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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露易丝· 科莱的故事版本

但是我可以告诉你,这种精神的恋爱也不比我们心灵的恋爱更容易。他粗鲁、笨拙、霸道、傲慢;同时他又温柔、感性、热情、投入。他无视规则。他拒绝给予我的思想以充分的承认,就像他拒绝充分地承认我的感情那样。当然,他确实无所不知。他告诉我,他心智上已经六十岁了,而我才二十岁。他告诉我,如果我总喝水而不喝酒,就会得胃癌。他告诉我,我应该嫁给维克多· 库赞。(在那个问题上,维克多· 库赞则认为我应该嫁给居斯塔夫· 福楼拜。)

最后我渐渐相信,他最希望从我身上得到的,是一种智性的伴侣关系,是精神上的恋爱。那些年里,他正在为《包法利夫人》而努力写作(不过,也许并没有他声称的那般辛苦),在一天结束时,因为身体上的放松过于复杂,可能会包含太多他未能完全掌握的东西,所以他寻求的是智性上的放松。他会坐在桌前,拿出一张纸,向我进行倾述。你没觉得此情此景很感人吧?我不希望你这样想。那个对与居斯塔夫相关的谎话全都笃信不疑的时代已经终结了。顺便说一下,他从来没有用密西西比河的河水来给我的乳房洗礼;我们仅有的一次相互送水,是我给他防脱发的塔布雷尔水。

他把自己的著作送给我。他把《十一月》寄给我。这本书很差,很平庸;我未作评论,话藏在了心里。他送给我首印版的《情感教育》;我并不是特别喜欢,但我又如何能不夸它呢?他对我的赞扬恶语相向。他送给我他的《圣安托万的诱惑》;我确实推崇这本书,并对他如实相告。他再一次冲我说狠话。他肯定地告诉我,书中我所欣赏的部分,恰恰是最容易写成的;我小心翼翼提出的修改建议,他认为只会削弱这本书。他对我为《情感教育》体现的“过度热情”深感“震惊”!一个默默无闻、没发表过什么作品的外省人,就以这样的方式来酬谢一个巴黎著名诗人的(他还宣称爱着此人)赞美之词。我对他作品的评论唯一有价值的地方,就是可以被他作为恼人的借口,来给我上一通艺术课。

他会自鸣得意地认为自己在和我恋爱;我认为,这种感觉给了他一种未被承认的愉悦,因为他总是渴望我的肉体,但又不断禁止自己去获得它:自我禁绝和自我放纵一样,令他感到兴奋。他曾告诉我,我的女性气质比大部分女人都少;我肉体上是女人,但精神上却是男人;我是一个新式双性人,属于第三性。他多次和我讲到这种愚蠢的理论,但实际上他只是在说给自己听:他越不把我当女人,就越不需要去爱我。

当然,我知道他是天才。我一直认为他是一个杰出的散文体作家。虽然他低估了我的天赋,但我没有理由低估他。我不像那个恶心的杜康,此人虽然骄傲地声称自己和居斯塔夫有多年交情,却总否认他是个天才。我曾参加过那些讨论当代精英的晚餐聚会,在这种地方,每当有人提到什么新的名字,杜康总是彬彬有礼地纠正众人的看法。“那好,杜康,”有人最后有些不耐烦地说,“你如何评价我们亲爱的福楼拜呢?”杜康赞许地一笑,然后故作公正地把两只手的指尖相互轻轻叩击了一下。“福楼拜是一个有着罕见之才的作家,”他回答时,用的是居斯塔夫的姓氏,这让我非常吃惊,“但是他因为身体欠佳,而无法成为天才。”你也许会以为他在练习写自己的回忆录。

当然,爱他是很困难的。他的心疏远而孤僻;他对爱感到羞耻,也小心谨慎。他曾告诉我,真爱可以打败别离,死亡和背叛;真正的爱侣可以十年不见面。(我对这样的言论并不欣赏;我只是猜测,当我离开、不忠或死去时,他才会感到最轻松自在。)他喜欢自我安慰说他有多么爱我;但我从未见过哪个爱人如此缺乏耐心。“生命就像骑马,”他曾在信中写道,“我曾经喜欢策马飞奔;现在我喜欢缓步前进。”他写那番话时还不到三十岁;他已经决定要提前迈向衰老。可是对我而言……策马飞奔!飞奔!风吹动头发,笑发自肺腑!

