他在路边坐着,眼睛里映现出一颗闪亮的星星,这是他和依凡选择的幸运星。他开始有点想念依凡了。自己的决定是否太过草率了呢?因为吵了几句嘴就离开依凡,离开家?难道只凭猜忌便能将爱情打破吗?那只是用来证明爱情的啊,爱情真的如此不堪一击?夫妻没有隔夜的仇。现在回家还不算晚,威尔努瓦村的人们还在沉睡,不会有人知道的。他的心是依凡的,在这个他长大的地方,他总会写出诗句并找到欢乐。

她轻声说道:“先生,您真的很善良。他是我叔叔,我父亲的弟弟,我现在只有他一个亲戚。他爱上了我的母亲,只因我和我母亲长得很像,他便开始讨厌我、怨恨我,让我的生活变得十分可怕。我惧怕看到他的脸。从前,我对他言听计从,不敢稍有违背,可是今天,他却要把我嫁给一个年龄比我大两倍的男人。对不起,先生,给您带来了麻烦。你可以毫不客气地拒绝他的无理要求。但是,请允许我对您的慷慨之词表达谢意,这些年来,从没有人对我说过这样的话。”

戴维站了起来,拂去焦躁的心情,转过头,迈着坚定的步伐向来路走去。他那到外面闯荡的想法,在回到威尔努瓦村之后,就已经完全消失不见了。路过羊圈的时候,群羊被他晚归的脚步声惊醒,一阵乱响。听到这朴实的声音,他的心感到一丝温暖。戴维又悄无声息地回到了自己的屋子,躺了下来。没有让这双脚在新的旅途上受苦,他感到很欣慰。

年轻的小姐盯着他,眼中虽然没有泪水,却充满哀怨。戴维的神情因勇敢而庄重,脸上满是率真与热情,他的身躯强壮有力,蓝色的眼睛里注满怜悯。女子把这一切看在眼里,加上长久以来,她对关爱和仁慈的渴望,泪水止不住地流了下来。

他太了解这女子的心了。第二天傍晚,依凡等在路边的水井旁,年轻人经常聚在这儿,那家伙说不定也会来的。虽然她的嘴紧闭,好像下定决心似的,但是眼睛还是在人群里搜寻着戴维的身影。戴维看到了她的眼神,便鼓起勇气来到她面前,说得她不再计较,并且回家的路上还吻了戴维一下。

他走向那名女子,站在椅子旁边,深深地鞠了一躬,说道:“小姐,您都听见了。”戴维说着,连自己也感到惊讶,在这么漂亮的女士面前竟然还能如此流利地说话。“我只是个牧羊人,有些时候,我也会自称是诗人。假如衡量一个诗人的标准是倾慕和爱惜美的话,我会更加坚定我的信心。小姐,请问有什么可以为您效劳的吗?”

三个月后,他们结婚了。戴维的父亲既精明又很富裕。他为戴维两人办的婚礼十分隆重,3英里以外的人们都听说了。小两口在村子里是比较讨人喜欢的。他们在街上举行了婚礼游行,在草地上办了个舞会,并且请来了德鲁的木偶剧团和一个杂技演员,好让客人们高兴一下。

侯爵那发白的手指重重砸在桌子上,发出擂鼓般的声响。他静静等着,一句话也不说。他给戴维的感觉,就像一栋门窗紧闭的房子,不允许任何人进入。戴维本来还想说些什么,可是看到这堵身躯,到嘴边的话又咽了回去。

过了一年,戴维的父亲去世了,羊群和农舍都归了戴维。戴维已经拥有了村子里最贤惠的妻子。依凡的牛奶桶和铜水壶在阳光下发着光,会闪到你的眼睛。再看看她的院子,小花园精致而漂亮,会让你眼前一亮。也许你听到她唱歌了,歌声蔓延到格鲁诺大叔铁匠铺顶的栗子树上。

