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又笑了起来。她正要挂断电话,拉比却用异常温和的语气说道:“需要帮助吗?”过了一秒又说,“你是遇上麻烦了吗?”
“喂。”利维拉比再度开口。
“我想没有,”简答道,“只是拨错号码了。”
简笑了,但并不完全知道自己为什么要笑。或许是因为她母亲在紧急时竟然会想到去犹太教堂(据简所知,母亲并非犹太教徒)?
“你确定?”拉比问道。
接电话的是个男人。“Beth El犹太教堂。我是利维拉比。”
简再次笑了。“是这样,我在——”不知道为什么,她在这里撒了谎,“一位去世的朋友的遗物里翻到了这个号码。但这个号码是她很久以前留的了,所以我想可能已经变了。再说,我的朋友也不是犹太教徒。”
那天晚上,简整理着父亲的那些短时收藏物时,突然想到,这个包裹里唯一实实在在地证明她母亲的存在的东西,就是那张鸡尾酒餐巾,上面留了个电话号码,还潦草地写着“紧急时拨打”这几个字。她推测这是她母亲的笔迹,尽管事实上,她只知道这不是她父亲的笔迹。她很想知道母亲在紧急时会给谁打电话(如果她真的会给任何人打电话的话)。简拨下那个电话号码,幸好恰巧是U大学当地的号码。(她已经几个月没交话费了,所以现在没法打长途电话。)
“我偶尔确实会收到非犹太教徒打来的电话,”拉比打趣地说,“或许你朋友和我有私交呢,”他提出,“这位朋友叫什么名字?”
接下来谈话再没有回到简的母亲或她父亲写的东西上来。某种意义上,这样也挺好的。不管怎么说,那些都是陈年旧事了,余下的时间里她们谈论的都是更为紧迫的事情,比如民宿旅馆与普通酒店相比有哪些优势,比如简是否摄入了足够的蛋白质。
“玛格丽特・扬。”
“我很喜欢啊。旅馆女主人像洋娃娃一样漂亮。我们有跟你说过她养了威尔士柯基狗吗?”
拉比没有作声。
“哦,莉比姑妈,你不会真的还想住在那个可怕的地方吧?”简问道。
“不过,或许你知道的是她少女时代的名字,那时她姓汤。”
“就说一句,”莉比姑妈打断她,“简,亲爱的,三周后贝丝和我要来你这儿过‘低年级学生家长的周末’。我想要知道去年我们住的那家很可爱的民宿旅馆的名字。”
“玛格丽特・汤。”拉比说道。
简可以听到贝丝姑妈在电话那头叹了口气。“就像我说的——”
“嗯。她在工作时用的也是这个名字。你认识她吗?”简问道。
“那可别因为我而停下。”莉比姑妈说。
“不,不能算认识。”拉比回答。
“莉比,我们是在谈正事。”贝丝姑妈说。
“我知道概率很低,”简说,“无论如何,还是要谢谢你。”
“我,呃——”简不知该说什么。每次她的两个姑妈同时在电话那头和她讲话时,她总会不知所措。
“没事。”
“快告诉我。里面的莉齐姑妈说的是不是我啊?”莉比姑妈不怀好意地问。
简第二次准备挂断电话,这时拉比问她叫什么名字。
“谢谢,”简说,“但我觉得其实写得不怎么样。”
“我叫简。”她说。
“我俩真的很喜欢你的短篇小说。”
“简,你为什么不到我办公室来一趟呢?”
“挺好的。”简答道。
“为什么要来?”
“简!简!你怎么不告诉我你在给简打电话呢?我早该拿起来听的。最近怎样,亲爱的?”
“是因为——”拉比顿了顿,“你听上去像是需要找人谈谈。”
“简。”
犹太教堂位于布鲁克莱恩,离简的宿舍步行仅十五分钟的路程,于是简答应下周二下午去找他。
“哦,不好意思。和谁呢?”莉比问。
“是利维拉比吗?”简向一位高个子男人问道。那人有深色的头发,浅色的眼睛,身着一件昂贵考究却异常难看的毛衣。
“莉比,我在打电话呢。”贝丝姑妈抗议。
“是简吗?”拉比问。拉比一看到她,立马知道她在自己与米亚的关系上撒了谎。事实上,她俩长得太像了。
电话打到一半,莉比姑妈插进来,拿起另一台电话要打给别人,她已经开始拨号了。
简点了点头。
“这只是个故事而已,简。一个求偶故事。所有情侣都有这种故事,然后这些故事会和其他故事杂糅在一起,又添枝加叶,于是故事本身便拥有了自己的生命。过了一阵之后,故事里的事究竟有没有发生过,已经不再重要了。在一遍又一遍的讲述与复述当中,这些故事不知不觉就成为了我们自己的人生。”说到这里贝丝停住了,她想起了遇到莉比的那一天。她们是在简父亲在城里的房子外面偶遇的,当时莉比正要嫁给另外一个人。她俩是偶然遇见的,贝丝这样想时,只觉一阵寒意袭身。她俩有可能相遇,也可能遇不上,而不管怎样,宇宙仍是永恒如斯。
“大家叫我麦克拉比,或直接叫我麦克。”
“但当时究竟发生了什么?”