至于说我自己的作品!当然,我时常寄给居斯塔夫看看。他说我的风格绵软、松垮和陈腐。他批评我的标题起得模糊而刻意,带着“蓝袜子”才女的味道。他像教师那般给我讲解法语“抓”与“被抓”的区别。他表扬我的方式,就是说我写得像母鸡下蛋一样自然,或者评论说,在把我的作品批得面目全非之后,“但凡我没标注的地方,要么在我看来还不错,要么很出色”。他让我用头脑去写,而不要用心去写。他告诉我,头发要在梳过之后才会油亮,风格亦是如此。他让我别把自己放入作品中,也不要将事物诗化(可我是一个诗人!)。他说我虽然热爱艺术,但是并无艺术信仰。

就第二种情形而言——这点更重要——他害怕我,因为他害怕他自己。他害怕会彻底爱上我。这不仅仅是惧怕我可能会入侵他的书房,破坏他的孤独;他也是惧怕我会入侵他的心。他对我残忍,因为他想把我赶走;但他之所以想把我赶走,因为他害怕会彻底爱上我。让我告诉你一个秘密想法:对居斯塔夫来说,他半知半解地认为我即意味着生活,而且他对我的拒斥愈发强烈,因为这激发了他最刻骨的耻辱感。可这是我的错吗?我爱他;我也想给他一个爱我的机会,还有比这更自然不过的事吗?我并不是为了自己才抗争,也是为了他:我不懂他为什么不允许自己去爱。他说幸福有三个要素——愚蠢、自私和健康——他说自己只确定具备第二点。我去争论,去战斗,但他只肯相信幸福乃无望之事;这让他获得了某种奇怪的慰藉。

当然,他希望我尽可能像他那样去写。我常常在作家中发现这种虚荣心;愈是著名的作家,这种虚荣心体现得愈发明显。他们相信所有人都应该像他们那样写:当然,写得不如他们那般好,但方式是相同的。就像是高山对于小丘的期待。

后世之人也许会得出一个简单的答案:他之所以鄙视我,是因为我值得鄙视,而且因为他是一个伟大的天才,所以他的判断也一定是正确的。但并非如此;从来都不是这样。他害怕我:这就是为什么他对我如此残忍。他害怕我的方式,既常见,又罕见。就前一种情形而言,他害怕我,就和很多男人害怕女人一样:因为他们的情妇(或妻子)懂他们。他们有些男人,心智并不成熟:他们希望女人懂他们,为此会告诉她们所有的秘密;然后,当他们真的被懂了,他们又因为女人的这种理解而憎恨她们。

杜康过去常说,居斯塔夫对于诗歌毫无感觉。虽然我并不喜欢与他意见一致,但我的确赞同这一点。居斯塔夫总给我们讲诗——不过那通常是布耶的东西,而不是他自己的——但他自己并不懂。他自己从不写诗。他曾经说,他希望赋予散文以诗歌的力量和地位;但在这个计划中,似乎首先要做的就是削弱诗歌。他希望自己的散文做到客观、科学、毫无个人感情,不发表任何观点;所以他认为诗歌的写作也应该遵循同样的原则。请告诉我,如何能写一首客观、科学、毫无个人感情的情诗?请告诉我。居斯塔夫不信任情感;他害怕爱情;于是他把这种恐惧症擢升为一种艺术信条。

他为什么要如此羞辱我?我相信,这并不像恋爱中那种常见的情形一样,是因为我那些曾吸引他的品质——我的活泼,我的自由,我和男人的平等感——最终令他生厌。情况并非如此,因为他从一开始就是这种奇怪而粗暴的作风,甚至当他爱我最深时也没变过。他在写给我的第二封信中说:“我每每见到摇篮就会想到坟墓;见到赤裸的女人就会想到骷髅。”一个普通的爱人是不会有这样的情感表达的。

居斯塔夫的虚荣心不止体现在文学上。他不仅认为别人应该学他那样去写,还认为别人应该学他那样去活。他喜欢在我面前引用爱比克泰德的话:克制,并隐藏你的生活。跟我说这话!一个女人,诗人,爱情诗人!他希望所有作家都在外省深居简出,忽视心灵的自然情感,鄙视声名,筚路蓝缕地在枯灯下阅读无名的文本。好吧,这也许是培养天才的恰当方式;但它也扼杀天才。居斯塔夫并不懂这一点,不明白我的天才取决于眨眼之间,情感突至,不期而遇:换言之,它取决于生活。