“听着,牧羊人和诗人先生,你今天晚上走运了。这位女士名叫露西·德瓦兰纳,是我的侄女。她是名贵族,每年有一万法郎俸禄。她长得漂不漂亮,我想你也看到了。如果牧羊人先生对这些感到满意,随时可以娶她为妻,只要一句话的事。不要打断我。今天晚上,我本来是带她到考特·德维莱姆庄园的,要把她嫁给那位与她定了亲的新郎。客人们都到了,神父也已经准备好了,她很快就能和一个门当户对的人结为连理。但是,就在神坛跟前,这位温良的女士,却突然像只雌豹一般疯狂,指斥我的残酷和罪行,当着目瞪口呆的神父的面,撕毁了我为她订立的婚事。当时,在众人面前,我以无数恶魔的名义立誓,离开庄园之后,我要让她和我们第一个遇到的男人结婚,不管他是王子、烧炭人还是小偷。牧羊人,你就是第一个。今天晚上,她一定要完婚,你不答应的话,那就找下一个。你做决定吧,给你10分钟时间。不要问这问那尽说废话,只有10分钟。牧羊人,时间可是过得很快的。”

不过,有一天,戴维又从尘封的抽屉里拿出纸,开始写诗了。春天到了,戴维的心开始悸动。他确定自己是位诗人了。他已经忘掉了依凡,他的心,已经牢牢系在了这片新奇而动人的大地之上,因树林和草地的芳香而微微荡漾。戴维平时都是白天放羊,晚上把羊安全地赶回羊圈。但是他现在只顾在树篱下面躺着,在纸片上拼凑诗句,由着小羊们到处跑。饿狼觉得诗句难出而羊肉易得,便大胆地走出树丛,不断偷走小羊。

戴维扬着头,脸上却有些发红。

戴维的诗写得越来越多,而羊群里的羊却越来越少了。依凡的脾气越来越大,说话也变得不客气。她的盘子和水壶变得不再明亮,而眼睛里总是喷出愤怒的火焰。她指责诗人不务正业,使得羊越来越少,家里也跟着倒霉。戴维雇了一个小男孩替他放羊,他自己则躲在房顶的小屋子里,不断地写诗。小男孩本来就是个当诗人的料,只不过没能力将诗写在纸片上罢了,打瞌睡便成了他每天的工作。饿狼不失时机地察觉到,写诗和睡觉其实是一样的,起码结果都一样:羊的数量不断减少。依凡的脾气也不断变大,时常站在院子里朝着戴维的窗子大骂,骂声蔓延到格鲁诺大叔铁匠铺顶的栗子树上。

“我为父亲放牧,负责管理他的那群羊。”

公证人巴比努先生是个善良、聪明、喜欢瞎管事的老人,只要他的鼻子嗅得到的地方,没有事情能瞒得过他,当然也包括戴维家的事。他找到戴维,吸了一大口鼻烟,打起精神,说道:

“你怎么养活自己呢?”

“米格诺,伙计,你父亲的结婚证书上有我盖的章,我不想再在他儿子的破产声明上盖章,那样的话我会很难过的。但是你恐怕不得不面对了。作为一个老朋友,我想你听一下我的建议。看得出来,你是醉心于写诗了。我在德鲁有一个朋友,他叫乔治·布朗。在他的房子里,除了睡觉的地方就都是书了。他很有学识,每年都要去巴黎,自己还写过书。他知道地底下的墓穴是哪个时代建立的,星星的名字是根据什么起的,为什么千鸟的嘴很长。他对诗歌的意思和格式就如同你对羊的叫声那样明了。我可以写一封信,由你带给他,然后你顺便把你的诗带给他看一下。接下来你就清楚是该继续写诗,还是尽心照顾妻子和生活了。”

侯爵的胡子往上翘了翘,差点碰到眼角。

“赶快写信吧,您怎么不早说。”戴维说道。

“戴维·米格诺,诗人。”

第二天早上,太阳出山的时候,戴维已经踏上了前往德鲁的道路,还有一卷他那珍贵的诗歌夹在胳膊下面。中午的时候,他到了布朗先生的门前,擦干净鞋子上的土。这位博学之士拆掉巴比努先生信上的封纸,戴着发光的眼镜,像太阳吸收水分那样,读取了信的内容。他把戴维带到书房,让戴维坐到了一堆书中间的座位上,看着就像大海中的一座孤岛。

“你叫什么名字?做什么工作?”

