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自己父亲的朋友乔治·福尔赛,不是还在赛马吗?梅弗莱血统,和其他的血统比起来,到底有什么优势呢?把买马的钱用来赌博是不是更好一些?
“这匹‘小’母驹,”他似乎听到了普罗芳德的声音,“有什么地方吸引你的?”
“可不能这样!”他突然自言自语道,“如果连养马都没意思了,那就没有什么事情有意思了!我来这不就是为了买马的嘛!我一定要买了它。”
瓦尔还是在那看着那头梅弗莱牝驹。乔治·福尔赛年纪不小了,但是普罗芳德应该很可能和自己差不多。但是瓦尔却感觉自己好小,就跟这匹梅弗莱牝驹一样,成了这两个人嘲讽的玩具。马儿也变得有些虚假了。
他往后走了两步,看着那些客人涌上看台:穿着考究的老头子,精明而强健的汉子,犹太人,装样子仿佛没有看到过马的教练员,轻浮而慵懒的高个女人,或者步调轻松、说话大声的女人,一脸严肃的年轻人——其中有两三个是独臂!
他走了过去,穿得很笔直,却有一丝懒洋洋的感觉。没什么表情,乔治·福尔赛走在他的后边,干净魁梧,一脸戏谑的神情。
“人一出生就是一场赌博,”瓦尔暗暗地想,“摇铃响起,马儿跑起,钞票放在那里;铃声响起,马儿跑起,钞票来了又去。”
“看,就在那边,福尔赛先生也会过去,”普罗芳德先生伸出他那只戴了黄色手套的手指头,“在温暖的小汽车中吃点午餐。”
他对自己突然萌发出来的这点哲学见解感到有点不可思议,于是抬腿走到草场门口看那匹心仪的马儿慢跑。它的动作挺好,于是他走向那有“小小”午餐的“小”车子。那 “一点点”午餐,估计许多男子都想吃,吃罢普罗芳德和他一起走向草场。
“谢谢,”瓦尔说,“荣幸之至。大概十五分钟后我就过去。”
“你的妻子很漂亮。”他突如其来地说了这么一句。
“我并不是,我并不爱骑马。我是个赛艇手,却不喜欢赛艇,但是我喜欢和朋友一起。瓦尔·达尔提先生,我带了一点午餐过来,你愿意吃点吗?量不多,小小的,在我车子里。”
“我认为她是最美丽的。”瓦尔淡漠地回答。
“我都没听说你还喜欢这个。”他对普罗芳德先生说。
“对啊,”普罗芳德先生说,“她的脸蛋儿非常漂亮。我就喜欢这样漂亮的女子。”
瓦尔笑了笑,以此来掩饰自己那种始料未及的感觉——养马不是什么新鲜事。他们这儿似乎把什么都看得那么平常,养马也一样。乔治·福尔赛、普罗斯伯·普罗芳德,我看就算是恶魔自己在这儿都没有他们两个看得透呢。
瓦尔有点疑惑地看了看他,看着同伴眼中的率直和好意,便压下了自己的担忧。
“我以前的时候就常常和你父亲一块观看赛马,”乔治说,“你养马养得如何?要不要我卖给你一匹啊?”
“什么时候你们想坐赛艇了,过来找我,我带你们到海上玩玩。”
瓦尔看了看那个个子高高的,胡子剃得光光的,微皱着双眉的男人,似乎眼睛中折射出了嘲讽的幽默。他好像记得,小时候在伊希姆俱乐部和父亲吃饭的时候似乎碰到过他。
“谢谢,”瓦尔说,心中的担忧又被激起了,“她不喜爱航海的。”
“有一位先生想要和你认识一下,我的舅舅,乔治·福尔赛先生【注:原文是把Forsyte译成Forsyde,而把“赛”的音读为“西”的音,以示普罗芳徳的外国口音“先生”。】。”
“我也是。”普罗芳德先生说。
“我挺好的,”普罗芳德先生回答,笑得不紧不慢,别人想学都学不来的。好丽说他是“和气的魔鬼”。哼!他这两撇剪得尖尖浓浓的胡须,倒是有点恶魔的样子。给别人的印象就是那种慢吞吞,但是很幽默,眼睛很秀气,又很聪明的样子。
“那你为何还驾赛艇啊?”