让我告诉你居斯塔夫是如何羞辱我的。当我们刚恋爱时,会相互交换礼物——那是一些小信物,通常本身没什么意义,却似乎承载了赠礼人的灵魂。我送过他一双我的拖鞋,他经年累月都爱不释手。他曾送给我一个镇纸,就是他曾摆在自己书桌上的那个。我非常感动;这似乎是作家之间最完美的馈赠:那个曾经压在他散文作品上的东西,现在将压着我的诗篇。也许我对此发表了太多感慨;也许我表达谢意时过于真诚。这就是居斯塔夫对我说的话:他对失去那个镇纸根本不伤心,因为现在又有了一个同样好使的。我想不想知道那是什么?如果你想让我知道,就说吧,我回答说。他告诉我,他的新镇纸是一段后船桅——他用手比画出一个夸张的尺寸——那是他爸爸用产钳从一个老水手的后庭里拔出来的。这个水手——居斯塔夫继续说道,仿佛这是他许多年来听到的最好故事——嘴上说的是,他完全不晓得这段船桅如何跑到了体内那个地方。居斯塔夫仰头大笑。最让他好奇的是,既然如此,他们又如何能知道那段木头来自哪根船桅。

如果可以的话,居斯塔夫也许会把我变成一个隐士:巴黎隐士。他总是建议我不要去见别人;不要回复某某某的信件;不要把这个崇拜者太当回事;不要把某位伯爵当——情人。他声称这是在保卫我的工作,并说我每花在社交上一个小时,就意味着桌边写作的时间又少了一个小时。但这不是我的工作方式。你不能给蜻蜓架上车轭,然后让它去推谷磨。

他也用其他方式来羞辱我。他对我撒谎。他向朋友说我的坏话。他以真理的神圣名义,取笑我写的大部分作品。他假装不知道我有多么可怜。他四处吹嘘自己在埃及从一个收费五苏的妓女那里染上了花柳病。他在《包法利夫人》中以庸俗的手法公然报复我,揶揄那个我作为爱的信物送给他的印章。他这种人居然还声称艺术应该不夹杂私情!

当然,居斯塔夫否认他有任何虚荣心。杜康在他的一本书中——我忘记是哪本,因为他写了那么多本——提及了一个人过度孤独的不良影响:他将孤独称之为虚假的导师,用双乳哺育一对叫自负和自大的孪生婴儿。居斯塔夫自然会视其为人身攻击。“自负?”他给我写信说,“这个就算了。但自大?不。傲慢是一码事:那是一头野兽生活在洞穴里,游荡于荒漠中;自大,从另一方面说,就是一只鹦鹉,在枝头跳来跳去,众目睽睽之下聒噪个没完。”居斯塔夫把自己想象成一头野兽——他喜欢认为自己是一头北极熊,远离人世,野蛮孤独。我同意他的比喻,甚至称他为美洲大草原上的野水牛;但也许他真就是一只鹦鹉。

居斯塔夫曾经常常侮辱我,当然,甚至从一开始他就这样。我不可以给他直接写信;我必须把信通过杜康转交。我不可以去克鲁瓦塞看他。我不可以见他妈妈,哪怕我事实上曾在巴黎街头被介绍给她认识。我曾偶然听人讲过,福楼拜夫人觉得她儿子待我很恶劣。

你觉得我说得太刻薄?我爱他;这就是为什么我能让自己这么刻薄。听着。居斯塔夫鄙视杜康对“荣誉军团勋章”的渴求。但几年之后,他自己倒接受了。居斯塔夫鄙视沙龙社交,但后来他却进入了玛蒂尔德公主的圈子。你听说过居斯塔夫当年在烛光下昂首阔步时戴的手套花了多少钱吗?他欠了裁缝两千法郎,其中五百法郎是手套的花费。五百法郎!他那本《包法利夫人》才给他带来了八百法郎的版税。他妈不得不卖掉土地来帮他还账。五百法郎买一双手套!一头白熊戴着白手套?不,不:是鹦鹉,是一只戴手套的鹦鹉。