布朗先生很和善,尽管有一根指头那么厚的诗稿已经卷得难以展平了,他却连眉毛都不皱一下。他在膝盖上把诗稿摊开,开始细致地阅读,不放过一个细节。像虫子钻进坚果寻找果仁一样,他也钻进了诗稿里。

女子静静地坐在那儿,不动一下。这回戴维看清楚了,她年纪不大,样子很可爱。戴维想到,她这么可爱,怎么会被冷落呢?正在愣神之际,侯爵的声音吓醒了他。

此刻,戴维无助地坐在孤岛上,惊心于书海里的浪花,耳中只听到海浪在呼啸,手里没有海图和指南针来指引方向。他在琢磨,是不是世界上有一半的人都在写书。

店主又拿来一打蜡烛点着,整个餐厅都亮了起来。侯爵那巨大的身体快要把椅子撑烂了。他全身覆盖着黑色,一身华贵的衣服,还有剑鞘和剑柄,都是黑色,只有袖口和领子的褶边是白色的。他满脸的傲慢之色,胡子翘得差点碰到了眼睛。

布朗先生看完诗稿最后一页,取下了眼镜,用手帕擦拭。

“是,马上来,我这就去拿,侯爵大人。”

“我的老友,巴比努身体如何?”

“灯!”侯爵又说道,张着五根手指。

“他身体很好。”戴维回答道。

“有一桶勃艮第红酒,如果侯爵大人愿意的话,可以尝一尝。”

“你现在有多少只羊,米格诺先生?”

“好……好的,侯爵大人!”店主弄来了六根蜡烛,点燃后放在桌子上。

“昨天刚数的是309只。羊群碰上霉运了,开始的时候还有850只,现在只剩这些了。”

“灯!”侯爵说着,伸出来一只白胖的手,张开五指。

“你有妻子有家庭,活得很舒服,羊群所带来的利益也很可观。每天早上,你赶着羊群来到原野,呼吸新鲜空气,品尝美味的面包。你只要看好了羊群,便可以尽情投入大自然的怀中,聆听树林里的画眉歌声。我说得对吗?”

“侯爵大人,如……如果早知……知道您来的话,我一定把所有东西都准备好的。这——这儿现在有红酒和冻鸡肉,或……或……或许……”店主一边说着,一边给侯爵打躬作揖,头都快碰到地上了。

“原来是这样的。”戴维说道。

屋子很长,是旅馆里的餐厅,屋里的橡木桌子几乎和房间一样长。大块头男人在近旁的桌边坐下,那个女子选择了一张靠墙的椅子,她显得很疲倦。戴维站在一边,正在思考如何跟他们道别,然后重回自己的行程。

“我看了你写的全部的诗,”布朗先生说着,眼睛在书堆中漂洋过海,好像欲从中发现一条船。“米格诺先生,请看那扇窗户外面,能看到树上有什么吗?”

戴维跟在侯爵后面出了车厢,听到侯爵说:“扶好你后面的女士。”戴维扶着女子下车,感觉到她的手在发抖。侯爵又开口道:“进去。”

“一只乌鸦。”戴维看了一眼说道。

门里面的链子和门闩哗啦啦一阵响,大门开了。银杯旅店的老板立在门口,手里举着蜡烛,衣服很凌乱,浑身打战,不知是冻得还是因为害怕。

布朗先生说道:“这只乌鸦,能帮我逃过我本就想躲避的重任。米格诺先生,你了解这种鸟的,它是天上的思想家,对命运的顺从让它欢乐。谁都不如它快乐和满足,它的眼睛里充满神奇的想法,跳跃之中尽显欢愉。原野所产尽可填饱它的肚子,它从不为自己的羽毛没有金莺的美丽而忧郁。米格诺先生,你听到大自然赐予它的歌声了吗?你认为夜莺比它更快乐吗?”