他说这话时的样子——让简当即知道他也撒了谎。他看上去很紧张——他们俩握手时,他的掌心都是湿的——很显然,拉比认识简的母亲。
“玛格丽特在许多方面都是个不同寻常的女人,但她终究只是个女人,简。”
拉比带简走进他的办公室,里面到处都是裱框的照片,大多是他家人的。简没有坐下来,而是细细地看起了这些照片。
“那么我母亲死的时候不是八十七岁吧?”简问道。
“这些是你的孩子吗?”简问道。
“其实吧,”贝丝姑妈继续说,“我从来都没能真正理解他想要创作什么,但我知道他很爱你。”说完这句老掉牙的话,贝丝姑妈像是抱歉似的耸了耸肩膀,尽管简在电话那头是看不到的。
拉比点了点头。
简和贝丝姑妈不约而同发出一声叹息。
“这是你的妻子?”
“我想问题没这么简单,”贝丝沉默了一会儿后说,“我觉得你父亲在玛格丽特生前一直拼命想要弄懂她。我觉得他不想让你总活在一个悲剧故事的阴影中,一辈子都在心里告诉自己,‘我母亲忧伤抑郁。我母亲是自杀的,’甚至认为她的行为会以某种方式反射到你身上。我觉得,某种意义上,他写这些是试图去解释她,主要是为了你,但同时也是为他自己。”
拉比又点了点头。
“那么,是哪些呢?”
在他书架的最上一层,简注意到一张裱框的黑白照片,上面是一支高中篮球队。她把照片从书架上取下来,以便细细端详。球队前面有个牌子,上面写着“北奥尔巴尼高中少年篮球代表队”。
“我不知道,”贝丝回答,“有些是真的。”
“你是这个队的吗?”
在简终于磕磕绊绊地读完了这些文件后,她打了个对方付费电话给贝丝姑妈。“这些都是真的吗?”简问姑妈。
拉比点了点头。
父亲的这部“作品”零碎分散,令简很难找到正确的阅读顺序。她竭尽所能想要理出个条理,却还是时不时地需要倒回去重新读过。她还发现父亲的文风挺对自己的胃口。(尽管需要指出的是,简当时正痴迷于雷蒙德・卡佛。)
简把照片放回去,从口袋里掏出那张鸡尾酒巾。她把酒巾放在拉比的桌上。“这是你的笔迹还是她的?”
一周后,贝丝姑妈又寄来第二封信,这次还有一个包裹。“直至生命尽头,你的父亲都多少觉得自己是个作家,”贝丝写道,“尽管他写的东西恐怕从来都是没头没脑的。”包裹里面尽是各种鸡尾酒巾、活页纸、便利贴、明信片、卡片纸、笔记本、火柴纸板、问候卡片、传单、文件夹,甚至还有超声波检查单。简的父亲就在这些“纸”上,断断续续写下了类似于简的母亲生平的东西。“我觉得应该把这个给你,”贝丝最后写道,“因为他是写给你的,而且你已经长大,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来处理它了。”
麦克拉比拿起鸡尾酒巾,手指在上面轻轻掠过。“都有,”他回答,“号码是我写的,那几个字是她加的。”
信的余下部分也都大致如此。但贝丝姑妈也有提到,简的莉比姑妈“很喜欢这篇小说”。这封信件标志着简成为短篇小说家的远大前程就此终结。
“她是什么意思,‘紧急时拨打’?”
第一页的第三段你写道……
“我想……”他顿了顿,“很难说,但我想她的意思是她可以信任我。”
第一页的第二段你写道:“与莉齐姑妈做完爱,贝丝姑妈总是感觉糟糕。”当然了,贝丝姑妈感觉很糟。(尽管你可以进行想象发挥,我还是对你用的“糟糕”一词不得其解,因为它太泛泛了。我忍不住会想,“贝丝姑妈如何感觉糟糕?贝丝姑妈为何感觉糟糕?”凑巧的是,你的贝丝姑妈在和莉比姑妈做完爱后从来没有感觉糟糕过。)
“在什么样的事情上信任你呢?”