多么会安慰人!多么好的宽慰!我不必嫉妒,因为她毫无感觉!这个男人居然声称理解人类的心灵!她是一个残缺的机器,而且她早已忘记了他:我应该为此而感到欣慰吗?这种挑衅般的安慰,让我对这个在尼罗河与他交媾的女人想得更多,而非更少。我和她还能有更多的不同吗?我是西方人,她是东方人;我是完整的,她是残缺的;我与居斯塔夫最深入地交心,她只是短暂地与之做肉体交易;我是一个独立聪明的女人,她是一个靠和男人交易为生的囚徒;我心思缜密,打扮入时,温文尔雅,她肮脏龌龊,臭不可闻,野蛮无知。这也许听上去很奇怪,不过我渐渐对她产生了兴趣。毫无疑问,硬币总是痴迷于它的反面。多年以后,我去埃及旅行,想找到她。我去了埃斯那。我找到了她住的那个破陋小屋,但她不在。也许她听说我要来,就跑掉了。也许我们不见面更好;硬币不应该被允许看到它的另一面。

我知道他们是如何议论我的:知道他朋友们是怎么说的。他们说,我居然自大到认为我能嫁给他。但居斯塔夫过去常给我写信,描述我们婚后的样子。所以我憧憬一番,就错了吗?他们说,我居然自大到跑去克鲁瓦塞,在他家门口丢人现眼。但是我刚认识他那会儿,居斯塔夫常给我写信,说起我即将要去他家。所以我憧憬一番,就错了吗?他们说,我居然自大到认为我和他有朝一日会合写一部文学作品。但是他曾对我说,我的一个故事是杰作,我的一首诗可以让石头为之动容。所以我憧憬一番,就错了吗?

但这并非一个美学问题;至少这里不是。当我表达了自己的厌恶,居斯塔夫却将之理解为嫉妒。(我确实有点嫉妒——当你发现自己心爱的男人在私人日记中没有提到你,却长篇累牍写着关于恶臭妓女的事,谁又会不感到嫉妒呢?)居斯塔夫认为我只是嫉妒,这一点也许情有可原。但你现在听听他的理由,听听他对女人心思的理解。他告诉我,不要嫉妒库恰克· 哈涅姆。她是一个东方女人;这个东方女人是一台机器;对她来说男人都没有区别。她对我毫无感觉;她早已经忘了我;她终日无聊地生活在吸烟、泡澡堂、描眼线、喝咖啡这些事情中。至于说她肉体的欢愉,那是非常少的,因为她很早就被切除了那个著名的按钮,那是一切欢愉的基础。

我也知道,当我们死后会发生什么。后世之人会妄下结论:他们天性如此。人们会站在居斯塔夫那边。他们会匆忙对我做出解读;他们会用我的慷慨来反对我,鄙视我所拥有的爱人;他们会将我斥为一个曾轻率地威胁并干扰作家写作的女人,而他们非常喜欢这个作家所写的东西。某人——也许甚至是居斯塔夫本人——会烧掉我的信;他自己的信(我小心翼翼保存着它们,但这其实对我自己非常不利)会流传下来,以证实那些思维懒惰的人脑中的偏见。我是一个女人,也是一个在有生之年就耗尽了自己声名的作家;基于这两点原因,我并不指望后人的太多同情或理解。我介意吗?我当然会。但今天晚上我不想报复谁;我听天由命了。我向你发誓。把你的手指再往下,握着我手腕。就是那儿;我告诉过你的。

他真的懂女人吗?我对此表示怀疑。我记得我们曾为他那个尼罗河妓女库恰克· 哈涅姆而吵过架。居斯塔夫在旅行时会记笔记。我要求读他的笔记。他拒绝了我;我又提出要求;如此这般,软磨硬泡。最后,他答应了。它们让人……看得不舒服,那些笔记。居斯塔夫觉得东方吸引人的地方,我觉得很丢脸。一个交际花,一个身价昂贵的交际花,居然把自己泡在檀香木的油中,以掩盖她身上臭虫的恶心气味。我倒是想问问,这很令人舒心,很美丽吗?这个很稀罕,很华丽吗?或者说,这种事其实很肮脏,平庸,令人作呕?

法国普罗旺斯地区的小城。

居斯塔夫对此一窍不通。他这种人,经过刻苦学习,也许最终会从花的语言中学到两个词:一个是剑兰,当它被放在花束中间时,花朵的数目就代表了幽会定在几点钟;另一个是矮牵牛花,它说明有信被拦截了。他能搞懂这种简单而实际的用法。这里,就拿这朵玫瑰花举例(不管它是什么颜色,虽然在花的语言中五种不同玫瑰代表了五种不同含义):先把它放在你的嘴唇上,然后再放到大腿中间。居斯塔夫所能表达的最大限度殷勤,也就不过如此了。我很确定,他不会懂得银旋花的意义;或者,假如他曾尝试去搞懂,也会弄错答案。通过银旋花可以传递三种口信。白色的意思是你为什么要躲着我。粉色的意思是我要把自己和你绑在一起。蓝色的意思是我要等待更好的时光。你一定能猜到我在温莎花园选的是什么颜色的花。

