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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 致一位女友

您关于我的诗所说的话正中要害:为什么我过时的、有点衰老的诗歌中可以有的东西,年轻一点的人的诗里却不能有呢?为什么这首诗里的话没有或较少贬值,而这类作家之言过了两代就贬值?

实际上这正是诗歌的两个典型例子,一类新式的,一类过时的。如果莱曼比我小四十岁的话,那么这个对比倒是可以理解,但他只比我小五六岁。

您和我以及我们的朋友们不能解答这个疑问。我们当中谁都不可能把我的诗句视作仿佛它们不是出自我手,仿佛它们背后没有一个长长的生命与范围广涉的作品。但我猜测且担心:如果我们中的某人还是可以做到这一点的话,或者如果把这些诗句放到一个读者面前,他容易接受诗歌,但对我一无所知,那么他的确会觉得诗有善意,但陈旧,没什么用。因为它们真的不符合今天人们对诗的要求,对没有成见的人来说,我的话不是金子,而是通货膨胀的货币。

感谢您附有莱曼新诗的来信!

好了,对问题不必做出决断。如果对真理的追求被拥有真理本身所取代的话,我们会变成什么?哲学会变成什么?

1953年9月底

当我写最后一行时,我又想起我没说任何新的、自己的东西,而是改动了莱辛的经典句子<注:"莱辛的名句:“对真理的追求比对真理的占有更为可贵。”">。看来我在哪儿都摆脱不了旧的价值观与话语。对此我们只能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