亲爱的简:
“我想,在需要人理解她的时候,她会打给我吧,如果这样说得通的话。”
简没有得奖,甚至连优胜奖都没份。她的小说也确实不怎么样。是那种最不值一文的作品,不加掩饰地描述了贝丝姑妈与莉比姑妈之间的关系,风格上模仿的是雷蒙德・卡佛。出于唯有她本人知晓的原因,简把这篇小说寄给了贝丝姑妈。一周后,她收到了姑妈写来的八页纸的回信。信里写的主要是对她作品中语法错误的纠正。考虑到自己的小说只有十一页长,简觉得贝丝姑妈的回复未免有点详尽过头了。信的开头这样写道:
简点了点头。
简二十岁的时候,她写了一篇短篇小说,参加U大学文学杂志的年度短篇小说比赛。一等奖的奖品是一支顶端有面小钟的钢笔和一台寝室用的小电冰箱;二等奖的奖品是一块烫衣板;三等奖的奖品是一块芝士;优胜奖则是每人发一块小一点的芝士。当时,在该文学杂志(名为“Sic”)的办公室里围绕是否只给一等奖发一支带钟钢笔有过一场激烈讨论(“这是最有文学味道的奖品,”杂志的娱乐部联合主席说,“而且是最典雅的!”)。于是他们打算将寝室用的小电冰箱颁给二等奖选手。然而,字体部主管认为,寝室用的小电冰箱毕竟是最贵的奖品,所以还是应该留给一等奖选手。最终,字体部主管与娱乐部的联合主席不得不通过拇指大战[14]和瞪眼比赛一决胜负,事情这样才定了下来。整个过程所耗费的时间,正好是他们确定本次短篇小说比赛获奖选手所用时间的四倍。
“她提到过我吗?”拉比问。
9
“没有。”简回答。
开学第一天,一位有些无趣的系主任给他们作过一场演讲,谈的是每一堂课的花费。假设你一学期修四门课,每一节一小时的课的平均花费就是四百美元。这个数字让简有点内疚,却又不无窃喜——大学的课算是她睡过的最值钱的觉了。
拉比转身面对窗户,背对着简,当他说话时,他的声音是低沉沙哑的,断继续续,近乎耳语。“我那时他妈的真是爱着她啊。在某种意义上,直到现在依然如此。”
简也不想就这样把所有的课都睡过去。她会把闹钟设在上课前十五分钟,然而每次响了以后她又会直接按下继续睡的按钮,一睡就睡到开始上课后十五分钟。这时候,她便会放弃抵抗,干脆关掉闹钟,直到下一节课开始,而她也同样不会去上。
简点了点头。
室友们很担心她,怀疑她是不是得了腺热病。简倒还希望自己真得了腺热病,这样她好歹有个理由。可事实是,简只是想睡觉。
“这一辈子,我都从来没能分清什么是心血来潮,什么又是我应该执著一生的事情,你懂吗?”
大学第二年,她开始昏睡不醒。一开始没人注意到,简自己更是没放在心上。但三个月过去了,她就这样不知不觉地睡掉了大部分时间。
简摇了摇头。“不是很懂。”
大学第一年,简过着跟其他女孩一样的生活。她或多或少地上着课,或多或少地增重了十五磅;她加入俱乐部,出现在与大家的合照上;她买书,甚至还读了一些。
拉比笑了。“一个十六岁的异教徒,至今仍是一个四十九岁的拉比的梦中情人。这多可悲啊!”
简十八岁的时候,她去了东部一所很好的大学。
“你的妻子呢?”
8
“我也爱她。当然了,我也爱她。”
关于这第二次“初夜”,简只告诉了莉比姑妈一人,姑妈知道她所有的秘密。(她觉得和这位与自己没有血缘关系的姑妈讨论事情比较轻松。)简告诉姑妈,她担心像自己这样二度失去童贞,是不道德的事。莉比姑妈抚摸着简的头发,告诉她不要担心。“亲爱的,”莉比姑妈说,“有些时候,就是需要尝试两次才能把一件事做好。”
出于一时冲动,简拥抱了拉比。
第二次跟头一次相比并没有太大不同,于是简决定这就是她最后一次失去童贞。
“如果能再活一次的话,你或许就是我的女儿了。”他说。麦克拉比无数次地想象过,如果能再活一次,他的人生会是什么样。
因为简一直特别喜欢伊恩这个名字,她忍不住怀疑自己和他在一起是不是就因为他叫伊恩。
那天下午,简把关于母亲的那沓文件留在了拉比那儿(既然他认识母亲,简觉得兴许他能够帮助解读这些东西),大约过了两个星期,他将包裹寄还给了简,还附了张字条。
“那可真怪。”伊恩说。
“亲爱的简,”他写道,“我看了你包裹里的‘文件’,觉得有必要告诉你,你父亲完全搞错了。比如,十六岁时她完全不是米亚那样的性格(我之所以说‘性格’,是因为这是你父亲在此生造的说法),她绝不会涂黑色的指甲油。米亚也没有任何艺术上的抱负。一直以来,她都只想成为一位艺术史学家。我之所以提到这个,只是因为你父亲将她罹患抑郁症的起因归结为艺术抱负上的受挫,这是完全没有的事。你可能也知道,大多数专家都认为,抑郁症是由于脑内激素失衡引起的……”这封信写了两页。结尾处,麦克拉比为他的失态向简道歉,让简随时都可以给他打电话。最后他补了句又及,“简,因为我爱你的母亲,所以我也爱你;至于你怎样对待这份感情,则是你的自由。”
“我还曾经假装他是我的双胞胎哥哥。”
简觉得这一切来得有点过于猛烈。尽管她几乎从不抽烟,此时却问室友凯特还有没有几根剩下的那种“好东西”。凯特正好有,于是两个女孩就这样躺在她们共用房间的地板上,飘飘欲仙。
“嗯,挺好。”伊恩说。
虽然进入了飘飘然的忘我状态,简仍然开始回想起她父亲讲的故事。如果母亲真的是因为一段失败的婚外恋而自杀的(父亲似乎在其中一篇里暗示了这点),那会不会她,简,根本就没有出生过呢?因为仔细想起来,她并不能令自己信服地确定前后事件的日期。假如日期都无法作准,那么简有没有可能并非真的存在,而只是她父亲想象出来的呢?