法国作曲家。

我去了温莎。我记得那里有一座漂亮的圆塔,上面爬满了常青藤。我漫步在花园里,为居斯塔夫摘了一朵银旋花。我必须告诉你,他对于花其实非常浅陋无知。不是说在植物学方面无知——他也许在什么时候学过这些,正如他对其他事物(除了女人心之外)的了解——而是不了解它们的象征意义。花的语言,其实非常典雅:灵巧,高贵而且精确。当花的美丽被用来表达感情的美丽并与之产生共鸣时……哦,这种幸福感就连收到红宝石这样的赠礼都难以比拟。鉴于花会凋谢,所以这种幸福就变得愈发令人痛苦。但也许,在这朵花凋谢之前,他会又送来一朵……

法国哲学家。

我逃到了英国。我无法忍受再在法国多待一刻:我的朋友们见证了我的冲动。我去了伦敦。那里的人们待我很好。我被介绍给各种杰出人物认识。我见到了马志尼;我见到了古奇奥尼伯爵夫人。和伯爵夫人的见面令我非常开心——我们立刻成为了好友——但也隐隐让我觉得悲伤。乔治· 桑和肖邦,古奇奥尼伯爵夫人和拜伦……他们还会说露易丝· 科莱和福楼拜吗?我坦白告诉你,这种想法让我很长时间里暗自神伤,但我努力用哲学的智慧去承受。我们将来会发生什么?我将来会怎样?我不停问自己,在爱情中雄心勃勃是不是一种错误?那样错了吗?回答我。

英国哲学家、经济学家。

我必须要见他。我们必须谈谈。你不能像打发理发师那样打发自己的爱人。他不愿意来巴黎见我;那我就去找他。我坐火车去了鲁昂(这次不是到芒特为止)。我坐船顺流而下,去了克鲁瓦塞;当那个年迈的船工用力划着桨时,我的心中希望与恐惧也在相互搏击。我们看见了一座英国风格的白色房子,很漂亮,并不高;在我看来,那房子充满了善意。我下了船,推开铁栅栏,就在那里被拦了下来。居斯塔夫不让我进。一个护院的丑老太婆把我赶了出去。他不愿在那里见我;他只能屈尊降贵去酒店见我。我的卡戎用船将我接回。居斯塔夫独自去坐轮船,然后在河上超过了我,并比我先上岸。这是一出闹剧。一场悲剧。我们去了我的酒店。我说话,他却置若罔闻。我谈到了幸福的可能。他告诉我,幸福的秘诀,在于早已获得幸福。他不能理解我的痛苦。他以一种令人羞辱的克制抱着我。他让我嫁给维克多· 库赞。

法国浪漫主义诗人、剧作家。

而我的花——我记得最清楚的那一朵——是在我所说的地方采摘的。是在温莎花园。在那之前,我去了克鲁瓦塞,这次悲剧之旅吃了闭门羹,受尽各种屈辱和痛苦。你肯定听到的是不同版本吧?真相很简单。

法国诗人、剧作家、小说家。

但无论如何:当他和那个损友在那个无聊、落后的乡间徒步旅行时,居斯塔夫又给我送了一次花,是他从夏多布里昂坟墓旁边采的。他写到了圣马洛那里宁静的大海,粉红的天空,芬芳的空气。这景色很美,对吧?在那个满是石头的海岬上,坐落着这座浪漫的坟墓;这个伟人躺在那里,头朝着大海的方向,永远倾听着潮涨潮落;这个年轻的作家,心中文思泉涌,跪在墓旁,看着傍晚天空的霞光一点点散尽,思考着——以年轻人惯有的方式——永恒,思考着生命的短暂,思考着伟大之物的慰藉,然后他从夏多布里昂坟边尘土里摘下一朵扎根于此的花,将它送给巴黎的美丽情妇……我能对此举无动于衷吗?当然不能。当一个人收到一封写有终结的信后不久,就从坟墓边摘了一朵花送给写信的人,我自然会觉得这样的花颇为勾人。而且我也难免会注意到,居斯塔夫的信是从蓬托尔松寄出的,这个地方距离圣马洛有四十公里。难道居斯塔夫为自己摘了这朵花,然后过了四十公里后就腻烦了?或者说——我之所以会这么想,只是因为我曾与居斯塔夫这个有感染力的人同床共眠过——他其实是在别处摘的?他想到摘花时已经太晚了?谁能禁得起这个事后才想到的妙招的诱惑,哪怕是在恋爱中?