“啊!侯爵大人,来了来了,您恕罪。”楼上那个声音大叫道,“我不知道是您,侯爵大人……大晚上的,我们这就开门,屋子里的人任您差遣。”

戴维站起身来。树枝上,乌鸦沙哑地叫着。

侍从着急地嚷道:“开门!是德比佩特斯侯爵大人!把门打开!”

“感谢您,布朗先生。”他慢慢说道,“不过,您就没有从这些乌鸦的叫声里,找到一句夜莺的歌声?”

“谁啊?这么晚了还来敲门。我们锁门了。这么晚还找不到住处,肯定不是什么有钱人。好了,不要敲了,去别处吧。”

“我不可能错过的,”布朗先生叹了口气,说道,“每一个字我都读过了。年轻人,去过你诗中描写的生活吧。不要再写了。”

过了一个小时,透过车窗,戴维看出马车是在一个小城镇的街上行驶。马车停在一座大房子前面,大门关着。一名侍从下了马车,大声地敲着门。楼上突然敞开一扇窗子,里面伸出一个头来,上面还戴着睡帽。

“非常感谢您,”戴维又说,“我得回家去看管我的羊了。”

马车往山上行驶着。那女子坐在角落里,不出声音。戴维看不出她到底有多大年纪,但是闻到她衣服上似有似无的香味,诗人便自然地认定,披风下面是一张美丽的面孔。这可是他梦想中的奇遇啊。但是这两个神秘的人就一直这么坐着,一句话也不说,戴维根本弄不清状况。

“如果你愿意的话,可以留下来和我一起吃饭,”这位博学之士说道,“而且我可以和你细细地说一下其中的原因,假如你能不在乎它带给你的伤痛。”

下人们都回到座位上。戴维斜着身子看了一会儿。那个体型偏大的男人对他摆手道:“上车。”他的声音和戴维一样沉闷,不过他的语气和身上显示出的教养,让这句话稍微好听了点。这样的声音总是让人觉得不可抗拒。戴维只迟疑了一小会儿,便传来了第二次命令,让他不由自主地走进车厢。车厢里很暗,他觉到女子是在后座,就想坐在她对面。这时,那个声音又命令道:“坐她旁边。”那个大块头自己坐在了前座。

戴维说道:“不用了,我要回家和羊群‘呱呱’去了。”

戴维看出来了,这些下人们都不懂得怎么把马车弄出来,在这儿空费力气。他立马走上前去,告诉他们该如何做。戴维嘱咐侍从们停止喝骂牲口,留着力气推车轮;让车夫用赶马的口令吆喝;他自己则跑到马车后面,用坚实的臂膀顶住车尾。在大家的齐心协力下,这辆大马车终于又轧上了坚实的地面。

在通往威尔努瓦村的路上,戴维用胳膊夹着那卷诗稿,步履维艰地走着。回到村里,他走进一家商店。开店的人名叫契格兰,从亚美尼亚来,是个犹太人。凡是弄得到的东西,他都会卖。

清晰的车轮印延伸在这条宽阔的大路上,说明刚刚有比较大的车辆经过。走了一个半小时左右,戴维看到一辆大马车,陷在山壁下的泥淖里,尽管车夫和骑手们用力拽着马匹,使出全力吆喝,马车还是纹丝不动。在路旁站着两个人,一个体型较大、一身黑衣的男人和一个身体瘦弱、裹着披风的女子。

“伙计,”戴维说道,“森林里有狼在袭击我在山上放的羊,我要买把枪守着它们。你有什么枪?”