他们完事后,她对他说:“小时候,我有个想象中的朋友名叫伊恩。”
简试图向凯特表达这一想法。“嘿,凯特,如果我们不是真的存在呢?我们是否只是,比方说,虚构的人?”
简十六岁的时候,她再一次失去童贞,这回是和一个名叫伊恩的男孩。
凯特咯咯笑着,把大麻递给简。简缓慢地吸入,然后大约过了一个钟头,凯特反问简另一个问题,算是回应了简之前的发问,“但我们本来不就是彼此虚构出来的人吗?我是说,你对我而言仅仅是我所看到的你的样子。”
7
“看到?”
那次完事后,他的CD播放器里放着《别再想了,没事的》这首歌。简觉得歌词不知所云,却有种淡淡的慰藉力量。和声部分快要结束时,简认定自己并未失去童贞。她会等待机会,在第二次时“来真的”。
“感受,或者说。就好像,一切都只是感受。”
简十五岁的时候,失去了童贞。她发觉这事儿实在太不值一提了。最让她失望的是她竟然没有流血。没流血的话,身为处女还有什么意义呢?
简缓慢地点头,思考着凯特的话。
6
“嘿,简?”凯特打断了她的思绪。
格隆逊夫人听后于心不忍,遂将简的成绩改成了B+。
“怎么了?”
第二天,贝丝改变了想法,她决定打电话给老师,对她撒谎。“格隆逊夫人,”她说,“我向你保证,简写的全部都是真的。她唯一没有提到的是她父亲已经死了。我认为基于她的情况,有所隐瞒也实属无奈。”
“你想吃松饼吗?”
“我觉得,”莉比姑妈好心地说道,“以后你应该把作文打出来。打印出来的文字,看上去更真实些。”
两个女孩走出去找松饼店,然而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最终并未找到。早晨简醒过来,感觉肚子好饿。这种饥饿感使她确信,自己是“真实存在的”人。
“况且,她以前从来没说过我的字写得差。”
10
“我觉得,”贝丝姑妈说,“如果你要编,也要编得更加合情合理一些。”
简二十一岁的时候,她决定修理残破的“玛格丽特小镇电影院”的招牌。大一那年,她已经把招牌从亚利桑那州运了过来,挂在自己的寝室里当摆设。接下来的三年半里,她一直想把招牌修理一下,然而出于这样那样的原因,一直没找到时间。大四那年,简所有的冬季考试都在考试周开始后没多久就结束了。离新学期开学还有两周,她又无事可干,于是决定将这一修理计划的状态由“持续进行”改为“正在进行”。
简愤愤地向两位姑妈抱怨分数太低,远低于她平时的作文得分。“我写的是不是真实的,又有什么关系呢?”简不明白。
简自己给招牌重新上了漆,但是还得重新布线,她知道这就需要专业人士帮忙了。
简得了B-。老师给她的评语是:“简,这篇作文应当是真实的。此外,你的书法水平也在标准线以下。”
凯特认识工程实验室里一个叫金的男生。凯特觉得金肯定三两下就能修好简的招牌,于是简拖着招牌,穿过校园来到了科学楼。(简读的是历史专业,所以从来没因为什么事来过这里。)
爸爸一生中好几次死里逃生。(因为他的职业和其他倒霉的事情。)他有两次差点迷失在海上。现在他很老了,头发灰白,还有一只假眼。
金那天没在实验室(因为单核细胞增多症),但有个姓格拉斯的男生在那里。格拉斯想当个化学工程师,但也很喜欢修理东西,对电路略通一二。他三下五除二就给简的招牌重新装好了电线,甚至还告诉简可以去城里的哪家店买到三十六个复古风格的替换灯泡,好跟她的招牌相配。当简准备付钱给格拉斯时,格拉斯拒绝了。相反,他还主动提出帮简把招牌扛回她的寝室。
我小时候不是和爸爸住在一起的,因为母亲在生他的气。母亲之所以生他的气,是因为他曾经是个职业间谍。他善于干间谍这行,因为他实际不属于任何地方,而且擅长运动。他答应母亲放弃做间谍,于是母亲重新接纳了他。但他没法永远不再做间谍,现在他又重操旧业了。可现在我父母不在一起了,对此我只想说这么多。