法国艺术批评家、小说家。

当然,这不是他最后一封信。他刚到那沉闷的乡间,假装着自己如何喜欢那些废弃的城堡和单调的教堂(三个月!),就开始转而思念我。他开始写信给我,向我道歉,向我忏悔,请求我给他回信。他总是那样。当他在克鲁瓦塞时,就会梦想酷热的沙漠和波光粼粼的尼罗河;当他到了尼罗河,就会梦想潮湿的雾气和波光粼粼的克鲁瓦塞。他并不是真的喜欢旅行,当然。他喜欢的是旅行这一想法,是旅行的记忆,而不是旅行本身。这一次我倒是赞同杜康的说法,他曾说居斯塔夫喜欢的旅行方式,就是躺在长沙发上,看着风景从眼前经过。至于那次著名的东方之行,杜康(是的,那个恶心的杜康,那个狡猾的杜康)认为居斯塔夫在旅行的大部分时间都处于浑浑噩噩中。

法国雕塑家。

接下来的一朵花就没那么令人幸福了。居斯塔夫动身去布列塔尼旅行。我不应该大惊小怪吗?三个月!我们相识还不到一年,整个巴黎都知道我们多么相爱,他却选择要和杜康待上三个月!我们本可以像乔治· 桑和肖邦那样;甚至比他们过得更好!但居斯塔夫坚持要和他那个野心勃勃的娈童消失三个月。我不该大惊小怪吗?这难道不是对我的直接侮辱,不是想羞辱我吗?可是他却说,当我在公共场合向他表达感情时(我不觉得爱有什么可耻的——为什么要这么想?如果必要的话,我会在火车站候车室大声地示爱),他说我是在侮辱他。想一想吧!他抛弃了我。在他临行前写给我的最后一封信上,我写下了终结这个词。

法国一个具有传奇色彩的男孩,1800年被捕获时据说在森林中度过了大部分童年岁月,不会讲话,如同野人。

他曾经给我送过花。那种特别的花;这是一个不同寻常的情人的寻常之举。他有次送了我一朵玫瑰。那是在一个星期天的早上,他从克鲁瓦塞自家花园的篱笆上摘来的。“我吻了它,”他写道,“将它立刻放到你嘴边,然后——你知道还要放到哪里……再见!一千次吻你。从黑夜到白天,从白天到黑夜,我都是你的。”谁能拒绝这样的深情?我吻了这朵玫瑰,然后那天晚上,我把它放在床上,放在他希望我放的地方。第二天早晨,我醒来时发现玫瑰已经在夜里被折腾成了芬芳的花瓣。床单上都有克鲁瓦塞的气息——那个我尚不了解的地方将是我的禁地;在我的两个脚趾之间有一片花瓣,右边大腿的里侧还有一处细细的划痕。居斯塔夫,尽管他渴望而笨拙,竟然忘记拔光玫瑰根茎上的尖刺。

原文为法语。

你知道,我与别人不同。妓女太肤浅;女工也是花钱就能搞;男人不一样——无论多深的友谊,它总有着自己的限度。但是爱情?自我的迷失?既是拍档,又相互平等?他可不敢冒这种风险。我是唯一足够吸引他的女人;他因为害怕,而选择去侮辱我。我想我们应该为居斯塔夫感到难过。

原文为法语。

在黑夜中,我们两个能和谐相处。居斯塔夫并不害羞。他的品位也不那么狭隘。毫无疑问——我何必要谦虚——在他所有睡过的女人中,我是最美丽、最出名、最令人充满欲望的(如果说我有什么情敌,那也不过是一头奇怪的野兽,待会我会讲到)。面对我的美貌,他有时候自然会感到紧张;而在其他时候,他又显得有些过分地洋洋自得。我能理解。在我之前,他找过妓女,当然,还和女工、和朋友做过。埃内斯特、阿尔弗雷德、路易和马克斯:在我看来,这就是一帮学生娃。他们的交情是通过鸡奸来确认的。不,我这样讲也许不公平;我也不知道具体是和谁,也不知道确切的时间和内情;不过我确实知道,居斯塔夫从未厌倦过男女通吃这种事。我还知道的是,当我趴着时,他盯着我的眼神总是没个够。