走过3英里,便是一个岔路口,如谜题般摆在眼前。一条更加宽阔的路与脚下的路成90度相交。戴维在岔路口徘徊,过一会儿,他选择了左边的大路。

“今天真的是很糟糕,米格诺朋友,”契格兰张开双手,说道,“我要卖给你的枪,还不到原价的1/10。上星期一个小贩甩给我一批低价货,都是他从皇宫守卫那儿买的。一位贵族因为谋反被国王流放了,我不太清楚他的称号,他的庄园和所有的物品都被便宜处理了。这批货里有一些上好的武器。看这把手枪……天呐,简直都能给王子用了!米格诺朋友,只卖你40法郎,我亏10法郎,怎么样?但是你如果想买火绳枪……”

左岔口

“就是它了,”戴维说着,把钱扔到了柜台上,“里面有子弹吗?”

大道在黝黯的大地上往前伸展着,有3英里之远,月光照耀下,直得像农夫耕出的沟壑。人们都说,这条路是通向巴黎的。巴黎啊,这是多少诗人时常默念的字眼。戴维从出生就没到过这么远的地方。

契格兰说道:“马上装,如果你愿意再付10法郎,还有备用子弹。”

走过羊圈,他看到父亲的羊都在里面缩着睡觉——他每天放牧这些羊,由着它们到处跑,自己则在碎纸上写诗。依凡的窗子还有灯光,戴维看在眼里,这临时的决心便有些微的不坚定。她是不是后悔了?也许她是睡不着,或者在生气,等到明天早上她就——可是,不行!他已经下定决心了。他不属于这里,整个威尔努瓦没有一个人理解他。只有脚下这条通往外面世界的大道,才是他唯一的出路。

戴维把枪揣在衣服里,回到了农舍。依凡出去了。这段日子她总去邻居家串门。厨房的炉子上还冒着火光,戴维敞开炉膛门,把诗稿扔进炉子里。诗稿上燃起火焰,在烟囱里沙哑地唱着诗歌。

村子里的人差不多都睡了,只有小酒馆中还有人在饮酒作乐。戴维悄无声息地回到父亲的农舍,从自己的草棚里取出仅有的几件衣服,扎成捆,挑在肩头,走了出去,踏上威尔努瓦村那条通向外面世界的路。

“乌鸦的声音。”诗人说道。

戴维从小酒馆里出来,走在村里的小路上,迎着夜晚的微风,酒意渐消。他清楚地记起,今天白天的时候,自己和依凡吵架了,而且自己发誓,今晚就离开家,到外面的广阔天地去寻求荣光与声誉。他在幻想中默念:“等到有一天,我的诗篇在世间流传,或许会让她记起,今天所说的那些刺耳之言。”

他上到楼上自己的房间里,关上了门。村子里很安静,至少有20个人能听到手枪巨大的声音。人们围聚过来,登上吸引了他们目光的阁楼,楼里还在冒着烟。

曲终。词作者,戴维;曲调充满乡村风味。小酒馆里围着一群人,他们坐在桌旁,由衷地鼓起掌,因为他们的酒钱由这位诗人出了。唯独旁边的公证人巴比努先生没有鼓掌,只是听到歌词时摇了摇头。因为,他是个有学识的人,更重要的是,他没有和那群人一起喝酒。

男人们把诗人的尸体放倒在床上,笨拙地想要遮掩这只悲情的黑乌鸦那撕裂的羽毛。女人们絮叨着,对人的怜悯总是令她们享受。有的女人去找依凡了,告诉她这件事。

(戴维·米格诺未发表的诗歌)

巴比努先生是最先到这儿的人群中的一个,他的鼻子还是那么灵敏。他捡起那把手枪,眼睛扫过枪上的银色镶嵌物,眼神中有鉴赏家的意味,又有一丝哀悼。

我在条条路上追寻前方将会怎样。以真心和坚强,让爱指引方向——难道它们不愿为我的抗争护佑伴我主宰、逃避、掌控、塑造我的命运?

“从徽章和纹饰来看,”他对一旁的人们说道,“这枪是德比佩特斯侯爵大人的。”

在一个三岔路口,一位诗人可以有三个不同选择,但是他每一次选择最后都导致了相同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