他们从实验室走回简寝室的短短的路上,格拉斯发现自己暗自希望,可以有种方式让这段路永远不要结束。他希望自己能和这个女人一直这样走下去。
父亲与母亲结婚之前,伤过许多女人的心。他长得很帅(难以考证此话真假,因为要客观地说自己父亲帅不帅是不可能的),有时候还挺有趣的。我想肯定是这一点吸引了女人们,但我同样说不准。
“你叫什么名字呢?”简问道。
父亲曾经参加过奥林匹克羽毛球比赛,但他刚好是第四名,所以没拿到奖牌。他在比赛中代表的是美国队,但他其实可以选择任何一个国家,因为他出生于大西洋。
“简克。”他说。
父亲有个双胞胎姐姐,名叫伊丽莎白。我们家族里有很多双胞胎——我有一个双胞胎哥哥叫伊恩。伊恩没在我们学校上学,因为伊恩是个天才,不用上学。
“简?”她问。
没人知道我父亲是哪里人,因为他出生在一艘船上。如果你出生在一艘船上,你实际上就是出生在水中。父亲的出生证明上写着他的出生地:大西洋。
“简克,有个‘克’。”
我的父亲
“如果你和我都叫简,那可就奇怪了。”简评论道。
简十三岁的时候,学校作业要求她写一篇关于家人的作文。虽然简可以写她两位姑妈中的任意一位,她还是选择了写自己的父亲,尽管说实话,她对他的记忆已经开始模糊。根据作业要求,简需要采访这位家人和熟悉他的人。她不是很想向贝丝姑妈问起父亲的事——贝丝很可能会失声痛哭——于是简编出了以下这篇作文,里面的事或是她早已忘记,或是压根儿就不知道。
“不是那个‘克’的话,你可能就真的是我了。”简克说。
5
简顿了顿,扬起一道眉毛,然后笑了起来。简的笑声对于简克如同神谕,尽管他觉得那句话其实并不好笑。他暗自发誓,要想出一连串更有趣、更值得博她一笑的笑话。
“直白点儿是好事,简,但也不要太直白。”贝丝姑妈这样说道。
“谢谢,但这玩笑其实并不太好笑,”简克说,“我都不太确定自己是想表达什么。”
“说得直白有什么不好?”简问。
“啊,但这就是幽默啊。”简甜甜一笑。
“哦,如果你一定要说得这么直白的话,我想是的。”
简克觉得简真是他遇见过的最酷的女孩。
“你是说女同性恋吗?”简问道。
尽管他第二天早上有门考试,简克还是绕远路走回实验室,这样他就能经过一家五金商店。他假装惊讶地发现自己走到了这家店门前;假装更惊讶于自己竟然走进店里,买了三十六个小灯泡。
“我们……”贝丝姑妈欲言又止。尽管她在大多数话题上都直言不讳,但对于自己是女同性恋这件事却始终有点避讳;尽管她努力使自己接受,但依然总是将这一倾向视为个人的道德缺陷。所以贝丝姑妈从来没有说过自己是女同性恋,纵然确实如此。不过此刻,她不想上来就对简撒谎。“我们是伴侣。”贝丝姑妈最终说道。
第二天下午,当简克・格拉斯出现在简的寝室门口,手里拿着装满三十六个复古灯泡的牛皮纸袋时,简也假装看到他很惊讶。
简思考片刻,问道:“你和莉比姑妈到底是什么关系?”
“我想看看它亮起灯来是什么样子。”简克腼腆地微笑着,盯着自己的双手看。
“我永远不会对你撒谎是因为我不是你的父母。我是你姑妈,姑妈是不会骗你的。试试吧,随便问我什么。”
“你真是个完美主义者。”简说。
“我怎么知道你现在没在撒谎?”
“多少算是吧。”
贝丝叹了口气。“我永远不会对你撒谎的。”
他们进了屋,把灯泡旋到招牌上,再把招牌钉进墙里。简克打开开关,他俩就坐在简的加长单人床垫上,看着修好了的“玛格丽特小镇电影院”的招牌。
“所以大多数父母都是——”简顿了顿,“善良的骗子咯?”