“你可好?”瓦尔嘀咕一声。
他眼中露出一丝微笑:“啊,这个我也不清楚,我做过很多事情,驾赛艇是最后一件。”
“普罗斯伯·普罗芳德——我们还一起吃过饭呢,记得吧?”声音再次响起。
“我看一定是奢侈的运动了,我认为你这理由很不充分呢。”
“是瓦尔·达尔提先生吗?达尔提太太挺好的吧,但愿是这样。”他这才注意到,说话人原来就是在妹妹伊莫金家看到的那个比利时家伙。
普罗斯伯·普罗芳德先生抬了抬他的眉毛,噘起那厚厚的下唇。
他带着这种想法,来到自己期盼已久的地方。这儿的赛马比较安静,是那些喜欢马而不是赌马的人的最爱了,瓦尔目不转睛地看着遛马场。在殖民地的这二十年,早已使他去掉了小时候养成的纨绔习气,剩下的只是喜欢马的那种执着和整洁,时下一些英国男子的“嬉皮笑脸”派头和女子“花里胡哨”的打扮,都不是他喜欢的。他觉得那虽然独特,但会让人生厌——好丽就一点不会这样,好丽才是他心目中最理想的样子。他眼光敏锐,动作利索,又十分聪明,很快就挑了一匹马,做成一笔生意,然后喝了点小酒。当他眼巴巴地看着梅弗莱血统的母马离开时,他身边传来一个幽幽的声音:
“我是个与世无争的人。”他说。
光的。打猎似乎还不够,我看我要操起老本行,开始驯马才可以呢。”因为在那个新国家中生活了这么长时间,多少比别人要看得透一些,所以,瓦尔就发现近代的养马术有些缺点。因为他们着重看的只是价钱高还有够时尚,而他要买的马一定是要筋骨好,不能徒有其表才可以!他似乎沉迷在了某一个马的血统中!他迷迷糊糊地想着:“这是什么鬼天气啊,难受得要死。不管怎样,我一定要去买一匹梅弗莱血统的好马。”
“你有参加大战吗?”瓦尔问。
坐在火车上,他用了很长时间回忆好丽、晴朗的天空、早报和纽马基特那模糊的记忆,而后就开始埋头苦读一本小册子【注:小册子指《罗孚马经》。】,里面讲的都是有关马的一些东西。福尔赛血统让他不能放下弄到一匹名种马的希望,他依然努力抑制自己达尔提家性格里要发大财的想法。他卖掉了自己在南非的产业回国后,就发现英国很少有太阳。他对自己说:“我必须要找点什么事做才可以,不然意志会被消磨
“嗯,我参加了,中了氯气,小小有些不舒服。”他的脸上带着那有些富贵神情的微笑。他没用“稍微”,而是用了“小小”,瓦尔也不知道他这是做作,还是不经意的小错误。很明显他是什么事都敢做的,那匹瓦尔中意的牝驹已经跑赢回来了,被一群对它感兴趣的人围着。普罗芳德先生从人群里问瓦尔:“你要叫价吗?”
“再见。”好丽喊,同时给了他一个飞吻。
瓦尔点了点头。旁边站着这样一个懒洋洋的撒旦,自己一定要有坚定的信念才可以。虽然他的外祖父有先见之明,每年给他留了一千镑的定息收入,再有就是好丽的祖父也每年给好丽留了这么多钱,才使他不用考虑自己会破产,其实他能用的流动资金并不多。卖掉南非产业的那些钱,也大多用在了置办萨塞克斯郡的产业上了。所以没有多长时间,他就不能叫价了,他暗暗骂道:“该死!这超出自己的底线了!”他的底线是六百畿尼,最后,那匹马以七百五十畿尼的价钱成交了。
“回去注意安全,可别摔了。亲爱的,再见。”
他正懊恼地想要离开,耳边响起了普罗芳徳先生幽幽的声音:“哦,我买下了那匹小牝驹,但不是给自己的,请你把它送给你的妻子。”
他喜欢马,汽车对于他实在是没有什么吸引力。因此,这辆福特在他和好丽手中简直是两个样子。还好赶上火车了。
瓦尔疑惑重重地看着这个家伙,可是从他眼中折射出的善意使瓦尔生不起气来。
“这车子,”瓦尔突然说,“非得踢它两脚,后蹄在上坡时不怎么好用力,下坡时估计要加点速度才能赶上火车了。”
“大战期间,我赚了一笔小小的钱,”普罗芳德先生看到瓦尔浮现出的疑惑,说道,“买了军火股票。一直以来我都是在赚钱的,可是花的钱却很少,但是我要花掉这些钱,所以我十分乐意给我朋友用。”
“我估计谁家老一辈都会如此的,亲爱的。”
“你按原价转让给我吧。”瓦尔忽然打定主意。
“他也算是一个奇怪的客人了。说实话,咱们族里闹得有些过了,你的父亲娶了索密斯舅舅的前妻,而他又娶了一个法国妻子。如果祖先有灵,肯定会气昏的。”
“不,”普罗芳德先生说,“你牵走,我不想要它。”
“他就像一个‘和气的魔鬼’。”瓦尔笑了笑。
“这不好,你不能——”
“你的分析让我明白不少,”瓦尔问,“你觉得那个比国佬普罗芳德怎么样啊?”
