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约翰礼貌地应了一声。他想不出应该怎么回答才担得起这样的信任。他想过说“那很好呀”,但这听起来会很空洞;才要冲口而出“真的吗”,也生生咽了回去,因为这听着好像是在置疑珀西的陈述。如此一句叫人震惊的话几乎是不能被置疑的。
“我父亲,”他说,“绝对是世上最有钱的人。”
“绝对是最最有钱的人。”珀西又说了一遍。
等两人坐到火车上的时候,珀西才头一次变得健谈起来。一天,他们在餐车边进午餐边评论学校里有些同学品行不端时,珀西突然改变了讲话的语调,冷不丁来了句:
“我刚才在看《世界年鉴》,”约翰拾起话茬来,“说在美国一年收入超过五百万美元的有一个人,一年超过三百万美元的有四个人,还有……”
第二个学年中期,有个名叫珀西·华盛顿的男生插到了约翰的班上。这个初来乍到者沉静、英俊、举止得体,衣着打扮即使在圣梅达斯也算得上出类拔萃的。可由于某些原因,他跟别的男生很是疏离。唯一跟他亲近的人就是约翰·T.昂格尔,但若涉及到他的家乡或者家庭情况这类问题,即使是对昂格尔,那也是绝口不提的。他很有钱,这自不必说,但是除了少数几个这样的推断之外,昂格尔对他的朋友就知之甚少了。所以在珀西邀请昂格尔到他“在西部”的家过暑假的时候,他毫不犹豫地接受了。这对昂格尔的好奇心来说,不啻为一道醇厚甜点。
“啊,他们算不上什么,”珀西把嘴撇成半月形,“不过是些锱铢必较的资本家、金融界小儿、小商人、放债的而已。我父亲能把他们通通都买下来,他们还不知道是谁干的呢。”
起初的两年,约翰在那里过得挺愉快。学生的父亲全都是财神,每逢夏天,约翰就去时髦的旅游胜地玩耍。他到过不少同学家,也很喜欢他拜访过的那些同学。同时,使他感到惊奇的是,所有这些同学的父亲都跟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似的,带着孩子气。他总在琢磨,他们怎么会如此超乎寻常地像。当他告诉人家他的家在哪儿时,别人就会快活地问他:“那里很热吧?”约翰则会挤出淡淡的微笑说:“是很热。”如果他们不是一直开这样的玩笑,或许他的反应能更热情一点儿——最好能换个问法,比如:“那个地方对你来说够热了吧?”虽然这种问法同样招他讨厌。
“可他怎么……”
从波士顿到圣梅达斯学校,乘一辆罗尔斯-皮尔斯汽车只需半小时就到了,可实际上两个地方到底离多远却没有人知道——因为除了约翰·T .昂格尔以外,没有谁是坐罗尔斯-皮尔斯汽车去的,并且以后大约也没有什么人再如此这般去了。因为圣梅达斯是世界上最昂贵、最顶级的私立预科男校。
“为什么他们没有他的所得税记录?因为他根本就不缴。要缴也只缴一小点儿……但他绝不会按自己真正的收入缴税的。”
约翰看了看,然后便义无反顾地扭脸向着自己的目的地进发。在他转身离去的时候,天空下哈迪斯城的灯火充满了温暖、热情的美。
“他一定特别有钱,”约翰坦率地说,“我很高兴,我就喜欢特别有钱的人。”
于是老男人跟年轻人握了手,流着泪,约翰掉头而去。十分钟以后他已经到了城外,停下,最后一次回望。此时,门楣上维多利亚时期的老派格言对他具有奇特的吸引力。父亲曾经尝试过一次又一次,想把它换成更富有力量和生机的什么话,比如“哈迪斯——你的机会所在”,或者在电灯照亮的上方,竖一块素素净净只写着“欢迎”二字的牌子。老格言总是有那么点沉闷,昂格尔先生原本是这么想的——可是现在……
“一个人越有钱,我就越喜欢他。”他的黑脸膛现出热烈的坦率。“我去施尼泽尔-墨菲家去玩,薇薇安·施尼泽尔-墨菲有不少鸡蛋那么大的红宝石,还有许多像地球仪那么大的蓝宝石,里面还闪闪发光……”
“别忘了你是谁,来自哪里,”他父亲骄傲地继续说,“不要做出任何伤害自己的事。你是哈迪斯昂格尔家的人。”
“我喜欢宝石,”珀西兴致勃勃,大为赞同,“当然,我不想学校里有人知道这事儿,但我自己已经收集了好多。我一向喜欢收集宝石,不喜欢集邮。”
“我知道。”约翰嗓子沙哑地答道。
“还有钻石,”约翰一派向往地说,“施尼泽尔-墨菲家还有胡桃那么大的钻石……”
“记住,这里永远欢迎你。”他说,“你得相信,孩子,家里的炉火一定烧得旺旺的,一切都会如常——美好而有秩序。”
“那算什么。”珀西凑过去,压低声音,“那根本算不了什么。我父亲有一颗比丽兹-卡尔顿酒店[3]还大的钻石。”
约翰·T.昂格尔离家的前夜,昂格尔夫人带着母亲的傻气,用亚麻套装和电扇填满了他的行李箱,昂格尔先生则送给他儿子一只塞满了钱的石棉钱包。
[1]热箱(hot-box),铁路轴承箱;热床(hot-bed),旅馆出租的轮睡床铺。“从热箱到热床”是指从火车到旅馆,这里指昂格尔夫人去过很多地方。
如果你去过哈迪斯就一定知道,那些时髦的预科学校和学院的名称在那里基本没有什么意义。这里的居民已经与世隔绝得太久,尽管他们在穿着打扮、行为举止以及文学等方面显示还是跟得上时代的,但这一切却在很大程度上是依赖道听途说得来的。在哈迪斯被认为是一次精心制作的盛会,如果搬到芝加哥,则无疑会被哪位牛肉大亨家的千金说成“还是有点寒酸”。
[2]这里指小约翰·昂格尔还被当作小男孩的时候。
约翰·T.昂格尔出生于哈迪斯——密西西比河沿岸的一个小城——一个世代闻名的望族之家。约翰的父亲经过数次白热化的激战,保住了其业余高尔夫球赛冠军的头衔。昂格尔夫人呢,就像当地话说的那样“从热箱到热床”[1],以发表政治演说而家喻户晓。刚满十六岁的小约翰·T.昂格尔,在套上长裤以前[2]就已经跳遍了纽约传来的所有时兴舞蹈。眼下,小约翰得离开家一阵子了。就所有的外省地区而言,对新英格兰教育的尊崇就是一个祸根——它会每年把这些地区前景最为光明的小伙子给通通吸走。约翰的父母也没能幸免。除了波士顿附近的圣梅达斯学校之外,再无哪所学校适合他们——哈迪斯这地方太小了,根本搁不下他们家心爱的天才儿子。
[3]丽兹-卡尔顿酒店(Ritz-Carlton)是一个高级酒店及度假村品牌。第一家丽兹-卡尔顿酒店于1927年在波士顿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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