“真亮啊。”简说。
“大多数父母或多或少都算是吧,”贝丝说,“自我们有记忆以来,我们就知道父母是会骗我们的。他们这样做或许是为了保护我们,或许是出于某种自以为是的善意。”
“玛格丽特小镇是谁?”过了一会儿,简克问道。
“你是说我父亲是个骗子吗?”
简满腹疑惑地望着他:“真奇怪,你用的竟然是‘谁’。”
“哦,谁知道呢?他肯定有自己的理由吧。最后那段日子,他是靠很多药物维持的,但即使在那以前,他对是否全讲真话也始终保留着一定的灵活度。”
“为什么奇怪?”
“如果,”简又说了一遍,“那爸爸为什么要骗我呢?”
“大多数人都会问‘哪儿’,但实际上确实是‘谁’。我母亲名叫玛格丽特・汤。她以前开了家商店,专卖各种破损的东西,常有人买回去试图再拼起来。”
“简,我就是啊!”
那天晚上,简独自躺在她的加长单人床垫上,想着简克。简发觉,人生中最有趣的事,往往发生在你正准备做另一件事的时候。
简眯起眼睛。“如果,如你所说,你真的是我血缘关系上的姑妈——”
11
“我比他早生三小时零三分,但不知怎么的,总感觉我不止比他大那么点儿。”
简在二十二岁的时候,决定剪掉头发。剪发前一周,她问了贝丝姑妈这样一个问题:“我和母亲长得像吗?”
“等等!”简从贝丝姑妈怀中挣脱开来,“我想你刚才说你们是双胞胎。”
贝丝姑妈没有正面回答,只是告诉简,她母亲有着和她一样的长头发,但她母亲的头发是红色的。(跟加托一样,简暗想。)贝丝姑妈接着说,简父亲特别喜欢她母亲的一头红发。不过姑妈还提到,简的母亲的红发是染出来的,所以某种程度上,她父亲发现这点时感觉受到了欺骗。贝丝姑妈不知道简的父亲起初对她母亲的喜欢,多大成分上是因为相信她是红头发的。
“他是我的小弟弟,简。你无法想象失去小弟弟的那种感觉。”
就是在这时,简想到一个主意,她要剪掉所有的头发来检验一下简克。如果他因为她改变发型而觉得别扭的话,那他就不是真的爱她。如果他甚至都没有注意到她发型变了的话,他也不是真的爱她。但如果他以支持和理性的态度接受她的新发型的话,那他就是真的爱他。这是很简单的爱情测试。
简点点头。
简克看到简的新发型后,他亲吻她,吻遍了她刚剪完头发的脑袋,然后他们做了爱。简认为他的反应是支持且理性的。
“哦,上帝啊,我是他唯一的姐姐啊。”这时贝丝姑妈哭了起来,因为她真的很想念她的小弟弟,即使他在她眼里满是缺点。她把简拥入她肥硕的、如枕头般的臂膀中。“你长得很像他,”贝丝姑妈说,“我和他是双胞胎(我们家族里有很多双胞胎),但你长得比我当年更像他。”
那天晚上他们躺在床上的时候,简作了一个决定:她决定只和简克在一起,不再考虑其他任何人,哪怕是她未曾谋面的人。她猜想,简克就是世上最好的男人。
“要是这能让你好受点,”简又说,“他还说了你是她‘最喜欢的姐姐’。”
12
贝丝姑妈翻了个白眼,虽然她非常讨厌别人做这个表情,自己却常常这样。“你爸说了好多事呢,不是吗?我向你保证,我就是你的姑妈而且一直都是,也就是说,我是你父亲血缘关系上的姐姐。”贝丝姑妈摇了摇头。
简二十五岁的时候,她嫁给了简克。
“爸爸说你不是我‘血缘关系上的’姑妈。”
当天在教堂里有三场婚礼。简和简克的是第二场,因此他们的婚礼一直要等到下午两点才开始,然后必须在三点半以前全部清场(包括合照时间在内!)简心想,日程如此紧凑,几乎经不起任何节外生枝的延宕与迟疑。