原文为法语。

当然,他有着年轻壮男的那种永恒错觉,认为女人衡量激情的方式,看的是男人一夜能重振几次雄风。好吧,某种程度上,我们的确在乎这个:谁会否认这一点呢?这对男人而言是恭维,不对吗?但它并非最终决定因素。没多久,这种事说起来就像是打仗了。谈起那些他曾享受过的女人时,居斯塔夫有一种特别的方式。他会回忆自己在基戈涅街常光顾的某个妓女:“我朝她射了五枪。”他对我吹嘘道。这是他的习惯性措辞。我觉得很粗俗,却不以为意:我们都是搞艺术的,你懂的。但是,我注意到了这里的比喻。你朝一个人开的枪越多,他最后越可能死去。这就是男人想要的吗?他们需要一具尸体,作为自己男子气概的证据吗?我怀疑他们的确如此。而女人,因为喜欢哄男人开心,总不忘在最后销魂的那一刻大叫,“哦,我要死了!我要死了!”或诸如此类的话。做完一轮爱之后,我时常觉得自己脑子十分敏锐;观察透彻,诗性大发。但我知道,最好不要用胡言乱语打搅我的英雄;相反,我故作餍足地躺在那里,如同一具尸体。

法国作家,写有《墓畔回忆录》等。

他很饥渴,我的居斯塔夫。想劝他——老天都知道——来见我一面绝非易事;可一旦他来了……不管我们两个之间如何吵架拌嘴,从来不会在晚上起争执。夜色中,我们的相拥如同闪电来袭;狂烈的惊奇与温柔的调情交织在一起。他随身带了一瓶来自密西西比河的水,他说打算用这瓶水来给我的乳房做一次洗礼,作为爱的象征。他是一个强壮的年轻男人,我喜欢他的力量:曾经有一次,他在信中的落款是“你的阿韦龙野孩”。

原文为法语谚语,有马后炮之意。

我会更自由地回答问题,因为我生来就是这个性格;另外,因为我谈论的人是居斯塔夫。他总喜欢教训别人,告诉他们艺术家如何诚实,不能像中产阶级那般讲话。好吧,如果我把床单掀得高点,他只能责怪他自己了。

希腊神话中冥王哈得斯的船夫,负责将死者渡过冥河。

你看我的神情令人熟悉。我猜,你想让我告诉你,居斯塔夫是一个怎样的爱人。我知道,男人谈起这种事情总是急不可耐,又带着一丝轻蔑;就仿佛他们是在描述上一顿饭,一道菜接着一道菜地说。完全超然物外。女人就不像那样;或者说,她们喜欢讲述的细节、弱点,极少是男人喜欢的那种实实在在的东西。我们寻找的,是那些能昭示性格的蛛丝马迹——无论好坏。男人只会寻找那些让他们自我感觉良好的证据。他们在床上非常自负,远比女人更自负。我承认,在公开场合,两性之间其实并没有这么大差异。

意大利革命家,民族解放运动领袖,曾流亡英国。

我为我们的年龄差异而脸红吗?我为什么要脸红?你们男人在爱情上都喜欢随大流,在想象力上又过于老土;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必须要恭维你们,拿一些小小谎言去支持你们。所以:我那时三十五岁,居斯塔夫二十四岁。我说完这一点,就不想再提了。也许你觉得这一点还没完:这样的话,我将要回答一下你尚未说出口的问题。假如你想研究一番这种姐弟恋双方的精神状态,那你不用研究我。研究一下居斯塔夫。为什么?我会告诉你两个日期。我生于1810年,9月15日。你记得居斯塔夫的那个施莱辛格太太吗?这个女人让他的少年之心初结疮疤,关于她的一切都注定只是水中之月,他曾经暗地里吹嘘这个女人,又为了她而将内心用墙砖封闭起来(你还指责我们女人沉溺于浪漫爱情?)。好吧,我碰巧知道的是,这个施莱辛格太太,也是生于1810年,也刚好是9月。准确地说,生日只比我晚八天,是23号。你懂了吗?