“怎么就不能了啊?”普罗芳德先生浅笑道,“我和你们家是朋友啊。”
好丽亲昵地把手伸到他的大衣口袋。
“七百五十畿尼不是一笔小数目。”瓦尔禁不住地说。
“你?很快你就可以轻车熟路了。”
“那好,你帮我养着它总行了吧,我想要的时候再说,你养它期间所有权归你。”
“我不太清楚,”好丽嘟囔说,“她应该就是时下那种时尚的年轻女孩吧,回国就遇到这么多的事情,真有些糊涂了。”
“只要你承认它属于你,”瓦尔说,“我是没什么关系的。”
“美丽,聪慧,可是我知道,她的倔脾气一上来,才不会管你什么呢。”
“那就这么决定了。”普罗芳德先生嘟囔了一句,就离开了。
“那就对了。你觉得她怎么样,瓦尔?”
瓦尔看着他的背影,想到他可能是个“和气的魔鬼”吧,这也不一定。他看到他跟乔治·福尔赛走到了一起,再后来就没有碰到他们了。
“没发觉。”
看赛马的这两天,他都住在了他母亲格林街的家里。威尼弗列德·达尔提今年都六十二岁了,保养得还是那么好,她算是被蒙塔谷·达尔提折磨了有三十三年,最后居然被一架法国楼梯解救了。对她而言,看到自己那么喜欢的长子在这么多年之后,居然从南非归来,还带着那么一个令人喜欢的媳妇,自己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在自己未婚时,自己还标榜是自由、享受和时尚的代表,可看到现今时代的女性,才知道那时候的自己简直是小巫见大巫了。打个比方说,结婚和离婚在她们眼中都不是什么大事,而威尼弗列德就常常后悔自己怎么就没有离婚。多结几次,指不定就找到了一个如意郎君,总比面对烂醉如泥的伴侣来得好。不过,唯一欣慰的是她生了伊莫金、茂德、瓦尔和宾尼狄克特——他马上要升为上校,并且在大战中完好地活了下来,这些孩子的婚姻一直都很幸福。那些还沉浸在他们父亲印象中的人,看到自己的孩子婚姻都这么幸福,都感到不可思议。不过,威尼弗列德倒是觉得,这都是因为他们像她而不是父亲,所以应该都是福尔赛家的人,可能只有伊莫金特殊一些。还有就是芙蕾,她哥哥的那个“小女儿”让她看不透,这孩子有时下年轻人的那种好动。“她就像风里的一朵小小火焰”,有一天晚饭后,普罗斯伯·普罗芳德就这么说过——但是她并不轻浮,说话也不会太大声。威尼弗列德的福尔赛性格,使她自然而然地讨厌现在的风气,对那些时髦女子的习惯和那理所当然的口头禅“我们就快快活活吧,因为明天要穷了!”【注:此处化用《旧约·以赛亚书》第二十二章十三节:“我们就吃吃喝喝,因为明天要死了。】感觉很不喜欢。她想了想芙蕾的特点,那就是她有坚强的决心,想要的东西如果得不到,那么坚决不放手——后果怎么样,她就不会过多地考虑了,毕竟她还很年轻。她长得很漂亮,遗传了她母亲那法国人爱好装饰的天性,都喜欢把小饰品加到自己的衣服上,带着她出去确实脸上增光不少;她是所有人关注的焦点,这一点,威尼弗列德看来是很不错的,因为她本身就是爱打扮、喜欢出风头的人。也就因为这样,自己才栽倒在蒙塔谷·达尔提身上。
好丽狡黠地看了他一眼,说道:“你可有发觉,她多么希望我们请她来?”
周六吃早饭时,她和瓦尔说起了芙蕾,也就顺便说起了家族的那个秘密。
“内幕消息【注:同他的父亲一样,瓦尔也喜欢说一些赛马的行话。】,好吧。”只要她说没事,就是没事。
“瓦尔,你舅母伊莲和你岳父那件事情已经过去了,没有必要让芙蕾知道——那样会生出不必要的事情。面对这件事,你舅舅索密斯是非常坚持的,所以你要小心些。”
“那件事不能让芙蕾和佐恩知道,一点都不能说。过了五天就行了,瓦尔。”
“我知道,只是事情好像变得棘手了,好丽的小兄弟要来我们那的农场当学徒。应该已经到了。”
“你老爹和索密斯舅舅的关系不是太好吧。”
“唉,”威尼弗列德说,“这可真有些棘手了,他怎么样啊?”
“是啊。”好丽说。
“我好像就一九〇九年在罗宾山见过他一次,那是我们回家,他光着的身上画了很多条条,蓝的红的,小家伙挺可爱的。”
“芙蕾是个挺精干的女孩子,”瓦尔说,“你说是不是?”