“什么意思?”贝丝姑妈又问了一遍。
贝丝姑妈作为简最重要的亲人,本应该是要挽着简在教堂走向圣坛的。然而贝丝姑妈在那年春天参加一次同性恋者的结伴游轮航行时,不幸在林波舞大赛的最后一轮中摔断了腿。一开始,简决定不让任何人代替贝丝姑妈陪她走下教堂过道。但后来她明显感觉到,莉比姑妈尽管不是她血缘关系上的姑妈,却非常愿意临时代替贝丝姑妈。当简终于开口请她陪自己走向圣坛时,莉比姑妈喜极而泣,一个劲儿说着她是多么爱简。看到莉比姑妈如此开心,简也挺高兴的;不过她私下里对简克这样说:“不是这个同性恋姑妈,就是另外一个。我怀疑压根没人会注意到有什么差别。”这是大实话:莉比姑妈和贝丝姑妈长得几乎一模一样;只是其中一个稍微矮胖点,另一个稍微高点;除了最亲近的家人朋友,大多数人都懒得对她俩加以区分。
“血缘关系上的。”
教堂后部有一间小屋,专供新娘们梳妆打扮。婚礼前,简进去准备时,发现上一场婚礼的新娘还留在那里。
“什么意思?”贝丝姑妈问。
“哦,不好意思。”那位新娘说,“我想我不应该还待在这里的。”
“当然,我会叫她莉比姑妈。”简对贝丝姑妈说,“就像我叫你贝丝姑妈,但你也不是我的亲姑妈。”
简耸了耸肩:“不着急。反正我也准备得差不多了。”简看着那位新娘收拾物品,突然发现她的婚纱和自己的看上去一模一样。都是本白色,露肩款,A字型,拖地的绸缎长裙。简越是盯着那条裙子看,越是觉得和自己身上这条一模一样。
简十一岁的时候,她父亲去世;简来到亚利桑那州的凤凰城,跟贝丝姑妈和她的“朋友”莉比同住。贝丝姑妈让简管莉比叫“莉比姑妈”,尽管莉比实际上并不是简的姑妈。后来,简猜想,莉比姑妈可能不仅仅是贝丝姑妈的“朋友”那么简单。
“其实倒没什么,我只是觉得我们穿的婚纱是同一款的。”简说。
4
那位新娘往简的婚纱看去。“嘿,我想可能真的是同一款!”她们俩都盯着对方的婚纱看。“事实上,还是很难确定。我越是盯着你的婚纱看,就越是想不起我自己的是什么样子的。”那位新娘说。
然后,她父亲认输了。他厌倦了争吵,况且除非使用残酷手段,否则你没法让一个八岁的孩子相信,她母亲的红头发不是天生的。
为了更好地观察一番,两位新娘并肩拥挤地立于小屋一角的全身镜前。两位新娘细细端详着镜中的另两位新娘,最后得出一致结论,她们确实穿了一样的婚纱。
“但或许她只是把白头发染回红色而已。”简不依不饶。
“真奇怪,”简说,一边还看着镜中映现的两位新娘,“现在这屋子里有四个人穿着同一件婚纱。”
“简,我看见过她染发。”
那位新娘笑了起来。这时候,简注意到她和自己长得也颇为相似。和简一样,那位新娘的头发是金棕色的;她还有着和简一样的瓜子脸,以及琥珀色的眼睛。
“你这么说,只是为了让我丢掉加托。”简固执地说。
“我敢打赌,要是你替我走向圣坛,肯定没人会注意到有什么不同,”简说道,“你可以掩护我,做我的替身新娘。”
“如果这就是你唯一的证据,”父亲说,“那你得知道,你母亲的红头发并不是天生的。”
那位新娘又笑了:“世上所有的新娘看起来多少都有点像,不是吗,简?说到底,我们都只是穿着这些愚蠢白婚纱的愚蠢年轻姑娘们。”
“你怎么知道?”简反驳道。“她们的毛发是一个颜色的!”
教堂门口的前廊上,光彩照人的莉比姑妈一把挽住简的胳膊。“真是太激动人心了,亲爱的!”莉比姑妈说,“你知道,我订过两次婚,但我从来没结过婚。现在感觉简直就像我自己结婚一样!”