英国浪漫主义诗人拜伦在意大利时的情人。

居斯塔夫那时二十四岁。在我心中,年龄并不重要;爱情才是重要的。我的生活中并不缺居斯塔夫。假如我一直是在找情人——我承认我丈夫当时时运不济,而我和哲学家那时关系也颇为紧张——我也不应该选择居斯塔夫。但是那些胖银行家不对我胃口。而且,这不由你做主的,对吧?你是被选中的;一次秘密的无记名投票将你拣选到爱里,对此你无法上诉。

福楼拜在埃及游记中提到的一个东方妓女,这个词在土耳其语里是“小女人”的意思。

我们是在普拉迪耶那儿遇到的。我知道这有点俗套;当然,他倒不觉得。雕塑家的画室,随意的闲聊,没穿衣服的模特,各种风月场上的人。对我而言,这都再熟悉不过了(哦,几年前,我还在那儿和一个叫阿希尔· 福楼拜的医学院学生跳过舞,他很不灵活)。当然,我去那里不是当看客的;我去那里是给普拉迪耶当模特的。那居斯塔夫呢?我不想说得太难听,但当我第一次看到他时,我立刻就知道他属于什么类型的人了:高大、瘦削的外省人,迫不及待想进艺术圈,最后如愿时非常开心。我知道他们这种人在外省时说话的样子,既装得挺自信,实际上又心里没底:“去普拉迪耶那儿吧,我的朋友,你会找到个小妞演员当你的情妇,而且她也会满心欢喜。”无论是来自图卢兹、普瓦捷、波尔多或是鲁昂,这种男孩一边仍在为这么老远来到首都而隐隐感到焦虑,一边感到脑子里满是势利和贪欲。你看,我懂得这个,因为我自己也曾是外省人。我是十几年前从艾克斯来的。这一路颇为遥远;我能在其他人身上认出旅途的印记。

此处暗指女性割礼时切除的阴蒂头,目的是使得女性日后免除性的快感并保持贞洁。

我并不需要居斯塔夫进入我的生活。请看看事实。我那时三十五岁。我很漂亮,我……有名气。我首先征服了艾克斯,然后是巴黎。我两次获得了法兰西学院的诗歌奖。维克多· 雨果与我兄妹相称,贝朗热称我为缪斯。至于说我的私生活:我丈夫在他那一行业里受人尊敬;我的……庇护人是他那个时代最杰出的哲学家。你没有读过维克多· 库赞?那你应该读读。他的思想非常吸引人。他是唯一真正懂得柏拉图的人。是你们国家的哲学家密尔先生的朋友。然后,还有——或者说,很快就会有——缪塞、维尼和尚弗勒里。我并没有吹嘘自己俘获男人的本领;我不需要这么干。但是你明白我的意思了。我是蜡烛;他是飞蛾。苏格拉底的妻子放低身段,向这个无名诗人报以微笑。我是他中意的对象;他不是我的。

原文为法语。

我对造谣中伤没兴趣。如果你愿意,请将手往下,用手指摸我的前臂;是的,就在那儿,你感觉到脉搏了吧。我今夜不想报复谁。有朋友说,露易丝,你必须以牙还牙,像他那样撒谎。但是我不想如此。当然,我这辈子撒过谎;我骗过人——你们男人喜欢用的那个词是什么来着?——我耍诡计。但是,当女人是弱者时,她们就会耍诡计,她们撒谎是出于害怕。当男人是强者时,他们会耍诡计,他们撒谎是出于自大。你不同意?我只是说出我的观察;你们也许会不同,我承认。但你看到我多么冷静了吧?我冷静,因为我觉得自己是强者。而且——你什么意思?如果我是强者,可能就会像男人那样耍诡计?别这样,我们别把事情弄复杂了。

指一班学识丰富,对文学及其他知识均有相当了解与兴趣的女子。18世纪中叶,伦敦文学圈女性便昵称蓝袜子,她们衣着潇洒,社会上一般女士穿黑色丝袜,她们穿蓝色绒线袜,故名。

现在听听我的故事。我一定要说出来。来,挽着我的手,就像那样,我们一起散散步。我有故事要说;你会喜欢听的。我们沿着码头走,穿过那座桥——不,是第二座桥——然后也许我们可以在那边喝点干邑白兰地,等到煤气灯暗下来,我们再走回去。来吧,你没有被我吓着吧?你怎么那副表情?你觉得我是一个危险的女人?好吧,那是一种恭维——我接受这份赞美。或者,也许是……也许是我要说的话吓到了你?哈哈,我懂了……好吧,现在已经太迟了。你挽了我的手;你不能甩开它。别忘了,我可比你年纪大。保护我是你的分内之事。

希腊斯多噶派哲学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