威尼弗列德感觉也不是那么糟,心头也就放松了不少。“不管怎么说,”她说,“好丽比较聪明懂事,她肯定知道要怎么做。我
瓦尔飞快地开着福特汽车,就像一个男人在那个新国家【注:新国家:指布尔战争胜利后新成立的南非联邦。】的环路上开车,坚决不减速,从没有碰到坑就可能丧命的担忧。
不会告诉你舅舅这件事,不然他只会更烦恼。你回来真好,你看我都这么大年纪了。”
“不用,不过你可以和芙蕾一起搭一点四十的那趟车回来。”
“哪有!你还是和以前一样,年轻漂亮。对了,母亲,你说那个普罗芳德可靠吗?”
“需要给他买点什么吗?周六我可以拿回来。”
“普罗斯伯·普罗芳德吗?他挺不错的。”
“今天。”
瓦尔闷哼了一声,于是把在马场的经历和母亲说了一遍。
似乎和当年向好丽求爱时没什么变化。他笑起来还是那么的大大咧咧,却又那么迷人,睫毛越来越深了,也越来越浓密了,睫毛下面一双淡灰色的眼睛,雀斑似乎变深了,两鬓的头发也变得有些白了。别人看到他的第一印象可能就是一个生长在阳光下、辛勤喂马的人。他在大门口打了一把方向盘,问道:“小佐恩什么时候到?”
“他就是这个样子,”威尼弗列德嘀咕着,“他可是什么事都敢做的。”
他在门洞里吻了吻妻子,尽管妻子是要陪他去车站再开车回来,可是他也没有打算在车站月台上吻她。非洲的气候和辛苦的养马弄得他不但皮肤黑了,而且多了许多皱纹,在布尔战争中伤残的腿更加剧了他行动的不便利——不过也正因为如此,他才逃过了这次大战中服役的命运,说不定也算是救了他一命。除了这些,一切
“哼,”瓦尔苛刻地说,“咱家和那种人交往不是什么好事。他们显得太随便了,什么也不在乎,和我们是不一样的。”
她的胸口紧紧地贴着自己,四目相对,瓦尔对自己残疾的腿和钱袋都安心了。他是应该有所收敛,好丽不会害自己,她一直都是那么聪明能干。她的脑子很机灵,总是能迅速察觉到他的情绪。从二十年前布尔战争时,两个人在南非结婚以后,自己对这个年轻的表妹竟然会这么的忠诚,不仅忠诚,而且没有感到一丝的不自在或者是厌烦,这对他自己来讲是很平常的事情,但对别人看来确实相当不容易,他毕竟也算是达尔提的后代呢!她是那么的机敏,自己却总是慢半拍,她还是那么的善解人意。两个人算是近亲结婚了,所以他们两个决定不要小孩,虽然她的皮肤有些黄,却很漂亮,身材也很好,还有那一头浓郁的秀发。瓦尔十分佩服她不仅能把自己照顾得无微不至,而且还拥有自己的生活乐趣,马术也日渐精湛。她坚持练琴,读很多的书,小说、诗歌,各式各样的书。在哥罗尼角【注:哥罗尼角:好望角的别称。】办农场的时候,她把农场的事物打理得非常好,把所有的黑人妇孺也照料得很好。老实说,她真的很机智;不会小题大做,也不会自命清高。瓦尔自己本不谦逊,但是也不得不承认自己不如她,可是他并不嫉妒——对好丽来说这可以说是最大的支持和尊重。大家可能都知道,只要自己看着好丽,她就会察觉,而她看自己时,自己却不一定知道。
这话倒是对的。威尼弗列德足足沉默了一分钟,接着才说:“这倒是!但他是一个外国人,瓦尔,我们应该对他宽容一些。”
“不要太累了,你的腿要注意休息,瓦尔,再有就是不要赌太多了。”
“那好,我就先收下他的马,等以后再找机会偿还他的人情吧。”
就在这周四的早晨,四十岁的瓦尔·达尔提走出自己在萨塞克斯郡高地北部租赁的大房子,他此时此刻的心情好比那两句诗一样。他是要去纽马基特,回想自己好像只去过那一次。记得那还是在一八九九年的秋天,他从学校里偷偷跑出来去剑桥郡看了一场障碍赛。他站在大门口,亲了亲妻子,然后把装满波得酒的小瓶子装进了口袋。
过了一会儿,他就和母亲告别了。母亲吻了他一下,他就去了马票行,然后去了伊希姆俱乐部,最后到维多利亚车站。
他落足于故乡的原野,他是——瓦尔·达尔提【注:套用司各特小说《罗伯·罗伊》第三十四章的两句诗:“我落足于故乡的原野,我是马格雷高”。】。