“那只猫不是你母亲。”简的父亲说。
简盯着教堂的木地板,等待着给她的暗示。地板磨损斑驳,陈旧不堪。简忍不住想,上面曾经留下过多少勇敢又愚蠢的人们的脚印,他们都同她一样,义无反顾,孤注一掷。
简请求父亲留下加托。“这等于把妈妈赶走!”简叫道。
莉比姑妈柔声在简的耳边说道,“快了!快了!就快了!”整个教堂都回响着她的声音:“快,快,快,快,快了……”管风琴奏起熟悉的音乐。
简被带去看医生,医生说简实际上对猫过敏,长时间与加托接触可能激发了她原先潜伏的过敏体质。除非简愿意吃药,否则加托就得被带走。
走向圣坛时,简发现自己不是在想简克,而是想着自己的父母。她记得很久以前,在她还很小的时候,有那么一次,父母办了一场派对(可能是为她父亲的一位亲戚——某位堂兄?或者是叔叔?——举行的一次生日派对)。派对开始时,简上床睡觉的时间已经过去好几个钟头了。简坐在楼梯的最上面,望着下面的盛况——母亲穿了件低领白罩衫,戴着珍珠项链,妩媚迷人;父亲穿着微微起皱的燕尾礼服,看上去有些稚气。他们看起来既熟悉,又陌生,仿佛是两个被雇来扮演她父母的人。夜晚将尽时,客人都走了,母亲脱下全身衣服,只剩下一只脚上的高跟舞鞋,然后她的父母在客厅里做爱。简觉得他们的做爱真是当晚最无聊的部分,于是她很快就倒头睡着了。简小时候(在矫正牙齿之前)睡觉会发出很响的呼噜声。她的父母完事后听到了她的呼噜声,这才发现她没在自己床上。
就在简确信加托是自己母亲之后的第三个月,她患了严重的荨麻疹。
父母的说话声把简弄醒了。她透过栏杆的间隙往下瞧,但再也看不见两个大人了。
简曾经长时间地与加托对话——内容主要围绕一个曾是母亲的人类变成了一只猫以后是怎样的感觉。进行这些讨论时,加托只顾着舔自己的爪子,一声不吭。简认为这份沉默是因为它智慧高深,且对她所说的莫不赞同。
“你觉得她会不会看见整个过程了?”简听到母亲这样问。
简八岁的时候,她确信自己亡母的灵魂进入了家猫加托的体内。这一信念的主要依据是加托身上的毛和母亲的头发是一个颜色的。
“即使看见了,我想她也不懂。”父亲回答道。
3
接着,简就听到楼梯井上响起的脚步声——有人上来了。一秒钟后,墙上出现了一个人影——这人影究竟是父亲还是母亲,一时还很难说。事实上,她始终都未曾知晓。因为就在那时,简决定逃离人影,奔回自己的卧室。
“哦,听听,”贝丝姑妈说,“她开始明白了。”
巧合的是,当简走向圣坛时,她也在考虑采取同样的行动。然而,随着仍在演奏的《婚礼进行曲》,简仍然不能自已地一步一步向前迈着。她突然想到,婚礼上的曲子之所以是进行曲,而不是别的什么——比方说华尔兹——是有其原因的。
简感觉受了莫大的委屈,哇哇哭了起来。
走到圣坛时,简觉得仿佛教堂里的所有人都消失不见了,仿佛这世界上只有她和简克两个人,仿佛简克能听见她的所思所想。
贝丝姑妈错了。简完全明白死亡的概念,贝丝姑妈竟然以为她对母亲的死无动于衷,这让她十分受伤。在简看来,重新摆放她的布娃娃屋里的摆设就是她表达悲伤的方式,这对所有人应该都是一目了然的。她把妈妈娃娃(这是一个由爸爸、妈妈、儿子和女儿组成的小家庭)和所有属于妈妈娃娃的东西都挪到了布娃娃屋的阁楼里。简想不通,为什么人们会觉得掉眼泪比重新摆放布娃娃屋里的家具更能表现悲伤呢?
简在想,你并不了解我。如果你了解我的全部,那我们的爱情很可能就走到了尽头。
简听觉特别灵敏,听到她的贝丝姑妈低声对她父亲说:“她一下都没哭。她不懂玛格丽特已经死了。这个年纪,小孩子还不太明白死亡的概念。这也是好事啊。”
过了一会儿,简克回答她:或许是,也或许不是。
简六岁的时候,她母亲去世。从所有外在迹象来看,简对母亲的死毫无所动。为她母亲守灵那个早上,她还在忙着重新摆放她布娃娃屋里的家具。
现在还来得及——
2
不是的,简,他打断她,爱情通常都有尽头,但在它尚未消逝的时候,仍然是值得拥有的。
尽管她才六个月大,简却也为自己竟记不得为什么要哭而感到荒谬。于是简便开始笑个不停。
这是为了安慰我吗?
大约到了第五个月,简突然忘记了她到底为什么要哭。接着在第六个月,她终于完全不哭了,大家都因此如释重负。
是的。
简并未注意到自己被挪了位置。她专心沉浸于自己的悲伤之中,无暇解读他人毫无规律的行为。
有一天我甚至可能恨你,简想道。
简并不是个可爱的新生儿。她拖着鼻涕,小眼睛和鼻子都红彤彤的,脸也圆肿肿的。护士将简从育婴房转移到一个单独的房间。她们觉得简那不绝于耳的凄惨哭声吓到了别的婴儿。
但现在还没到那一天,简克回答。至少我希望还没到。
简是哇哇哭着出生的,出生之后的六个月里,她都一刻不停地哭着。通常来说,婴儿都是哭哭啼啼的,但没人见过哪个婴儿像简这样能哭。
于是简笑了。过会儿到她说话的时候,她知道该说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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